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 “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 他肯定会来。再见, 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 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从性格特点的角度,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 “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 他肯定会来。再见, 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 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从性格特点的角度,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二十年后
[美] 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通过叙写鲍勃与吉米的二十年之约,主要颂扬了友情的可贵,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境遇的变化而消失。
B.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鲍勃向警察讲述二十年之约的故事,过于冗长,使整篇小说前重后轻,详略不当,这是小说的瑕疵。
D.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E.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6分)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欧·亨利的小说构思巧妙,尤其是结尾,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请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特色。(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二十年后
[美] 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通过叙写鲍勃与吉米的二十年之约,主要颂扬了友情的可贵,友情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境遇的变化而消失。
B.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C.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鲍勃向警察讲述二十年之约的故事,过于冗长,使整篇小说前重后轻,详略不当,这是小说的瑕疵。
D.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E.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6分)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欧·亨利的小说构思巧妙,尤其是结尾,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请简要赏析文章结尾的特色。(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 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 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 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哪些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道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大道两头远望。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几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来·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小说开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寒冷寂静的夜晚:“夜间10点”“寥寥无几”“一阵冷飕飕的风”,环境的幽冷、夜晚的凄清成为情节展开的标记,故事空间进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
B. 第五段刻画出鲍勃的容貌及性格,并用“伤疤”暗示了其在西部的经历。从后文“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可推测出鲍勃的经济状况,一定是在西部发了财。
C. 小说中出现两次对“一阵冷飕飕的风”的环境描写;第二次常渲染了一种轻松和谐的气氛,也成为情节转换的标志。这如同影视作品中的背景音乐一样,对故事的发生发展具有暗示作用。
D. 小说把警察与罪犯这一对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摆到友谊面前,让警察深陷在职业操守与私人情感的深渊中挣扎。是继续保持对挚友的忠诚,还是履行自己作为警察的职责,吉米最终选择了后者。
2.小说成功地刻画了吉米的人物形象,请概括并分析。
3.小说虽然简短,情节也不是很复杂,然而仔细品读,有很多人性的冲突反映在小说里。你认为小说中人性的冲突体现在哪里?请结合全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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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骗子
徐常愉
寒风凛冽的大街上,我架着双拐艰难地向前挪动着步子。
此时的我身无分文,肚子咕咕直叫,身体瑟瑟发抖。不过我的脑子还算清醒,我清醒地意识到,必须尽快弄到食物来填饱自己的肚子,否则,我恐怕熬不过接下来的这个夜晚了。
怎样弄到食物呢?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直接向过往的行人伸出乞讨的手。这一点,我心里非常清楚。可我又觉得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不能使用这个方法。这是不是我心里仅存的一点儿自尊在作怪?我一时还无暇思考这个问题。而除此之外,我惟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卖掉我身上惟一值钱的东西——皮大衣。别看我身上这件皮大衣看上去肮脏不堪,可它是山羊皮做的,我想它至少值20美元,不过为了尽快出手,我决定10美元就卖了它。
于是,我停下来,脱下皮大衣。寒风立刻刺透我的脊背,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寒战。没办法,我只能暂且忍受寒冷了。我撤出一条拐杖,把皮大衣挂在上面,开始向过往的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
开始的时候,我在叫卖,而且声音还算洪亮:“卖皮大衣啦,只要10美元!”可是没过多久,我意识到,必须保存自己仅存的一点点体力了。我环顾四周,找来了一块硬纸板和一根炭木棍,制作了一个广告牌挂在了皮大衣上。做完这一切,我已经抖作一团。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
幸好,一位先生在我面前停住了。那位先生看了看广告牌和皮大衣,又看了看我的脸,从兜里掏出10美元,递给了我。我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急忙伸手接过了钱,正要把皮大衣从拐杖上摘下来给他,那位先生却转身走了。我急忙喊道,先生,您的皮大衣!那位先生边走边回过头来冲我摆了摆手。我明白了,他并不屑于要我的皮大衣。虽然,这让我感到有些尴尬,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对那个人的感激。我发誓,我一定会在上帝面前替他祈祷的。
10美元,足够让我三天不挨饿了。我重新穿上皮大衣,向一家食品店走去……
然而,因了那10美元,时间似乎突然变快了。我还没有做好迎接第四天的准备,三天的时间就匆匆过去了。当我再次饥肠辘辘地流浪在大街上时,我不得不再次脱下我的皮大衣,向过往的行人出售。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当又一位先生给了我10美元而且仍然没有拿走我的皮大衣时,我不得不这样认为。
然而,没想到,我的好运气三天后却离我而去了。当我第三次向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时,我遇到了麻烦。我发现许多人远远地瞅着我,一边指点着我,一边匆匆地走开,目光中似乎还有一丝愤怒。
人们这是怎么了?我正迷惑,见两个年轻人向我走过来,我暗自庆幸终于有人来买我的皮大衣了。没想到,他们却让我好失望。这两个年轻人并没有像头两位先生那样从兜里掏出10美元给我,他们其中的一位一把揪住了我的脖领子,大声呵斥我是一个骗子。我很害怕,但又觉得委屈,便小心地申辩道,我不是骗子。那人恶狠狠地说,你还敢说你不是骗子?我明明看见你在这里卖了一个星期皮大衣了,怎么至今没有卖掉?怕是在用皮大衣做诱饵来骗取人们的同情心和钱财吧!
我幡然醒悟。虽然自己被误会了,但是,我觉得他们是有权利而且有充足的理由这样想的。 于是,我没有继续申辩下去。那个揪我脖领子的年轻人以为戳穿了我肮脏的伎俩,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为民除害的姿态,恶狠狠地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滚!其实,他不这样说,我也是要离开这里的。因为我已经意识到,我必须到另外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寻找生机了。
于是,整个冬天,我辗转于整个城市的各条街道。然而,每一条街道,我最多只能待上一个星期,因为人们的洞察力似乎越来越敏锐了,他们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我判断成一个骗子。不过,我还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运气一直是不错的。因为我总能在饥肠辘轆时得到10美元,而且不失去我的皮大衣。
哦,或许这样说对于那些掏钱的人不够公平,应该说,是那些掏了钱的好心人又把他们的皮大衣施舍给了我。为此,我时刻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真的变成骗子。为了做到这一点,我曾不止一次试图让那些掏了钱的人把我的皮大衣拿走,可是,我一直是个失败者。无奈,我只得采取另外一个办法:我坚持三天才卖一次皮大衣,而且只接受一位好心人的钱。
尽管如此,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还是被迫要到另外一座城市去了。因为几乎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认识了我——用皮大衣来骗钱的骗子。他们已经把戳穿我骗人的把戏当作十足的乐趣了。
(节选自《天池小小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文章开头“寒风凛冽的大街上”的环境描写,为故事提供了背景及发生的地点,另外有渲染悲凉凄清气氛的作用。
B.小说讲述了“我”沦落为骗子的故事,既没有复杂的情节,也没有高大的人物形象,但是却反映了深刻的主题。
C.“我”无偿得到10美元后,向一家食品店走去,看出其有惰性,“我”在别人不断地怜悯和施舍中失去底线与自尊。
D.小说结尾“当春天到来的时候”,巧妙呼应了开头内容,首尾呼应,结构严谨。“春天”意在指“我”的人生迎来转机。
E.作者的笔调冷静客观,只用简单的动作和语言描写,可在平静的表面下,却翻腾着感情的巨浪,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法,请结合文章内容赏析这种写法的妙处。(6分)
3.请简述小说中“我”的形象特点。(6分)
4.对于本文的主题,有人说小说鲜明地呈现一个人堕落的过程,有人说小说是对社会人情淡薄的批判。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骗子
徐常愉
寒风凛冽的大街上,我架着双拐艰难地向前挪动着步子。
此时的我身无分文,肚子咕咕直叫,身体瑟瑟发抖。不过我的脑子还算清醒,我清醒地意识到,必须尽快弄到食物来填饱自己的肚子,否则,我恐怕熬不过接下来的这个夜晚了。
怎样弄到食物呢?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直接向过往的行人伸出乞讨的手。这一点,我心里非常清楚。可我又觉得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不能使用这个方法。这是不是我心里仅存的一点儿自尊在作怪?我一时还无暇思考这个问题。而除此之外,我惟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卖掉我身上惟一值钱的东西——皮大衣。别看我身上这件皮大衣看上去肮脏不堪,可它是山羊皮做的.我想它至少值20美元,不过为了尽快出手,我决定10美元就卖了它。
于是,我停下来,脱下皮大衣。寒风立刻刺透我的脊背,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寒战。没办法,我只能暂且忍受寒冷了。我撤出一条拐杖,把皮大衣挂在上面,开始向过往的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
开始的时候,我在叫卖,而且声音还算洪亮:“卖皮大衣啦,只要10美元!”可是没过多久,我意识到,必须保存自己仅存的一点点体力了。我环顾四周,找来了一块硬纸板和一根炭木棍,制作了一个广告牌挂在了皮大衣上。做完这一切,我已经抖作一团。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
幸好,一位先生在我面前停住了。那位先生看了看广告牌和皮大衣,又看了看我的脸,从兜里掏出10美元,递给了我。我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急忙伸手接过了钱,正要把皮大衣从拐杖上摘下来给他,那位先生却转身走了。我急忙喊道,先生,您的皮大衣!那位先生边走边回过头来冲我摆了摆手。我明白了,他并不屑于要我的皮大衣。虽然,这让我感到有些尴尬,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对那个人的感激。我发誓,我一定会在上帝面前替他祈祷的。
10美元,足够让我三天不挨饿了。我重新穿上皮大衣,向一家食品店走去……
然而,因了那10美元,时间似乎突然变快了。我还没有做好迎接第四天的准备,三天的时间就匆匆过去了。当我再次饥肠辘辘地流浪在大街上时,我不得不再次脱下我的皮大衣,向过往的行人出售。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当又一位先生给了我10美元而且仍然没有拿走我的皮大衣时,我不得不这样认为。
然而,没想到,我的好运气三天后却离我而去了。当我第三次向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时,我遇到了麻烦。我发现许多人远远地瞅着我,一边指点着我,一边匆匆地走开,目光中似乎还有一丝愤怒。
人们这是怎么了?我正迷惑,见两个年轻人向我走过来,我暗自庆幸终于有人来买我的皮大衣了。没想到,他们却让我好失望。这两个年轻人并没有像头两位先生那样从兜里掏出10美元给我,他们其中的一位一把揪住了我的脖领子,大声呵斥我是一个骗子。我很害怕,但又觉得委屈,便小心地申辩道,我不是骗子。那人恶狠狠地说,你还敢说你不是骗子?我明明看见你在这里卖了一个星期皮大衣了,怎么至今没有卖掉?怕是在用皮大衣做诱饵来骗取人们的同情心和钱财吧!
我幡然醒悟。虽然自己被误会了,但是,我觉得他们是有权利而且有充足的理由这样想的。于是,我没有继续申辩下去。那个揪我脖领子的年轻人以为戳穿了我肮脏的伎俩,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为民除害的姿态,恶狠狠地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滚!其实,他不这样说,我也是要离开这里的。因为我已经意识到,我必须到另外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寻找生机了。
于是,整个冬天,我辗转于整个城市的各条街道。然而,每一条街道,我最多只能呆上一个星期,因为人们的洞察力似乎越来越敏锐了,他们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我判断成一个骗子。不过,我还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运气一直是不错的。因为我总能在饥肠辘轆时得到10美元,而且不失去我的皮大衣。
哦,或许这样说对于那些掏钱的人不够公平,应该说,是那些掏了钱的好心人又把他们的皮大衣施舍给了我。为此,我时刻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真的变成骗子。为了做到这一点,我曾不止一次试图让那些掏了钱的人把我的皮大衣拿走,可是,我一直是个失败者。无奈,我只得采取另外一个办法:我坚持三天才卖一次皮大衣,而且只接受一位好心人的钱。
尽管如此,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还是被迫要到另外一座城市去了。因为几乎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认识了我——用皮大衣来骗钱的骗子。他们已经把戳穿我骗人的把戏当作十足的乐趣了。
(节选自《天池小小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寒风凛冽的大街上”的环境描写,为故事提供了背景及发生的地点,另外有渲染悲凉凄清气氛的作用。
B.小说讲述了“我”沦落为骗子的故事,既没有复杂的情节,也没有高大的人物形象,但是却反映了深刻的主题。
C.“我”无偿得到10美元后,向一家食品店走去,看出其有惰性,“我”在别人不断地怜悯和施舍中失去底线与自尊。
D.小说结尾“当春天到来的时候”,巧妙呼应了开头内容,首尾呼应,结构严谨。“春天”意在指“我”的人生迎来转机。
E.作者的笔调冷静客观,只用简单的动作和语言描写,可在平静的表面下,却翻腾着感情的巨浪,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法,请结合文章内容赏析这种写法的妙处。
3.请简述小说中“我”的形象特点。
4.对于本文的主题,有人说小说鲜明地呈现一个人堕落的过
程,有人说小说是对社会人情淡薄的批判。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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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骗子
徐常愉
寒风凛冽的大街上,我架着双拐艰难地向前挪动着步子。
此时的我身无分文,肚子咕咕直叫,身体瑟瑟发抖。不过我的脑子还算清醒,我清醒地意识到,必须尽快弄到食物来填饱自己的肚子,否则,我恐怕熬不过接下来的这个夜晚了。
怎样弄到食物呢?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直接向过往的行人伸出乞讨的手。这一点,我心里非常清楚。可我又觉得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不能使用这个方法。这是不是我心里仅存的一点儿自尊在作怪?我一时还无暇思考这个问题。而除此之外,我惟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卖掉我身上惟一值钱的东西——皮大衣。别看我身上这件皮大衣看上去肮脏不堪,可它是山羊皮做的.我想它至少值20美元,不过为了尽快出手,我决定10美元就卖了它。
于是,我停下来,脱下皮大衣。寒风立刻刺透我的脊背,我狠狠地打了一个寒战。没办法,我只能暂且忍受寒冷了。我撤出一条拐杖,把皮大衣挂在上面,开始向过往的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
开始的时候,我在叫卖,而且声音还算洪亮:“卖皮大衣啦,只要10美元!”可是没过多久,我意识到,必须保存自己仅存的一点点体力了。我环顾四周,找来了一块硬纸板和一根炭木棍,制作了一个广告牌挂在了皮大衣上。做完这一切,我已经抖作一团。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多久。
幸好,一位先生在我面前停住了。那位先生看了看广告牌和皮大衣,又看了看我的脸,从兜里掏出10美元,递给了我。我难以掩饰内心的兴奋,急忙伸手接过了钱,正要把皮大衣从拐杖上摘下来给他,那位先生却转身走了。我急忙喊道,先生,您的皮大衣!那位先生边走边回过头来冲我摆了摆手。我明白了,他并不屑于要我的皮大衣。虽然,这让我感到有些尴尬,但我的心里还是充满了对那个人的感激。我发誓,我一定会在上帝面前替他祈祷的。
10美元,足够让我三天不挨饿了。我重新穿上皮大衣,向一家食品店走去……
然而,因了那10美元,时间似乎突然变快了。我还没有做好迎接第四天的准备,三天的时间就匆匆过去了。当我再次饥肠辘辘地流浪在大街上时,我不得不再次脱下我的皮大衣,向过往的行人出售。
我的运气还算不错!当又一位先生给了我10美元而且仍然没有拿走我的皮大衣时,我不得不这样认为。
然而,没想到,我的好运气三天后却离我而去了。当我第三次向行人出售我的皮大衣时,我遇到了麻烦。我发现许多人远远地瞅着我,一边指点着我,一边匆匆地走开,目光中似乎还有一丝愤怒。
人们这是怎么了?我正迷惑,见两个年轻人向我走过来,我暗自庆幸终于有人来买我的皮大衣了。没想到,他们却让我好失望。这两个年轻人并没有像头两位先生那样从兜里掏出10美元给我,他们其中的一位一把揪住了我的脖领子,大声呵斥我是一个骗子。我很害怕,但又觉得委屈,便小心地申辩道,我不是骗子。那人恶狠狠地说,你还敢说你不是骗子?我明明看见你在这里卖了一个星期皮大衣了,怎么至今没有卖掉?怕是在用皮大衣做诱饵来骗取人们的同情心和钱财吧!
我幡然醒悟。虽然自己被误会了,但是,我觉得他们是有权利而且有充足的理由这样想的。于是,我没有继续申辩下去。那个揪我脖领子的年轻人以为戳穿了我肮脏的伎俩,摆出一副大义凛然为民除害的姿态,恶狠狠地从嘴里吐出一个字——滚!其实,他不这样说,我也是要离开这里的。因为我已经意识到,我必须到另外一个陌生的地方去寻找生机了。
于是,整个冬天,我辗转于整个城市的各条街道。然而,每一条街道,我最多只能呆上一个星期,因为人们的洞察力似乎越来越敏锐了,他们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我判断成一个骗子。不过,我还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运气一直是不错的。因为我总能在饥肠辘轆时得到10美元,而且不失去我的皮大衣。
哦,或许这样说对于那些掏钱的人不够公平,应该说,是那些掏了钱的好心人又把他们的皮大衣施舍给了我。为此,我时刻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真的变成骗子。为了做到这一点,我曾不止一次试图让那些掏了钱的人把我的皮大衣拿走,可是,我一直是个失败者。无奈,我只得采取另外一个办法:我坚持三天才卖一次皮大衣,而且只接受一位好心人的钱。
尽管如此,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还是被迫要到另外一座城市去了。因为几乎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都认识了我——用皮大衣来骗钱的骗子。他们已经把戳穿我骗人的把戏当作十足的乐趣了。
(节选自《天池小小说》)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寒风凛冽的大街上”的环境描写,为故事提供了背景及发生的地点,另外有渲染悲凉凄清气氛的作用。
B.小说讲述了“我”沦落为骗子的故事,既没有复杂的情节,也没有高大的人物形象,但是却反映了深刻的主题。
C.“我”无偿得到10美元后,向一家食品店走去,看出其有惰性,“我”在别人不断地怜悯和施舍中失去底线与自尊。
D.小说结尾“当春天到来的时候”,巧妙呼应了开头内容,首尾呼应,结构严谨。“春天”意在指“我”的人生迎来转机。
E.作者的笔调冷静客观,只用简单的动作和语言描写,可在平静的表面下,却翻腾着感情的巨浪,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法,请结合文章内容赏析这种写法的妙处。
(3)请简述小说中“我”的形象特点。
(4)对于本文的主题,有人说小说鲜明地呈现一个人堕落的过程,有人说小说是对社会人情淡薄的批判。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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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月①
吴浊流
雨已停了,可是院子里还是一片泥泞,那无叶的苦梀树被寒风刮得瑟瑟作响,每晨很早就辘辘响着的牛车也在雨中歇了。邻居好像都没起来,柔弱的冬阳静静地照着。
被烟熏得黑黑的小屋里,太太抱着婴孩,仍然打着鼾。旁边像西瓜大的头,一颗一颗排着好几个,仁吉瞪着眼睛看着妻子的睡相,干枯的头发蓬松着,脸上的汗毛长长的,想必好久没有修容了吧,他借着暗淡的阳光,看到老婆的脸,不觉着一惊。瘦削的脸孔,颧骨高耸,脸色青黄,眼角皱纹重重,越看越怕,越看越觉得她老。她才三十岁呀!但脸容却像五十岁了。她这么辛苦,一定恨我这个无能的丈夫吧。但她从不抱怒,只是每早四点就起来烧饭,照顾孩子,喂猪、鸡、鸭,然后下田做工。所以,白天和仁吉很少见面。
在农场里,她让七岁的女儿照顾婴儿,婴儿一饿就大哭,哭声灌入她的耳朵,但不等到休憩的时间,是不能抽身去看他的。只要稍停一下,监工就会破口大骂。她只好默默地举起锄头继续工作。她人在田里,心总是牵挂着家中,五岁的阿清和三岁的阿木,不知会不会和邻居家的那个力气大的坏家伙打架。若是打起来,一定……似乎耳边有人啼哭着叫她,她不知不觉地停手细听,就在这发愣的一会儿,忽然有人大骂:
“混蛋!像你这样干,还值五毛钱吗?半做半歇,明天别来了。”
她听到监工的叫骂,只好拼力挥锄头,一会儿她的阿清阿木的幻影又映入脑海来。早晨来时,火柴忘在桌上了,要是他俩拿来玩,就不堪设想了……
她不安的心情从在学校的长男愁起,直到树下的婴儿。直到累得连气都喘不过来,才挨到休息时间,她拖着重重的双脚走到树下,那哭得眼晴浮肿的婴儿见到母亲,更哭得凄惨来了。她拉开衣襟把乳头塞进婴儿的小嘴里,婴儿“唔唔”几声,吸得潍滋作响。在对面的树荫下,女工们和监工正悠然地唱着山歌。
片刻之后,大家又得继续做工,直到太阳落山,才疲倦地背婴儿回家。烧饭、喂猪,照顾鸡鸭,饭后她还要编大甲帽,大概每夜总要织到十一二点才能体息。所以在白天她很少有时间和丈夫见面。今朝不知什么缘故,她睡得这样酣,所以仁吉看到就深深地反省了。
起初,太太愈对他亲切,愈勤劳,他便越内疚,越感到自己无能。但日子一久便习以为常了。此刻,看到太太那消瘦疲倦的累相,忽然想到了从前的抱负。结婚时,他想:“太太,不用愁,忍耐一时我就可以出头。”他话不但是安慰她,也可以是安慰自己,可是岁月如流,理想被现实压得无影无踪。当初,他的怀抱算来真也不小。不是大政治家就是大实业家,或是学者。凡事都非冠以“大”字不可。纵使途中有危岩绝壑,并不能阻挠他的壮志,他甚至以太太的理想丈夫自居,有朝一日飞黄腾达,至少也要雇一两个仆妇来何候她。
他当年进农场做雇员,不过是暂时之计,他时常想起西方格言“满足的猪不如不满足的人,满足的人不如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来鼓励自己,他自信蛟龙不是池中之物。他作为中学的高才生,执笔可以一挥而就,说话可以滔滔雄辩,不甘在乡里埋没,有机会也想去日本东京留学,虽然无钱,也打算苦学。他的环境虽然不好,但野心却像春草一样烧了复生。可是心愿毕竟还是心愿,关于学费知何筹措,家属如何生活,都没有详细考虑过,只是幻想着自我陶醉。可是现在看到太太那瘦弱不堪的面孔,不得不自我反省,终于归咎于早婚阻其壮志。事实上现在离开这个忠实的太太他能否生存都成问题。可是他依然自命不凡,野心时常像泉水般涌出。忙时沉寂,闲时又心潮起伏,最后想到他已是五个孩子的爸爸,仅靠夫妻的工资糊口,并无其他收入。事实上他又不能离开这份差事,不知不觉十五年了。这十五年间他虽然对“会社”做过不少贡献,但“会社”从没有改善过他的待遇。而那些日本同事,同是中学毕业,资历不如自己,却没有一个不升为科长、主任了。日本人的薪水比台湾人高,又加上六成的津贴,有宿舍,有余钱可供储蓄,制糖会社年年赚钱,只是对台湾人这样刻薄。想到这里,他怒火冲天,一瞬间凌云壮志,猛然复起,热泪奔流,竟毫不顾忌地向太太嚷:
“兰英,兰英,我要去东京!”
太太从梦中惊醒,目瞪口呆,凝视着丈夫,两手按住胸前,期期艾艾地说:
“我的先生,你的美梦还没醒吗?你想,坚儿马上就要上中学,你还梦想去东京留学,你想你的孩子,你自己的学费……”
她不知不觉地泪珠直流。
仁吉也不敢再自讨没趣,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而已。可是他少年时代的理想,他憧憬的世界,他的美丽的梦,纵然再过二十年,还是那样美丽地荡漾在心头。
啊!像初恋的美梦,甜蜜而艳丽。
藕虽断而丝连,啊!仍然像热恋一样的心情,永远不会忘掉,他的梦想像水里的月亮一样,圆了又缺,缺了又圆。
发表于1936年
(有删改)
(注)①小说反映了日本统治时期的台湾社会现实。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写院子“泥泞”,寒风劲吹,冬阳柔弱,小屋漆黑,交代主人公居住条件简陋,为全文奠定了感伤、压抑的基调。
B. 把女工们和监工悠然地唱山歌的情景与仁吉妻子给孩子喂奶时的情景作对比,目的是突出后者生活的艰辛与痛苦。
C. 小说以仁吉的视角来描写妻子苍老疲倦的外貌,既引出了下文对他们的生活状态的叙写,又丰富了妻子的人物形象。
D. 妻子的几句话就让壮志凌云的仁吉回到了现实,仁吉深感自己自命不凡、不负责任,愧对了任劳任怨的妻子。
2.本文中插叙占了大量篇幅,请概括插叙的内容并分析其作用。
3.请探究小说以“水月”为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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