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推销伦敦
尚之
如今,约翰逊俨然是全世界最出名的明星市长之一,连印度贫民窟的孩子都知道,这个有着一头不羁金发的英国人喜欢穿着西装背着双肩包骑自行车上班。他的出现一改伦敦在世人心目中固有的严肃、刻板面孔,变得柔和、亲切,魅力四射。
他的“营销术”其实很简单:推销自己,就是推销伦敦。
“最好的市长”
金秋十月,约翰逊又一次来到中国,为他的城市招商引资,与其他商贸团来访不同,相关新闻竟出现在娱乐版块。在北京大学的留学推介会上,他说:“聪明的 北大学子们,你们知道哈利·波特的第一个女朋友是谁吗?他把初吻献给了谁?没错,是张秋,一个来自中国的交换生。”接着,他侃侃而谈,这样浪漫而神奇的故 事就发生在他所在的城市——伦敦。别开生面的开场白,仿佛一道清新爽口的开胃菜,一下子吊足了年轻学子的胃口。
如果说“套近乎”是约翰逊这些年为推销伦敦而刻意练就的本领,那么他的“英式幽默”和“自我调侃”则是与生俱来的DNA,融化在他的每一个细胞里,让他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大出风头,一跃而为“明星市长”。
当英国队终于夺得第一枚金牌后,他激动不已,跑到维多利亚公园玩了一把高空滑索。可杯具的是,他被卡在半空长达5分钟之久,且正好悬挂在人流最密集之 处的上空。约翰逊被困空中的照片遭网上“PS大神”恶搞:堂堂伦敦市长被挂在泰坦尼克沉船上、伦敦塔桥的五环上、大本钟的时针上,被大白鲨攻击,被长颈鹿 叼走,遭小猫咪调戏……按理说,这种囧事搁在任何一位政客身上都会颜面尽失,可约翰逊却收获了意外“笑果”,集攒了大量人气,连英国首相卡梅伦也称赞他是 “最好的市长”。
“非典型”政客
在英国的政治光谱中,约翰逊绝对是一个异类。
2001年,他开始 涉足政界,虽然也算年轻有为,但总好似在别人的大戏里跑龙套。这也难怪,像他这样一个不拘小节、口无遮拦的人,以传统眼光判断,怎么也不适合搞政治。 2008年竞选伦敦市长,约翰逊是作为保守党内第六号人选出战,属于“备胎的备胎”。要不是前面几位纷纷出了状况,这个重任绝对落不到他肩上。为防“言多 必失”,保守党请来的澳大利亚选举战略大师林顿·克洛斯比刻意减少主流印刷媒体对他的采访,代之以简单随意的电台访谈。工党显然没把这个对手放在眼里,对 其凌乱的发型、风流往事、电视搞笑节目极尽嘲讽。约翰逊也不介意自己“傻冒”的定位,一如既往地插科打诨,有啥说啥。
结果,哀兵必胜的“自损”战术将他的所有短板变成优势,“错位”的政治形象反倒令人耳目一新,一场本无悬念的竞选发生了奇妙的逆转,约翰逊以多出对手百万票数当选伦敦市长。
对于自己的“意外”胜出,他说:“我不能做到特别‘政治正确’,所以我选择反映我看到的生活真实。”卡梅伦说:“虽然我和他并不总是意见一致,但我明白,我是在做自己。”
下一站,首相?
很多人认为,他将取代卡梅伦成为保守党党魁,甚至成为未来首相。著名金融家彼得·霍尔如此评价约翰逊:“如果英国经济陷入深度萧条,他将是合适的领导者,因为他身上表现出自信、乐观,拥有和丘吉尔一样鼓舞人心的力量。”
对于民众的热切期望,约翰逊显得十分冷静,称自己成为首相的几率“好比飞盘削掉脑袋,或者在火星上遇见猫王”。看起来,他似乎对首相之位没有奢望,但 这并不代表他对仕途没有野心,正如昔日一位同事所言:“他和所有政治家或记者一样,既多愁善感,又野心勃勃,希望尽一切可能达到顶峰。”
从小,他就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和弟弟妹妹们比赛乒乓球、玩智力游戏时,总要争第一。别人问他将来想干什么,他说:“要当世界之王。”了解他的人都 说,他从来都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只是被他的卡通形象和搞怪性格遮掩了光芒。他乐于让人们以为自己是一只“细嚼慢咽的熊猫”,可实际上他是一匹河马,在水 面上打着呵欠,在水底下拼命划水,奋力追赶那些大型猛兽。
去年访问美国时他曾对记者抱怨:“伦敦是欧洲最重要的商业城市,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它之于欧洲大陆就像纽约之于美国,这是它应有的地位。我们必须新建一个机场。我想获得英国最高权力的原因之一就是确保新机场的落成。”
停了一会儿,他忽然意识到好像说漏了嘴,连忙补充道:“看在上帝的份上,千万别把那段话登出去。”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约翰逊通过推销自己来推销伦敦,即使受到人们的调侃,依然诙谐幽默,说明了他是一个充满个人魅力并善用个人魅力的政治人物。
B.约翰逊从政之初虽然不被自己所属的阵营看好,也不被对手重视,后来却奇迹一般的翻盘获胜,说明有意地贬损自己是一种有效的竞选策略。
C.文中多次引用别人对约翰逊的评价,使文章的内容显得真实可信,即表现了别人对他的欣赏与认可,又点出了约翰逊的性格与抱负。
D.本文撷取了约翰逊政治生涯中的若干片段,描写了推销高手约翰逊幽默的外表,以及无人理解的寂寞的内心。
E.用哈利·波特的初吻献给了一个来自中国的张秋这一话题与北大的学子们“套近乎”,是约翰逊为推销伦敦而刻意练就的本领。
2.文章结尾对表现传主的形象有何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3.文章以“推销伦敦”为题,第三部分却围绕约翰逊未来的发展展开,是否与题目无关?谈谈你的见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推销伦敦
尚之
如今,约翰逊俨然是全世界最出名的明星市长之一,连印度贫民窟的孩子都知道,这个有着一头不羁金发的英国人喜欢穿着西装背着双肩包骑自行车上班。他的出现一改伦敦在世人心目中固有的严肃、刻板面孔,变得柔和、亲切,魅力四射。
他的“营销术”其实很简单:推销自己,就是推销伦敦。
“最好的市长”
金秋十月,约翰逊又一次来到中国,为他的城市招商引资,与其他商贸团来访不同,相关新闻竟出现在娱乐版块。在北京大学的留学推介会上,他说:“聪明的 北大学子们,你们知道哈利·波特的第一个女朋友是谁吗?他把初吻献给了谁?没错,是张秋,一个来自中国的交换生。”接着,他侃侃而谈,这样浪漫而神奇的故 事就发生在他所在的城市——伦敦。别开生面的开场白,仿佛一道清新爽口的开胃菜,一下子吊足了年轻学子的胃口。
如果说“套近乎”是约翰逊这些年为推销伦敦而刻意练就的本领,那么他的“英式幽默”和“自我调侃”则是与生俱来的DNA,融化在他的每一个细胞里,让他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期间大出风头,一跃而为“明星市长”。
当英国队终于夺得第一枚金牌后,他激动不已,跑到维多利亚公园玩了一把高空滑索。可杯具的是,他被卡在半空长达5分钟之久,且正好悬挂在人流最密集之 处的上空。约翰逊被困空中的照片遭网上“PS大神”恶搞:堂堂伦敦市长被挂在泰坦尼克沉船上、伦敦塔桥的五环上、大本钟的时针上,被大白鲨攻击,被长颈鹿 叼走,遭小猫咪调戏……按理说,这种囧事搁在任何一位政客身上都会颜面尽失,可约翰逊却收获了意外“笑果”,集攒了大量人气,连英国首相卡梅伦也称赞他是 “最好的市长”。
“非典型”政客
在英国的政治光谱中,约翰逊绝对是一个异类。
2001年,他开始 涉足政界,虽然也算年轻有为,但总好似在别人的大戏里跑龙套。这也难怪,像他这样一个不拘小节、口无遮拦的人,以传统眼光判断,怎么也不适合搞政治。 2008年竞选伦敦市长,约翰逊是作为保守党内第六号人选出战,属于“备胎的备胎”。要不是前面几位纷纷出了状况,这个重任绝对落不到他肩上。为防“言多 必失”,保守党请来的澳大利亚选举战略大师林顿·克洛斯比刻意减少主流印刷媒体对他的采访,代之以简单随意的电台访谈。工党显然没把这个对手放在眼里,对 其凌乱的发型、风流往事、电视搞笑节目极尽嘲讽。约翰逊也不介意自己“傻冒”的定位,一如既往地插科打诨,有啥说啥。
结果,哀兵必胜的“自损”战术将他的所有短板变成优势,“错位”的政治形象反倒令人耳目一新,一场本无悬念的竞选发生了奇妙的逆转,约翰逊以多出对手百万票数当选伦敦市长。
对于自己的“意外”胜出,他说:“我不能做到特别‘政治正确’,所以我选择反映我看到的生活真实。”卡梅伦说:“虽然我和他并不总是意见一致,但我明白,我是在做自己。”
下一站,首相?
很多人认为,他将取代卡梅伦成为保守党党魁,甚至成为未来首相。著名金融家彼得·霍尔如此评价约翰逊:“如果英国经济陷入深度萧条,他将是合适的领导者,因为他身上表现出自信、乐观,拥有和丘吉尔一样鼓舞人心的力量。”
对于民众的热切期望,约翰逊显得十分冷静,称自己成为首相的几率“好比飞盘削掉脑袋,或者在火星上遇见猫王”。看起来,他似乎对首相之位没有奢望,但 这并不代表他对仕途没有野心,正如昔日一位同事所言:“他和所有政治家或记者一样,既多愁善感,又野心勃勃,希望尽一切可能达到顶峰。”
从小,他就是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和弟弟妹妹们比赛乒乓球、玩智力游戏时,总要争第一。别人问他将来想干什么,他说:“要当世界之王。”了解他的人都 说,他从来都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只是被他的卡通形象和搞怪性格遮掩了光芒。他乐于让人们以为自己是一只“细嚼慢咽的熊猫”,可实际上他是一匹河马,在水 面上打着呵欠,在水底下拼命划水,奋力追赶那些大型猛兽。
去年访问美国时他曾对记者抱怨:“伦敦是欧洲最重要的商业城市,也是人口最多的城市。它之于欧洲大陆就像纽约之于美国,这是它应有的地位。我们必须新建一个机场。我想获得英国最高权力的原因之一就是确保新机场的落成。”
停了一会儿,他忽然意识到好像说漏了嘴,连忙补充道:“看在上帝的份上,千万别把那段话登出去。”
(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约翰逊通过推销自己来推销伦敦,即使受到人们的调侃,依然诙谐幽默,说明了他是一个充满个人魅力并善用个人魅力的政治人物。
B.约翰逊从政之初虽然不被自己所属的阵营看好,也不被对手重视,后来却奇迹一般的翻盘获胜,说明有意地贬损自己是一种有效的竞选策略。
C.文中多次引用别人对约翰逊的评价,使文章的内容显得真实可信,即表现了别人对他的欣赏与认可,又点出了约翰逊的性格与抱负。
D.本文撷取了约翰逊政治生涯中的若干片段,描写了推销高手约翰逊幽默的外表,以及无人理解的寂寞的内心。
E.用哈利·波特的初吻献给了一个来自中国的张秋这一话题与北大的学子们“套近乎”,是约翰逊为推销伦敦而刻意练就的本领。
2.文章结尾对表现传主的形象有何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3.文章以“推销伦敦”为题,第三部分却围绕约翰逊未来的发展展开,是否与题目无关?谈谈你的见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
何德铭
平安里已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当年是棉布同业工会的人集资建造的,所以住在这里的十二户人家全都是棉布店或者小棉纺厂老板的后代。
然而时过境迁,如今这些人下岗的下岗,失业的失业,混得都不大如意,房子年久失修,也没有能力翻修,平安里成了名副其实的贫民窟,而其中最为穷困潦倒的要算是谢恒涛家了。谢恒涛下岗后由于身体不好没能重新上岗,全家就靠老婆的一点儿工资过活,因而被定为低保户,享受着政府发放的低保金。
去年,平安里被划定为城市历史建筑,政府出钱修缮了一番,平安里的小楼顿时身价百倍,据说每幢楼都价值百万以上,谢恒涛他们全都成了“百万富翁”,虽然这房子是他们唯一的住房,即使再值钱也丝毫不能改变他们拮据的现状,但还是给他们增加了不少底气,他们走路时脊梁都挺直了许多。
不久,南方发水灾,社区号召大家向灾区捐款。谢恒涛代表平安里参加了动员大会。平安里多数人都比较困难,社区干部就好心地说:“平安里的就不要捐款了。”
谁知,谢恒涛猛地站了起来:“不行,人家捐多少,我们也捐多少。”可是他没想到,这次捐款大家都很慷慨,最少的也捐了一千元,谢恒涛话已说了出去,只得硬着头皮代表十二户人家每户都捐了一千元。回来后他把情况向大家一说,大家都表示支持,说道:“我们平安里既然都是‘百万富翁’,就不能让人瞧扁了。”
但志气归志气,事实上多数人家都是量入为出的,一下子要拿出一千元钱来还真不容易,最后好不容易才凑了一万块钱。这时,住在谢恒涛对门的严益文老师插嘴道:“我的条件稍微好一点,剩下的两千元钱就由我补上吧。”
大家都说:“严老师,你的收入是比我们高,但你们家还有个大问题没解决,怎么能要你多出钱呢?”
严老师说:“大家都别说了,我也是为了我们平安里共同的尊严。”
大家所说的大问题,是指他的儿子严弘。严弘毕业后找工作一直四处碰壁,最近两年,他索性连工作都不找了,天天把自己关在家里。
儿子的事成了严老师的一块心病,但他还是拿出钱来凑齐了捐款。当谢恒涛把这笔钱拿到社区去时,他的脊梁挺得笔直,脸上写满了骄傲,好像他们真的都是乐善好施的百万富翁。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不久谢恒涛的女儿被查出患了白血病,医疗费需要三四十万元。谢恒涛只得忍痛决定卖房子。消息传出后,平安里的住户们又聚集到严老师家里。大家都觉得他们这十二户“百万富翁”是一个光荣的整体,如果谢恒涛把房子卖了,这个整体就有了残缺,所以大家都认为应该捍卫这个整体,保持“百万富翁”的尊严。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了一番,最终决定:“明天把房产证拿去医院,证明我们都是‘百万富翁’,让医院先放心治病,钱我们一定会交。”
等他们都走后,一直站在角落里的严弘对严益文说:“爸,明天你们去医院,如果事情不顺利,千万别走掉,一定要等我到。”
第二天,平安里十二户人家的户主都穿上最好的衣服,带着价值百万的房产证来到了医院,但医院却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就在大家不知所措时,严弘赶到了,还带来了四十万元。
严益文不相信地说:“弘儿,你哪来这么多钱?”
原来,严弘找工作时发现没有一个单位能实现他的抱负,于是决定自己创业。这两年他埋头钻研,搞出了两项发明,并且都申请了专利。他本来打算时机成熟时将专利投入生产。现在为了给谢恒涛的女儿交医药费,他决定先卖了它们再说。
了解到严弘的这番苦心,大家欷歔不已。谢恒涛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说:“弘儿,既然你需要创业资金,我就用我的房子去银行抵押,从银行贷款给你如何?”他这么一说,其他人也都纷纷表示赞成。
严弘听了,赶紧说:“创业是有风险的,如果失败了, 我岂不是连累大家都当不成‘百万富翁’了?”
谢恒涛说:“我们信得过你。我们把钱投给你,说不定几年以后,我们都成了真正的百万富翁了呢。”屋里顿时响起了一阵热烈而爽朗的笑声。
1.请根据文意简要解释标题“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中“百万富翁”的含义。(4分)
2.概括平安里住民的群体形象特点并作简要说明。(5分)
3.小说善于设置悬念,故事情节发展一波三折。试举三个例子说明。(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奖杯
侯拥华
卡尔是个黑人孩子,13岁那年,母亲带着他搬离了贫民窟。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母亲把卡尔叫上一辆租来的汽车,经过长途跋涉,他们来到西雅图一个繁华的小镇。在小镇最好的一所私立中学附近,母亲让车停了下来。他们租住了一间廉价的地下室。之后,母亲倾其所有,让卡尔到这所私立中学上学,而她则为了给儿子凑够学费和生活费,开始四处奔波找活干。
母亲的想法很简单,给儿子最好的教育,让他有朝一日出人头地,有一个和自己不同的崭新的人生。在新的环境里,让卡尔慢慢忘记父母离异给他带来的伤痛,她相信,在远离那个贫穷、充满暴力的贫民窟后,他会逐渐改掉原来沾染的恶习,并向她想要的方向发展。
然而,母亲万万没有想到,新的问题很快冒了出来。因为贫穷,因为他是黑人,因为他蹩脚的口语和糟糕的成绩,他在学校处处受到其他孩子的歧视。卡尔的坏习惯不仅没有改掉,反而变本加厉,他更加厌恶学校,几乎天天要和那些歧视捉弄他的白人孩子打架,还学会了逃课、吸烟和偷盗。
当英格丽老师把这一切告诉她的时候,她快要气炸了。老师走后,她哭泣着指着儿子破口大骂:你怎么和你父亲一类货色,这样下去,你会和你的父亲一样,成为一个不学无术的社会败类。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一句话,激怒了卡尔,卡尔摔门而去。
经过一整天的找寻,母亲才在一个废弃的旧厂房中找到了卡尔。伤心的母亲再也不敢那样骂他了,她伸手拉他回去,可卡尔挣扎着大声说不。无论母亲怎么劝说,卡尔就是不走,软弱善良的她最后只好跪下央求他。
母亲的这一举动不仅没有挽救卡尔,反而让他更加肆无忌惮。卡尔打架更加频繁,还经常逃课与社会上的坏孩子混在一起。校长多次督促母亲将孩子领回去,再找一个学校就读,她总是说再给孩子一个机会吧。可卡尔并没有珍惜这一次次靠母亲哭着求来的机会。
在母亲束手无策,所有人都认为卡尔无可救药时,事情出现了转机。
一天清晨,英格丽老师当着所有孩子的面说,如果谁能一天只打一次架,老师将给他颁发一座奖杯。大家听了都笑了起来,认为这是个可笑的奖励,甚至带点羞辱色彩。可卡尔并没有笑,他愣了一下。似乎在认真思考着什么。
那天,卡尔第一次学着规规矩矩地坐在教室里学习,尽量约束自己不和别的孩子说话——他生怕在说话中再争执厮打起来。其实,其中确有几次,几个白人孩子挑衅,他都想发怒,只有一次他没有控制住自己。那一整天,破天荒,他只打了一次架。放学的时候,英格丽老师第一次用和蔼的口气对他说:祝贺你,卡尔!今天,这个奖杯属于你。祝你好运!卡尔听后,有点脸红,可还是开心地笑了。那天,他高兴地把奖杯拿在手里,向同伴们炫耀,向母亲炫耀。
第二天,英格丽老师在课堂上公开表扬了卡尔,这让卡尔感到有种头晕目眩难以言说的幸福。在放学的时候,英格丽老师把卡尔独自留在教室里。她和卡尔在商讨一件事情,一个秘密奇特的约定:如果卡尔一天不打架,她就给他颁发一个奖杯,直到他毕业。卡尔在心中盘算着,这次英格丽老师一定亏大了。
如卡尔所想的那样,他几乎每天都能带回家一个奖杯,而每次拿走的时候,英格丽老师都会表现出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从此,卡尔不再打架了,学习也变得好起来。
随着奖杯的增多,家里窄小的房间开始放不下了。卡尔对母亲说,我们把这些奖杯变卖一些,换成生活用品吧。母亲听了坚决地说不。母亲说,这些是英格丽老师对你的肯定,你应该好好珍藏才对。卡尔点了点头,只是为这些日益增多的奖杯如何安放开始发愁。
此后,卡尔依旧每天都带回来一个奖杯,这让母亲格外高兴。可后来,母亲发现卡尔不再将奖杯带回家了。母亲不高兴地问他,是不是最近又打架了?卡尔笑了,说没有。那是不是英格丽老师不再发奖杯?卡尔说也不是。母亲有些焦急与不解,那是怎么回事?卡尔坏笑着说,那是因为我把那些颁发给我的奖杯又奖励给了别的表现好的同学了。这时,母亲才转忧为喜。
卡尔开始成为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学生。许多不求上进的孩子,也开始像卡尔那样逐渐变得好起来。整个学校都洋溢着上进的氛围。大家都对卡尔赞不绝口。
后来,卡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又被学校推荐到一所著名大学就读。就在卡尔将要离开学校的时候,英格丽老师带领所有的学生来欢送他。
那天,英格丽老师对大家说,今天,有一个礼物想送你们。所有的学生,包括卡尔在内,都兴奋不已。
英格丽老师带领大家走出学校,来到小镇的一个小工厂。参观过工厂的产品陈列室后,大家才明白,那是一家专门生产各种奖杯的工厂。
英格丽老师带着孩子们站在外面,指着工作间里一位背对着他们正在做工的中年妇女,对孩子们讲:从前,有一位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出人头地,她带他离开家乡,把他送到一个小镇最好的中学学习。为了维持家里巨额的开销,她不得不每天干三四份工作,直到夜里很晚才能休息。可他的儿子并不知道这些,也不体谅她的辛苦,他每天在学校打架、逃课,无恶不作。母亲为了激励他的儿子改掉恶习,每天又增加了一份工作,就是到这家工厂打工。而她每天唯一的报酬,就是从工厂里带回一个奖杯,让老师奖励给她的儿子。
说到这里的时候,所有的孩子都开始对这位母亲肃然起敬。英格丽老师转身,用最为温和的目光盯着卡尔,卡尔却早已泪流满面。
(选自《中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母亲宁可“倾其所有”,也要让卡尔远离贫民窟,到“小镇最好的一所私立中学”就读,说明母亲对他们以前的生活环境不满。
B. 面对儿子的不求上进和诸多恶行,母亲先是破口大骂,继而下跪哀求。通过语言、动作描写,表现母亲着急伤心又无计可施。
C. 卡尔每次拿走奖杯的时候,“英格丽老师都会表现出一副极不情愿的样子”,写出了英格丽老师在颁发奖杯时的矛盾心态。
D. “卡尔听后,有点脸红,可还是开心地笑了”,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了卡尔第一次得到奖杯时既有些难为情又十分高兴的心理。
2.小说结尾通过英格丽老师之口交代了奖杯的由来,谈一谈这样写的好处。
3.小说题目“奖杯”内涵丰富,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从第五大街起,我作一番环城游览——到公园大道去,到贫民窟去,到工厂去,到孩子们玩耍的公园去,我还将参观外国人居住区,进行一次不出门的海外旅行。我始终睁大眼睛注视幸福和悲惨的全部景象,以便能够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人们是怎样工作和生活的。
②我的心充满了人和物的形象。我的眼睛决不轻易放过一件小事,它争取密切关注它所看到的每一件事物。有些景象令人愉快,使人陶醉;有些则极其凄惨,令人伤感。对于后者,我决不闭上我的双眼,因为它们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在它们面前闭上眼睛,就等于关闭了心房,关闭了思想。
③我有视觉的第三天即将结束了。也许有很多重要而严肃的事情,需要我利用这剩下的几个小时去看,去做。但是,我担心在最后一个夜晚,我还会再次跑到剧院去,看一场热闹而有趣的戏剧,好领略一下人类心灵中的谐音。
1.第①段中“到公园大道去,到贫民窟去,到工厂去,到孩子们玩耍的公园去”采用了怎样的手法?有什么作用?
2.第②段中画线句子的含意是_________________。
3.第③段中画线部分表明作者_________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玉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
小区里很多人看着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伺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罗嗦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看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是你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一只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拔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几个保安辞了。”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的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伺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棵又一棵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棵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
(选自刘国芳小小说作品集《时光如水》,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以“玉米”为题,开篇却并未写玉米,这样就能起到设置悬念、吸引读者的作用,体现出作者娴熟的写作技巧。
B.李市长是乡下老头的儿子,而小区的保安与住户却对老头产生误解,其主要原因是李市长对父亲的不关心、不孝顺。
C.由于贼与老头都像乡下人,于是保安认为他俩是一起来偷东西的,写出了保安忠于职守、善于推理、歧视乡下人的特点。
D.老头向邻居打招呼,邻居们却“面无表情,根本不睬他”,写出了城里人对陌生人尤其是陌生的乡下人的冷漠态度。
E.小说通过写花园小区的住户对老头前后态度的变化,写出了城里人的势利,反衬出乡下人淳朴善良、宽容无私的形象。
(2)小说第一段的内容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的老头是怎样一个人?请简要概括。(6分)
(4)有人评价说,这篇小说的特点是“以犀利、冷峻的文风解剖人性,拷问人生”,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阐析并谈谈文章给你的启示。(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玉 米
刘国芳
老头是市长的父亲,但在花园小区,没有一个人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花园小区的住户,都是有身份或者说有钱的人,只有老头和他们格格不入。老头穿一身青布褂子,两只裤脚一只高一只低,脚上穿一双解放鞋。老头住进来好几天了,保安仍不认识他。有时候见老头从外面进来,保安总要大声说:“你进来做什么?”
老头说:“我住这里。”
保安说:“你住这里?”
老头说:“A区B栋303。”
保安不相信老头住这里,但老头说的那么具体,保安只好挥挥手,让老头进去。
小区里很多人看见老头进去,他们的脸色很不好看,等老头走远了,都说:“我们这儿怎么会住进这样一个乡下老头呢?”
老头不管别人说什么,进进出出自在得很。有时候,他会笑一笑,看着小区里的住户或者说看着那些邻居打招呼。但老头自作多情,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老头也不恼,只笑着跟自己说:“这城里人脸上怎么都像打了石膏一样?”
这后来的一天,老头闲不住了,老头自告奋勇在小区里扫地。小区本来请了清洁工,但那人懒,一天只在早上扫一次,其余时间便见不到他的人。那时候正是秋天,满地落叶,老头就拿一把扫把,提一只撮箕,扫地上的落叶。小区的人见老人满小区扫地,忽然就明白了,他们说:“原来这老头是扫地的。”
小区有一个角落,大概有两三亩大。这儿也栽了草,但因为偏僻,没人精心管理,草长得稀稀拉拉。有一天,老头在这儿侍弄起来。开始,小区的人不知老头做什么,以为老头在栽草。过了几天,看见老头把地全翻了,才知道老头要栽东西。保安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保安有一天拿着警棍走过来了,他们凶着老头说:“你在这儿做什么?”
老头说:“看这块地闲着,想种些庄稼。”
保安就“咦”一声,大声凶着说:“你以为这儿是你乡下呀?”
老头说:“这地闲着不是浪费吗,种些庄稼多好。”
几个保安不再跟老头啰唆了,推走他,一直往小区外面推。保安仍没把这个老头当小区里的人,所以往外推他。老头看着要把自己推出小区了,便大声凶着保安说:“你推我去哪儿嘛?老子住这里呢。”
保安这才住手。
老头后来继续挖着那块地,保安也时常过来干涉,但并不奏效。老头倔得很,把他赶走了,他过了一会又来了。小区的人后来都知道老头要在那儿种庄稼,他们看着老头,总摇头,还说:“典型的一个农民,走哪儿都忘不了种地。”老头随人家怎么说,把地挖好了,竟种上了玉米。老头应该是种田的好手,几个月过去,那块地的玉米竟青青翠翠好看得很。小区的人大多没见过玉米,有时候,他们会走过来,很有兴趣地欣赏着。
这天深夜,有一个贼翻墙进来,然后潜进一户人家想偷东西。正要偷时,被发现了。贼跳窗跑了出去,然后往玉米地里跑。刚好保安往玉米地边走过,保安当即把蹿进玉米地的贼捉住了。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保安打了他两警棍,然后让人去喊老头来。看见老头来了后,保安说:“这个小偷一看就是一个乡下人,他是不是和你一起的?”
老头很生气,老头说:“他和你是一起的差不多。”
保安说:“我现在才知道你为什么要在这儿栽玉米,原来是为了你们偷东西好藏身。”
另一个保安甚至用警棍指着老头说:“你们肯定是一伙的,一伙乡下人合伙在城里偷东西。”
老头暴怒起来,老头说:“放你妈的狗屁,你他妈的才是贼。”
一个保安举着警棍打过来,还说:“看你一副贼相,还嘴硬。”
这句话极大地伤害了老头,老头半晌说不出话来。后来老头说话了,老头说:“我是贼相,好,我让你们知道我是不是贼相。”老头说着,从身上拿出手机来。十分小巧的手机,很精致。老头迅速拨了个号,然后说:“你过来一下。”
毫无疑问,老头给他当市长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
大概十几分钟后,市长就坐着车来了,市长一见老头就喊道:“爸,出什么事了?”
门口围满了人,有人认得市长,这人叫了起来:“这不是李市长吗?”
一伙人鸦雀无声。
不一会,物业经理和开发商都来了。开发商一个劲地道歉,还跟老头说:“我们立即把那几个保安辞了。”
老头说:“那倒不必,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我不是一副贼相。”
这事过后,老头还是原来那个老头,老头每天拿着扫把撮箕出来扫地。见了人,仍然笑一笑。小区的人现在都知道老头是市长的父亲,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
老头的玉米地还在,老头真是侍弄庄稼的能手。那片地,后来真结出了一个又一个玉米。把这些玉米收了后,老头竟一户一户地去敲人家的门。门开了,老头递过去几个玉米,然后说:“我栽的玉米,你们尝尝吧。”
小区所有的人都高兴地接过老头送来的玉米,在老头走开后,有人说道:“难怪老头的儿子会当市长,原来老头人这么好。”(选自《小小说选刊》2014年第16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娓娓道来,在舒缓平稳的故事叙述中展现人性百态,制造矛盾冲突,表现了作者对社会现实问题的强烈不满。
B.小区的住户对笑着主动打招呼的老头,起初“那些邻居面无表情,根本不理睬他”,后来“见老头笑,也忙不迭地回一个笑”,可见只要以诚相待,必能温暖人心。
C.小说善于在对比中彰显人性,通过对比,不仅将人物的趋炎附势、以貌取人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也暗含对这些人以貌取人、善于见风使舵的讽刺与批评。
D.保安等人先入为主、以貌取人,但不让老头随便种庄稼体现了尽职尽责的职业精神。
E.老头面对保安的污蔑,迫不得已只能把当市长的儿子叫来,这是对自身尊严的维护,采取的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做法。
(2)小说中老头的性格鲜明,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玉米”在小说中的作用。
(4)小说故事简单,但意蕴丰富,作者以犀利冷峻的文笔解剖人性,拷问人生,请从人物形象、主题两个方面略做探究。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葛市长家的草莓
“知道不?这次人大会上,老葛转正了!”方凯来电话,话里话外都透着开心,仿佛A市新提拔的市长不是葛亚楼,而是他方凯。
“真的?那咱可得借机‘宰”他一回。”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悦。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有实权的官同学,后面的省略号就太多了。
不过,我心里也有点儿酸酸的。作为大学里上下铺的兄弟,我们三个当年一个起跑线,
只不过毕业时拼爹,我和方凯因此留城,葛亚褛被完璧归赵。当时听说他进了最基层的镇政
府,干了最基层的秘书工作,没想到十年打拼,人家浮上来了,我们却依旧原地踏步。
领导的电话,一个字,忙! 多次占线,终于打进去时,葛亚楼语气中透着一份惊喜:“尖子? 老K? 有日子不见了。什么? 请客? 好说,好说! 嗳,下什么饭店! 家里去,你嫂子这两年厨艺见长,来尝尝她的糖醋鲤鱼。
葛亚楼还像当年一样,亲亲的。方凯大大咧咧地称他“老葛”,我则恭恭敬敬地称他“葛
市长”。
“什么长不长的,还是叫我楼子’吧!”葛亚楼重新翻出了那个打着时光烙印的雅号。我和方凯“哈哈哈”地笑起来。
....
方凯说,平常提猪头难找庙门。这是个绝好的机会。我点点头,说都准备好了。
老婆要养,孩子要养,房子要养,车子要养...父母、岳父岳母的孝顺又不能只停留在嘴皮子上。在汹涌澎湃的物价面前,那点薪水实在是杯水车薪。我和方凯被逼无奈,工作之余,合伙注册了一家公司,主营照明装饰。如今,有葛亚楼这么大个台柱子在,我们自然不想放过市政LBD亮化工程这块肥肉。
周末,我们去了一个很普通的小区,葛亚楼住在那里。我们把车停好,正要上楼时,一个人骑着一辆旧“飞鸽”叮而当地过来。咦,那不是我们的大市长吗? 他把车锁好,从车筐里掏出一瓶干红葡萄酒,冲着我笑:“尖子不喝自酒,我差点儿把这事儿给忘了呢。”
他真是细心!我的心一暖,贴身衣兜里装的东西就有点儿硌得慌,那是一枚价格不菲的
祖母绿戒指,准备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
“老葛,这些琐事,还用你亲力亲为?还有啊,现成的“红旗”不用,骑这辆破‘飞鸽”。知道的,你艰苦朴素惯了;不知道的,人家不说你作秀吗?”方凯竹筒倒豆子,还是当年那个直筒
子脾气。
葛亚楼挠挠头:“这事儿,我还真没想过那么多。这车子还是我妈留下的,一直不舍得扔,偶尔搬出来骑骑,活动活动筋骨,挺好的!”
进了门,我环顾四周,这套两居室实在简朴至极。葛亚楼看出了我眼里的困惑:嘿嘿,这房子是小了点儿,不过住着温馨。市政家属院那边給配了一套,我没要。我和你嫂子舍不得周围这些老邻居,人是群居动物。日久生情啊!"
市长夫人,是一个贤淑女人,从事幼教工作,在一所幼儿园,陪着那些花儿、朵儿一起成长。她把自己的拿手莱端上桌,笑着说:今天一定要多喝儿杯,老葛在我耳边没少念叨你弟兄两个.
家里的便宴跟饭店就是不一样。阻隔在我们之间的一些鸿沟顿时灰飞烟灭,我们好像又回到了那些青葱岁月,大声地笑着,大口地吃着,大杯地喝着。在这种情景下,我若掏出那
枚祖母绿,岂不是太煞风景?
方凯动了我一脚,我用眼神告诉他,饭后。
酒足饭饱,我手插衣兜里,刚要行动,葛亚楼在左扯一个,右拽一个,把我们拖到阳台上 :“来,来,跟我来,看看我种的草莓!
那个不大的阳台上,摆满了黄泥花盘,里面的草莓郁郁葱葱,挂满了果实,红艳艳的。
市长夫人手脚麻利地摘了一盘草莓,放在茶几上:“两位兄弟决来吃,,咱自家种的,绿色、环保、无污染。”
“不养花草,种草莓! 你这市长,雅兴不小!”方凯讥讽地拍着老葛的肩。
别小看这小小的草莓! 是它一步步激励着我走到今天。”葛亚楼凝视着手中的一颗草莓给我们讲了一段往事。
二十年 前,一场瘟疫夺去了父亲的生命,母亲带着我和小妹搬到了小城。她租了一间
破旧的阁楼,用拾荒的钱,供我们兄妹上学。邻居的孩子吃草莓,不懂事的妹妹也吵着要。那时的草莓要20块钱一斤,对于一个贫寒的家庭来说,实在是可望而不可即。妹妹大哭了一场,睡着了,母亲也下了楼。母亲再回来时,一头长长的秀发不见了,头发短得如同男人的板寸。她的手里多了两个花盆,两颗草莓茴。她说:‘记着,自己种的草莓最香甜,’那年初夏,那两株草莓开花、结果,我和妹妹吃到了这世上最好吃的水果,同时也将母亲的话铭记在心。” 葛亚楼说。
面对一个喜欢吃自己种的草莓的人,我知道,那枚祖母绿掏出来也是白掏。告别时,葛
亚楼握着我和方凯的手说:“谢谢你们把我当兄弟!”他永远不会知道,那天,他眼神里的那份真诚,是怎样让两个老同学落荒而逃的。
几年后,班里搞了一次同学聚会。说起副省长葛亚楼,很多同学跟我们一样,吃过葛家的糖醋鲤鱼,尝过葛家的阳台草莓,还听过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 “我”与方凯、葛亚楼一起毕业。由于拼爹,葛亚楼进了镇政府当了秘书,十年之后当上了市长,而“我”与方凯却无奈留城原地踏步。
B. “我”认为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手提实权的官员同学,对自己会有很多好处,所以,得知葛市长转正,“我”与方凯就急于去拜访他。
C. 小说中的“ 我”之所以没有送出那枚祖母绿,是因为葛市长家的便宴气氛融洽,葛市长热情好客让“我“找不到合适的机会拿出祖母绿。
D. 这篇小说既成功塑造了葛市长这样一个廉洁正直的官员形象,也着力塑造了我这样一个想靠“人脉”投机取巧的反面典型。
2.小说是如何塑造葛亚楼这样一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叙述了一段与草善有关的故事,有什么作用? 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葛市长家的草莓
“知道不?这次人代会上,老葛转正了!”方凯来电话,话里话外都透着开心,仿佛A市新提拔的市长不是葛亚楼,而是他方凯。
“真的?那咱可得借机‘宰’他一回。”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悦。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有实权的官同学,后面的省略号就太多了。
不过,我心里也有点儿酸酸的。作为大学里上下铺的兄弟,我们三个当年一个起跑线,只不过毕业时拼爹,我和方凯因此留城,葛亚楼被完璧归赵。当时听说他进了最基层的镇政府,干了最基层的秘书工作,没想到十年打拼,人家浮上来了,我们却依旧原地踏步。
领导的电话,一个字,忙!多次占线,终于打进去时,葛亚楼语气中透着一份惊喜:“尖子?老K?有日子不见了。什么?请客?好说,好说!哎,下什么饭店!家里去,你嫂子这两年厨艺见长,来尝尝她的糖醋鲤鱼!”
葛亚楼还像当年一样,亲亲的。方凯大大咧咧地称他“老葛”,我则恭恭敬敬地称他“葛市长”。
“什么长不长的,还是叫我‘楼子’吧!”葛亚楼重新翻出了那个打着时光烙印的雅号。我和方凯“哈哈哈”地笑起来。
周末,我们去了一个很普通的小区,葛亚楼住在那里。我们把车停好,正要上楼时,一个人骑着一辆旧“飞鸽”叮儿当地过来。咦,那不是我们的大市长吗?他把车锁好,从车筐里掏出一瓶干红葡萄酒,冲着我笑:“尖子不喝白酒,我差点儿把这事儿给忘了呢。”
他真是细心!我的心一暖,贴身衣兜里装的东西就有点儿硌得慌。那是一枚价格不菲的祖母绿戒指,准备放长线钓大鱼的诱饵。
“老葛,这些琐事,还用你亲力亲为?还有啊,现成的‘红旗’不用,骑这辆破‘飞鸽’。知道的,你艰苦朴素惯了;不知道的,人家不说你作秀吗?”方凯竹筒倒豆子,还是当年那个直筒子脾气。
葛亚楼挠挠头:“这事儿,我还真没想过那么多。这车子还是我妈留下的,一直不舍得扔,偶尔搬出来骑骑,活动活动筋骨,挺好的!”
进了门,我环顾四周,这套两居室实在简朴至极。葛亚楼看出了我眼里的困惑:“嘿嘿,这房子是小了点儿,不过,住着温馨。市政家属院那边给配了一套,我没要。我和你嫂子舍不得周围这些老邻居,人是群居动物,日久生情啊!”
市长夫人,是一个贤淑女人,从事幼教工作,在一所幼儿园,陪着那些花儿、朵儿一起成长。她把自己的拿手菜端上桌,笑着说:“今天一定要多喝几杯,老葛在我耳边没少念叨你弟兄两个。”
家里的便宴跟饭店就是不一样。阻隔在我们之间的鸿沟顿时灰飞烟灭,我们好像又回到了那些青葱岁月,大声地笑着,大口地吃着,大杯地喝着。在这种情形下,我若掏出那枚祖母绿,岂不是太煞风景?
酒足饭饱,我手插衣兜里,刚要行动,葛亚楼左扯一个,右拽一个,把我们拖到阳台上:“来,来,跟我来,看看我种的草莓!”
那个不大的阳台上,摆满了黄泥花盆,里面的草莓郁郁葱葱,挂满了果实,红艳艳的。
市长夫人手脚麻利地摘了一盘草莓,放在茶几上:“两位兄弟,快来吃,咱自家种的,绿色、环保、无污染。”
“不养花草,种草莓!你这市长,雅兴不小!”方凯讥讽地拍着老葛的肩。
“别小看这小小的草莓!是它激励着我一步步走到今天的。”葛亚楼凝视着手中的一颗草莓,给我们讲了一段往事。
“二十年前,一场瘟疫夺去了父亲的生命,母亲带着我和小妹搬到了小城。她租了一间破旧的阁楼,用拾荒的钱,供我们兄妹上学。邻居的孩子吃草莓,不懂事的妹妹也吵着要。那时的草莓要20块钱一斤,对于一个贫寒的家庭来说,实在是可望而不可即。妹妹大哭了一场,睡着了,母亲也下了楼。母亲再回来时,一头长长的秀发不见了,头发短得如同男人的板寸。她的手里多了两个花盆,两颗草莓苗。她说:‘记着,自己种的草莓最香甜。’那年初夏,那两株草莓开花、结果,我和妹妹吃到了这世上最好吃的水果,同时也将母亲的话铭记在心。”葛亚楼说。
面对一个喜欢吃自己种的草莓的人,我知道,那枚祖母绿掏出来也是白掏。告别时,葛亚楼握着我和方凯的手说:“谢谢你们把我当兄弟!”他永远不会知道,那天,他眼神里的那份真诚,是怎样让两个老同学落荒而逃的。
几年后,班里搞了一次同学聚会。说起副省长葛亚楼,很多同学跟我们一样,吃过葛家的糖醋鲤鱼,尝过葛家阳台的草莓,还听过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我”与方凯、葛亚楼一起毕业,由于拼爹,葛亚楼进了镇政府干了秘书,十年之后当上了市长,而“我”与方凯却无奈留城原地踏步走。
B. “我”认为在人脉为王的今天,有个手握实权的官员同学,对自己会有很多好处,所以葛市长刚刚转正,“我”与方凯就急忙去拜访他。
C. 小说中的“我”之所以没有送出那枚祖母绿,一是因为市长家的便宴气氛融洽,二是有感于葛市长讲的那段与草莓有关的往事。
D. 语言描写是小说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这篇小说在塑造葛亚楼这个艺术形象时,就善于抓住典型语言来表现他的美好心灵和高尚人品。
2.小说中的葛亚楼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概括。
3.小说通过葛市长之口叙述草莓的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贫民窑里的百万富翁 何德铭
平安里已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当年是棉布同业工会的人集资建造的,所以住在这里的十二户人家全都是棉布店或者小棉纺厂老板的后代。
然而时过境迁,如今这些人下岗的下岗,失业的失业,混得都不大如意,房子年久失修,也没有能力翻修,平安里也成了名副其实的贫民窟,而其中最为穷困潦倒的要算是谢恒涛家了。谢恒涛下岗后由于身体不好没能重新上岗,全家就靠老婆的一点儿工资过活,因而被定为低保户,享受着政府发放的低保金。
去年,平安里被划定为城市历史建筑,政府出钱修缮了一番,平安里的小楼顿时身价百倍,据说每幢楼都价值百万以上,谢恒涛他们全都成了“百万富翁”,虽然这房子是他们唯一的住房,即使再值钱也丝毫不能改变他们拮据的现状,但还是给他们增加了不少底气,他们走路时脊梁都挺直了许多。
不久,南方发水灾,社区号召大家向灾区捐款。谢恒涛代表平安里参加了动员大会。平安里多数人都比较困难,社区干部就好心地说:“平安里的就不要捐款了。”
谁知,谢恒涛猛地站了起来:“不行,人家捐多少,我们也捐多少。”可是他没想到,这次捐款大家都很慷慨,最少的也捐了一千元,谢恒涛话已说了出去,只得硬着头皮代表十二户人家每户都捐了一千元。回来后他把情况向大家一说,大家都表示支持,说道:“我们平安里既然都是‘百万富翁’,就不能让人瞧扁了。”
但志气归志气,事实上多数人家都是量入为出的,一下子要拿出一千元钱来还真不容易,最后好不容易才凑了一万块钱。这时,住在谢恒涛对门的严益文老师插嘴道:“我的条件稍微好一点儿,应该多捐些。这两千元钱就由我补上吧。”
大家都说:“严老师,你的收入是比我们高,但你们家还有个大问题没解决,怎么能要你多出钱呢?”
严老师说:“大家都别说了,我也是为了我们平安里共同的尊严。”
大家所说的大问题,是指他的儿子严弘。严弘毕业后找工作一直四处碰壁,最近两年,他索性连工作都不找了,天天把自己关在家里。
儿子的事成了严老师的一块心病,但他还是拿出钱来凑齐了捐款。当谢恒涛把这笔钱拿到社区去时,他的脊梁挺得笔直,脸上写满了骄傲,好像他们真的都是乐善好施的百万富翁。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不久谢恒涛的女儿被查出患了白血病,医疗费需要三四十万元。谢恒涛只得忍痛决定卖房子。消息传出后,平安里的住户们又聚集到严老师家里。大家都觉得他们这十二户“百万富翁”是一个光荣的整体,如果谢恒涛把房子卖了,这个整体就有了残缺,所以大家都认为应该捍卫这个整体,保持“百万富翁”的尊严。
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了一番,最终决定:“明天把房产证拿去医院,证明我们都是‘百万富翁’,让医院先放心治病,钱我们一定会交。”
等他们都走后,一直站在角落里的严弘对严益文说:“爸,明天你们去医院,如果事情不顺利,千万别走掉,一定要等我到。”
第二天,平安里十二户人家的户主都穿上最好的衣服,带着价值百万的房产证,隆重地来到了医院,但医院却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就在大家不知所措时,严弘赶到了,还带来了四十万元。
严益文不相信地说:“弘儿,你哪来的这么多钱?”
严弘说:“昨晚听叔叔伯伯们讨论,我发现大家把集体荣誉看得这么重,虽贫穷却不失志气,我觉得我也应该为大家做点儿什么了。”原来,严弘找工作时发现没有一个单位能实现他的抱负,于是决定自己创业。这两年他埋头钻研,搞出了两项发明,并且都申请了专利。他本来打算时机成熟时将专利投入生产。现在为了给谢恒涛的女儿交医药费,他决定先卖了它们再说。
了解到严弘的这番苦心,大家欷歔不已。谢恒涛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说:“弘儿,既然你需要创业资金,我就用我的房子去银行抵押,从银行贷款给你如何?”他这么一说,其他人也都纷纷表示赞成。
严弘听了,赶紧说:“创业是有风险的,如果失败了, 我岂不是连累大家都当不成‘百万富翁’了?”
谢恒涛说:“我们信得过你。我们把钱投给你,说不定几年以后,我们都成了真正的百万富翁了呢。”屋里顿时响起了一阵热烈而爽朗的笑声。
1.小说以“贫民窑里的百万富翁”为题有什么好处?(4分)
2.请简要概括并分析平安里住民的群体形象。(5分)
3.小说标题是“贫民窟里的百万富翁”,那么平安里的居民是否是真正的百万富翁呢?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四点半的游行
美约翰·麦克纳尔蒂
有很多事情可以让我为自己有了个三岁儿子而感到高兴。其中之一,是让我有资格参加他们四点半的游行,你要知道,有小孩子的大人才可以参加他们的游行。
这种游行无论春夏秋冬,每天下午太阳落山前举行,是在太阳开始往下落,也就是约翰尼该回家洗澡、吃晚饭的时候,太阳开始落下时,这一天就结束了,该领孩子回家了。人们就走出公园,等着交通灯转绿,四点半的游行就开始了,也就是走路回家:当妈妈的,坐在手推车里的小孩子和会走路的小孩子,他们的保姆,要么时不时还会有某个孩子的爸爸,例如我。每到举行圣帕特里克节以及其他大型游行的季节,报纸上长篇累牍都是关于那些游行的事,可是对我来说,四点半的游行才是我最关心的。
有一天,太阳开始落下之前,我和约翰尼遇到了一件事,他不会记得,但是我记得。当时他在跟一个名叫卡尔顿的小孩在沙箱里玩,我坐在旁边,听他们说话。
“你妈咪呢?”卡尔顿问。
“妈咪在家里。”约翰尼说。
他们两个人在忙着干大事,包括往一个垃圾车上装沙子然后再倒空。
卡尔顿说:“那你带谁过来了?谁跟你一起来的?”
“我爸爸。你看,看!”约翰尼说,“你想看看我爸爸吗?”
他们两个人都直起身,身上全是沙,约翰尼抓着卡尔顿的手,把他往沙箱外面领了几步,他们都盯着我看。
约翰尼弯着一只食指指着我,他指的时候,食指始终有点弯曲。“看,那是我爸爸。”约翰尼说。
他们两个人看着我。卡尔顿没说什么。约翰尼抓过他的手,他们又回到了沙箱那边。
太阳越来越低,该回家了。我心情很好,因为约翰尼觉得值得把他的朋友领过来,把我指给他看,这种事,我经历的次数根本不是很多。
每天的游行,是从公园开始沿着七十二街往东。我相信在纽约,我们这里有全世界最好的门卫,他们知道每天下午经过的各个小朋友的名字。他们跟我的小男孩说:“你今天过得好吗,约翰尼?”或者会说:“你好,卡尔顿,你今天过得好吗?”约翰尼和卡尔顿也会细声细气地答话。
我们离开玩乐场时,有各种各样的人,因为在我们那一带,有纽约自己的各种各样人热情地混合在一起。有约瑟芬,还有她的朋友——照看两个小男孩托尼和斯考特的阿琳;还有一些可爱的年轻妈妈,像芭蕾舞演员那样姿态轻盈,也许她们中间有人以前就是跳芭蕾舞的;还有德国保姆,法国保姆——她们跟她们的小男孩、小女孩说法语;偶尔会有一个骄傲却不露声色的爸爸,比如我自己。
游行队伍一路往东而去,我们走路时,几乎占了整条人行道,大家都走在一起,谈论孩子们翻筋斗,还谈论到了冬天,有时候下雪可以让孩子们玩,他们该有多开心;整场游行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参加,是这个城市最令人身心愉快的事。
我一边走,一边忍不住想到在约翰尼出生之前,一年中有多少次我走在同一条街上,那些门卫和过路人,我看着都跟现在不一样,就像他们看着我也不一样——我的这点感觉很真切。尽管他们多数都是陌生人,可是我拉着约翰尼的手走路时,他们好像更友好、更善解人意,他们不说话,但是表情在明明白白却又不用言语地说:“我家里也有个这样的。他们可不是让人喜欢极了的小家伙?”要么如果那个扫了一眼的陌生人年纪大,他们的眼睛里会有种很难察觉和一瞬即过的伤感,他或者她似乎在说:“我以前也有个那样的孩子。”
不管怎么样,这个不时有人退去的四点半游行队伍到了第二大街和七十二街的路口(我们的家在那里)时,街角书报摊主马克西会在招呼顾客的空当喊一声:“嗨,约翰尼!”约翰尼也许会用一把想象出来的手枪向马克西开枪来回答。“晚餐愉快,约翰尼!”我们又往前走向我们的大门时,马克西大声说。
好了,约翰尼的确洗了个澡,好好吃了顿晚饭,然后就上床睡觉。之后,我和妻子费思看了一会儿电视,可是一半时候,我看得完全心不在焉,只是想着明天还会有一场四点半的游行,那会有何等愉快。
(有删改)
1.文中详写“约翰尼领他的朋友过来,把‘我’我指给他看”一事,有什么作用?
2.为什么“我”多次走在同一条街上但感受与现在不一样?
3.面对“游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请从文中举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4.请结合全文,探究“游行”的丰富意蕴。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