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我的梦想
史铁生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足球、篮球以及其他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1米88,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10秒以内,随便一跳就是8米开外。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如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幅身材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我至少要有1米9 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9秒9几。作小说的人都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刘易斯当时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痛,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发精神病么?我慢慢地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碎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9秒92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如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8米72,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的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1米9以上的身高和9秒79乃至9秒69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9秒56,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求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9秒79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1.作者最初对来世的要求是什么?后来为什么又要设计自己的“白日梦”?
2.约翰逊战胜刘易斯后,作者是否认定刘易斯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为什么?
3.结尾一段深刻地揭示了作者怎样的人生感悟?从全文看,它起了什么作用?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错误的两项是( )( )
A.这篇散文从追梦到梦碎,再到设计最美的梦,表达了作者不屈地向命运挑战,不断地战胜局限的人生感悟。 |
B.作者认为“史铁生的不能跑”和“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是完全等同的,都足以成为沮丧与痛苦的根源。 |
C.作者始终结合自己的心灵历程和情感变化来评价刘易斯在奥运赛场上的得失,阐发了有价值的人生体念。 |
D.为了摆脱双腿残疾带给自己的沮丧,史铁生喜欢白日做梦,并且在梦中成为了一个全能的体育迷。 |
E.这篇文章篇幅短小,内蕴丰富,感情真挚,耐人寻味,在比较和递进中揭示出深刻的道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二)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我的梦想
史铁生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足球、篮球以及其他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1米88,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10秒以内,随便一跳就是8米开外。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如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幅身材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我至少要有1米9 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9秒9几。作小说的人都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刘易斯当时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痛,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发精神病么?我慢慢地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碎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9秒92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如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8米72,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的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1米9以上的身高和9秒79乃至9秒69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9秒56,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求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9秒79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1.作者最初对来世的要求是什么?后来为什么又要设计自己的“白日梦”?
2.约翰逊战胜刘易斯后,作者是否认定刘易斯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为什么?
3.结尾一段深刻地揭示了作者怎样的人生感悟?从全文看,它起了什么作用?
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错误的两项是( )( )
A.这篇散文从追梦到梦碎,再到设计最美的梦,表达了作者不屈地向命运挑战,不断地战胜局限的人生感悟。 |
B.作者认为“史铁生的不能跑”和“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是完全等同的,都足以成为沮丧与痛苦的根源。 |
C.作者始终结合自己的心灵历程和情感变化来评价刘易斯在奥运赛场上的得失,阐发了有价值的人生体念。 |
D.为了摆脱双腿残疾带给自己的沮丧,史铁生喜欢白日做梦,并且在梦中成为了一个全能的体育迷。 |
E.这篇文章篇幅短小,内蕴丰富,感情真挚,耐人寻味,在比较和递进中揭示出深刻的道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这只摇了38年的轮椅,停了
赵涵漠
史铁生总梦想自己是一个田径运动员,最好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并且跑起百米来要超过“九秒九几”。他最爱看的电视节目是田径比赛,他甚至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
但因为瘫痪,这个病人已经在轮椅上度过了整整38年。2010年12月31日,因为突发脑溢血,史铁生带着永不能实现的梦想和未完成的书稿,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个一直自嘲“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的男人,终于“辞职”了。
从21岁那年开始,史铁生就一直没有逃过病痛的折磨。他把身体比喻成一架飞机,先是作为“起落架”的两条腿瘫痪了,然后像是“发动机”般的两个肾也“一起失灵”,患上了尿毒症。他不得不每周接受三次透析,全身的血液先被抽出来,再被输回去。经历过1000多次的针刺,手臂间肿胀的动脉和静脉就像“3条大蚯蚓”。他的身体已经虚弱到“甚至就连喝汤时呛了一口,都可能感染肺炎”。
可是,在朋友们的眼里,史铁生乐观得“根本不像一个被重病缠绕的病人”。几乎所有采访过他的人都提到,他很少一脸愁容,恰恰相反,他“太爱笑了”,黑镜框后的“小眼睛眯成一条缝,有时还透着几分孩子般的狡猾”。
当然,并非从一开始,这个病人就能笑着面对他无法摆脱的梦魇。21岁时,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朋友们还记得,那时,如果有嘲笑他的腿,“他恨得想抱着炸药包冲过去”。
这个年轻的病人最常去活动的地方,是离大杂院不远的地坛。每天,他都摇上还吊着用来接尿的黄色塑料瓶的轮椅,在这座荒废的园子里,“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为什么要出生”。
最终,这个古园里诞生了一篇15000字的《我与地坛》。这部探讨生与死、荒废与生长、绝望与希望的长篇散文,打动了无数读者,以至于作家韩少功评价道,“《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发表……对当年的文坛来说,即使没有其他的作品,那一年的文坛也是一个丰年。”
作为写作者,史铁生获得了盛名,但作为一个随时都可能离开人世的病人,他却开始失去宝贵的时间。有一年冬天,记者们围堵到他家,他不得不受着寒冷,“全副武装,到地坛去逃难”。“陌生人总要无端夺走他写作的时间”,更何况,“他又不能像个健康人那样一走了之,他无处逃避,因此也无法选择来访者”。
因此,他自制了一张“来客须知”贴在房门上,“史铁生不接受任何记者、报告文学作者的采访;史铁生一听有人管他叫老师就睡觉;史铁生目前健康状况极糟,谈话时间一长就气短,一气短就发烧、失眠,一发烧、失眠就离死不远;史铁生还想多活几年,看看共产主义的好日子。”
可他的病情几乎未曾向好的方向转弯。年轻时那种想“抱着炸药包”与嘲笑他的人同归于尽的想法,已经慢慢被磨平了。他说起自己的腿,“就像说别人一样”。就在几年前,当这个作家被问及理想的生活状态时,他笑着回答,“我希望住在一个安静的地方,透析中心就在我家旁边”。那时,他每次都要为了透析花掉四个半小时的时间,前提还是“路上不能堵车”。
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史铁生每天几乎只有两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写作时,这个病人总是躺在床上,在胸前斜支起一块木板,费劲地在笔记本电脑上敲打。
20万字的《病隙碎笔》,史铁生整整写了4年。算起来,他一天平均只写了136个字。而这样的工作,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一直写到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根据不完全统计,这种艰难的写作之后,中国文坛留下了属于史铁生的100多万字作品,也鼓励了无数的读者。
对史铁生来说,死亡从不是个遥远的话题。甚至早在上个世纪末,他就对身后事做出了安排,“墓地、墓碑、花圈、挽联以及各种方式的追悼,什么都不要才好,让寂静,甚至让遗忘,去读那诗句。”
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如今,在北京城东四环一个小区里,他的家门口没有摆放花圈或挽联。家人用一种宁静、镇定的声音婉拒前来采访的记者。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那个摇着轮椅的、虚弱的病人的身影,再也不会出现在这个院子里了。
但还是有人会想起他那永远不曾实现过的梦想。几年前的一年个春天,史铁生最喜欢的美国短跑名将刘易斯来到北京,特意赠送给这个“一辈子都梦想着成为田径高手”的病人一双定制跑鞋。这个体育迷担心场面尴尬,就先乐呵呵地对着偶像说:“我1997年去洛杉矶,特意去加州大学体育场(第23届奥运会的主会场),摇着轮椅转了几圈。”
2010年12月31日凌晨,这个病逝作家的肝脏,按照他的遗嘱,被捐献给了一个来自天津的病人。而十几个小时后,2011年的元旦就要来临。
生前,他曾经说过:“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也许,在这个节日里,这个病人的魂灵已经告别轮椅,微笑地飞翔着,进入了天国。
(中国青年报2011)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即使一直到瘫痪之后,史铁生也没有放弃成为一个田径运动员的梦想,多年之后,他带着这个永不能实现的梦想和未完成的书稿与世长辞。
B.从21岁就被困在轮椅上的史铁生,尽管一直没有逃脱病痛的折磨, 但却能够一直笑着面对困扰他人生的梦靥,这种豁达连他的朋友们都钦佩不己。
C.在荒废的地坛,史铁生获得了意外的顿悟。这种对生命、宇宙的豁然 开朗的理解让曾经焦躁、冲动的史铁生获得了平静的生活。
D.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出于对生的渴望和未来美好生活的愴憬,史铁生在每天只有两个小时写作的条件下,依然笔耕不辍,临终还在创作《病隙碎笔》。
E.就作品的数量而言,史铁生并不能算得上一位十分高产的作家.但他却凭借写作成就和人生态度获得了人们的称赞和感动。
(2)在2002年华语传媒大奖上史铁生被评为“当代中国最令人敬佩的作家之一”。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史铁生令人钦佩的原因。
(3)请结合全文分析划线句子的作用
(4)史铁生是一个“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同构在了一起”的作家。请结合材料,分析史铁生的生命和写作的关系。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这只摇了38年的轮椅,停了
赵涵漠
史铁生总梦想自己是一个田径运动员,最好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并且跑起百米来要超过“九秒九几”。他最爱看的电视节目是田径比赛,他甚至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
但因为瘫痪,这个病人已经在轮椅上度过了整整38年。2010年12月31日,因为突发脑溢血,史铁生带着永不能实现的梦想和未完成的书稿,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个一直自嘲“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的男人,终于“辞职”了。
从21岁那年开始,史铁生就一直没有逃过病痛的折磨。他把身体比喻成一架飞机,先是作为“起落架”的两条腿瘫痪了,然后像是“发动机”般的两个肾也“一起失灵”,患上了尿毒症。他不得不每周接受三次透析,全身的血液先被抽出来,再被输回去。经历过1000多次的针刺,手臂间肿胀的动脉和静脉就像“3条大蚯蚓”。他的身体已经虚弱到“甚至就连喝汤时呛了一口,都可能感染肺炎”。
可是,在朋友们的眼里,史铁生乐观得“根本不像一个被重病缠绕的病人”。几乎所有采访过他的人都提到,他很少一脸愁容,恰恰相反,他“太爱笑了”,黑镜框后的“小眼睛眯成一条缝,有时还透着几分孩子般的狡猾”。
当然,并非从一开始,这个病人就能笑着面对他无法摆脱的梦魇。21岁时,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朋友们还记得,那时,如果有嘲笑他的腿,“他恨得想抱着炸药包冲过去”。
这个年轻的病人最常去活动的地方,是离大杂院不远的地坛。每天,他都摇上还吊着用来接尿的黄色塑料瓶的轮椅,在这座荒废的园子里,“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为什么要出生”。
最终,这个古园里诞生了一篇15000字的《我与地坛》。这部探讨生与死、荒废与生长、绝望与希望的长篇散文,打动了无数读者,以至于作家韩少功评价道,“《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发表……对当年的文坛来说,即使没有其他的作品,那一年的文坛也是一个丰年。”
作为写作者,史铁生获得了盛名,但作为一个随时都可能离开人世的病人,他却开始失去宝贵的时间。有一年冬天,记者们围堵到他家,他不得不受着寒冷,“全副武装,到地坛去逃难”。“陌生人总要无端夺走他写作的时间”,更何况,“他又不能像个健康人那样一走了之,他无处逃避,因此也无法选择来访者”。
因此,他自制了一张“来客须知”贴在房门上,“史铁生不接受任何记者、报告文学作者的采访;史铁生一听有人管他叫老师就睡觉;史铁生目前健康状况极糟,谈话时间一长就气短,一气短就发烧、失眠,一发烧、失眠就离死不远;史铁生还想多活几年,看看共产主义的好日子。”
可他的病情几乎未曾向好的方向转弯。年轻时那种想“抱着炸药包”与嘲笑他的人同归于尽的想法,已经慢慢被磨平了。他说起自己的腿,“就像说别人一样”。就在几年前,当这个作家被问及理想的生活状态时,他笑着回答,“我希望住在一个安静的地方,透析中心就在我家旁边”。那时,他每次都要为了透析花掉四个半小时的时间,前提还是“路上不能堵车”。
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史铁生每天几乎只有两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写作时,这个病人总是躺在床上,在胸前斜支起一块木板,费劲地在笔记本电脑上敲打。
20万字的《病隙碎笔》,史铁生整整写了4年。算起来,他一天平均只写了136个字。而这样的工作,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一直写到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根据不完全统计,这种艰难的写作之后,中国文坛留下了属于史铁生的100多万字作品,也鼓励了无数的读者。
对史铁生来说,死亡从不是个遥远的话题。甚至早在上个世纪末,他就对身后事做出了安排,“墓地、墓碑、花圈、挽联以及各种方式的追悼,什么都不要才好,让寂静,甚至让遗忘,去读那诗句。”
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如今,在北京城东四环一个小区里,他的家门口没有摆放花圈或挽联。家人用一种宁静、镇定的声音婉拒前来采访的记者。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那个摇着轮椅的、虚弱的病人的身影,再也不会出现在这个院子里了。
但还是有人会想起他那永远不曾实现过的梦想。几年前的一年个春天,史铁生最喜欢的美国短跑名将刘易斯来到北京,特意赠送给这个“一辈子都梦想着成为田径高手”的病人一双定制跑鞋。这个体育迷担心场面尴尬,就先乐呵呵地对着偶像说:“我1997年去洛杉矶,特意去加州大学体育场(第23届奥运会的主会场),摇着轮椅转了几圈。”
2010年12月31日凌晨,这个病逝作家的肝脏,按照他的遗嘱,被捐献给了一个来自天津的病人。而十几个小时后,2011年的元旦就要来临。
生前,他曾经说过:“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也许,在这个节日里,这个病人的魂灵已经告别轮椅,微笑地飞翔着,进入了天国。
(中国青年报2011)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即使一直到瘫痪之后,史铁生也没有放弃成为一个田径运动员的梦想,多年之后,他带着这个永不能实现的梦想和未完成的书稿与世长辞。
B.从21岁就被困在轮椅上的史铁生,尽管一直没有逃脱病痛的折磨, 但却能够一直笑着面对困扰他人生的梦靥,这种豁达连他的朋友们都钦佩不己。
C.在荒废的地坛,史铁生获得了意外的顿悟。这种对生命、宇宙的豁然 开朗的理解让曾经焦躁、冲动的史铁生获得了平静的生活。
D.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出于对生的渴望和未来美好生活的愴憬,史铁生在每天只有两个小时写作的条件下,依然笔耕不辍,临终还在创作《病隙碎笔》。
E.就作品的数量而言,史铁生并不能算得上一位十分高产的作家.但他却凭借写作成就和人生态度获得了人们的称赞和感动。
(2)在2002年华语传媒大奖上史铁生被评为“当代中国最令人敬佩的作家之一”。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史铁生令人钦佩的原因。
(3)请结合全文分析划线句子的作用
(4)史铁生是一个“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同构在了一起”的作家。请结合材料,分析史铁生的生命和写作的关系。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这只摇了38年的轮椅,停了
赵涵漠
史铁生总梦想自己是一个田径运动员,最好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并且跑起百米来要超过“九秒九几”。他最爱看的电视节目是田径比赛,他甚至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
但因为瘫痪,这个病人已经在轮椅上度过了整整38年。2010年12月31日,在距离自己60岁生日仅仅4天的时候,因为突发脑溢血,史铁生带着永不能实现的梦想和未完成的书稿,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个一直自嘲“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的男人,终于“辞职”了。
从21岁那年开始,史铁生就一直没有逃过病痛的折磨。他把身体比喻成一架飞机,先是作为“起落架”的两条腿瘫痪了,然后像是“发动机”般的两个肾也“一起失灵”,患上了尿毒症。他不得不每周接受三次透析,全身的血液先被抽出来,再被输回去。经历过1000多次的针刺,手臂间肿胀的动脉和静脉就像“3条大蚯蚓”。他的身体已经虚弱到“甚至就连喝汤时呛了一口,都可能感染肺炎”。
可是,在朋友们的眼里,史铁生乐观得“根本不像一个被重病缠绕的病人”。几乎所有采访过他的人都提到,他很少一脸愁容,恰恰相反,他“太爱笑了”,黑镜框后的“小眼睛眯成一条缝,有时还透着几分孩子般的狡猾”。
当然,并非从一开始,这个病人就能笑着面对他无法摆脱的梦魇。21岁时,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朋友们还记得,那时,如果有嘲笑他的腿,“他恨得想抱着炸药包冲过去”。
这个年轻的病人最常去活动的地方,是离大杂院不远的地坛。每天,他都摇上还吊着用来接尿的黄色塑料瓶的轮椅,在这座荒废的园子里,“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为什么要出生”。
最终,这个古园里诞生了一篇15000字的《我与地坛》。这部探讨生与死、荒废与生长、绝望与希望的长篇散文,打动了无数读者,以至于作家韩少功评价道,“《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发表……对当年的文坛来说,即使没有其他的作品,那一年的文坛也是一个丰年。”
作为写作者,史铁生获得了盛名,但作为一个随时都可能离开人世的病人,他却开始失去宝贵的时间。有一年冬天,记者们围堵到他家,他不得不受着寒冷,“全副武装,到地坛去逃难”。 “陌生人总要无端夺走他写作的时间”,更何况,“他又不能像个健康人那样一走了之,他无处逃避,因此也无法选择来访者”。
因此,他自制了一张“来客须知”贴在房门上,“史铁生不接受任何记者、报告文学作者的采访;史铁生一听有人管他叫老师就睡觉;史铁生目前健康状况极糟,谈话时间一长就气短,一气短就发烧、失眠,一发烧、失眠就离死不远;史铁生还想多活几年,看看共产主义的好日子。”
可他的病情几乎未曾向好的方向转弯。年轻时那种想“抱着炸药包”与嘲笑他的人同归于尽的想法,已经慢慢被磨平了。他说起自己的腿,“就像说别人一样”。就在几年前,当这个作家被问及理想的生活状态时,他笑着回答,“我希望住在一个安静的地方,透析中心就在我家旁边”。那时,他每次都要为了透析花掉四个半小时的时间,前提还是“路上不能堵车”。
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史铁生每天几乎只有两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写作时,这个病人总是躺在床上,在胸前斜支起一块木板,费劲地在笔记本电脑上敲打。
20万字的《病隙碎笔》,史铁生整整写了4年。算起来,他一天平均只写了136个字。而这样的工作,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一直写到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根据不完全统计,这种艰难的写作之后,中国文坛留下了属于史铁生的100多万字作品,也鼓励了无数的读者。
对史铁生来说,死亡从不是个遥远的话题。甚至早在上个世纪末,他就对身后事做出了安排,“墓地、墓碑、花圈、挽联以及各种方式的追悼,什么都不要才好,让寂静,甚至让遗忘,去读那诗句。”
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如今,在北京城东四环一个小区里,他的家门口没有摆放花圈或挽联。家人用一种宁静、镇定的声音婉拒前来采访的记者。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那个摇着轮椅的、虚弱的病人的身影,再也不会出现在这个院子里了。
但还是有人会想起他那永远不曾实现过的梦想。几年前的一个春天,史铁生最喜欢的美国短跑名将刘易斯来到北京,特意赠送给这个“一辈子都梦想着成为田径高手”的病人一双定制跑鞋。这个体育迷担心场面尴尬,就先乐呵呵地对着偶像说:“我1997年去洛杉矶,特意去加州大学体育场(第23届奥运会的主会场),摇着轮椅转了几圈。”
2010年12月31日凌晨,这个病逝作家的肝脏,按照他的遗嘱,被捐献给了一个来自天津的病人。而十几个小时后,2011年的元旦就要来临。
生前,他曾经说过:“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也许,在这个节日里,这个病人的魂灵已经告别轮椅,微笑地飞翔着,进入了天国。
相关链接:
①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史铁生《我与地坛》)
②史铁生是当代中国最令人敬佩的作家之一。他的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同构在了一起。……史铁生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2002年华语传媒大奖授予史铁生“当代中国最令人敬佩的作家”时的颁奖词)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即使一直到瘫痪之后,史铁生也没有放弃成为一个田径运动员的梦想,多年之后,他带着这个永不能实现的梦想和未完成的书稿与世长辞。
B.从21岁就被困在轮椅上的史铁生,尽管一直没有逃脱病痛的折磨,但却能够一直笑着面对困扰他人生的梦靥,这种豁达连他的朋友们都钦佩不已。
C.在荒废的地坛,史铁生获得了意外的顿悟。这种对生命、宇宙的豁然开朗的理解让曾经焦躁、冲动的史铁生获得了平静的生活。
D.在人生的最后几年,出于对生的渴望和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史铁生在每天只有两个小时写作的条件下,依然笔耕不辍,临终还在创作《病隙碎笔》。
E.就作品的数量而言,史铁生并不能算得上一位十分高产的作家,但他却凭借写作成就和人生态度获得了人们的称赞和感动。
(2)在2002年华语传媒大奖上,史铁生被评为“当代中国最令人敬佩的作家之一”。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史铁生令人钦佩的原因。
(3)请结合全文分析划线句子的作用。
(4)史铁生是一个“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同构在了一起”的作家。请结合材料,分析史铁生的生命和写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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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思想史常常不愿意叙述思想仿佛停滞或显得平庸的时代。从思想史的叙述形式上说,也许是因为天才思想的缺席,使习惯于过去按照思想家来分配章节的撰述者觉得无从措手,于是使思想史不得不出现“空白”;从思想史的叙述观念上说,也许是因为进化论的乐观主义使思想史家相信,这只不过是可以省略的时段,他们的责任是把思想史写成一个不断推陈出新的大链条;从思想史的写作心情上说,也许是这个时代的平庸难以激动历史学家,千人一面的沉闷打消了他们深入探究的欲望。可是,这一方面是由于“由今溯古”的思路,令人预设它是“空白”,往往是因为先已在心中预存了一个对思想历史的价值判断尺度,另一方面是“因人设岗”的写法,撰写者断定没有足够设置到章节的思想家,于是把这些“二三流”的思想一概忽略不计,于是,思想史仿佛有了断裂,有了空白。
可是,如果换一种思路,也许“空白”恰恰是一种有意思的内容,而“断裂”恰恰是一种有意义的连续。在中国书论画论中有一种据说是最中国化的理论,就是画的空白处也是画,字的笔断处即见精神,纸上未曾着色的地方,可能是云天水色,也可能是需要阅读者以体验补充与想象的地方,蕴涵了最富有包孕性的内容,飞白处恰恰特见意趣,笔笔丰润饱满,可能就有夯实之嫌。问题是,思想史并不是艺术性的书画,它不能总是一笔带过,去指望阅读者自己想象和填充思想史的空白,照理说,思想史不仅要写那些充满“变异”的时代,而且要写那些平缓地“绵延”的时代,历史阅读者和艺术欣赏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他不能随意想象空白处的历史。
可是,似乎思想史写作者很看不上那些平庸和停滞的历史时段,于是思想史也留下了一些空白,然而这些空白并没有像书画中的空白和飞白那样,给人深刻的意味,却使得思想史显得上气不接下气。这可能并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因为,思想的历史常常在保持存在和改变存在之间来回摇摆,表面上看来有起有伏有张有弛,所谓稳定秩序和改变秩序之间的紧张,延续传统的生活方式和打破固有的社会架构之间的紧张,每一个思想时代都被这两种倾向所笼罩,时而寻求保守既定的文化秩序,思想史表现出平庸似的稳定,时而努力寻求创造新的文化形式,思想史又表现出异乎寻常的跳荡,在“变异”与“绵延”、“凸显”与“蛰伏”之间,思想始终书写着自己的历史。因而,在那种似乎停滞的年代,思想的历史恰在前行,“空白”的背后,其实写满了未发表的文字。
(选自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二卷)
1.下列对文中“思想史上的‘空白’”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思想史上“空白”的产生与撰写者“由今溯古”的思路和“因人设岗”的写法有关。
B. 思想史上的“空白”不能随意由历史阅读者去想象,而需要以体验进行补充与夯实。
C. 思想史上的“空白”源于撰写者的价值判断,认为那是缺少意味的可以省略的时段。
D. 思想史上的“空白”往往见于秩序稳定、生活方式传统、文化秩序保守的历史时段。
2.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思想史家相信进化论的乐观主义,他们认为平庸的时代是可以省略的,思想史应是不断推陈出新的大链条。
B. 思想史上的“断裂”是一种有意义的连续,思想史上的“空白”是一种有意思的内容,这是最中国化的理论。
C. 思想的历史常常在保持存在和改变存在之间来回摇摆,表面上看来有起有伏有张有弛,实际上并不正常。
D. 在思想时代“变异与绵延”“凸显与蛰伏”“跳荡与稳定”的紧张之间,思想始终书写着自己的历史。
3.思想史上的空白与书画论中的空白有何不同?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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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4)题。
穆罕默德•尤努斯:穷人的经济学家
吴源林
孟加拉国的穆罕默德·尤努斯是个银行家,当然算一个经济学家,可是他获得的却是诺贝尔和平奖,而非经济奖,因为他不只会算经济账,还关注经济以外的东西。这或许值得我们的经济学家反思。
——张五常
贫困就好像是种花一样。我们从森林里面找到最好的种子,把它种在花盆里,却发现它没有在森林里长得好,这是种子的原因吗?不是,同样的种子,唯一的区别是花盆的空间太小,营养太少。而穷人就像是这样的种子,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没有为他们提供让他们自己充分发挥的空间,如果有好的条件、好的机制、好的环境,他们就会和其他人一样有能力。并不是这个人有什么不好,有什么缺陷。穷人并不是造成贫困的原因,贫困是由机制造成的,是由社会造成的。
——尤努斯2006年10月22日北京大学演讲节选
“有一天,我们的后代会去博物馆参观,看看贫穷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这是孟加拉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的一个梦想,也是他挑战这个世界贫困现象的宣言。并且他相信,只需通过一个简单的理念,就能根除这个世界的贫困现象。尤努斯的梦想并不止于憧憬。事实上,经过30多年的努力,他创办的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在孟加拉语里是农村银行的意思)已使得600多万孟加拉穷人摆脱了贫困。他的小额贷款的理念也传播到50多个国家和地区,赢得了众多国家的认可。世界银行聘请他担任顾问委员会的领导人,在全世界推广他的理念。他还获得了无数的奖项和头衔: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亚洲周刊》“最有影响力的25位亚洲人”,帕坦尔全球理解基金会颁发的“2006年度世界公民奖”,包括哈佛大学在内的无数学院授予他名誉博士称号。
乔布拉村试验
在1975年~l976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尤努斯带领学生去附近的乔布拉村调研。发现问题总是很容易,但什么才是解决之道呢?他向那些农民推广改良的大米种植技术,在干旱季节组建农民合作社修建水利设施。但不久后,他意识到,这并不能帮助真正穷困的底层阶级——那些没房没产、生活在农村里的穷人。
一天,尤努斯在乔布拉村采访了一位靠制作并售卖竹椅谋生的妇女。这位妇女告诉他,她辛劳一天只能赚2美分。尤努斯大感惊愕:这么一位勤劳的妇女,一天只能赚这么点钱!这位妇女解释说,由于没钱去购买制作竹椅的原材料,她不得不去找一位商人借钱,这位商人只允许她把竹椅卖给他,而且收购的价钱还得由他说了算。事实上,这位妇女就是附属于这位商人的劳动力!那这些竹子值多少钱呢?大约25美分。“我的天,仅仅为25美分就要遭这种罪受,难道就没有人能对此做些什么吗?”他找出村里另外42位有着类似困境的村民。在把这些村民们的资金需求汇总后,尤努斯经历了他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震动:这个数目一共才只有27美元! “造成他们穷困的根源并非是懒惰或者缺乏智慧的个人问题,而是一个结构性问题:缺少资本。这种状况使得穷人不能把钱攒下来去做进一步的投资。一些放贷者提供的借贷利率高达每月1 0%,甚至每周l0%。所以不管这些人再怎么努力劳作,都不可能越过生存线水平。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他们的工作与所需的资本之间提供一个缓冲,让他们能尽快地获得收入。”尤努斯总结道。于是,向这些没房没产的穷人提供借贷的想法就此诞生。
尤努斯当即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了27美元,借给了这42位穷人。随后,他去找一些银行家,试图说服他们向这些穷人提供无需抵押的贷款。而银行家们却讥讽他,说这些穷人的信用不可靠。尤努斯反驳道:“如果没有尝试过,你们怎么知道他们不值得信任呢?”也许是这些银行家对于人民来说才不可靠吧。
穷人的银行
尤努斯并未就此放弃。在1976至1979年间,他在村里开始了试验,以自己为担保人向穷人们提供小额贷款,这个试验成功地改变了大约500位借款人的生活。他也不断地去游说孟加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来采纳他的试验。l979年,孟加拉央行终于答应开展这个名为“格莱珉”的项目,一开始由7家国有银行支行在一个省份进行试运作,l981年则增加到5个省份。这个项目的每一次扩张都证实了小额贷款的有效性:到1983年为止,格莱珉银行86个支行使5.9万名客户摆脱了贫困。随后,尤努斯决定辞去学术工作,全身心投入这项对抗贫穷的事业中去。l983年,格莱珉银行成为独立法人机构,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壮大。
目前,格莱珉银行已成为孟加拉国最大的农村银行,这家银行有着650万的借款者,为7万多个村庄提供信贷服务。格莱珉银行的偿债率高达98%,足以让任何商业银行感到嫉妒。而且,每一位借贷者都拥有这家银行一份不可转让的股份,占据这家银行92%的股份(余额由政府持有),这实实在在的是一家为穷人服务的银行,是穷人自己的银行!“尤努斯取得的成就真是卓越非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布鲁罗·拉菲亚在对格莱珉银行进行调研后评价道。
还未结束的战争
尤努斯独特的实用主义哲学, 虽然可能让他难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一般都是颁给那些理论性的成果——但是尤努斯并不在意,他关注的是消灭这个世界的贫穷现象。
“人们说我疯了,但一个人没有梦想的话就必然不能有所成就。当你在建造一栋房子的时候,你不可能就是把砖块和石灰堆砌在一起,你首先得有一个想法,要怎样才能把房子给搭建起来。如果一个人要去征服贫穷,那你就不能按常规出牌。你必须要具备革命精神,并且要敢于去想别人所不敢想象的东西。”这正是尤努斯的超凡之处。
(选自《名人传记•财富人物》)
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 (5分)
A.某些银行家认为穷人的信用不可靠,而尤努斯认为穷人值得信任,这些银行家反而是不可靠的。
B.尤努斯为了实现他的理想,辞去了学术工作,游说孟加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采纳他的“格莱珉”项目,并顺利得到了孟加拉央行的支持。
C.尤努斯认为贫困的原因并非懒惰或缺乏智慧,而是存在缺少资本的结构性问题。只要我们给穷人提供好的条件、机制、环境,他们就可能摆脱贫困。
D.尤努斯的小额贷款理念传播到50多个国家和地区,赢得了众多国家的认可,他创办的格莱珉银行不仅在本国取得了成功,在其他国家也取得了成功。
E.尤努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关注的是消灭这个世界的贫穷现象,当然这是一场艰苦的斗争,还远远没有结束。
(2)尤努斯萌生向穷人提供借贷想法的原因有哪些?(答案中不得出现具体数字) (6分)
(3)文章开头引用张五常的一段话有什么用意? (6分)
(4)尤努斯说:“如果一个人要去征服贫穷,那你就不能按常规出牌。你必须要具备革命精神,并且要敢于去想别人所不敢想象的东西。”依据传记内容,探究文中哪一方面体现了尤努斯的“革命精神”?请简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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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中国文化历来有“温良恭俭让”的美德,“孔融让梨”的故事家喻户晓。现代教育中,看到更多的却是孩童校内舞台争妍竞上,课外培训“百般武艺”,透着“不让”的自信。
体育世界,中国曾有“为大局让球,为友谊让球”的风气和争议,也有今日“争强不让,放手一搏”的公平和奋进。
现实生活,有车流交汇,因一车“不让”而拥堵数里的陋习;也有职场竞聘,让位一步而错失先机的懊悔。
对此,你的观点是什么?写一篇论述类的文章加以阐述。
注意:①角度自选,立意自定。②题目自拟。③不得少于800字。④不得抄袭、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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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火 烧 云
粱 爽
我喜欢过一个女孩。
她名字叫夏梦,读中学时在我隔壁班级。
如果我说我喜欢夏梦,于小毛一定会把牙笑掉。因为我和她完全就是两类人。整个中学时代,她一直是我们年级的第一名,而我一直是我们年级的倒数第一名。
第一次看到夏梦,我便喜欢上了她。那天,我正在语文老师的办公室里被罚站,她进来送作业,穿着白衬衫牛仔裤,梳着蓬松的短发,英气逼人。她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连忙低下头,直到用余光看不到她了,才敢再抬起头。人生第一次,我感觉自己的样子很糗。
从此,我便像间谍一样挖空心思打探她的一切。他们说,她很高傲,是班长,还是语文课代表。他们还说,她父母都是教师,对她管教很严,她每天放学就回家,从来不在外面玩儿。知道这一切,我有点儿同情她,总想有一天能带着她到处逛逛。一想到这儿,我就豪情万丈。可想归想,我知道这个心愿很难实现。
自从喜欢上了夏梦,不管于小毛怎么揶揄,我都不愿意再逃学。我喜欢趴在窗台上等夏梦的出现。如果我看到了她,我会像过节一样开心。如果她恰好也看到了我,我就比过年还快乐:特别是窗外有丁香花开的时候,晚上的梦里都是丁香花醉人的香味儿。
上课的时候,无论是哪个老师讲课,于我来说都是在听“天书”。我只干一件事一一练字。“字帖是夏梦的作文,是学校举行作文展览的时候,我在操场后面的橱窗里偷偷撕下来的。有一天,我觉得自己的字简直跟夏梦的字没什么区别,就用彩色的信纸抄了一首汪国真的诗,通过邮局寄给了她。
后来,我又听说她喜欢歌手郑智化。只要遇到她,我就用口哨吹一句郑智化的歌。我注意到,每次她的嘴角都会微微上扬。可始终,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美好的中学时代很快就结束了。她考入我们那里唯一的一所重点高中,而我去了一家技校学电器修理。重点高中在小城的最东边,技校在小城的最西边。每天晚上,我会沿着201国道,先是骑上一段长长的上坡再是一段长长的下坡,准时到达重点高中的门口,等待夏梦下晚自习,然后骑着车子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大概20 米的距离。这样的日子整整持续了三年。我曾希望老天能给我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但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给了自己一耳光,我更希望她永远都是平安的、宁静的、快乐的。
高考前的一个晚上,不知为什么,每天跟夏梦一路回家的女孩儿没有出现。我明显感觉到,有几次她放慢了速度。她只要放慢速度,我便放慢速度。我知道,她一直都知道我在她身后,否则她不会有那么多夸张的笑声。我有很多话想对她说,可是我的理智提醒我不能,因为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不允许自己打扰她。
终于等到了放榜的那一天,我在重点高中的门口等到了夏梦。她穿着一件碎花蓝连衣裙,蓬松的短发已变成高高的马尾,如同清水荚蓉一般清纯美丽。
“你喜欢我?”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一愣,不知该怎么回答。
“我知道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没等我回答,她便挽起我的手。我们手牵着手走遍了学校周围所有的马路,说了很多很多的话。后来,送夏梦回家的时候,路过一个铁路桥,我们坐在桥旁边的水泥台阶上,看天边的火烧云,又红又美。
“我知道那首诗是你寄给我的,没想到你的字和我的那么像。”我的脸一下子变成了火烧云。
“你为我做的一切我都知道,可我们两个是不会有未来的,我父母一定不会接受你。”我想说点安慰她的话,喉咙里却像哽住了什么东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好紧紧握了握她的手。她一下子趴在我的肩头嘤嘤地哭了起来,但哭声很快就被火车的汽笛声给淹没了。
夏梦考上了南方一所很有名的大学,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坐在铁路桥旁边的水泥台上发呆,听着火车的汽笛声,想着夏梦那张梨花带雨的脸。
多年以后,我意外地收到一本不知从哪儿寄来的诗刊,里面有一首署名夏梦的诗。那首诗,我反复读了很多遍,还抄下来想读给于小毛听。于小毛被我吓跑了,其实我也不懂诗。只记得她在诗里说,她喜欢火烧云……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5分)
A.小说运用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了作者的情感历程,真实细腻,可亲可感。说明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带给我们很多感动。
B.本文没有尖锐的对立冲突,只是和风细雨,慢慢叙述一件生活中很平常的事件,于琐碎中窥视人生。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我与夏梦的相会相爱相别,这一切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D.小说极富现实主义特色,真实地反映了青年人的理想追求,否定了他们的不成熟的感情。
E.小说善于通过心理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我曾希望老天能给我一次英雄救美的机会,但这个念头一产生我就给了自己一耳光”,说明我的纯真善良。
(2)小说为什么以《火烧云》为题目,请说说这个题目的含义和好处。(6分)
(3)小说中的夏梦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我和夏梦的感情是悲剧还是喜剧,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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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地坛精魂
张梦阳
走进地坛,就想起史铁生;阅读史铁生,就想起地坛。文字真有无穷的魔力。一篇散文《我与地坛》,将史铁生与地坛紧紧联系在一起。史铁生已经成为地坛的精魂。
这究竟为什么呢?地坛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四百多年前的明代嘉靖九年,历史可谓不短,遗址可算不少,故事也肯定很多。然而,史铁生并没有写这些历史与传奇,只是从自己截瘫后摇着轮椅进入地坛写起,说“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提出了生死和怎样活的问题;然后就写自己母亲是如何在园里苦苦寻他;写了地坛的四季和人物:一对散步的老夫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卓尔不群喜好饮酒的老头,一个素朴并优雅的学理工的女知识分子,一个倒霉而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弱智”的小姑娘和保护她的哥哥。然后又归结到苦难的命运,专注于“心魂”的拷问与思量,执著于形而上的思辨,重新提出“要不要去死”、“为什么活”、“干嘛要写作”的终极性精神哲学问题,认为“希望与绝望,他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最后作了这样的结束语:“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这样一篇似乎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文章,为什么一问世就引起了轰动,又经久不衰二十余年,及至史铁生的去世消息也要以《魂归地坛》为标题呢?我想:拥有“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这样绝妙比喻的文字,当然是原因之一,但最根本的是史铁生袒露了自己苦难的灵魂,又以明净、深邃、悠远的文字从哲学的高度,深触了人们以及地坛中苍松古柏、夕阳残照、雨燕小鸟乃至蚂蚁、瓢虫等小昆虫的灵魂,由普通、平凡的人和事显现出高深莫测的宗教性。史铁生后来又写了一系列足以传世的小说、散文和随笔,但我认为都是从地坛出发的,活灵灵闪现着地坛的精魂。
我曾在《荒原时代的地坛》一文中说过: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无疑是20世纪中国散文中的警世之作,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大陆第一文。地坛也因史铁生而增添了深厚的文化内蕴。
史铁生和地坛之所以在我心中印烙得如此深刻,可能是因为上世纪70年代初,我家住和平里,也曾在附近的地坛荒园中游荡过。那时,我的母亲在“文革”迫害下溘然长逝,女友又突然与别人结婚,这两个打击如闷雷一样同时轰击在我的头顶,足可置人于死地。但我挺住了,把全部精神寄托在书上——阅读了大量的古今中外文史哲书籍,写了上千张读书、思考卡片。读书之外,惟一的排遣就是孤独地徘徊在地坛的苍松古柏、荒藤野草之间,迎旭日升起,送夕阳落晖,“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最感人处,正是写他在地坛待得过长时,母亲如何为他担忧。那时他的母亲还在,而我的母亲已经不在了,我只能在地坛荒园中孤独地漫游。共同的念母之情使我与史铁生心心相印,对他的《我与地坛》和《秋天的怀念》情有独钟。我似乎记得当年在地坛徘徊时,曾经见到过坐着轮椅看书的史铁生的身影……直至今天,史铁生仍然是巨大的鼓励,鼓励我继续在“费力不讨好”、却使自己感到深切和明净的“纯文学”路上走下去。
史铁生是地坛的精魂。只要地坛存在,史铁生就在。
史铁生希望把自己的骨灰洒在地坛,那么,能否在地坛东南角的老柏树下,建一尊史铁生的铜像?他坐在轮椅上,手捧着书,宽阔的额头,戴着宽边眼镜,镜后深邃的双目温和地朝前望着,仍在执著地思考人生和宇宙……
(选自《文汇报》2011年1月5日)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3分)
A.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20世纪中国散文中的警世之作,它融进了作者对“生死”、“永恒”等人生和宇宙问题的深邃思考。
B.《我与地坛》正是凭借“仿佛这古园……四百多年”这些明净、深邃、悠远的文字,一问世就引起了轰动,而且经久不衰。
C.史铁生和地坛是互相成就的,是史铁生为地坛增添了深厚的文化内蕴,而它又源于史铁生对在地坛中所见人物的深刻感悟。
D.在文中插入“我”的人生遭际,不仅使作者对史铁生思想、精神的把握显得更为深刻,而且更容易激起读者情感上的共鸣。
2.为什么说“史铁生是地坛的精魂”呢?(4分)
答:
3.史铁生在地坛中,对终极性精神哲学问题是以什么方式来思考的?又作出了怎样的回答?(6分)
答:
4.从史铁生给“我”的启迪中,探究人应该如何面对自己命运中的苦难。(5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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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 “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他!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他。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他,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析】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1.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你的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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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但作者却从童年生活回忆写起,而且将童年生活的回忆写得细腻入微,请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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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简析“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这句话的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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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文章结尾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请根据文章信息,适度推断,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赋予“故乡”的“新意”。(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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