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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民族的记忆与想像 雷抒雁
曾经的乡村,是一卷卷蓝布封皮的线装书,手工刻制的木版文字在薄薄的宣纸上印满了炊烟、古屋、插秧、刈麦,印满了拱桥、溪流、杏花、荠菜;平平仄仄的一些低吟浅唱、长长短短的一些唐诗宋词,都写在卷卷线装书的册页里。
当然,还有滚滚的征尘,有苛政猛于虎的悲嚎,有卖炭翁身上衣单怨天寒的无奈,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辛苦劳作,有“田园荒芜胡不归”的呼唤……
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起根发苗,发展壮大就在农村。农村,刻写着我们民族的记忆和想像。
权力和商品造就了城市。城市的出现,加大了乡村的分化,拉开了城乡经济和文化的距离,有了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分类。古老的城市控制和剥夺着乡村,如果说城市是一座座砖砌的奶桶,乡村只是一头头散落田野的奶牛。乡村喂养着城市。衣衫褴褛的乡村父母,吃糠咽菜送儿子走进学堂,开始了逃离农村,逃离劳动、逃离贫困与低贱的第一步。几千年的封建教育,就是教育农村人离开农村,然后用权力和金钱来控制农村。
思念乡村的人也有,多是政治上的失意者、商战中的败北者、战场上的伤残者,是激烈的争斗之后寻找宁静地方的疗伤者。乡村以善意的同情接纳了他们,用源源不断的温情和取之不尽的中草药为他们医治创伤。而这些受伤者往往如受伤的鸟,强健之后又挣脱农人的双手飞进城市。所谓“世外桃源”,只是都市受伤者的幻觉和梦呓。农村依然清静而贫苦、美丽却落后。他们远在都市的子女西装革履、粉面彩裙,记忆里只是星星点点的乡情,和偶尔由芭蕉暮雨生发出的淡淡乡愁。
没有谁想去写一部乡村史,像写王朝史那样写乡村的发生、发展和变迁,写农人的劳作、灾难和贡献。充满想像和幽默的乡村版文学,也只在口头上流传,随风起落;充满真诚和情感的乡村版歌谣,偶尔为都市人采集,一唱竟成明星。
广大的乡村、散乱的乡村、到处都闪烁着星星点点金沙的乡村,如今面临一次新的机遇,它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面貌出现在中国的大地上,它将把落后变为先进、把贫困变为富庶,卫生与文明将取代肮脏与粗野。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伟大变革,是都市前所未有的对乡村的亲情反哺。
可是,我还是有一点杞忧。既往的每一次变革,那怕是最小的,都伤害过乡村的美丽与个性。这一次,会不会也有一些难免的伤损?美丽的村舍被单一的水泥楼房代替,宁静的生活被喧嚣的市声淹没,一卷古朴柔软的线装书被生生地改造成硬壳子西装书,千姿百态的乡村成了千篇一律的城镇。这让我们的子孙永远失去了印证唐诗宋词意境的物证,使我们民族丰富的人文想像只留下冷冰冰的政治和经济。
乡村,是我们最后一片诗意的栖居地。保护诗意的乡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命题。
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注意搜集和整理古老的乡村历史和文化是一个当务之急。我国的乡村以其古老的存在,成为整个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一部分。许多古老村落历经数千年,保留着深厚的为正史所缺失的宝贵记忆,成为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有力的物证。
不久前,读到一本《长治地名典故》。它记录了长治市所辖2区11县134个乡镇及各个村落名称的来历与传说。这是一部十分有意义和趣味盎然的地方志书,它让我们透过长治地方一些乡村名字的变化,看到我国北方乡村复杂的历史变革、优美的人文想像以及社会经济的沿袭与发展。
长治县荫城镇有一个“内王村”,要溯源到西汉末年王莽追杀刘秀时期。当刘秀正在危急之时,看到一位农人正在耕田,便滚身在犁沟里,农人用浮土将其掩上,遮过追兵眼目。巧的是,那耕田的马匹站在刘秀藏身的地方,生怕踩了刘秀,总是踡起一条腿来。刘秀后来当了皇帝,这个村子曾经“土内藏王”,便以“内王”命为村名。这个故事很像古典版的阿庆嫂水缸里藏胡传魁,颇有戏剧性。
八义镇则是源于著名的长平之战,八位义士阻拦赵括草率发兵抗秦,被刚愎自用的赵括杀害。战争结果是赵军大败,秦将白起活埋了四十万赵军。此地后来立碑纪念“八义士谏赵处”,村子更名八义村。这一路古村落多用“义”字,如义堂村、信义村、太义村等等。
长平之战,在上党大地上留下深刻的记忆,许多村落的名字都和这一场战争有关。赵兵败后,尸骨成堆,引来群犬吞食,附近有村名“狗湾”。长子县的色头镇有色头村,说的是当时秦军为了斩取首级以求功赏,村边堆满血淋淋的人头,村子便叫“血头村”。后来到唐玄宗李隆基时,为了超度亡灵,请僧侣在这里做道场,始改“血头”为“色头”。
这些村名从历史事件引发,既表明了村庄的古老,又验证着历史的真实。
襄垣县虎亭镇有个黄楼北村,记录的却是宋代诗人黄庭坚的故事。说黄氏经过此地,写下《薄酒丑妇歌》:“薄酒可与忘忧,丑妇可与白头”、“丑妇千秋万载同室,万金良药不如无疾。薄酒一谈一笑胜茶,万里封侯不如还家。”诗篇长至38句,写的都是乡下人的朴素情感与生活,诗句多有俚语和幽默,甚为村人喜爱,便将其刻石成碑。本该是黄楼碑村,叫转音了,便成黄楼北村。
像这样一些有趣的记忆,几乎村村都有。《长治地名典故》把乡村的口头传承变成文字记录固定了下来,这样乡村今后无论怎样变革,都会留下一册宝贵的历史。
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关心和注意保护、留存乡村古老的文化记忆是十分必要的。不要再如“文革”时期用那些“兴无”、“灭资”、“永红”之类的流行语言替代乡镇街巷的古老名字,更不要用什么“罗马”、“阿拉斯加”之类的当今都市崇洋社区名字改造古老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是中国式的,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承一脉相连的农村。
我们的记忆、想像和情感,还在农村,那里永远都应是我们诗意的精神家园。让乡村与都市亲近,而不是让乡村的背影渐行渐远。
1.文章开头对“曾经的乡村”的生动描绘有何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对乡村的认识有哪些观点?请分条概括作答。(6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对乡村和城市分别表现了怎样的情感和态度?请根据文意作答。(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文章说“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是中国式的”,“中国式的”是什么含义?(6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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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民族的记忆与想像 雷抒雁
曾经的乡村,是一卷卷蓝布封皮的线装书,手工刻制的木版文字在薄薄的宣纸上印满了炊烟、古屋、插秧、刈麦,印满了拱桥、溪流、杏花、荠菜;平平仄仄的一些低吟浅唱、长长短短的一些唐诗宋词,都写在卷卷线装书的册页里。
当然,还有滚滚的征尘,有苛政猛于虎的悲嚎,有卖炭翁身上衣单怨天寒的无奈,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辛苦劳作,有“田园荒芜胡不归”的呼唤……
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起根发苗,发展壮大就在农村。农村,刻写着我们民族的记忆和想像。
权力和商品造就了城市。城市的出现,加大了乡村的分化,拉开了城乡经济和文化的距离,有了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分类。古老的城市控制和剥夺着乡村,如果说城市是一座座砖砌的奶桶,乡村只是一头头散落田野的奶牛。乡村喂养着城市。衣衫褴褛的乡村父母,吃糠咽菜送儿子走进学堂,开始了逃离农村,逃离劳动、逃离贫困与低贱的第一步。几千年的封建教育,就是教育农村人离开农村,然后用权力和金钱来控制农村。
思念乡村的人也有,多是政治上的失意者、商战中的败北者、战场上的伤残者,是激烈的争斗之后寻找宁静地方的疗伤者。乡村以善意的同情接纳了他们,用源源不断的温情和取之不尽的中草药为他们医治创伤。而这些受伤者往往如受伤的鸟,强健之后又挣脱农人的双手飞进城市。所谓“世外桃源”,只是都市受伤者的幻觉和梦呓。农村依然清静而贫苦、美丽却落后。他们远在都市的子女西装革履、粉面彩裙,记忆里只是星星点点的乡情,和偶尔由芭蕉暮雨生发出的淡淡乡愁。
没有谁想去写一部乡村史,像写王朝史那样写乡村的发生、发展和变迁,写农人的劳作、灾难和贡献。充满想像和幽默的乡村版文学,也只在口头上流传,随风起落;充满真诚和情感的乡村版歌谣,偶尔为都市人采集,一唱竟成明星。
广大的乡村、散乱的乡村、到处都闪烁着星星点点金沙的乡村,如今面临一次新的机遇,它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面貌出现在中国的大地上,它将把落后变为先进、把贫困变为富庶,卫生与文明将取代肮脏与粗野。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伟大变革,是都市前所未有的对乡村的亲情反哺。
可是,我还是有一点杞忧。既往的每一次变革,那怕是最小的,都伤害过乡村的美丽与个性。这一次,会不会也有一些难免的伤损?美丽的村舍被单一的水泥楼房代替,宁静的生活被喧嚣的市声淹没,一卷古朴柔软的线装书被生生地改造成硬壳子西装书,千姿百态的乡村成了千篇一律的城镇。这让我们的子孙永远失去了印证唐诗宋词意境的物证,使我们民族丰富的人文想像只留下冷冰冰的政治和经济。
乡村,是我们最后一片诗意的栖居地。保护诗意的乡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命题。
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注意搜集和整理古老的乡村历史和文化是一个当务之急。我国的乡村以其古老的存在,成为整个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一部分。许多古老村落历经数千年,保留着深厚的为正史所缺失的宝贵记忆,成为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有力的物证。
不久前,读到一本《长治地名典故》。它记录了长治市所辖2区11县134个乡镇及各个村落名称的来历与传说。这是一部十分有意义和趣味盎然的地方志书,它让我们透过长治地方一些乡村名字的变化,看到我国北方乡村复杂的历史变革、优美的人文想像以及社会经济的沿袭与发展。
长治县荫城镇有一个“内王村”,要溯源到西汉末年王莽追杀刘秀时期。当刘秀正在危急之时,看到一位农人正在耕田,便滚身在犁沟里,农人用浮土将其掩上,遮过追兵眼目。巧的是,那耕田的马匹站在刘秀藏身的地方,生怕踩了刘秀,总是踡起一条腿来。刘秀后来当了皇帝,这个村子曾经“土内藏王”,便以“内王”命为村名。这个故事很像古典版的阿庆嫂水缸里藏胡传魁,颇有戏剧性。
八义镇则是源于著名的长平之战,八位义士阻拦赵括草率发兵抗秦,被刚愎自用的赵括杀害。战争结果是赵军大败,秦将白起活埋了四十万赵军。此地后来立碑纪念“八义士谏赵处”,村子更名八义村。这一路古村落多用“义”字,如义堂村、信义村、太义村等等。
长平之战,在上党大地上留下深刻的记忆,许多村落的名字都和这一场战争有关。赵兵败后,尸骨成堆,引来群犬吞食,附近有村名“狗湾”。长子县的色头镇有色头村,说的是当时秦军为了斩取首级以求功赏,村边堆满血淋淋的人头,村子便叫“血头村”。后来到唐玄宗李隆基时,为了超度亡灵,请僧侣在这里做道场,始改“血头”为“色头”。
这些村名从历史事件引发,既表明了村庄的古老,又验证着历史的真实。
襄垣县虎亭镇有个黄楼北村,记录的却是宋代诗人黄庭坚的故事。说黄氏经过此地,写下《薄酒丑妇歌》:“薄酒可与忘忧,丑妇可与白头”、“丑妇千秋万载同室,万金良药不如无疾。薄酒一谈一笑胜茶,万里封侯不如还家。”诗篇长至38句,写的都是乡下人的朴素情感与生活,诗句多有俚语和幽默,甚为村人喜爱,便将其刻石成碑。本该是黄楼碑村,叫转音了,便成黄楼北村。
像这样一些有趣的记忆,几乎村村都有。《长治地名典故》把乡村的口头传承变成文字记录固定了下来,这样乡村今后无论怎样变革,都会留下一册宝贵的历史。
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关心和注意保护、留存乡村古老的文化记忆是十分必要的。不要再如“文革”时期用那些“兴无”、“灭资”、“永红”之类的流行语言替代乡镇街巷的古老名字,更不要用什么“罗马”、“阿拉斯加”之类的当今都市崇洋社区名字改造古老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是中国式的,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承一脉相连的农村。
我们的记忆、想像和情感,还在农村,那里永远都应是我们诗意的精神家园。让乡村与都市亲近,而不是让乡村的背影渐行渐远。
1.文章开头对“曾经的乡村”的生动描绘有何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对乡村的认识有哪些观点?请分条概括作答。(6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对乡村和城市分别表现了怎样的情感和态度?请根据文意作答。(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文章说“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是中国式的”,“中国式的”是什么含义?(6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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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民族的记忆与想象
雷抒雁
①曾经的乡村,是一卷卷蓝布封皮的线装书,手工刻制的木版文字在薄薄的宣纸上印满了炊烟、古屋、插秧、刈麦,印满了拱桥、溪流、杏花、荠菜;平平仄仄的一些低吟浅唱,长长短短的一些唐诗宋词,都写在卷卷线装书的册页里。
②当然,还有滚滚的征尘,有苛捐猛于虎的悲号,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辛苦劳作,有“田园荒芜胡不归”的呼唤……
③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起根发苗,发展壮大就在农村;农村,刻写着我们民族的记忆和想象。
④商品的繁荣造就了城市。城市的出现,拉开了城乡经济和文化的距离。衣衫褴褛的乡村父母,吃糠咽菜送儿子走进学堂,开始了逃离农村,逃离劳动,逃离贫困与低贱的第一步。
⑤思念乡村的人也有,多是政治上的失意者,商战中的败北者,战场上的伤残者,是激烈的争斗之后寻找宁静地方的疗伤者。乡村以善意的同情接纳了他们,用源源不断的温情和取之不尽的草药为他们医治创伤。而这些受伤者往往如受伤的鸟,强健之后,又挣脱农人的双手飞进城市。却很少有人想去写一部乡村史,像写一部王朝史那样,写乡村的发生、发展和变迁,写农人的劳作、灾难和贡献。
⑥广大的乡村,如今面临一次新的机遇,它将以新农村的面貌出现在中国的大地上。这是一次历史性的变革,是都市前所未有的对乡村的亲情反哺。可是,我还是有一点杞忧。既往的每一次变革,哪怕是最小的,都伤害过乡村的美丽与个性。这一次,会不会也有一些难免的伤损?美丽的村舍被单一的水泥楼房代替,宁静的生活被喧嚣的市声淹没,一卷古朴柔软的线装书,被生生地改造成硬壳子西装书,千姿百态的乡村,成了千篇一律的城镇。
⑦乡村,是我们最后一片诗意的栖居地。保护诗意的乡村,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命题。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和整理古老的乡村历史和文化是一个当务之急。我国的乡村以其古老的存在,成为整个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一部分。许多古老村落历经数千年,保留着深厚的为正史所缺失的宝贵记忆,成为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有力的物证。
⑧如山西长治的八义镇,名称源于著名的长平之战,八位义士阻拦赵括草率发兵抗秦,被刚愎自用的赵括杀害;战争结果是赵军大败。此地后来立碑纪念“八义士谏赵处”,村子更名八义村。
⑨像这样一些有趣的记忆,中华大地的许多村子都有。建设新农村,关心和保护,留存乡村古老的文化记忆是十分必要的。不要再如“文革”时期用的那些流行语言替代乡镇街巷的古老名字;更不要用什么“罗马”、”阿拉斯加”之类的崇洋名字改造古老乡村。新农村,一定要是中国式的,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承一脉相连的农村。
⑩我们的记忆,想象和情感,还在农村。那里,永远都应是我们诗意的精神家园。我们要让乡村与都市亲近,而不是让乡村的背影渐行渐远。
1.文章一开头说,“曾经的乡村,是一卷卷蓝布封皮的线装书”,请用简洁的语言,对第①②两段中所描绘的“乡村”的特点加以概括。(不超过30个字)(4分)
2.第④段画线的句子说的是什么意思?这个句子妙在哪里?(4分)
3.(1)第⑤段中写思念乡村的种种人,从内容上看有什么作用?(2分)
(2)第⑧段中举长治的八义镇为例有什么好处?(2分)
4.从全文看,作者对建设新农村有着怎样的思考?(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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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勃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撸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
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箸。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干硬的乾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箸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开篇独句成段,总领全文,以“深刻”“顽固”突出了味觉记忆的无比独特和难以改变,点明主题,吸引读者兴趣。
B. 文中写外省人对老陕们进食场面的惊叹后,又写了自己的真切感受,富有生活情趣,凸显了故乡美食的独特魅力。
C. 作者以具体事例从“群体”和“个体”两方面印证“舌苔记忆”的深刻,其中作者老母亲的口味属于“个体”方面。
D. 作者不惜笔墨写自己细品胡辣汤,既是为了弥补早年留恋却无钱品尝的遗憾,也是为了强调故乡胡辣汤味道的正宗。
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妙之处。
3.有人认为本文至倒数第三段已可作结,最后两段内容多余。你是否同意这一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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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勒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橹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沬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着。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千硬的干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着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开篇独句成段,总领全文,以“深刻”“顽固”突出了味觉记忆的无比独特和难以改变,点明主题,吸引读者兴趣。
B. 文中写外省人对老陕们进食场面的惊叹后,又写了自己的真切感受,富有生活情趣,凸显了故乡美食的独特魅力。
C. 作者以具体事例从“群体”和“个体”两方面印证“舌苔记忆”的深刻,其中作者老母亲的口味属于“个体”方面。
D. 作者不惜笔墨写自己细品胡辣汤,既是为了弥补早年留恋却无钱品尝的遗憾,也是为了强调故乡胡辣汤味道的正宗。
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妙之处。
3.有人认为本文至倒数第三段已可作结,最后两段内容多余。你是否同意这一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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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雁去矣声犹在
雷抒雁原名叫作“雷淑彦”,可这个西北汉子认为“淑彦”两个字不好,有点儿像女人的名字,便自己改为同音字“抒雁”,并沿用至今。
作家赵克诚曾经赠予雷抒雁一幅嵌名联:“雷霆歌唱,抒九天壮志; 鸿雁优游,揽百姓仁怀。”名如其人。雷抒雁“雷霆”的时刻总让人记忆深刻。作家张同吾回忆,2011年的时候与雷抒雁一同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旧体诗词研讨会,当时这个研讨会也算是诗学上的一次盛会了,除了与会的诗人,有两位部长和两位上将端坐在主席台上,还有几位将军坐在台下头排座位上。
主持人向大家介绍了各位将军和首长,却未介绍与会的诗人和诗歌理论家。雷抒雁登台发言:“我先说几句题外话,今天是什么会?是诗歌会又不是军事会议,介绍那么多将军而不介绍诗人,岂不是喧宾夺主?”
此话一出,真是“一语惊四座”,却当即得到了诸多诗家的赞同。他还主张,不应设主席台,大家围绕圆桌而坐,促膝相谈,更加亲切、自然、和谐。
还有一次,
有诗人在一次诗歌评奖中找他写序,并丢下两万元的“报酬”。当时的雷抒雁正是初评委主任,他当场说:“你的稿子我还未读,写与不写,如何写,还不可知,先得厚酬,让人于心不安了。”随即便断然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或许,也正是他性格当中的直率使然,才会让他的笔下写出那些饱含热情与力量的诗作。
多数人知晓雷抒雁是从他的成名作《小草在歌唱》开始。那是他在1978年为纪念在“文革”中被残忍迫害致死的烈士张志新而创作的诗。经历了十年浩劫,人们习惯了噤若寒蝉的沉默,他却一举打破了凝滞的寂静,释放出国人内心激烈的情感。
“我恨我自己,竟睡得那样死,像喝过魔鬼的迷魂汤,让辚辚囚车,碾过我僵死的心脏!我是军人,却不能挺身而出,像黄继光,用胸脯筑起一道铜墙!”他在诗中痛心疾首地呐喊。
对于他看不惯的事情,他批评起来无所顾忌。但对于惺惺相惜的同行,虔诚请教的后辈和文学爱好者,他都真诚、亲切地对待。诗歌爱好者王立世在回忆雷抒雁的文章中写道,雷抒雁是一个质朴、谦虚、低调的人,能够给接触过他的人以温暖和友谊。
去年4月,接受了切除直肠癌手术后,刚刚当选为中国诗歌学会会长的他还去长治参加了一年一度的中华祈福大会。那个时候没有人知道他已经旧病复发,他和其他几万人一样,披着雨衣,坐在城隍庙前的广场上等待祈福钟声敲响。
“抒雁就在我们中间,雨水落在雨披上,顺着帽檐滴在他清瘦的脸庞上,而他仍然笑意殷殷。”作家峭岩称。
在他后期病重的时候,作协的朋友韩作荣去医院看望他。原本半昏迷的雷抒雁却说了一句:“救命的人来了。”拖着虚弱的身子,他竟然和好友断断续续地聊了近一个小时。
两只飞鸟划过他病房玻璃窗划定的蓝天,他感慨:“一个锁在病床的人,会把飞翔当成绝代的美丽。”躺在手术室的无影灯下,麻醉前短暂的清醒瞬间,他洞察道:“谁也抵挡不住麻醉,当肉体失去疼痛的时候,灵魂里,一片漆黑。”常规的抽血化验,看到自己的血——“这不羁的液体,傲然与我对视”,唤起了他内心深处的万丈豪情:“我愿滴你在酒中与朋友共饮,涂你在剑上冲入敌阵,剩余的,就以笔蘸写成长长的经卷,献给,我的神。”
他身在病榻,却同时“以文字的名义站立在纸上”。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他的妻子马利在病床前拉着他的手,为他唱起家乡的陕西民歌:你要是我的哥哥,你就招一招手。雷抒雁频频招手,平静离去。他用最沉默的方式,表达了对妻子最热烈的爱。
2月21日上午,在追悼会现场,有人送来挽联上书:“大雁去矣声犹在,小草萎兮春又生。”
大厅里一直在播放着《小草在歌唱》这首诗,送行的人们齐声背诵铿锵有力的诗句:“我敢说,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红日,就不会升起在东方!我敢说,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地球也会失去分量……”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2月27日,有删改)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雷抒雁在旧体诗词研讨会中的“一语惊四座”,是其直率性格使然,这种性格在他的作品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B.面对黑暗、同行、病魔、爱妻,雷抒雁态度不一,文章正侧面相结合,从不同角度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立体的雷抒雁。
C.作家峭岩对雷抒雁在祈福大会现场的描写,意在表明雷抒雁的虔诚和专注,也暗示他希望通过祈福来挽救自己的生命。
D. “以文字的名义站立在纸上”, 雷抒雁即使身在病榻,也从未辍笔,从中可以看出他对诗歌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
E.文章两次提到了《小草在歌唱》这首诗,是因为这首诗是雷抒雁的成名作,最能够代表他在诗歌艺术上的巨大成就。
2.文章第一段为什么要写雷抒雁改名之事?(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家赵克诚所赠之联与追悼会上他人所赠的挽联在意蕴上有何异同?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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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大雁去矣声犹在
雷抒雁原名叫做“雷淑彦”,可这个西北汉子认为“淑彦”两个字不好,有点儿像女人的名字,便自己改为同音字“抒雁”,并延用至今。
作家赵克诚曾经赠予雷抒雁一幅嵌名联:“雷霆歌唱,抒九天壮志, 鸿雁优游,揽百姓仁怀。”名如其人。雷抒雁“雷霆”的时刻总让人记忆深刻。作家张同吾回忆,2011年的时候与雷抒雁一同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旧体诗词研讨会,当时这个研讨会也算是诗学上的一次盛会了,除了与会的诗人,有两位部长和两位上将端坐在主席台上,还有几位将军坐在台下头排座位上。
主持人向大家介绍了各位将军和首长,却未介绍与会的诗人和诗歌理论家。
雷抒雁登台发言:“我先说几句题外话,今天是什么会?是诗歌会又不是军事会议,介绍那么多将军而不介绍诗人,岂不是喧宾夺主?”
此话一出,真是“一语惊四座”,却当即得到了诸多诗家的赞同。他还主张,不应设主席台,大家围绕圆桌而坐,促膝相谈,更加亲切自然和谐。
还有一次,有诗人在一次诗歌评奖中找他写序,并丢下两万元的“报酬”。
当时的雷抒雁正是初评委主任,他当场说:“你的稿子我还未读,写与不写,如何写,还不可知,先得厚酬,让人于心不安了。”随即便断然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或许,也正是他性格当中的直率使然, 才会让他的笔下写出那些饱含热情与力量的诗作。
多数人知晓雷抒雁是从他的成名作《小草在歌唱》开始。那是他在1978年为纪念在“文革”中被残忍迫害致死的烈士张志新而创作的诗。经历了十年浩劫,人们习惯了噤若寒蝉的沉默,他却一举打破了凝滞的寂静,释放出国人内心激烈的情感。
“我恨我自己,竟睡得那样死,像喝过魔鬼的迷魂汤,让辚辚囚车,碾过我僵死的心脏!我是军人,却不能挺身而出,像黄继光,用胸脯筑起一道铜墙!”
他在诗中痛心疾首地呐喊。
对于他看不惯的事情,他批评起来无所顾忌。但对于惺惺相惜的同行,虔诚请教的后辈和文学爱好者,他都真诚,亲切地对待。诗歌爱好者王立世在回忆雷抒雁的文章中写道,雷抒雁是一个质朴谦虚低调的人,能够给接触过他的人以温暖和友谊。
去年4月,接受了切除直肠癌手术后,刚刚当选为中国诗歌学会会长的他还去长治参加了一年一度的中华祈福大会。那个时候没有人知道他已经旧病复发,他和其他几万人一样,披着雨衣,坐在城隍庙前的广场上等待祈福钟声敲响。
“抒雁就在我们中间,雨水落在雨披上,顺着帽檐滴在他清瘦的脸庞上,而他仍然笑意殷殷。”作家峭岩称。
在他后期病重的时候,作协的朋友韩作荣去医院看望他。原本半昏迷的雷抒雁却说了一句:“救命的人来了。”拖着虚弱的身子,他竟然和好友断断续续地聊上了近一个小时。
两只飞鸟划过他病房玻璃窗划定的蓝天,他感慨:“一个锁在病床的人,会把飞翔当成绝代的美丽。”躺在手术室的无影灯下,麻醉前短暂的清醒瞬间,他洞察道:“谁也抵挡不住麻醉,当肉体失去疼痛的时候,灵魂里,一片漆黑。”
常规的抽血化验,看到自己的血--“这不羁的液体,傲然与我对视”,唤起了他内心深处的万丈豪情:“我愿滴你在酒中与朋友共饮,涂你在剑上冲入敌阵,剩余的,就以笔蘸写成长长的经卷,献给,我的神。”
他身在病榻,却同时“以文字的名义站立在纸上”。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他的妻子马利在病床前拉着他的手,为他唱起他家乡的陕西民歌:你要是我的哥哥,你就招一招手。雷抒雁频频招手,平静离去。他用最沉默的方式,表达了对妻子最热烈的爱。
2月21日上午,在追悼会现场,有人送来挽联上书:“大雁去矣声犹在,小草萎兮春又生。”
大厅里一直在播放着《小草在歌唱》这首诗,送行的人们齐声背诵铿锵有力的诗句:“我敢说,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红日,就不会升起在东方!我敢说,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地球也会失去分量……”
(选自2013年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雷抒雁在旧体诗词研讨会中的“一语惊四座”,是其直率性格使然,这种性格在他的作品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B.面对黑暗、同行、病魔、爱妻,雷抒雁态度不一,文章正侧面相结合,从不同角度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立体的雷抒雁。
C.作家峭岩对雷抒雁在祈福大会现场的描写,意在表明雷抒雁的虔诚和专注,也暗示他希望通过祈福来挽救自己的生命。
D. “以文字的名义站立在纸上”,雷抒雁即使身在病榻,也从未辍笔,从中可以看出他对诗歌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
E.文章两次提到了《小草作歌唱》这首诗,是因为这首诗是雷抒雁的成名作,最能够代表他在诗歌艺术上的巨大成就。
2.文章第一段为什么要写雷抒雁改名之事?(4 分)
3.作家赵克诚所赠之联与追悼会上他人所赠的挽联在意蕴上有何异同?请简要分析。(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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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生死之间
雷抒雁
一位墨西哥的作家曾说:“死亡不是截肢,而是彻底结束生命。”是的,即使一个人的手不慎失去了,残肢还会提醒他手曾经的存在。死亡,如雪的融化,雾的消散,云的飘移,永远没有了,没有了。
可是,记忆没有随着死亡消失,每天,一进房门,你就寻找那张让你思念、惦记,你如此熟悉的面孔。如果没有找到,你会情不自禁地喊一声“妈妈”,然后,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去找,看她是在休息还是在操劳——是在洗那些永远洗不完的衣物,是在为孩子们做晚饭,还是在专注地看电视?可是,这一回,你的声音没有得到回应。房子里空荡荡的,她不在。看着墙上那张照片,你知道她已永远离开了。那张一直带给你欢乐的母亲的照片,你突然发现其中竟有一缕忧伤。难道,照片也有灵性,将她对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凝聚在目光中?
我不愿再走进母亲的房间,不愿触动她老人家遗留下的衣物,就让它原样留存着,任灰尘去封存。唉,每一件遗物都是一把刀子,动一动就会刺伤那脆弱的神经。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不再流泪。谁不知道死是人生的归宿!生,让我们给生命打了一个结,死,便是一种解脱。妻子这样安慰我,儿子也这样安慰我。他们很快就从痛苦中跳出来,忙忙碌碌,快快乐乐,去干他们自己的事,好像母亲的离世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母亲的死,给他们留下的只是短暂的痛苦,并没有留下伤口,而在我的心里,却留下了很深的伤口,有很多的血流出,我常常按着胸口,希望那伤口尽快愈合。可是很快我发现,愈合的只是皮肉,伤痕的深处无法愈合,时常会有疼痛蔓延开来。
我永远不会忘记2001年9月6日下午5时,在中国作协的会议室学习讨论的过程中,我以一种近乎失态的焦灼,希望会议早点结束,然后迫不及待地奔向母亲的住处。快到家时,我打电话给家里,想马上听到母亲的声音。铃声空响,我希望她是到楼下散步去了。
推开门,像往常一样,我喊了一声“妈妈”,无人应声。我急忙走进里面的房间,看见妈妈躺在地上呻吟着。我扑过去,一把抱住她,想让她坐起来,问她怎么了。她只是含糊不清地说着:“我费尽了力气,可是坐不起来。”我看着床上被撕扯过的被单,看着母亲身上揉皱的衣服,知道她挣扎过。可是一切挣扎都没有用,母亲左边的身子已经瘫痪了,无法坐住。她痛苦、无奈,无助得像个孩子。这个曾经十分坚强的生命,怎么突然变得如此脆弱!
可是,无论如何,我明白了那个下午失态的全部原因。一根无形的线——生命之线牵扯着我的心。我的心如紊乱的钟摆,失去了平衡。我以从未有过的急切,想回到妈妈的身边。也许,只要她的手抚摸一下我,或者,她的眼神注视一下我,我心中失控的大火就会熄灭。仅仅两天之后,当妈妈咽下最后一口气,永远地离开了她生活了81年的这个世界的时候,我觉得,我生命的很大一部分被带走了,随着她走了。我猜想,一个人的理论生命也许很长,它就是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被失去亲人、失去情感分割,生命最终变得短暂了。
医治心灵伤痛的唯一处方就是“忘记”。可是,对于亲人,要忘记又谈何容易!只好寻求书籍,寻求哲人,让理性的棉纱,一点一点吸干情感伤口上的鲜血。
我想起了一则关于死亡的宗教故事。有一位母亲,她抱着病逝的儿子去找佛,希望能救活她的儿子。佛说,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你的儿子死而复生,解除你的痛苦:你到城里去,向没有死过亲人的人家要一粒芥菜籽给我。那位被痛苦折磨得愚钝了的女人马上去找,可是她找遍了全城,竟然没有带回一粒芥菜籽。因为,世上根本没有没有失去过亲人的家庭。
(摘自《名家散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以第一人称作为全文的基本叙述视角,偶尔插入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三种人称各尽其妙,形成了相互辉映之效。
B. 妻子和儿子很快就从痛苦中跳出来,并且劝慰“我”,可见他们对“母亲”的情感不深厚,无法切身感受为人子者的丧亲之痛。
C. 本文以抒情为主,综合运用描写、记叙等多种表达方式,细腻地刻画了作者失去母亲后备受煎熬、悲伤无法排遣的内心世界。
D. 本文在生存与死亡、疼痛与忘却、焦虑与平静的两极振荡之中,抒发了作者对亲情、死亡等命题深刻而又独特的探讨和领悟。
2.文章的标题叫“生死之间”,意蕴丰富。请结合你对标题的理解和文章内容,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及情感。
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一段的“宗教故事”可以删去,也有人认为必不可少,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生死之间
雷抒雁
①一位墨西哥的作家曾说:“死亡不是截肢,而是彻底结束生命。”是的,即使一个人的手不慎失去了,残肢还会提醒他手曾经的存在。死亡,如雪的融化,雾的消散,云的飘移,永远没有了,没有了。
②可是,记忆没有随着死亡消失,每天,一进房门,你就寻找那张让你思念、惦记、你如此熟悉的面孔。如果没有找到,你会情不自禁地喊一声“妈妈!”然后,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去找,看她是在休息还是在操劳——是在洗那些永远洗不完的衣物,是在为孩子们做晚饭,还是在专注地看电视?可是,这一回,你的声音没有得到回应。房子里空荡荡的,她不在。看着墙上那张照片,你知道她已永远离开了。那张一直带给你欢乐的母亲的照片,你突然发现其中竟有一缕忧伤。难道,照片也有灵性,将她对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凝聚在目光中?
③我不愿再走进母亲的房间,不愿触动她老人家遗留下的衣物,就让它原样留存着,任灰尘去封存。唉,每一件遗物都是一把刀子,动一动就会刺伤那脆弱的神经。
④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不再流泪。谁不知道死是人生的归宿!生,让我们给生命打了一个结,死,便是一种解脱。妻子这样安慰我,儿子也这样安慰我。他们很快就从痛苦中跳出来,忙忙碌碌,快快乐乐,去干他们自己的事,好像母亲的离世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母亲的死,给他们留下的只是短暂的痛苦,并没有留下伤口,而在我的心里,却留下了很深的伤口,有很多的血流出,我常常按着胸口,希望那伤口尽快愈合。可是很快我发现,愈合的只是皮肉,伤痕的深处无法愈合,时常会有疼痛蔓延开来。
⑤我永远不会忘记2001年9月6日下午5时,在中国作协的会议室学习讨论的过程中,我以一种近乎失态的焦灼,希望会议早点结束,然后迫不及待地奔向母亲的住处。快到家时,我打电话给家里,想马上听到母亲的声音。铃声空响,我希望她是到楼下散步去了。
⑥推开门,像往常一样,我喊了一声“妈妈”,无人应声。我急忙走进里面的房间,看见妈妈躺在地上呻吟着。我扑过去,一把抱住她,想让她坐起来,问她怎么了。她只是含糊不清地说着:“我费尽了力气,可是坐不起来。”我看着床上被撕扯过的被单,看着母亲身上揉皱的衣服,知道她挣扎过。可是一切挣扎都没有用,母亲左边的身子已经瘫痪了,无法坐住。她痛苦,无奈,无助得像个孩子。这个曾经十分坚强的生命,怎么突然变得如此脆弱!
⑦可是,无论如何,我明白了那个下午失态的全部原因。一根无形的线——生命之线牵扯着我的心。我的心如紊乱的钟摆,失去了平衡。我以从未有过的急切,想回到妈妈的身边。也许,只要她的手抚摸一下我,或者,她的眼神注视一下我,我心中失控的大火就会熄灭。仅仅两天之后当妈妈咽下最后一口气,永远地离开了她生活了81年的这个世界的时候,我觉得,我生命的很大一部分被带走了,随着她走了。我猜想,一个人的理论生命也许很长,它就是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被失去亲人、失去情感分割,生命最终变得短暂了。
⑧医治心灵伤痛的唯一处方就是“忘记”。可是,对于亲人,要忘记又谈何容易!只好寻求书籍,寻求哲人,让理性的棉纱,一点一点吸干情感伤口上的鲜血。
⑨我想起了一则关于死亡的宗教故事。有一位母亲,她抱着病逝的儿子去找佛,希望能救活她的儿子。佛说,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你的儿子死而复生,解除你的痛苦:你到城里去,向没有死过亲人的人家要一粒芥菜籽给我。那位被痛苦折磨得愚钝了的女人马上去找,可是她找遍了全城,竟然没有带回一粒芥菜籽。因为,世上根本没有没有失去过亲人的家庭。
(摘自《名家散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以第一人称作为全文的基本叙述视角,偶尔插入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三种人称各尽其妙,形成了相互辉映之效。
B. 本文以抒情为主,综合运用描写、记叙等多种表达方式,细腻地刻画了作者失去母亲后备受煎熬、悲伤无法排遣的内心世界。
C. 妻子和儿子很快就从痛苦中跳出来,并且劝慰“我”,可见他们对“母亲”的情感不深厚,无法切身感受为人子者的丧亲之痛。
D. 本文在生存与死亡、疼痛与忘却、焦虑与平静的两极振荡之中,抒发了作者对亲情、死亡等命题深刻而又独特的探讨和领悟。
2.请根据原文内容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
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一段“宗教故事”可以删去,也有人认为必不可少,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生死之间 雷抒雁
一位墨西哥的作家曾说:“死亡不是截肢,而是彻底结束生命。”是的,即使一个人的手不慎失去了,残肢还会提醒他手曾经的存在。死亡,如雪的融化,雾的消散,云的飘移,永远没有了,没有了。
可是,记忆没有随着死亡消失,每天,一进房门,你就寻找那张让你思念、惦记,你如此熟悉的面孔。如果没有找到,你会情不自禁地喊一声“妈妈”,然后,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去找,看她是在休息还是在操劳——是在洗那些永远洗不完的衣物,是在为孩子们做晚饭,还是在专注地看电视?可是,这一回,你的声音没有得到回应。房子里空荡荡的,她不在。看着墙上那张照片,你知道她已永远离开了。那张一直带给你欢乐的母亲的照片,你突然发现其中竟有一缕忧伤。难道,照片也有灵性,将她对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凝聚在目光中?
我不愿再走进母亲的房间,不愿触动她老人家遗留下的衣物,就让它原样留存着,任灰尘去封存。唉,每一件遗物都是一把刀子,动一动就会刺伤那脆弱的神经。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不再流泪。谁不知道死是人生的归宿!生,让我们给生命打了一个结,死,便是一种解脱。妻子这样安慰我,儿子也这样安慰我。他们很快就从痛苦中跳出来,忙忙碌碌,快快乐乐,去干他们自己的事,好像母亲的离世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母亲的死,给他们留下的只是短暂的痛苦,并没有留下伤口,而在我的心里,却留下了很深的伤口,有很多的血流出,我常常按着胸口,希望那伤口尽快愈合。可是很快我发现,愈合的只是皮肉,伤痕的深处无法愈合,时常会有疼痛蔓延开来。
我永远不会忘记2001年9月6日下午5时,在中国作协的会议室学习讨论的过程中,我以一种近乎失态的焦灼,希望会议早点结束,然后迫不及待地奔向母亲的住处。快到家时,我打电话给家里,想马上听到母亲的声音。铃声空响,我希望她是到楼下散步去了。
推开门,像往常一样,我喊了一声“妈妈”,无人应声。我急忙走进里面的房间,看见妈妈躺在地上呻吟着。我扑过去,一把抱住她,想让她坐起来,问她怎么了。她只是含糊不清地说着:“我费尽了力气,可是坐不起来。”我看着床上被撕扯过的被单,看着母亲身上揉皱的衣服,知道她挣扎过。可是一切挣扎都没有用,母亲左边的身子已经瘫痪了,无法坐住。她痛苦、无奈,无助得像个孩子。这个曾经十分坚强的生命,怎么突然变得如此脆弱!
可是,无论如何,我明白了那个下午失态的全部原因。一根无形的线——生命之线牵扯着我的心。我的心如紊乱的钟摆,失去了平衡。我以从未有过的急切,想回到妈妈的身边。也许,只要她的手抚摸一下我,或者,她的眼神注视一下我,我心中失控的大火就会熄灭。仅仅两天之后,当妈妈咽下最后一口气,永远地离开了她生活了81年的这个世界的时候,我觉得,我生命的很大一部分被带走了,随着她走了。我猜想,一个人的理论生命也许很长,它就是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被失去亲人、失去情感分割,生命最终变得短暂了。
医治心灵伤痛的唯一处方就是“忘记”。可是,对于亲人,要忘记又谈何容易!只好寻求书籍,寻求哲人,让理性的棉纱,一点一点吸干情感伤口上的鲜血。
我想起了一则关于死亡的宗教故事。有一位母亲,她抱着病逝的儿子去找佛,希望能救活她的儿子。佛说,只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你的儿子死而复生,解除你的痛苦:你到城里去,向没有死过亲人的人家要一粒芥菜籽给我。那位被痛苦折磨得愚钝了的女人马上去找,可是她找遍了全城,竟然没有带回一粒芥菜籽。因为,世上根本没有没有失去过亲人的家庭。
(摘自《名家散文集》,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文章以第一人称作为全文的基本叙述视角,偶尔插入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三种人称各尽其妙,形成了相互辉映之效。
B. 妻子和儿子很快就从痛苦中跳出来,并且劝慰“我”,可见他们对“母亲”的情感不深厚,无法切身感受为人子者的丧亲之痛。
C. 本文以抒情为主,综合运用描写、记叙等多种表达方式,细腻地刻画了作者失去母亲后备受煎熬、悲伤无法排遣的内心世界。
D. 本文在生存与死亡、疼痛与忘却、焦虑与平静的两极振荡之中,抒发了作者对亲情、死亡等命题深刻而又独特的探讨和领悟。
2.文章的标题叫“生死之间”,意蕴丰富。请结合你对标题的理解和文章内容,梳理作者的写作思路及情感。
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一段的“宗教故事”可以删去,也有人认为必不可少,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柴门小院
王本道
记忆的底片中,似有幅图画,那是一棵老树掩映下的一个方方正正的小院。院墙底部砌有尺把高的青石,上部多由稀疏的树木枝条拼凑而成,高不盈米。院门十分简陋,由薄薄的木板条钉制而成,门上无锁,通常是四敞八开的,夜间也只是虚掩着。透过院墙和院门的缝隙,清晰可见院中栽种的瓜果菜蔬、欢蹦乱跳的鸡鸭猫狗、墙上挂着的农具、墙角立着的磨盘,还有那一串串金灿灿的玉米和红艳艳的辣椒。有时候,能看到院里老人拉着幼小的孩子蹒跚学步,系着围裙的女人安静地择菜,“咯咯咯”地召唤着鸡鸭吃食……这是当年我在辽南山区插队时,每天都司空见惯的柴门小院。
这样的柴门小院,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不计其数,千百年来,它们供一代代子民繁衍生息。从呱呱坠地、牙牙学语,到十年寒窗、面壁苦读,一个个孩子在柴门的进进出出中长大成人,而后告别小院,走上各自的人生舞台。他们生于斯、长于斯,对柴门小院怀有厚重的情感,寄托了无限情思,无论走到哪里,无一不葆有质朴的家国情怀,涌动着割舍不断的乡愁。
那一幢幢质朴无华的柴门小院,演绎着许多动人的故事,续写着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风雪交加的夜晚,出门在外的游子归心似箭,远远看见柴门内微弱的灯光,听到门前的犬吠,那是何等温暖与亲切。“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诗圣杜甫在饱受安史之乱的磨难之后,与家人久别重逢时发出这样的感慨。柴门虽然简陋,然而它淡泊宁静,里里外外的人和事都清晰可见。“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当年那位风流倜傥的才子崔护,若不是透过柴门的缝隙,一睹那位面若桃花的姑娘的风采,如何能最终成就一段佳话?
在中国,由于“门第”观念,“门”有着诸多讲究,历来颇受重视。旧时男女谈婚论嫁,首先想到的是“门当户对”,女孩子出嫁被称作“出门子”,迎娶新媳妇称为“过门”。而“门”的种类更是林林总总,“五花八门”。所有的门中,柴门当属造型与材质最为简陋、价值最为低廉的,却也是数千年来中国老百姓用得最多的门。近30多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条件的改善,华夏大地随处可见“向阳门第春长在”。然而有一段时间,一些“先富”起来的人们对于“门”的内涵有过误解。他们过分注重装点“门面”,门楼越砌越高,金碧辉煌,且户户朱红的大门终日紧锁,只留一个“猫眼”用以察看外面的动静。一幢幢封闭的宅院如同一座座戒备森严的堡垒,让人望而生忧,望而生畏,寄托着游子乡愁的那一个个小院已无从可寻。
一个秋日,在从红海滩归来的途中,我顺路去了盘锦市大洼区石庙子村。距村口不远处,就看到几户乌瓦白墙的民居,透过柴门和院墙的缝隙,清晰可见院中栽种的五彩斑斓的鲜花,以及几株硕果盈枝的苹果树、梨树、枣树。我似乎又回到了当年插队的村庄,见到了那一个个修缮一新的柴门小院。在那里,我与知青同学们交谈、嬉戏,周遭树上是熟透的苹果、红枣、香梨,秋意正浓。朦胧之中,辽南山区的那些柴门小院,与如今我生活的辽东湾的乡村小院连成了一片,与祖国江南塞北广袤土地上所有的柴门小院连成了一片——华夏大地上,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柴门小院,蜿蜒曲折,一直通向遥远的地平线,如同古老的大河、大江,绵延不绝。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 文中引用杜甫、崔护等人写到柴门的四篇,不仅丰富了内容,增加了文章的文化内涵,而且也从艺术作品塑造形象的角度展现了柴门小院另一番风采。
B. 作者当年作为知青来到聊南山区插队,每天住在柴门小院之中,生活虽艰辛苦闷但也不乏乐趣,故能将记忆中普通的小院写得生动形象,别有趣味。
C. 受“门第”观念影响,中国人对“门”很重视,由此衍生出“门当户对”“出门子”等熟语。与其他种类的门相比,中国农村的老百姓用得最多的就是柴门。
D. “门上无锁,通常是四敞八开的”与“朱红的大门终日紧锁,只留一个‘猫眼’”,表面上说两种不同形式的门,背后却反映了截然不同的文化心态。
E. 文章善用虚实描写,记忆中柴门小院为虚,现实中朱门大户为实,诗词中的柴门为虚,辽东湾的乡村校园为实,虚实交替融合,使柴门小院富有神秘色彩。
2.文章开头不惜笔墨重点描绘了记忆中柴门校园,作者笔下的柴门小院有何特点?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请减压概括。
3.柴门小院不仅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更蕴含着特定的文化和精神,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概括文中的柴门小院具有那些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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