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在异乡①
海明威
深秋,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意大利城市)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医院很古老,也很幽美。对面有几幢新造的砖砌房屋。每天下午,我们在那里相聚,坐在将为我们治好病的手术椅里,大家彬彬有礼,互相关心地问是什么病。
医生走到我的手术椅旁说:"战前,你最喜欢什么?玩球吗?"
"不错,踢足球。"我说。
"好,"他说,"你会重新踢足球的,肯定比以前踢得更好。"
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
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谁都不信这玩意儿。
有一天,少校甚至说,这些东西全是胡闹。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 。"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 ,"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 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三天后,当他照常来就诊时,军服的袖子上多了一块黑纱。医院的墙上已经挂起镶着大镜框的照片,拍着各种病例在治疗前后的不同形状。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_______)
A.文章第一段作者精心对死狐、死鹿和一串串的死鸟进行逼真描绘,意在与四肢残疾的伤病形象形成对照,具有生动的象征意义。
B.少校因遭受悲痛的丧妻之苦,所以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才流露出看似不近情理的言行,显得非常恼怒。
C.小说结尾写少校对墙上的那些照片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这一细节表现了他虽知自己的手无法康复但依然对未来充满憧憬。
D.作者用血肉丰满的艺术典型、独具匠心的艺术构思、高深典雅的语言、充分陈述的叙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海明威独特的风格。
E.小说以《异乡人》为题,揭示了战争的创伤导致那些九死一生的军人疏离社会,与正常的生活“隔绝”,孤寂地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的主题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小说中少校的形象。
(4)这篇小说带给你哪些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在异乡①
海明威
深秋,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意大利城市)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医院很古老,也很幽美。对面有几幢新造的砖砌房屋。每天下午,我们在那里相聚,坐在将为我们治好病的手术椅里,大家彬彬有礼,互相关心地问是什么病。
医生走到我的手术椅旁说:"战前,你最喜欢什么?玩球吗?"
"不错,踢足球。"我说。
"好,"他说,"你会重新踢足球的,肯定比以前踢得更好。"
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
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谁都不信这玩意儿。
有一天,少校甚至说,这些东西全是胡闹。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 。"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 ,"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 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三天后,当他照常来就诊时,军服的袖子上多了一块黑纱。医院的墙上已经挂起镶着大镜框的照片,拍着各种病例在治疗前后的不同形状。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_______)
A.文章第一段作者精心对死狐、死鹿和一串串的死鸟进行逼真描绘,意在与四肢残疾的伤病形象形成对照,具有生动的象征意义。
B.少校因遭受悲痛的丧妻之苦,所以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才流露出看似不近情理的言行,显得非常恼怒。
C.小说结尾写少校对墙上的那些照片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这一细节表现了他虽知自己的手无法康复但依然对未来充满憧憬。
D.作者用血肉丰满的艺术典型、独具匠心的艺术构思、高深典雅的语言、充分陈述的叙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海明威独特的风格。
E.小说以《异乡人》为题,揭示了战争的创伤导致那些九死一生的军人疏离社会,与正常的生活“隔绝”,孤寂地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的主题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3)请简要分析小说中少校的形象。
(4)这篇小说带给你哪些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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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在异乡①
海明威
秋天,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杖了。米兰②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葬礼的仪式时常从院子里开始。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每天,还有三个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到医院来。我们都佩着同样的勋章,除了脸上包着黑丝绢的小伙子;他在前线待得不长,所以没有得到勋章。
起初,因为我佩着勋章,那些伙伴对我颇有礼貌,问我是怎样获得勋章的。我便拿出奖状给他们看,上面尽是些冠冕堂皇的词语,诸如“RATELLANZA”,“ABNEGAZIONE”③ ,等等。但是,透过这些辞令,可以看出真正的含意:我的受奖仅仅由于我是个美国人。打那以后,伙伴们对我的态度有点变了。
至于那位少校,杰出的剑术家,他可不相信人是勇敢的。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不过,他却夸奖我口语流畅。我们轻松自如地用意大利语闲聊。有一天,我对他说,意大利语一学就通,说起来挺容易,我不太有兴趣了。“嗯,不错,”少校说,“那你为什么不研究一下语法呢?”于是他就教我语法。不久,我感到意大利文完全变了样,以致当我脑子里语法概念模糊时,不敢同他交谈了。
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当我学不好意大利语法时,他骂我是个丢人的大笨蛋,并且说,他自己也是个傻瓜,煞费心思来教我。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
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在少校坐的手术椅的对面墙上,挂着三张照片,都是类似他的病例,但已整形,完全是正常的手了。我不知道医生打哪儿弄来这些照片的。我一向以为,我们这些人是第一批来试验医疗器的。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改)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③意大利语:意为“友爱”,“克己”。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我”和一群伤兵每天都到医院治疗,“我”伤愈后还能踢足球,而少校这位战前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手,战后却不想击剑了。
B.很多伤兵都得了勋章,意大利为了表示友谊,授予了“我”这个美国兵勋章,其他人因此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感到很伤心。
C.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少校怒气冲冲地告诫“我”,表情可怕,少校这种似乎不近情理的言行,表达了他的无限悲愤。
D.少校爱他的妻子,而妻子却早早离他而去。他不愿看到“我”重蹈他的覆辙,遭受如此悲痛的丧妻之苦,所以竭力反对“我”结婚。
E.作者用血肉丰满的艺术典型、独具匠心的艺术构思、洗练传神的语言、简单白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反战思想和对和平的向往。
2.小说开头所描写的环境具有什么特点?这样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3.小说结尾,医生为安慰上校,找了许多经过治疗康复了的手的照片挂在墙上,而 “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6分)
4.小说标题“在异乡”含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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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乡①
海明威
秋天,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②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葬礼的仪式时常从院子里开始。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每天,还有三个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到医院来。我们都佩着同样的勋章,除了脸上包着黑丝绢的小伙子;他在前线待得不长,所以没有得到勋章。
起初,因为我佩着勋章,那些伙伴对我颇有礼貌,问我是怎样获得勋章的。我便拿出奖状给他们看,上面尽是些冠冕堂皇的词语,诸如“RATELLANZA”,“ABNEGAZIONE”③,等等。但是,透过这些辞令,可以看出真正的含义:我的受奖仅仅由于我是个美国人。打那以后,伙伴们对我的态度有点变了。
至于那位少校,杰出的剑术家,他可不相信人是勇敢的。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不过,他却夸奖我口语流畅。我们轻松自如地用意大利语闲聊。有一天,我对他说,意大利语一学就通,说起来挺容易,我不太有兴趣了。“嗯,不错,”少校说,“那你为什么不研究一下语法呢?”于是他就教我语法。不久,我感到意大利文完全变了样,以致当我脑子里语法概念模糊时,不敢同他交谈了。
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当我学不好意大利语法时,他骂我是个丢人的大笨蛋,并且说,他自己也是个傻瓜,煞费心思来教我。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
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在少校坐的手术椅的对面墙上,挂着三张照片,都是类似他的病例,但已整形,完全是正常的手了。我不知道医生打哪儿弄来这些照片的。我一向以为,我们这些人是第一批来试验医疗器的。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改)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③意大利语:意为“友爱”“克己”。
1.小说开头所描写的环境具有什么特点?这样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2.小说标题“在异乡”含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19分)
在 异 乡①
海明威
秋天,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杖了。米兰②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冈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葬礼的仪式时常从院子里开始。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每天,还有三个同我年龄相仿的小伙子到医院来。我们都佩着同样的勋章,除了脸上包着黑丝绢的小伙子;他在前线待得不长,所以没有得到勋章。
起初,因为我佩着勋章,那些伙伴对我颇有礼貌,问我是怎样获得勋章的。我便拿出奖状给他们看,上面尽是些冠冕堂皇的词语,诸如“RATELLANZA”,“ABNEGAZIONE”③ ,等等。但是,透过这些辞令,可以看出真正的含意:我的受奖仅仅由于我是个美国人。打那以后,伙伴们对我的态度有点变了。
至于那位少校,杰出的剑术家,他可不相信人是勇敢的。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不过,他却夸奖我口语流畅。我们轻松自如地用意大利语闲聊。有一天,我对他说,意大利语一学就通,说起来挺容易,我不太有兴趣了。“嗯,不错,”少校说,“那你为什么不研究一下语法呢?”于是他就教我语法。不久,我感到意大利文完全变了样,以致当我脑子里语法概念模糊时,不敢同他交谈了。
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当我学不好意大利语法时,他骂我是个丢人的大笨蛋,并且说,他自己也是个傻瓜,煞费心思来教我。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披着斗篷,戴着帽子,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
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在少校坐的手术椅的对面墙上,挂着三张照片,都是类似他的病例,但已整形,完全是正常的手了。我不知道医生打哪儿弄来这些照片的。我一向以为,我们这些人是第一批来试验医疗器的。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改)
注:①本文写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②米兰:意大利西北部城市。③意大利语:意为“友爱”,“克己”。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我”和一群伤兵每天都到医院治疗,“我”伤愈后还能踢足球,而少校这位战前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手,战后却不想击剑了。
B.很多伤兵都得了勋章,意大利为了表示友谊,授予了“我”这个美国兵勋章,其他人因此改变了对“我”的态度,“我”感到很伤心。
C.当“我”追问为什么不能结婚时,少校怒气冲冲地告诫“我”,表情可怕,少校这种似乎不近情理的言行,表达了他的无限悲愤。
D.少校爱他的妻子,而妻子却早早离他而去。他不愿看到“我”重蹈他的覆辙,遭受如此悲痛的丧妻之苦,所以竭力反对“我”结婚。
E.作者用血肉丰满的艺术典型、独具匠心的艺术构思、洗练传神的语言、简单白描的手法,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反战思想和对和平的向往。
2.小说开头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4分)
3.小说结尾,医生为安慰上校,找了许多经过治疗康复了的手的照片挂在墙上,而 “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4分)
4.小说标题“在异乡”含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门上挂把钥匙
陈凤群
一场交通事故让我的婚礼变成了丧礼。处理完丧事后,我没留下只言片语,从A城消失了,我发誓再也不回这座让我痛彻心扉的城市。我痛恨这座交通拥堵的城市,痛恨宝马轿车,痛恨开宝马轿车的有钱人。那天,我挽着美丽的玉儿下了婚车,一辆狂飙的宝马把前行几步的玉儿撞飞,把我的心撞得粉碎。我的玉儿,正一脸幸福地望着我。那一刻,我和玉儿便生生世世阴阳相隔。
我来到B城,在码头当了一名搬运工,在城中村租了间小屋。
好……好……儿……活!玉儿在我怀里香销玉殒时粲然一笑说的这句话,让我泪如泉涌。斯人已去,生有何恋?了却一桩事后,我希望死亡穿着黑夜的袍氅不期而至,让我在天国和玉儿相会永不分离。
我每天早出晚归。白天玩命似的干活,晚上在烂醉如泥中不省人事。我独来独往,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我活在自己封闭的世界里,唯一和我有关联的是房东。
房东是位70多岁的跛脚老人,每月第一天打车来收房租。租房那天,素昧平生的老人慈祥地对着我微笑,笑里荡着暖意,我顿时两眼一热,脱口而出,奶奶……我抑制着悲伤,向老人诉说了我的悲惨遭遇。
日子如水般流去。那天晚上,我披着寒霜满怀疲惫地回到小窝。一进门,一股浓郁的菜香直沁我的心脾。啊,桌子上赫然摆着热气腾腾的饭菜。眼泪倏地下来了,在这座城市里,我是游魂野鬼,没有人和我来往,一定是我的玉儿显灵了,看我来了。我绕着屋子,凄切地喊着玉儿,任凭我喊哑了嗓子,玉儿,我的爱妻,香魂不见丝缕。
我和着泪,风卷残云般吃下了这顿饭菜,这是我来到B城以来吃的第一顿热饭。屋外,寒风打着呼哨拍打着窗儿。屋内,一枚如豆的灯光在我心里莹亮。我不相信神鬼之说,人死不能复生,一定是房东可怜我这个未亡人。奶奶,玉儿……我呢呢喃喃,在酒酣中睡去。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
此后每晚回来,桌上总有可口的饭菜,脏衣服臭袜子总被洗得干干净净,屋里拾掇得窗明几净。渐渐地,我有了渴望,渴望回到这个小窝。每天下班后,我不再在街上浪荡,总是急急赶回小窝。
转眼换月,一见房东老人,我抑制不住激动,上前紧紧抱住了老人,一叠声地谢谢。
老人听完我的讲述,和蔼地说,小伙子,俺这把老骨头行动不便,是其他好心人照顾你的。
任凭老人怎么解释我都不相信,我执意要加房租感谢老人。
老人把我领到屋外,指着门楣上挂着的一把钥匙说,我们B城有个不成文的约定,凡是外来有困难的住户只要在门上挂把钥匙,就会得到B城人的帮助。小伙子,你租房第二天,我便托人配了钥匙挂在门上。还贴了张字条在门边,大意是租户是个孤独的打工者,每天早出晚归三餐不定……
次日清晨上班,我在桌上放了留言条。感谢到我小窝给予我关怀的B城人,末了请他们留下姓名地址电话,改日登门拜访云云。
当天晚上,我心急火燎地回到小窝。一看留言条上的签名竟然清一色是“感恩一代”。
我要找寻帮助我的“感恩一代”。每每入夜,我胸前挂着牌,站在B城最繁华的大街上。无数B城人从我眼前走过,他们看完“寻人启事”后,笑着对我说,小伙子,我们B城每一个人都是“感恩一代”,不用寻找了。
我不想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我固执地继续寻找。最后,一位老人告诉我,30年前B城发生了百年一遇的8级地震,遭受灭顶之灾的B城人得到了外界源源不断的援助。为了方便与外界沟通,B城人在门上挂上钥匙,让支援者志愿者随时可以进来援助。废墟重建城市后,B城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守望相助成为B城人的心心相约,有困难在门上挂把钥匙代代相传……
离开B城前夕,我从床底密码箱里取出一个大包,来到公安局,把大包递给了门卫,说,请把这些炸药交给局长吧,原本是用来开山采石的,现在用不着了。言毕,我转身大踏步离开,踏上了奔往A城的特快。
好好儿活!好好儿活!玉儿和房东老人的话,充满我整个心房。我的脑子不再有宝马轿车连同它的有钱主人一起被炸飞的臆想。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09年第13期,略有删节)
1.请分析小说题目中“钥匙”的多重含义。(4分)
2.小说开篇写“我”发誓不再回到令我痛彻心扉的A城,结尾又写“我”急切踏上奔往A城的特快,这样写是否矛盾,说说你的看法。(4分)
3.请简要概括小说中“我”这一人物形象。(4分)
4.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小说开头写一场交通事故改变了我的幸福生活,文章笼罩在一种低沉哀婉的气氛中,使读者带着一种同情的心理去阅读这篇小说。
B.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出租小屋内香气四溢的饭菜改变了我的心境,让我看到了生活中的亮色,在精神中也给了我莫大的安慰。
C.小说中多次使用省略号,都属于引文的省略。这是小说中经常使用的“留白”艺术方法,无须赘述,使文章显现一种含蓄而得体的美。
D.B城人不成文的约定,凡是外来有困难的住户,在门前挂钥匙就会得到B城人的帮助,突出了B城人民风淳朴,没有排外的心理。
E.这篇小说有刻骨铭心的人情,有摇曳多姿的情节,也有简练清新的语言,这些无不使故事锦上添花,“人情”与“感恩”的主题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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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①近日,意大利一家商会给埃菲尔铁塔开出了四千三百三十二亿欧元的价值评估。这一惊人的数字使埃菲尔铁塔成为欧洲最值钱的文化地标,其价值相当于法国国内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是米兰全城年收入的两倍。
②历史遗存之所以弥足珍贵,是因为它们经历了时间的洗礼,在岁月的风霜雨雪销蚀了其他同代建筑时凸显了留存下来的古迹的稀有性;人类的社会变迁赋予留存者丰富的内涵,使其具有了文化性。游客登临埃菲尔铁塔,所欣赏的绝不仅仅是高超的建筑艺术和绮丽的巴黎风光,更有附着其上的数不清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传说故事……这些才是埃菲尔铁塔的魅力所在。真正有价值的不是建筑本身,而是历史,是文化。
③新建的仿古建筑不论外观如何酷似古代的原作,都不可能具有原作天然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价值。新建筑缺乏灵魂,这种灵魂不是说有就能有的,而是历经漫长时光、在历史的变迁中形成的。仅此一点就决定了真古迹和仿造者价值上的天差地别。
④埃菲尔铁塔的“天价”更是源自法国人民对包括埃菲尔铁塔在内的历史遗存的态度和情感。法国人把铁塔视为巴黎的标志,视为法兰西民族精神的象征,对其珍爱有加。法国人的这种态度也引发了外国人对埃菲尔铁塔的兴趣。否则,再珍贵的文物古迹,如果人们不加重视,随意毁弃,其价值也必然贬损。
⑤作为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大国,我国拥有世界最多、最古老的历史遗存,但可惜的是,很多文物古迹没能完整地保存下来。即便是长城、故宫这样举世闻名的伟大建筑,相当一部分也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了。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古建筑没有毁于自然灾害和战火兵燹,却在城市房地产和旅游开发的热潮中被推土机夷为平地。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三十年,全国四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了,而其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⑥真是不可思议,我们一方面拆掉了那么多真实的古迹,另一方面却热衷于搭建仿古建筑。现在只要是个旅游城市,就不难找到新建的仿古一条街。北方某地甚至花费数百亿元重建了一座古城。这些仿古建筑的水平如何姑且不论,人们走在其中除了能闻到浓烈的商业气息之外,还有多少文化的味道可供我们品味和欣赏?还有多少历史可供我们凭吊和怀想?我们憎恨真古迹,却喜爱假古董,这难道不是咄咄怪事吗?
⑦说到底,我们还是缺乏一种对历史、对文化发自内心的热爱和敬畏。在许多人眼里,文物古迹唯一的价值是商业价值,是能吸引多少游客,能创造多少收益;但讽刺的是,越是一心想赚钱,反倒越不容易赚到钱。现在中国最吸引游客的还是故宫这样的真古迹,2011年参观故宫的游客超过了一千四百万人次,而那些仿古旅游点大多数还在亏损的深坑里苦苦挣扎。
⑧真正尊重历史、热爱文化的国家或民族,就必然会把祖先的馈赠视为无价之宝而倍加珍惜,这种态度决定了文物古迹的价值。否则,哪怕是稀世珍宝,在不懂珍惜者的眼中,照样弃之如敝屣,就很有可能一文不值。
(选自2013年第5期《社会科学论坛》,略有删改。)
1.下列对“文物古迹”有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埃菲尔铁塔能被开出“天价”,是因为埃菲尔铁塔承载着厚重的历史和文化,以及法国人民对其珍爱的态度和情感。
B.历史遗存弥足珍贵,是因为与它同时代的建筑被时间销蚀吞噬,而历史遗存却呈现出古迹特有的稀有性和文化性。
C.埃菲尔铁塔也引发了外国人的兴趣,主要是因为法国人将埃菲尔铁塔视为巴黎标志、民族精神象征,对它珍爱有加。
D.仿古建筑缺少真实的古迹所具有的天然的不可替代的价值,但因其在外形上酷似,所以也有不可替代的历史灵魂。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埃菲尔铁塔真正的魅力和价值并不是建筑本身,而是附着在建筑之上的数不清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传说故事等等,是历史,是文化。
B.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最古老的历史遗存,但很多文物古迹都没能完整保存下来,像长城与故宫这样伟大的建筑也早已是面目全非了。
C.中国的文物古迹毁坏严重,一方面是自然灾害与战火兵燹造成的,一方面是人类建设活动导致的。近三十年,各类建设活动的破坏是主要原因。
D.近三十年,中国一边拆掉众多真实的古迹,一边又热衷于搭建仿古建筑。旅游开发导致没有丰富文化内涵而空有古迹之形的建筑的泛滥。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现今仿古建筑盛行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缺少对历史与文化发自内心的敬畏,片面地追求商业价值。如果尊重历史、热爱文化,那么搭建仿古建筑之风就不会盛行。
B.当下的所有仿古建筑不仅建筑水平低劣,而且缺少文化品位,没有历史感,充满了浓烈的商业气息,人们拆毁真古迹而去搭建假古迹的做法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C.如果只看重文物古迹的商业价值,只关心文物古迹创造的收益,其结果可能是事与愿违。东施效颦的仿古旅游点大多数面临着亏损的现实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D.像埃菲尔铁塔这样珍贵的历史古迹,如果缺乏法国人民的重视和珍惜,而被随意毁弃,那么它的价值也必然贬损,甚至可能会被不懂珍惜者弃之如敝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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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假如他不准时赶,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鲍勃,咱们去转转,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向警察炫耀他和朋友的友情。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你认为小说中的鲍勃是个什么样的人?(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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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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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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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
E. 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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