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葛市长家的草莓
“知道不?这次人代会上,老葛转正了!”方凯来电话,话里话外都透着开心,仿佛A市新提拔的市长不是葛亚楼,而是他方凯。
“真的?那咱可得借机‘宰’他一回。”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悦。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有实权的官同学,后面的省略号就太多了。
不过,我心里也有点儿酸酸的。作为大学里上下铺的兄弟,我们三个当年一个起跑线,只不过毕业时拼爹,我和方凯因此留城,葛亚楼被完璧归赵。当时听说他进了最基层的镇政府,干了最基层的秘书工作,没想到十年打拼,人家浮上来了,我们却依旧原地踏步。
领导的电话,一个字,忙!多次占线,终于打进去时,葛亚楼语气中透着一份惊喜:“尖子?老K?有日子不见了。什么?请客?好说,好说!哎,下什么饭店!家里去,你嫂子这两年厨艺见长,来尝尝她的糖醋鲤鱼!”
葛亚楼还像当年一样,亲亲的。方凯大大咧咧地称他“老葛”,我则恭恭敬敬地称他“葛市长”。
“什么长不长的,还是叫我‘楼子’吧!”葛亚楼重新翻出了那个打着时光烙印的雅号。我和方凯“哈哈哈”地笑起来。
周末,我们去了一个很普通的小区,葛亚楼住在那里。我们把车停好,正要上楼时,一个人骑着一辆旧“飞鸽”叮儿当地过来。咦,那不是我们的大市长吗?他把车锁好,从车筐里掏出一瓶干红葡萄酒,冲着我笑:“尖子不喝白酒,我差点儿把这事儿给忘了呢。”
他真是细心!我的心一暖,贴身衣兜里装的东西就有点儿硌得慌。那是一枚价格不菲的祖母绿戒指,准备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
“老葛,这些琐事,还用你亲力亲为?还有啊,现成的‘红旗’不用,骑这辆破‘飞鸽’。知道的,你艰苦朴素惯了;不知道的,人家不说你作秀吗?”方凯竹筒倒豆子,还是当年那个直筒子脾气。
葛亚楼挠挠头:“这事儿,我还真没想过那么多。这车子还是我妈留下的,一直不舍得扔,偶尔搬出来骑骑,活动活动筋骨,挺好的!”
进了门,我环顾四周,这套两居室实在简朴至极。葛亚楼看出了我眼里的困惑:“嘿嘿,这房子是小了点儿,不过,住着温馨。市政家属院那边给配了一套,我没要。我和你嫂子舍不得周围这些老邻居,人是群居动物,日久生情啊!”
市长夫人,是一个贤淑女人,从事幼教工作,在一所幼儿园,陪着那些花儿、朵儿一起成长。她把自己的拿手菜端上桌,笑着说:“今天一定要多喝几杯,老葛在我耳边没少念叨你弟兄两个。”
家里的便宴跟饭店就是不一样。阻隔在我们之间的鸿沟顿时灰飞烟灭,我们好像又回到了那些青葱岁月,大声地笑着,大口地吃着,大杯地喝着。在这种情形下,我若掏出那枚祖母绿,岂不是太煞风景?
酒足饭饱,我手插衣兜里,刚要行动,葛亚楼左扯一个,右拽一个,把我们拖到阳台上:“来,来,跟我来,看看我种的草莓!”
那个不大的阳台上,摆满了黄泥花盆,里面的草莓郁郁葱葱,挂满了果实,红艳艳的。
市长夫人手脚麻利地摘了一盘草莓,放在茶几上:“两位兄弟,快来吃,咱自家种的,绿色、环保、无污染。”
“不养花草,种草莓!你这市长,雅兴不小!”方凯讥讽地拍着老葛的肩。
“别小看这小小的草莓!是它激励着我一步步走到今天的。”葛亚楼凝视着手中的一颗草莓,给我们讲了一段往事。
“二十年前,一场瘟疫夺去了父亲的生命,母亲带着我和小妹搬到了小城。她租了一间破旧的阁楼,用拾荒的钱,供我们兄妹上学。邻居的孩子吃草莓,不懂事的妹妹也吵着要。那时的草莓要20块钱一斤,对于一个贫寒的家庭来说,实在是可望而不可即。妹妹大哭了一场,睡着了,母亲也下了楼。母亲再回来时,一头长长的秀发不见了,头发短得如同男人的板寸。她的手里多了两个花盆,两颗草莓苗。她说:‘记着,自己种的草莓最香甜。’那年初夏,那两株草莓开花、结果,我和妹妹吃到了这世上最好吃的水果,同时也将母亲的话铭记在心。”葛亚楼说。
面对一个喜欢吃自己种的草莓的人,我知道,那枚祖母绿掏出来也是白掏。告别时,葛亚楼握着我和方凯的手说:“谢谢你们把我当兄弟!”他永远不会知道,那天,他眼神里的那份真诚,是怎样让两个老同学落荒而逃的。
几年后,班里搞了一次同学聚会。说起副省长葛亚楼,很多同学跟我们一样,吃过葛家的糖醋鲤鱼,尝过葛家阳台的草莓,还听过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我”与方凯、葛亚楼一起毕业,由于拼爹,葛亚楼进了镇政府干了秘书,十年之后当上了市长,而“我”与方凯却无奈留城原地踏步走。
B. “我”认为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手握实权的官员同学,对自己会有很多好处,所以葛市长刚刚转正,“我”与方凯就急忙去拜访他。
C. 小说中的“我”之所以没有送出那枚祖母绿,一是因为市长家的便宴气氛融洽,二是有感于葛市长讲的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D. 语言描写是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这篇小说在塑造葛亚楼这个艺术形象时,就善于抓住典型语言来表现他的美好心灵和高尚人品。
2.小说中的葛亚楼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概括。
3.小说通过葛市长之口叙述草莓的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葛市长家的草莓
“知道不?这次人代会上,老葛转正了!”方凯来电话,话里话外都透着开心,仿佛A市新提拔的市长不是葛亚楼,而是他方凯。
“真的?那咱可得借机‘宰’他一回。”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悦。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有实权的官同学,后面的省略号就太多了。
不过,我心里也有点儿酸酸的。作为大学里上下铺的兄弟,我们三个当年一个起跑线,只不过毕业时拼爹,我和方凯因此留城,葛亚楼被完璧归赵。当时听说他进了最基层的镇政府,干了最基层的秘书工作,没想到十年打拼,人家浮上来了,我们却依旧原地踏步。
领导的电话,一个字,忙!多次占线,终于打进去时,葛亚楼语气中透着一份惊喜:“尖子?老K?有日子不见了。什么?请客?好说,好说!哎,下什么饭店!家里去,你嫂子这两年厨艺见长,来尝尝她的糖醋鲤鱼!”
葛亚楼还像当年一样,亲亲的。方凯大大咧咧地称他“老葛”,我则恭恭敬敬地称他“葛市长”。
“什么长不长的,还是叫我‘楼子’吧!”葛亚楼重新翻出了那个打着时光烙印的雅号。我和方凯“哈哈哈”地笑起来。
周末,我们去了一个很普通的小区,葛亚楼住在那里。我们把车停好,正要上楼时,一个人骑着一辆旧“飞鸽”叮儿当地过来。咦,那不是我们的大市长吗?他把车锁好,从车筐里掏出一瓶干红葡萄酒,冲着我笑:“尖子不喝白酒,我差点儿把这事儿给忘了呢。”
他真是细心!我的心一暖,贴身衣兜里装的东西就有点儿硌得慌。那是一枚价格不菲的祖母绿戒指,准备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
“老葛,这些琐事,还用你亲力亲为?还有啊,现成的‘红旗’不用,骑这辆破‘飞鸽’。知道的,你艰苦朴素惯了;不知道的,人家不说你作秀吗?”方凯竹筒倒豆子,还是当年那个直筒子脾气。
葛亚楼挠挠头:“这事儿,我还真没想过那么多。这车子还是我妈留下的,一直不舍得扔,偶尔搬出来骑骑,活动活动筋骨,挺好的!”
进了门,我环顾四周,这套两居室实在简朴至极。葛亚楼看出了我眼里的困惑:“嘿嘿,这房子是小了点儿,不过,住着温馨。市政家属院那边给配了一套,我没要。我和你嫂子舍不得周围这些老邻居,人是群居动物,日久生情啊!”
市长夫人,是一个贤淑女人,从事幼教工作,在一所幼儿园,陪着那些花儿、朵儿一起成长。她把自己的拿手菜端上桌,笑着说:“今天一定要多喝几杯,老葛在我耳边没少念叨你弟兄两个。”
家里的便宴跟饭店就是不一样。阻隔在我们之间的鸿沟顿时灰飞烟灭,我们好像又回到了那些青葱岁月,大声地笑着,大口地吃着,大杯地喝着。在这种情形下,我若掏出那枚祖母绿,岂不是太煞风景?
酒足饭饱,我手插衣兜里,刚要行动,葛亚楼左扯一个,右拽一个,把我们拖到阳台上:“来,来,跟我来,看看我种的草莓!”
那个不大的阳台上,摆满了黄泥花盆,里面的草莓郁郁葱葱,挂满了果实,红艳艳的。
市长夫人手脚麻利地摘了一盘草莓,放在茶几上:“两位兄弟,快来吃,咱自家种的,绿色、环保、无污染。”
“不养花草,种草莓!你这市长,雅兴不小!”方凯讥讽地拍着老葛的肩。
“别小看这小小的草莓!是它激励着我一步步走到今天的。”葛亚楼凝视着手中的一颗草莓,给我们讲了一段往事。
“二十年前,一场瘟疫夺去了父亲的生命,母亲带着我和小妹搬到了小城。她租了一间破旧的阁楼,用拾荒的钱,供我们兄妹上学。邻居的孩子吃草莓,不懂事的妹妹也吵着要。那时的草莓要20块钱一斤,对于一个贫寒的家庭来说,实在是可望而不可即。妹妹大哭了一场,睡着了,母亲也下了楼。母亲再回来时,一头长长的秀发不见了,头发短得如同男人的板寸。她的手里多了两个花盆,两颗草莓苗。她说:‘记着,自己种的草莓最香甜。’那年初夏,那两株草莓开花、结果,我和妹妹吃到了这世上最好吃的水果,同时也将母亲的话铭记在心。”葛亚楼说。
面对一个喜欢吃自己种的草莓的人,我知道,那枚祖母绿掏出来也是白掏。告别时,葛亚楼握着我和方凯的手说:“谢谢你们把我当兄弟!”他永远不会知道,那天,他眼神里的那份真诚,是怎样让两个老同学落荒而逃的。
几年后,班里搞了一次同学聚会。说起副省长葛亚楼,很多同学跟我们一样,吃过葛家的糖醋鲤鱼,尝过葛家阳台的草莓,还听过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我”与方凯、葛亚楼一起毕业,由于拼爹,葛亚楼进了镇政府干了秘书,十年之后当上了市长,而“我”与方凯却无奈留城原地踏步走。
B. “我”认为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手握实权的官员同学,对自己会有很多好处,所以葛市长刚刚转正,“我”与方凯就急忙去拜访他。
C. 小说中的“我”之所以没有送出那枚祖母绿,一是因为市长家的便宴气氛融洽,二是有感于葛市长讲的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D. 语言描写是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这篇小说在塑造葛亚楼这个艺术形象时,就善于抓住典型语言来表现他的美好心灵和高尚人品。
2.小说中的葛亚楼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概括。
3.小说通过葛市长之口叙述草莓的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葛市长家的草莓
“知道不?这次人大会上,老葛转正了!”方凯来电话,话里话外都透着开心,仿佛A市新提拔的市长不是葛亚楼,而是他方凯。
“真的?那咱可得借机‘宰”他一回。”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悦。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有实权的官同学,后面的省略号就太多了。
不过,我心里也有点儿酸酸的。作为大学里上下铺的兄弟,我们三个当年一个起跑线,
只不过毕业时拼爹,我和方凯因此留城,葛亚褛被完璧归赵。当时听说他进了最基层的镇政
府,干了最基层的秘书工作,没想到十年打拼,人家浮上来了,我们却依旧原地踏步。
领导的电话,一个字,忙! 多次占线,终于打进去时,葛亚楼语气中透着一份惊喜:“尖子? 老K? 有日子不见了。什么? 请客? 好说,好说! 嗳,下什么饭店! 家里去,你嫂子这两年厨艺见长,来尝尝她的糖醋鲤鱼。
葛亚楼还像当年一样,亲亲的。方凯大大咧咧地称他“老葛”,我则恭恭敬敬地称他“葛
市长”。
“什么长不长的,还是叫我楼子’吧!”葛亚楼重新翻出了那个打着时光烙印的雅号。我和方凯“哈哈哈”地笑起来。
....
方凯说,平常提猪头难找庙门。这是个绝好的机会。我点点头,说都准备好了。
老婆要养,孩子要养,房子要养,车子要养...父母、岳父岳母的孝顺又不能只停留在嘴皮子上。在汹涌澎湃的物价面前,那点薪水实在是杯水车薪。我和方凯被逼无奈,工作之余,合伙注册了一家公司,主营照明装饰。如今,有葛亚楼这么大个台柱子在,我们自然不想放过市政LBD亮化工程这块肥肉。
周末,我们去了一个很普通的小区,葛亚楼住在那里。我们把车停好,正要上楼时,一个人骑着一辆旧“飞鸽”叮而当地过来。咦,那不是我们的大市长吗? 他把车锁好,从车筐里掏出一瓶干红葡萄酒,冲着我笑:“尖子不喝自酒,我差点儿把这事儿给忘了呢。”
他真是细心!我的心一暖,贴身衣兜里装的东西就有点儿硌得慌,那是一枚价格不菲的
祖母绿戒指,准备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
“老葛,这些琐事,还用你亲力亲为?还有啊,现成的“红旗”不用,骑这辆破‘飞鸽”。知道的,你艰苦朴素惯了;不知道的,人家不说你作秀吗?”方凯竹筒倒豆子,还是当年那个直筒
子脾气。
葛亚楼挠挠头:“这事儿,我还真没想过那么多。这车子还是我妈留下的,一直不舍得扔,偶尔搬出来骑骑,活动活动筋骨,挺好的!”
进了门,我环顾四周,这套两居室实在简朴至极。葛亚楼看出了我眼里的困惑:嘿嘿,这房子是小了点儿,不过住着温馨。市政家属院那边給配了一套,我没要。我和你嫂子舍不得周围这些老邻居,人是群居动物。日久生情啊!"
市长夫人,是一个贤淑女人,从事幼教工作,在一所幼儿园,陪着那些花儿、朵儿一起成长。她把自己的拿手莱端上桌,笑着说:今天一定要多喝儿杯,老葛在我耳边没少念叨你弟兄两个.
家里的便宴跟饭店就是不一样。阻隔在我们之间的一些鸿沟顿时灰飞烟灭,我们好像又回到了那些青葱岁月,大声地笑着,大口地吃着,大杯地喝着。在这种情景下,我若掏出那
枚祖母绿,岂不是太煞风景?
方凯动了我一脚,我用眼神告诉他,饭后。
酒足饭饱,我手插衣兜里,刚要行动,葛亚楼在左扯一个,右拽一个,把我们拖到阳台上 :“来,来,跟我来,看看我种的草莓!
那个不大的阳台上,摆满了黄泥花盘,里面的草莓郁郁葱葱,挂满了果实,红艳艳的。
市长夫人手脚麻利地摘了一盘草莓,放在茶几上:“两位兄弟决来吃,,咱自家种的,绿色、环保、无污染。”
“不养花草,种草莓! 你这市长,雅兴不小!”方凯讥讽地拍着老葛的肩。
别小看这小小的草莓! 是它一步步激励着我走到今天。”葛亚楼凝视着手中的一颗草莓给我们讲了一段往事。
二十年 前,一场瘟疫夺去了父亲的生命,母亲带着我和小妹搬到了小城。她租了一间
破旧的阁楼,用拾荒的钱,供我们兄妹上学。邻居的孩子吃草莓,不懂事的妹妹也吵着要。那时的草莓要20块钱一斤,对于一个贫寒的家庭来说,实在是可望而不可即。妹妹大哭了一场,睡着了,母亲也下了楼。母亲再回来时,一头长长的秀发不见了,头发短得如同男人的板寸。她的手里多了两个花盆,两颗草莓茴。她说:‘记着,自己种的草莓最香甜,’那年初夏,那两株草莓开花、结果,我和妹妹吃到了这世上最好吃的水果,同时也将母亲的话铭记在心。” 葛亚楼说。
面对一个喜欢吃自己种的草莓的人,我知道,那枚祖母绿掏出来也是白掏。告别时,葛
亚楼握着我和方凯的手说:“谢谢你们把我当兄弟!”他永远不会知道,那天,他眼神里的那份真诚,是怎样让两个老同学落荒而逃的。
几年后,班里搞了一次同学聚会。说起副省长葛亚楼,很多同学跟我们一样,吃过葛家的糖醋鲤鱼,尝过葛家的阳台草莓,还听过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 “我”与方凯、葛亚楼一起毕业。由于拼爹,葛亚楼进了镇政府当了秘书,十年之后当上了市长,而“我”与方凯却无奈留城原地踏步。
B. “我”认为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手提实权的官员同学,对自己会有很多好处,所以,得知葛市长转正,“我”与方凯就急于去拜访他。
C. 小说中的“ 我”之所以没有送出那枚祖母绿,是因为葛市长家的便宴气氛融洽,葛市长热情好客让“我“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拿出祖母绿。
D. 这篇小说既成功塑造了葛市长这样一个廉洁正直的官员形象,也着力塑造了我这样一个想靠“人脉”投机取巧的反面典型。
2.小说是如何塑造葛亚楼这样一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叙述了一段与草善有关的故事,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玉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
小区里很多人看着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伺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罗嗦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看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是你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一只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拔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几个保安辞了。”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的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伺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棵又一棵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棵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选自刘国芳小小说作品集《时光如水》,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以“玉米”为题,开篇却并未写玉米,这样就能起到设置悬念、吸引读者的作用,体现出作者娴熟的写作技巧。
B.李市长是乡下老头的儿子,而小区的保安与住户却对老头产生误解,其主要原因是李市长对父亲的不关心、不孝顺。
C.由于贼与老头都像乡下人,于是保安认为他俩是一起来偷东西的,写出了保安忠于职守、善于推理、歧视乡下人的特点。
D.老头向邻居打招呼,邻居们却“面无表情,根本不睬他”,写出了城里人对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的乡下人的冷漠态度。
E.小说通过写花园小区的住户对老头前后态度的变化,写出了城里人的势利,反衬出乡下人淳朴善良、宽容无私的形象。
(2)小说第一段的内容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的老头是怎样一个人?请简要概括。(6分)
(4)有人评价说,这篇小说的特点是“以犀利、冷峻的文风解剖人性,拷问人生”,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阐析并谈谈文章给你的启示。(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玉 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有时候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见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侍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啰唆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着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小区的人大多没见过玉米,有时候,他们会走过来,很有兴趣地欣赏着。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和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和你是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拨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毫无疑问,老头给他当市长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那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侍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个又一个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个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选自《小小说选刊》2014年第16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娓娓道来,在舒缓平稳的故事叙述中展现人性百态,制造矛盾冲突,表现了作者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强烈不满。
B.小区的住户对笑着主动打招呼的老头,起初“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后来“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可见只要以诚相待,必能温暖人心。
C.小说善于在对比中彰显人性,通过对比,不仅将人物的趋炎附势、以貌取人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暗含对这些人以貌取人、善于见风使舵的讽刺与批评。
D.保安等人先入为主、以貌取人,但不让老头随便种庄稼体现了尽职尽责的职业精神。
E.老头面对保安的污蔑,迫不得已只能把当市长的儿子叫来,这是对自身尊严的维护,采取的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
(2)小说中老头的性格鲜明,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玉米”在小说中的作用。
(4)小说故事简单,但意蕴丰富,作者以犀利冷峻的文笔解剖人性,拷问人生,请从人物形象、主题两个方面略做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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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玉 米
刘国芳
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裤褂,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
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着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后来,老头闲不住了,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时值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忽然就明白了: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的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伺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拿着警棍走过来凶老头说:
“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罗嗦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老头看看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
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竟种上了玉米。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
这天深夜,有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正要偷东西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说:“他是你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践相。”说着,从身上拿出一只手机来,很精致。老头迅速拔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蕊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见老头笑,也忙不迭的回一个笑。
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颗又一颗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颗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人们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摘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7期,有删改)
(1)下列关于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老人刚入住花园小区时,人们看不起他.甚至反感他,觉得他是个乡下老头,老人笑着跟邻居们打招呼也被大家认为是自作多情。
B.老人自告奋勇打扫小区卫生与清洁工每天只在早上打扫一次卫生形成对比,批判了清洁工的懒惰,也为人们误解老人的身份做了铺垫。
C.文中反复写保安“凶”老头,还怀疑他跟贼是一伙的,用警棍指点他、打他,这写出了保安的势利,看不起乡下人,人品较低。
D.收下了老人的玉米之后,老人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从原来的“乡下人”变成了“老头人这么好”,老人用自己的真诚融化了人们心头的冷漠。
E.小说通过对清洁工、保安、小区住户、物业经理、开发商等次要人物的言行的描写,有力地烘托了老头的形象,深刻地揭示了小说主旨。
(2)简析文中老头的人物形象。(6分)
(3)小说第一段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小说是写老头的,题目改为“种玉米的老头”更为合适。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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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银杏
郭沫若
银杏,我思念你,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又叫公孙树。但一般人叫你是白果,那是容易了解的。
我知道,你的特征并不专在乎你有这和杏相仿佛的果实,核皮是纯白如银,核仁是富于营养——这不用说已经就足以为你的特征了。
但一般人并不知道你是有花植物中最古的先进,你的花粉和胚珠具有着动物般的性态,你是完全由人力保存了下来的奇珍。
自然界中已经是不能有你的存在了,但你依然挺立着,在太空中高唱着人间胜利的凯歌。
你这东方的圣者,你这中国人文的有生命的纪念塔,你是只有中国才有呀,一般人似乎也并不知道。
我到过日本,日本也有你,但你分明是日本的华侨,你侨居在日本大约已有中国的文化侨居在日本的那样久远了吧。①
你是真应该称为中国的国树的呀,我是喜欢你,我特别的喜欢你。
但也并不是因为你是中国的特产,我才特别的喜欢,是因为你美,你真,你善。
你的株干是多么的端直,你的枝条是多么的蓬勃,你那折扇形的叶片是多么的青翠,多么的莹洁,多么的精巧呀! ②
在暑天你为多少的庙宇戴上了巍峨的云冠,你也为多少的劳苦人撑出了清凉的华盖。
梧桐虽有你的端直而没有你的坚牢;白杨虽有你的葱茏而没有你的庄重。
熏风会媚妩你,群鸟时来为你欢歌;上帝百神——假如是有上帝百神,我相信每当皓月流空,他们会在你脚下来聚会。
秋天到来,蝴蝶已经死了的时候,你的碧叶要翻成金黄,而且又会飞出满园的蝴蝶。
你不是一位巧妙的魔术师吗?但你丝毫也没有令人掩鼻的那种江湖气息。
当你那解脱了一切,你那槎丫的枝干挺撑在太空中的时候,你对于寒风霜雪毫不避易。
那是多么的嶙峋而又洒脱呀,恐怕自有佛法以来再也不曾产生过像你这样的高僧。
你没有丝毫依阿取容的姿态,但你也并不荒伧;你的美德像音乐一样洋溢八荒,但你也并不骄傲;你的名讳似乎就是“超然”,你超乎一切的草木之上,你超乎一切之上,但你并不隐遁。
你的果实不是可以滋养人,你的木质不是坚实的器材,就是你的落叶不也是绝好的引火的燃料吗?
可是我真有点奇怪了:奇怪的是中国人似乎大家都忘记了你,而且忘记得很久远,似乎是从古以来。
我在中国的经典中找不出你的名字,我很少看到中国的诗人咏赞你的诗,也很少看到中国的画家描写你的画。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呀,你是随中国文化以俱来的亘古的证人,你不也是以为奇怪吗?
银杏,中国人是忘记了你呀,大家虽然都在吃你的白果,都喜欢吃你的白果,但的确是忘记了你呀。
世间上也尽有不辨菽麦的人,但把你忘记得这样普遍,这样久远的例子,从来也不曾有过。
真的啦,陪都不是首善之区吗?但我就很少看见你的影子;为什么遍街都是洋槐,满园都是幽加里树[注]呢?
我是怎样的思念你呀,银杏!我可希望你不要把中国忘记吧。
这事情是有点危险的,我怕你一不高兴,会从中国的地面上隐遁下去。
在中国的领空中会永远听不着你赞美生命的欢歌。
银杏,我真希望呀,希望中国人单为能更多吃你的白果,总有能更加爱慕你的一天。
一九四二年写于陪都重庆
[注] 幽加里树:桉树的音译。桉树源自澳洲,是一种常青美化植物。我国南部和西南部都有栽培。
1.简要概括作者喜爱银杏的原因。(4分)
答:
2.从修辞方法的角度,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6分)
①我到过日本,日本也有你,但你分明是日本的华侨,你侨居在日本大约已有中国的文化侨居在日本的那样久远了吧。
答:________
②你的株干是多么的端直,你的枝条是多么的蓬勃,你那折扇形的叶片是多么的青翠,多么的莹洁,多么的精巧呀!
答:
3.本文主要运用第二人称来写银杏,这样写有何好处?(5分)
答:________
4.本文属于托物言志类的散文,请你结合时代背景,谈谈作者借赞美银杏表达出哪些思想。(6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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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爱心如同韭菜
余显斌
娘打来电话,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轻声说:“在医院。”
娘说:“知道,听你爹说的。”娘接着哽咽着说,“儿啊,你怎么能那样,怎么能捐献骨……髓啊?”显然,娘不理解什么是骨髓,说到这儿,明显地顿了一下。
他忙说:“娘,没啥。”
娘威胁说:“你不听娘的,娘就死去。”
他急了,忙告诉娘,自己不是捐献骨髓,爹听错了,自己是想找人给自己捐献骨髓,自己有病。
娘一听更急了,问清了他所在的医院,和爹当天就打了车,匆匆赶去,在医院看见了他。他坐在病床上,护士在给他量着血压。娘一见吓了一跳,问道:“儿呀,你怎么啦?”
他说:“白血病。”
娘不懂什么是白血病,望着他。
他告诉娘,患白血病很难治的。看娘身子一颤,他忙说,不过,有骨髓配型成功的人愿捐骨髓,自己就有救了。
娘忙说;“配啊,砸锅卖铁也配啊。”
他叹口气,说:“哪有那么容易的?两万多人中才有一对配型成功的。”
娘坐在那儿,眼睛直了。
他忙摇着手道,不过,自己很幸运,和一个女孩配型成功。
娘眼睛一亮:“真的?”
他再次垂下头,告诉娘,可是对方不愿捐献骨髓。娘一脸灰白,许久,点点头道:“是啊,身上的东西,哪一件不是跟眼睛鼻子一样,哪有多余的啊?多余的也不会长啊,谁又愿捐啊?”
爹在旁边嘀咕一声:“听说,捐骨髓没事的啊!”
他沮丧地摇摇头,告诉他们,那个女孩就是不愿捐。
娘试探着问:“真没事吗?”
他说:“可能是吧,不过,这得问问医生。”
正说着,一个医生从旁边匆匆经过,娘忙一把拉住,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可怜巴巴地问:“医生,捐献骨髓对捐献的人有伤害吗?”医生望望娘摇了摇头。看娘有些不懂,医生打比方说:“骨髓就像韭菜,捐了又会长出来的。”农村里,韭菜不少,剪后生得更快更肥更多。娘懂了,娘脸上的灰白颜色没了,她想了想,仍拉着医生的手不放:娘有一个请求,希望医生能帮自己给那个女孩说说。
医生一笑,点头答应了。
四人去了另一间病房,见到了那个女孩。
娘走过去,一把拉住女孩的手。娘说:“娃啊,大婶求你了。”
娘指着他说:“我就这一个儿,请你救救他啊。”
见女孩不说话,娘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医生说:“医生说了,对你没损害。如果有损害,这个要求大婶也说不出口啊。”
女孩雪白的脸上流下两行泪,望望她,仍没有说话。
娘急了,说:“娃啊,大婶跪下了。”
娘说着,准备跪下来。女孩忙一把拉住,流着泪说:“大婶,我才是病人,这位大哥是捐献者啊。”说着,女孩指指他,对娘说,“求大婶了,救救我。”
娘站在那儿,愣住了。
不过,娘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娘拉住女孩的手,打量着女孩毫无血色的脸,许久许久,眼眶红了,对他说:“去吧,娘不拦你。”
娘说:“出来了,娘煮鸡蛋给你补补身子。”
他“哎”了一声,笑着望了医生和女孩一眼,忙向手术室走去。他知道,他的方法成功了,善良的娘,一旦知道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一定不会拦他的。
他猜对了。
六个小时后,他捐献了骨髓,走了出来。
爹娘迎上来,仔细打量着他,见他没事,爹一笑,得意地道:“小子,你答应了爹的,我劝你娘来,你回去可得陪爹喝几盅的。”
他一笑,手指一弹,嗒地一响。
娘这才知道,自己被骗来,是他和老头子商量好的,回头瞪了老伴一眼道:“啥出息?几盅酒,就让儿子收买了。”说完,拍着他的手笑笑,得意地道,“我儿捐了骨髓,救了一条人命,救了一个家,娘受一回骗,值啊!”
他望着爹娘笑了。
他想,有时,爱心也像韭菜,付出越多,播撒越快越广,不但能传及家人,甚至能传及世界,让每一个人心中都一片碧绿、一片阳光。
(摘编自2016年10月24日《石家庄日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虽只用较少的笔墨来写爹,但爹对情节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爹支持儿子捐献骨髓,为了和儿子喝几盅,还与儿子一起隐瞒真相,骗了娘一回。
B. 小说以医生的话“爱心如同韭菜”为题目,不仅形象贴切,通俗易懂,可以让娘理解“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也彰显了本文播撒爱心的主题。
C. 开头写他在医院,说明他是用装病来让母亲理解他的做法,也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和事由,表明他已决定为患白血病的女孩捐献骨髓。
D. 文章在写娘和女孩时都写到了脸色,写娘脸色由“灰白”到“灰白颜色没了”是为了表现娘由失望到希望的心理变化,写女孩脸色主要是表现白血病病症。
2.小说中的娘有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3.作为儿子的“他”为捐献骨髓对娘采用了欺骗的方式。对此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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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爱心如同韭菜
余显斌
娘打来电话,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轻声说:“在医院。”
娘说:“知道,听你爹说的。”娘接着哽咽着说,“儿啊,你怎么能那样,怎么能捐献骨……髓啊?”显然,
娘不理解什么是骨髓,说到这儿,明显地顿了一下。
他忙说:“娘,没啥。”
娘威胁说:“你不听娘的,娘就死去。”
他急了,忙告诉娘,自己不是捐献骨髓,爹听错了,自己是想找人给自己捐献骨髓,自己有病。
娘一听更急了,问清了他所在的医院,和爹当天就打了车,匆匆赶去,在医院看见了他。他坐在病床上,护士在给他量着血压。娘一见吓了一跳,问道:“儿呀,你怎么啦?”
他说:“白血病。”
娘不懂什么是白血病,望着他。
他告诉娘,患白血病很难治的。看娘身子一颤,他忙说,不过,有骨髓配型成功的人愿捐骨髓,自己就有救了。
娘忙说:“配啊,砸锅卖铁也配啊。”
他叹口气,说:“哪有那么容易的?两万多人中才有一对配型成功的。”
娘坐在那儿,眼睛直了。
他忙摇着手道,不过,自己很幸运,和一个女孩配型成功。
娘眼睛一亮:“真的?”
他再次垂下头,告诉娘,可是对方不愿捐献骨髓。娘一脸灰白,许久,点点头道:“是啊,身上的东西,哪一件不是跟眼睛鼻子一样,哪有多余的啊?多余的也不会长啊,谁又愿捐啊?”
爹在旁边嘀咕一声:“听说,捐骨髓没事的啊!”
他沮丧地摇摇头,告诉他们,那个女孩就是不愿捐。
娘试探着问:“真没事吗?”
他说:“可能是吧,不过,这得问问医生。”
正说着,一个医生从旁边匆匆经过,娘忙一把拉住,如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可怜巴巴地问:“医生,捐献骨髓对捐献的人有伤害吗?”医生望望娘摇了摇头。看娘有些不懂,医生打比方说:“骨髓就像韭菜,捐了又会长出来的。”农村里,韭菜不少,剪后生得更快更肥更多。娘懂了,娘脸上的灰白颜色没了,她想了想,仍拉着医生的手不放:娘有一个请求,希望医生能帮自己给那个女孩说说。
医生一笑,点头答应了。
四人去了另一间病房,见到了那个女孩。
娘走过去,一把拉住女孩的手。娘说:“娃啊,大婶求你了。”
娘指着他说:“我就这一个儿,请你救救他啊。”
见女孩不说话,娘猛地想起什么似的,指着医生说:“医生说了,对你没损害。如果有损害,这个要求大婶也说不出口啊。”
女孩雪白的脸上流下两行泪,望望她,仍没有说话。
娘急了,说:“娃啊,大婶跪下了。”
娘说着,准备跪下来。女孩忙一把拉住,流着泪说:“大婶,我才是病人,这位大哥是捐献者啊。”说着,女孩指指他,对娘说,“求大婶了,救救我。”
娘站在那儿,愣住了。
不过,娘马上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娘拉住女孩的手,打量着女孩毫无血色的脸,许久许久,眼眶红了,对他说:“去吧,娘不拦你。”
娘说:“出来了,娘煮鸡蛋给你补补身子。”
他“哎”了一声,笑着望了医生和女孩一眼,忙向手术室走去。他知道,他的方法成功了,善良的娘,一旦知道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一定不会拦他的。
他猜对了。
六个小时后,他捐献了骨髓,走了出来。
爹娘迎上来,仔细打量着他,见他没事,爹一笑,得意地道:“小子,你答应了爹的,我劝你娘来,你回去可得陪爹喝几盅的。”
他一笑,手指一弹,“嗒”地一响。
娘这才知道,自己被骗来,是他和老头子商量好的,回头瞪了老伴一眼道:“啥出息?几盅酒,就让儿子收买了!”说完,拍着他的手笑笑,得意地道,“我儿捐了骨髓,救了一条人命,救了一个家,娘受一回骗,值啊!”
他望着爹娘笑了。
他想,有时,爱心也像韭菜,付出越多,播撒越快越广,不但能传及家人,甚至能传及世界,让每一个人心中都一片碧绿、一片阳光。
(摘编自2016年10月24日《石家庄日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开头写“他”在医院,说明“他”一开始就想用装病来让母亲理解“他”的做法,也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和事由,表明“他”已决定为患白血病的女孩捐献骨髓。
B. 文章在写娘和女孩时都写到了脸色,写娘脸色由“灰白”到“灰白颜色没了”是为了表现娘由希望到失望的心理变化,写女孩脸色主要是表现白血病病症。
C. 虽只用较少的笔墨来写爹,但爹对情节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爹支持儿子捐献骨髓,为了和儿子喝几盅,还与儿子一起隐瞒真相,骗了娘一回。
D. 作为儿子的“他”,为了捐献骨髓,欺骗母亲是因为考虑到母亲的情绪,并且母亲不了解捐献骨髓是怎么回事,不能明说。
2.小说中的娘有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3.这篇小说的结尾意蕴丰富,效果突出。请结合原文加以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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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离 婚
黄大刚
临下班,妻打来电话。
“到哪了?”
“还在单位。”他听着手机,往外走。
“那个我弄好了。”妻用欢喜的语气告诉他。
他知道妻说的“那个”是什么,那是一份离婚协议书。他没离过婚,不知道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他和妻在电脑上搜索,还请教熟人,几经修改,看来是弄好了。
听了妻的话,他有点恍惚,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感觉。
“晚上我买了烤鹅。”妻接着说。他知道,吃完烤鹅,妻就会拿出那份离婚协议书让他签名,甚至笔也会准备好了。
一辆又一辆小汽车从身旁开过,他知道车内有一张又一张他熟悉的面孔。他尽量低着头靠边走,但有的小汽车还是朝他捺一下喇叭,是问候还是炫耀,他说不清。
不留神,一个小坑钳住了脚尖,身体失去平衡,一股疼痛感瞬间波及全身,他咧着嘴,扭曲着身体弯下来。他察看一下右脚,没看到伤痕,但疼痛感却是实实在在的。
他尽力以最快的速度站起来,继续往外走,只是身体的重心放在左脚上,几乎是拖着崴伤了的右脚在走。
他很懊丧,要不是把注意力放在了车上,那个坑他应该看得到的。他和妻都有工资领,像其他同事那样买车问题不是很大,只是老母亲身体不好,得防着点。
公交车站台站满了候车的人,他要坐的是44路。等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来一辆,车内挤得人脸差不多都贴在玻璃上了,可车门一开,仍有乘客斜着身体插进去。
他曾试图往车门挤,可是脚上的疼痛让他望而却步。有亮着“没人”的的士往面前开过,他心有些动,但一想到高峰期堵车,那不断往上跳的计价器,他便断了念头。
街灯亮了起来,一辆44路公交车披着灯光开了进来,虽有不少人站着,但明显松了不少。他已没有了再等下去的耐心,他想到了妻子的烤鹅。
挤上车后,他往后排站,那里位置多,他觉得现在最幸福的事就是有个座位坐。他的祈愿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容易实现,刚一站,身边的座位竟空了出来。他不管座位是否还有温度,把身体舒服地镶在上面。
车继续往前走,越来越多的人挤了上来,一个抱着小孩的年轻妈妈挤到了他身边。
“妈妈,我们什么时候才到家呀?”小女孩大约三、四岁,说话奶声奶气。
“丽丽,妈妈抱累了,你站一会儿啊。”年轻妈妈把小女孩放到了人缝里。
还没几分钟,他就听小女孩要妈妈抱的声音,要是平常,他会主动让座的,可是今天……他看了看周围的座位,每个人都稳如泰山。
年轻妈妈抱了一会儿,又累了,想让小女孩下来站一会儿,可小女孩紧紧搂住妈妈的脖子,哭闹着不肯下来。
听着母女俩的动静,他浑身不舒服,像从耳朵里爬进了虫子,啃噬着他的心。这个座位,真的应该属于他吗?
“到这边来坐。”他撑着左脚,站了起来。
“快谢谢叔叔。”年轻妈妈感激地对小女孩说。
“谢谢叔叔。”小女孩朝他露出了一个甜甜的微笑。
车走走停停,他把身体的重量交给了左脚,右脚一有重量就会钻心疼痛。但左脚很快酸软,他只好把手挂在扶手上,用力把身体往上拉,减轻左脚的负担,每次一刹车,他的身体便像布袋般荡来荡去。他不断变换着站立的姿势,使自己舒服一些。但是没有用,左腿和手已经疲惫到极致,快撑不住身体的重量,左脚上有肌肉在蹦跳和抽搐,汗水濡湿了衣服。
回到家,坐在椅子上,他简直都不想动了。
“怎么这样慢?”
他把坐车的情形说了一遍。
“你脚受伤了,不让座也是有原由的。”
“那样坐着,比站着感觉还难受。”他总结道。
吃完饭,妻洗好碗,从抽屉里把那份离婚协议书拿了出来,还把一支笔也递了过去。
他看了看,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放下了。
单位建经济适用房,他和妻已有了一套,不能再享受政策。有人愿意出一笔钱买他们的指标,并告诉他们操作的方法,假离婚。那笔钱,对他们来说,是那样迫切。
“怎么了?”妻关切地问道。
左腿的酸痛如潮水翻卷起来。
(选自2015年11月9日 《羊城晚报微小说》)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离婚协议书弄好后,妻子欢喜地告诉李明德,这说明他俩感情破裂,终于可以离婚时妻子轻松的心情。
B.文中“一辆又一辆小汽车从身旁开过”这一环节必不可少,因为它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为李明德崴伤脚作铺垫。
C.文章主要运用了动作、外貌、心理、语言、神态描写来生动地塑造李明德的形象。
D.本文李明德等公交及坐公交的部分是作者详写的,其间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内心的矛盾,有利于塑造人物形象。
E.文章最后作者才向我们道出李明德离婚的原因,给人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同时也让人觉得“假离婚”的现象在当时很普遍。
2.李明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文章最后一句“左腿的酸痛如潮水翻卷起来”有什么作用?
4.以作假的手段来获取一些利益,社会上这种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玉 米
刘国芳
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裤褂,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
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着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后来,老头闲不住了,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时值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忽然就明白了: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的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伺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拿着警棍走过来凶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罗嗦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老头看看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竟种上了玉米。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
这天深夜,有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正要偷东西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说:“他是你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老头半响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说着,从身上拿出一部手机来,很精致。老头迅速拔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见老头笑,也忙不迭的回一个笑。
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颗又一颗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颗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人们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摘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7期,有删改)
(1)下列关于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老人刚入住花园小区时,人们看不起他.甚至反感他,觉得他是个乡下老头,老人笑着跟邻居们打招呼也被大家认为是自作多情。
B.老人自告奋勇打扫小区卫生与清洁工每天只在早上打扫一次卫生形成对比,批判了清洁工的懒惰,也为人们误解老人的身份做了铺垫。
C.文中反复写保安“凶”老头,还怀疑他跟贼是一伙的,用警棍指点他、打他,这写出了保安的势利,看不起乡下人,人品较低。
D.收下了老人的玉米之后,老人在人们心中的形象从原来的“乡下人”变成了“老头人这么好”,老人用自己的真诚融化了人们心头的冷漠。
E.小说通过对清洁工、保安、小区住户、物业经理、开发商等次要人物的言行的描写,有力地烘托了老头的形象,深刻地揭示了小说主旨。
(2)小说第一段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简析文中老头的人物形象。(6分)
(4)有人认为小说是写老头的,题目改为“种玉米的老头”更为合适。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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