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拔掉那颗蛀牙
秦素衣
她恨全家人。
她在家中的地位很尴尬。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要生,结果生下她,还是女儿。后来,又生了弟弟,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母的理念就是,闺女是要嫁出去的,对这个家无关紧要,能养着就不错了!
姐姐不吭气。她却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结果挨了打。
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她要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三个孩子中,她的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就拼命地学习。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
她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抱着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坚强到不会掉眼泪。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那就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要住校,仅吃饭一个月就要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学校的饭,我自己带饭,带几个馒头,可以吃一个星期。”
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带够一周吃的馒头。冬天还好,馒头不馊。夏天,有时馒头馊了,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可她从来不哭。整整三年,她始终是全年级里的第一名。
高考成绩下来,她是市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说,看人家,吃了三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去了北大之后,她仍然沉默寡言,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而且,她冰冷的内心拒绝温暖,怕别人算计自己。
整整四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又以学校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可是,她没有回家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毫无关系。
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她呆了:是吗?有这么严重吗?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一直拒绝和家人联系。半夜,她第一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哭了,哀号着,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父亲抢过电话,叫着:“妞妞,妞妞……”再也说不出话来。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她决定回国。
是一刹那间决定的——回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每个家人的礼物,下了飞机,直接乘出租车回老家。一进门才发现:家,破旧了。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爱发脾气的母亲老了,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喜欢打人的父亲在脏兮兮的椅子上躺着。父母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客人——她太洋气了,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叫了一声“妈!”。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当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还是泉涌般出来了。
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大家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
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
(选自《小小说选刊》2008年第8期,有删改)
1.联系全文说说标题《拔掉那颗蛀牙》有何深刻含义?(4分)
答:
2.第⑾自然段“她”打电话回来时,家人对她的反应可不可以删去?为什么?(6分)
答:
3.她恨全家人。(她具体“恨”什么?开篇独句成段,有何作用?)(4分)
答:
4.选文是一篇寓意深刻的小说,并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试结合全文作简析。(6分)
答: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拔掉那颗蛀牙
秦素衣
她恨全家人。
她在家中的地位很尴尬。姐姐比她漂亮。因为想要儿子,父母坚持要生,结果生下她,还是女儿。后来,又生了弟弟,弟弟显然是最得宠爱的。父母的理念就是,闺女是要嫁出去的,对这个家无关紧要,能养着就不错了!
姐姐不吭气。她却嚷:“凭什么?要不就别生我!”结果挨了打。
那时,她就发誓,她要报复所有人,她要让他们知道她的厉害。三个孩子中,她的学习是最好的,因为,没有别的地方突出,她就拼命地学习。小小的心,长满了恨,恨是一颗芽,日日夜夜地“茁壮”成长。
她沉默寡言,经常一个人抱着书,把自己关在屋里。即使看书,母亲也要嚷,不要费电了。于是,她去邻居的窗下,借着光,可以看到半夜。她是个坚强的女孩儿,坚强到不会掉眼泪。全镇只有一个考上县里的高中的,那就是她。父母不想让她去读,读高中要住校,仅吃饭一个月就要花好几十块。她说:“我不吃学校的饭,我自己带饭,带几个馒头,可以吃一个星期。”
终于去读了,竟然觉得无比自由。一周回家一次,带够一周吃的馒头。冬天还好,馒头不馊。夏天,有时馒头馊了,她舍不得扔,还要吃掉。吃到拉肚子,一趟趟跑厕所,可她从来不哭。整整三年,她始终是全年级里的第一名。
高考成绩下来,她是市状元,去北大读书,整个县城都轰动了。所有人都说,看人家,吃了三年干馒头,照样上北大。
去了北大之后,她仍然沉默寡言,打好几份工,为的是不要家里一分钱。而且,她冰冷的内心拒绝温暖,怕别人算计自己。
整整四年,她把自己交给了书本,又以学校最好的托福成绩考到美国公费留学。整个县城又轰动了——这是那个小城中第一个到外国留学的呀。可是,她没有回家去,没有给父母撑那个虚荣的面子。现在,她是自己的了,与他们毫无关系。
去美国之后,她还是一个人,无人交流,内心一片空白。没有亲情的感觉,不相信男人,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她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你太自闭,而且内心充满了恨。有恨的人,必定不快乐。你应该学会去爱,只有爱,才能拔掉那颗蚀了你心灵的蛀牙。
她呆了:是吗?有这么严重吗?一向是别人对不起她啊,所以,她一直拒绝和家人联系。半夜,她第一次拨通了家里的电话。母亲居然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来。叫了一声“妈”之后,母亲哭了,哀号着,哭着骂着,叫着父亲的名字:“二妞来电话了,二妞来电话了——”父亲抢过电话,叫着:“妞妞,妞妞……”再也说不出话来。再接着,姐姐和弟弟都跑了过来。声音哽咽着,好像她恩赐了他们什么。放了电话,她发了一夜的呆。第二天,又发呆。她决定回国。
是一刹那间决定的——回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她带着大包小包——每个家人的礼物,下了飞机,直接乘出租车回老家。一进门才发现:家,破旧了。两颗老枣树还在,正在开花,有淡淡的芬芳。爱发脾气的母亲老了,正在树下择韭菜,满头白发;喜欢打人的父亲在脏兮兮的椅子上躺着。父母抬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里都是慌乱的,伸开两只手,不知要干什么说什么了,好像她是客人——她太洋气了,与多年前那个瘦瘦黑黑的小丫头判若两人!甚至,母亲扑过来后,站在她面前,没敢抱她。
不知沉默了多长时间,她终于叫了一声“妈!”。母亲哭着,抹着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以为不会再流眼泪了,但当父亲过来抱住她说:“孩子,回来啦!”她的眼泪,到底还是泉涌般出来了。
她把带回来的钱分给大家了,父母一份,姐姐一份,弟弟一份。父母养老,姐姐能买城里的房子了,弟弟要开个超市,这下,也有资金了。做完这些后,她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
拔掉了那颗恨的蛀牙,原来可以如此快乐。
(选自《小小说选刊》2008年第8期,有删改)
1.联系全文说说标题《拔掉那颗蛀牙》有何深刻含义?(4分)
答:
2.第⑾自然段“她”打电话回来时,家人对她的反应可不可以删去?为什么?(6分)
答:
3.她恨全家人。(她具体“恨”什么?开篇独句成段,有何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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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文是一篇寓意深刻的小说,并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试结合全文作简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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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老板常常擦拭着玉,自言自语:“嗯,是块好玉……”有时也微微皱眉。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三十多岁的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虚心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浸淫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精明如斯,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另谋高就,或是另起炉灶,这样自己十几年的栽培也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地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方道:“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嗅吮再三,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长平公主死后下葬时用过的,虽玉质名贵,但裹污秽之气,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他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萧老在后面又道一句:“如若不信,回去后你用温热毛巾覆于玉璧上,片刻再闻闻你就明白了……”
心灰意冷的侯七回到泗州城一品轩,悄悄拿来热毛巾裹住玉璧,一会侯七再拿起玉璧一闻,果然闻到一股臭味。侯七又怒又恼,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这可把董玉轩气得够呛。而更让董玉轩伤心欲绝的是,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这人啦,就跟这玉一样……”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不经过几番磨砺,又怎么能成为今日开了几间分店的侯琢玉呢。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如侯七偷买玉璧前后行事的变化,正表现了他的成熟过程;而写董玉轩的二子则反衬侯七的虚心好学。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如“侯七见了心中一喜”“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生动表现侯七想轻松赚一笔大钱,急于自己当老板的心思。
C.董玉轩喜欢、看重侯七,但又精明如斯,不肯轻易地倾囊相授,正是作品要表现的重点内容——人性的自私和猜疑。
D.董玉轩前后两次对玉生发感慨,既首尾照应,又赋予文本丰富深刻的象征意蕴,有力表现了主题。
E.小说情节多处使用陡转技法,如萧老在鉴赏玉璧中“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的赞叹,而结尾师傅的临终告白既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2.小说为什么详写侯七偷偷买玉并请人鉴玉这一情节?
3.结合文本,概括并分析侯琢玉的性格特点。
4.这篇小说叙写平凡人平凡事,却给人丰富的人生启示,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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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来学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老板常常擦拭着玉,自言自语:“嗯,是块好玉……”有时也微微皱眉。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三十多岁的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虚心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浸淫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精明如斯,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另谋高就,或是另起炉灶,这样自己十几年的栽培也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地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方道:“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嗅吮再三,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长平公主死后下葬时用过的,虽玉质名贵,但裹污秽之气,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他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萧老在后面又道一句:“如若不信,回去后你用温热毛巾覆于玉璧上,片刻再闻闻你就明白了……”
心灰意冷的侯七回到泗州城一品轩,悄悄拿来热毛巾裹住玉璧,一会侯七再拿起玉璧一闻,果然闻到一股臭味。侯七又怒又恼,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这可把董玉轩气得够呛。而更让董玉轩伤心欲绝的是,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这人啦,就跟这玉一样……”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不经过几番磨砺,又怎么能成为今日开了几间分店的侯琢玉呢。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如侯七偷买玉璧前后行事的变化,正表现了他的成熟过程;而写董玉轩的二子则反衬侯七的虚心好学。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如“侯七见了心中一喜”“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生动表现侯七想轻松赚一笔大钱,急于自己当老板的心思。
C.董玉轩喜欢、看重侯七,但又精明如斯,不肯轻易地倾囊相授,正是作品要表现的重点内容——人性的自私和猜疑。
D.董玉轩前后两次对玉生发感慨,既首尾照应,又赋予文本丰富深刻的象征意蕴,有力表现了主题。
E.小说情节多处使用陡转技法,如萧老在鉴赏玉璧中“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的赞叹,而结尾师傅的临终告白既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2.小说为什么详写侯七偷偷买玉并请人鉴玉这一情节?
3.结合文本,概括并分析侯琢玉的性格特点。
4.这篇小说叙写平凡人平凡事,却给人丰富的人生启示,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嘴油舌滑,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老板常常擦拭着玉,自言自语:“嗯,是块好玉……”有时也微微皱眉。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三十多岁的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虚心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浸淫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精明如斯,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另谋高就,或是另起炉灶,这样自己十几年的栽培也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地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方道:“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嗅吮再三,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长平公主死后下葬时用过的,虽玉质名贵,但裹污秽之气,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他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萧老在后面又道一句:“如若不信,回去后你用温热毛巾覆于玉璧上,片刻再闻闻你就明白了……”
心灰意冷的侯七回到泗州城一品轩,悄悄拿来热毛巾裹住玉璧,一会侯七再拿起玉璧一闻,果然闻到一股臭味。侯七又怒又恼,一把将玉璧摔了个稀巴烂。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这可把董玉轩气得够呛。而更让董玉轩伤心欲绝的是,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这人啦,就跟这玉一样……”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不经过几番磨砺,又怎么能成为今日开了几间分店的侯琢玉呢。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第6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的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如侯七偷买玉璧前后行事的变化,正表现了他的成熟过程;而写董玉轩的二子则反衬侯七的虚心好学。
B.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如“侯七见了心中一喜”“侯七听毕心中又是一喜”,生动表现侯七想轻松赚一笔大钱,急于自己当老板的心思。
C.董玉轩喜欢、看重侯七,但又精明如斯,不肯轻易地倾囊相授,正是作品要表现的重点内容——人性的自私和猜疑。
D.董玉轩前后两次对玉生发感慨,既首尾照应,又赋予文本丰富深刻的象征意蕴,有力表现了主题。
E.小说情节多处使用陡转技法,如萧老在鉴赏玉璧中“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的赞叹,而结尾师傅的临终告白既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2)小说为什么详写侯七偷偷买玉并请人鉴玉这一情节?
(3)结合文本,概括并分析侯琢玉的性格特点。
(4)这篇小说叙写平凡人平凡事,却给人丰富的人生启示,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部长的小猪
【南斯拉夫】布·努希奇
圣诞节前,我买了头漂亮的小猪。全家人一个挨着一个地摸它,都叫声:“哎哟!”我第一个摸,第一个叫“哎哟”;其次是我的妻子,再其次是我的岳母,我的小姨子,我的孩子们和厨娘。大家你摸一下,我摸一下,你“哎哟”一声,我“哎哟”一声。除此之外,我听从岳母的忠告,把神父请来给小猪举行牺牲前的净化仪式。在这一切都做妥当之后,我们方才安下心来做日常琐事。
就在我们每个人都忙着各自的事情的时刻,厨娘一头闯进来,直嚷:“小猪跑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从各自的角落发出你分不清是说什么的叫声,拔腿就向外冲。正在刮胡子的我连帽子也没顾上戴,脸上尽是肥皂沫,脖子上还围着毛巾,奔在最前面。后面跟着我的妻子,头上贴着治头痛的生土豆片。她后面是身上围着毯子、脖子上贴着止痛膏的岳母和刚把还没完全做好的白色长裙试穿在身上的小姨子。小姨子后面是用扫帚武装起来的厨娘。我的孩子,那两个“小傻瓜”,头上缠着头巾也跑在后面。
我亲自指挥这支队伍,敌人一路败退,我们顽强地向前推进,无一伤亡。只有岳母在路上丢失了脖子上的止痛膏,妻子丢失了头上的土豆片。尽管如此,这支队伍的士气仍然很旺盛,勇敢地向着胜利飞速前进。我们就这样一连追过了贝尔格莱德的两三条街道。我把重炮,也就是我的岳母,安置在院子的大门口;把山炮——我的妻子和小姨子摆在院子里适当的地方,控制住整个地盘;让厨娘守住后方即厕所旁边;把步兵——缠着头巾的孩子布置成一条散兵线;我本人则亲自进行侦察。
我们坚信一定能获胜。不过,在任何战役中,哪怕一点点最微小的意外情况都可能致命地影响战斗的结局。果然不出所料,围墙上有个洞,小猪钻了进去,躲进另一家住宅,这就意味着,继续采取军事行动已不适宜。
我们从战场上回来,仿佛拿破仑的军队从莫斯科败退下来一样。我低着头走在前面,我的队伍垂头丧气跟在后面……而就在另一幢住宅里,有人正摸着我的小猪在喊:“哎呦!”
正在我绝望地等待过圣诞节的当儿,外面传说内务部部长先生的小猪也逃跑了。你想,这是多么不幸!部长先生在圣诞节也没有小猪吃了。这么说来,部长先生的命运和我的命运有了某种共同之处,这可大大地安慰了我。
不过,部长是不会像我那样追小猪的。他只是拿起电话拨了一下,找贝尔格莱德警察局:“喂!喂!我的一头小猪跑了。”
各位,这件事恰好发生在圣诞节之前,而在新年前通常总有人被提升官职,可想而知,每个当官的无不在暗自思忖:“嘿,就凭这只小猪,满可以捞它一级!”
于是大家都行动了起来。瞧,市区分局的局长出动了,后面跟着一个手捧小猪的宪兵,他们直奔部长先生的家。“部长先生,我有幸向您报告,我全力以赴,亲自出马,很快就找到了您的小猪。”
不一会儿,瞧,弗拉察尔区的分局长也动身了,后面跟着一个手捧一头小猪的宪兵。“部长先生,我有幸……”
没过二十分钟,萨瓦玛尔区分局的警官也来了,他身后的宪兵捧着第三头小猪。
已有三头小猪在部长先生家的院子里哼哼地叫了。正在这当口,第四个当官的从多尔绍尔区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手捧小猪的宪兵!“部长先生,我有幸向您报告,我亲自找到了您那逃跑的小猪。”
过了不多时,一辆车子驶到,车里走出托彼乞捷尔区警察局警监,后面跟着一个手捧小猪的宪兵。“您看,部长先生,您的小猪竟逃到托彼乞捷尔区去了,但我一下就把它认出来了。这回它可跑不掉了。”
另一位当官的从巴里洛尔区来到这里,后面跟着一个手捧火鸡的宪兵。是啊,找不到小猪,找只火鸡也好,反正都一样,总不能因为这点小差别而落在自己的同事后面。
在我过节没吃上小猪的同时,部长先生家中,有各区送来的小猪崽不住声地哼哼叫着。但愿我也能当上这么个部长,也有只小猪从家里逃跑。那时,我就把这件事通知各州的警察局。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我们”一家人一个挨着一个摸“我”买来的小猪并一个接一个发出“哎哟”的叫声,不为别的,就是因为这只小猪长得漂亮,惹人喜爱。
B.当小猪躲进另一家住宅后,我们捉到小猪的希望落空,“我”心中懊恼、不甘却无奈,只能想象那家住宅里的人正摸着我的小猪在喊:“哎哟!”
C.内务部部长的小猪逃跑后,部长只给警察局打了一个电话,各警察分局当官的很快就把小猪找到并亲自送来,因为他们都想借这个机会升官。
D.巴里洛尔区警察分局当官的找不到部长逃跑的小猪,只能送来一只火鸡,他这么做虽然也是在讨好部长,却比其他当官的更诚实,人品更好。
E.这篇小说描写了“我”和内务部部长在各自的小猪逃跑后,迥然不同的表现和遭遇,揭示出官场和社会的病态现实,具有极强的讽刺意味。
2.第四段中,描写“我们”一家去追小猪时的外表,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4.小说的题目为“部长的小猪”,文中却详细描写了“我”的小猪逃跑后,一家人追捕小猪的情形,这样写合适吗?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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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部长的小猪
【南斯拉夫】布•努希奇
圣诞节前,我买了头漂亮的小猪。全家人一个挨着一个地摸它,都叫声:“哎哟!”我第一个摸,第一个叫“哎哟”;其次是我的妻子,再其次是我的岳母,我的小姨子,我的孩子们和厨娘。大家你摸一下,我摸一下,你“哎哟”一声,我“哎哟”一声。
除此之外,我听从岳母的忠告,把神父请来给小猪举行牺牲前的净化仪式。在这一切都做妥当之后,我们方才安下心来做日常琐事。
就在我们每个人都忙着各自的事情的时刻,厨娘一头闯进来,直嚷:“小猪跑了!”
我们不约而同地从各自的角落发出你分不清是说什么的叫声,拔腿就向外冲。正在刮胡子的我连帽子也没顾上戴,脸上尽是肥皂沫,脖子上还围着毛巾,奔在最前面。后面跟着我的妻子,头上贴着治头痛的生土豆片。她后面是身上围着毯子、脖子上贴着止痛膏的岳母和刚把还没完全做好的白色长裙试穿在身上的小姨子。小姨子后面是用扫帚武装起来的厨娘。我的孩子,那两个“小傻瓜”,头上缠着头巾也跑在后面。
我亲自指挥这支队伍,敌人一路败退,我们顽强地向前推进,无一伤亡。只有岳母在路上丢失了脖子上的止痛膏,妻子丢失了头上的土豆片。尽管如此,这支队伍的士气仍然很旺盛,勇敢地向着胜利飞速前进。我们就这样一连追过了贝尔格莱德的两三条街道。我把重炮,也就是我的岳母,安置在院子的大门口;把山炮——我的妻子和小姨子摆在院子里适当的地方,控制住整个地盘;让厨娘守住后方即厕所旁边;把步兵——缠着头巾的孩子布置成一条散兵线;我本人则亲自进行侦察。
我们坚信一定能获胜。不过,在任何战役中,哪怕一点点最微小的意外情况都可能致命地影响战斗的结局。果然不出所料,围墙上有个洞,小猪钻了进去,躲进另一家住宅,这就意味着,继续采取军事行动已不适宜。
我们从战场上回来,仿佛拿破仑的军队从莫斯科败退下来一样。我低着头走在前面,我的队伍垂头丧气跟在后面……而就在另一幢住宅里,有人正摸着我的小猪在喊:“哎呦!”
正在我绝望地等待过圣诞节的当儿,外面传说内务部部长先生的小猪也逃跑了。你想,这是多么不幸!部长先生在圣诞节也没有小猪吃了。这么说来,部长先生的命运和我的命运有了某种共同之处,这可大大地安慰了我。
不过,部长是不会像我那样追小猪的。他只是拿起电话拨了一下,找贝尔格莱德警察局:“喂!喂!我的一头小猪跑了。”
各位,这件事恰好发生在圣诞节之前,而在新年前通常总有人被提升官职,可想而知,每个当官的无不在暗自思忖:“嘿,就凭这只小猪,满可以捞它一级!”
于是大家都行动了起来。瞧,市区分局的局长出动了,后面跟着一个手捧小猪的宪兵,他们直奔部长先生的家。
“部长先生,我有幸向您报告,我全力以赴,亲自出马,很快就找到了您的小猪。”
不一会儿,瞧,弗拉察尔区的分局长也动身了,后面跟着一个手捧一头小猪的宪兵。
“部长先生,我有幸……”
没过二十分钟,萨瓦玛尔区分局的警官也来了,他身后的宪兵捧着第三头小猪。
已有三头小猪在部长先生家的院子里哼哼地叫了。正在这当口,第四个当官的从多尔绍尔区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手捧小猪的宪兵!
“部长先生,我有幸向您报告,我亲自找到了您那逃跑的小猪。”
过了不多时,一辆车子驶到,车里走出托彼乞捷尔区警察局警监,后面跟着一个手捧小猪的宪兵。
“您看,部长先生,您的小猪竟逃到托彼乞捷尔区去了,但我一下就把它认出来了。这回它可跑不掉了。”
另一位当官的从巴里洛尔区来到这里,后面跟着一个手捧火鸡的宪兵。是啊,找不到小猪,找只火鸡也好,反正都一样,总不能因为这点小差别而落在自己的同事后面。
在我过节没吃上小猪的同时,部长先生家中,有各区送来的小猪崽不住声地哼哼叫着。
但愿我也能当上这么个部长,也有只小猪从家里逃跑。那时,我就把这件事通知各州的警察局。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我们”一家人一个挨着一个摸“我”买来的小猪并一个接一个发出“哎哟”的叫声,不为别的,就是因为这只小猪长得漂亮,惹人喜爱。
B.当小猪躲进另一家住宅后,我们捉到小猪的希望落空,“我”心中懊恼、不甘却无奈,只能想象那家住宅里的人正摸着我的小猪在喊:“哎哟!”
C.内务部部长的小猪逃跑后,部长只给警察局打了一个电话,各警察分局当官的很快就把小猪找到并亲自送来,因为他们都想借这个机会升官。
D.巴里洛尔区警察分局当官的找不到部长逃跑的小猪,只能送来一只火鸡,他这么做虽然也是在讨好部长,却比其他当官的更诚实,人品更好。
E.这篇小说描写了“我”和内务部部长在各自的小猪逃跑后,迥然不同的表现和遭遇,揭示出官场和社会的病态现实,具有极强的讽刺意味。
2.第四段中,描写“我们”一家去追小猪时的外表,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
4.小说的题目为“部长的小猪”,文中却详细描写了“我”的小猪逃跑后,一家人追捕小猪的情形,这样写合适吗?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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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数学家陈景润
①陈景润是福建人,生于一九三三年。他排行老三,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累赘,是一个多余的人。
②陈景润上小学和中学时,瘦削、弱小、内向,像一只丑小鸭,总是被人歧视,他习惯于挨打,从来不讨饶。演算数学习题占去了他大部分的时间,成为他唯一的乐趣。陈景润上高中三年级时,因为交不起学费,一九五零年上半年,在家自学了一个学期。高中没有毕业,但以同等学力报考,他考进了厦门大学。在厦门大学的时候,他学习的成效非常高。同学间有共同的数学语言。大学中间,没有人歧视他,他全身心沉浸在教学的海洋里,成绩特别优异。
③一九五三年秋季,陈景润被分配到了北京一所中学当数学老师。他是完全不适合当老师的。他那么瘦小和病弱,他的学生却都是高大而且健壮的。他不善于说话,很难做到循循善诱,他私下里骂自己是笨蛋。他一向不会照顾自己,又不注意营养。积忧成疾,查出有肺结核和腹膜结核病症。这一年内,陈景润住进医院六次,做了三次手术。他没有能够好好的教书。但他并没有放弃他的数学专业。华罗庚的名著《堆垒素数论》,刚摆上书店的书架,就被陈景润买到了。陈景润一头扎进了《堆垒素数论》,废寝忘食的钻研。住进医院,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他仍然不放弃研究那高深的理论。在他看来,他的生命就是数学。他不能忘记自己的高中老师沈元曾说过的数论中至今未解的难题“哥德巴赫猜想”,他要不惜一切地去努力摘取那颗数学明珠。
④一次,陈景润所在单位的一位领导遇见来北京开会的厦门大学校长,谈起陈景润时,连连摇头说:“你们怎么培养了这样的高材生?”王亚南--厦门大学校长,听到这样的话后,非常吃惊。他一直认为陈景润是他们学校里最好的学生,他同意让陈景润到厦门大学工作。
⑤说也奇怪,陈景润听说自己可以回厦门大学,他的病也就好多了。王亚南安排他在厦大图书馆当管理员,却不让他管理图书,只让他专心致志的研究数学。王亚南不愧是专家,他懂得价值论,懂得人的价值。陈景润也没有辜负老校长的培养。他果然精深地钻研了华罗庚的《堆垒素数论》和大厚本的《(数论导引》。
⑥陈景润在厦门大学图书馆中也很快写出了数论方面的专题文章,文章寄给了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主持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工作的华罗庚一看文章,就看出了奇光异采,提出把陈景润选调到数学研究所来当实习研究员的建议。
⑦一九五六年年底,陈景润再次从南方海滨来到了首都北京。自从陈景润被选调到数学研究所以来,他的才智的蓓蕾一朵朵地烂漫开放了。在圆内整点问题、球内整点问题、华林问题、三维除数问题等等之上,他都改进了中外数学家的结果。单是这一些成果,他那贡献就已经很大了。但当他已具备了充分依据,他就以惊人的顽强毅力,来向“哥德巴赫猜想”挺进了。他废寝忘食,昼夜不舍,潜心思考,探测精蕴,进行了大量的运算。一心一意地搞数学,他把全部心智和理性通通奉献给这道难题的解题上了,他为此而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他的两眼深深凹陷了。他的面颊带上了肺结核的红晕。喉头炎严重,他咳嗽不停。腹胀、腹痛,难以忍受。他跋涉在数学的崎岖山路上,他无法统计失败了多少次,但他毫不气馁。他向着目标,不屈不挠,继续攀登。一张又一张的运算稿纸,像漫天大雪似的飞舞,数字、符号、引理、公式、逻辑、推理,积在楼板上,有三尺深。他终于登上了攀登顶峰的必由之路,登上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的台阶。
⑧陈景润证明了这个命题,写出了二百多页的长篇论文。一九六六年五月,一颗璀璨的讯号弹升上了数学的天空,陈景润在中国科学院的刊物《(科学通报>第十七期上宣布他已经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中的“1+2”。
⑨1972年2月,他完成了对“1+2”证明的修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外国数学家在证明“1+3”时用了大型高速计算机,而陈景润却完全靠纸、笔和头脑。如果这令人费解的话,那么他单为简化“1+2”这一证明就用去的6麻袋稿纸,则足以说明问题了。
⑩陈景润的论文发表后,西方记者迅即获悉,电讯传遍全球。国际上的反响非常强烈。当时英国数学家哈勃斯丹和西德教学家李希特的著作《筛法》正在印刷所校印,他们见到了陈景润的论文立即要求暂不付印,并在这部书里加添了一章,第十一章:“陈氏定理”。他们誉之为筛法的“光辉的顶点”。在国外的数学出版物上,诸如“杰出的成就”“辉煌的定理”等等,不胜枚举。一个英国数学家给陈景润的信里还说,“你移动了群山!”
1.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陈景润在上小学、中学的时候总是受人欺侮,是因为他只知道演算数学习题,不愿和同学们交往。 |
B.第④段中陈景润曾任职的那个中学的领导对厦门大学的校长说:“你们怎么培养了这样的高材生?”言外之意,是想了解大学如何培养高材生的问题。 |
C.王亚南让陈景润回到厦门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又不让他管理图书,是因为王亚南懂得陈景润的价值,为他专心致志的研究数学提供更好的条件。 |
D.英国数学家哈勃斯丹和西德数学家李希特的著作《筛法》被国际上誉为筛法的“光辉的顶点”。 |
E.陈景润的人生经历也能说明出身贫寒、性格内向、被人歧视等并不可怕,鼓励人们要有理想有毅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陈景润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本内容简析。(6分)
3.文中多处使用对比,请你结合全文,谈谈这涉及了哪些方面并作分析。(6分)
4.文章以“数学家陈景润”为题,却写了陈景润中学任数学老师的事情。这样安排是否合理?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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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荒 芜
刘 平
儿子一家都进城了,就冬爷一个人守着老院子。儿子最早进城打工,五年前就去了。三年前,又把媳妇带去了,说打工比在家强。去年,干脆把孙子也带走了,在城里上学。“狗东西!都去当城里人了。”冬爷心里很不得劲儿。
老院子有六间砖瓦房,空空荡荡的。冬爷喜欢儿子一家在家时的日子,一家子人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干活的干活,上学的上学,每天都踏踏实实的。现在,院坝里长出了草,儿子媳妇和孙子的睡房,都开始结蜘蛛网。
冬爷努力让老院子有些生机,他养了八只鸡、三只鸭、两只鹅、一头猪,还种菜。但冬爷对家里的四亩地却束手无策,地都荒了,冬爷努力多种一些,也只种了一亩。还有三亩,都荒着。地里杂草疯长,丝茅草、芭地草、打破碗,啥都有,把地都铺满了。冬爷把鸡鸭鹅赶到地里啄草,可几天后又长出来了。冬爷感觉心里像有几只毛毛虫在爬,农民的地里不种庄稼,放鸡鸭鹅,他觉得是笑话。
村里很多青壮年都进城打工了,守在家里的都是老人。大片大片的地,都荒了,望去,满眼乱草。
冬爷打算今年过年和儿子好好谈谈。三个月前儿子打电话回来说春节要回来过年。他要和儿子谈谈那三亩地的事,觉得那么好的地不能就那么荒着,一定要想个啥办法,让地里种上东西。在冬爷的意识里,农民让土地荒着就是犯罪。
为了让那三亩地不荒着,冬爷想过很多法子。去年开春前,他专门去找过蔫瓜,让他来种,种出的东西都归蔫瓜,只要地不荒着就行。蔫瓜今年四十二岁,有一身蛮力,但脑子不好使,没女人肯嫁给他,一个人在家守着病恹恹的老娘,是村里唯一没出去打工的壮劳力。蔫瓜很勤快,捡了一些别人丢弃的地种。蔫瓜说:“冬爷!我已经捡了三亩多地种了,再多就不行了。”冬爷又找过几个看上去身体还不错的人,可人家都说,自家的地都种不完。
夜里躺在床上,冬爷常常想,要是老伴还在就好了。可老伴八年前就走了。
这个冬天很冷,村里有几个老人先后走了。蔫瓜的老娘也在刚要进腊月的时候走了,没赶上过年。
圈里的猪肥了,就要过年了。一大早,冬爷就雇了人来杀猪,又去请蔫瓜来帮忙。杀猪、烧水烫毛、开膛破肚,长案板上,就堆满了红红白白的肉。晚上喝了酒,蔫瓜走的时候,冬爷送了一刀宝肋给他。
肉腌七天就熏上了。灶台前的梁上,挂得满满当当的。冬爷每天烧谷草熏肉,心里也盼着儿子一家回来过年。
冬爷熏着腊肉等儿子他们回来。除了一家人好好团聚团聚,冬爷还要认真和儿子谈谈土地的事。他觉得那么好的地不能就那么荒着。
可冬爷没想到的是,腊月十五,儿子突然打电话回来说,今年春节不能回来过年了,领导安排他值班,挣三倍的工钱。
“狗东西!不回来,老子那么多肉拿来喂狗。”冬爷很愤怒。
第二天,冬爷决定再找蔫瓜商量商量,让他别捡别人家的地种,把冬爷自家的那三亩地种了。年后开春地里就有活了,季节误不得,要早做打算。冬爷去的时候拎了一个腊猪头,他下了决心,付出一些代价也要说服蔫瓜把那三亩荒着的地种了。
那天是蔫瓜老娘的“五七”,冬爷去的时候,蔫瓜刚给老娘烧了“五七”回来。冬爷把腊猪头递给蔫瓜,蔫瓜说:“冬爷!咋还给我猪头?”
冬爷说:“再商量商量。”
蔫瓜说:“商量啥?”
冬爷说:“种地的事。”
商量来商量去,可蔫瓜咋也不答应。冬爷急了,说:“蔫瓜!你一身力气,多种三亩地要死?只要你应下来,种出的东西都归你,我还每亩地倒贴你两百块钱!咋样?”冬爷豁出去了。
蔫瓜怔怔地看着冬爷,不说话。
冬爷说:“种不种?蔫瓜你给个准话!”
蔫瓜笑笑,无可奈何的样子,说:“冬爷!不是我不帮,我老娘走了,明年我也打算出去找活路做了。原来捡的那些地,明年也都不种了。”
离开蔫瓜家,冬爷不知道咋就来到了自家地边。看着那一片长满荒草的地,冬爷心里也一片荒芜。
(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7年第3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冬爷在儿子一家离开农村去城市生活后非常生气,“狗东西!都去当城里人了”表达了冬爷对儿子一家去城市生活的愤慨和无奈。
B. 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很多农村的年轻人认为“打工比在家强”,纷纷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农村的主要劳动力丧失,造成了农村部分土地的荒芜。
C. “蔫瓜”是小说中不可或缺的人物,他一方面推动着情节的发展,一方面反衬着主人公冬爷,让冬爷的形象在其面前显得高大、积极。
D. 小说充满乡土气息,采用朴实的语言、简洁流畅的叙事风格,反映了新时期农村的新问题,切口小但主旨深远,发人深思。
2.为了不让土地荒芜,冬爷前前后后做了哪些努力?结果如何?
3.请结合文本分析画线句反映了冬爷怎样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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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树下
铁凝
①自从儿子去北京念大学,一家人得全力以赴供应儿子每月的开销,老于连烟都戒了,哪儿还能挤出取暖的煤钱。又过了些时候,老同学项珠珠从省会调至老于的城市,做了这城市的副市长。自此,老于和家人常在电视屏幕上看见她。
②老于的老婆说,这个女市长和你不是同学么,能不能跟市长说说,给咱们找两间有暖气的房。老于说,怕不好开这个口。此时全家正吃晚饭,老于盯住女儿的双手,手肿着,青一块紫一块的。再看看孩子的耳朵,也冻了。女儿前不久刚参加全省高中组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拿了个第二,回家后她对老于说,她的目标是北大、清华,非这两个学校不考。明年女儿高中毕业,最关键的一年,老于拿什么来支持女儿的关键时刻?也许真应该去找老同学项珠珠市长。
③老于家中无电话,第二天他特意早些上班,趁同事们还没进教研室,他给项市长打了电话。电话里的项珠珠很热情,热情而不罗嗦。稍事寒暄,便问老于是不是有什么事找她。这边老于连连说着没事没事真没什么事,声音挺大,就好像谁说有事谁就是诬陷了他似的。那边项市长说有事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帮忙。这边老于仍高声坚持说没事,只是想见面聊聊。
④这晚老于骑了五十分钟自行车,从城郊赶到项市长家。他被一个面孔清秀的小阿姨让进客厅,然后项市长出现了,和老于面对面落座在两张小沙发上。谈话一开始老于就觉得浑身燥热,他没有意识到,那是他穿了厚厚的棉袄、棉裤和棉鞋的缘故。在他那没有炉火的家里,他需整日这样穿戴,老婆和女儿甚至整日把毛线帽扣在头上。而在项市长温暖的家中,项珠珠就穿了一件薄薄的开司米圆领衫。老于一下子意识不到这些,他甚至看不见客厅里都摆列了些什么。房间阔大,地板很亮,果盘里的水果鲜美,杯中的绿茶馨香……这些和老于无关,或者,越是置身此情此景,老于便越要使自己的谈话配得上这气氛和这气氛中的女市长。他于是就谈文学。
⑤他想起中学时的项珠珠是喜欢文学的,初次把陀思妥耶夫斯基介绍给她的正是他老于。果然,如今的项珠珠对文学仍然保持着并不虚假的爱好,她很轻易地就说出了一大串当代作家的名字和他们的小说,并和老于探讨这些作家的作品。老于谈着自己的见解,他发现项珠珠脸上是信服的神态,她的表情使老于很满意自己,当他满意自己的时候便也开始焦虑:房子呢?房子的请求他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开口呢。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却也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法对付自己,心中的另一个老于在同他捣蛋。他的话题越是宽泛,他说出房子的可能就越是狭窄;他谈话的内容越是高雅,他的房子问题就越是俗不可耐;他越是想说出房子的事,就越是说不到房子上去。他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他在点点滴滴、一分一寸地折磨自己枪毙自己,他同情自己又痛恨着自己,可是他必须一直往前讲。
⑥时间已经十一点了,他的事还没说呢,可他已经没有理由再坐下去了。他站了起来,项珠珠也站了起来。以她的经验和洞察力,会猜出他是有求于她的,于是她又问老于真的没有别的事么?没有没有没有真的没有……老于边摆手边大步向门口走,叫人觉得你若再问反而是你对他的不礼貌了。项珠珠没有再问。出得门来,老于的脑子很乱。他解开棉袄领扣,让冷风吹一吹他那燥热的心。他推起自行车在便道上走了几步,站在一棵龙盘槐下。他是来求项珠珠解决两间带暖气的房子的,可他一晚上都说了些什么呀!
⑦他不能再将这请求原封带回家去。他应该说出来,他必得说出来,他鼓动着自己又朝龙盘槐靠近了一点儿,他把这棵树想成了项珠珠,他对着树说出了他那难以启齿的请求。他把满心的重负卸在了这棵树下,然后骑车离开了它。
⑧老于回到家时,已是夜半时分。他站在院子里没有立即进屋,因为他发觉自己又把另一个难以启齿的请求带回了家来:他准备请求老婆和女儿再也别让他去请求市长了。
(节选自《铁凝作品集》)
(1)1.下列对小说中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运用语言、神态、动作描写来刻画老于,如电话联系项市长时“声音挺大,“高声坚持说没事,
显示出他说话时的自豪心理。
B.小说使用第三人称全知全能式的视角,灵活的叙述方式,平实细腻的语言描写,展现了老于内心矛
盾复杂的斗争和辛酸无奈的心理。
C.老于最后对一棵龙盘槐倾诉,反映了知识分子维护自尊的心理,也直接批评了当今项市长之类的干
部目中无人、脱离群众的现实。
D.老于想请中学同学项市长帮忙却不好意思开口,但女儿正处于学业的关键阶段又让他觉得自己必须
开口。整个故事就在这两种心理的交叉冲突中展开。
E.看到项市长家房间阔大,地板很亮,果盘里的水果鲜美,杯中的绿茶馨香……老于自感寒碜,为迎
合项市长的爱好,只好大谈文学。
(2)2.作品的第五段是如何表现老于的心理的?请简要分析。
(3)3.作品主人公老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4)4.请结合全文,探究“树”的深刻意蕴。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树 下(铁 凝)
自从儿子去北京念大学,一家人得全力以赴供应儿子每月的开销,老于连烟都戒了,哪儿还能挤出取暖的煤钱。又过了些时候,老同学项珠珠从省会调至老于的城市,做了这城市的副市长。自此,老于和家人常在电视屏幕上看见她。
老于的老婆说,这个女市长和你不是同学么,能不能跟市长说说,给咱们找两间有暖气的房。老于说,怕不好开这个口。此时全家正吃晚饭,老于盯住女儿的双手,手肿着,青一块紫一块的。再看看孩子的耳朵,也冻了。女儿前不久刚参加全省高中组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拿了个第二,回家后她对老于说,她的目标是北大、清华,非这两个学校不考。明年女儿高中毕业,最关键的一年,老于拿什么来支持女儿的关键时刻?也许真应该去找老同学项珠珠市长。
老于家中无电话,第二天他特意早些上班,趁同事们还没进教研室,他给项市长打了电话。电话里的项珠珠很热情,热情而不啰嗦。稍事寒暄,便问老于是不是有什么事找她。这边老于连连说着:“没事,没事,真没什么事!”声音挺大,就好像谁说有事谁就是诬陷了他似的。那边项市长说有事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帮忙。这边老于仍高声坚持说没事,只是想见面聊聊。
这晚老于骑了五十分钟自行车,从城郊赶到项市长家。他被一个面孔清秀的小阿姨让进客厅,然后项市长出现了,和老于面对面落坐在两张小沙发上。谈话一开始老于就觉得浑身燥热,他没有意识到,那是他穿了厚厚的棉袄、棉裤和棉鞋的缘故。在他那没有炉火的家里,他需整日这样穿戴,老婆和女儿甚至整日把毛线帽扣在头上。而在项市长温暖的家中,项珠珠就穿了一件薄薄的开司米圆领衫。老于一下子意识不到这些,他甚至看不见客厅里都摆列了些什么。房间阔大,地板很亮,果盘里的水果鲜美,杯中的绿茶馨香……这些和老于无关,或者,越是置身此情此景,老于便越要使自己的谈话配得上这气氛和这气氛中的女市长。他于是就谈文学。
他想起中学时的项珠珠是喜欢文学的,初次把陀思妥耶夫斯基介绍给她的正是他老于。果然,如今的项珠珠对文学仍然保持着并不虚假的爱好,她很轻易地就说出了一大串当代作家的名字和他们的小说,并和老于探讨这些作家的作品。老于谈着自己的见解,他发现项珠珠脸上是信服的神态,她的表情使老于很满意自己,当他满意自己的时候便也开始焦虑:房子呢?房子的请求他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开口呢。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却也发现自己越来越无法对付自己,心中的另一个老于在同他捣蛋。他的话题越是宽泛,他说出房子的可能就越是狭窄;他谈话的内容越是高雅,他的房子问题就越是俗不可耐;他越是想说出房子的事,就越是说不到房子上去。他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他在点点滴滴、一分一寸地折磨自己,枪毙自己,他同情自己又痛恨着自己,可是他必须一直往前讲。
时间已经十一点了,他的事还没说呢,可他已经没有理由再坐下去了。他站了起来,项珠珠也站了起来。以她的经验和洞察力,会猜出他是有求于她的,于是她又问老于真的没有别的事么?“没有,没有,没有,真的没有……”老于边摆手边大步向门口走,叫人觉得你若再问反而是你对他的不礼貌了。项珠珠没有再问。出得门来,老于的脑子很乱。他解开棉袄领扣,让冷风吹一吹他那燥热的心。他推起自行车在便道上走了几步,站在一棵龙盘槐下。他是来求项珠珠解决两间带暖气的房子的,可他一晚上都说了些什么呀!
他不能再将这请求原封带回家去。他应该说出来,他必得说出来,他鼓动着自己又朝龙盘槐靠近了一点儿,他把这棵树想成了项珠珠,他对着树说出了他那难以启齿的请求。他把满心的重负卸在了这棵树下,然后骑车离开了它。
老于回到家时,已是夜半时分。他站在院子里没有立即进屋,因为他发觉自己又把另一个难以启齿的请求带回了家来:他准备请求老婆和女儿再也别让他去请求市长了。
(1).下列对小说中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运用语言、神态、动作描写来刻画老于,如电话联系项市长时“声音挺大”,“高声坚持说没事”,显示出他说话时的自豪心理。
B.小说使用第三人称全知全能式的视角,灵活的叙述方式,平实细腻的语言描写,展现了老于内心矛盾复杂的斗争和辛酸无奈的心理。
C.老于最后对一棵龙盘槐倾诉,反映了知识分子维护自尊的心理,也直接批评了当今项市长之类的干部目中无人、脱离群众的现实。
D.老于想请中学同学项市长帮忙却不好意思开口,但女儿正处于学业的关键阶段又让他觉得自己必须开口。整个故事就在这两种心理的交叉冲突中展开。
E.看到项市长家房间阔大,地板很亮,果盘里的水果鲜美,杯中的绿茶馨香……老于自感寒碜,为迎合项市长的爱好,只好大谈文学。
B给3分,答D给2分,答E给1分;答A.C不给分。(A项,“自豪心理”错,E项,老于谈文学,是为了讨好项市长;C项,文章没有批评项市长的意思)
(2)作品的第五段是如何表现老于的心理的?请简要分析。
(3)作品主人公老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4)文章以“树下”为标题,请结合全文,探究“树”的深刻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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