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了些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2.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6分)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了些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2.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6分)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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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上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起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2.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6分)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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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上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起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C.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D.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E.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2.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6分)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25分)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
好像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的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了些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的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给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节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对人物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2.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6分)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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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5分)
(一)初春之际,野菜仅能吐露脆嫩的心尖,并只生长于水分滋润的地方。想要采集到很大数量的野菜来喂猪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任务。但生长在山里的孩子要对付这样的小困难还是 ① (比喻做事熟练,解决问题毫不费力)的,于是把注意力转向火花 ② (zhuì)满枝头随风招摇的木棉树,因为木棉花可以当做猪食,猪类亦非常喜欢木棉花的美味。
(二)怎么弄到高悬于枝头的花朵呢?③A跳动的火焰似的花朵,B一种高不可攀的矜持,C拒绝凡夫俗子的随意亵玩,D悠然渲染一种纵情高歌的襟怀于蓝天下、白云端。风萧萧,红花朵朵飞。花的颜色似乎在暗示一个亘 ④ 古的哲理:诸事必须呕心呖血方有如愿之可能,偿还予一个洁白如初的回报。
1.请在①处根据提示填写一个四字成语。(1分)
2.请在②处根据拼音填写上正确的汉字。(1分)
3.文句③处有语病,请写出序号并加以改正。(1分)
4.请在④处为加点字“亘”标注正确的读音。(1分)
5.文段(二)中有一错别字,请找出并修改。(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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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老街汉子
牛五每天清晨在薄雾中跺着青石板从老街南头的葫芦大院向街中的钟鼓楼走来。钟鼓楼下“马一鲜”羊肉汤馆刚好肉烂汤肥,牛五是第一个顾客。要一碗肥汤,两个火烧馍泡进去,碗面上漂着一层红红的辣椒油。牛五一边摇头晃脑的吹着,一边顺着碗沿呼噜呼噜的喝着。肥汤下肚,热气便往脸上窜,额头便渗出细汗。牛五惬意的抹抹嘴,伸伸双臂。此时太阳正好担在钟古楼的檐角。
牛五回到院中。嫂子说,五子,你退伍回来3个月了,该出去找点事做啊。牛五晃着脑袋:那哪儿行啊,我是大军区给司令员做过警卫的,不能给首长掉脸。我就不信没人来请我。
还真有人来请牛五。宏发公司金老板是做电料生意发家的,专程到葫芦大院找牛五:好,跟我干,月薪两千。
周末,金老板急匆匆叫上牛五,说揽了笔大买卖。这次一定要把宋处长打发好,他就爱喝酒,喝痛快了,单就签了。300万啊,够咱吃一年了。牛五拍拍胸脯,那还用说。
老街水席远近闻名,始于唐朝,因上菜是一道一道往桌上端,吃完一盘撤下去再上另一盘,如行云流水一般,而且几乎道道菜都带汤,干稀有致汤随菜走,故此得名。一张八仙桌,四人各居一端,一瓶杜康酒分倒进四个杯子。
宋处长兴致勃勃:怎么,带着保膘壮胆啊。不就是四瓶杜康嘛,来!
金老板对牛五说,五子,喝!
牛五说,老板,那不行,我不能空着肚子喝酒。
金老板说,好先上盘蒸馍,韭黄炒肉丝,让我这小兄弟垫巴垫巴。
馍、菜端上。牛五拿起一个蒸馍从中间掰开,夹进韭黄肉丝,大口大口的吞嚼。很快,5个馍就没了踪迹。客人看得眼都直了,好胃口,好胃口。
五子,饱了没?
老板,饱了。
好,把酒干了。
那不行啊,我吃饱了是不喝酒的。
金老板嘴都气歪了,饿了你不喝饱了你也不喝,你啥时候喝?
牛五说,部队不准喝酒的,要关禁闭的。
金老板火了,你滚,你给我滚!
老板,我不能走。你干,醉了我背你回家。
金老板喝得醉成一堆烂泥,还真是牛五把他背上五楼的家。
丢了一宗买卖,金老板气得躺了两天。找了个借口,他派牛五去公司门岗做警卫,做了警卫的牛五每天也很神气,雄赳赳气昂昂的。
金老板对牛五也没说什么,态度是大不如从前,后来就拖欠工资。3个月后,金老板愁眉苦脸的对牛五说,公司经营不景气,外欠款也讨不回来。明市K公司讹了咱的30万元的货,两年了一分钱也没给。一帮子无赖,没人敢去。你若能讨回来,30%提成,讨不回来你也就另谋高就吧。牛五说,那还用说,我明天就去。
K公司的办公楼气派豪华。K公司的老板听说牛五是来讨账的,就呵呵地笑,你还来讨账啊,看你大老远来的,也挺辛苦,到财务支500块回去吧。牛五说,我不要500块,我要30万呢。老板收敛了笑脸说,你恐怕还不知道我K公司在本市的影响吧,走吧,我手下的弟兄脾气有些不好。别惹他们不高兴啊。说着从门外就进来两个高出牛五一头的彪形大汉,牛五啥也不说扭头就走。
下午,牛五背了个编织袋又来到K公司。牛五从袋中倒出一堆红砖,老板吓了一跳,立即叫来两个保膘。保膘正要上前,就见牛五蹲下身,拿起一块砖一掌劈下,砖便断为两截。保膘怔住了,不敢靠前。牛五连劈五块砖,脸不红气不喘。随即左手拿起半块砖,右手中指尖顶在砖面,只见红色的粉尘纷纷扬扬,顷刻间红砖就被手指钻透。牛五连钻五块砖,还是脸不变色心不跳。牛五抽出一节铁丝,将钻透了的砖块穿成一串,这才缓缓站起身,拍拍手掌:我初来乍到也没啥送老板的,这串项链算是见面礼。说罢,他用脚尖挑起铁丝,小腿一抖,一串砖便挂到墙角的衣架上。
30万元的汇票放在金老板的面前,金老板张大了嘴。
牛五说,我知道老板对我好,可我不适合在这干。没帮你做啥事又不好意思离开,今天我可以告辞了。
金老板拿出10万元,五子,这是给你的。
牛五摇摇头,欠我的工资给我,公司的钱我一分不要。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 牛五在宏发公司发展不好,陪酒不成,丢了买卖,再加上公司经营不景气,导致金老板对牛五的态度越来越差,以至于拖欠工资。
B. 文中关于羊肉汤和老街水席的描写,一方面照应了题目中的“老街”,另一方面交代了人物的生活环境,使得人物形象丰富而真实。
C. 手掌劈砖、手指钻砖、脚尖挑砖,一系列行云流水般的动作让牛五的人物形象瞬间高大起来,小说由此完成了牛五人物形象的塑造。
D. 小说在塑造牛五形象时运用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心理描写等手段,特别是欲扬先抑手法的运用,更突出主人公“汉子”的特点。
2.小说在刻画牛五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金老板对待牛五的态度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小说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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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8分)
装在套子里的人(节选)
柯瓦连科在他后面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使劲一推,别里科夫就连同他的雨鞋一齐乒乒乓乓地滚下楼去。楼梯又高又陡,不过他滚到楼下却安然无恙,站起来,摸了摸鼻子,看了看他的眼镜碎了没有。可是,他滚下楼的时候,偏巧华连卡回来了,带着两位女士。她们站在楼下,怔住了。这在别里科夫却比任何事情都可怕。我相信他情愿摔断脖子和两条腿,也不愿意成为别人取笑的对象。是啊,这样一来,全城的人都会知道这件事,还会传到校长耳朵里去,还会传到督学耳朵里去啊。哎呀,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就不定又会有一张漫画,到头来弄得他奉命退休吧。……
到他站起来,华连卡才认出是他。她瞧着他那滑稽的脸相,他那揉皱的大衣,他那雨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以为他是一不小心摔下来的,就忍不住纵声大笑,笑声在整个房间里响着:
“哈哈哈!”
这响亮而清脆的“哈哈哈!”就此结束了一切事情:结束了预想中的婚事,结束了别里科夫的人间生活。他没听见华连卡说什么话,他什么也没有看见。一到家,他第一件事就是从桌子上撤去华连卡的照片;然后他上了床,从此再也没有起过床。
过了一个月,别里科夫死了。我们都去送葬。
我们要老实说:埋葬别里科夫这样的人,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我们从墓园回去的时候,露出忧郁和谦虚的脸相;谁也不肯露出快活的感情。——像那样的感情,我们很久很久以前做小孩子的时候,遇到大人不在家,我们到花园里去跑一两个钟头,享受完全自由的时候,才经历过。
我们高高兴兴地从墓园回家。可是一个礼拜还没有过完,生活又恢复了旧样子,跟先前一样郁闷、无聊、乱糟糟了!局面并没有好一点。实在,虽然我们埋葬了别里科夫,可是这种装在套子里的人,却还有许多,将来也不知道有多少呢?
1.作者说,华连卡的笑声结束了别里科夫预想中的婚事,也结束了他的人间生活,华连卡的笑声对别里科究竟有什么影响?请谈谈你的看法。(4分)
2.为什么一个礼拜没完生活又恢复旧样子了呢?课文最后一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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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记黄际遇先生
梁实秋
先生字任初,广东澄海人。他性格爽朗,而且诙谐。
先生未携眷,独居第八宿舍楼上。闻一多后来送家眷还乡,也迁入第八宿舍,住楼下。所以这一所单身宿舍是我常去的地方。我经常是到一多室内打个转,然后偕同上楼去看任初先生,喝茶聊天。潮、汕一带的人没有不讲究喝茶的,我们享用的起码是“大红袍”“水仙”之类。任初先生也很考究吃,有一天他邀我和一多在他室内便餐,一道一道的海味都鲜美异常,其中有一碗白水汆虾,十来只明虾去头去壳留尾,滚水中一烫,经适当的火候出锅上桌,肉是白的尾是红的,蘸酱油食之,脆嫩无比。此时主人方从汕头归来,携带潮州蜜柑一篓,饭后飨客,柑中型大小,色泽特佳,灿若渥丹,皮肉松紧合度,于汁多而甜之外别有异香长留齿颊之间。
任初先生有写日记的习惯,写在十行纸的本子上,永远是用毛笔写,有时行书,有时工楷,写得整整齐齐,密密麻麻,据云写了数十年未曾间断。他的日记摊在桌上,不避人窥视,我偶然亦曾披览一二页,深佩其细腻而有恒。他喜治小学,对于字的形体构造特别留意,故书写之间常用古体。他对于时下一般人之不识字深致感慨,有一次他告诉我某公高吟红楼梦的名句“茜纱窗下公子多情,黄土陇中佳人薄命”,把茜读作西。他的日记里更常见的是象棋谱,他对于此道寝馈甚久,与人对弈常能不用棋盘,即用棋盘弈后亦能默记全部之着数,故每有得意之局辄逐步笔之于日记。他曾遍访国内名家,棋艺之高可以想见。
先生于芝加哥大学数学系获有硕士学位。其澄海寓邸门上有横匾大书“硕士第”,真是书香门第,敦厚家风。长公子家器随侍左右,执礼甚恭,先生管教甚严,不稍假藉。对待学生也是道貌岸然。但朋友欢宴之间,尤其是略有酒意之后,他的豪气大发,谈笑风生。他知道的笑话最多,荤素俱全,在座的人无不绝倒,甚至于喷饭。
一日,省主席韩复榘来校,要对全校“训话”。训话之前,校长邀全体教职员在会议室和主席晤谈。我因为久闻“韩青天”的大名,以及关于他的种种趣谈,所以欣然应命。任初先生有一些惴惴不安,因为他在河南曾作过一任教育厅长,正是韩复榘的属下,有一回河南大学学生罢课,韩大怒,传河南大学校长问话,任初先生心知不妙,乃陪同晋见。韩厉声叱责,校长刚欲申辩,韩喝令跪下,校长抗声曰“士可杀不可辱”,韩冷笑一声说:“好,我就杀了你!”任初先生一看事情不祥,生怕真有人头落地,用力连推带拉,校长双膝跪落,其事乃解。任初先生把这段故事讲给我们听,真令人啼笑皆非。好在这一次韩到青岛大学,态度很谦和,除了捧着水烟袋有些迂腐的样子之外,并无跋扈之态,也没有外传种种愚蠢无知的迹象。
我离开青岛后一年,任初先生也南下到中山大学。抗战军兴,先生避居香港,中山大学一度迁到滇南,后又迁返粤北坪石,先生返校继续教学。1945年抗战胜利,先生搭木船专返广州。一夕,在船边如厕,不慎坠水,遂与波臣为伍,时公子家枢奋不顾身跃水救捞,月黑风高,不见其踪迹。
先生博学多才,毕生劳瘁,未厄于敌骑肆虐之时,乃殒于结伴还乡之际,噫!
(选自《黄际遇先生纪念文集》,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先生是我国数学界最早的留学生之一,为日本著名数学家林鹤一之高弟,治学素号精审。在日本时,已翻译《几何学》一书,以后又译有《续初等代数学》《高等微积分》《群底下之微分方程式》及《近世代数》等。又曾主编《数理杂志》,发表论文多篇,如《定积分—定理》《吴德孟函数之研究》等。先生另有《群论》《数论》《论一》诸著述行世,又编辑过《中国中等学校数学教科书》及《物理教科书》等,译作及著述甚为宏富。先生除攻习数学之外,兼治文学经史。
(李新魁《博学鸿才的黄际遇先生》)
②至先生自己,也时时表示其治学的抱负。他说教书是闲事,写字更是闲事。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在世界数学界有所成名。他常常说:“将来在世界数学家的名人录上,如能留下一个名字,就是我的心愿。”
(曾建屏《追忆黄任初先生》)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招待朋友喝茶,黄际遇先生用的是名茶“大红袍”“水仙”,这说明他日常生活过于奢侈。
B.黄际遇先生不仅重视自身的修养,而且重视良好家风的传承,对身边的长子严格管教,毫不松懈。
C.黄际遇先生对待学生道貌岸然,口是心非。梁实秋先生虽然是他的朋友,但写作时却能不避缺陷,信笔直书。
D.河南大学校长不肯对韩复榘下跪,黄际遇先生急中生智,连推带拉,化解了尴尬局面,使他们和好如初。
E.抗战胜利,正是黄际遇先生大展才华之时,而他却落水身亡,这是黄先生的不幸,也是中国学术界的不幸。
(2)黄际遇先生是位富有生活情趣的人,这在本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回答。
(3)在治学方面我们可以从黄际遇先生身上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黄际遇先生是一位学者,但梁实秋先生在文中却没有提及黄先生的学术成就。你认为这样选材是否恰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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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从礼教院落的文化视野解读中国建筑,可以从孔庙与孔府说起。
首先,孔子是中国文化集大成者,其开宗之儒学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深远直至今天。第二,孔庙与孔府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特点,历尽劫难,一脉不断。第三,孔庙与孔府代表了仪式活动与前衙后府两种典型的院落空间。
孔子是儒家创始人,其思想核心是“仁”与“礼”。“仁”的主张是“仁者爱人”。这要求统治阶级体察民情,反对苛政,要遵循“忠恕”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礼”的主张是“克己复礼”,要克制自己,使举止乃至思想符合“礼”的要求。孔子追求的“礼”是西周的等级名分制度。他进一步提出了“正名”的主张,就是严格等级秩序;同时,提出“德治”“中庸”“礼之用,和为贵”等主张。
曲阜孔庙位于现在山东曲阜城内,是世界规模最大的孔庙,历史悠久。
梁思成先生考察曲阜孔庙后曾说:“我觉得这一处伟大的庙庭……无论朝代如何替易,这庙庭的尊严神圣却永远未受到损害,即使偶有破坏,不久亦即修复,从建筑方面看,由三间的居堂至宋代已经长到三百余间,世代修葺,从未懈弛。其规模制度,与帝王等同。在这两点上,曲阜孔庙恐怕是人类文化史上唯一的一处建筑物。”
元代曾向全国发诏,在各州、府、路、城大建孔庙,兴儒尊孔。各地孔庙在元代重建、改建、新建、扩大,其全称为“大成至圣先师孔夫子之庙”。
曲阜孔庙前后八进,重重院宇,柏树成林。在中轴线上依次有金声玉振坊、棂星门、奎文阁、大成门、杏坛、大成殿、寝殿,等等。
大成殿是孔庙的主殿,建于两层台基上,前连露台,高2米多,东西宽约4.5米,南北深约35米,镌花须弥石座,双层石栏杆,底层莲花栏柱下均有石雕螭首,南面正中有两块浮雕龙陛。殿高24.8米,阔45.78米,深24.89米,重檐九脊,黄瓦飞甍,周绕回廊,和北京故宫太和殿、泰安岱庙大殿并称为东方三大殿。大成殿四周廊下环立28根雕龙石柱,均以整石刻成,柱高5.98米,直径0.81米,承以重层宝装覆莲柱础,清雍正二年(1724年)火后重刻。两山及后檐的18根八棱磨浅雕石柱,以云龙为饰,每面浅刻9条团龙,每柱72条。前檐的10根为深浮雕,每柱两龙对翔,盘绕升腾,各具变化,无一雷同。以龙为饰,位尊至极。
或许,孔庙的主要活动内容是从祭祀孔子开始,但并非局限于祭祀纪念。其实,历代孔庙是中国社会重要的公共的文化活动场所,是儒学文化的大院落。
就文化传承而言,除曲阜孔庙外,自北朝开始在全国有关郡县设立文庙学宫,从此有了“学校”的功能,这是一个重大的举措。“学校”这一重要功能对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从唐代至清末,庙学不分,规制有前庙后学、左庙右学、左学右庙,还有中庙左右学、中庙周学等。庙学合一的体制使历代文人集中接受儒学熏陶,尊孔读经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这为各个时期培养了不同层次的学人。这也使儒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逐渐发展成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干。
从社会层面上说,孔庙这一文化场所的设立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融合与统一。不同地区孔庙的建立,对于推动中华民族的融合与统一功不可没。在封建国家政令的要求下,无论是中原内地,还是边陲地区,都曾设有孔庙,中华民族供奉孔子为“先圣先师”。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它一定程度地缓和了民族矛盾,促进了民族融合,促进了安定与团结。
(选自《中西建筑十五讲》,有删改)
1.下列关于“孔庙”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孔庙的石雕以龙为饰,雕法讲究,姿态各异,体现了孔庙位尊至极。比如浮雕龙陛、雕龙石柱、浅雕云龙石柱、深浮雕两龙对翔等。
B.祭祀孔子是孔庙的主要活动内容,但却不是唯一,孔庙还承载着举行公共文化活动、传承儒学文化的重要功能。
C.元代大建孔庙,其全称为“大成至圣先师孔夫子之庙”,而世界规模最大的孔庙是位于现在山东曲阜城内的曲阜孔庙。
D.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孔庙一定程度地促进了民族融合与安定、团结。从社会层面上说,孔庙对于推动中华民族的融合与统一功不可没。
2.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为仪式活动与前衙后府两种典型院落空间的代表,孔庙与孔府体现出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特点。
B.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者爱人”为重要内容的“仁”和以“克己复礼”为重要内容的“礼”。
C.在元代,“兴儒尊孔”盛行,各州、府、路、城的孔庙在元代得以重建、改建、新建和扩大。
D.作为孔庙主殿的“大成殿”与北京故宫的“太和殿”、泰安“岱庙大殿”并称为“东方三大殿”。
3.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孔子提出的“正名”主张,实际上是“礼制”追求过程中的细化与强化。这体现出儒家思想独有的深刻性与系统性。
B.梁思成先生考察曲阜孔庙后,认为曲阜孔庙恐怕是人类文化史上唯一的一处建筑物的重要原因是孔庙的尊严神圣。
C.“庙学合一”的体制源远流长,庙学规制亦是多种多样。这些特点促使了儒学逐渐发展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干。
D.中原地区及边陲地区,都有孔庙的身影,其背后显示出封建国家政令的畅通,并带来了文化的认同及民族矛盾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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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陶瓷艺术与文学艺术
从艺术种类来说,陶瓷艺术与文学分属不同的艺术种类,前者为空间艺术,后者为时间艺术;前者为造型艺术,后者为语言艺术。
陶瓷艺术与文学艺术的结缘,源于何时,已无从考证。但有一点非常相似:文学起源于劳动,起源于不自觉的口头文学,具有相当浓厚的再现风格,文学的内容与劳动的内容密切相关。
陶瓷雕塑经历了写实这样一个阶段。那些陶塑动物的造型,与活生生的动物逼真无二,是纯写实的,是先民实际生活的再现。正如人们不能否认原始文学的审美一样,同样不能否认这些写实性的陶塑作品的审美意义和审美价值。我想,它们不仅是先民生活的一种反映,也是先民审美意识的一种形象见证,是文明发展轨迹中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
陶瓷雕塑艺术和文学艺术,尽管分属不同的艺术种类,但在其审美本质上是共同的:通过塑造艺术形象反映生活,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
景德镇称不上文学之城,但却是无可争辩的陶瓷之城,是名副其实的千年瓷都。尽管这样,景德镇的陶瓷艺术家们,包括陶瓷雕塑艺术家,用智慧灵巧的双手,用泥土和火,把瓷都景德镇营造成为一个中国文学之城。在这里《三国演义》的烽火连天,《水浒传》的义旗招展,《西游记》的漫漫征途,《红楼梦》的悲欢离合,都在陶瓷艺术家们的手中得到了形象生动的再现。
文学艺术,不仅为陶瓷艺术提供了素材,而且在艺术形象的塑造上提供了有益的启示。陶瓷艺术形象的塑造,不是如实地复制文学艺术形象而是在理解的基础上创造出一个高度集中、高度凝练的艺术形象,使观赏者感觉到既像是自己感觉中的文学形象,同时又感觉到这是一个新的艺术创造。文学是时间艺术,雕塑是一种造型艺术,具有可触、可摸、可视的特性;文学长于叙事,长于展示文学形象的产生、变化和发展过程,而陶瓷表现的只是一个瞬间性的艺术形象,它不能告诉人们为什么是这样,它只能告诉人们只能是这样。要用陶瓷艺术手段,塑造一个文学题材的艺术形象,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大型组雕、群雕,其难度之大,就可想而知。
但是,陶瓷艺术家们,不仅在塑造单个的形象上获得了成功,而且在组雕、群雕的塑造上同样取得了令世人注目的艺术成就。曾山东的《孙悟空大战众天神》、李恭坤的《三国演义》等,都是有代表性的取材于文学作品的艺术形象塑造。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水浒108将》大型人物群雕艺术形象的塑造所取得的高度艺术成就。
1.下列对陶瓷雕塑艺术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陶瓷雕塑是纯写实的艺术,具有很高的审美意义和审美价值。
B.陶瓷雕刻艺术和文学艺术分属不同的艺术种类,而在审美本质上却有许多相同之处。
C.陶瓷雕刻艺术是一种造型艺术,虽然表现的只是一个瞬间性的形象,却具有很强的直观性。
D.在陶瓷雕塑中,组雕、群雕的塑造上,取得了令世人注目的艺术成就,但与单个形象的塑造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2.关于陶瓷艺术与文学二者的关系,下列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陶瓷艺术是空间和造型艺术,文学则是时间和语言艺术。
B.陶瓷艺术与文学的结缘起于何时虽无从考证,但它们均来源于民间,与先民的劳动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
C.文学艺术为陶瓷艺术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并为其艺术形象的塑造提供了许多启发。
D.文学长于叙事,其展示的是形象产生、变化和发展的过程,而陶瓷表现的只是一个固定的死板的艺术。
3.下列表达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景德镇是一个著名瓷都,更是一个典型的中国文学之城。
B.文学名著中的所有艺术形象都能够在陶瓷雕塑艺术中得以完美再现。
C.陶瓷艺术形象的塑造,需要在如实复制文学艺术形象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提炼与完善。
D.《水浒108将》大型人物群雕艺术彰显了陶瓷艺术手段的无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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