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没文化
[俄]安德烈·马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
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个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呢。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儿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迁入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这整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iPad。”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竟然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只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
科利亚只有三本书幸免于难,这三本书一直在他床底下放着,他从来没拿出来过,但名字似乎还记得。第一本是《鼠疫》,很有哲理,但非常枯燥,一看就犯困,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可笑,叫加缪,像白兰地的名字,所以他记住了。还有一本是爱伦坡的,一位美国作家。他的故事适合夜里读,比任何一部恐怖片都纯净。最后一本是幽默作品,叫《三十只狗崽》,是一个叫米哈伊尔的人写的,里面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关于狗的话一句也没有,写的都是形形色色的野蛮人,史前的。这不难理解,不管是电视,还是互联网,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都没有,只有带着一个圆圆的小喇叭的收音机。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选自《译林》,2016年第4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 在科利亚的妻子看来,他们能够继承姑妈的一套房子是上天给予的补偿,而与姑妈没有任何关系,由此可知她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B. 科利亚的姑妈去世,他非常难过,决心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用来安放姑妈留下来的那些书,表现了他对姑妈的怀念。
C. 小说中的“姑妈”是次要人物,但也是线索人物,她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人,和科利亚夫妇形成鲜明对比,有利于突出主旨。
D. 科利亚想把姑妈的书放到儿子的房间,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儿子追求的是流行,他对传统的纸质书籍是排斥、抵触的。
E. 科利亚的妻子最终还是把姑妈留下的书卖掉了,因为在她看来,这些书是没有用的东西,这照应了文章的标题“没文化”。
2.科利亚和他妻子“没文化”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回答。
3.本文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种现象的认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没文化
【俄】安德烈·马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
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个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呢。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儿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迁入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这整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iPad。”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竟然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只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
科利亚只有三本书幸免于难,这三本书一直在他床底下放着,他从来没拿出来过,但名字似乎还记得。第一本是《鼠疫》,很有哲理,但非常枯燥,一看就犯困,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可笑,叫加缪,像白兰地的名字,所以他记住了。还有一本是爱伦坡的,一位美国作家。他的故事适合夜里读,比任何一部恐怖片都纯净。最后一本是幽默作品,叫《三十只狗崽》,是一个叫米哈伊尔的人写的,里面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关于狗的话一句也没有,写的都是形形色色的野蛮人,史前的。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选自《译林》,2016年第4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在科利亚的妻子看来,他们能够继承姑妈的一套房子是上天给予的补偿,而与姑妈没有任何关系,由此可知她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B. 小说中的“姑妈”是次要人物,但也是线索人物,她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人,和科利亚夫妇形成鲜明对比,有利于突出主旨。
C. 科利亚想把姑妈的书放到儿子的房间,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儿子追求的是流行,他对传统的纸质书籍是排斥、抵触的。
D. 科利亚的妻子最终还是把姑妈留下的书卖掉了,因为在她看来,这些书是没有用的东西,这照应了文章的标题“没文化”。
2.科利亚和他妻子“没文化”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回答。
3.本文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种现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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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文化
[俄]安德烈·马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
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个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呢。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儿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迁入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这整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iPad。”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竟然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只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
科利亚只有三本书幸免于难,这三本书一直在他床底下放着,他从来没拿出来过,但名字似乎还记得。第一本是《鼠疫》,很有哲理,但非常枯燥,一看就犯困,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可笑,叫加缪,像白兰地的名字,所以他记住了。还有一本是爱伦坡的,一位美国作家。他的故事适合夜里读,比任何一部恐怖片都纯净。最后一本是幽默作品,叫《三十只狗崽》,是一个叫米哈伊尔的人写的,里面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关于狗的话一句也没有,写的都是形形色色的野蛮人,史前的。这不难理解,不管是电视,还是互联网,作者写这本书的时候都没有,只有带着一个圆圆的小喇叭的收音机。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选自《译林》,2016年第4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A. 在科利亚的妻子看来,他们能够继承姑妈的一套房子是上天给予的补偿,而与姑妈没有任何关系,由此可知她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B. 科利亚的姑妈去世,他非常难过,决心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用来安放姑妈留下来的那些书,表现了他对姑妈的怀念。
C. 小说中的“姑妈”是次要人物,但也是线索人物,她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人,和科利亚夫妇形成鲜明对比,有利于突出主旨。
D. 科利亚想把姑妈的书放到儿子的房间,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儿子追求的是流行,他对传统的纸质书籍是排斥、抵触的。
E. 科利亚的妻子最终还是把姑妈留下的书卖掉了,因为在她看来,这些书是没有用的东西,这照应了文章的标题“没文化”。
2.科利亚和他妻子“没文化”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回答。
3.本文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种现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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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文化
【俄】 安德烈·马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
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个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呢。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儿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迁入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这整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iPad。”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竟然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只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
科利亚只有三本书幸免于难,这三本书一直在他床底下放着,他从来没拿出来过,但名字似乎还记得。第一本是《鼠疫》,很有哲理,但非常枯燥,一看就犯困,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可笑,叫加缪,像白兰地的名字,所以他记住了。还有一本是爱伦坡的,一位美国作家。他的故事适合夜里读,比任何一部恐怖片都纯净。最后一本是幽默作品,叫《三十只狗崽》,是一个叫米哈伊尔的人写的,里面的故事很有意思,但是关于狗的话一句也没有,写的都是形形色色的野蛮人,史前的。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选自《译林》,2016年第4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在科利亚的妻子看来,他们能够继承姑妈的一套房子是上天给予的补偿,而与姑妈没有任何关系,由此可知她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B. 小说中的“姑妈”是次要人物,但也是线索人物,她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人,和科利亚夫妇形成鲜明对比,有利于突出主旨。
C. 科利亚想把姑妈的书放到儿子的房间,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儿子追求的是流行,他对传统的纸质书籍是排斥、抵触的。
D. 科利亚的妻子最终还是把姑妈留下的书卖掉了,因为在她看来,这些书是没有用的东西,这照应了文章的标题“没文化”。
2.科利亚和他妻子“没文化”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回答。
3.本文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请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谈谈你对这种现象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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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 蒲 扇
刘心武
他一眼就看见,姑妈卧室窗外的空调室外机没有了。
姑妈一直没有安装空调,今年初夏,他不顾姑妈的反对,硬是出资给姑妈的起居室和卧室都装上了分体式空调。但是安装一周后他去看望,姑妈承认除了安装好试用了一阵外,就没再启动过。姑妈宣称:“有电扇就挺凉快啦!”但说这句话时,却连电扇也没开,只倚在沙发上摇个大蒲扇。
他见姑妈之前直接去了小区物业办公室,见到经理便兴师问罪:“保安是干什么吃的?窃贼偷了室外机居然发现不了!”经理满面笑容问他:“您是不是还没去看您姑妈啊?”他听了解释,去看望姑妈,姑妈摇着蒲扇笑:“有你这么孟浪的吗?那些个小保安比窦娥还冤!”原来,小区里的幼儿日托站,头天屋里的空调忽然坏了,打电话给厂家报修,说是实在人手不够,最快也要两天后才能派师傅来。正是入伏的时候,热得比往年邪乎,急得负责的大嫂没处抓挠,恰好他姑妈路过,就问,他们那空调什么牌子?什么型号?听完一看,室外机一模一样,就说侄子给装的那空调根本不用,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赶紧让物业的电工给拆过来装上,不能让孩子们热坏了!物业的电工证实是那室外机的电机坏了,就把他姑妈卧室外的室外机收氟后给拆过来换上了。说好厂家师傅来了就给他姑妈恢复空调。他姑妈摇着大蒲扇呵呵地道:“在我,那终究是个摆设。当年哪有空调?电扇都稀罕,什么暑天没经历过?我用不惯那玩意儿!”
姑妈保守?省吃俭用惯了不愿消费?他原来也这么评价过。但是越琢磨越觉得不尽然。
这位姑妈于他非同小可。他妈妈生他的时候难产,生下他没多久就过世了。那时候恰好姑妈也生了个男婴,算日子比他大八天。姑妈就用自己的乳汗喂养两个孩子。他满月前,就跟双胞胎似的,跟表哥一起由姑妈喂养。满月后,爸爸才把他接回家,喂他牛奶,后来喂他稀饭,但是,隔几天,或者爸爸把他送到姑妈家,或者姑妈自己骑自行车来,喂他人奶,这样直到他满了周岁,才断了姑妈的奶。
姑妈应该有许多的理由忧愁,但姑妈在他面前总是那么乐和。姑爹姑妈都只是一般职工,却含辛茹苦将表哥送到加拿大留学,表哥学成以后进了一家跨国公司,在那边娶妻生女,要接姑爹姑妈去加拿大享福,姑爹偏一病不起撒手人寰。按说姑妈更该去加拿大,姑妈却不去,只要求儿子儿媳妇孙女每年回来探亲。但是,头年表哥却发生了婚变,他去看望姑妈,本想批评表哥几句再安慰姑妈,没想到姑妈却主动提起这事,满脸舒展地说:“他们有他们的道理,有他们的生活。你们不也有你们的生活吗?”
他以前每次来看望姑妈,特别是跟妻子一起来的时候,总要拎来许多东西,后来发现姑妈那“多余”的笑评确是真话,姑妈只认苹果不吃芒果,只爱鸭梨不吃山竹,只喝普通香片(茉莉花茶),不尝龙井大红袍,那些广告做得山响实际效果可疑包装华丽的营养品,更是视为累赘,往往是在保质期到前将其拆开再扔进垃圾箱,笑叹:“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有人捡去骗人或者误食。”他妻子特意带去的进口巧克力,姑妈退还时说:“本想送给幼儿日托站,后来一想,用的或者还可以捐献,吃的怎好乱送?你们自己享用才是正经!”
三伏过后,一场秋雨一场凉。他又去看望姑妈,姑妈少有地向他提出要求:“你们给我买把新蒲扇来,我明年起好用!”他就让姑妈把那破了的旧蒲扇送给他作纪念。
拿回家后,妻子摩挲着那变得光亮金黄的扇柄,发誓说:“咱们一定要满足她的这个要求。网上如果搜不到,就满城去找;再找不到,咱们就利用年假,飞到蒲葵产地去,一定要把上好的蒲扇送到她面前!”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用一个空调室外机的消失作开端,精练简短,这样的方式能够制造激烈的矛盾冲突,引发读者的巨大阅渎兴趣。
B. “但说这句话时,却连电扇也没开,只倚在沙发上摇个大蒲扇。”这个细节描写,表现出姑妈是一个生活非常俭省的老人。
C. 小说采用插叙的形式大量追述过去的事情,这种结构方式一方面丰富了小说的内容,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小说情节的波澜起伏。
D. 妻子发誓一定要送给姑妈一把上好的蒲扇,是因为她被姑妈生活的简朴触动,觉得有必要尽可能帮助姑妈改变自己的生活。
2.“大蒲扇”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3.有人认为小说中的“姑妈”是个思想保守的人,有人却不以为然。你是怎样理解的?请结合全文简要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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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室里的笑声
徐叔衡
这是临街的一套一楼住房。厅堂面向街道,大开门,居室、厨房、卫生间都在后面。厅堂加上阳台,被辟为理发室。这房子“码头”好,临街,工贸市场又在旁边,人来客往挺多。
女理发师中等个子,壮实,脸型稍大,留短发,手一双,嘴一张,做事麻利。她一边给人理发,一边同客人聊天,一边眼睛还盯着街上行人,有熟人经过,便立刻笑着同人打招呼,送去问候。
七点刚过,她丈夫带着儿子从里屋出来,背着书包出去。我问:“你们对孩子的学习抓得很紧嘛,这么早就去上课?”“哪里是去上课哟”,她一边理发,一边笑着回答我的问话,“他是到对面三楼去做功课,这里太吵了。”“哟,厉害嘛”,我夸赞她,“你在这里又买了一套房子呀?”“哪里哟,对面三楼的房子,是我婆婆的,她原住在闹市区,老房子拆迁,政府补偿的”,她顿了顿,说话语气变得兴奋起来,“我倒真是又买了一套新房子,在朝阳小区,还没装修。”“真不简单”,我继续夸她,“能够买下两套房子,可不容易,”我追问,“你丈夫是做生意当老板的吧?”在我的印象中,不太长的时间,能买下两套房子,若不是做老板,真不大可能。“做什么老板哟,他没做什么像样的生意,今天做做这个,明天做做那个,能赚到自己吃的就不错了。”“她的这两套房子,是她用剃头刀剃出来的。”旁边一位知情者插话。
我吃惊不小。一个手拿剃头刀的,理一个发才赚几块钱,一天也理不了多少人,要攒下在一个省会城市买两套房的钱,可不是常人所能办到的。
“记得那时你在前面那两栋楼房中间巷子里,用一块帆布遮挡,就在那里理发,我也去理过几次,没几年工夫,就买了两套房,同时还供养一家四口,两个孩子还在念书,你真不简单。”听我这么一说,引发了她的思绪,她愉快地回忆起了往事。
她是郊区人,18 岁进城理发,先在市中心租了一家店面,带了一个徒弟,做得也不错。后来结婚生孩子,只好停工,那徒弟撑不下来,只好关门歇业。过了三五年,生了两个孩子,又重操旧业。那时,两手空空,无钱再租店面,只得先在两墙中间搭块篷布,从旁边婆婆住的三楼牵一根电线下来,解决了理发用电,搬来几个塑料方凳,给客人坐,又拿来一个旧脸盆架,放上脸盆,用塑料水桶从婆婆家提来自来水,拿来两个热水瓶,装上开水,用于客人洗头、刮脸。冬天到了,她就在北面再围上一块帆布挡一挡风霜雨雪。整个条件的确简陋,但女理发师为人热情,做事认真,不论男女老少理发,都一丝不苟,又喜欢聊天,手艺也很不错,收费也低廉,当时,男人理一次只收一元钱,到她那里去理发的人不少,经常要排队等候。在这样的环境下,她一干就是10 多年,靠勤劳刻苦,省吃俭用,积攒下一笔钱,买下了现在这套房子。有了自己的住房,又有自己的店面,女理发师更是做得风生水起。
女理发师今年43岁,干理发这个行当20 多年了。每天天刚亮就起床,简单洗漱后,就开始理发,从早上一直干到晚上九十点钟,每天十四五个小时。忙的时候,来理发的人排起了长队,她连吃饭都从简,婆婆做好饭,端到她面前,她随便扒两口,将嘴巴一抹就接着干,经年如此。我以前经常来这儿理发,每次都是人满为患。“你长年累月这样站,这样干,不累吗?”我问道。“已经习惯了,不累。”“现在个人发展机会多得很,你没想去做做别的吗?”我又问。“看到我每天都这么累,我老公也劝过我,让我别做了,去做生意吧,”这时,一个客人理好了,她收好钱,又换上一个人,她帮客人围好白布,笑着说,“我没同意,我觉得理发这门手艺好,虽然赚不了什么大钱,但稳当、踏实、牢靠,成本低,风险小,我喜欢。我觉得,只要人勤快,收入也比较稳定,人辛苦点没事,做什么不辛苦呢。”说到这里,她换了一种坚定的口气,“我这个人就这么个死心眼,认准了的事,就做到底。”说完,她开心地笑了。那笑声远远地传了开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多次写到了“女理发师”的笑,很好地照应了题目。文末对其笑声的描写更是意味深长,对体现小说的主题有很重要的作用。
B. “女理发师”能取得突出的“业绩”,主要取决于她选择的“码头好”:临街,工贸市场又在旁边,人来客往挺多。
C. 文中“知情者”的插话虽然简短,却是小说的重要内容,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所以不能去掉。
D. 文章以第一人称方式叙述,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性;还采用插叙的手法,补充交代了主人公情况,使故事情节完整,也有利于刻画人物形象。
2.小说中“女理发师”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运用了哪些方法来塑造“女理发师”这一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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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理发室里的笑声
徐叔衡
这是临街的一套一楼住房。厅堂面向街道,大开门,居室、厨房、卫生间都在后面。厅堂加上阳台,被辟为理发室。这房子“码头”好,临街,工贸市场又在旁边,人来客往挺多。
女理发师中等个子,壮实,脸型稍大,留短发,手一双,嘴一张,做事麻利。她一边给人理发,一边同客人聊天,一边眼睛还盯着街上行人,有熟人经过,便立刻笑着同人打招呼,送去问候。
七点刚过,她丈夫带着儿子从里屋出来,背着书包出去。我问:“你们对孩子的学习抓得很紧嘛,这么早就去上课?”“哪里是去上课哟,”她一边理发,一边笑着回答我的问话,“他是到对面三楼去做功课,这里太吵了。”“哟,厉害嘛,”我夸赞她,“你在这里又买了一套房子呀?”“哪里哟,对面三楼的房子,是我婆婆的,她原住在闹市区,老房子拆迁,政府补偿的,”她顿了顿,说话语气变得兴奋起来,“我倒真是又买了一套新房子,在朝阳小区,还没装修。”“真不简单,”我继续夸她,“能够买下两套房子,可不容易,我追问,“你丈夫是做生意当老板的吧?”在我的印象中,不太长的时间,能买下两套房子,若不是做老板,真不大可能。“做什么老板哟,他没做什么像样的生意,今天做做这个,明天做做那个,能赚到自己吃的就不错了。”“她的这两套房子,是她用剃头刀剃出来的。”旁边一位知情者插话。
我吃惊不小。一个手拿剃头刀的,理一个发才赚几块钱,一天也理不了多少人,要攒下在一个省会城市买两套房的钱,可不是常人所能办到的。
“记得那时你在前面那两栋楼房中间巷子里,用一块帆布遮挡,就在那里理发,我也去理过几次,没几年工夫,就买了两套房,同时还供养一家四口,两个孩子还在念书,你真不简单。”听我这么一说,引发了她的思绪,她愉快地回忆起了往事。
她是郊区人,18岁进城理发,先在市中心租了一家店面,带了一个徒弟,做得也不错。后来结婚要生孩子,只好停工,那徒弟撑不下来,只好关门歇业。过了三五年,生了两个孩子,又重操旧业。那时,两手空空,无钱再租店面,只得先在两墙中间搭块篷布,从旁边婆婆住的三楼牵一根电线下来,解决了理发用电问题,搬来几个塑料方凳,给客人坐,又拿来一个旧脸盆架,放上脸盆,用塑料水桶从婆婆家提来自来水,拿来两个热水瓶,装上开水,用于客人洗头、刮脸。冬天到了,她就在北面再围上块帆布挡一挡风霜雨雪。整个条件的确简陋,但女理发师为人热情,做事认真,不论男女老少理发,都一丝不苟;又喜欢聊天,手艺也很不错,收费也低廉,当时,男人理一次只收一元钱,到她那里去理发的人不少,经常要排队等候。在这样的环境下,她一干就是10多年,靠勤劳刻苦,省吃俭用,积攒下一笔钱,买下了现在这套房子。有了自己的住房,又有自己的店面,女理发师更是做得风生水起。
女理发师今年43岁,干理发这个行当20多年了。每天天刚亮就起床,简单洗漱后,就开始理发,从早上一直干到晚上九十点钟,每天十四五个小时。忙的时候,来理发的人排起了长队,她连吃饭都从简,婆婆做好饭,端到她面前,她随便扒两口,将嘴巴一抹就接着干,经年如此。我以前经常来这儿理发,每次都是人满为患。“你长年累月这样站,这样干,不累吗?”我问道。“已经习惯了,不累。”“现在个人发展机会多得很,你没想去做做别的吗?”我又问。“看到我每天都这么累,我老公也劝过我,让我别做了,去做生意吧,”这时,一个客人理好了,她收好钱,又换上一个人,她帮客人围好白布,笑着说,“我没同意,我觉得理发这门手艺好,虽然赚不了什么大钱,但稳当、踏实、牢靠,成本低,风险小,我喜欢。我觉得,只要人勤快,收入也比较稳定,人辛苦点没事,做什么不辛苦呢。”说到这里,她换了一种坚定的口气,“我这个人就这么个死心眼,认准了的事,就做到底。”说完,她开心地笑了。那笑声远远地传了开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多次写到了女理发师的“笑”,很好地照应了题目。文末对其笑声的描写更是意味深长,对体现小说的主题有很重要的作用。
B. 女理发师能取得突出的“业绩”,主要取决于她选择的“码头”好:临街,工贸市场又在旁边,人来客往挺多。
C. 文中“知情者”的插话虽然简短却是小说的重要内容,起到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所以不能去掉。
D. 文章以第一人称方式叙述,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性;还采用插叙的手法,补充交代了主人公的情况,使故事情节完整,也有利于刻画人物形象。
2.小说中女理发师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运用了哪些方法来塑造女理发师这一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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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法 官
[英]赫哥黎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住在一所有4间屋的房子里。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他的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人、法官多恩那儿去要1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法官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法官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给我?”法官问。“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说,“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一年的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己家的地里干活。到了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气太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印第安人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说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这样能够挣很多钱,但是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在树林里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法官多恩,说明了他的打算,法官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塞夫几年前搭建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会了追捕野兽和怎样在树林里生存。大森林考验了他的毅力,使他变得勇敢,也使他的体格更加健壮;同时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约翰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这一天,当约翰快步走在树林中时,他开始考虑起他的将来。他要去读书和学写字,他要给家里买一块大一些的农田。也许有朝一日,他也会像镇里的法官一样有权势,并受人尊敬。背上沉甸甸的东西使他考虑起到家后要做的事情:给他母亲买一身新衣服,给弟弟妹妹们买些玩具,他还要去见法官。约翰恨不得马上就把法官说的他父亲借的钱全部还清。
到了下午晚些时候,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它的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约翰取出斧头砍倒大树。树倒下来,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具也从他的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他爬了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一连几个小时他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他浑身冰冷,衣服潮湿。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到了夏天,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他还欠法官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和枪的75美元。
10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好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到4月底。回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打猎用具的钱。然后他又慢慢地、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30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他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信的日期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打猎向他借钱的那天。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 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信封里有40美元。
(摘自《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采用了欧·亨利式结尾,开头写法官多恩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让约翰替父亲还债。直到末尾,通过一封书信,才揭开真相。
B.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虽然仅给家人留下一小块土地,4间屋的房子,但是他传给约翰的勇担责任的精神,却是约翰一生的宝贵财富。
C. 约翰经过多年的努力,30岁的时候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积极的抗争,就一定能收获人生的成功。
D. 法官多恩没有后代和其他亲人,去世后,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的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十分喜欢和看重约翰,约翰也通过了考验。
2.小说画线的段落运用了哪种刻画人物形象的手法?这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约翰,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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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法 官
【英】赫哥黎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住在一所有4间屋的房子里。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他的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人、法官多恩那儿去要一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法官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法官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给我?”法官问。“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说,“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一年的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己家的地里干活。到了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气太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印第安人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说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这样能够挣很多钱,但是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在树林里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法官多恩,说明了他的打算,法官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塞夫几年前搭建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会了追捕野兽和怎样在树林里生存。大森林考验了他的毅力,使他变得勇敢,也使他的体格更加健壮;同时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约翰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这一天,当约翰快步走在树林中时,他开始考虑起他的将来。他要去读书和学写字,他要给家里买一块大一些的农田。也许有朝一日,他也会像镇里的法官一样有权势,并受人尊敬。背上沉甸甸的东西使他考虑起到家后要做的事情:给他母亲买一身新衣服,给弟弟妹妹们买些玩具,他还要去见法官。约翰恨不得马上就把法官说的他父亲借的钱全部还清。
到了下午晚些时候,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它的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约翰取出斧头砍倒大树。树倒下来,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具也从他的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他爬了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一连几个小时他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他浑身冰冷,衣服潮湿。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到了夏天,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他还欠法官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和枪的75美元。
10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好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到4月底。回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打猎用具的钱。然后他又慢慢地、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30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他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信的日期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狩猎向他借钱的那天。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信封里有40美元。
(摘自《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虽然仅给家人留下一小块土地,4间屋的房子,但是他传给约翰的勇担责任的精神,却是约翰一生的宝贵财富。
B.小说采用了欧·亨利式结尾,开头写法官多恩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让约翰替父亲还债。直到末尾,通过一封书信,才揭开真相。
C.约翰从16岁开始就勇敢的面对生活的挑战,最终经受住了命运的考验。小说借此歌颂了一种自立自强、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的美好人格。
D.约翰经过多年的努力,30岁的时候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积极的抗争,就一定能收获人生的成功。
E.法官多恩没有后代和其他亲人,去世后,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的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十分喜欢和看重约翰,约翰也通过了考验。
(2)小说画线的段落运用了哪种刻画人物形象的手法,这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法官多恩明知道约翰家境困窘,还是慷慨借钱给他,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约翰,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法官
【英】赫哥黎
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留下了妻子和9个孩子,他们靠一小块土地为生,住在一所有4间屋的房子里。约翰是家里的长子,所以他的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承担起照顾全家的责任。那年他16岁。
约翰到镇里最有钱的人、法官多恩那儿去要一美元,那是法官买约翰父亲的玉米时欠的钱。法官多恩把钱给了他。然后,法官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你打算什么时候还给我?”法官问。“我希望你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他说,“他是个懒汉,从不卖力气干活。”
那一年的夏天,除了星期天,约翰天天都到别人的田里干活;每天晚上和星期天全天在自己家的地里干活。到了夏天结束的时候,约翰积攒了5美元交给法官。
冬季天气太冷,不能耕种,约翰的朋友、印第安人塞夫给他提供了一个在冬季挣钱的机会。塞夫说教约翰诱捕动物,获取兽皮,这样能够挣很多钱,但是需要75美元买一杆枪和捕猎用的绳、网,以及在树林里过冬的食物。约翰去见法官多恩,说明了他的打算,法官同意借给他那笔钱。
约翰吻别了母亲,和塞夫一起来到林子深处的塞夫几年前搭建的一间小木屋前。这年冬天,约翰学会了追捕野兽和怎样在树林里生存。大森林考验了他的毅力,使他变得勇敢,也使他的体格更加健壮;同时捕到了很多猎物,得到的兽皮至少可以挣200美元。塞夫想继续打猎直到4月份,约翰决定自己一个人回家。塞夫帮约翰捆扎好兽皮和捕猎用的东西,让他能够背在背上。
这一天,当约翰快步走在树林中时,他开始考虑起他的将来。他要去读书和学写字,他要给家里买一块大一些的农田。也许有朝一日,他也会像镇里的法官一样有权势,并受人尊敬。背上沉甸甸的东西使他考虑起到家后要做的事情:给他母亲买一身新衣服,给弟弟妹妹们买些玩具,他还要去见法官。约翰恨不得马上就把法官说的他父亲借的钱全部还清。
到了下午晚些时候,约翰的腿疼了起来,背上的东西也更加沉重。当他终于到达河边时,他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他就要到家了。他看到河边长着一棵笔直的大树,它的高度足以达到河的对岸。约翰取出斧头砍倒大树。树倒下来,在河面上形成一座独木桥。
约翰身背兽皮、怀抱猎枪,跨到放倒的树上。树在他脚下稳如磐石。就在他快要走到河中央时,树干突然动了起来,约翰从树上掉到冰上。沉到水里,他的枪掉了,兽皮和捕猎用具也从他的背上滑了下来,被湍急的河水冲走了。约翰破冰而行,挣扎到河岸。他在雪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他爬了起来,找来一根长树枝,沿着河边来回走着。一连几个小时他戳着冰块,寻找那些东西。最后,他放弃了。
他径直来到法官家。天已很晚,但是法官仍在他的办公室里。约翰敲门进去,他浑身冰冷,衣服潮湿。他向法官讲述了所发生的事情。等他把话讲完。多恩说:“这对你和我都很不幸。回家去吧,孩子。”
到了夏天,约翰拼命干活。他又攒够了5美元付给法官。但是他还欠法官30美元——那是他父亲欠的债,还有用来买捕猎工具和枪的75美元。
10月份的时候,法官派人叫来约翰说,“你欠了我很多钱,我想我能够要回这些钱的最好方法,就是今年冬天再给你一次狩猎的机会。如果我再借给你75美元,你愿意再去打猎吗?”约翰羞愧难当,好半天才开口说:“愿意。”
这一次,他必须独自一人进森林,因为塞夫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那个漫长而孤独的冬天,约翰每天出去打猎。一直到4月底。回家后,法官帮他把兽皮卖了300美元。约翰付给法官150美元,那是他借来买打猎用具的钱。然后他又慢慢地、把他父亲借的那部分钱一张一张地交到法官的手里。
又到了夏天,约翰除了在自己家的田里干活,还去读书和学写字。这以后的十年里,他每年冬天都到森林里去打猎,他把卖兽皮挣来的钱全部攒了下来。最后他用这些钱买了一个大农场。
约翰30岁的时候,成了本镇的头面人物之一。那一年法官去世了,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约翰,他还给约翰留下了一封信。信的日期是法官在约翰第一次外出找猎向他借钱的那天。
“亲爱的约翰,”法官写道,“我从未借给你父亲一分钱,因为我从未相信过他。但是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喜欢上了你。我想确定你和你的父亲不一样,所以我考验了你。 这就是我说你父亲欠我40美元的原因。祝你好运,约翰!”信封里有40美元。
(摘自《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这篇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采用了欧·亨利式结尾,开头写法官多恩说约翰的父亲欠他40美元,让约翰替父亲还债。直到末尾,通过一封书信,才揭开真相。
B.查理·哈斯克尔去世时,虽然仅给家人留下一小块土地,4间屋的房子,但是他传给约翰的勇担责任的精神,却是约翰一生的宝贵财富。
C.约翰从16岁开始就勇敢的面对生活的挑战,最终经受住了命运的考验。小说借此歌颂了一种自立自强、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的美好人格。
D.约翰经过多年的努力,30岁的时候成了镇里的头面人物之一。事实证明,只要勇于拼搏,同命运积极的抗争,就一定能收获人生的成功。
E.法官多恩没有后代和其他亲人,去世后,他把他的那所大房子和大部分的财产留给了约翰,因为他十分喜欢和看重约翰,约翰也通过了考验。
2.小说画线的段落运用了哪种刻画人物形象的手法,这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法官多恩明知道约翰家境困窘,还是慷慨借钱给他,这是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法官多恩,也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约翰,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借面
安勇
半年前我爸意外去世后,这个家就抽去一根顶梁柱子,那年我才9岁。所有的重量一下子都压在了母亲的肩上。但她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那时我不懂事,看到别的人家吃面条,馋得直流哈拉子。每次听我这么说,母亲的心都酸酸的不是滋味。但家里的白面几个月前就已经吃光了,除了伸手向别人借,母亲想不出什么别的办法。
母亲切完给猪吃的菜,看一眼天上的太阳,就拿着一只空瓢出了门。
母亲在东院二婶家的门前停下来,犹豫了片刻,理一理额前的头发,硬着头皮推开了院门。母亲是个要强的人,过去还从未向人伸过手。二婶正站在房门口喂鸡。嘴里“咕咕咕”地叫着,手里的玉米粒撒到地上,一群鸡就争抢着跑过来。二婶见她进来,脸上堆满笑亲热地打了声招呼。母亲喊一声“二婶”,脸上就飞起了一片羞涩的红晕。那句话在喉咙口打了几个滚儿,狠狠心还是说了出来。二婶听说要借面,脸上的笑就消失得不见了踪影,一拍大腿说:“哎呀妈呀!你咋不早说呢,头天晚上还有点儿,今儿个早晨刚吃没。你要是不信,我拿面口袋来给你看。”二婶说着话,就转身进了屋。母亲的脸更红了,愣了一下,就赶忙转过身逃跑似的往外走。
母亲一溜儿小跑,走出了几十米,脸还在火烧火燎地发烫,屈辱的感觉像块磨盘似的重重地压在她的心上。她甚至对儿子升起了一丝怨恨,怪他不该嘴馋,平白无故地想什么面条吃。也怪他都9岁了,还不能体谅家里的难处。这些想法在她的心里翻了儿个来回,最后,咬一咬牙,还是推开了胡大嫂家的院门。
胡大嫂正在灶前做午饭,听到院门响,看见她手了拿着的那只空瓢,就猜出了了八九分她的来意,赶忙操起一只空盆迎了出去。胡大嫂不等她开口,愁眉苦脸地扬一扬手里的那只盆说:“大妹子,你瞅瞅俺家这日子过的,吃了上顿没下顿,我正想着出去借点儿米,先把晌午饭答兑到锅里去。”听到胡大嫂的话,她的头突然一晕,眼前就转起了一团金星。直到胡大嫂又说了句:“你来,是有啥事儿吧?”她才猛然反应过来,嘴上忙不叠地答,“没事儿,没事儿,没啥事儿!”就急三火四地往出走。走到院门口时,胡大嫂的话又追了上来,“有啥事儿别抹不开吱声,咱左邻右舍地住着谁跟谁啊!”
母亲没有应声,深深低着头,脚步匆匆地往家走,泪珠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转。她已经打定主意,说什么也不会再向人借面了,如果儿子回来就告诉他,以后也别再馋什么面条吃。
母亲一路走一路想,不提防和一个人撞在了一起。抬起头,母亲就看到了西院的三奶。三奶已经六十多岁,走路颤巍巍的,还拄着一根棍子,家里的日子过得也很不好。母亲见是三奶,忙掩饰住心里的委屈,艰难地露出了一丝微笑。三奶看一眼她的脸色,再看一眼她手里拿着的那只空瓢,心里就明白了她的遭遇。一把抢过她手里的瓢问:“是米,是面,还是盐?”母亲忙摇头否认。三奶却突然生了气,撅起了嘴,用棍子指着她说:“到底要什么,你痛快地说,不说就是瞧不起你三奶,拿三奶当外人。”母亲只得从牙缝儿里挤出了一个“面”字。三奶二活不说,转身就往家里走,再出来时,手上抖抖地端了一瓢面。三奶拍拍她的肩膀说:“以后有啥难处,就和三奶说,有我锅里的,就有你碗里的。”母亲接过面时,再也忍不住,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面条擀好了,锅里的水翻起了花,母亲并不急着下面,伸手去陶罐里摸出一只鸡蛋,打进开水里。想了想,又摸了一只打了进去。晌午,我正饿得慌时,一碗热乎乎的面条刚好盛进了碗里,上面还躺着两只元宝似的鸡蛋。我吃得匆匆忙忙,吃出了一头的白毛汗。边吃还边说真解馋。吃完面条我把碗放在窗台上,招呼一声就跑出了门。
母亲拿起窗台上那只碗时,见里面竟然还剩下了半碗面条,看来儿子只吃掉了两只鸡蛋和半碗面。就在心里埋怨一句儿子,让自己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却一点儿都不懂得珍惜。母亲随手拿起筷子,打算把剩下的面条打扫干净。
母亲手中的筷子伸进面条里时,忽然触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翻开面条时,她先看见了笫一只鸡蛋,再往下翻一翻时,她又找到了第二只。母亲的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落进了碗里。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二婶见到母亲推开院门,一开始脸上堆满笑容,后来听说母亲借面,笑容消失殆尽,通过表情的变化,写出了二审善变,小气势利的性格。
B.小说注重写出人物微妙的心理变化,如母亲借面,先是犹豫,羞于启齿,未借着面后是委屈,埋怨,最后还是下定决心向三奶借面,借着面后欣喜感激。
C.小说在细微处善用多种描写刻画人物,如对胡大嫂这个人物就运用了神态,语言动作和心理等细节描写,充分展现了他虚伪自私的性格。
D.强烈鲜明的对比是这篇小说突出的特色,在于二婶和胡大嫂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三奶善解人意,慷慨热情的美好形象更加鲜明。
E.小说从一瓢面出发,写了母亲为了借面收起自尊,处处碰壁,到后来三奶借面给母亲,最后,儿子巧妙地回馈母爱的故事,写透了人情冷暖。
2.小说在刻画母亲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三次写到了母亲的流泪,每次流泪的表现不同,心情也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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