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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 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 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 刘小山与母狼的生死搏斗是小说的高潮部分,叙事角度在人狼之间不断切换,营造了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突显了人狼之间的仇恨。
E. 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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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 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 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 刘小山与母狼的生死搏斗是小说的高潮部分,叙事角度在人狼之间不断切换,营造了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突显了人狼之间的仇恨。
E. 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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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刘小山与母狼的生死搏斗是小说的高潮部分,叙事角度在人狼之间不断切换,营造了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突显了人狼之间的仇恨。
E.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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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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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 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 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 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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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 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 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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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下列小题。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刘小山与母狼的生死搏斗是小说的高潮部分,叙事角度在人狼之间不断切换,营造了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突显了人狼之间的仇恨。
E.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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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20 分)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史铁生
①我插队的时候喂过两年牛,那是在陕北的一个小山村儿——清平湾。和我一起拦牛的老汉叫“破老汉”,几颗零零碎碎的牙,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只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孙女过。
②越是穷地方,农活也越重,总不得闲。清明节的时候我病倒了,腰腿疼得厉害。我一个人躺在土炕上。那天,队长端来了一碗白馍。后来才知道,是叫“子推”,是为纪念春秋时期一个叫介子推的人的。破老汉说,那是个刚强的人,宁可被人烧死在山里,也不出去做官。那天,队长把一碗“子推”放在炕沿上,让我吃。他也坐在炕沿上,“吧达吧达”地抽烟。队长看着我吃,不言语。临走时,他吹吹烟锅儿,说:“唉!‘心儿’家不容易,离家远。”“心儿”就是孩子的意思。队里再开会时,队长提议让我喂牛。社员们都赞成。
③我喂十头,破老汉喂十头,在同一个饲养场上。破老汉爱唱,也唱得好。“老汉的日子熬煎咧,人愁了才唱得好山歌。”确实,陕北的民歌多半都有一种忧伤的调子。但是,一唱起来,人就快活了。
④秋天,在山里拦牛简直是一种享受。半崖上小灌木的叶子红了,杜梨树的叶子黄了,酸枣棵子缀满了珊瑚珠似的小酸枣……尤其是山坡上绽开了一丛丛野花,淡蓝色的,一丛挨着一丛,雾蒙蒙的。灰色的小田鼠从黄土坷垃后面探头探脑;野鸽子从悬崖上的洞里钻出来,“扑楞楞”飞上天;野鸡“咕咕嘎嘎”地叫,时而出现在崖顶上,时而又钻进了草丛……我很奇怪,生活那么苦,竟然没人逮食这些小动物。也许是因为没有枪,也许是因为这些鸟太小也太少,不过多半还是因为别的。
⑤有一回,我和破老汉吆起牛回村,离村老远,就听见饲养场上一声声牛叫了,儿一声,娘一声,似乎一天不见,母子间有说不完的贴心话。母牛的目光充满温柔、慈爱,神态那么满足,平静。我最喜欢的是一头红犍牛,高高的肩峰,腰长腿壮,单套也能拉得动大步犁。红犍牛的犄角长得好,又粗又长,向前弯去;几次碰上邻村的牛群,它都把对方的首领顶得败阵而逃。我总是多给它拌些料,犒劳它……和牛在一起,也可谓其乐无穷了,不然怎么办呢?方圆十几里内看不见一个 人,全是山。
⑥看牛顶架,那实在也是一项有益的娱乐。那年春天,我的红犍牛处在新秀的位置上,开始对老黑牛有所怠慢了。它们拉开了架势,对峙着,用蹄子刨土,瞪红了眼睛,慢慢地接近,接近……猛地扭打到一起。红犍牛占据了有利地形,逼得老黑牛步步退却,只剩招架之功。红犍牛毫不松懈,瞧准机会把头一低,一晃一冲,顶到了对方的脖子。老黑牛转身败走,红犍牛追上去再给老首领的屁股上加一道失败的标记。为了这事,破老汉阴沉着脸给我看。他抽着烟,望着老黑牛屁股上 的伤痕,说:“它老了呀!它救过人的命……”
⑦那年冬天我的腿忽然用不上劲儿了,回到北京不久,两条腿都开始萎缩。住在医院里的时候,一个从陕北回京探亲的同学来看我,带来了乡亲们捎给我的东西,最后从兜里摸出一张十斤的粮票,说是破老汉让他捎给我的。粮票很破,渍透了油污,中间用一条白纸相连。“我对他说这是陕西省通用的。在北京不能用,破老汉不信,说:‘咦!你们北京就那么高级?我卖了十斤好小米换来的,咋啦不能用?!’我只好带给你。破老汉说你治病时会用得上。”
⑧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破老汉”的形象特点。(4分)
2.简述文章第四段的艺术手法及其效果。(6分)
3.本文借写牛表现了“我”的哪些情感? (4分)
4.为什么作者说“清平湾”是“我的”清平湾?请加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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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文本(20 分)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史铁生
①我插队的时候喂过两年牛,那是在陕北的一个小山村儿——清平湾。和我一起拦牛的老汉叫“破老汉”,几颗零零碎碎的牙,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只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孙女过。
②越是穷地方,农活也越重,总不得闲。清明节的时候我病倒了,腰腿疼得厉害。我一个人躺在土炕上。那天,队长端来了一碗白馍。后来才知道,是叫“子推”,是为纪念春秋时期一个叫介子推的人的。破老汉说,那是个刚强的人,宁可被人烧死在山里,也不出去做官。那天,队长把一碗“子推”放在炕沿上,让我吃。他也坐在炕沿上,“吧达吧达”地抽烟。队长看着我吃,不言语。临走时,他吹吹烟锅儿,说:“唉!‘心儿’家不容易,离家远。”“心儿”就是孩子的意思。队里再开会时,队长提议让我喂牛。社员们都赞成。
③我喂十头,破老汉喂十头,在同一个饲养场上。破老汉爱唱,也唱得好。“老汉的日子熬煎咧,人愁了才唱得好山歌。”确实,陕北的民歌多半都有一种忧伤的调子。但是,一唱起来,人就快活了。
④秋天,在山里拦牛简直是一种享受。半崖上小灌木的叶子红了,杜梨树的叶子黄了,酸枣棵子缀满了珊瑚珠似的小酸枣……尤其是山坡上绽开了一丛丛野花,淡蓝色的,一丛挨着一丛,雾蒙蒙的。灰色的小田鼠从黄土坷垃后面探头探脑;野鸽子从悬崖上的洞里钻出来,“扑楞楞”飞上天;野鸡“咕咕嘎嘎”地叫,时而出现在崖顶上,时而又钻进了草丛……我很奇怪,生活那么苦,竟然没人逮食这些小动物。也许是因为没有枪,也许是因为这些鸟太小也太少,不过多半还是因为别的。
⑤有一回,我和破老汉吆起牛回村,离村老远,就听见饲养场上一声声牛叫了,儿一声,娘一声,似乎一天不见,母子间有说不完的贴心话。母牛的目光充满温柔、慈爱,神态那么满足,平静。我最喜欢的是一头红犍牛,高高的肩峰,腰长腿壮,单套也能拉得动大步犁。红犍牛的犄角长得好,又粗又长,向前弯去;几次碰上邻村的牛群,它都把对方的首领顶得败阵而逃。我总是多给它拌些料,犒劳它……和牛在一起,也可谓其乐无穷了,不然怎么办呢?方圆十几里内看不见一个 人,全是山。
⑥看牛顶架,那实在也是一项有益的娱乐。那年春天,我的红犍牛处在新秀的位置上,开始对老黑牛有所怠慢了。它们拉开了架势,对峙着,用蹄子刨土,瞪红了眼睛,慢慢地接近,接近……猛地扭打到一起。红犍牛占据了有利地形,逼得老黑牛步步退却,只剩招架之功。红犍牛毫不松懈,瞧准机会把头一低,一晃一冲,顶到了对方的脖子。老黑牛转身败走,红犍牛追上去再给老首领的屁股上加一道失败的标记。为了这事,破老汉阴沉着脸给我看。他抽着烟,望着老黑牛屁股上 的伤痕,说:“它老了呀!它救过人的命……”
⑦那年冬天我的腿忽然用不上劲儿了,回到北京不久,两条腿都开始萎缩。住在医院里的时候,一个从陕北回京探亲的同学来看我,带来了乡亲们捎给我的东西,最后从兜里摸出一张十斤的粮票,说是破老汉让他捎给我的。粮票很破,渍透了油污,中间用一条白纸相连。“我对他说这是陕西省通用的。在北京不能用,破老汉不信,说:‘咦!你们北京就那么高级?我卖了十斤好小米换来的,咋啦不能用?!’我只好带给你。破老汉说你治病时会用得上。”
⑧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有删改)
1.请简要概括“破老汉”的形象特点。(4分)
2.简述文章第四段的艺术手法及其效果。(6分)
3.本文借写牛表现了“我”的哪些情感? (4分)
4.为什么作者说“清平湾”是“我的”清平湾?请加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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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文学类文本阅读
我叫田栀毓
庄学
夹河滩田村的田医生,爹妈给他的名字叫田栀毓,写着复杂,叫着也别扭,不够铿锵,不知是祖上哪一位有点墨水的祖爷爷给起的,改不了了。可是村里人都喜欢叫他田医生。
有一年,在西藏当兵十几年的村民田崇义带回了一种怪病,浑身酸痛.需要喝藏酒泡雪莲才能消除病症。可是内地哪有藏酒雪莲随时供他喝呢?就寻偏方,求到了本村田医生的名下。田医生与田崇义聊天过后,给他一瓶泡了切片茎块的酒。泡的是何物?田医生笑笑,小人参呗。田崇义严格按要求日酌二两,不出旬日,酸痛减轻并消失了。田崇义请田医生吃了喝了,田医生才把话挑明,啥小人参?萝卜片,做幌子的。田医生凑近了小声说,主要是信石①,大热剧毒,一点点而已!田崇义听了,酒杯颤颤巍巍半天送不到嘴里。
后来,田医生凭着自己的大胆,出奇招,从阎王爷那儿拽回来几个乡亲,名声大噪。就凭这,田医生泰然自若地领受着村人们的目光仰慕和话语问候。田医生富态,领袖样的背梳头,身材高高大大,走在村街上不疾不徐,自然是昂首挺胸,有时目光也平视了,对迎面走来的人很随意地回应:嗯,嗯,都吃过了?
田医生好医,文革中参加过县里赤脚医生培训,也读过几本《开宝本草》《嘉祐补注本草》《本草纲目》的,回到村里开办了大队的医务室。田医生看病有趣,前堂坐诊,问问患者病情,然后踱到一块床单遮掩后的卧室翻看医书,照本宣科,对症下药,在方子上增增减减,病症重的,剂量就略大些,从未出过医疗事故。
日月如驹,大队医务室也从从容容地变成了“栀毓诊所”。
那年仲夏,村民豆娃家的小儿子腹胀如鼓,送县医院花钱若干也没查出病因,豆娃凄惶惶地把孩子抬回村里。有人建议叫田医生看看,豆娃有些不屑,讥诮地说,人家县医院都看不好,他田栀毓中球!说罢,豆娃稍一愣怔:田栀毓,天治愈?莫非真中?豆娃就把儿子送到了田医生处。田医生尽管询问着病情,心里却打鼓,说还是到省城的大医院看看吧。豆娃手里是灯草没有,那还上得起大医院?谚“噗通”一声给田医生跪下了。田医生无奈,先给病人开了几副正痛的药,然后品味自己拍孩子小山样的肚腹的感觉。田医生其实也昧默了,孩子的肚腹内如果有肿瘤状况,医院早就开刀取出了。不妨弄些泻药试试。医院都治不好,我就不能一试?田医生一时胆壮,随手在地里采摘了一些蘑菇做引子,将芒硝②一同熬了叫孩子服下,不多久,那孩子疼得大汗淋漓呼爹叫娘满床打滚。田医生也汗流如注脸色苍白,说了声我回去取药,就慌慌张张跑回家中收拾了,脚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
田医生衣衫不整地跑到洛河边上,坐下喘息。夏阳聒噪的阡陌上草木葳蕤,洛河水莹莹灼灼,天色湛蓝,褐鸟翻飞成舞。好美的生命图像啊!田医生目光呆滞,脚步不曾再移动半步。回想自己一生,眼前晃来晃去的都是紧闭双眼惨死的恐怖面孔,自己的憨大胆与谋财害命何异!田医生对着“哗哗”奔流的洛河叹息道:时来信石益人,运退芒硝夺命。
远处村里一片喧嚣,豆娃带了几个人奔田医生而来。田医生身如筛糠般地抖个不停,嘴里讷讷不成句。豆娃又是一个“噗通”地跪下,连叩三个头,仰起脸时,尖尖的额头上一片灰土印记中渗出了丝丝血迹。豆娃涕泗长呼:神医呀!神医!
如此一声呼喊,田医生的脸色由苍到白,由白到润,由润到红,鼻子眼又都重新回到脸上,神态也自然起来。原来孩子痛后腹泻不止,生生地泻出了无数发硬发黑的血块。过后,孩子开始喊饿,没事了。就这么简单。
第二天,村里人照常到“栀毓诊所”看病取药,却只见大门紧闭,门上一纸公告告诉村人,诊所从此停业。寻找田医生,家人说是到普陀山旅游了。家人还告诉来者,以后不要再叫“田医生”了,就叫“田栀毓”吧,田医生出门的时候交代过的,说,我叫田栀毓!
(有删改)
【注】①信石:中药名,原名砒石,大热剧毒,加工制品为砒霜;②芒硝:中药名,由矿物提炼而成,有通便消肿功效。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叙事以口语叙述为主,同时大量引入方言,富有乡土气息。善用民间形象的臂喻,如“捣蒜般地往外乡躲”,活画出田栀毓急切、恐慌的情态。
B. 小说善于在细微处巧妙地表现人物心理。豆娃两次“扑通”一跪,意蕴却不完全相同:第一次展示的是无可奈何之下的赌命一博,第二次表现的则是对田栀毓高超医术的信服。
C. 小说巧妙地通过景物描写来烘托人物心理。洛河边“阡陌上草木藏蕤,洛河水莹莹灼灼”“褐鸟翻飞成舞”,意在通过描写美好的生命图景,烘托出逃难中的田栀毓迫切的求生欲望。
D. 小说用生动而轻松的笔调详叙田栀毓两次以奇招治病的故事,却也蕴含着作者对当下医者的生命伦理与民间就医心态严肃深刻的反思,言近而旨远。
2.小说在塑造田栀毓这个形象时,重点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为什么以田栀毓停业、“正名”结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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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扛着铁锨进城
(1)对一个农民来说,城市像一块未曾开垦的荒地一样充满诱惑力。
(2)十几个月前,我正是怀着开垦一片新生活的美好愿望来到城市。我在一家报社打工,我发现编报跟种地没啥区别,似乎我几十年的种地生涯就是为了以后编报而做的练习。我早在土地上练过了,我把报纸当成一块土地经营时很快便有一种重操老本行的熟练和顺手顺心,而且感到自己又成了一个农民。面对报纸就像面对一块耕种多年的土地,首先想好种些啥,尔后在版面上打几道埂子,根据“行情”和不同读者的品味插花地、一小块一小块种上不同的东西,像锄草一样除掉错别字,像防病虫害一样防止文章中的不良因素,像看天色一样看清当前的时态政治。如此这般,一块丰收在望的“精神食粮”便送到了千千万万的读者面前。
(3)就这样,三个月后,我结束了试用期,开始正式打工。我编辑的文学、文化版也受到读者的喜欢和认可。
(4)这次小小的成功极大地鼓励和启发了我,它使我意识到我的肩上始终扛着一把无形的铁锨,在我茫然无措、流浪汉一样沿街漂泊的那段日子,我竟忘了使用它。
(5)记得有一个晚上,我梦见自己扛一把铁锨背着半袋种子走在寂静的街道上,我在找一块地。人群像草一样在街上连片地荒芜着,巨石般林立的楼房挤压在土地上,我从城市的一头流浪到另一头,找不到一块可耕种的土地。最后我跑到广场,掀开厚厚的水泥板块,翻出一小块土地来,胡乱地撒了些种子,便贼一样地溜了回去。 醒来后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肩膀,我知道扛了多年的那把铁锨还在肩上,我庆幸自己没有彻底扔掉它。
(6)经过几个月浮躁不安的城市生活,我发现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原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静下来仔细看一看,想一想,城市不过是另一个村庄,城里发生的一切在乡下也一样地发生着,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
(7)我握过的那些粗壮黑硬的手,如今换成了细皮白嫩甚至油腻的手。
(8)我在土墙根在田间地头与一伙农人的吹牛聊天,现在换成了在铺着地毯的会议室一盘水果、几瓶饮料和一群文人商客的闲谈。
(9)我时常踩入低矮土屋、牛圈、马棚的这双脚,如今踏入了豪华酒店、歌舞厅——我并没有换鞋。我鞋底的某个缝隙中,还深藏着一块干净的乡下泥土,我不会轻易抠出它,这是我的财富。
(10)每个人都用一件无形的工具在对付着生活的世界。人们从各自的角角落落涌进城市,每个人都不自觉地携带着他使唤顺手的一件工具在干着完全不同的活儿,只是他自己不察觉。 我的一位同乡——以前是放羊的,现在一家私营公司当老板。在跟他几次接触之后我发现,这个“放羊娃”虽然脱掉了那身时常粘满羊粪蛋的衣服,改掉了一嘴土话方言,甚至换上了一身的细皮肥肉,但他始终没扔掉那根羊鞭。他在用一根羊鞭管理着几十号人的公司——这是他惟一会使的一样家什。当他对员工下达指令,派活遣物时一扬手的姿势,活灵活现地重复着他当年挥鞭赶羊的动作。几十年前那个放羊娃一直在背后操纵着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但他不自觉。他忌讳别人谈及他的放羊历史,他把一群羊换成了一个公司,用权力代替了羊鞭。甚至一辆车一幢楼与一头牛两亩地也没啥区别,只是形式上的变化而已,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他后,他便再不跟我来往了。
(11)而我呢,是扛着铁锨——这件简单实用的农具在从事我的非农业的工作和业务。我的同事常说我能干,他们不知道我有一件好使的工具——铁锨。铁锨是劳动人民的专用工具,它可以铲、可以挖、可以剁,万不得已时还可当武器抡、砍。但是使唤惯铁锨的人,无论身居何处,他们共同热爱的东西都是:劳动。
(12)对一个农民来说,城市的确是一片荒地,你可以开着车,拿着大哥大招摇过市。我同样能扛着铁锨走在人群里——就像走在自己的玉米地里一样,种点自己想种的东西。
(13)上月回家,父亲问我在城里行不行,不行就还回来种地,地给你留着呢。走时还一再嘱咐我:到城里千万小心谨慎,不能像在乡下一样随意,更不要招惹城里人。
(14)我说:我扛着铁锨呢,怕啥。
——节选自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有删改)
1.文章写了“我的一位同乡”情况,有何用意?(4分)
2.结合文意,赏析文章(5)段中画线句子。(5分)
3.“铁锨”这一意象作为文化的标志性符号,结合文本,请联系生活,谈谈你对作者从乡村到城市始终“扛着铁锨”的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清
刘建超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村里人来看望他,说,叫你清风娃回来看看吧!基德老汉轻轻地摇着头,不用了,娃要招呼好多事,忙呐。
村里人从基德老汉屋里出来也连连摇头,这个老倔头,硬说自己的娃在省城做大官呢。都这劲儿了,还嘴硬哩。
“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句话不知被基德老汉唠叨过多少回了。街坊邻居遇到个啥作难的事,这句话就会从基德老汉皱巴巴缺了牙的嘴里轻溜溜地滑出来。谁都知道,基德的娃是在外地,可从没有听说他的娃当啥大官。这个穷乡僻壤的村里,当官的只有一个,就是东街的狗毛在县城啥子公司当科长。村里人都知道狗毛的官大,因为狗毛每次回村都开个铁壳子车,给村里人发长长的带把儿的烟。
基德老汉的话不是没人信过。那年县里化肥脱销,村里人眼瞅着田里的苗施不上肥,急得牙根子上火。基德老汉一句“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的话,惹恼了村委主任,老爹,你就别添乱子了,你娃真当的是大官就让他给批点儿化肥来。看看人家狗毛家的地,早上了肥了。基德老汉就背了个包,搭车去了省里,三五天过去还真拉回一车尿素。价钱高了,可田不等人。肥用了,闲话也有了。还说娃在省里当啥官呢,连平价化肥都搞不到。基德老汉解释说,俺娃说,尿素上着比化肥好呢。庄稼人不愿意听,庄稼人图的是实惠。
基德老汉每年地里活闲的时候,就背着杂粮去省城娃家里住些天。回村里也给大家带些各种各样的吃食。
村里人就问,你娃清风就不给你带点儿高级烟?基德老汉说,俺娃不吸烟,说吸烟不健康。村里人又问,你娃也不捎点儿好酒?基德老汉说,俺娃也不喝酒。娃媳妇说了,喝酒也不健康。村里人就撇嘴了,那烟酒都不健康,国家卖它做啥?基德老汉也答不上来。
纳着鞋底子的媳妇们就问,城里住得好好的,急着回来做啥?基德老汉说,城里,咱乡下人住不来。上楼下楼都关在个铁壳子里,忽悠得人头晕。地上铺着实木块,油光光的直想打跟头。进屋还要换鞋。七老八十的人喽,娃媳妇还逼着喝酸奶。
年轻人逗趣地说:吹牛吧,你娃清风要是个大官,肯定也坐那铁壳子车。叫你娃开铁壳子车送你回来。
基德老汉再进城还真是坐着铁壳子小车回村的。
基德老汉说,在城里两天就待腻了,对清风娃说俺要回村呢。娃说去打火车票,俺说火车坐着头老晕。娃说那就打汽车票。俺说汽车开不到村里。爹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呢。你就用你成天坐的那种小车把俺送回去,村里人都惦记着呐。娃没说二话,打个电话就要来车。瞧瞧,排场不?红颜色,娃说吉利。基德老汉脸上堆满了欣慰。
一青年围着车转了一圈,认出了车上印的字,老爹,你坐的是出租车,要花大价钱雇呢。基德老汉说,俺一个子儿也没掏。
那是你娃给掏的呗。问问师傅从省城到咱村得多少钱。
开车师傅伸出手指头比画了个八字。
恁贵,八十块钱?基德老汉瞪圆了眼睛。
八十块钱?哈哈,八十块钱只能摸摸,给了八百我还不愿跑呢,回去得赶夜路呢。
基德老汉张大了嘴巴,像一下子矮了许多,见到大人小孩都低着头,从此不再说娃在省城做大官的话了。
村里遇上了干旱,地里的庄稼都蔫了。村主任急得满嘴起泡。村主任来找基德老汉,老爹,你娃不管当啥官,能不能找找人帮咱村里打几眼井啊?
主任交代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基德老汉就进城找清风娃,没待两天就回来了。村主任问,打井的人来了没有?
基德老汉说,清风娃说了,这旱是全省旱,要那啥,统筹解决。村主任说,屁,等到统筹咱全村人都喝西北风了。基德老汉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摞子钱,娃说了,让咱自己先打井干着。这是娃自己的五万块钱。你干不干?
干,全村人砸锅卖铁也得打井抗旱。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迷糊中的基德老汉嘴里念叨着:“井……水……”
基德老汉去了。清风娃从省里回了村。第二天村里来了一排溜大车小车,有省里、市里、县上的。村里人这才相信基德老汉的娃真是在省里当大官呢,管着全省人的吃喝拉撒。清风娃挨家挨户感谢乡亲对老爹的照顾,然后带着媳妇女儿在基德老汉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
基德老汉的坟前摆放着几个大碗,碗里盛的是刚刚从机井里打出来的清凉凉的水。
(摘自《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村里人来看望病得不轻的基德老汉,并向老汉提出叫清风娃回来看看,因为大家看到基德老汉的病很严重了。
B.“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话惹恼了村委主任,是因为他怪清风娃没有给乡亲们解决平价的化肥问题。
C.基德老汉每次在城里清风娃家住的时间都不长,主要原因就是基德老汉的生活习惯和城里人的生活不同。
D.基德老汉之所以坐小汽车回来,是因为大家不相信他说的“儿子在城里做大官”的话,想以此来证明他没有吹牛。
E.村民们从来没有人相信过基德老汉的话,是清风娃回来给父亲办丧事时才知道基德老汉平时所说的话并没撒谎。
2.基德老汉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和分析其性格特点。(6分)
3.小说主要采用了哪些表现手法?其效果如何,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为什么要以“清”为标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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