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到一大堆金发外国人,又一会儿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价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的,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坚持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那是个喂食动物?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都快“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鬓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朋友:“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是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就文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一句话,回答问题。(4分)
(1)“兄弟”在全文中的具体对象指哪些?
(2)“受苦受难”在文中包含哪些内容?
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4分)
3.作者对马车进城现象持怎样的观点和态度?你是否认同她的这种看法?请说说理由。(4分)
4.本文原题为“马在走路”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
(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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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到一大堆金发外国人,又一会儿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价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的,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坚持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那是个喂食动物?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都快“低到尘埃里,从尘埃里开出花来”,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鬓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朋友:“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是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就文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一句话,回答问题。(4分)
(1)“兄弟”在全文中的具体对象指哪些?
(2)“受苦受难”在文中包含哪些内容?
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4分)
3.作者对马车进城现象持怎样的观点和态度?你是否认同她的这种看法?请说说理由。(4分)
4.本文原题为“马在走路”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
(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文章开头一句“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什么作用?(4分)
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6分)
3.结合全文,说说作者对“马车进城”有怎样的观点?(4分)
4.本文曾以“马在走路”为题发表。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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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文章开头一句“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什么作用?(4分)
2.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6分)
3.说说作者对“马车进城”有怎样的观点?(4分)
4.马在走路”为题发表。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文,完成第14~17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物?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鬓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吧,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1.就文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一句话,回答问题。(6分)
(1)“兄弟”在全文中的具体对象指哪些?(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苦受难”在文中包含哪些内容?(3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着力叙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对马车进城现象持怎样的观点和态度?你是否认同她的这种看法?请说说理由。(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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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文原题为“马在走路”。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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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破裂的脊柱
【美】海登·赫雷拉。
(1)在墨西哥,每个讲到弗里达车祸的人都说这是命中注定的:她没有死是因为他命该活下来。命该要承受这病痛这磨难。弗里达自己也认为,觉得受苦受难以及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既然我们每个人都得承受命运的重担,我们应该努力使它变得轻松一点。
(2)后来,弗里达在自己的服装上挂上了卡纸做的骷髅,还订了一个糖果头盖骨,并在它的前额写上他的名字。他犹如基督徒嘲笑基督教那样开着自己的玩笑——因为死神生是他的一个形影不离的伙伴,他的亲人。她卖弄风情的藐视着对手:“我逗弄并嘲笑死亡。”他喜欢这样说,“所以她不让我好起来。”
(3)虽然她画过死亡的主题——对自己是隐喻的而对其他人是确实的——但弗里达却不能画他她的车祸。数年以后,他说曾经想话,但却不能,因为对她来说,那次车祸太“复杂”和“重要”了。难以概括为单一的可理解的意象。只有一副没签日期的线描,此画之粗糙意味着这一主题勾起了她极大的痛苦,以至于弗里达难以控制绘画的线条。时间和空间以一种噩梦般的图像折叠起来,两辆车猛地相撞,受伤的人横躺在地上,科伊奥坎的房子也在画中。弗里达出现了两次——其一躺在担架上,身上绑着绷带和石膏,其二是简化了的一个大大的小孩的头,在观看,也或许在思考。
(4)尽管弗里达不愿画车祸,可是这次车祸确确实实最终江湖里的影像的绘画,作为一个成熟的画家,来画他的思想状态——来定格她的发现——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她的脸总是一张面具;她的身体常常是裸露并且是带伤的,犹如她的感情。正如信中弗里达对阿莱詹德罗所说的那样,他要他非常细节的了解她的痛苦,“分分秒秒”来了解,在画中弗里达试图将痛苦的感情表达出来,让人读懂它,她将自己的身体里外翻个个儿,将心脏放置在胸前,并如x光那样来显示他那断裂的脊柱,也好像是一位外科医生那样的解剖,这就是弗里达的想象力。如果说弗里达的想象力没有远远的走出自己的话,我们总可以说它是那样深深的刺入了自我之中。这位原本想成为医生的女孩现在却转向了绘画,这可以说是一种心理学外科。
(5) “我画自己是因为我常常独在” 弗里达说,“因为我就是自己最熟悉的最好的题材。”久病对她的禁锢是弗里达将自己看成一个私人的世界。犹如卧病不起的儿童将高山和沟壑看成他们自己的肢体那样的形态,甚至在她画水果或花卉时,其意象也得经过他的自我作为过滤进来过滤。“我看起来像许多人和物。”弗里达说,而在绘画中,许多东西,看上去像他她。“从那时(车祸)起,”她解释说,“我沉溺于重新开始,只按我自己的眼睛所见那样来画画,没有其他标准了……”这样,正如那场车祸改变了我的道路,许多事情阻碍我去实现一般人所认为是正常的愿望,而对我来说没有没有什么比画出那些难以实现的愿望更正常的了。”
(6)绘画是弗里达与生活作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也是其自我创造的最主要的部分;在她的艺术中,舞台式的自我展示即是一种可控制她的世界手段。随着她的康复、复发、再康复,她重新创造了她自己。她创造了一个可以行动的人,并在她的想象中可以调皮捣蛋,而无需借助腿脚的活动。“弗里达是唯一一位令自我再生的画家。”弗里达的一位亲密朋友——摄影师洛拉说。在某种意义上说,洛拉解释说,弗里达已经在车祸中死了。“两个弗里达总是在斗争,一个是死了的弗里达,一个是活着的弗里达。”“她对大自然的爱得到了更新,同样的,对动物、颜色、水果等,任何美好的积极的东西都围绕在她的身边。”
(7)然而,弗里达并不将车祸给他她带来的变化看成是一种再生,而是一种不断加速的衰老的进程。车祸发生一年后,他在给阿莱詹罗德的信中将车祸描绘成凄凉可怕的梦境,这些梦境将会重现在他的许多自画像中:一种孤寂的外在表露。但她并没有让朋友们来分担他那“痛苦的星球”,而且她还将自己强烈的痛苦深藏起来不让家人知道:“家里无人相信我是真的病了,我不能向他们说,因为唯一让我伤心的母亲也病了,而且都说是因为我的缘故,所以只有自己独自来承受苦难了。”在公众场合的弗里达是坚强和快乐的。她喜欢人们围绕在他身边,她更加强了本来就拥有的一些品格——活泼、豪爽、机智。渐渐的,她形成了一种极好的性格。奥罗拉记得她在车祸后复发中“总是表现得很快活,并有奉献精神。在精神上,她变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富有,如果有人前去安慰她,可到走时却觉得被她安慰了一番。”
(8)“她生病时我去看望他,”阿德利那说,“可她却又是玩又是笑又是品头论足,并发表高妙的批评,也有充满智慧的见解。假如她哭泣,无人会知道。”是的,除了阿莱詹罗德没人知道,车祸之后,在给他的信中的大部分讽刺话都是哭泣的自画像。
(9)最终这种痛苦无比的苦难忍受着角色成了弗里达的组成部分:面具成了脸相。随着痛苦的戏剧化越来越变成她自我形象的中心,她将过去的痛苦夸大,她创造了一个足够坚强的自我,一个直面生活重击的我,可以生存下来,可以改变那个凄凉的星球。
(10)痛苦与力量,两者渗透在弗里达的绘画中。当她展现自己受伤和哭泣的时候,她犹如她信中尉精神和肉体的伤痛所做的祈祷,一声引人注意的哭泣。然而,即使是最令人感到痛苦的自画像也绝非是一种自我怜悯,也没有半点的感情脆弱,她的高贵和“忍受一切”的决心充分体现在其女皇般的姿态中,以及超脱于人间苦乐的气度。这是一种直率和机智的合成,正直和自我创造的合成,使她的自画像具有一种钢铁般的坚韧,让人即刻感觉到一种钢铁般的意志。
(节选自(弗里达——传奇女画家的一生)
1.下列对访谈的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弗里达在自己的服装上挂上卡纸做的骷髅,还订了个糖果头盖骨,并在它的前额写上自己的名字,是因为车祸的重大伤害让弗里达感觉死神永远跟随着她。
B.因为那次车祸对弗里达来说太复杂,并不能概括为单一的可理解的意象,所以弗里达象画自己的那次车祸却不能够将之表现出来,因此,弗里达并没有留下那次车祸的任何画作。
C.弗里达原想成为一个医生,但最终成为了画家,作者海登·赫雷拉说,这个理想的转变是“一种心理学外科”, 可见职业理想的破灭也给弗里达巨大的伤痛。
D.阿德利那的话表现了弗里达表面上豁达,内心却无人理解,但作者却认为弗里达的内心阿莱詹德罗懂得,因为车祸之后弗里达给了阿兰詹德罗的讽刺画大部分都是哭泣的自画像。
E.弗里达的自画像具有钢铁般的坚韧,看到她的画作的人会得到一种钢铁般的意志这些应该归功于车祸带来的自我创造性。
2.请简述文章第六段画线句子的作用?简要分析。
3.作为带学术性极强的传记,本文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回答。
4.脊柱的破裂对弗里达绘画上有哪些影响?绘画对弗里达有什么意义呢?请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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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25分)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B.“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C.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E.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2)小说在刻画“我”这个人物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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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B.“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C.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E.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2)小说在刻画“我”这个人物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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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B.“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C.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E.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2)小说在刻画“我”这个人物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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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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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
B.“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
C.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
E.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2)小说在刻画“我”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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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
(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B.“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C.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E.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2)小说在刻画“我”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