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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朝代,都在皇权和文官制度的统治下,再配合市场性农业经济的网络。如果没有其他因素,这两套网络的结构,可以长期保持中国的统一,提供相对有效的管理。到了唐代,虽然颇多内乱外患,但基本上,文官制度的体系还是相当有工作效率。宋代的制度,地方有相当的自主权,虽然宋代中央的工作效率并不高,各个地方人治为政,但也能保持经济网络的自动调节。明、清两代,中央权力强大,而在意识形态固定以后,文官体系已不再能作必要的调节,以适应突然发生的变化。

——摘编自许倬云《中西文明的对照》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并分析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材料二中国“贱讼”的传统由来已久,在当今中国仍不乏其例。法律只不过是“必要的邪恶”,因而息讼、重调解便成了中国法律文化的一大特色。古代法律“出于礼则入于刑”“德主而形辅”,浸染了浓厚的儒家文化色彩。儒家的“视法为器”的法律工具主义及“贤人政治”思想,几千年来的人治主义传统。《唐律》十二篇,虽有职制、户婚、厩库等篇。但要找到违者不刑相待的条款是很难的,这里亲属、婚姻、继承、物权之类的民事关系统统被纳入到刑法体系中去了。中国古代法律所及之处,没有纯粹的私人事务,一切都与国家有关。

——据梁治平《法辨》、张锐智《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意义与启示》等整理

材料三随着清末西方列强的入侵,儒家法律文化的价值体系已经崩塌,接受西方法制便是不可避免的。在中国近百年的“法律西化”过程中,对待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无疑存在过多的矫枉过正的现象,然而对本民族文化的抛弃,并没有给我们带来相应的辉煌,相反却是法律与文化的脱节,给国人带来巨大精神苦闷和导致信仰的虚无。随着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国的法律建设也将走向现代化,在这巨大的社会变革时期,如何看待儒家法律文化,则是我们无法逃避的课题。在中国多元法律文化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法律的现代化,不能无视本土的儒家法律文化,无视它在民众心理间强大的存在,否则就可能会产生“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文化阻碍。

——摘编自张天舒《儒家法律价值观及其文化背景分析》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国法律及近现代中国法律的特点各是什么

高二历史非选择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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