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3题。
生命的消逝 刑庆杰
厉求良看到那只狼的时候,他唯一幸存的伙伴陈小米正背对狼坐在沙地上,从脱下来的旅游鞋里往外倒沙子。
此刻正是黄昏,整个巴丹吉林沙漠一片寂静。金黄色的夕阳柔和地洒在金黄色的沙漠里,使空气和光线都格外地浓重和华丽。
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那是一根胳膊粗的胡杨木,沉重如铁,坚硬如铁。狼充满戒备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慢慢地向陈小米逼近了。狼快接近陈小米的时候,恰好遮住了西照的阳光。狼在厉求良的眼里成了通体发光的轮廓,像一幅图腾。厉求良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他一边缓慢地往后挪动着身子,一边从挎包里取出了照相机,安上长长的镜头,对准了狼和陈小米。
厉求良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家,但他的名气仅限于在他工作和生活的那个城市里。出了那个城市,就没人知道他了。他已经年近五十了,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这让他十分苦恼。他把作品的平庸归于自己平庸的日常生活。正是基于此,当他在省城上看到一家旅游公司组团去巴丹吉林大沙漠进行探险旅行时,就不假思索地报了名。他想,大漠旎旖的自然风光一定会给自己带来素材和灵感。但是,当他一路舟车劳顿深入到大沙漠中时,他感到了失望。他所看到的,全是在一些旅游挂图和图片库中经常看到的景象,毫无出奇之处。更糟糕的是,当他正准备无功而返时,却遭遇到了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风暴过后,他艰难地从沙子中爬出来,发现全团十几个人,只剩下他和一个叫陈小米的年轻人了。其他的人,连一丝头发也不见了。
他和陈小米在沙漠里已经跋涉三天了。三天来,他们已经熟悉得像多年的老友。陈小米刚刚三十出头,却是一个成功人士了。他的公司同时在供给着十个贫困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在当地也是很有名气的。
这已经是风暴过后的第三天傍晚了,他们身上的水也喝完了,如果明天再走不出去,那就只有葬身于大漠了。
陈小米已经抬起了头,看到厉求良正用镜头对着他,就笑了,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厉求良的手剧烈抖动起来。陈小米好像感觉到了来自背后的危险,他将头扭向背后。
一刹那间,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喉咙……厉求良按动了快门,嚓、嚓、嚓……整个过程,厉求良拍了二十多张,直到把相机里的胶卷全部用完。
狼走了,留下了陈小米残缺不全的躯体,和呆若木鸡的摄影家厉求良。
第二天,厉求良遇到了另外一支探险队,他获救了。
在这一年的全国摄影作品评选中,一组题为《生命的消失》的作品获得了自然类一等奖,但是,获奖者迟迟没有露面。后经与其单位联系,才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获奖者厉求良在接到获奖通知的第二天就失踪了,他留在自己的办公桌上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两句话:沙漠圆了我的梦想,我要在那里长眠。
(选自《语文月刊》2008年第二期)
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第四段写摄影家厉求良已年近五十,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是为下文他不救人而忙于拍狼袭击人这千载难逢的镜头作铺垫。
B.小有名气的摄影家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是想用拐杖赶走狼救陈小米,但“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是因为他觉得狼太凶猛了,自己无法与之抗衡,只好放弃。
C.厉求良觉得狼成了“一个通体发光的轮廓”与“一幅图腾”是因为他平生追求的精彩的摄影素材——狼袭击人——突然出现,这只狼是他此行最重要的灵感和收获了。
D.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咽喉,“准确地衔住”更能表现厉求良对生命的忘却与漠视,而对摄影成名的狂热追求时的感觉。
E.厉求良的作品获奖了却不露面,说明他做贼心虚,担心人们询问作品的由来。
2.开头两段写到陈小米倒旅游鞋里的沙子,大沙漠一片寂静,夕阳洒下柔和的金黄色等情景,要凸显怎样的氛围特点?联系全文看,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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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结合全文内容,说说题目“生命的消逝”有哪些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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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文学作品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3题。
生命的消逝 刑庆杰
厉求良看到那只狼的时候,他唯一幸存的伙伴陈小米正背对狼坐在沙地上,从脱下来的旅游鞋里往外倒沙子。
此刻正是黄昏,整个巴丹吉林沙漠一片寂静。金黄色的夕阳柔和地洒在金黄色的沙漠里,使空气和光线都格外地浓重和华丽。
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那是一根胳膊粗的胡杨木,沉重如铁,坚硬如铁。狼充满戒备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慢慢地向陈小米逼近了。狼快接近陈小米的时候,恰好遮住了西照的阳光。狼在厉求良的眼里成了通体发光的轮廓,像一幅图腾。厉求良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他一边缓慢地往后挪动着身子,一边从挎包里取出了照相机,安上长长的镜头,对准了狼和陈小米。
厉求良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家,但他的名气仅限于在他工作和生活的那个城市里。出了那个城市,就没人知道他了。他已经年近五十了,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这让他十分苦恼。他把作品的平庸归于自己平庸的日常生活。正是基于此,当他在省城上看到一家旅游公司组团去巴丹吉林大沙漠进行探险旅行时,就不假思索地报了名。他想,大漠旎旖的自然风光一定会给自己带来素材和灵感。但是,当他一路舟车劳顿深入到大沙漠中时,他感到了失望。他所看到的,全是在一些旅游挂图和图片库中经常看到的景象,毫无出奇之处。更糟糕的是,当他正准备无功而返时,却遭遇到了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风暴过后,他艰难地从沙子中爬出来,发现全团十几个人,只剩下他和一个叫陈小米的年轻人了。其他的人,连一丝头发也不见了。
他和陈小米在沙漠里已经跋涉三天了。三天来,他们已经熟悉得像多年的老友。陈小米刚刚三十出头,却是一个成功人士了。他的公司同时在供给着十个贫困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在当地也是很有名气的。
这已经是风暴过后的第三天傍晚了,他们身上的水也喝完了,如果明天再走不出去,那就只有葬身于大漠了。
陈小米已经抬起了头,看到厉求良正用镜头对着他,就笑了,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厉求良的手剧烈抖动起来。陈小米好像感觉到了来自背后的危险,他将头扭向背后。
一刹那间,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喉咙……厉求良按动了快门,嚓、嚓、嚓……整个过程,厉求良拍了二十多张,直到把相机里的胶卷全部用完。
狼走了,留下了陈小米残缺不全的躯体,和呆若木鸡的摄影家厉求良。
第二天,厉求良遇到了另外一支探险队,他获救了。
在这一年的全国摄影作品评选中,一组题为《生命的消失》的作品获得了自然类一等奖,但是,获奖者迟迟没有露面。后经与其单位联系,才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获奖者厉求良在接到获奖通知的第二天就失踪了,他留在自己的办公桌上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两句话:沙漠圆了我的梦想,我要在那里长眠。
(选自《语文月刊》2008年第二期)
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第四段写摄影家厉求良已年近五十,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是为下文他不救人而忙于拍狼袭击人这千载难逢的镜头作铺垫。
B.小有名气的摄影家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是想用拐杖赶走狼救陈小米,但“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是因为他觉得狼太凶猛了,自己无法与之抗衡,只好放弃。
C.厉求良觉得狼成了“一个通体发光的轮廓”与“一幅图腾”是因为他平生追求的精彩的摄影素材——狼袭击人——突然出现,这只狼是他此行最重要的灵感和收获了。
D.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咽喉,“准确地衔住”更能表现厉求良对生命的忘却与漠视,而对摄影成名的狂热追求时的感觉。
E.厉求良的作品获奖了却不露面,说明他做贼心虚,担心人们询问作品的由来。
2.开头两段写到陈小米倒旅游鞋里的沙子,大沙漠一片寂静,夕阳洒下柔和的金黄色等情景,要凸显怎样的氛围特点?联系全文看,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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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结合全文内容,说说题目“生命的消逝”有哪些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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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文学作品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生命的消逝 刑庆杰
厉求良看到那只狼的时候,他唯一幸存的伙伴陈小米正背对狼坐在沙地上,从脱下来的旅游鞋里往外倒沙子。
此刻正是黄昏,整个巴丹吉林沙漠一片寂静。金黄色的夕阳柔和地洒在金黄色的沙漠里,使空气和光线都格外地浓重和华丽。
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那是一根胳膊粗的胡杨木,沉重如铁,坚硬如铁。狼充满戒备地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一眼,慢慢地向陈小米逼近了。狼快接近陈小米的时候,恰好遮住了西照的阳光。狼在厉求良的眼里成了通体发光的轮廓,像一幅图腾。厉求良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他一边缓慢地往后挪动着身子,一边从挎包里取出了照相机,安上长长的镜头,对准了狼和陈小米。
厉求良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家,但他的名气仅限于在他工作和生活的那个城市里。出了那个城市,就没人知道他了。他已经年近五十了,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这让他十分苦恼。他把作品的平庸归于自己平庸的日常生活。正是基于此,当他在省城上看到一家旅游公司组团去巴丹吉林大沙漠进行探险旅行时,就不假思索地报了名。他想,大漠旎旖的自然风光一定会给自己带来素材和灵感。但是,当他一路舟车劳顿深入到大沙漠中时,他感到了失望。他所看到的,全是在一些旅游挂图和图片库中经常看到的景象,毫无出奇之处。更糟糕的是,当他正准备无功而返时,却遭遇到了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风暴过后,他艰难地从沙子中爬出来,发现全团十几个人,只剩下他和一个叫陈小米的年轻人了。其他的人,连一丝头发也不见了。
他和陈小米在沙漠里已经跋涉三天了。三天来,他们已经熟悉得像多年的老友。陈小米刚刚三十出头,却是一个成功人士了。他的公司同时在供给着十个贫困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在当地也是很有名气的。
这已经是风暴过后的第三天傍晚了,他们身上的水也喝完了,如果明天再走不出去,那就只有葬身于大漠了。
陈小米已经抬起了头,看到厉求良正用镜头对着他,就笑了,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厉求良的手剧烈抖动起来。陈小米好像感觉到了来自背后的危险,他将头扭向背后。
一刹那间,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喉咙……厉求良按动了快门,嚓、嚓、嚓……整个过程,厉求良拍了二十多张,直到把相机里的胶卷全部用完。
狼走了,留下了陈小米残缺不全的躯体,和呆若木鸡的摄影家厉求良。
第二天,厉求良遇到了另外一支探险队,他获救了。
在这一年的全国摄影作品评选中,一组题为《生命的消失》的作品获得了自然类一等奖,但是,获奖者迟迟没有露面。后经与其单位联系,才得到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获奖者厉求良在接到获奖通知的第二天就失踪了,他留在自己的办公桌上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两句话:沙漠圆了我的梦想,我要在那里长眠。
(选自《语文月刊》2008年第二期)
1.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第四段写摄影家厉求良已年近五十,还没有拍出过一幅让自己满意的作品,没有在正规的全国摄影作品比赛中拿过一次奖,是为下文他不救人而忙于拍狼袭击人这千载难逢的镜头作铺垫。 |
B.小有名气的摄影家厉求良,“下意识地抓起了身边的拐杖”是想用拐杖赶走狼救陈小米,但“心念一动,放下了拐杖”是因为他觉得狼太凶猛了,自己无法与之抗衡,只好放弃。 |
C.厉求良觉得狼成了“一个通体发光的轮廓”与“一幅图腾”是因为他平生追求的精彩的摄影素材——狼袭击人——突然出现,这只狼是他此行最重要的灵感和收获了。 |
D.狼“准确地衔住”了陈小米的咽喉,“准确地衔住”更能表现厉求良对生命的忘却与漠视,而对摄影成名的狂热追求时的感觉。 |
E.厉求良的作品获奖了却不露面,说明他做贼心虚,担心人们询问作品的由来。
2.开头两段写到陈小米倒旅游鞋里的沙子,大沙漠一片寂静,夕阳洒下柔和的金黄色等情景,要凸显怎样的氛围特点?联系全文看,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4分)
3.请结合全文内容,说说题目“生命的消逝”有哪些含义?(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他!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析】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1.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你的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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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但作者却从童年生活回忆写起,而且将童年生活的回忆写得细腻入微,请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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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简析“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这句话的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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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章结尾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请根据文章信息,适度推断,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赋予“故乡”的“新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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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①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②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像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吗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丁零当啷丁零当啷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们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③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凌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④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像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唯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像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⑤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⑥“它在哪儿呀,奶奶?”
⑦“什么,你说什么?”
⑧“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⑨“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⑩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11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12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13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被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14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它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像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像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析】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1.下列对散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文章开头用“张望”“终于”“一直猜想”等词,流露出作者幼时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与向往,也为下文写自己到了外面世界目不暇接的情形作了铺垫。
B.文章第②段写“我”与奶奶的对话很是简洁,朴实而有趣,也更加形象地突出了幼时的作者来到外边世界时不听奶奶话的一面。
C.“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的不哭也不闹了。”奶奶的这句话侧面印证了幼时的“我”听到琴声痴迷的情态。
D.第⑩段画线句子属于景物描写,通过“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等语句,突出了钟声的洪亮。
E.本文围绕“听到钟声”的几次感受,表达了作者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更将这一种特殊的人生体验上升到对“故乡”新的理解的高度。
2.文章题目为“消逝的钟声”,但作者却详写了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请加以简析。(6分)
3.请谈谈对第④段画横线句“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含义的理解。(6分)
4.作者在异地听到钟声时感到“整个世界都好像回到童年”,于是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请结合本文,联系实际,谈谈你自己对“故乡”含义的理解。(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2018年10月28日,重庆万州发生了一起公交车坠江事件,15条鲜活生命瞬间消逝。如此极端恶性的案件并非个例,类似的摩擦 :高铁霸座,因航班延误而大闹机场,因诊疗分歧痛殴甚至砍杀医生……剧情之夸张,烈度之大,总会让人 。四十年来,( )有网友说,反腐败让干部作风为之一变,今天,我们社会也需要一场“文明革命”,所言极是。一方面,我们需要通过以诸如诚信黑名单等方式规范规则意识,增进法制思维,让这个社会少一些规则的“无知者”、法治的“局外人”;另一方面,我们依然需要不断唤醒我们古已有之的善意与良知,用德治荡涤社会风气、推进社会文明,让身边多一些美德的“继承者”与“发扬者”。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用几十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的国家,其人格层面的养成、精神层面的蜕变,要想在短时间内完成,恐怕比GDP的增长更为困难。上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英格尔斯的一本书在中国 ,书名就是“人的现代化”。今天,在“仓廪实”之后,我们或许尤其需要思考“人的现代化”这一课题,以一场文明的革命,构建起与我们不断提升的物质文明相适应、与我们大国身份相匹配的精神文明。
1.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我们需要通过以诸如诚信黑名单等制度的方式规范规则意识,增进法治思维,让这个社会少一些规则的“无知者”、法治的“局外人”。
B. 我们需要通过诸如诚信黑名单等制度规范规则意识,提升法治思维,让这个社会少一些规则的“无知者”、法治的“局外人”。
C. 我们需要通过诸如诚信黑名单等制度规范规则意识,增进法治思维,让这个社会少一些规则的“无知者”、法治的“局外人”。
D. 我们需要通过诸如诚信黑名单等规范规则意识,提升法治思维,让这个社会少一些规则的“无知者”、法治的“局外人”。
2.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 我们国家的精神文明发展有了极大进步,但物质文明提升却依然有很大空间。
B. 我们国家的物质文明发展有了极大进步,但国人的精神文明素养有待提高。
C. 我们国家的物质文明发展有了极大进步,但精神文明水平却依然有提升空间。
D. 我们国家的精神文明发展有了极大进步,但国人生活水平有待提高。
3.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A. 屡见不鲜 大跌眼镜 一日千里 风行一时
B. 层出不穷 大跌眼镜 日新月异 盛极一时
C. 屡见不鲜 叹为观止 一日千里 风行一时
D. 层出无穷 叹为观止 日新月异 盛极一时
高三语文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
秩序,大美的所在
范曾
宇宙无穷极的能量,因为有了秩序,我们才能看到银河的运转、星汉的灿烂。那失序的星辰,燃烧着、挟持着陨石和尘沙,在大穹拖着光亮的尾巴,消逝到永夜的黑暗中去。宇宙,即时空。不只是一个物质的概念,它同样是人类理性之源,甚至它便是理性本身。人类的悟性,那不待逻辑、实证的睿智,正是冥冥中理性的启示。当它体现了宇宙的秩序时,这睿智便具有了不朽的生命,瓜瓞绵绵、不绝如缕地从远古延伸到今天。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庄子·知北游》),天地之大美,四时之更嬗,万物之荣枯,皆由“惛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庄子·知北游》)的自在之物——理性之源所使然。人类对它的了解甚微,我们除了表示敬畏与虔诚而外,根本无力改变宇宙的大规律。对天地之大美,我们能够奉上的也只是无限的赞叹。
人类自身便是宇宙秩序的一部分。当人文未开时,人类懵懂地生活于自然状态,那时的顺应是天生的,不假意志的,这便构成了“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的境界。人类的智慧渐渐增长,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并竭力想表现其自身时,这“间间小智”便会与宇宙的“闲闲大智”相龃龉、相矛盾,人类的一切过错在于违拗宇宙的大智慧。古哲强调“天人合一”,意在指出人类背离这根本规律的危机。
古希腊先哲柏拉图以为万有乃永恒理念的临摹品,艺术则应为临摹品之临摹品。这种观念不只为新潮、前卫的艺术家们拒绝,为浪漫主义的艺术家们嘲讽,甚至连古典主义大师都以为柏拉图不免有冬烘先生之嫌。其实,在我看来,只要我们在参选先贤妙论时,不要胶柱鼓瑟、作茧自缚,我们是可以从中得到十分有益的启示的。它不会抑制你独特的创造力,也不会束缚你心灵自由的张力,相反,它会使我们过于偏执的理念归于平和,从而去创造符合天地大美的作品。
宇宙的大美,根本来源于它的秩序;社会的大美,同样来源于社会的契约——秩序;艺术的大美,也离不开美学的大限——秩序。一切失序的,便是毁灭着的如彗星、凋谢着的如残荷、死亡着的如骸骨。艺术家有时也表现残荷之类,那是对秩序的怀恋,包含着蓄芳待来年的企盼。
然而,倘有艺术家一定要与秩序为仇寇,以脏乱怪丑为追逐,则自古有逐臭之夫、舔痔之徒,有怪力乱神之辈;那也是一种存在,不过它们不是美的所在。
秩序的标志是纯粹、明确、简捷。如狄拉克之物理学公式、如开普勒之天体学阐释、如八大山人水墨画之美奂,那都是天人合一的典范。这儿是“天人本无二”的至高境界,人类的睿智至此,也就是一种回归,返璞归真,复归于朴,复归于无极,复归于婴儿。
“我就是上帝”,毕加索,你不觉得有些出语不逊吗?
1.下列有关“秩序”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银河运转,星汉灿烂,四时更嬗,万物枯荣,皆因有序。 |
B.秩序时宇宙、社会、艺术等一切大美之所在。 |
C.脏乱怪丑的存在,是合理的秩序,尽管它们不是美得所在。 |
D.纯粹、明确、简捷,是秩序的标志,也是人类睿智的回归。 |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宇宙是理性之源。当人类顺应宇宙的秩序并竭力表现自身时,人类便成了秩序。 |
B.古哲强调“天人合一”,说明那时已完全没有天生的不假意志的顺应自然了。 |
C.古典主义大师的观点使后人过于偏执的理念归于平和,从而创造出大美的作品。 |
D.残荷是失序的东西,它不是美之所在,艺术家表现它,是为了怀念和期盼秩序。 |
3.作者为什么认为毕加索“有些语出不逊”?请结合本文观点加以阐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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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4题。
话语的姿态
徐坤
①那时候,他还只是用眼睛说话。由于家境穷困,不得已,他辍学了,天天到坡上去放羊。乡人邻里常能看到,一个黑黑瘦瘦、大眼睛、光脚板的蓬头少年,腋下夹着一本书,手里挥动着牧羊鞭,率领一群翻毛羊出没在山冈和河边草地上。人来搭讪,他只用他那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抬眼一瞟,算是打了招呼,过了礼节,而那 阴郁的眼神背后及那紧抿的嘴角下边,隐藏的分明是深深的倔强、不甘,不屑于与之为伍,一心要挣脱命运摆布的无限奋勇和焦灼。
②接着他开始用嘴说话,绷紧的厚唇如遭挤撬的蚌壳一样艰难地张开了。他投的一篇小稿被乡广播站播发,命运从此出现转机。他被录用为乡播音员,国情民意大事小事都从他乡音浓重的厚唇里吐露出来。他的双唇开阖翕动得勤奋,很快乐,很艰辛,嘴角常常挂满小泡,唇上的死皮也一层层脱落,但那眼神却逐渐清澈而幸福,完全被茁茁向上的欢欣布满了。
③然后他开始用形体说话。被调到县文化馆的他,真正进入到了一个喉舌部位,户口编制及其身份等等都变得正规了。这时他说话的部位是脊柱,并且是颈椎以下腰椎以上的那一段短暂的部位。这一部分的整体经常是弯曲着的,并且还要时时高低起伏唯唯诺诺地在别人的语音下振动,卑躬屈膝的幅度要依对方的身份和地位而定。口和眼等诸器官这时都已暂时闭塞,从不直言直视地参与肢体动作。他的睫毛永远低垂,嘴角永远上翘且缄默而含笑。而大脑,这时却架在颈椎上面急遽地内部动作着,一刻也未停止过审视、揣度和暗算。
④再后来,当上了县领导的贴身秘书以后,他的话语才能就达到了峰巅。这时他浑身各器官开始一同动作共同加入话语的姿态里来,身、形、步、手、眼配合默契,说、唱、坐、念、打技巧俱全,待人接物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腿到身到,真是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有什么难事能在他的话下。他的肢体各个部位运筹帷幄,意趣横生,无论是眉飞色舞抑或是愁苦满面都可能是他故意做出来的面相。各门语言这时都已被他修炼得炉火纯青真正到家。
⑤后来再见到他时,他已用肚子说话了。啤酒肚,蓦地从裤腰以上胸乳以下山包似的凸起,无论何时肚子总是要先塞入对方视觉,如七月怀胎的妇人在向人诉说某种秘而不宣的骄傲。整个身体的重心这时集体后移隐藏开去,只剩两手交叠着,习惯性抚在肚皮上方,有时是左手压着右手,有时又是右手压着左手,胖胖嘟嘟,长出满手酒窝。从前黑白分明的大眼,现在则变得酒汪汪的,夹一些红丝在里面,神情之中有一些心满志得俯视众生的漠然。看不大清楚他的嘴,只有一些朦胧含混的单词语意从皮带勒紧的肚脐眼中嗡嗡地传了出来:啊,啊,好,好……从前那只无比玲珑伶俐的大脑,此刻也似乎躲在漠然的眼神后面休眠。
⑥据说,此时他已是撤县建市后市领导班子中的一名要员。
(选自《名作欣赏》2006年第5期)
1.在文中,作者活灵活现地描绘了人物不同的话语姿态,其实每种姿态就是一种性格一种人生。请分析每一种“话语姿态”分别突出了人物怎样的特点。
(1)用眼睛说话:突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嘴说话:突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颈椎说话:突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用浑身的器官说话:突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用肚子说话:突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文以“那时候,他还只是用眼睛说话”开篇,第五段又描写了“从前黑白分明的大眼”“漠然的眼神”,作者多次写眼睛有何用意?(6分)
3.第④小节划线句子的语言表达有何特色?请作简要赏析。
4.“据说,此时他已是撤县建市后市领导班子中的一名要员。”甲认为结尾这句话画蛇添足,乙不同意甲的说法,请你站在乙的立场对甲加以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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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我来了
南屿
①我老家的东面有一座山,也许,是因为远远看去那山头形似一面大铜鼓,所以它的名字叫铜鼓帐。
②小时候,常听村里的大人说,肉眼看到的铜鼓帐只是一个圆圆的山头,其实上面大得很,比村里的打谷场大好几百倍,甚至上千倍。山头上有很多奇形怪状的石头,有一座响石有一间房屋那么高大,只要用石头或者铁器敲打,它就发出“当当当”的声音,方圆几十里都能听见。阳光晴好的时候,站在山顶还可以看到茫茫的大海上白帆随风飘荡。在大人们口口相传的描绘下,铜鼓帐在我们小孩子的心目中真是一座神奇的山。
③记得我五六岁时,有一天,我听见比我大几岁的姐姐跟她那帮姐妹说,等采完竹笋后再到铜鼓帐上面去看大海。我就央求姐姐带上我,姐姐就瞪着眼睛说:不成!我说为什么不成?我自己会走路,不要你背我。姐姐口气更坚定地说,没有为什么,不成就是不成。姐姐上山后,我就尾随她们而去,但还没走多远被她们发现了。我又哭又闹死活不肯回去,我姐姐就吓唬我说,你去!竹笋山里有很多青竹蛇,藏在竹叶底下你根本看不见,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就咬死你。姐姐伸出一根指头模仿青竹蛇的模样,撮圆了嘴巴“嘘”的一声,把手指捅在我的脸上,我一听青竹蛇就害怕了,也不敢哭了。
④我读小学一年级时,重阳节就要到了,据说学校准备组织同学们登高,地点就是铜鼓帐。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好兴奋。那些天我天天盼望重阳节快点到来,但是,重阳节那天早晨,校长突然宣布说,二年级以上的班级才能参加登高。听到这个消息后,我们一年级的同学,个个都像泄了气的皮球。那一整天,我都失落地坐在家门口,呆呆地向铜鼓帐的方向眺望。登山的队伍在弯弯的山道上时隐时现,最后只看见一个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在铜鼓帐上慢慢晃动。太阳下山的时候,姐姐她们才从山上回来,她没有一点疲劳的样子,还从衣袋里掏出活动奖品向我炫耀。我不知那来一股邪乎劲,抓过那些糖果全撒到地上,并用脚狠狠地踩踏,然后哇哇地大哭起来。姐姐知道我发泄的原因,她一边捡拾地上被我踩扁了的糖果,一边气急败坏地责骂我说,又不是我不给你去登高,是校长不给你去的,你有能耐去找校长说去啊!
⑤我登上铜鼓帐是在四年级的时候。那天,我和村里的十几个放牛的伙伴,把牛群赶到铜鼓帐去放牧。我们花了两个多小时才把牛赶到了铜鼓帐。登上铜鼓帐时,简直让我们惊呆了,连绵起伏的山头一望无际,山顶上绿草如茵,有的如足球场上的草皮平坦如毯;有的草长到了脚脖,我们那帮顽童欢喜若狂,打滚,奔跑,叫喊……让我更加惊异的是,原来以为只有铜鼓帐是最高的山,但登上山头后,才发现远处群峰叠嶂,真是山外有山。不知谁大叫一声,你们看那是什么?我们顺着手指的方向,目光的极处,只见天边涌动着白茫茫的一片, 哦,那就是传说的大海吗?我们手搭喇叭,向着传说的大海呼喊。直到喊累了,个个都睁着惊奇的目光呆坐在山头上。
⑥那个被大人们渲染得神乎其神的响石,就屹立山顶的最高处,它足有一座房子那么高大,它的另一边是悬崖,脚下是万丈深渊。我们用随身带的柴刀猛烈地敲打响石,响石立即发出当当当的响声,那声音洪亮悦耳,随风飘向很远很远。
⑦太阳慢慢西坠,我们的牛也吃饱了,牛角挑着散淡的阳光,牛脖下的木梆轻轻地发出沉闷和舒慢的声音,显得飘渺和寂寥。不知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我用柴刀在响石上“嚓嚓嚓”地刻下三个歪歪扭扭的字:我——来——了。这才恋恋不舍离开铜鼓帐,离开了响石,呼唤着那些调皮的牛儿向山下走去。
⑧三十多年前,我从乡村走进了城里,从一个放牛仔变成了一个城里人。除了那次以后,我再没有登上过铜鼓帐。那么多年过去了,那三个字不知是否在岁月的风雨打磨下蚀去?过了知天命的年龄,面对人生道路上的无数的高山,我扪心自问,你什么时候真正攀上去了,你儿时只是攀上了家门前的一座山,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来——了?记得许多年前,我曾读到一个关于德国大诗人歌德的一段轶事,说年轻的歌德心高气傲,他曾在一座城堡的墙壁上写下了他的名字。很多年以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故地重游来到了那座城堡,他看见墙上歌德二字依旧清晰如昨,他记起了年轻时的轻狂,为年轻时的冲动感动脸红,然后轻轻在擦掉了自己的名字。
⑨是啊,远离故乡的我,有时真想回去,重新登上铜鼓帐,把刻划在响石上“我来了”那三个歪歪扭扭的字擦掉。但愿那三个字早已在岁月里蚀去!
(本文有删改)
1.简析文章第二段的作用。
2.文中画线句分别表现了“我”怎样的心理。
①我不知那来一股邪乎劲,抓过那些糖果全撒到地上,并用脚狠狠地踩踏,然后哇哇地大哭起来。
②太阳慢慢西坠,我们的牛也吃饱了,牛角挑着散淡的阳光,牛脖下的木梆轻轻地发出沉闷和舒慢的声音,显得飘渺和寂寥。
3.文章前七段与后两段,“我”的心态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试概括说明。
4.文章第8段为什么要插入歌德的故事?
5.联系全文解读题目“我来了”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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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淡雅百合
枫林
①记得小时候,母亲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花卉,每到夏季,各种鲜花争芳吐艳,满院飘香。
②我喜欢那一簇簇迎风盛开的山百合。那时的我经常和小伙伴们躲在花丛下捉迷藏;用那些紫色的百合种子穿成“珠珠串”,美美地戴在手上。有时在盛开的花朵上,还可以捉到漂亮的蜻蜓或者蝴蝶。花儿的馨香、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孩子们的欢笑声,充盈着院中的每一个角落。那份温馨、那份快乐,幸福着我的童年。望着我们沾满花粉的手臂和笑脸,母亲总会忍俊不禁,并小心拾起那些紫褐色的种子,继续种在花圃里。因为有母亲的精心培育,我家的百合年年花繁叶茂,美丽旖旎。母亲不仅培育了美丽的百合,也把爱花、养花、惜花的情愫遗传给了我,把对花儿的痴情种进了我的灵魂,使之成为成年的我生活中唯一的嗜好。
③百合花又叫夜合花,原产于新疆吐鲁番盆地。自古以来,百合的美,常是诗人墨客吟咏的对象,一般人对它也喜爱有加,无论是栽植于庭园或瓶插于室内,它都散发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清纯高雅的气息。至于百合名称的由来,则因其根茎由许多白色的鳞片层层环抱,状似白莲,取其“万事随心”“百年好合”之意。
④我寓所周围的山上生长着许多野生的山百合,“学染淡黄萱草色,几枝带露立风斜”。每年到了百合的花季,你看那红色的花瓣上,点缀着颗颗褐色的笑靥,紫色的花蕊突出于花瓣之外,俏丽的绽放于树下、林间。与庭院中种植的各色百合遥相辉映,芬芳妩媚,香馥悠长,成为我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⑤我爱百合花,尤为喜爱白色的百合花,也许是它身上美丽、纯洁、脱俗、清馨的气质深深打动着我。你看百合花那绿绿的叶,片片衬托着花枝上白白的花瓣,喇叭形的花朵自然舒展;花无异色,含露低垂;那洁白的百合花,像月下的霜雪,像无瑕疵的白玉,像少女的肌肤,像水洗的胭脂。清新脱俗的百合花散发淡淡的清香,就像婀娜多姿的清秀佳人,如梦似幻,超然脱俗,不染纤尘。
⑥我对百合花是一往情深的。我喜欢她不附庸风雅的品格,喜欢她“天然淡泊好精神”的本色,喜欢她超凡脱俗、矜持含蓄的气质。当你走近百合花丛,便不由自主地沉醉于陆游“芳兰移取通中林,余地何妨种玉簪,更乞两丛香百合,老翁七十尚童心”所描绘的诗意之中。
⑦百合花,尽管羸弱轻柔,却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激进的灵魂,无论刮风下雨,它都能在墙角一隅淡然的伫立。它不比四君子的刚毅,但却在柔柔的妩媚中有着矜持的顽强和脱俗的清雅。它不为流俗而动,依然保持了原始的简单,一色的白,一心的坚持,一生的自持。尽管人们培植了更多眩目的品种,但它依然无动于衷地坚持着自己,成就了永恒的白色经典,保持了永恒的纯净。
⑧每每在百合盛开的季节,采撷一束淡雅秀逸的百合花放置我的桌案上,独自欣赏着如此纯净、淡雅、清馨的花朵,自是一种最美的享受。在人与花的互相凝视中欣赏着、交流着,仿佛她就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知己。每次面对她,一切压力、忧郁和不快,都会荡然无存。她给小屋带来了祥和、安宁和温馨,她把我带入一个生机勃勃、如歌如诗般的境界,让我尽享熏风送暖的惬意。愿她在我的心谷里永不凋谢,让她的清香萦绕着我,与我相依相随。
⑨也许我早已被中国的花文化潜移默化却浑然不知,不然我怎么会在万种娇艳中独爱那一种?是的,“花非花,人非人,花是人,人是花”,百合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存在体,更是一种心情,一种文化,一种经典的创造。
⑩常听人说起“花语”:牡丹象征富贵,康乃馨象征温馨、祝福,玫瑰象征着爱情。我喜欢百合,希望她成为“圣洁”和“友谊”的象征。
⑾美丽的花儿,只有当她脱离大自然的田野,悄然进入人们心田的一瞬间,她才会变成一种永恒。 (选自散文在线“精美散文”,有删改)
1.请联系全文,简要概述百合花的特点。(4分)
2.⑤段划线句子使用的是什么修辞手法?请分析其表达效果。(5分)
3.请结合全文,解析文章最后一段话的深刻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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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淡雅百合
枫林
①记得小时候,母亲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花卉,每到夏季,各种鲜花争芳吐艳,满院飘香。
②我喜欢那一簇簇迎风盛开的山百合。那时的我经常和小伙伴们躲在花丛下捉迷藏;用那些紫色的百合种子穿成“珠珠串”,美美地戴在手上。有时在盛开的花朵上,还可以捉到漂亮的蜻蜓或者蝴蝶。花儿的馨香、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孩子们的欢笑声,充盈着院中的每一个角落。那份温馨、那份快乐,幸福着我的童年。望着我们沾满花粉的手臂和笑脸,母亲总会忍俊不禁。并小心拾起那些紫褐色的种子,继续种在花圃里。因为有母亲的精心培育,我家的百合年年花繁叶茂,美丽旖旎。母亲不仅培育了美丽的百合,也把爱花、养花、惜花的情愫遗传给了我,把对花儿的痴情种进了我的灵魂,使之成为成年的我生活中唯一的嗜好。
③百合花又叫夜合花,原产于新疆吐鲁番盆地。自古以来,百合的美,常是诗人墨客吟咏的对象,一般人对它也喜爱有加,无论是栽植于庭园或瓶插于室内,它都散发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清纯高雅的气息。至于百合名称的由来,则因其根茎由许多白色的鳞片层层环抱,状似白莲,取其“万事随心”、“百年好合”之意。
④我寓所周围的山上生长着许多野生的山百合,“学染淡黄萱草色,几枝带露立风斜”。每年到了百合的花季,你看那红色的花瓣上,点缀着颗颗褐色的笑靥,紫色的花蕊突出于花瓣之外,俏丽的绽放于树下、林间。与庭院中种植的各色百合遥相辉映,芬芳妩媚,香馥悠长。成为我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⑤我爱百合花,尤为喜爱白色的百合花,也许是它身上美丽、纯洁、脱俗、清馨的气质深深打动着我。你看百合花那绿绿的叶,片片衬托着花枝上白白的花瓣,喇叭形的花朵自然舒展;花无异色,含露低垂;那洁白的百合花,像月下的霜雪,像无瑕疵的白玉,像少女的肌肤,像水洗的胭脂。清新脱俗的百合花散发淡淡的清香,就像婀娜多姿的清秀佳人,如梦似幻,超然脱俗,不染纤尘。
⑥我对百合花是一往情深的。我喜欢她不附庸风雅的品格;喜欢她“天然淡泞好精神”的本色;喜欢她超凡脱俗、矜持含蓄的气质。当你走近百合花丛,便不由自主的沉醉于陆游“芳兰移取通中林,余地何妨种玉簪,更乞两丛香百合,老翁七十尚童心”所描绘的诗意之中。
⑦百合花,尽管羸弱轻柔,却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激进的灵魂,无论刮风下雨,它都能在墙角一隅淡然的伫立。它不比四君子的刚毅,但却在柔柔的妩媚中有着矜持的顽强和脱俗的清雅。它不为流俗而动,依然保持了原始的简单,一色的白,一心的坚持,一生的自持。尽管人们培植了更多眩目的品种,但它依然无动于衷的坚持着自己,成就了永恒的白色经典,保持了永恒的纯净心空。
⑧每每在百合盛开的季节,采撷一束淡雅秀逸的百合花放置我的桌案上,独自欣赏着如此纯净、淡雅清馨的花朵,自是一种最美的享受。在人与花的互相凝视中欣赏着,交流着,仿佛她就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知己。每次面对她,一切压力、忧郁和不快,都会荡然无存。她给小屋带来了祥和、安宁和温馨,她把我带入一个生机勃勃,如歌如诗般的境界,让我尽享熏风送暖的惬意。愿她在我的心谷里永不凋谢,让她的清香萦绕着我,与我相依相随。
⑨也许我早已被中国的花文化潜移默化却浑然不知,不然我怎么会在万种娇艳中独爱那一种?是的,“花非花,人非人,花是人,人是花”,百合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存在体,更是一种心情,一种文化,一种经典的创造。
⑩常听人说起“花语”:牡丹象征富贵;康乃馨象征温馨、祝福;玫瑰象征着爱情。我喜欢百合,希望她成为“圣洁”和“友谊”的象征。
⑾美丽的花儿,只有当她脱离大自然的田野,悄然进入人们心田的一瞬间,她才会变成一种永恒。 (选自散文在线“精美散文”,有删改)
1.请联系全文,简要概述百合的特点。(4分)
2.⑤段画线句子使用的是什么修辞手法?请分析其表达效果。(5分)
3.请结合全文,解析文章最后一段话的深刻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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