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迈克尔•法拉第
王 波
1857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准备册封一人为爵士。不过,这个名叫迈克尔·法拉第的人拒绝受封。同年,英国皇家学会会员选法拉第为会长,这也遭到法拉第本人的谢绝。
法拉第的心里只有科学。
法拉第的父亲是位铁匠。铁匠前后有十个子女,家境困顿。短短上了两年学后,法拉第不得不中断学业,去做装订学徒。利用装订书报的机会,他接触了多方面的知识。年轻人越来越相信科学家在某些方面比其他人要纯洁和高尚。他想做一名科学家。
只是,这条路对一个二十一岁的学徒来说,似乎太过遥远。
一切因为一位好心顾客赠送的门票而改变。1812年,法拉第拿着获赠的贝克林讲座最后四次演讲的门票,赶到英国皇家学会,聆听了英国著名化学家汉弗里·戴维的讲座。他把讲座内容做了详细记录,并精心为其加入彩色插图,一本386页的笔记很快成形。在装订好之后,它被送给学会会长。法拉第最终没能等来会长的答复,只好把笔记寄给皇家研究所的戴维本人。因感染伤寒正在疗养的戴维,看到笔记颇为感动。一番等待之后,次年,法拉第拿着比学徒还低的薪水,成为研究所的实验助手。
戴维夫妇周游欧洲时,法拉第以化学家助手和秘书的身份随行。但在戴维太太眼里,法拉第不过是一个年轻的仆人,赶路时他需要坐在马车外,吃饭时则需要和佣人一起。
这次感觉不舒服的旅行结束后,法拉第利用自己的实验天分,协助戴维发明了矿工安全灯。有人称这灯和滑铁卢战役为“1815年英国的两大胜利”,但在法庭上宣誓作证时,法拉第毫不客气地指出灯还有一些缺点。这令戴维颇为不满。
研究改进后,这种后来挽救了无数矿工性命的灯,被称为“戴维灯”,很少有人意识到,在灯光背后,也曾有法拉第奉献出的光和热。
1821年,新婚的法拉第给人类带来了第一台电动机,并为此发表了论文。不过,他很快就后悔了,他意识到在论文中没有提及戴维和威廉·沃拉斯顿。后者也做过类似的实验,只是他失败了。
被助手忽视,戴维有些难以容忍。三年后,法拉第在被提名选举为皇家学会会员时,只有一人投票反对。反对的正是会长戴维,提名的却是当年同样被法拉第疏忽的沃拉斯顿。不过,在戴维去世之前,有人问他这一生最大的成就是什么时,这位发现了15种元素的“无机化学之父”说:“我一生最大的发现,是发现了法拉第。”
当选会员后,法拉第依旧像往常一样,埋头在实验室里。在那里,液态氯、苯等化学物质先后被发现,发电机、变压器等陆续被发明,而电化学的两大基本定律、电学和磁学的相关理论也一一确立。
除了皇家研究所主席的邀请,他通常回避其他交际活动。而每周日,他总会去教堂。在那里,他与妻子相识相爱。1860年,法拉第再次拒绝担任皇家学会会长,在这个学徒出身的铁匠儿子眼里,“上帝把骄矜赐予谁,那就是上帝要谁死”。可转身去了教堂,那些崇尚“简单、和平与谦卑”的教友,第二次选他当教会长老时,他立即接受了。
他担任时间最长的职位,是港务局科学顾问,负责维护水路安全和检查灯塔。从1836年被提名,他一直做到1865年,这也是他最后辞去的一个职位。他一生的信件,有百分之十与这个职位有关。 “当我读到您在科学上的发现,我深感遗憾,我过去的岁月浪费在太无聊的事情上了。”在一封来自圣赫勒拿岛的信里,犯人拿破仑写道。
法拉第也曾有机会做“无聊”的事情。1853年,英俄克里米亚战争爆发。英国政府询问法拉第可否制造用于战场的毒气,科学家回答,技术上可以,但本人绝不参与。
尽管一再被拒,皇室和政府仍旧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牛顿墓旁,给法拉第预留了墓地。这次,法拉第还是拒绝了。
1867年8月25日,已经失去记忆的法拉第在椅子上安然离世。在他的葬礼上,妻子莎拉宣读了他的遗言:“我的一生,是用科学来侍奉我的上帝。”而他的墓碑上,只写着他的出生年月和名字。
(选自《中国青年报》)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法拉第拒绝维多利亚女王的“爵士”册封,主要是他觉得自己所取得的成就还不够多。
B.法拉第把自己听戴维讲座的记录精心装订好并送给学会会长,是想博得会长的好感,为自己寻找出一条捷径。
C.法拉第在法庭上宣誓作证时,毫不客气地指出矿工安全灯还有缺点,主要是因为科学在他心中比导师(戴维)更重要。
D.戴维去世之前说“我一生最大的发现,是发现了法拉第”,表明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虽然曾经有些小气,但终究还是胸襟开阔。
E.除了皇家研究所主席的邀请,法拉第通常回避其他交际活动,这从侧面体现了法拉第自命清高的性格特点。
2.你认为戴维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说明。(6分)
3.文章说:“法拉第的心里只有科学”,请用相关事例具体说明。(6分)
4.有人认为法拉第拒绝了皇室和政府给予的荣誉,但他又担任一些职位,这是他矛盾性格的体现。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25分)
迈克尔•法拉第
王 波
1857年,维多利亚女王正准备册封一人为爵士。不过,这个名叫迈克尔·法拉第的人拒绝受封。同年,英国皇家学会会员选法拉第为会长,这也遭到法拉第本人的谢绝。
法拉第的心里只有科学。
法拉第的父亲是位铁匠。铁匠前后有十个子女,家境困顿。短短上了两年学后,法拉第不得不中断学业,去做装订学徒。利用装订书报的机会,他接触了多方面的知识。年轻人越来越相信科学家在某些方面比其他人要纯洁和高尚。他想做一名科学家。
只是,这条路对一个二十一岁的学徒来说,似乎太过遥远。
一切因为一位好心顾客赠送的门票而改变。1812年,法拉第拿着获赠的贝克林讲座最后四次演讲的门票,赶到英国皇家学会,聆听了英国著名化学家汉弗里·戴维的讲座。他把讲座内容做了详细记录,并精心为其加入彩色插图,一本386页的笔记很快成形。在装订好之后,它被送给学会会长。法拉第最终没能等来会长的答复,只好把笔记寄给皇家研究所的戴维本人。因感染伤寒正在疗养的戴维,看到笔记颇为感动。一番等待之后,次年,法拉第拿着比学徒还低的薪水,成为研究所的实验助手。
戴维夫妇周游欧洲时,法拉第以化学家助手和秘书的身份随行。但在戴维太太眼里,法拉第不过是一个年轻的仆人,赶路时他需要坐在马车外,吃饭时则需要和佣人一起。
这次感觉不舒服的旅行结束后,法拉第利用自己的实验天分,协助戴维发明了矿工安全灯。有人称这灯和滑铁卢战役为“1815年英国的两大胜利”,但在法庭上宣誓作证时,法拉第毫不客气地指出灯还有一些缺点。这令戴维颇为不满。
研究改进后,这种后来挽救了无数矿工性命的灯,被称为“戴维灯”,很少有人意识到,在灯光背后,也曾有法拉第奉献出的光和热。
1821年,新婚的法拉第给人类带来了第一台电动机,并为此发表了论文。不过,他很快就后悔了,他意识到在论文中没有提及戴维和威廉·沃拉斯顿。后者也做过类似的实验,只是他失败了。
被助手忽视,戴维有些难以容忍。三年后,法拉第在被提名选举为皇家学会会员时,只有一人投票反对。反对的正是会长戴维,提名的却是当年同样被法拉第疏忽的沃拉斯顿。不过,在戴维去世之前,有人问他这一生最大的成就是什么时,这位发现了15种元素的“无机化学之父”说:“我一生最大的发现,是发现了法拉第。”
当选会员后,法拉第依旧像往常一样,埋头在实验室里。在那里,液态氯、苯等化学物质先后被发现,发电机、变压器等陆续被发明,而电化学的两大基本定律、电学和磁学的相关理论也一一确立。
除了皇家研究所主席的邀请,他通常回避其他交际活动。而每周日,他总会去教堂。在那里,他与妻子相识相爱。1860年,法拉第再次拒绝担任皇家学会会长,在这个学徒出身的铁匠儿子眼里,“上帝把骄矜赐予谁,那就是上帝要谁死”。可转身去了教堂,那些崇尚“简单、和平与谦卑”的教友,第二次选他当教会长老时,他立即接受了。
他担任时间最长的职位,是港务局科学顾问,负责维护水路安全和检查灯塔。从1836年被提名,他一直做到1865年,这也是他最后辞去的一个职位。他一生的信件,有百分之十与这个职位有关。 “当我读到您在科学上的发现,我深感遗憾,我过去的岁月浪费在太无聊的事情上了。”在一封来自圣赫勒拿岛的信里,犯人拿破仑写道。
法拉第也曾有机会做“无聊”的事情。1853年,英俄克里米亚战争爆发。英国政府询问法拉第可否制造用于战场的毒气,科学家回答,技术上可以,但本人绝不参与。
尽管一再被拒,皇室和政府仍旧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牛顿墓旁,给法拉第预留了墓地。这次,法拉第还是拒绝了。
1867年8月25日,已经失去记忆的法拉第在椅子上安然离世。在他的葬礼上,妻子莎拉宣读了他的遗言:“我的一生,是用科学来侍奉我的上帝。”而他的墓碑上,只写着他的出生年月和名字。
(选自《中国青年报》)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法拉第拒绝维多利亚女王的“爵士”册封,主要是他觉得自己所取得的成就还不够多。
B.法拉第把自己听戴维讲座的记录精心装订好并送给学会会长,是想博得会长的好感,为自己寻找出一条捷径。
C.法拉第在法庭上宣誓作证时,毫不客气地指出矿工安全灯还有缺点,主要是因为科学在他心中比导师(戴维)更重要。
D.戴维去世之前说“我一生最大的发现,是发现了法拉第”,表明这位伟大的科学家虽然曾经有些小气,但终究还是胸襟开阔。
E.除了皇家研究所主席的邀请,法拉第通常回避其他交际活动,这从侧面体现了法拉第自命清高的性格特点。
2.你认为戴维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说明。(6分)
3.文章说:“法拉第的心里只有科学”,请用相关事例具体说明。(6分)
4.有人认为法拉第拒绝了皇室和政府给予的荣誉,但他又担任一些职位,这是他矛盾性格的体现。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一个诗人的生命
[加拿大]迈克·弗洛里安
建筑物的大片的墙皮已经脱落,露出红砖和白色的墙体。窗户上连玻璃也没有。三月的雨一直下着,地面上积了一个个小水坑。很久以前战斗刚打响时村民们就离开了这个名叫罗斯多夫的小村庄。村子里有二十所小房子、一座东正教教室、一口井和几条泥泞的小道。一百公里之内几乎看不到人。
有两个俘虏坐在泥地里,低头盯着自己的膝盖。因为他们的其中一只手被一根粗的绳子和旁边站着的伙伴的手紧紧地绑在了一起,所以不得不举着它。
一百米开外处,一个黑衣女人站在一辆马车后面默默地看着他们。那匹没有上套的马背风立着,长长的马尾被风吹得飘了起来。女人把马拴在村中央的一口老井的手柄上,朝这群俘虏走来。
获胜的一方的十个士兵和他们的队长全身也都被雨淋透了,制服上沾着泥水和血渍。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佩带手枪,有些人端的是左轮手枪,还有几个人的身边放着步枪。队长的左肩上缝着一块黄色肩章。右肩上的衣服被撕破了,露出了光光的皮肤和血淋淋的伤口。这个孤单的黑衣女人朝他走来。
队长几天前就注意到她了,她牵着马车,远远地站着。
“同志,”女人走到队长身边用俄语喊道。队长吃惊地看着她,发现她并不漂亮。她上身穿着黑罩衫,脚上是一双平底宽靴子。一只靴子的前头被磨破了,露出了乌黑的指甲和弯曲的脚趾头。她的两只手共用一只手套,抵御着冰冷的雨水的袭击。她的头上顶着一块破布,眼睛和她的靴子一样黑,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
“就是那个人,”她指着其中一个俘虏说,“他不属于他们的队伍,我要把他带回家。我已经把马牵来了。他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
队长低头看看她的靴子,转过身对他的士兵们说:“准备列队。”
“他和他们不是一类人,”她又重复了一遍,“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是俄国人,和我一样,是我的丈夫。”
队长没有搭理这个女人,而是背对着她,对他手下的士兵说:“站好队,每个人瞄准一个人头。”
“我已经跟踪你们五天了,他真的不是和他们一伙的,他是一个诗人。”她用俄语说。
队长仍然没有转过身来,他的士兵们排成了一行。
这个阵势把女人吓坏了。她看着她的丈夫,那一排被绳子连在一起的人中的倒数第二个。他站在那里,是唯一一个没有倚着墙的人。他的两只手臂被旁边的或坐或躺的人直直地朝下扯着。有些俘虏在抽泣,有些在祈祷,还有几个也像她丈夫一样沉默地站着。
她用一种被克制的急促的腔调说着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奥地利语、斯洛伐克语等等,甚至尝试了俄语和捷克语。当她用斯洛伐克语说“他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时,似乎看到队长动了一下,因此她就继续用那种语言说:“那个人两边的队伍都帮。他没有枪,只是给两边的伤员们提供药品和酒。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只是正当他在那边的队伍里时被你们的人抓到了,是运气不好。同志,他不是你们的敌人。”
队长仍然背对着她坐着。女人不敢接近他或碰他。她继续说:“他救了很多你们的人,也救了很多你们的敌人。他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带着酒不顾一切地穿越前线去救那些伤员。当他的马被一颗地雷炸死之后,他就跑着去那儿。”
“我跟着他翻过一座座高山。他想阻止杀戮和死亡,这个傻瓜。他是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士兵。看,这里有他写的诗。”她轻轻地挪到队长跟前,把一摞写满字的纸放在他身边的泥地上,纸上有不知是被雨水还是被泪水冲出的一道道水渍。
队长站起来走开了,那些写满诗行的纸被他的靴子踩进了泥地里。他走向那个人——女人的诗人,她的爱人、丈夫、傻瓜,她的生命。他从枪套里拔出左轮手枪,命令他的士兵们站在每个俘虏的身后照着他的样子做。
当他发布枪决令的时候,黑衣女人目击了这一幕情景。但是她的眼里只有队长、队长手里的枪以及她的丈夫。当蓝色的硝烟在一片血淋淋的尸体上方飘浮的时候,她的男人……
(选自《译林》2012年第6期,有删改)
1.概括小说首段环境的特点并指出其作用。(4分)
2.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4分)
3.分析作者把俘虏的身份安排为“诗人”的深意。(5分)
4.根据语境,用一句话在文末省略号处补写出小说结局,并说明补写理由。(8分)
补写小说结局:她的男人
补写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悬 崖
周海亮
他观察了三天。他知道那个男人在黄昏时候才能回来。在男人回来以前,那个总是挂着厚厚窗帘的窗口,没有任何动静。这等于说,他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翻找。
他的钢锉和改锥没有派上任何用场。他轻轻推一下门,门就开了。
他在客厅里胡乱地翻找。他流了满头的汗。他没有翻到一分钱。茶几上有一筒打开的饼干,露着金黄诱人的颜色。他把那筒饼干抓起来,胡乱地向嘴里塞了两块。他将近两天没吃任何东西了。
他一边吃,一边推开卧室的门,一下子愣住了。
床上躺了一个女人,侧着身子,正盯着他看。女人的眼睛,含着笑。
他也看她。其实他想逃走,很想。可是他的两脚似被钉住,不由自主地颤抖。他扶着门,努力使自己不倒下来。
女人笑了。她说:“你好。”女人的脸色苍白。那上面,没有一丝阳光的痕迹。
他说:“你好。”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嘴里还塞着饼干。这让他的话,含糊不清。
女人说:“来了?”他说:“来了。”女人说:“你坐。”他说:“不用。”他稍微镇静了些。脑子里,闪出一千种可能和一千种解决的办法。
女人说:“你是来做钟点工的吧?刚打出广告,你就来了,这速度……”
他说:“是。”心里狐疑着。他把嘴里的饼干吞下,将右手伸进裤兜,抓紧了那把尖刀。
女人身边的床头柜上,放着一部电话。女人悄悄地、很隐蔽地把手伸过去。他往前走了两步。他想只要女人的手抓起电话,他就会掏出那把刀子,毫不犹豫地冲上去。
女人的手,却在距电话几公分的地方停住。她打开床头柜的一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五十块钱,递给他。“说好了的,先给钱。”女人说。仍是浅浅地笑。
他走过去,接过那五十块钱。然后愣愣地看着女人。女人说:“扶我起来。”他就小心翼翼地扶女人起来。女人说:“扶我去阳台。”他就小心翼翼地扶女人去阳台。女人坐上一张宽大的椅子,眯起眼睛。
看得出女人很虚弱,她在轻轻地喘息。
女人说:“我坐一会儿就行,你慢慢吃。”她指着他手里的饼干筒,“冰箱里还有,吃完了,你自己拿。”
他说:“不用了。”竟有些难为情起来。只是,他插在裤兜里的右手,仍然紧攥着那把刀子。
“你多大了?”女人突然问。
“二十三,”他说,“是周岁。”
“和我儿子一样大。”女人说,“我儿子,和你一样帅,一样壮。”
他的脸红了。
“不过现在他在海南,在当兵。”女人说,“我有好几年没见到他了。”
“想他吗?”他问。
“当然想。”女人说,“你失业?”
“是的。”他承认。
“没关系的。”女人说,“像你这样的年龄,机会一抓一大把。做钟点工,不也是机会?”女人开始咳嗽,仿佛要咳出五脏六腑。他不得不松开紧攥着刀子的手,握了拳,轻轻捶着女人的后背。
“谢谢你小伙子。”女人说,“我儿子,以前,也常常这样给我捶背。”
他的脸再一次红了。“你不闷吗?”他说,“要不把窗帘拉开吧?”
女人笑笑:“好。”
“要不,把窗子也打开吧?透透空气。”他说。
女人再笑笑:“当然好。”
他拉开窗帘,然后把窗子打开。阳光和风灌进来,把阳台,以及他们,镀上凉爽的金黄。
突然他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他惊了一下。他竟陪这个女人,在阳台上,整整待了一个下午!女人笑着对他说:“时间到了,你该走了。冰箱里还有饼干,如果你喜欢吃,可以拿走。”
他说:“真的不用了。”转身往外走。正碰到走向卧室的男人。
他微笑着对男人点头。男人的脸,满是惊讶。
他听见男人走进卧室,问女人:“谁啊?”
女人说:“钟点工。”
“钟点工?什么钟点工?……老天!医生早嘱咐过你不能乱动的!竟然还开了窗子!你不想活了?”男人的声音,惊慌失措。
他站在门口,一动不动。本来想离开,此时却迈不开步。他重新敲门,走进屋子,在男人惊愕的目光中,从裤兜里掏出那五十块钱,然后掏出改锥、钳子、钢锯和尖刀。他把这些东西堆起来,压住那五十块钱。
现在他感觉浑身轻松。
他重新走进卧室,朝女人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你。”他说,“是你,把我拉了回来。”
(选自《语文世界(高中版)》2013年第10期)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两项都对给4分,答对一项给2分,有错项给0分)
A.他准备了入室盗窃的工具,而进门时竟然没有用上,暗示房中有人,他和女主人的命运开始同时走上了“悬崖”。
B.他看见茶几上的饼干,“抓”起来就胡乱地往嘴里塞,可以想见他此时已是饥饿至极,暗示他误入歧途、铤而走险的原因。
C.女人本想从抽屉里拿钱给“钟点工”,但他却不知道“钟点工”的事儿,误以为要拿电话报警,险些干出了杀人灭口的勾当。
D.作者多次写到女人的笑,表现了病入膏肓的女人对生活的热爱和与病魔抗争的乐观精神,她的乐观豁达深深地感染了他。
E.本文描述了女人成功处置意外遭遇的整个过程,刻画了较有个性的人物形象,展现了人性的灿烂光辉与爱的力量。
2.小说中,这位卧病在床的“女人”身上有哪些性格特点?请分条概述。(4分)
3.女人的丈夫回家问了一句“钟点工?什么钟点工?”这句话在小说中起到怎样的作用?请作简要分析。(4分)
4.你是怎样理解小说标题“悬崖”内涵的?每个人都有可能身处“悬崖”边上,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正确面对“悬崖”呢?(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①清早,你准备驾车上班的时候,不需要钥匙,只要对着汽车讲一句“引擎启动”;去银行,你也不需要带任何证件和银行卡,只要将手掌放在服务器的扫描口,就可以办理各项业务了;当你完成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不用钥匙,只要面朝着门站立一会儿,门就会自动打开……今天,这些曾经只能在科幻故事中见到的场景,因生物识别技术的发展而成为现实。
②所谓生物识别技术主要是指通过人类生物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就是通过计算机与光学、声学、生物传感器和生物统计学原理等高科技手段密切结合,利用指纹、掌型、视网膜、虹膜等人体固有的生理特性和笔迹、声音、步态等人的行为特征来进行个人身份的鉴定。科学家们想到利用人类的生物特征来验证身份,这是因为人体特征具有不可复制的唯一性,而且这种“生物密钥”不会失窃或被遗忘。显然,利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认定,准确、安全、快捷,它被认为是信息社会中认证身份最好的方法之一。
③运用生物识别技术,首先要进入生物识别系统,系统将会记录你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然后系统对你进行生物特征取样,并将生物特征取样转化成数字代码存储下来。大多数系统并不存储完整的记录,而是分析特征,然后将其转换成代码或图形以组成特征模板,某些系统还能将这些数据记录在可随身携带的智能卡上。这样在某一安全应用领域,识别系统就可以把获取到的特征与数据库中的特征模板进行比对,以确定二者是否匹配,从而决定接受或拒绝。
④生物识别是采用大数据量的相似匹配方法来验证身份,而传统密码采用的是相等验证方法,生物识别采用的验证方法确保了身份验证的安全性。简单地说,当传统密码在网络传输中被拦截后,假冒验证的成功率是100%。而生物识别每次采集的生物特征信息数据并不完全相同,若被拦截并进行假冒验证,系统可以判定出存在完全相同的两次数据,就会拒绝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
⑤但生物识别技术运用并非一片坦途,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哪项生物特征能达到完美无缺的情形,每种生物特征自身都有优点和缺点,有其适用范围。例如指纹纹线特征鲜明,提取处理方便,但有些人天生指纹特征较少,很难采集到图像,而且指纹采集对周围环境的要求也很高,对手指湿度、清洁度等很敏感,脏、油、水都可能影响识别的结果,伤痕、脱皮甚至老茧都会影响指纹识别的效果。因此,在对安全有严格要求的应用领域,人们往往需要融合多种生物特征的高精度识别系统。另外,生物识别系统预先采集的指纹、人脸和虹膜等信息存储在对应的数据库内,由于这些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一旦被入侵,身体既是钥匙又是锁的局面就被会打破。
取材于李珺 《生物识别:用自己证明自己》
1.下列关于“生物识别技术”定义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生物识别技术就是个人身份认证的一种技术。
B.生物识别技术利用人类生物特征来识别身份。
C.生物识别技术的科学依据是生物统计学原理。
D.生物识别技术需计算机、传感器等硬件支持。
2.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因为人体特征具有不可复制的唯一性,生物识别技术成为认证身份最好的方法。
B.生物识别过程的最后环节是特征比对,特征匹配与否决定生物识别技术的成败。
C.生物识别是采用大数据量的相似匹配方法来验证身份,故此假冒验证难以得逞。
D.人们要开发融合多种生物特征的高精度识别系统,以满足安全要求严格的应用。
E.生物识别技术必须处理好数据库安全的问题,一定要全力保证数据库不被入侵。
3. 根据文章内容和下面材料,你是否会购买iPhone5s手机?请说明理由。(5分)
2013年9月11日,苹果公司推出的iPhone5s手机内置了指纹传感器,这是数字设备首次采用生物识别技术,一“按”认证的时代来临了。
2013年10月20日,小A刚刚结束篮球赛,他发现过了与家长约定的见面时间,急忙取出iPhone5s,但手指一按再按,手机却无法解锁。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0分)
熟人厌烦症
(美国)迈克尔·金
①我是在11 路公交车上遇到菲利的,他是我的老同学,大学四年,我们是公认的铁哥们,连衣服都互相换着穿,所以,我们极其夸张地来了一次拥抱,煞是令旁人羡慕。
②彼此问候,才知道我们都在墨西哥,他结了婚,我也有了家。所以,我竭尽全力地寻找关于工作、家人、小孩的话题,可惜,当初经常秉烛夜谈的我们似乎少了许多默契,只那么三言两语便结束了。
③我有点尴尬,看菲利,他也不断地往窗外看,时不时向我挤出一丝刻意的笑容。这情景让我很难受,窗外挤满了抢道的出租车,死死地把我们堵在中央,好不容易爬进一段,刚好又遇上红灯。
④时间很难熬,好几次挑起话题失败后,我只想赶紧下车,可是,前面还有一座很长的桥,而且,桥头还有个收费站,有一次为了交过桥费足足等了四十分钟,所以我很害怕,当然,不是因为公交车的堵塞,而是无法面对眼前的菲利。
⑤在过桥前的最后一站,我霍然起身奔向门口,临下车那一刻,赶紧回头跟菲利打招呼,说先下了,以后常联系。他竟然站着,手里提着一大袋食品,爽朗地说,好,以后多聚聚。没想到菲利变化这么大,墨西哥真是磨炼人啊!明明没什么话说,他还说多聚聚。不过我不怪他,我说常联系也是客套话,在公交车上这么久,我们连联系方式都没留下,还怎么联系!
⑥骄阳似火,虽然要步行过桥,但我心里轻松,走一段路总比两个人熬在车上强,再说了,过桥还要多收一块钱,我不亏。
⑦难得步行看看桥上的风景,所以我情不自禁地哼起了小曲,心里盘算着过桥后拿一块钱给儿子买根棒棒糖,那家伙一定会抱着我的脖子使劲亲吻,哈!我忍不住提高了音调,可我耳朵里听到的并不是自己的声音,桥对面走来一人也在使劲哼同样的小曲,我扶了下眼镜仔细一瞧,心里重重地“咯噔”了一下,那人竟然是菲利,他看见我,立马也呆了。
⑧他竟然往回走,难怪我下车的时候他站起来了,他
好不容易才缓过神来,我们互相笑笑,说真巧啊!家里孩子等着吃饭呢,回头见!说完便逃也似地往前走,谁都不愿问为什么走这么长一段。
⑨和菲利擦肩而过那一刻,我分明看见他脸上多了一丝沧桑,一双眼睛老在躲闪。我知道,他不再是当年的他,可是,我还是当年的我吗?骄阳已躲进云层,我仍觉得全身发热,加快脚步,只想赶紧走完剩下这段桥,也不买棒棒糖了,直接回家,拿面镜子好好瞧瞧。
1.请用简明的语言梳理这篇小说情节的脉络。(4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联系上下文,补足第⑧自然段“他”之后的内容。(不超过25个字)(3分)
3.请指出第⑤自然段画线处 “变化这么大”的含义。(2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出最后一个自然段所采用的主要描写手法并简析描写作用。(6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熟人厌烦症”的故事带给你那些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5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容闳:睁眼看世界的“草根”第一人 李响
1828年11月,容闳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南屏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南屏小村,与被葡萄牙殖民者占领的澳门一水之隔,相距不到4英里。当时,容闳的哥哥进了私塾走“正途”,家里实在没钱再供容闳,只好送7岁的他去学杂费全免的澳门洋学堂。容闳上的是教会学校,1840年,容闳还因鸦片战争爆发一度辍学。
18岁那年,教会学校的布朗校长因身体原因要回美国,临行前他在班上说,想带走几名学生赴美深造,如果有愿意的就站起来。当时是1846年,美国立国仅仅70年,如此年轻的异邦,远在大洋彼岸,十几岁的孩子哪敢未经父母同意去“送死”?良久的沉默之后,容闳站了起来。他想亲眼看看书本上那个精彩的新世界。
1850年,容闳在美国慈善组织资助下进入耶鲁大学学习,四年后以优异成绩毕业。他是耶鲁大学乃至所有美国大学里第一个中国毕业生,其画像至今悬挂在耶鲁校园中。近代史学者雷颐评价,如果说林则徐、魏源是近代中国“精英”阶层 “睁眼看世界”的先驱,那么容闳这个农家穷小子,就是第一个“睁眼看世界”的“草根”。
1855年,容闳学成回国。在香港,容闳结识了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的族弟洪仁玕。但不久容闳发现太平天国远不是自己想象的理想国,他大失所望,落魄离开。
1863年秋,容闳到安庆拜见了曾国藩。此次相见,曾国藩断言:“以汝目光威棱,望而知为有胆识之人”。容闳早年立志要促成的官派留学生计划,现在终于有了位高权重者支持。于是,他向曾国藩陈述他的计划,果然获得首肯。曾国藩与李鸿章几次联名上奏同治皇帝,1872年春得到批复后,任命容闳为出洋副委员,主抓幼童选派和监督事务。
1872至1875年间,一共有四批共120名幼童出洋。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回国安排工作,现在看来简直是做梦也难得的美事,但当时没有家长愿意把孩子送到洋鬼子的“野蛮番邦”,并且一去就是15年。容闳就从自己的老家香山和周边村县入手,挨家挨户动员。报名的幼童几乎没有一个是世家权贵之弟,大多出身寒微,也许只有这样的人家才“豁得出去”。
幼童一到美国就如鱼得水,以惊人的速度克服语言障碍,成为各校中最优秀的学生。容闳采用了前卫的管理方式,让幼童两人一组分散居住在志愿报名的当地家庭,使孩子们感受到家庭温暖,并且更加迅速地融入美国社会。
然而,中美之间巨大的文明落差必然导致孩子们做出“大逆不道”之举,他们脱了长袍马褂穿西装,胆子大的还剪了辫子,跟主人去教堂受洗信“异教”,见了清廷留学生长官不行三跪九叩之礼。朝中保守派听说幼童在美被容闳纵容得“腹少儒书,德性未坚,尚未究彼技能,先已沾其恶习”,纷纷主张撤回留学生。
第一批幼童眼看就要大学毕业,现在撤回功亏一篑。几尽绝望的容闳在美国文化界、政界奔走求助。母校耶鲁大学的校长波特亲自起草信件致清政府总理衙门;容闳的一位牧师朋友谒见美国前总统格兰特,格兰特立即修书给李鸿章。作为洋务运动的领袖,李鸿章本心并不想断送留学项目,但保守派的强势意见使他左右为难。恰在这个节骨眼上,美国国会通过了《排华法案》。 1881年6月,奕列举留学生四大罪状,上奏光绪撤回学生。当年8月,近百名“幼童”洒泪登船。只有詹天佑和欧阳庚获得耶鲁学位,其余皆半途而废。
这些留学生回国初期因“奇装异服”、“不识礼仪”,饱受排挤和谴责,被随意发配到与所学专业根本不搭边的行业。所幸他们在外收获真才实学,且互相照应提携,若干年后,他们成长为转型中国的中坚力量。铁路工程师詹天佑,开滦煤矿矿冶工程师吴仰曾,北洋大学校长蔡绍基,清华大学首任校长唐国安,民国开国总理唐绍仪,交通总长梁敦彦,外交家欧阳庚,还有多名加入海军,在甲午战争中殉国。容闳送出去的学生,归来后无论才干、见识、人品,都堪称一世俊杰。
(选自《文史参考》2012年第7期,有删改)
1.联系全文,分点概述容闳在官派幼童留洋项目中做了哪些努力。(4分)
2.作者详细记述官派幼童留洋项目的始末,这样写对表现传主有什么作用?(5分)
3.容闳被称为中国“睁眼看世界的‘草根’第一人”,他的经历给我们哪些启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问题。
侯延广,平遥人。父仁矩历通、祁、雄三州刺史。仁矩在雄州,日方饮宴,虏数十骑白昼入州城,居民惊扰。延广引亲信数骑驰出衙门,射杀其酋长一人,斩首数级,悉禽其余党。延广持首级以献,仁矩喜,拊其背曰:“兴吾门者必汝也。”监军李汉超以其事闻,诏书褒美,赐锦袍银带。仁矩卒,补西头供奉官。会西北戎入寇,边人扰乱,求可使徼巡者。近臣言:“延广将家子,习边事无出其右。”延广时被病,入辞。太宗赐以名药,遣太医随侍,其疾亦寻愈。戎人闻延广至,不敢复为寇乱。叛卒刘渥聚亡命数百人,所过杀居民,夺财物,其势甚盛。延广率兵数百,自间道追之,会渥于富平。渥众千余人,相持久之。渥素惮延广,传言:“我草间求活,观死如鸿毛耳。侯公家世富贵,奈何不思保守,而与亡卒争命于锋镝之下。”延广怒,因击之,挺身与渥斗大树下,断渥右臂,渥脱走,乘势大破其众。渥创甚,后数日为追兵所获,关右以定。上嘉之,擢拜崇仪使。淳化二年,李继迁始扰夏台,即命延广知灵州。会赵保忠阴结继迁,朝廷命骑将李继隆问罪,以延广护其军。既而夏台平,保忠就缚,手诏褒美,锡赉甚厚。延广知灵州,部下严整,戎人悦服,李继迁素避其锋。监军康赞元害其功,诬奏延广得虏情,恐后倔强难制。遽诏还,以慕容德丰代之,部内甚不治。继迁寇灵州,同知枢密院事钱若水称延广可使,就拜宁州团练使、知灵州兼兵马都部署,赐白金二千两。戎人塞道,邮传馈①皆不通,延广独引数十骑之镇,戎人素服其威名,皆相率引避。二年春,被病,上遣御医驰驿视之。医至,疾已亟,延广谓中使李知信曰:“延广自度必不起,家世受国恩,今日得死所矣,但恨未立尺寸功以报上耳。”言讫而卒,年五十。
(节选白《宋史·列传第三十》)
[注]①鳟:运粮赠送。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延广时被病 被:遭受。
B.以延广护其军 护:统辖。
C.监军康赞元害其功 害:损害。
D.部内甚不治 治:太平。
2.下列各组句子中,全都表明侯延广勇猛过人的一组是(3分)
①引亲信数骑驰出衙门 ②习边事无出其右 ③戎人闻延广至,不敢复为寇乱 ④挺身与渥斗大树下 ⑤部下严整,戎人悦服 ⑥延广独引数十骑之镇
A.①②③ B.①④⑥ C.②④⑤ D.③⑤⑥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侯延广出身将门.英勇善战。几十个敌人白天进入雄州城,侯延广率领亲信射杀敌首,擒获其余的人,父亲认为他将来一定光耀门楣。
B.侯延广效忠皇上,不辞辛劳。西北戎人侵犯,侯延广虽有病在身,仍奉命出证;后来病重时还念念不忘自己没有尺寸之功来报效皇上。
C.侯延广威名远扬,深受敬畏。西北戎人听说侯延广将要到来,就不敢再侵扰了;侯延广掌管灵州,李继迁避其锋芒,戎人引兵同避。
D.侯延广战功卓著,屡受嘉奖。他斩获敌人,平定刘渥,平定李继迁之乱,或受到皇上褒扬赏赐,或受到皇上提拔重用。
4.把文中面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侯公家世富贵,奈何不思保守,而与亡卒争命于锋镝之下。
(2)既而夏台平,保忠就缚,手诏褒美,锡赉甚厚。
高三语文文言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张大千:五百年来第一人
张大千勤奋好学,12岁时所画的人物、花卉等形象逼真,令人称奇,被人们誉为“小神童”。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和绘画技艺,张大千16岁时便进入重庆“求精中学”,两年后又与二哥张善子一道赴日本留学,在日本京都学习染织技术兼攻绘画技艺。从日本回来后,张大千便投拜于上海著名学者、书法家曾熙(号农髯)门下学习。
1920年,张大千从内江返回上海拜江南著名书法家李瑞清和曾熙学习书法并兼学写诗词。此时的张大千抛开一切烦心之事,将所有精力投入到学艺中。他在听从曾、李二位老师谆谆教导的同时,努力拓展学艺思路,在勤练“三代两汉金石文字、六朝三唐碑刻”之时,效八大山人绘墨荷,练石涛和尚画山水,张大千的书、画、诗三艺日渐精熟。
1925年,年仅27岁的张大千在上海举办了平生首次个人展览,获得巨大成功,令上海书画界人士称奇不已,也给了他巨大的精神鼓励,为他立足画坛、走上职业画家道路奠定了基础。
从上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张大千为了广泛收集素材,曾三上黄山,两登华岳,数攀峨嵋,久居青城,对景写生,做画稿无以数计,同时还创作了大量的诗词作品。其间,先后被推选为全国第一届美术展览会干事会员、中国古代名画展览代表,被国立中央大学聘为艺术系教授并被推选为中华全国美术会理事……1931年,张大千赴日本参加国际画展,再次引起轰动。徐悲鸿在《张大千画集序》中赞叹“大千之画美矣”。
为了寻求中国绘画的发展之源,1941年,张大千奔赴敦煌临摹壁画。此一去,竟在敦煌苦苦面壁摹画近三年。此间,张大千背上了巨额债务,但他克服种种令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凭着惊人毅力,终于完成了一次对人类艺术的发掘和传播具有深远意义的工程:临摹了敦煌六国、两魏、北周、隋、唐、五代、宋、西夏等历朝的壁画精品达三百幅;为敦煌莫高窟洞窟编号至309号,因此成为为莫高窟编号的第一位中国人。同时他还作了大量的文物保护、考证、研究等工作,为中国敦煌艺术重放光芒做出了卓越贡献。
1949年秋,张大千离开局势混乱的四川赴印度举办画展前,儿子张心智曾以家中所剩敦煌壁画如何处置动问,他默然不语。张心智再问,他才说:“这200多幅壁画,当年我耗尽心血,来之不易。多次有人高价求购,我都柜绝。因为这是祖国的文化遗产,日后总要交给政府的。此去我万一真的回不来,你就把它交给当权的政府来保管,只要他们真心热爱艺术,重视祖国文化遗产。”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张大千寄居阿根廷期间,在成都的夫人曾正容与儿子张心智,按照他离开时的嘱咐,把放在家中未带走的当年临摹的125件敦煌壁画全部交给四川博物馆保存,完成了他的心愿。
张大千去国远游几十年,曾在二、三十个国家巡回举办画展,几乎是一年一个国家。足迹遍及欧、美、日本及东南亚各国,着实地宣扬了中国文化。而他那挽袖挥毫、落笔拂须的神态,确也堪称一位表里相符的中国“文化大使”,为中国美术赢得了极高的国际荣誉。
1958年,在美国纽约举行的世界现代美术博览会上,张大千以一幅中国画《秋海棠》荣膺国际艺术学会颁发的金牌奖,并被该学会公选为“当代世界第一大画家”。这是中国人在美术方面第一次获得的最高荣誉。1956年张大千应邀在法国巴黎举办画展时,与西画大师毕加索会晤。他们倾情畅谈,切磋技艺,互赠礼品。此次“张、毕”会见,被西方报纸誉为“历史性的会见”、“中西绘画大师首次会晤”。从此画界便有“东张西毕”的美传。据说毕加索晚年习用中国毛笔作画,就是受了张大千的影响。
(选自《新西部》,有删节)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张大千16岁的时候进入重庆“求精中学”学习;两年后,又与二哥张善子到日本留学。先是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后是为了学到绘画技艺。
B.1925年张大千在上海举办首次个人画展,并获得了书画界人士的高度赞扬,这给了张大千巨大的精神鼓励,为他真正立足画坛奠定了基础。
C.1931年,张大千再次到日本参加了国际画展,并引起轰动。徐悲鸿在《张大千画集序》中赞叹“大千之画美矣”,高度评价了张大千的画。
D.张大千在敦煌苦苦面壁摹画近三年,他终于完成了一次对人类艺术的发掘和传播的工程,并且为中国敦煌文化的传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E.张大千的中国画《秋海棠》,在美国纽约举行的世界现代美术博览会上获得了由国际艺术学会颁发的金牌奖。这是祖国首次赢得的最高荣誉。
2.张大千为中国敦煌艺术作出了哪些卓越的贡献?(6分)
3.为什么张大千堪称“中国文化大使”?(6分)
4.张大千与西画大师毕加索会晤,成就了画界“东张西毕”的一段美谈,据说毕加索晚年习用中国毛笔作画,就是受了张大千的影响。这给了你哪些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白皮鞋
[苏丹] 阿卜·白克尔·哈里德
天色暗下来了,水汽预示着将有一个不愉快的黑夜。我坐在市场的一家咖啡馆里,苦苦地思索着下月的日子该怎么过……我在责怪着自己由于一时冲动买了一双白皮鞋。按我这样地位的小职员来说,真不该如此,就是想买也该等下月再说。我埋怨我干的荒唐事儿。正在烦恼的时候,耳旁传来一声声叫擦皮鞋的声音……抬头一看,面前站着一个约摸十一岁的孩子,披着一件不称体的长衬衣,两条瘦腿活像竖在地上的两根细棍,苍白的圆脸庞上长着一对炯炯发光的、满是孩子气的大眼。或许他早就以为我会坐下来的,所以竟没来得及等我张口告诉他这双皮鞋还是刚上脚的,他的两只小手就已经在身旁的小木箱里匆忙地翻寻着什么了。
他严肃而又小心翼翼地卷起衣袖,从木箱里取出一个铁匣,立刻埋首在这项“艰巨”的工作里。我百般无聊地看着电影院前熙来攘往的人群,现在不比公共假日那天,很少见到中学生的影子。站着的尽是些套“吉尔巴”(注释:一种苏丹民族服装)或穿着形形色色衣衫的童工,男女摊贩杂在人群里跑来跑去兜售吃食。我本以为这个孩子很快就会擦完的,而他不时顾盼着影院前的观众,低声问身旁另一个孩子:
① “听,开演了吧?”
“我早看过了,你要瞧,你自个儿去吧?”
这孩子一边说着,一边玩弄着手里的木棍,一面又频频抬眼留心一个闲散地等着友人赴约的青年。擦鞋的责备而又痛苦地扫了他一眼,便拿起我那擦好鞋油的一只白皮鞋放在墙脚下,稍晾一会儿再打光。熙熙攘攘的顾客不知是谁在鞋上踩了一下,这一脚几乎使他前功尽弃,他掸掉灰尘,狠狠地骂了一句:“你怎么不长眼哪!”说着又伸出两只小手聚精会神地开始他的擦鞋工作。
片刻间天空里越积越厚的乌云又一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听到他自言自语地在嘟哝:
② “真主保佑,这场雨下来,看不成电影还没什么,断了我的粮可怎么办?!”
雨说下就下,稀疏的大滴雨点开始落了下来。人们蜂拥地躲进咖啡馆,渐渐把我和孩子的距离越挤越远了。滂沱大雨,倾盆如注,我端着座椅退进屋里,坐下后先忙着把两只光脚丫子塞进桌肚里,但心里止不住胡思乱想起来:这孩子哪儿去了呢?准拿走了我的皮鞋……唉,多讨人喜欢的一双新皮鞋,不用费多大劲就可以脱手的。本来嘛,眼看着浓云蔽日,预示着有一场大雨,大街小巷尽是泥水,我干吗还一定要让他再擦呢?真是活见鬼!根本的问题倒还不是对这双丢失的鞋感到特别惋惜,问题是要我光着脚在这么一个漆黑的夜晚步行回家,倒是生平第一遭。
折磨人的整整一小时过去了。在这一小时里,我的心简直是随着表上的分针在移动。而这个小东西看来却毫不在意地计算着这一寸寸蚕食我的耐心、让我神经都快爆裂的时光。希望孩子送回皮鞋的幻想已成泡影了,这个该杀的家伙竟这么拿着我的皮鞋就溜跑了。我开始认真地考虑回去的那条道,当然,最好能雇一辆车,可是车停在大马路上;还有,钱呢?看来惟一的办法只能光着脚在我们那条既窄又危险的巷子里冒上一次险了。又过了一小时,雨仍下个不停,咖啡馆里挤得水泄不通,等着孩子把鞋送回来似乎没什么希望了,抑制不住的气恼和郁闷阵阵袭上心头。播音机响了好长一阵终于静下来了。靠在躺椅上的、捏着帽子站久了的人都活跃起来,坐在一旁长凳上的还在热心地讨论着雨……时间将近午夜,雨势渐弱,最后天空里只飘落着星星点点的雨丝儿,人们可以回家了。人们开始离开咖啡馆,不到半小时,屋里便走空了。侍者动手收拾桌椅,示意说:你也该走了。老实说,我本也打算最末一个离开这儿,因为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能经受得住自己光着脚在众目睽睽下走回家去。
我低着头走出大厅,刚穿过活动门,冷不丁地一下子怔在那儿了,两条腿似乎瘫陷在淤泥里,半步也提不起来,张大了的嘴不知说什么好,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孩子——好熟的脸哟——光着上身,胳膊肘支着一只小木箱,倒在墙角里睡着了。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捏着一包东西,我过去轻轻地摇醒了他,他跳起身来,小手揉了一阵眼睛,迷糊中他忆起了我是谁。他连忙打开布包,一边忸怩地向我道歉。我这时才发现他是那么困倦,瞌睡沉重地压着他的眼皮。付了钱,帮他披上那件不称体的、包过我皮鞋的长衬衣,我默默地踏上了归途。
满街的泥水,人们早就进入香甜的梦乡……周围是一片漫长、寂静得怕人的黑夜,电线杆上的街灯散出一团团灰白的光芒,似乎连这个也给雨水浇了个透湿。这种时刻四周见不到一点活的东西,哪怕是一只丧家的狗还是一只迷途的猫。
一幅使我无法入眠的景象萦回在我的脑际,那个孩子——我们的孩子,仿佛就坐在我床边,胳膊肘支着一只小木箱,另一只手里紧握着一双白皮鞋。
选自《世界微型小说佳作选》(非洲·大洋洲卷)春风文艺出版社1998年3月
1.简要说明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述所产生的艺术效果。(4分)
________
2.从小说情节结构与人物形象塑造两个角度,简要分析小说以“白皮鞋”为题的理由。(3分)
3.小说中的擦鞋孩童讲了两句话,分别写出他说话时的心理。(4分)
① ________
②
4.从小说中找出三个细节分别说明“我”的善良、同情或悲悯情怀。(4分)
________
5.小说中三次写到“我”怀疑擦鞋孩童拿走皮鞋的心理活动,简要分析这样写的效果。(5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一个诗人的生命
(加拿大)迈克·弗洛里安
建筑物的大片的墙皮已经脱落,露出红砖和白色的墙体。窗户上连玻璃也没有。三月的雨一直下着,地面上积了一个个小水坑。很久以前战斗刚打响时村民们就离开了这个名叫罗斯多夫的小村庄。村子里有二十所小房子、一座东正教教室、一口井和几条泥泞的小道。一百公里之内几乎看不到人。
有两个俘虏坐在泥地里,低头盯着自己的膝盖。因为他们的其中一只手被一根粗的绳子和旁边站着的伙伴的手紧紧地绑在了一起,所以不得不举着它。
一百米开外处,一个黑衣女人站在一辆马车后面默默地看着他们。那匹没有上套的马背风立着,长长的马尾被风吹得飘了起来。女人把马拴在村中央的一口老井的手柄上,朝这群俘虏走来。
获胜的一方的十个士兵和他们的队长全身也都被雨淋透了,制服上沾着泥水和血渍。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佩带手枪,有些人端的是左轮手枪,还有几个人的身边放着步枪。队长的左肩上缝着一块黄色肩章。右肩上的衣服被撕破了,露出了光光的皮肤和血淋淋的伤口。这个孤单的黑衣女人朝他走来。
队长几天前就注意到她了,她牵着马车,远远地站着。
“同志,”女人走到队长身边用俄语喊道。队长吃惊地看着她,发现她并不漂亮。她上身穿着黑罩衫,脚上是一双平底宽靴子。一只靴子的前头被磨破了,露出了乌黑的指甲和弯曲的脚趾头。她的两只手共用一只手套,抵御着冰冷的雨水的袭击。她的头上顶着一块破布,眼睛和她的靴子一样黑,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
“就是那个人,”她指着其中一个俘虏说,“他不属于他们的队伍,我要把他带回家。我已经把马牵来了。他不会给你们惹麻烦的。”
队长低头看看她的靴子,转过身对他的士兵们说:“准备列队。”
“他和他们不是一类人,”她又重复了一遍,“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是俄国人,和我一样,是我的丈夫。”
队长没有搭理这个女人,而是背对着她,对他手下的士兵说:“站好队,每个人瞄准一个人头。”
“我已经跟踪你们五天了,他真的不是和他们一伙的,他是一个诗人。”她用俄语说。
队长仍然没有转过身来,他的士兵们排成了一行。
这个阵势把女人吓坏了。她看着她的丈夫,那一排被绳子连在一起的人中的倒数第二个。他站在那里,是唯一一个没有倚着墙的人。他的两只手臂被旁边的或坐或躺的人直直地朝下扯着。有些俘虏在抽泣,有些在祈祷,还有几个也像她丈夫一样沉默地站着。
她用一种被克制的急促的腔调说着克罗地亚语、匈牙利语、奥地利语、斯洛伐克语等等,甚至尝试了俄语和捷克语。当她用斯洛伐克语说“他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时,似乎看到队长动了一下,因此她就继续用那种语言说:“那个人两边的队伍都帮。他没有枪,只是给两边的伤员们提供药品和酒。他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只是正当他在那边的队伍里时被你们的人抓到了,是运气不好。同志,他不是你们的敌人。”
队长仍然背对着她坐着。女人不敢接近他或碰他。她继续说:“他救了很多你们的人,也救了很多你们的敌人。他就像一个傻瓜一样带着酒不顾一切地穿越前线去救那些伤员。当他的马被一颗地雷炸死之后,他就跑着去那儿。”
“我跟着他翻过一座座高山。他想阻止杀戮和死亡,这个傻瓜。他是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士兵。看,这里有他写的诗。”她轻轻地挪到队长跟前,把一摞写满字的纸放在他身边的泥地上,纸上有不知是被雨水还是被泪水冲出的一道道水渍。
队长站起来走开了,那些写满诗行的纸被他的靴子踩进了泥地里。他走向那个人——女人的诗人,她的爱人、丈夫、傻瓜,她的生命。他从枪套里拔出左轮手枪,命令他的士兵们站在每个俘虏的身后照着他的样子做。
当他发布枪决令的时候,黑衣女人目击了这一幕情景。但是她的眼里只有队长、队长手里的枪以及她的丈夫。当蓝色的硝烟在一片血淋淋的尸体上方飘浮的时候,她的男人……
(选自《译林》2012年第6期,有删改)
1.概括小说首段环境的特点并指出其作用。(4分)
2.简析“女人”的语言在小说中的作用。(4分)
3.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4分)
4.根据语境,用一句话在文末省略号处补写出小说结局,并说明补写理由。(6分)
补写小说结局:她的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写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