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文章开头一句“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什么作用?(4分)
2.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6分)
3.说说作者对“马车进城”有怎样的观点?(4分)
4.马在走路”为题发表。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文章开头一句“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什么作用?(4分)
2.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6分)
3.说说作者对“马车进城”有怎样的观点?(4分)
4.马在走路”为题发表。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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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文章开头一句“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什么作用?(4分)
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6分)
3.结合全文,说说作者对“马车进城”有怎样的观点?(4分)
4.本文曾以“马在走路”为题发表。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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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到一大堆金发外国人,又一会儿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价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的,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坚持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那是个喂食动物?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都快“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鬓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朋友:“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是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就文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一句话,回答问题。(4分)
(1)“兄弟”在全文中的具体对象指哪些?
(2)“受苦受难”在文中包含哪些内容?
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4分)
3.作者对马车进城现象持怎样的观点和态度?你是否认同她的这种看法?请说说理由。(4分)
4.本文原题为“马在走路”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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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第14~17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物?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鬓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吧,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就文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一句话,回答问题。(6分)
(1)“兄弟”在全文中的具体对象指哪些?(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苦受难”在文中包含哪些内容?(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对马车进城现象持怎样的观点和态度?你是否认同她的这种看法?请说说理由。(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文原题为“马在走路”。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刘姥姥只听见咯当咯当的响声,大有似乎打箩柜筛面的一般,不免东瞧西望的。忽见堂屋中柱子上挂着一个匣子,底下又坠着秤砣般一物,却不住的乱幌。刘姥姥心中想着:“这是什么爱物儿?有甚用呢?”正呆时,只听得“当”的一声,又若金钟铜磬一般,不防倒唬的一展眼。接着又是一连八九下。方欲问时,只见小丫头子们齐乱跑,说:“奶奶下来了。”说着,都迎出去了。刘姥姥屏声侧耳默候。忽见周瑞家的笑嘻嘻走过来,招手儿叫他。
只见那凤姐儿家常带着秋板貂鼠昭君套,围着攒珠勒子,穿着桃红撒花袄,石青刻丝灰鼠披风,大红洋绉银鼠皮裙,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手内拿着小铜火箸儿拨手炉内的灰。平儿站在炕沿边,捧着小小的一个填漆茶盘,盘内一个小盖钟。凤姐也不接茶,也不抬头,只管拨手炉内的灰,慢慢的问道:“怎么还不请进来?”一面说,一面抬身要茶时,只见周瑞家的已带了两个人在地下站着呢。这才忙欲起身、犹未起身时,满面春风的问好,又嗔着周瑞家的怎么不早说。刘姥姥在地下已是拜了数拜,问姑奶奶安。凤姐忙说:“周姐姐,快搀起来,别拜罢,请坐。我年轻,不大认得,可也不知是什么辈数,不敢称呼。”周瑞家的忙回道:“这就是我才回的那姥姥了。”凤姐点头。刘姥姥已在炕沿上坐了。板儿便躲在背后,百般的哄他出来作揖,他死也不肯。
这里凤姐叫人抓些果子与板儿吃,刚问些闲话时,周瑞家的向凤姐回话道:“太太说了,今日不得闲,二奶奶陪着便是一样。多谢费心想着。白来逛逛呢便罢,若有甚说的,只管告诉二奶奶,都是一样。”刘姥姥道:“也没甚说的,不过是来瞧瞧姑太太,姑奶奶,也是亲戚们的情分。”周瑞家的道:“没甚说的便罢,若有话,只管回二奶奶,是和太太一样的。”一面说,一面递眼色与刘姥姥。刘姥姥会意,未语先飞红脸,欲待不说,今日又所为何来?只得忍耻说道:“论理今儿初次见姑奶奶,却不该说,只是大远的奔了你老这里来,也少不的说了……今日我带了你侄儿来,也不为别的,只因他老子娘在家里,连吃的都没有。如今天又冷了,越想没个派头儿,只得带了你侄儿奔了你老来。”说着又推板儿道:“你那爹在家怎么教你来?打发咱们作煞事来?只顾吃果子咧。”凤姐早已明白了,听他不会说话,因笑止道:“不必说了,我知道了。”忙命快传饭来。一时周瑞家的传了一桌客饭来……
刘姥姥吃毕了饭,拉了板儿过来,舔舌咂嘴的道谢。凤姐笑道:“且请坐下,听我告诉你老人家。方才的意思,我已知道了。若论亲戚之间,原该不等上门来就该有照应才是。但如今家内杂事太烦,太太渐上了年纪,一时想不到也是有的。况是我近来接着管些事,都不知道这些亲戚们。二则外头看着虽是烈烈轰轰的,殊不知大有大的艰难去处,说与人也未必信罢。今儿你既老远的来了,又是头一次见我张口,怎好叫你空回去呢。可巧昨儿太太给我的丫头们做衣裳的二十两银子,我还没动呢,你若不嫌少,就暂且先拿了去罢。”那刘姥姥先听见告艰难,只当是没有,心里便突突的,后来听见给他二十两,喜的又浑身发痒起来,说道:“嗳,我也是知道艰难的。但俗语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他怎样,你老拔根汗毛比我们的腰还粗呢!”周瑞家的见他说的粗鄙,只管使眼色止他。凤姐看见,笑而不睬,只命平儿把昨儿那包银子拿来,再拿一吊钱来,都送到刘姥姥的跟前。凤姐乃道:“这是二十两银子,暂且给这孩子做件冬衣罢。若不拿着,就真是怪我了。这钱雇车坐罢。……”刘姥姥只管千恩万谢的,拿了银子钱,随了周瑞家的来至外面,仍从后门去了。
(选自《红楼梦》第六回,有删节)
1.小说中刘姥姥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4分)
2.小说第一段写刘姥姥刚到贾府就见到一个“匣子”的细节,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凤姐接待刘姥姥这门穷亲戚时的神态、动作和语言,有人认为傲慢无礼,也有人认为比较得体。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
A.刘姥姥通过周瑞家的进了贾府,在等待凤姐的时候,只见小丫头子们齐乱跑,说“奶奶下来了”。这一描写体现了凤姐在贾家的地位、权势和威严。
B.周瑞家的传达王夫人的意思,要刘姥姥“若有甚说的,只管告诉二奶奶”,并再次暗示和催促她,但刘姥姥却迟疑再三,言非所想,这是她的谨慎性格所致。
C.刘姥姥家因为生活困窘、衣食不济,前去贾府寻求经济帮助,作者设置刘姥姥这个角色进贾府,形象地说明了“上山擒虎易,开口求人难”的道理。
D.作者安排刘姥姥进贾府,就是以一个外人的眼光来描写贾家的奢华,自鸣钟,凤姐珠光宝气的打扮,传来的一桌子饭,都写出了荣府的豪富奢华。
E.刘姥姥说到为难之处,推出板儿说话,作者刻意安排这个角色使他缓解了刘姥姥的窘态,让人不觉得她的话语那么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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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破裂的脊柱
【美】海登·赫雷拉。
(1)在墨西哥,每个讲到弗里达车祸的人都说这是命中注定的:她没有死是因为他命该活下来。命该要承受这病痛这磨难。弗里达自己也认为,觉得受苦受难以及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既然我们每个人都得承受命运的重担,我们应该努力使它变得轻松一点。
(2)后来,弗里达在自己的服装上挂上了卡纸做的骷髅,还订了一个糖果头盖骨,并在它的前额写上他的名字。他犹如基督徒嘲笑基督教那样开着自己的玩笑——因为死神生是他的一个形影不离的伙伴,他的亲人。她卖弄风情的藐视着对手:“我逗弄并嘲笑死亡。”他喜欢这样说,“所以她不让我好起来。”
(3)虽然她画过死亡的主题——对自己是隐喻的而对其他人是确实的——但弗里达却不能画他她的车祸。数年以后,他说曾经想话,但却不能,因为对她来说,那次车祸太“复杂”和“重要”了。难以概括为单一的可理解的意象。只有一副没签日期的线描,此画之粗糙意味着这一主题勾起了她极大的痛苦,以至于弗里达难以控制绘画的线条。时间和空间以一种噩梦般的图像折叠起来,两辆车猛地相撞,受伤的人横躺在地上,科伊奥坎的房子也在画中。弗里达出现了两次——其一躺在担架上,身上绑着绷带和石膏,其二是简化了的一个大大的小孩的头,在观看,也或许在思考。
(4)尽管弗里达不愿画车祸,可是这次车祸确确实实最终江湖里的影像的绘画,作为一个成熟的画家,来画他的思想状态——来定格她的发现——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她的脸总是一张面具;她的身体常常是裸露并且是带伤的,犹如她的感情。正如信中弗里达对阿莱詹德罗所说的那样,他要他非常细节的了解她的痛苦,“分分秒秒”来了解,在画中弗里达试图将痛苦的感情表达出来,让人读懂它,她将自己的身体里外翻个个儿,将心脏放置在胸前,并如x光那样来显示他那断裂的脊柱,也好像是一位外科医生那样的解剖,这就是弗里达的想象力。如果说弗里达的想象力没有远远的走出自己的话,我们总可以说它是那样深深的刺入了自我之中。这位原本想成为医生的女孩现在却转向了绘画,这可以说是一种心理学外科。
(5) “我画自己是因为我常常独在” 弗里达说,“因为我就是自己最熟悉的最好的题材。”久病对她的禁锢是弗里达将自己看成一个私人的世界。犹如卧病不起的儿童将高山和沟壑看成他们自己的肢体那样的形态,甚至在她画水果或花卉时,其意象也得经过他的自我作为过滤进来过滤。“我看起来像许多人和物。”弗里达说,而在绘画中,许多东西,看上去像他她。“从那时(车祸)起,”她解释说,“我沉溺于重新开始,只按我自己的眼睛所见那样来画画,没有其他标准了……”这样,正如那场车祸改变了我的道路,许多事情阻碍我去实现一般人所认为是正常的愿望,而对我来说没有没有什么比画出那些难以实现的愿望更正常的了。”
(6)绘画是弗里达与生活作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也是其自我创造的最主要的部分;在她的艺术中,舞台式的自我展示即是一种可控制她的世界手段。随着她的康复、复发、再康复,她重新创造了她自己。她创造了一个可以行动的人,并在她的想象中可以调皮捣蛋,而无需借助腿脚的活动。“弗里达是唯一一位令自我再生的画家。”弗里达的一位亲密朋友——摄影师洛拉说。在某种意义上说,洛拉解释说,弗里达已经在车祸中死了。“两个弗里达总是在斗争,一个是死了的弗里达,一个是活着的弗里达。”“她对大自然的爱得到了更新,同样的,对动物、颜色、水果等,任何美好的积极的东西都围绕在她的身边。”
(7)然而,弗里达并不将车祸给他她带来的变化看成是一种再生,而是一种不断加速的衰老的进程。车祸发生一年后,他在给阿莱詹罗德的信中将车祸描绘成凄凉可怕的梦境,这些梦境将会重现在他的许多自画像中:一种孤寂的外在表露。但她并没有让朋友们来分担他那“痛苦的星球”,而且她还将自己强烈的痛苦深藏起来不让家人知道:“家里无人相信我是真的病了,我不能向他们说,因为唯一让我伤心的母亲也病了,而且都说是因为我的缘故,所以只有自己独自来承受苦难了。”在公众场合的弗里达是坚强和快乐的。她喜欢人们围绕在他身边,她更加强了本来就拥有的一些品格——活泼、豪爽、机智。渐渐的,她形成了一种极好的性格。奥罗拉记得她在车祸后复发中“总是表现得很快活,并有奉献精神。在精神上,她变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富有,如果有人前去安慰她,可到走时却觉得被她安慰了一番。”
(8)“她生病时我去看望他,”阿德利那说,“可她却又是玩又是笑又是品头论足,并发表高妙的批评,也有充满智慧的见解。假如她哭泣,无人会知道。”是的,除了阿莱詹罗德没人知道,车祸之后,在给他的信中的大部分讽刺话都是哭泣的自画像。
(9)最终这种痛苦无比的苦难忍受着角色成了弗里达的组成部分:面具成了脸相。随着痛苦的戏剧化越来越变成她自我形象的中心,她将过去的痛苦夸大,她创造了一个足够坚强的自我,一个直面生活重击的我,可以生存下来,可以改变那个凄凉的星球。
(10)痛苦与力量,两者渗透在弗里达的绘画中。当她展现自己受伤和哭泣的时候,她犹如她信中尉精神和肉体的伤痛所做的祈祷,一声引人注意的哭泣。然而,即使是最令人感到痛苦的自画像也绝非是一种自我怜悯,也没有半点的感情脆弱,她的高贵和“忍受一切”的决心充分体现在其女皇般的姿态中,以及超脱于人间苦乐的气度。这是一种直率和机智的合成,正直和自我创造的合成,使她的自画像具有一种钢铁般的坚韧,让人即刻感觉到一种钢铁般的意志。
(节选自(弗里达——传奇女画家的一生)
1.下列对访谈的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弗里达在自己的服装上挂上卡纸做的骷髅,还订了个糖果头盖骨,并在它的前额写上自己的名字,是因为车祸的重大伤害让弗里达感觉死神永远跟随着她。
B.因为那次车祸对弗里达来说太复杂,并不能概括为单一的可理解的意象,所以弗里达象画自己的那次车祸却不能够将之表现出来,因此,弗里达并没有留下那次车祸的任何画作。
C.弗里达原想成为一个医生,但最终成为了画家,作者海登·赫雷拉说,这个理想的转变是“一种心理学外科”, 可见职业理想的破灭也给弗里达巨大的伤痛。
D.阿德利那的话表现了弗里达表面上豁达,内心却无人理解,但作者却认为弗里达的内心阿莱詹德罗懂得,因为车祸之后弗里达给了阿兰詹德罗的讽刺画大部分都是哭泣的自画像。
E.弗里达的自画像具有钢铁般的坚韧,看到她的画作的人会得到一种钢铁般的意志这些应该归功于车祸带来的自我创造性。
2.请简述文章第六段画线句子的作用?简要分析。
3.作为带学术性极强的传记,本文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回答。
4.脊柱的破裂对弗里达绘画上有哪些影响?绘画对弗里达有什么意义呢?请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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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B.“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C.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E.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2)小说在刻画“我”这个人物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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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B.“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C.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E.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2)小说在刻画“我”这个人物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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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后面题目。(5分)
近期,西安、南京等地陆续投入使用了弃婴岛。南京的弃婴岛自2013年12月10日启用以来,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福利院工作人员称,最近几日更是有外地的父母看到相关报道后,开车把孩子送过来。被送来的弃婴数量大增,这一情况让福利院难以应对。本是保障弃婴生命的“安全岛”,设立之后却带来了更多的弃婴,现实与初衷的违背让福利院方面显得十分尴尬。
针对各地设置弃婴岛一事,你有何看法?请简要阐述。(要求:表达简明连贯,言之成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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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透 明
纳兰妙殊
衰老像夜晚一样徐徐降临,光并不是一下子就散尽,死神有惊人的耐心,有时他喜欢一钱一钱地凌迟。壮年时的余晖犹在,八十岁时,姥姥的食量仍是阖家之最。她独个儿住在老房子里,自己伺候一个蜂窝煤炉子,自己买菜做饭,虽是颠着一对小脚,行如风摆杨柳,但还利索得很。她对大家都很有用,儿女的孩子尚小,都得靠姥姥帮忙看管。六个外孙、孙女、外孙女,都经她的手抚养。于是她是有实质的,有威信,说话一句算一句,小辈们都不敢不认真听,稍有点嬉皮笑脸,姥姥脸色一沉,扬起一只大手,“打你!”喉咙里冒出不大不小的一个霹雳,威风凛凛。不听话者难免心头一凛,收敛起嬉皮笑脸,承认错误。
后来她越来越老了,城池一座一座失守,守军一舍一舍败退,退至膏肓之中。她不能再为家人提供帮助,只能彻底地索取,因此她逐渐透明下去,世界渐渐看不见她了。她的威严熄灭了,儿女们上门的脚踪逐渐稀了,孙儿辈异口同声地说工作忙,好像都在同一家公司。春节团聚的时候,敷衍地拎一箱牛奶,进来叫一声姥姥或奶奶,这就算交差。她记忆漫漶得很了,一个孙女站在眼前,她要把所有孙女名字都叫一遍,才牵带得出正确的那个。
除了行动能力,在最后十年中,她也渐渐失掉正常交流谈话的智力。与人说话,一句起,一句应,一句止,她就很满足了,慢慢点着头,像回味这次对话似的,眼睛若有所思地转向别处。
有时,她想主动与人沟通,就拿手去碰触身边的人,叫着,嗳,嗳。脸色有点巴结地笑,郑重地问出一个问题,比如:我有点不记得,想了半天了——你今年多大?
这当然是可笑的。被问的人和旁边的人对此都有默契的认识,他们面面相觑,嬉笑着,拿不认真的嗓音说,您看我多大了?
她却仍认真的,我想你是十九,还是二十?
被问的人呵呵大笑,姥姥,我都三十五啦。
然后人们继续自管自说话,不再看她。剩她独个儿咂摸那一点愕然,并陷入喃喃慨叹,哎呀,我外孙三十五了?当初我带你的时候,你整天哭,搁不下,只能一只手抱你,一只手捅炉子炒菜……
人们都同意跟她说话只要敷衍过去即可,谁让她活到这样老,老得跟世界文不对题。“衰老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场屠杀。”菲利普·罗斯说。除非你幸运地蒙召早退,逃出这环链条。
后来她的听力不太好了,人间把她又推远了一步。有时她会陷入沉思状态,陷得很深。盘腿坐着,小脚放在腿弯折叠处,手撑着额角,眼睛盯着墙,浑浊的眼珠停滞了,犹如哲学家整理胸中哲思。大家围坐在她旁边的沙发上,以这个行动表示孝敬。所有人当着她的面议论她,毫不避讳,也不用压低声音,就像她是一座标本。
生命和岁月交给她的能力,最终按原本的顺序一样一样还回去。五年前,很难出门了,用轮椅推到外面花园里,还能搀着别人的手走两步,走到池子边看人用馒头喂金鱼。后来不再出屋,不过还能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再后来彻底不能行走,但还勉强能站立。再后来站起来也不能了,三年里整日只倚枕坐着。她的食量逐渐减少,食谱逐渐缩短,需要多费牙齿之力与肠胃之力的美味一项一项与她道别。本来她还能喝几口黄酒,后来终至一喝酒就腹泻。
筛子眼越来越细,兴致、乐趣都被筛出去了,日子唯余越来越纯粹的萧索。
最后半年,她吃得像个初生婴儿,粥,牛奶,一点点肉糜。
到临终两个月,粥和牛奶亦被肠胃拒绝了,只剩了饮水,蜂蜜调制的水,糖水。再让她喝两口牛奶,下午就泻了一床。仅余的生命力,负隅顽抗,又把这座孤城苦守了两个月,直至弹尽粮绝。
最后一次回家看她,她的精神已不够把眼皮撑足。眯缝眼看我,仍笑,喊我乳名,声音又虚又小,像一片揉烂的纸条。阳光照着她,能透过去。
我拉起她的手,攥一攥,又放下,然后做了一次从没跟她做过的动作:握着她硬邦邦硌手的肩膀,嘴唇碰着她颧骨,轻轻一吻。那皮肤薄得像一层膜。
她眼皮下闪出一星欣慰和快活,低声说,哟。然后问,你回来呆几天啊?
我说,明天就走,你等着我,我再来看你。
她半迷蒙的一笑,代替回答。
倒数第二样能力,吞咽。除了每天几口水,她无力吞咽更多东西,再多就累着了。
到世上来学会的第一样本领以及丢掉的最后一样,都是:呼吸。初夏的上午,她咽下最后一口呼吸。
(选自《人民文学》2012年第11期,有删改)
1. 理解文中画线句的含义。(5分)
⑴衰老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场屠杀。(2分)
⑵筛子眼越来越细,兴致、乐趣都被筛出去了,日子唯余越来越纯粹的萧索。(3分)
2. 文章开头出现的姥姥是怎样的一个人?写这样的姥姥在文中起什么作用?(6分)
3.“透明”作为文章的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在你的生活中,有没有这样的“透明”,试举一例加以阐述。(5分)
4.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本文以时间为序,叙写姥姥的身体机能一项一项地丧失直至死亡的全过程,提出了关爱老年人的重大话题。
B.文章第一段说死神“喜欢一钱一钱的凌迟”是说死神对人残忍侵害到了一分一毫也不放过的地步。
C.文中加点词“巴结”是贬义词褒用,写出了姥姥对亲情的渴望,宁可牺牲尊严也要去迎合他人。
D.文中小辈们对姥姥的漫不经心与姥姥始终牵挂儿孙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产生了震撼人心的效果。
E.本文的叙述娓娓道来,表达质朴,虽都是生活琐事,但物我两真,情事两佳,所以显得真切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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