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二十年后
[美] 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通过叙写鲍勃与吉米的二十年之约,主要颂扬了友情的可贵,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境遇的变化而消失。
B.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鲍勃向警察讲述二十年之约的故事,过于冗长,使整篇小说前重后轻,详略不当,这是小说的瑕疵。
D.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E.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6分)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欧·亨利的小说构思巧妙,尤其是结尾,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请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特色。(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二十年后
[美] 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通过叙写鲍勃与吉米的二十年之约,主要颂扬了友情的可贵,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境遇的变化而消失。
B.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鲍勃向警察讲述二十年之约的故事,过于冗长,使整篇小说前重后轻,详略不当,这是小说的瑕疵。
D.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E.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6分)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欧·亨利的小说构思巧妙,尤其是结尾,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请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特色。(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二十年后
[美] 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通过叙写鲍勃与吉米的二十年之约,主要颂扬了友情的可贵,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境遇的变化而消失。
B.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鲍勃向警察讲述二十年之约的故事,过于冗长,使整篇小说前重后轻,详略不当,这是小说的瑕疵。
D.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E.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6分)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欧·亨利的小说构思巧妙,尤其是结尾,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请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特色。(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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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哪些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 “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 他肯定会来。再见, 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 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从性格特点的角度,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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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骗子
徐常愉
寒风凛冽的大街上,我架着双拐艰难地向前挪动着步子。
此时的我身无分文,肚子咕咕直叫,身体瑟瑟发抖。不过我的脑子还算清醒,我清醒地意识到,必须尽快弄到食物来填饱自己的肚子,否则,我恐怕熬不过接下来的这个夜晚了。
怎样弄到食物呢?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直接向过往的行人伸出乞讨的手。这一点,我心里非常清楚。可我又觉得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不能使用这个方法。这是不是我心里仅存的一点儿自尊在作怪?我一时还无暇思考这个问题。而除此之外,我惟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卖掉我身上惟一值钱的东西——皮大衣。别看我身上这件皮大衣看上去肮脏不堪,可它是山羊皮做的,我想它至少值20美元,不过为了尽快出手,我决定10美元就卖了它。
于是,我停下来,脱下皮大衣。寒风立刻刺透我的脊背,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寒战。没办法,我只能暂且忍受寒冷了。我撤出一条拐杖,把皮大衣挂在上面,开始向过往的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
开始的时候,我在叫卖,而且声音还算洪亮:“卖皮大衣啦,只要10美元!”可是没过多久,我意识到,必须保存自己仅存的一点点体力了。我环顾四周,找来了一块硬纸板和一根炭木棍,制作了一个广告牌挂在了皮大衣上。做完这一切,我已经抖作一团。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
幸好,一位先生在我面前停住了。那位先生看了看广告牌和皮大衣,又看了看我的脸,从兜里掏出10美元,递给了我。我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急忙伸手接过了钱,正要把皮大衣从拐杖上摘下来给他,那位先生却转身走了。我急忙喊道,先生,您的皮大衣!那位先生边走边回过头来冲我摆了摆手。我明白了,他并不屑于要我的皮大衣。虽然,这让我感到有些尴尬,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对那个人的感激。我发誓,我一定会在上帝面前替他祈祷的。
10美元,足够让我三天不挨饿了。我重新穿上皮大衣,向一家食品店走去……
然而,因了那10美元,时间似乎突然变快了。我还没有做好迎接第四天的准备,三天的时间就匆匆过去了。当我再次饥肠辘辘地流浪在大街上时,我不得不再次脱下我的皮大衣,向过往的行人出售。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当又一位先生给了我10美元而且仍然没有拿走我的皮大衣时,我不得不这样认为。
然而,没想到,我的好运气三天后却离我而去了。当我第三次向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时,我遇到了麻烦。我发现许多人远远地瞅着我,一边指点着我,一边匆匆地走开,目光中似乎还有一丝愤怒。
人们这是怎么了?我正迷惑,见两个年轻人向我走过来,我暗自庆幸终于有人来买我的皮大衣了。没想到,他们却让我好失望。这两个年轻人并没有像头两位先生那样从兜里掏出10美元给我,他们其中的一位一把揪住了我的脖领子,大声呵斥我是一个骗子。我很害怕,但又觉得委屈,便小心地申辩道,我不是骗子。那人恶狠狠地说,你还敢说你不是骗子?我明明看见你在这里卖了一个星期皮大衣了,怎么至今没有卖掉?怕是在用皮大衣做诱饵来骗取人们的同情心和钱财吧!
我幡然醒悟。虽然自己被误会了,但是,我觉得他们是有权利而且有充足的理由这样想的。 于是,我没有继续申辩下去。那个揪我脖领子的年轻人以为戳穿了我肮脏的伎俩,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为民除害的姿态,恶狠狠地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滚!其实,他不这样说,我也是要离开这里的。因为我已经意识到,我必须到另外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寻找生机了。
于是,整个冬天,我辗转于整个城市的各条街道。然而,每一条街道,我最多只能待上一个星期,因为人们的洞察力似乎越来越敏锐了,他们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我判断成一个骗子。不过,我还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运气一直是不错的。因为我总能在饥肠辘轆时得到10美元,而且不失去我的皮大衣。
哦,或许这样说对于那些掏钱的人不够公平,应该说,是那些掏了钱的好心人又把他们的皮大衣施舍给了我。为此,我时刻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真的变成骗子。为了做到这一点,我曾不止一次试图让那些掏了钱的人把我的皮大衣拿走,可是,我一直是个失败者。无奈,我只得采取另外一个办法:我坚持三天才卖一次皮大衣,而且只接受一位好心人的钱。
尽管如此,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还是被迫要到另外一座城市去了。因为几乎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认识了我——用皮大衣来骗钱的骗子。他们已经把戳穿我骗人的把戏当作十足的乐趣了。
(节选自《天池小小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文章开头“寒风凛冽的大街上”的环境描写,为故事提供了背景及发生的地点,另外有渲染悲凉凄清气氛的作用。
B.小说讲述了“我”沦落为骗子的故事,既没有复杂的情节,也没有高大的人物形象,但是却反映了深刻的主题。
C.“我”无偿得到10美元后,向一家食品店走去,看出其有惰性,“我”在别人不断地怜悯和施舍中失去底线与自尊。
D.小说结尾“当春天到来的时候”,巧妙呼应了开头内容,首尾呼应,结构严谨。“春天”意在指“我”的人生迎来转机。
E.作者的笔调冷静客观,只用简单的动作和语言描写,可在平静的表面下,却翻腾着感情的巨浪,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法,请结合文章内容赏析这种写法的妙处。(6分)
3.请简述小说中“我”的形象特点。(6分)
4.对于本文的主题,有人说小说鲜明地呈现一个人堕落的过程,有人说小说是对社会人情淡薄的批判。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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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落叶
(德)鲁道夫.柯尔斯腾
它是一片毫不起眼的叶子。整整一个夏天,它以自己的本色隐没于大树的盛装之中,给炎热的日子平添上一抹绿意。可是,如今秋天到了,在瑟瑟风声中,它日渐干枯。模样也变得愈来愈难看了。
终于有一天,它从高高的枝头飘落到了地上。那一刻,它不由得发出最后一声叹息:“唉,可悲的命呀,现在我一无用处了!”
恰好那时,一只小虫子经过。看到面前的落叶,二话没说,就钻到了它的下面。
“多厚实的被子!”小虫子发出由衷的赞叹,“这下冬天不用发愁了,到时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
根据所给材料,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的思考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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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辽宁舰”上最后的八天七夜
——追记航空工业英模罗阳
辛阳 何勇 白天亮
这是罗阳最后的八天七夜。
11月25日,沈阳。天色阴沉,寒风凛冽。
在外奔波17天。罗阳回家了。傍晚时分,汽车缓缓开进了中航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家属区。
车窗外,有他熟悉的温暖的家。可他,永远回不去了。
“辽宁舰”上的八天七夜,是他和同事们,和他心爱的战机共同度过的最后一段时光。让我们走进罗阳最后的八天七夜,细说这位“航空英雄”和他执着的航空信念……
11月18日 晴 初登“辽宁舰”
带着旅途奔波的疲惫,11月18日早晨7时,罗阳乘坐直升机登上“辽宁舰”,开始执行歼-15起降飞行训练任务。
罗阳匆匆把行李放下,没有做任何整理。巨大的压力像一双无形的大手扼住了他。
他很着急。上舰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急着询问此次海试飞机每天怎么训练,今后8天里的日程安排。
褚晓文比罗阳早登上“辽宁舰”几日,情况要比罗阳熟悉一些。他曾嘱咐罗阳,上了“辽宁舰”,最好先认认门,这里太大了。
13时30分,上午海试飞行结束。罗阳并没有按照褚晓文交代的来熟悉“辽宁舰”上的生活,而是到各个仓位,到飞机塔台,到方舱……他想要尽快地熟悉这里的工作环境。“我来得晚,第一次上船,我对船不了解。”罗阳这样对褚晓文说。褚晓文回忆说:“他很心急,希望能一下子进入到工作状态。”
11月19日至21日 晴 基建日
浩瀚的大海,一望无边。
此后的几天,舰载机——歼-15海试飞行后要接受例行检查,同时飞行人员也要进行基础的流程演练,“辽宁舰”也要进行适时的“体检”。
“辽宁舰”少了些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安静了许多。
罗阳依旧停不下来。他想知道每一个细节。他向海军询问下一步海试飞行的工作要求,向空军询问今后对飞机制造的要求,向总设计师孙聪询问飞机试飞时还需要做哪些改进,向司令员和参谋长询问舰载机能否满足中国海军的需求。他在为下次随船海试做着准备工作。
每天晚上6时,航空例会和晚餐后,罗阳和褚晓文都要在甲板上走走。褚晓文说,罗阳能走上10到12圈,“他在思考,思考着歼-15以及沈飞和中国航空的未来”。
11月23日、24日 晴 海试日
轰鸣。震得人心中翻腾。
歼-15起落时巨大的轰鸣声牵动着“辽宁舰”上的每一个人。
罗阳看待歼-15,如同看待自己的孩子一般。每次起降,罗阳总是在距离它最近的位置。
罗阳是接替谢根华上舰的,谢根华告诉罗阳,飞机起降时产生的巨大轰鸣,可以通过张大嘴巴大声呼喊来抵消对人体的影响。
然而,每次起飞降落,罗阳都要拿出笔记本,在上面写下些什么,似乎忘记了谢根华和他所说的这些要点。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公司董事长孟军说,他是在记录飞机起降时的位置。
压力。压得人喘不过气。
舰载机——歼-15,中国国防的期盼,全世界在瞩目。歼-15海试,不能失误,更不能失败。
从飞机立项到设计、制造、飞行,罗阳都参与其中。看着自己亲自研发制造的飞机就要首飞,充满了热爱、期待,但又充满了无限担心,压力之大、责任之重,难以想象。
“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验罗阳的巨大压力,”孟军说,“作为歼-15的研发制造者,在一旁观看、记录着舰情况可以说是提心吊胆。而歼-15起飞时巨大的轰鸣声,更是震得人心脏难以承受,但罗阳却坚持记录了任何一批次飞机的触舰、复飞等动作,他的观看点离飞机最近距离不超过20米。”
兴奋。激动得忘了病痛。
11月24日,“辽宁舰”首批舰载机全部完成航母起降飞行训练。
“任务完成了,我很欣慰。”由于保密要求,这是罗阳上舰后打给妻子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电话。
11月25日 阴霾 返航日
成功,离舰,鲜花。
人们在拥抱,在欢呼,在庆祝。
罗阳显得有些疲惫,他没有和身边的人拥抱,没有像他们那样激动;他只有淡淡的微笑,略带疲惫的微笑。
欢迎的人群中,谢根华在,褚晓文也在。可是他们在甲板上没有看到老罗,再往甲板下面看,看到了孟军、孙聪。褚晓文说,罗阳是最后才下来的。
褚晓文对迟迟下来的罗阳说:“辛苦了。”
舰载机——歼-15成功起飞,而罗阳却倒下了,不再起来。
送别罗阳的人说,他的遗容很安详。
(选自2012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请结合文本概括航空工业英模罗阳的品质特点。(4分)
答:
2.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作用。(4分)
罗阳显得有些疲惫,他没有和身边的人拥抱,没有像他们那样激动;他只有淡淡的微笑,略带疲惫的微笑。
答:
3.简要分析这篇文章语言的主要特点。(4分)
答:
4.这篇新闻报道,采用了日记的形式,你认为这样写作有什么好处?(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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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思维像风儿一样自由
——记摄影测量与遥感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先林
刘先林不讲究吃,也不讲究喝,单单讲究空气流通。即使在北京冬天凛冽的寒风中,他家的窗户也处于洞开状态;办公室来了客人,刘先林让座,然后便“开窗,通风!”将已经打开的窗子开到最大,门也敞开,然后满意地坐下:“这样好。”办公室调整,刘先林拒绝套间办公室,唯独看中空气对流的办公室。有人找他时,他就在靠门的办公桌上,从高高两摞书间昂起头来。
在“文革”中,中国测绘局的科研人员被打发到工厂去。很多人打牌聊天闲度光阴,而刘先林在车间学会了工人师傅的本事:车、刨、铣、钳各工种。比如当年大家都觉得没用处的计算机,刘先林竟然在全北京没有几台计算机时,凌晨在别的单位上机,为此,他前半夜就要去排队等候。
刘先林喜欢流通的空气,流通的空气里有充足的氧气,是刘先林创造的源泉,而创造是刘先林的生命。在这样的富氧环境中,刘先林研究出来JX系列解析测图仪,这个专攻图像处理的系列设备,成了国外产品独占中国市场的终结者。目前可以直接快速获取影像并记录于硬盘的领先世界的数字航空摄影仪也已是刘先林研究成果中的“待嫁新娘”。测绘界使用的都是高级精密的设备,从纯进口国到出口国,刘先林在其中起了革命性的作用。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是对科研工作者业务水平的最高褒奖,几十万人的中国测绘界一共只获得过两次,但这两次得主都是刘先林。
刘先林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直奔主题”。
刘先林认为,无论是自己还是产品,都不应华而不实。实验时,他戏称自己是“胶布工程师”,用胶布粘贴就解决了一些简单的问题。在研制JX-3解析测图仪时,刘先林特意邀请生产单位的作业员来参与,生产作业需要什么功能,他就在仪器上设置什么功能,因为刘先林认为:“需要是发明之母。”刘先林产品的用户们评价他的产品:看上去不那么漂亮,但是实惠、好用、细致、功能强大。
我国科技界申请课题,大多数情况先论证国外如何如何,刘先林却很少去关注某个课题是不是国外研究的热点。他说:“我从事研究的项目,总是从国家需要出发,从测绘生产的需要出发。”他的同学、一位两院院士说,自己是传统的,写一堆文章,带一群学生;而刘先林是基层的、快速的、简捷的,几乎不写科研文章,也不去考学位,更不去考虑自己科学家的身份与衣着是否相配。
也许是用心专一的人都有的特点吧,他们需要用纯粹的心去做纯粹的事,其他问题在他们看来可以予以最大程度上的忽略,刘先林泡茶用的不是杯子,是一个塑料大茶壶,没有壶盖。茶壶大,是因为一次可以倒很多水,用起来方便,而碍事的壶盖和过滤茶叶用的东西,因“直奔主题”而被扔掉了。刘先林的毛衣永远是今天正着穿,明天反着穿。他从不关注脱下来的毛衣是反是正。国家测绘局领导有一次到研究院调研,车子快到研究院时,看见前面一个白发老头,一边裤腿高,一边裤腿低,蹬着辆三轮车,正好在小车前面走,到了研究院门口一下子就拐了进去。这位领导心想,测绘科学研究院怎么让收废品的随便进出?赶上去一看,是刘先林。即使是见大领导,刘先林有时也光着脚穿一双大两号的皮鞋。会见外宾时也不考究衣着。外事办的人说,刘先林给中国人争气,争气不在外表。
刘先林心中装的是发明创造的大思考。采访时,只要记者让他随意而谈,他准会侃侃而谈,没有大道理,全是与他质朴外表相称的大实话。不善言语的刘先林经常急出有些哲理的话:一个民族不能只有传递知识的能力,没有生产知识的能力,中国人应该是有创造力的。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科技创造是严谨的,但科技创造需要开放的、大胆的、具有前瞻性的思维,用“思维像风儿一样自由”作标题不但富有诗意,而且符合人物特点。
B.刘先林不善言语,但他喜欢说“直奔主题”,在刘先林看来,实际需要就是科技发明创造的主题。
C.文章开头叙述刘先林讲究空气流通的几件趣事,主要说明刘先林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D.刘先林在严冬窗户洞开,因为他喜欢冬天的严寒,别人闲聊他学技术,别人觉得学计算机没用他却孜孜以求,搞科研别人关注热点他却根据需要,这几处对比,凸显了人物鲜明的个性。
E.文章先写刘先林的喜好,接着叙述他的科研特点,再记叙他日常生活中的几件与他搞科研“直奔主题”的特点无关的琐事,最后一段介绍他的大写人生,脉络清楚,层次分明。
2.在这篇人物通讯中,刘先林作为科学家有哪些可贵品质?请简要概括。(6分)
3.第⑦段写刘先林不修边幅有什么作用?(6分)
4.几个古稀之年的同事评价刘先林:“不循常规,不拘一格,不修边幅,但,是一个奇才。”除了“不修边幅”外,上面这则通讯能印证此评价吗?请简述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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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各题。
骗子
徐常愉
寒风凛冽的大街上,我架着双拐艰难地向前挪动着步子。
此时的我身无分文,肚子咕咕直叫,身体瑟瑟发抖。不过我的脑子还算清醒,我清醒地意识到,必须尽快弄到食物来填饱自己的肚子,否则,我恐怕熬不过接下来的这个夜晚了。
怎样弄到食物呢?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直接向过往的行人伸出乞讨的手。这一点,我心里非常清楚。可我又觉得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不能使用这个方法。这是不是我心里仅存的一点儿自尊在作怪?我一时还无暇思考这个问题。而除此之外,我惟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卖掉我身上惟一值钱的东西——皮大衣。别看我身上这件皮大衣看上去肮脏不堪,可它是山羊皮做的,我想它至少值20美元,不过为了尽快出手,我决定10美元就卖了它。
于是,我停下来,脱下皮大衣。寒风立刻刺透我的脊背,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寒战。没办法,我只能暂且忍受寒冷了。我撤出一条拐杖,把皮大衣挂在上面,开始向过往的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
开始的时候,我在叫卖,而且声音还算洪亮:“卖皮大衣啦,只要10美元!”可是没过多久,我意识到,必须保存自己仅存的一点点体力了。我环顾四周,找来了一块硬纸板和一根炭木棍,制作了一个广告牌挂在了皮大衣上。做完这一切,我已经抖作一团。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
幸好,一位先生在我面前停住了。那位先生看了看广告牌和皮大衣,又看了看我的脸,从兜里掏出10美元,递给了我。我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急忙伸手接过了钱,正要把皮大衣从拐杖上摘下来给他,那位先生却转身走了。我急忙喊道,先生,您的皮大衣!那位先生边走边回过头来冲我摆了摆手。我明白了,他并不屑于要我的皮大衣。虽然,这让我感到有些尴尬,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对那个人的感激。我发誓,我一定会在上帝面前替他祈祷的。
10美元,足够让我三天不挨饿了。我重新穿上皮大衣,向一家食品店走去……
然而,因了那10美元,时间似乎突然变快了。我还没有做好迎接第四天的准备,三天的时间就匆匆过去了。当我再次饥肠辘辘地流浪在大街上时,我不得不再次脱下我的皮大衣,向过往的行人出售。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当又一位先生给了我10美元而且仍然没有拿走我的皮大衣时,我不得不这样认为。
然而,没想到,我的好运气三天后却离我而去了。当我第三次向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时,我遇到了麻烦。我发现许多人远远地瞅着我,一边指点着我,一边匆匆地走开,目光中似乎还有一丝愤怒。
人们这是怎么了?我正迷惑,见两个年轻人向我走过来,我暗自庆幸终于有人来买我的皮大衣了。没想到,他们却让我好失望。这两个年轻人并没有像头两位先生那样从兜里掏出10美元给我,他们其中的一位一把揪住了我的脖领子,大声呵斥我是一个骗子。我很害怕,但又觉得委屈,便小心地申辩道,我不是骗子。那人恶狠狠地说,你还敢说你不是骗子?我明明看见你在这里卖了一个星期皮大衣了,怎么至今没有卖掉?怕是在用皮大衣做诱饵来骗取人们的同情心和钱财吧!
我幡然醒悟。虽然自己被误会了,但是,我觉得他们是有权利而且有充足的理由这样想的。于是,我没有继续申辩下去。那个揪我脖领子的年轻人以为戳穿了我肮脏的伎俩,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为民除害的姿态,恶狠狠地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滚!其实,他不这样说,我也是要离开这里的。因为我已经意识到,我必须到另外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寻找生机了。
于是,整个冬天,我辗转于整个城市的各条街道。然而,每一条街道,我最多只能待上一个星期,因为人们的洞察力似乎越来越敏锐了,他们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我判断成一个骗子。不过,我还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运气一直是不错的。因为我总能在饥肠辘轆时得到10美元,而且不失去我的皮大衣。
哦,或许这样说对于那些掏钱的人不够公平,应该说,是那些掏了钱的好心人又把他们的皮大衣施舍给了我。为此,我时刻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真的变成骗子。为了做到这一点,我曾不止一次试图让那些掏了钱的人把我的皮大衣拿走,可是,我一直是个失败者。无奈,我只得采取另外一个办法:我坚持三天才卖一次皮大衣,而且只接受一位好心人的钱。
尽管如此,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还是被迫要到另外一座城市去了。因为几乎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认识了我——用皮大衣来骗钱的骗子。他们已经把戳穿我骗人的把戏当作十足的乐趣了。
(节选自《天池小小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 文章开头“寒风凛冽的大街上”的环境描写,为故事提供了背景及发生的地点,另外有渲染悲凉凄清气氛的作用。
B. 小说讲述了“我”沦落为骗子的故事,既没有复杂的情节,也没有高大的人物形象,但是却反映了深刻的主题。
C. “我”无偿得到10美元后,向一家食品店走去,看出其有惰性,“我”在别人不断地怜悯和施舍中失去底线与自尊。
D. 小说结尾“当春天到来的时候”,巧妙呼应了开头内容,首尾呼应,结构严谨。“春天”意在指“我”的人生迎来转机。
E. 作者的笔调冷静客观,只用简单的动作和语言描写,可在平静的表面下,却翻腾着感情的巨浪,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法,请结合文章内容赏析这种写法的妙处。
3.请简述小说中“我”的形象特点。
4.对于本文的主题,有人说小说鲜明地呈现一个人堕落的过程,有人说小说是对社会人情淡薄的批判。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