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张弥曼:摘取“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的“傻瓜”
3月22日,自嘲为“傻瓜”的张弥曼在巴黎摘取了“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该奖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欧莱雅基金会于1998年设立,每年授予全球五位为科学进步做出卓越贡献的女性。
1936年生于南京的张弥曼,是家中长女。父亲学成归国后,在上海的一家医学院谋得教职,教人体生理学。父亲开明,常带她去溪边网虾,到菜地捉虫,到麦田看蚂蚁怎么沿着麦秆爬上去寻找蚜虫,用放大镜观察花的雌雄蕊和昆虫复眼等。张弥曼笑言:“我一直想当医生,而不是科学家。”因为父亲单位有不少敬业、有教养的医生,今她仰慕。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无忧无虑的日子戛然而止。父亲带着全家疏散到南京,又辗转江西各地。有件小事几乎成了她日后学地质学的先兆。有一次,她和弟弟在流亡路上偶得《木偶奇遇记》和《谈天说地》两本书。今她没有想到的是,后来在大学上《普通地质学》时,老师居然讲到了书中的一些内容。
她说:“这段逃难的经历决定了我一生为人处世的取向。”
1953年,17岁的张弥曼响应国家“地质报国”的号召,放弃学医理想,考入北京地质学院。1955年,张弥曼被送到莫斯科大学学习古生物学。但是,这位地质学专业的学生,完全不知道该学哪类古生物。
“学鱼!”当时在苏联访问的鱼类学家伍献文先生建议张弥曼。她听了伍先生的建议,从此开始了对鱼化石的研究。1960年,张弥曼回国,进入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工作,开始了她的寻“鱼”生涯。
在生命“进化树”上,人类属于四足动物。大约在3.8亿年前,肉鳍鱼类登上陆地,演化出了四足动物。但哪一种肉鳍鱼类,才是人和鱼的最近共同祖先呢?数百年间,这个“谜”在古生物学界悬而未决。
张弥曼还原的是云南曲靖的杨氏鱼。按照瑞典学派的观点,杨氏鱼应有一对内鼻孔,头颅分成前后两半,由一个颅中关节连接。张弥曼在做这个鱼标本时,既没找到内鼻孔,也没找到颅中关节。内鼻孔是鱼类“登陆”时学会呼吸的关键构造。她画了540多张图,把所有的剖面“拼装”出一个20倍等比例放大的标本。
后来,她用更多证据动摇了瑞典学派的权威,认为杨氏鱼和奇异鱼都是一种原始的肺鱼,在国际古生物界激起轩然大波。由于她的工作无可挑剔,人们开始对内鼻孔的起源,乃至四足动物的起源有了各种新的认识。直到1995年,世界古生物学界才普遍认同她的观点,肉鳍鱼类起源的中心地区也逐渐从欧洲和北美转向了中国云南曲靖。
在大庆油田开发之初,不少人都认为含油层应该在距今1.5亿年的早白垩纪,石油勘探也应该集中在相应的地层内进行。但张弥曼根据地层中的化石样本,结合对东亚地区古鱼类演变规律的研究,提出含油最丰富的地层应该在距今1亿年左右的晚白垩纪时代。此后,随着大庆油田里第一股石油从地下汩汩而出,张弥曼的观点也被随之证明并引起轰动。
张弥曼最敬佩的学者是已故的英国古生物学家柯林·帕特森。她记得柯林在一篇论文中,曾大胆提出一种主张:“我们要把自己脚下的踏脚板抽掉。”化石材料,就是每一个古生物学家的“踏脚板”,吸引着科学家进入未知而引人入胜的世界。
张弥曼在科研中是有勇气抽掉自己“踏脚板”的人。上世纪90年代初,她把成果“金矿”——泥盆纪鱼类研究,移交给了朱敏等年轻人,转而研究很多人不屑的新生代鲤科鱼类化石。她说:“年轻人做得比我好。”鲤科鱼类化石分布广、比较常见,很难在短时间内发表高质量的论文。她说:“我不是没有思想斗争。但是没有寂寞、枯燥的基础工作,怎么会有真正的大发现?!”
有人不明白:对古鱼类的研究跟今人生活有何关系呢?张弥曼说,没有直接关系。但这个研究能帮我们认识生物演化,而关于生物演化的科普能激发孩子们逻辑思维的萌芽,“这些对于地球和人类的未来很重要。”
(2018年03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
1.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张弥曼的父亲非常开明,常带她网虾,捉虫,用放大镜观察花的雌雄蕊和昆虫复眼等,这说明她想当医生的愿望是受父亲影响。
B. 1955年,张弥曼被送到莫斯科大学学习。她听了伍献文的建议后,开始了对鱼化石的研究,她的寻“鱼”生涯由此开启。
C. 张弥曼根据地层中的化石样本、结合对东亚地区古鱼类演变规律的研究而提出的观点,对大庆油田的发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D. 上世纪90年代初,张弥曼把泥盆纪鱼类研究移交给了朱敏等年轻人,践行了她提出的“把自己脚下的踏脚板抽掉”的主张。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受逃难途中读到的《木偶奇遇记》和《谈天说地》两本书的影响,张弥曼放弃学医理想,考入北京地质学院。
B. 张弥曼通过研究认为杨氏鱼是一种原始的肺鱼,解决了古生物学界人和鱼的最近共同祖先这一数百年悬而未决的“谜”。
C. 张弥曼用证据否定了肉鳍鱼类起源于欧洲和北美地区的说法,使人们对内鼻孔的起源有了新的认识。
D. 张弥曼研究很多人不屑的新生代鲤科鱼类化石,主要是她认为寂寞、枯燥的基础工作,会产生真正的大发现。
E. 在张弥曼看来,古鱼类的研究跟现代生活虽然没有直接关系,但能帮人类认识生物演化,对于地球和人类的未来很重要。
3.作为一名古生物学家,张弥曼从对地质学一无所知到摘取“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经历颇多。请结合材料,就张弥曼个人经历对其专业研究的影响进行概括。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张弥曼:摘取“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的“傻瓜”
3月22日,自嘲为“傻瓜”的张弥曼在巴黎摘取了“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该奖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欧莱雅基金会于1998年设立,每年授予全球五位为科学进步做出卓越贡献的女性。
1936年生于南京的张弥曼,是家中长女。父亲学成归国后,在上海的一家医学院谋得教职,教人体生理学。父亲开明,常带她去溪边网虾,到菜地捉虫,到麦田看蚂蚁怎么沿着麦秆爬上去寻找蚜虫,用放大镜观察花的雌雄蕊和昆虫复眼等。张弥曼笑言:“我一直想当医生,而不是科学家。”因为父亲单位有不少敬业、有教养的医生,今她仰慕。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无忧无虑的日子戛然而止。父亲带着全家疏散到南京,又辗转江西各地。有件小事几乎成了她日后学地质学的先兆。有一次,她和弟弟在流亡路上偶得《木偶奇遇记》和《谈天说地》两本书。今她没有想到的是,后来在大学上《普通地质学》时,老师居然讲到了书中的一些内容。
她说:“这段逃难的经历决定了我一生为人处世的取向。”
1953年,17岁的张弥曼响应国家“地质报国”的号召,放弃学医理想,考入北京地质学院。1955年,张弥曼被送到莫斯科大学学习古生物学。但是,这位地质学专业的学生,完全不知道该学哪类古生物。
“学鱼!”当时在苏联访问的鱼类学家伍献文先生建议张弥曼。她听了伍先生的建议,从此开始了对鱼化石的研究。1960年,张弥曼回国,进入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工作,开始了她的寻“鱼”生涯。
在生命“进化树”上,人类属于四足动物。大约在3.8亿年前,肉鳍鱼类登上陆地,演化出了四足动物。但哪一种肉鳍鱼类,才是人和鱼的最近共同祖先呢?数百年间,这个“谜”在古生物学界悬而未决。
张弥曼还原的是云南曲靖的杨氏鱼。按照瑞典学派的观点,杨氏鱼应有一对内鼻孔,头颅分成前后两半,由一个颅中关节连接。张弥曼在做这个鱼标本时,既没找到内鼻孔,也没找到颅中关节。内鼻孔是鱼类“登陆”时学会呼吸的关键构造。她画了540多张图,把所有的剖面“拼装”出一个20倍等比例放大的标本。
后来,她用更多证据动摇了瑞典学派的权威,认为杨氏鱼和奇异鱼都是一种原始的肺鱼,在国际古生物界激起轩然大波。由于她的工作无可挑剔,人们开始对内鼻孔的起源,乃至四足动物的起源有了各种新的认识。直到1995年,世界古生物学界才普遍认同她的观点,肉鳍鱼类起源的中心地区也逐渐从欧洲和北美转向了中国云南曲靖。
在大庆油田开发之初,不少人都认为含油层应该在距今1.5亿年的早白垩纪,石油勘探也应该集中在相应的地层内进行。但张弥曼根据地层中的化石样本,结合对东亚地区古鱼类演变规律的研究,提出含油最丰富的地层应该在距今1亿年左右的晚白垩纪时代。此后,随着大庆油田里第一股石油从地下汩汩而出,张弥曼的观点也被随之证明并引起轰动。
张弥曼最敬佩的学者是已故的英国古生物学家柯林·帕特森。她记得柯林在一篇论文中,曾大胆提出一种主张:“我们要把自己脚下的踏脚板抽掉。”化石材料,就是每一个古生物学家的“踏脚板”,吸引着科学家进入未知而引人入胜的世界。
张弥曼在科研中是有勇气抽掉自己“踏脚板”的人。上世纪90年代初,她把成果“金矿”——泥盆纪鱼类研究,移交给了朱敏等年轻人,转而研究很多人不屑的新生代鲤科鱼类化石。她说:“年轻人做得比我好。”鲤科鱼类化石分布广、比较常见,很难在短时间内发表高质量的论文。她说:“我不是没有思想斗争。但是没有寂寞、枯燥的基础工作,怎么会有真正的大发现?!”
有人不明白:对古鱼类的研究跟今人生活有何关系呢?张弥曼说,没有直接关系。但这个研究能帮我们认识生物演化,而关于生物演化的科普能激发孩子们逻辑思维的萌芽,“这些对于地球和人类的未来很重要。”
(2018年03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
1.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张弥曼的父亲非常开明,常带她网虾,捉虫,用放大镜观察花的雌雄蕊和昆虫复眼等,这说明她想当医生的愿望是受父亲影响。
B. 1955年,张弥曼被送到莫斯科大学学习。她听了伍献文的建议后,开始了对鱼化石的研究,她的寻“鱼”生涯由此开启。
C. 张弥曼根据地层中的化石样本、结合对东亚地区古鱼类演变规律的研究而提出的观点,对大庆油田的发现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D. 上世纪90年代初,张弥曼把泥盆纪鱼类研究移交给了朱敏等年轻人,践行了她提出的“把自己脚下的踏脚板抽掉”的主张。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受逃难途中读到的《木偶奇遇记》和《谈天说地》两本书的影响,张弥曼放弃学医理想,考入北京地质学院。
B. 张弥曼通过研究认为杨氏鱼是一种原始的肺鱼,解决了古生物学界人和鱼的最近共同祖先这一数百年悬而未决的“谜”。
C. 张弥曼用证据否定了肉鳍鱼类起源于欧洲和北美地区的说法,使人们对内鼻孔的起源有了新的认识。
D. 张弥曼研究很多人不屑的新生代鲤科鱼类化石,主要是她认为寂寞、枯燥的基础工作,会产生真正的大发现。
E. 在张弥曼看来,古鱼类的研究跟现代生活虽然没有直接关系,但能帮人类认识生物演化,对于地球和人类的未来很重要。
3.作为一名古生物学家,张弥曼从对地质学一无所知到摘取“世界杰出女科学家奖”,经历颇多。请结合材料,就张弥曼个人经历对其专业研究的影响进行概括。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材料一
近期,“世界杰出女科学家”颁奖典礼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现年82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古生物学家张弥曼获此殊荣。其实,张弥曼不算“学界明星”,所专注的古生物学等领域亦非热门。很少人知道:有一条远古时代的鱼,以她的名字命名;有一本全球古生物论文合集,以她的名义出版。
材料二
2003年,38岁的卢柯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是改革开放后当选年龄最小的院士。
在常人眼里,今年51岁的卢柯一直在“惊悚地成长”----16岁上大学,30岁当博导,32岁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36岁出任中科院金属研究所所长,38岁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40岁当选德国科学院院士,41岁成为美国《科学》杂志的首位中国评审编辑,48岁成为中国“万人计划”的首批杰出人才6位人选之一。
卢柯的人生就像安了加速器,每一步都走得比同龄人更快更受瞩目。
人生多样,各有滋味;成功有早晚,殊途可同归。以上材料,给你哪些感悟或联想?请就此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文体自定,800字以上。
高三语文材料作文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材料一
近期,“世界杰出女科学家”颁奖典礼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行,现年82岁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古生物学家张弥曼获此殊荣。其实,张弥曼不算“学界明星”,所专注的古生物学等领域亦非热门。很少人知道:有一条远古时代的鱼,以她的名字命名;有一本全球古生物论文合集,以她的名义出版。
材料二
2003年,38岁的卢柯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是改革开放后当选年龄最小的院士。
在常人眼里,今年51岁的卢柯一直在“惊悚地成长”----16岁上大学,30岁当博导,32岁担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36岁出任中科院金属研究所所长,38岁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40岁当选德国科学院院士,41岁成为美国《科学》杂志的首位中国评审编辑,48岁成为中国“万人计划”的首批杰出人才6位人选之一。
卢柯的人生就像安了加速器,每一步都走得比同龄人更快更受瞩目。
人生多样,各有滋味;成功有早晚,殊途可同归。以上材料,给你哪些感悟或联想?请就此写一篇文章,题目自拟,文体自定,800字以上。
高三语文语言应用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成名之后的陈景润,最大的愿望就是登上哥德巴赫猜想的峰巅,摘取(1+1)的璀璨明珠,闵嗣鹤先生不幸去世,陈景润痛哭不已,他为失去一个真正了解他的数学家而悲伤。私下里他曾告诉好友,闵先生去世了,今后谁来审他攻克(1+1)的论文稿呢?忧伤至极时分,他曾经悲痛地说,我不做(1+1)了。纯朴的陈景润担心知音断绝,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能真正了解他,理解他,没有人能看得懂他的科研论文。
人世间的冷遇、歧视、逆境所带来的种种压力,可以诱杀创造的生命;然而,对于那些心气不凡的人,也可能激起更大勇气,去搏取未来和明天。外国学者所称道的“逆境是一所难得的学校”,原因便在于此。颂歌、鲜花、掌声、顺境同样会带来盲目的自满,诱发虚荣,让那些奋斗者陶醉其中,而忘却了自己的神圣责任和使命。被胜利的欢歌所淹没的英雄已是屡见不鲜了。
我们一次次地在鲜花和赞美中寻觅陈景润的足迹。事业、家庭皆十分完美的陈景润,并没有重蹈许多英雄的悲剧,他仍是一如既往地背着行囊,艰辛跋涉在通往哥德巴赫猜想顶峰的道路上。
陈景润把做好攻克哥德巴赫猜想(1+1)的外围工作,形象地比喻为“搭梯子”。“搭梯子”何其容易?只有搭好人生的梯子,才有可能搭好科研攻关的梯子。
他是不屈的。1985年,陈景润已逐渐病重,开始,他在中日友好医院住院治疗。他从小就多病,各种疾病像影子似的尾随着他,或许,是病久了,司空见惯,也就不当一回事了。他哪像住院,随身带去了书、各种资料,病房成了工作室,日日夜夜,仍在不停地计算、推理,时常工作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钟。令许多医生护士惊讶的是,几乎是打了个通宵的陈景润,第二天早晨,精神仍是很好。有时,他担心医生来查房,便“故伎重演”打开手电,躲在被窝里看书。他以燃烧自己生命之火的代价,希冀能搭起一座通往风光绮丽的峰巅的梯子。
他会想起杜甫咏诸葛亮那悲壮的诗句么?“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在陈景润生命的辞典中,他几乎没有提到过让一般人感到恐怖的死亡二字。他经受的苦难太多,亦已经领略过死神的威胁,反而把这一切看淡了。他是一棵“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竹子,任风雨飘摇,任严霜厉雪,我自岿然如故。他那非凡的韧性和把生命力量弘扬到极致境界的精神,为人们树立了一面最灿烂的生命之旗!
在“搭梯子”的漫长岁月里,陈景润做过多少题目,真是算不清了。过去,他的草稿纸是用麻袋装的,后来,一摞摞地置放在书房里,有不少还放在办公室中。他已去世一年多了,至今,你走进数学所,在昔日同事的案头上,或者,在办公室的柜子里,陈景润的草稿纸随时可能找到。字迹如镌如镂,恰似就在昨日留下的,印记着这位数学巨人深深浅浅的脚印,也印记着无法让人释怀的记忆和淡淡的遗憾。
陈景润生命的最后几年,依然在不懈地做着“搭梯子”的工作。他的最后一篇论文,是和王天泽先生合作的《关于哥德巴赫问题》,梦魂牵绕数十年,数学皇冠的夺目异彩,一直烛照着他生命的全部航程。
陈景润病重期间,眼睛睁不开,需要按摩达一个多小时,才能睁开一点点,懂事的欢欢从小就给陈景润按摩,竟然练就了一手让专业医生都感到惊奇的按摩本领。然而,陈景润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他躺在病榻上,和他的研究生一起,仍在不懈地探索着攀登之路。
耗尽了生命的全部光华,遍寻数学的群山峻岭,陈景润虽然没有找到这条通往哥德巴赫猜想(1+1)峰巅的神秘小径,也没有搭起那架耸立云天直达九霄的“梯子”,但他的人生轨迹所焕发的崇高精神,却编织出一道足以让后来者继续攀登的阶梯。人生的梯子,应当像陈景润那样走,才能走进光辉的明天。(有删节)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
A.作者认为,是人世间的冷遇、歧视、逆境所带来的种种压力,诱杀了陈景润创造的生命。
B.陈景润的家庭和事业都很美满,他没有重演许多英雄的悲剧,背着行囊一如既往地向数学峰巅艰难攀登。
C.陈景润的一生始终做着“搭梯子”的工作,因为他认为只有人生梯子搭得好,科研攻关的梯子才会搭得更稳固。
D.我们现在仍能看到的陈景润办公室里的草稿纸上的字迹,所留下的淡淡的遗憾是陈景润没有在有生之年摘取数学(1+1)的桂冠。
E.作者认为,人生的路应该像陈景润那样走,而科学研究的路就不能像他那样走,因为他没有搭建起直达九霄的“梯子”。
(2).陈景润“搭梯子”的不屈精神表现在哪里?它的意义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3).人物传记所展示的人物应该既具有鲜明的个性,又能体现时代特征,请结合文本对文中人物性格作简要分析。
(4).陈景润最终没有登上数学(1+1)的巅峰,摘取科学桂冠,有人认为是闵嗣鹤先生过早去世,没有了审他(1+1)论文的人;有人认为是他自己没搭对“梯子”,没找着通往(1+1)顶峰的小径;有人认为是他把目标定得太高,他根本没能力登上那座高峰;有人认为研究(1+2)就耗尽了他的精力和生命,刚踏上(1+1)的研究之路他就去世了。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原因进行探究。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成名之后的陈景润,最大的愿望就是登上哥德巴赫猜想的峰巅,摘取(1+1)的璀璨明珠,闵嗣鹤先生不幸去世,陈景润痛哭不已,他为失去一个真正了解他的数学家而悲伤,私下里他曾告诉好友,闵先生去世了,今后谁来审他攻克(1+1)的论文稿呢?忧伤至极时分,他曾经悲痛地说,我不做(1+1)了。纯朴的陈景润担心知音断绝,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能真正了解他,理解他,没有人能看得懂他的科研论文。
人世间的冷遇、歧视、逆境所带来的种种压力,可以诱杀创造的生命,然而,对于那些心气不凡的人,也可能激起更大勇气,去搏取未来和明天。外国学者所称道的“逆境是一所难得的学校”,原因便在于此。颂歌、鲜花、掌声、顺境同样会带来盲目的自满,诱发廖荣,让那些奋斗者陶醉其中,而忘却了自己的神圣责任和使命。被胜利的欢歌所淹没的英雄已是屡见不鲜了。
我们一次次地在鲜花和赞美中寻觅陈景润的足迹。事业、家庭皆十分完美的陈景润,并没有重蹈许多英雄的悲剧,他仍是一如既往地背着行囊,艰辛跋涉在通往哥德巴赫猜想顶峰的道路上。
陈景润把做好攻克哥德巴赫猜想(1+1)的外围工作,形象地比喻为是“搭梯子”。“搭梯子”何其容易?只有搭好人生的梯子,才有可能搭好科研攻关的梯子。
他是不屈的。1985年,陈景润已开始病重,开始,他在中日友好医院住院治疗。他从小就多病,各种疾病像影子似地尾随着他,或许,是病久了,司空见惯,也就不当一回事了,他哪像住院,随身带去了书、各种资料,病房成了工作室,日日夜夜,仍在不停地计算、推理,时常工作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钟。令许多医生护士惊讶的是,几乎是打了个通宵的陈景润,第二天早晨,精神仍是很好。有时,他担心医生来查房,便“故伎重演”打开手电,躲在被窝里看书。他以燃烧自己生命之火的代价,希冀能搭起一座通往风光绮丽的峰巅的梯子。
他会想起杜甫咏诸葛亮那悲壮的诗句么?“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在陈景润生命的辞典中,他几乎没有提到过让一般人感到恐怖的死亡二字。他经受的苦难太多,亦已经领略过死神的威胁,反而把这一切看淡了。他是一棵“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竹子,任风雨飘摇,任严霜厉雪,我自岿然如故。他那非凡的韧性和把生命力量弘扬到极致境界的精神,为人们树立了一面最灿烂的生命之旗!
在“搭梯子”的漫长岁月里,陈景润做过多少题目,真是算不清了。过去,他的草稿纸是用麻袋装的,后来,一摞摞地置放在书房里,有不少还放在办公室中。他已去世一年多了,至今,你走进数学所,在昔日同事的案头上,或者,在办公室的柜子里,陈景润的草稿纸随时可能找到。字迹如镌如镂,恰似就在昨日留下的,印记着这位数学巨人深深浅浅的脚印,也印记着无法让人释怀的记忆和淡淡的遗憾。
陈景润生命的最后几年,依然在不懈地做着“搭梯子”的工作。他的最后一篇论文,是和王天泽先生合作的《关于哥德巴赫闯题》,梦魂牵绕数十年,数学皇冠的夺目异彩,一直烛照着他生命的全部航程。
陈景润病重期间,眼睛睁不开,需要按摩达一个多小时,才能睁开一点点,懂事的欢欢从小就给陈景润按摩,竟然练就了一手让专业医生都感到惊奇的按摩本领。然而,他的头脑始终是清醒的,他躺在病榻上,和他的研究生一起,仍在不懈地探索着攀登之路。
耗尽了生命的全部光华,遍寻数学的群山峻岭,陈景润虽然没有找到这条通往哥德巴赫猜想(1+1)峰巅的神秘小径,也没有搭起那架等立云天直达九霄的“梯子”,但他的人生轨迹所焕发的崇高精神,却编织出一道足以让后来者继续攀登的阶梯。人生的梯子,应当像陈景润那样走,才能走进光辉的明天。(《哥德巴赫猜想》有删节)
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作者认为,是人世间的冷遇、歧视、逆境所带来的种种压力,诱杀了陈景润创造的生命。
B.陈景润的家庭和事业都很美满,他没有重演许多英雄的悲剧,背着行囊一如既往地问数学峰巅艰难攀登。
C.陈景润的一生始终做着“搭梯子”的工作,因为他的人生梯子搭得好,所以科学攻关的梯子搭得很稳固。
D.我们现在仍能看到的陈景润办公室里的草稿纸上的字迹,所留下的淡淡的遗憾是陈景润没有在有生之年摘取数学(1+1)的桂冠。
E.作者认为,人生的路应该像陈景润那样走,而科学研究的路就不能像他那样走,因为他没有搭建起直达九霄的“梯子”。
2.陈景润“搭梯子”的不屈精神表现在哪里?它的意义是什么?请简要说明。(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人物传记所展示的人物应该既具有鲜明的个性,又能体现时代特征,请结合文本对文中人物性格作简要分析。(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陈景润最终没有登上数学(1+1)的巅峰,摘取科学桂冠,有人认为是闵嗣鹤先生过早去世,没有了审他(1+1)论文的人;有人认为是他自己没搭对“梯子”,没找着通往(1+1)顶峰的路径;有人认为是他把目标定得太高,他根本没能力登上那座高峰;有人认为研究(l+2)就耗尽了他的精力和生命,刚踏上(1+1)的研究之路他就去世了。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原因进行探究。(8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央视10套《大家》栏目不久前做了一期周年特别节目,对一年来采访过的杰出老人作了一个回顾,特别摘取了主持人采访丁肇中、彭桓武、陈省身等大科学家时的情景。
主持人问试验物理大师丁肇中:“有人说您是一个少见的天才,您自己怎么看?”丁肇中回答:“不是。”主持人又说:“您很有天分,对不对?”丁肇中说:“不,我只是刻苦而已。”
主持人采访著名理论物理学家、核物理学家彭桓武,问他:“你觉得自己在两弹一星事业中,处于一个什么位置,起过怎样的作用?”这位曾获过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老人说:“我只是其中的一员。”
节目最后,是主持人采访数学大师陈省身。主持人问:“您觉得自己在哪些方面超越了您的老师——几何学大师嘉当?”陈省身回答:“我并没有超越他。他的数学能力绝对比我高。”
要求选准角度,明确立意,自选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义的
高三语文作文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网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对这近切的鼓声充耳不闻。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B. “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C. 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D. 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暮鼓”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深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暮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段落。日落之后,天黑以前,是黄昏。
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她有些自嘲地暗想,她要保持整体的青春感。至于下巴的松懈或者鼻梁旁边的几粒雀斑,其实无碍大局。当一个六十岁的女人敢于穿着质地柔软、裤角裹腿、裤裆却突然肥坠以模糊臀部的哈伦裤出行时,谁还会注意她脸上的雀斑呢?……有一天,他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奶奶”这个词让她觉得,如果不是她的孙女残忍,那只能是时光残忍,时间如刀。
她走上柿子林边的这条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老者几乎正和她齐头并进。老者拖着一把平头铁锨,铁锨和柏油路面摩擦出刺拉、刺拉的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噪音。他为什么不把铁锨扛在肩上呢?她心里有点抱怨,由不得偏过脸扫了一眼老者——这老头!她心说。
路灯及时地亮起来,在她斜后方的老头停住脚,从衣兜里摸出一包烟和火柴,仿佛是路灯提醒了他的抽烟。他将铁锨把儿夹在胳肢窝底下,腾出手点着一支烟,狠狠吸了一大口。借着路灯和老头点烟的那一忽儿光亮,她看见老头的齐耳短发是灰白色的中分缝,皱纹深刻的没有表情的脸木刻一般。他咳着喘着向路边半人高的冬青树丛里吐着痰,确切地说,是向那树丛吼着痰,费力地把喉咙深处的痰给吼出来。那吼是疙疙瘩瘩低沉、粗砺的吼,犹如老旧的轮胎隆隆碾轧着碎石。
她闻见一股子花椒油炝锅的白菜汤味儿,球馆工地正在开饭。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下意识地扭头向后看,路上没有别人。他是在喊她吗?他错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妈?或者她竟然很像这位施工队成员的妈?
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他催促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老头”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不急不火的,由着儿子接过了铁锨。
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
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是——妈。
年轻人扛着铁锨在前,引着他的妈往一盏路灯下走,那儿停着一辆为工地送饭的“三马子”,车上有一笸箩馒头和一只一抱粗的不锈钢汤桶,白菜汤味儿就从这桶里漾出。母子二人舀了菜汤,每人又各拿两个大白馒头,躲开路灯和路灯下的“三马子”,找个暗处,先把汤盆放在地上,两人就并排站在路边吃起晚饭。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路边的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她看见儿子拿着萝卜,和妈稍做争执,要把自己手中那个大些的塞给妈,换回妈手里那个小一点的。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儿子也就咬着手中那大些的萝卜,很响地嚼起来。在路灯照不到的暗处,那两根在他们手中晃动的胡萝卜格外显出小火把似的新鲜光亮,和一股脆生生的精神劲儿,让她想起在她的少年时代,夜晚的交通警察手中那发着荧光的指挥棒。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会所的承包商早年是太行山区农民鼓队的鼓手,村里的喜事,镇上县上的赛事都少不了那鼓队。如今他将一面一人高的牛皮大鼓引进美优墅会所金碧辉煌的大堂,屏风似地竖在一侧,让擂鼓成为一些仪式的开场白,让仪式中身份最高的人手持鼓槌击鼓,如同证券交易所开市的鸣锣。
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圈进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尽可能不把自己的心绪形容成无聊的踏实。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她”是城市里富有的暮年女性形象,与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年女农民工形成对比,“她”因“观察”打工母子而得到了心灵的启示。
B. 小说描写细腻传神,“妈伸出举着萝卜的手挡了挡儿子,便抢先咬下一大口,很响地嚼起来”,表现了母亲爽朗的性格和舐犊情深。
C. 小说寓曲折离奇的情节于朴素平实、简约凝练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散发着生活的味道,传递出宝贵的精神,富有艺术魅力。
D. 本文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手法,使平凡的人物形象可感,琐碎的日常生活变得丰富,枯燥的事理变得具体生动,有意味。
2.小说中年轻人喊“妈”的情节布局巧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3.结尾三段写到暮色中的鼓声,请结合作品谈谈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有哪些?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聪明”的植物
在自然界中,植物常常背负“傻瓜”的名声,然而近来一些研究发现很多植物也具有“智慧”。植物神经学领域的先驱、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教授斯特凡诺·曼库索认为:“如果把。智慧,定义为具有解决问题的能力,那么我们可以从植物身上学到很多。”
植物是可以活动的,而且还可以进行有意识的活动。只是相对于我们人类的眼睛而言,植物的运动就像冰川移动那样缓慢,在不具备延时摄影的条件下,我们的眼睛很难捕捉到这种运动。达尔文是第一个注意到植物具有智慧并且可以进行有意识的活动的科学家。他观察到,植物根尖在生长过程中可以“绕开”土壤中的障碍物,并朝向有水的地方生长。他甚至进一步观察到植物中存在电信号系统,这相当于动物的神经系统。
2005年,曼库索等一群科学家成立了“植物神经生物学学会”来研究植物的复杂行为。他们发现,植物的根尖处有一片极小的区域,那里能够产生电信号,即动作电位,它与人类神经元产生的信号非常类似。曼库索说,即使微小如黑麦,也拥有大约1400万个根尖,这意味着植物能产生大量的动作电位。
众所周知,人类拥有智能的物质基础是大块的脑灰质区域,这也是神经系统的控制中心。但植物的神经系统是分散在每个根尖中的——显然,如果植物也拥有相对集中的“大脑”的话,那么任何一只食草动物或者一位除草人员都可以轻而易举地除掉它,这样的飞来横祸可是致命的。而分散的神经系统,就可以巧妙避免这一风险。实验表明,一株植物在90%的根尖被去除后仍然可以存活。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对周围的植物视而不见,但植物却可以“看见”我们:它可以察觉我们在一步步靠近,并且可以确定我们穿的衣服是红色的还是蓝色的。不过,植物是通过光感受器接收不同波长的光线从而“看见”我们的。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植物生物科学中心主任丹尼尔·查莫维茨说:“我们能直接看到图像,植物不能;植物能‘看到,的紫外线和红外线,我们也看不见。”
植物的“智商”程度之高、花样之多,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例如,生长在美国西部的盾叶鬼臼似乎可以根据过去和当前的天气,提前两年制定它们的生长计划。还有,在美国西部土生土长的一种大型针叶树种——花旗松,在生长过程中表现出了一种“雷锋精神”:它们通过地下根系形成的真菌共生区域为自己的幼苗及别的植物提供水分和营养物质。为了让自己的生长计划更有理有据,或者能更准确地经“开闸”收放资源,盾叶鬼臼和花旗松必须实时监测环境中的多个变量,如湿度、温度、土壤中营养物质和微生物的种类等。而为了对这一切了如指掌,它们必须练就一套三维视角。这种在三维迷宫般错综复杂的环境中生长的能力,甚至可以理解为植物已经通过了一种特殊形式的迷宫实验——而迷宫实验正是检验动物智能的惯用方法。
更厉害的是,植物还具有数字分析能力。2013年,英国科学家发现拟南芥会做一些相当复杂的运算,以确保自己在夜里不会“饿肚子”。拟南芥可以在晚上计算叶片中淀粉的含量,并根据生物钟估算天亮的时间,它们结合两方面的数据将储存的淀粉分段消耗,以保证自己能撑到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当它们重新开始光合作用的时候,体内95%的淀粉已经被消耗殆尽——可见拟南芥算得有多精准!
除了会数学,植物的语言能力也不赖。植物可以通过根部散发出的不同化学物质与其他植物以及土壤中的有机物“交谈”,可以通过散发迷人的香气来吸引传粉者,可以产生刺激性的化学物质来抵御食草动物。这些形形色色的化学物质构成了植物的海量“词汇表”。
自我认知行为被认为是动物具有智能的必要条件,但人们有所不知的是,植物也具有自我识别的能力。在美国西南部莫哈韦沙漠和索诺兰沙漠生长着一种矮小灌木,当它的根系与其他植物发生直接接触时,会毫不留情地挡住人家的路,但不会抑制自身根系的伸展。植物不仅能认出“自己”,也能认出“自家亲戚”。以海南芥为例,科学家将一组海南芥与来自同一母株的“兄弟姐妹”种在一起,另一组海南芥则与“非亲非故”的其他植物种在一起。几星期以后,前者的根系呈现出一派“和平共处”的局面,而后者的根系竞争则惨烈得多。
我们人类应该怎样对待这些具有智能的植物呢?有伦理学家认为,既然植物不是一种无意识的静物,它们就理应得到尊重。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达尔文发现植物有智慧,可以进行有意识的活动,甚至进一步发现主宰植物活动意识的,是植物根尖的电信号系统。
B. 植物可以通过光感受器察觉人类的活动,有的还有实时监测环境中的变量的三维视角,这种能力充分体现了植物的智能。
C. 拟南芥白天通过光合作用产生淀粉“喂饱自己”,夜晚通过精准估算叶片中淀粉含量和消耗时间,分段消耗确保使用。
D. 植物的语言是它们散发出的化学物质,这些形形色色的化学物质,起到能够帮助植物与外界交流,抵御风险的作用。
2.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植物具有电信号系统,它分散在每个根尖上,但不存在神经系统,也没有相对集中的大脑,这有助于植物规避风险。
B. 海南芥不仅能识别“自己”,还能和平对待亲缘类群,这说明植物具有自我识别的能力,也能够区分“自己”和“别人”。
C. 植物不是一动不动的“傻瓜”,它们不断地和外界沟通,可以感知障碍、危险、变化,甚至通过了检验动物智能的迷宫实验。
D. 本文既有生动的叙述,又有大量的细节描写,综合运用举例子、作比较等方法,多处引用专家学者的话,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E. 本文深入浅出,语言生动活泼,寓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让读者认识到植物不是无意识的静物。
3.曼库索认为“我们可以从植物身上学到很多”,植物身上有哪些“智慧”值得我们学习?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泸沽湖
⑴“泸沽湖有多么美?”人们总爱这么问。
⑵只能这么说:面对泸沽湖,任何一个傻瓜用一种傻瓜相机,顺手这么一按——行了,这张照片准能参加全国影展,说不定还能得奖!
⑶这就是泸沽湖。
⑷“神仙姿态”“天上人间”这一类的华丽辞藻你都可以给她,她当之无愧也不稀罕。像所有遗世独立的无名风景区一样,她们的美是孤傲的,是拒绝世俗的探访的,因为她们的美原本是由于世俗社会的遗忘和冷漠而造成的。九寨沟也好,张家界也好,哈纳斯湖也好,现在都著名了。泸沽湖也会著名的,但是,随着著名而来的是什么呢?有时候真希望制定一个参观这类风景区的法,规定只有高教养的人才有资格参观。不然,这类风景区很快会荡然无存。
⑸泸沽湖是摩梭人的伊甸园。
⑹她是人类遥远的母系社会时期遗失在今天这个世界上的一粒最后的种子,一册字迹不清的孤本,一部有关远古先民们的电影,一滴保存到了本世纪末的单纯水珠儿。
⑺我不想多说自然,自然风光如若没有人和其他一些生命,便是浑然无觉的。开辟鸿蒙,盘古创造了世界。作为先祖和先知,他临终看到的是一个生机无限的世界。但是盘古没有料到,仅仅只过了3000年,人口已经膨胀得使地球的自转减速,也使整个地球变得乖僻起来。
⑻他留给我们的那些伟大的本钱,已经快花光了。
⑼而泸沽湖,恰是当初不小心遗落在某个角落的一枚。它还存在,是因为人们在忙乱中没能注意到它,就像一个人偶然从过去的裤子口袋里翻出了一枚钱币。
⑽咦?他看着它,奇怪而又欣喜。
⑾他会用它赶快去酒馆再喝一杯酒吗?
⑿没准儿。
⒀但是摩梭人不会花它。摩梭人也许没有经济头脑,但绝对有生命意识。他们视这枚遗落的金币为自己的族徽、为自己生存的依据;他们虽然没有导弹而只有弓弩,却学会了和谐地与泸沽湖共存。
⒁摩梭人!
⒂当夜晚来临,当清澈的湖水轻轻舔着沙滩,款款涌向村落;当村落较为空旷的一角点燃了篝火,火光和笛的声音首先召唤了青年男女,然后是小孩,然后是老人……
⒃舞蹈就自然而然地跳起来了,摩梭人!
⒄男子多为高大健美的,穿着类似藏民的袍子,戴着硬边的礼帽,有些像牛仔。女子多是美丽轻盈的,穿了镶边的长裙,像一排舞蹈演员似的整齐。
⒅男子和女子很自然的拉起手来,臂挽着臂;他们很自然,看起来心理活动单纯而健康。没有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影子,也没有理论上赞美劳伦斯实际上受困于朱熹的矛盾。他们非常坦然,因坦然而纯洁无邪;我们却有些窘迫,因窘迫而证明我们想得太多。这不太好,可是我们正是因为念头复杂才进化成“文明人”的呀?这时候,我们或多或少会发现自己回不去了,想使自己单纯已经十分困难、甚至是不可能了。
⒆但是摩梭人舞蹈起来了!
⒇一支短笛引领者的舞蹈,高大的青年男子在前面,姑娘们拖曳着白裙随着舞步整齐地抖动;男子和女子挽着手臂有节奏地摇起又落下;男子的腿长而有力,踏跺和旋扭如同一群骏马的腿不停地运动着,节奏强烈,充满着粗犷单纯的力度;女子的面部表情是一种平静的微笑,是含蓄的陶醉,她们间歇着唱歌和呼喊;所有的女子都天赋地拥有金属般的嗓音和唱歌的天才,这一切都在夜色的掩护和篝火的照耀下,得以凸现,显得神秘,显得光彩迷人!
(21)围绕着火又被水围绕,水和火这一对不相容的美丽的矛盾,就这样和谐地共存了。
(22)至于“歌星”这样的词,我想会使摩梭人惊讶不解的。在他们看来,每一个人都会唱歌,就像每一只百灵鸟都会唱歌一样自然。另外,我们现在使用得很多的名词和概念,我想也会令他们费解。譬如“离婚”这个词吧,我猜他们会这么问:“就是他和她的阿助(摩梭人语,朋友。)不好了吧?”
(23)“对,是这么回事儿。”
(24)“那她的阿助就不会再来她家了。”
(25)“这……一言难尽!”
(26)究竟是我们文明呢还是他们文明?我们进步了3000年怎么还没走到人类的起点呢?摩梭人可能什么主义都没有,什么古典主义,什么浪漫主义,什么超现实主义,她们都不懂。但是都比我们像一些,唯独我们,正搁浅在昨天与明天的礁区,拼命挣扎。
(27)摩梭人,小心啊!
(28)泸沽湖——最后的伊甸园。
(29)这湖畔派兼高蹈派的舞蹈就这么跳着,精力充沛不狂不躁地舞蹈着,欢唱着,直到深夜。
(30)连续好多个夜晚,我的耳朵里总是升起那短笛的声音,若隐若现;从很远的地方飘来,在很近的地方响着。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
A. 文章开篇虚写泸沽湖的自然美,只需一个傻瓜用一种傻瓜相机顺手这么一按,照片准能参加全国影展,有吸引读者急于卒读下文之功效。
B. 所有遗世独立的无名风景区一旦声名鹊起,世俗社会的探访,很快会使风景区荡然无存。泸沽湖被人发现后,她的美将会消失。
C. 第⑹段用排比兼夸张的修辞手法,充分地表现了泸沽湖的弥足珍贵。
D. ⑼--⑿段作者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再现了世人发现泸沽湖后的奇怪而欣喜的心态,也表现出作者隐隐的担忧——泸沽湖会被人糟蹋掉。
E. 末段写短笛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飘来,在很近的地方响着”含蓄隽永:这美妙的乐音来自俗世之外,久久地在我的耳边回响;这绝版的生活图景,永存我的心中。
2.第⑺段首句“我不想多说自然,自然风光如若没有人和其他一些生命,便是浑然无觉的”在文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请你作简要分析。(4分)
3.作者认为“泸沽湖是摩梭人的伊甸园”, 文中哪些地方体现了这点,请简要分析。(4分)
4.第(26)段中,作者说“我们进步了3000年”“还没走到人类的起点”,感慨今天的我们“正搁浅在昨天与明天的礁区,拼命挣扎”。对此,你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