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勒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橹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沬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着。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千硬的干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着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开篇独句成段,总领全文,以“深刻”“顽固”突出了味觉记忆的无比独特和难以改变,点明主题,吸引读者兴趣。
B. 文中写外省人对老陕们进食场面的惊叹后,又写了自己的真切感受,富有生活情趣,凸显了故乡美食的独特魅力。
C. 作者以具体事例从“群体”和“个体”两方面印证“舌苔记忆”的深刻,其中作者老母亲的口味属于“个体”方面。
D. 作者不惜笔墨写自己细品胡辣汤,既是为了弥补早年留恋却无钱品尝的遗憾,也是为了强调故乡胡辣汤味道的正宗。
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妙之处。
3.有人认为本文至倒数第三段已可作结,最后两段内容多余。你是否同意这一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勃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撸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
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箸。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干硬的乾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箸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开篇独句成段,总领全文,以“深刻”“顽固”突出了味觉记忆的无比独特和难以改变,点明主题,吸引读者兴趣。
B. 文中写外省人对老陕们进食场面的惊叹后,又写了自己的真切感受,富有生活情趣,凸显了故乡美食的独特魅力。
C. 作者以具体事例从“群体”和“个体”两方面印证“舌苔记忆”的深刻,其中作者老母亲的口味属于“个体”方面。
D. 作者不惜笔墨写自己细品胡辣汤,既是为了弥补早年留恋却无钱品尝的遗憾,也是为了强调故乡胡辣汤味道的正宗。
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妙之处。
3.有人认为本文至倒数第三段已可作结,最后两段内容多余。你是否同意这一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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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勒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橹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沬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着。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千硬的干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着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开篇独句成段,总领全文,以“深刻”“顽固”突出了味觉记忆的无比独特和难以改变,点明主题,吸引读者兴趣。
B. 文中写外省人对老陕们进食场面的惊叹后,又写了自己的真切感受,富有生活情趣,凸显了故乡美食的独特魅力。
C. 作者以具体事例从“群体”和“个体”两方面印证“舌苔记忆”的深刻,其中作者老母亲的口味属于“个体”方面。
D. 作者不惜笔墨写自己细品胡辣汤,既是为了弥补早年留恋却无钱品尝的遗憾,也是为了强调故乡胡辣汤味道的正宗。
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妙之处。
3.有人认为本文至倒数第三段已可作结,最后两段内容多余。你是否同意这一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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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4题。
那一片消失了的苇塘
雷抒雁
“那一片苇塘呢?”与其说我是在问这位行路的年轻人,还不如说是在问自己。
“苇塘?”年轻人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打量了我一眼,有些迷蒙。
“是的。就是苇子壕。”我知道家乡人是这样称呼苇塘,重复了一句。
“在哪里呀?”年轻人转过头去望着那一片高高低低的房舍,像是反问,又似在寻找。没有!连一根苇子都没有!从来就不曾有过呀?
“就在这里!”我坚定地认为。
“唔。”年轻人以怪异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继续前行。我听见他嘟哝了一句:“梦话!”
梦话?是的,是梦话。五十多年前,那一片茂茂密密的苇塘还在,此后,就没有走出过我的梦境。我相信,这位年轻人确实没有见过那片苇塘,那些茂密的青苇从来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中,没有给过他快乐和欢愉。他的记忆里,这里从来就是房子,房子。
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那是一片十多亩的水塘,拥拥挤挤地生满了芦苇。阔叶的,秆粗且空,是织席帷用的;窄叶的,秆细却实,编了箔子,用来盖房子,或张开晾晒棉花用。在大人们里,有价值的,只是苇子;而被孩子们看做乐园的,是那一片苇塘。每天上学,我们走过苇塘,都会放慢脚步,那些花花草草,记录着时间的变化,是我们上学或放假的标志。
一过二月二,天气就暖和了。首先是苇塘里有了动静。穿破陈年的枯叶、烂泥和冰水,一些锥子般尖锐的苇芽脱颖而出。红红的芽尖,唤醒了池塘,沉寂了一冬天的苇塘开始有了生气。那些苇芽像是春天的旗帜和宣言,表明春天的到来,锐不可当。
“苇子苇子,快快长。”上学去,走过塘边的小道,我们喊着。
待苇芽蹿高,绽开一片两片叶子的时候,整个世界便被春天占领了。耳边,整天都是鸟儿的叫声和虫子飞来飞去的嗡嗡声,大片大片的麦田,像大地上铺展了绸缎,在和风里柔柔地抖动。一些早熟的花草,抢夺时间一般,开始酝酿花事,商量结籽。柳丝软软地轻拂我们的脸面,牵动我们的头发,像要告诉一些什么秘密给我们。
我们采下绽开的苇叶,卷成喇叭,把那细嘴挖扁,含在嘴里,依着喇叭的粗细,吹出粗壮的尖厉的声音;头项软软的柳条,也被折下来,捋去柳芽,拧成柳哨。这就有了一支青春的乐队,吹奏着春天的乐曲,吱吱呀呀,回响在上学的路上。引得田里干活的农人,停下手里的活计,望着我们,一任欢快与希望撩拨他们沉静的心思。
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苇叶三片四片地展开,池塘里就绿汪汪地变得浓密了。太阳开始辣辣地照在头顶,棉衣,而后是夹衣,一件件被从身上剥掉。苇塘周围的麦子开始日渐变黄,有人拿着青杏咔嚓咔嚓一边流着酸水一边嚼起。夏天到了!
假日里,我们会背着草笼,拿着镰刀,说是去割牛草,或者拣柴火,一整晌一整晌沉迷在苇塘边。
夏天,是蝉的日子。我们会在塘边的树杆上拣些蝉蜕卖给县城里的药铺,无聊时也会猫一样轻轻爬到树上捉一两只笨蝉。其余时间,蝉说蝉的,我们并不答话。
塘边的野草,我们全都认识,从蒲公英、趴地龙、香胡子到粘粘蔓,全认识。最让我们兴奋的是找到一株羊奶奶。这种蔓生的阔叶草,总是攀着芦苇往上长,一个个果实圆溜溜的,山羊奶头一般,采摘时,会流出一些白色乳汁。羊奶果鲜嫩时,放在嘴里一咬,脆生生,甜丝的。
我们这些野孩子,就这样一天天泡在苇塘边。忽一日,采到的羊奶奶咬不动了,掰开一看,里边整整齐齐伏着一排排带着羽毛的种子。老了!我们知道,暑假也该结束了。大人们说:你们这些马驹子,该栓缰绳了吧!
苇子说,秋天了!顸上的穗子由绿至黄继而变白,像一塘白发的老人。再过苇塘时,一些带羽毛的草籽,便飞扬起来,落在我们的肩膀上、头发上,要人带它们到远方去落户。就连圆滚滚周身是刺的苍耳,瘦扁扁顶上长了三几根钩针的“狗扎扎”,都不甘寂寞,插进布眼,爬在裤角上,要搭“便车”,到远方去旅行。
父兄们送我们上学去,走过苇塘,一路上总在说:好好念书,日后到远处去,到大城市去。连苍耳、狗扎扎都懂得哩!
那一片苇塘永远的没有了。消失在一些高高低低的房子下边。找它,只有在梦中,在童年的记忆里。
(选自《今晚报》2009年6月13日)
1.联系全文,谈谈作者在文章开头安排“我”与年轻人对话的用意。
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那一片苇塘属于我,属于我的童年,是我记忆和梦境最鲜活的一部分。
(2)季节像是踩着苇叶走过来的。
3.本文作者向我们展现了记忆中的苇塘,作者是如何将零碎的记忆串联起来的?这样写有何
好处?(6分)
4.作者在文中是如何抒情的?抒发了怎样的情感?请联系文章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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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
乡村:民族的记忆与想像 雷抒雁
曾经的乡村,是一卷卷蓝布封皮的线装书,手工刻制的木版文字在薄薄的宣纸上印满了炊烟、古屋、插秧、刈麦,印满了拱桥、溪流、杏花、荠菜;平平仄仄的一些低吟浅唱、长长短短的一些唐诗宋词,都写在卷卷线装书的册页里。
当然,还有滚滚的征尘,有苛政猛于虎的悲嚎,有卖炭翁身上衣单怨天寒的无奈,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辛苦劳作,有“田园荒芜胡不归”的呼唤……
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起根发苗,发展壮大就在农村。农村,刻写着我们民族的记忆和想像。
权力和商品造就了城市。城市的出现,加大了乡村的分化,拉开了城乡经济和文化的距离,有了城里人和乡下人的分类。古老的城市控制和剥夺着乡村,如果说城市是一座座砖砌的奶桶,乡村只是一头头散落田野的奶牛。乡村喂养着城市。衣衫褴褛的乡村父母,吃糠咽菜送儿子走进学堂,开始了逃离农村,逃离劳动、逃离贫困与低贱的第一步。几千年的封建教育,就是教育农村人离开农村,然后用权力和金钱来控制农村。
思念乡村的人也有,多是政治上的失意者、商战中的败北者、战场上的伤残者,是激烈的争斗之后寻找宁静地方的疗伤者。乡村以善意的同情接纳了他们,用源源不断的温情和取之不尽的中草药为他们医治创伤。而这些受伤者往往如受伤的鸟,强健之后又挣脱农人的双手飞进城市。所谓“世外桃源”,只是都市受伤者的幻觉和梦呓。农村依然清静而贫苦、美丽却落后。他们远在都市的子女西装革履、粉面彩裙,记忆里只是星星点点的乡情,和偶尔由芭蕉暮雨生发出的淡淡乡愁。
没有谁想去写一部乡村史,像写王朝史那样写乡村的发生、发展和变迁,写农人的劳作、灾难和贡献。充满想像和幽默的乡村版文学,也只在口头上流传,随风起落;充满真诚和情感的乡村版歌谣,偶尔为都市人采集,一唱竟成明星。
广大的乡村、散乱的乡村、到处都闪烁着星星点点金沙的乡村,如今面临一次新的机遇,它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面貌出现在中国的大地上,它将把落后变为先进、把贫困变为富庶,卫生与文明将取代肮脏与粗野。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伟大变革,是都市前所未有的对乡村的亲情反哺。
可是,我还是有一点杞忧。既往的每一次变革,那怕是最小的,都伤害过乡村的美丽与个性。这一次,会不会也有一些难免的伤损?美丽的村舍被单一的水泥楼房代替,宁静的生活被喧嚣的市声淹没,一卷古朴柔软的线装书被生生地改造成硬壳子西装书,千姿百态的乡村成了千篇一律的城镇。这让我们的子孙永远失去了印证唐诗宋词意境的物证,使我们民族丰富的人文想像只留下冷冰冰的政治和经济。
乡村,是我们最后一片诗意的栖居地。保护诗意的乡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命题。
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注意搜集和整理古老的乡村历史和文化是一个当务之急。我国的乡村以其古老的存在,成为整个民族历史和文化的一部分。许多古老村落历经数千年,保留着深厚的为正史所缺失的宝贵记忆,成为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有力的物证。
不久前,读到一本《长治地名典故》。它记录了长治市所辖2区11县134个乡镇及各个村落名称的来历与传说。这是一部十分有意义和趣味盎然的地方志书,它让我们透过长治地方一些乡村名字的变化,看到我国北方乡村复杂的历史变革、优美的人文想像以及社会经济的沿袭与发展。
长治县荫城镇有一个“内王村”,要溯源到西汉末年王莽追杀刘秀时期。当刘秀正在危急之时,看到一位农人正在耕田,便滚身在犁沟里,农人用浮土将其掩上,遮过追兵眼目。巧的是,那耕田的马匹站在刘秀藏身的地方,生怕踩了刘秀,总是踡起一条腿来。刘秀后来当了皇帝,这个村子曾经“土内藏王”,便以“内王”命为村名。这个故事很像古典版的阿庆嫂水缸里藏胡传魁,颇有戏剧性。
八义镇则是源于著名的长平之战,八位义士阻拦赵括草率发兵抗秦,被刚愎自用的赵括杀害。战争结果是赵军大败,秦将白起活埋了四十万赵军。此地后来立碑纪念“八义士谏赵处”,村子更名八义村。这一路古村落多用“义”字,如义堂村、信义村、太义村等等。
长平之战,在上党大地上留下深刻的记忆,许多村落的名字都和这一场战争有关。赵兵败后,尸骨成堆,引来群犬吞食,附近有村名“狗湾”。长子县的色头镇有色头村,说的是当时秦军为了斩取首级以求功赏,村边堆满血淋淋的人头,村子便叫“血头村”。后来到唐玄宗李隆基时,为了超度亡灵,请僧侣在这里做道场,始改“血头”为“色头”。
这些村名从历史事件引发,既表明了村庄的古老,又验证着历史的真实。
襄垣县虎亭镇有个黄楼北村,记录的却是宋代诗人黄庭坚的故事。说黄氏经过此地,写下《薄酒丑妇歌》:“薄酒可与忘忧,丑妇可与白头”、“丑妇千秋万载同室,万金良药不如无疾。薄酒一谈一笑胜茶,万里封侯不如还家。”诗篇长至38句,写的都是乡下人的朴素情感与生活,诗句多有俚语和幽默,甚为村人喜爱,便将其刻石成碑。本该是黄楼碑村,叫转音了,便成黄楼北村。
像这样一些有趣的记忆,几乎村村都有。《长治地名典故》把乡村的口头传承变成文字记录固定了下来,这样乡村今后无论怎样变革,都会留下一册宝贵的历史。
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关心和注意保护、留存乡村古老的文化记忆是十分必要的。不要再如“文革”时期用那些“兴无”、“灭资”、“永红”之类的流行语言替代乡镇街巷的古老名字,更不要用什么“罗马”、“阿拉斯加”之类的当今都市崇洋社区名字改造古老乡村。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是中国式的,与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承一脉相连的农村。
我们的记忆、想像和情感,还在农村,那里永远都应是我们诗意的精神家园。让乡村与都市亲近,而不是让乡村的背影渐行渐远。
1.文章开头对“曾经的乡村”的生动描绘有何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者对乡村的认识有哪些观点?请分条概括作答。(6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者对乡村和城市分别表现了怎样的情感和态度?请根据文意作答。(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文章说“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是中国式的”,“中国式的”是什么含义?(6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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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木 鱼
周 海 亮
①冬子小时候,家里穷。不仅他家穷,全村都穷。不是吃不到米闻不到肉的那种穷,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那种穷。贫穷与饥饿贯穿了冬子的童年,即使现在想起,冬子的记忆深处,仍然是望不到尽头的饥饿。
②冬子九岁那年,村里有亲戚嫁女,娘带冬子去吃喜宴。临行前娘嘱咐冬子说,饭桌上一定要放开了吃,吃慢了,东西就没了。又说,千万别动桌上那条鱼,否则会被别人笑话。冬子问为什么,娘说那是条假鱼。鱼是木头雕刻而成,上面浇了汤汁,撒了葱花,盛在盘子里,端上桌,与真鱼别无二致。娘还说木鱼是栓叔的手艺,栓叔一晚上就能将一截木疙瘩变成一条活灵活现的鲤鱼。娘带冬子来到亲戚家门口,再次嘱咐冬子不仅要吃得快,还要尽量多吃。吃饱了,咱家晚上那顿就省了。她说。
③六个菜,一个汤,满桌人吃得像猪。普通的蔬菜,加几片肉,味道就完全变了。冬子听了娘的,快吃,使劲吃,却总是吃不饱。那条鱼摆在桌子中间,假如娘事先不说,冬子绝不会当它是一条木鱼。鱼浇了汤汁,撒了葱花和香菜,那是一条红烧口味的木头鲤鱼。亲戚家虽穷,但厨艺高超,据说能把一条鱼烹成七八种不同的味道。木鱼也能。不过仅仅是味道的样子。
④满桌人心照不宣。他们的筷子和汤匙伸向不同的盘子和汤碗,却绝没人去碰那条鱼。桌上很快只剩残羹冷炙,唯有那条鱼,仍然闪烁出诱人的光泽,散发出美妙的酱香。满桌人仍不散去,他们蘸着盘子里剩下的汤汤水水,啃着手里的黑面馒头,那也是平常时日难得的吃食。
⑤冬子有将筷子伸向木鱼的冲动。冲动那样强烈,有那么几个瞬间,他几乎无法自控。他强迫自己不去看那条鱼,可是鱼却顽强地游进他的眼睛,挠着他的喉咙。终于冬子做出令他和他的家人从此蒙羞的举动——他动了那条鱼。他甚至夹起撒在木鱼上的葱花,他甚至将那些葱花,直接填进嘴巴。
⑥他挨了娘的一顿巴掌。他受到村人的讥笑。以后很多年,他在村里都抬不起头。他不仅仅是动了一条木鱼,更是动了乡村的规矩,动了主人的尊严。一条木鱼,没有人动,它便是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真正的鱼,便是富足和希望;动了,它便成为一个木头疙瘩,成为欺骗,成为乡间岁月的颓败与贫穷。
⑦那条木鱼挂在冬子的胸前,顶在冬子的头上,刻在冬子的脑门上,挤在冬子的心里,很多年挥之不去。
⑧后来冬子进城,吃了很多苦,终于成为一家水产公司的老总。这些年他几乎吃遍世界上所有的鱼,但童年里的那条木鱼,仍然时常游进他的心里,即使在梦里,也香气四溢,令人垂涎。然后让他在醒来以后,充满羞愧。
⑨常跟娘说起这件事,娘说,是那时太穷了。冬子说,或许是。娘说,是你太无礼了。冬子说,或许是。不过一个孩子动了一条木鱼,有什么大不了呢?冬子觉得一条木鱼,绝不该让他背负这么多年的沉重。
⑩一次冬子去民俗博物馆,突然觉得那里面似乎缺少一条可以摆上餐桌的木鱼。他想为博物馆捐赠一条,馆长当然乐意。为这事冬子专程回了一趟乡下,他找到亲戚,问那条木鱼还在不在,亲戚找了很久,终从一堆破铜烂铁里翻出来。木鱼上布满虫眼,却依然活灵活现。——一条木头雕刻而成的鱼远比一条河水里的真正的鱼,有着更为长久和顽强的生命。
(11)冬子带木鱼返回城里,突然改变了主意。他找一位匠人雕刻了一条鱼。他把新雕的木鱼送到博物馆,将真正的老木鱼拿回家,刷干净,加了底座,摆上桌子。他想或许一件老物件能让他与乡村之间、与逝去的乡间岁月之间多出一点点联系,而之前,他一直试图远离乡村、试图彻底抹去那些贫穷并且羞愧的童年记忆。他想这一切或许是因他这么多年终又回到乡下,终又再一次见到那条多年不见却一直留在脑海、压在心头的木鱼。
(12)生日那天,冬子调好汤汁,切好葱花,然后将那条木鱼,恭恭敬敬地端上餐桌。
(13)冬子对儿子说,吃鱼。
(选自《小说月刊》2017年第12期)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写村民嫁女,在喜宴上摆一道红烧木鱼,只看不吃,不仅表现了当地的风俗习惯,更体现出当时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困。
B. ③段“六个菜,一个汤,满桌人吃得像猪”,用比喻的修辞,生动形象地写出在喜宴上人们狼吞虎咽的情形。
C. ⑤段“冬子有将筷子伸向木鱼的冲动”,主要是因为栓叔高超的手艺,使木鱼像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真正的鱼。
D. 小说的结构简洁中见精细,叙述风格沉稳老练,语言质朴冷静,却张力十足,不造作矫情却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2.结合文章内容,简要阐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
3.请结合文意,联系生活,谈谈你对小说最后两段内涵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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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
城市文化与城市记忆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过:“人们为了生活,聚集于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好,留居于城市。”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给老百姓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一个字——“拆”。这个“拆”字不仅出现在一些该去除的建筑物上,也出现在保留有城市文化历史记忆的建筑物上。这样的一个“拆”字,拆去了城市的记忆,“对大多数普通的城市居民而言,城市越来越陌生,越来越与他们无关。他们越来越感觉到被城市抛弃的愤懑与绝望。他们与城市记忆一起,像节节被卸下的破旧车厢,遗落在铁轨上,而城市的车头呼啸远去。它不会返回,因为它已不记得来路。而它所奔向的远方,却怎么也看不清楚”。这种城市人文意象和感受的断裂,破坏了人们对城市的家园归属感。这里成了“城市文化的沙漠”。
城市文化的发展既是一个长期的物质环境建设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文化积淀过程,城市中各种文化要素通过城市中的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载体代代延续下去,形成“城市文化”。美国著名城市学者刘易斯·芒福德提出的“城市是文化的容器”的观点,非常形象地表达了城市与文化的关系。“城市文化”的内容虽可分为物质的、制度的、精神的等几种类型,但其作为一种综合的文化现象,很难界线鲜明地去区分。城市中各种空间环境要素是城市文化最直接和最集中的表现者,城市文化以此为主要载体,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并左右着城市的品质。
宜居城市建设不可缺少城市文化建设,而城市文化建设首先是要留住城市记忆。城市记忆以古代遗址、历史街区、民间艺术、市井生活、传统建筑、民风民俗等有形或无形的方式存在着。它不仅代表了城市的过去,更孕育着城市的未来。另外,城市历史性元素是城市特色的重要体现。每个城市都有在本地域自然环境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地域色彩的文化记忆。这些文化记忆就是几千或几百年来所形成的独特的历史传承、人文景观、民风民俗、本土特产等,它们集中表现着城市的特殊内涵和风貌,是稳定的异于其他区域的特色资源,是形成城市差异性、特色性的重要构成元素。对城市记忆的价值,专家学者都给予了极高的肯定。意大利建筑师阿尔多·罗西毕生探讨建筑与人类集体记忆之间的联系,他说:“记忆是城市的灵魂。” (选自2011年第5期《新华文摘》有删改)
1.下列对“城市文化”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
A.长期的物质环境建设和长期的文化积淀产生了城市文化。 |
B.城市文化是一种综合的文化现象,其内容可分为物质的、制度的、精神的等几种类型。 |
C.城市文化以城市中各种空间环境要素为主要载体,这个载体是城市文化的表现者。 |
D.城市文化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
2.下列对文本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普通的城市居民面对一个“拆”字表现的愤懑与绝望,反映了他们对城市的家园归属感的淡漠。 |
B.美国学者刘易斯·芒福德说“城市是文化的容器”,是因为城市作为载体包含了种种文化要素。 |
C.留住以古代遗址、历史街区等有形或无形的方式存在着的城市记忆就能建立起令人向往的宜居城市,使我们重归亚里士多德定义的城市。 |
D.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必须防止城市文化的缺失,对所有过去的建筑要做好保留工作。 |
3.联系全文,请简述你对“记忆是城市的灵魂”的理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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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迄今为止,记忆一直与人体尤其是大脑联系在一起。按照这种理解,群体不可能有记忆,因群体不拥有身体和大脑。学者们充其量承认,某个个体所具有的记忆是在他与其他人交往中,并且是在社会的框架里形成的。这正是法国哲学家哈布瓦赫的观点。根据他的论证,没有社会机制就无从谈起记忆,因为一个人总是根据一定的范畴把接收的印象整理成可以回忆的信息,而这里所说的范畴具有社会性质。如果使用哈布瓦赫老师涂尔干的话说,回忆和过去是“集体的描述”。因此,哈布瓦赫使用“集体记忆”这个概念,以指代个体的记忆及其社会起源。。
我们用“文化记忆”这个命题对哈布瓦赫的记忆理论加以扩展和完善。首先区分三种记形式:个体记忆属于大脑研究和心理学的范畴,集体记忆属于社会心理学的范畴,文化记忆是文化科学研究的对象。文化记忆的概念超出了“传统”这个概念的范围,因为文化记忆还涉及遗忘和隐瞒,遺忘和隐瞒导致传统的消失和断裂。文化记忆具有很强的异质性且形态各异,所以很难接受政治、意识形态或者宗教的限制。文化记忆具有多层含义,一旦借助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并被人阅读,就面临被修改的可能性。有的文献可能被废弃或者受到忽视,有些则被视为核心文献。文化记忆是有选择性的,在没有文字的情况下,随着环境的变化,所有那些被认为对当下无足轻重的东西都被忘记;而在有文字的情况中,文献通过审查被分为经典与档案,经典指那些必不可少的,而档案则是可有可无的。
我们把哈布瓦赫称为“集体记忆”的东西叫作“交流记忆”,目的是把这种记忆与文化记忆加以区别。所谓交流记忆就是随着具体环境变化的记忆,这种记忆一般不超过三代人,内容主要包括回忆、想象、俗语等。这些记忆存储在头脑里,人们不需要更多的解释便能够凭借这些记忆进行交流,而且这些记忆随着时间的流逝发生变化。哪些集体记忆最终转化为文化记忆,起决定作用的是时间,文化记忆与集体记忆之间的关系犹如长销书与畅销书。
相比之下,文化记忆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视域,它可以长达两三千年,因为它建立在特定的基点上。以古代西方文化来说,这个基点包括《荷马史诗》。我们现在知道古埃及金字塔铭文和苏美尔祈祷文的成文时间在公元前三世纪,但是它们不属于西方的文文化记忆,因为它们并未构成西方人确立文化身份时的坐标。
(摘编自德扬·阿斯曼《“文化记忆”理论的形成和建构》)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记忆通常被认为与人的大脑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导致了群体不可能拥有记忆。
B. 文化记忆不仅弥补了哈布瓦赫记忆理论的缺陷,还拓展了“传统”这个概念的外延。
C. 文化记忆具有选择性,人们--般根据内容的重要与否而有意识地去选择传承或遗忘。
D. 交流记忆会随着具体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而人们就这些记忆进行交流时不存在障碍。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第--段分析了个体、群体与记忆的关系,阐释了集体记忆这个概念的内涵。
B. 文章第二段从归属范畴、含义以及形态等诸多方面,论述了文化记忆的特征。
C. 文章第三段将集体记忆与文化记忆加以比较,指出时间是区分二者的关键要素。
D. 文章对三种记忆形式作了多角度的阐释,目的在于帮助人们确认自己的文化身份。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哈布瓦赫的记忆理论关注个体记忆及其社会起源,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徐尔干的影响。
B. 集体记忆受时间限制,其中的一部分最终转化为具有相对固定时间视域的文化记忆。
C. 人们将文化记忆用文字形式固定下来并加以阅读时,就会修改文化记忆的多层含义。
D. 文化记忆建立在特定的基点上,《荷马史诗》《论语》等都是人类文化记忆的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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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迟子建自传
从中国的版图上看,我的出生地漠河居于最北,大约在北纬53度,那是一个小村子,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每年有多半的时间白雪飘飘。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那里漫长的寒冷,冬天似乎总也过不完。
我小时候住在外婆家里,那是一座高大的木刻楞房子,房前屋后是广阔的菜园。短暂的夏季来临的时候,菜园就被种上了各色庄稼和花草,有的是让人吃的东西;有的则纯粹是供人观赏的。当然,也有半是观赏半是入口的植物3我经常看见的一种情形就是,当某一种植物还在旺盛的生命期的时候,秋霜却不期而至,所有的植物在一夜之间就憔悴了。这种大自然的风云变幻所带来的植物的被迫凋零令人痛心和震撼。
我对人生最初的认识,冗全是从自然界的一些变化而感悟来的。比如我从凋零的植物身上看到了生命的脆弱,同时我也从另一个侧面看到了生命的从容,因为许多衰亡的植物,转年又会焕发出勃勃生机,看上去比前一年似乎更加有朝气。
童年围绕着我的,除了那些可爱的植物,还有亲人和动物。我的亲人,也许是由于身处民风纯朴的边塞,他们是那么善良、隐忍、宽厚,爱意总是那么不经意地写在他们的脸上.让人觉得生活里到处是融融暖意。我从他们身上,领略最多的就是那种随遇而安的平和与超然,这几乎决定了我成年以后的人生观。
生物本来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但是由于人类的存在,它们却被分出了等级,令人无可奈何。虽然我把那些动物当成了亲密的朋友对待,但久而久之,它们的毙命使我的怜悯心不再那么强烈,我与庸常的人们一样地认为,它们的死亡是天经地义的。只是成年以后遇见了许多恶意的人的狰狞面孔后,我又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些年,在喧哗而浮躁的人世间,能够时常忆起它们,内心会有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
在我的作品中,出现最多的除了故乡的亲人,就是那些从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动物,这些在我的故事中是经久不衰的。比如《雾月牛栏》中因为初次见到阳光、怕自己的蹄子把阳光给踩碎了而缩着身子走路的牛;《北极村童话》里的那条名叫“傻子”的狗等等。
此外,我还对童年时所领略到的那种种奇异的风景情有独钟,譬如铺天盖地的大雪、轰轰烈烈的晚霞、波光荡漾的河水、在雪地上飞驰的雪橇、千年不遇的日全食等等,我对它们是怀有热爱之情的,它们进入我的小说,会使我在写作时洋溢着一股充沛的激情。我甚至觉得,这些风景比人物更有感情和光彩,它们出现在我的笔端,彷佛不是一个个汉字在次第呈现,而是一群在大森林中歌唱的夜莺。
在这样一片充满了灵性的土地上,神话和传说几乎到处都是……
也许是因为神话的滋养,我记忆中的房屋、牛栏、猪舍、菜园、坟茔、山川河流、日月星辰等无一不沾染了神话的色彩和气韵,我笔下的人物也无法逃脱它们的笼罩。我所理解的活生生的人,不是庸常所指的按现实规律生活的人,而是被神灵之光包围的人,那是一群有个性和光彩的人。他们也许会有种种的缺陷,但他们忠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从人性的意义来讲,只有他们才值得永恒的抒写。
还有梦境。也许是我童年生活的环境与大自然紧紧相拥的缘故吧,我特别喜欢做一些色彩斑斓的梦。我在梦里见过会发光的树,能够飞翔的鱼,狂奔的猎狗和浓云密布的天空。有时也梦见人,这人多半是已经作了古的,他们与我娓娓讲述着生活的故事,一如他们活着。梦境里的流水和夕阳总是带有某种伤感的意味,梦里的动物有的凶猛有的则温情脉脉。有时我想,梦境也是一种现实,而且,梦境的语言具有永恒性,只要你有呼吸、有思维,它就无休止地出现,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联想。它们就像盛宴上酒杯碰撞后所发出的清脆温暖的响声,令人回味。
当我童年在故乡北极村生活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认定世界就北极村这么大。当我成年以后到过了许多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更绚丽的风景之后,我回过头来一想,世界其实还是那么大,它只是一个小的北极村。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越是寒冷地区的人,越渴望温暖,因为我是一个在北极村长大的孩子,我对它的依恋永远不会消亡,因此,读者在我作品中,会看到一种人性意义上的春天。
我写作的过程,是与自己的内心搏斗,是与生活的世界搏斗,因为对这个世界有思考,有不平,所以特别想倾诉3文学是我的伙伴,它是我表达心中理念的渠道。(迟子建)
②迟子建从读书起,就喜欢写作文,故乡的森林、河流、清风和明月给她无尽的灵感。童年的木刻楞房、白夜、极光,深深刻入了她的心灵,给她的创作注入了无穷的想象。(陈华文《迟子建:北极村走出的女作家》)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迟子建出生在漠河最北的一个小村子,那里“冬天似乎总也过不完”的漫长的寒冷给她留下深刻印象,这是她创作上喜欢把背景定在“春天”的缘故。
B.“我与庸常的人们一样地认为,它们的死亡是天经地义的”,这句话与其说反映出迟子建对生命的麻木,不如说表达了她对生命脆弱与从容的达观认识。
C.北极村的人不是按现实规律生活的人,他们被神灵之光包围着,虽然有种种缺陷,却忠实于自己的内心,有个性光彩,因此值得作家们永恒抒写。
D.作者对人生最初的认识,是从自然界一些变化感悟来的,因此她认为风景比人物更有感情和光彩,在她的作品中,除了故乡亲人,出现最多的就是动物。
E.童年的生活经历和大自然的厚赐,给迟子建的心灵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北极村的一切不仅影响了她的人生观,也给她的创作注入了无穷的想象力。
2.迟子建的创作灵感是如何形成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作为作家的一篇自传,本文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回答。
4.作者童年时“认定世界就北极村这么大”,成年到过许多地方后,依然认定世界“只是一个小的北极村”,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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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迟子建自传
从中国的版图上看,我的出生地漠河居于最北,大约在北纬53度。那是一个小村子,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每年有多半的时间白雪飘飘。我记忆最深刻的,是那里漫长的寒冷,冬天似乎总也过不完。
我小时候住在外婆家里,那是一座高大的木刻楞房子,房前屋后是广阔的菜园。短暂的夏季来临的时候,菜园就被种上了各色庄稼和花草,有的是让人吃的东西;有的则纯粹是供人观赏的。当然,也有半是观赏半是入口的植物。我经常看见的一种情形就是,当某一种植物还在旺盛的生命期的时候,秋霜却不期而至,所有的植物在一夜之间就憔悴了。这种大自然的风云变幻所带来的植物的被迫凋零令人痛心和震撼。
我对人生最初的认识,完全是从自然界的一些变化而感悟来的。比如我从凋零的植物身上看到了生命的脆弱,同时我也从另一个侧面看到了生命的从容,因为许多衰亡的植物,转年又会焕发出勃勃生机,看上去比前一年似乎更加有朝气。
童年围绕着我的,除了那些可爱的植物,还有亲人和动物。我的亲人,也许是由于身处民风纯朴的边塞,他们是那么善良、隐忍、宽厚,爱意总是那么不经意地写在他们的脸上,让人觉得生活里到处是融融暖意。我从他们身上,领略最多的就是那种随遇而安的平和与超然,这几乎决定了我成年以后的人生观。
生物本来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但是由于人类的存在,它们却被分出了等级,令人无可奈何。虽然我把那些动物当成了亲密的朋友对待,但久而久之,它们的毙命使我的怜悯心不再那么强烈,我与庸常的人们一样地认为,它们的死亡是天经地义的。只是成年以后遇见了许多恶意的人的狰狞面孔后,我又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些年,在喧哗而浮躁的人世间,能够时常忆起它们,内心会有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
在我的作品中,出现最多的除了故乡的亲人,就是那些从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动物,这些在我的故事中是经久不衰的。比如《雾月牛栏》中因为初次见到阳光、怕自己的蹄子把阳光给踩碎了而缩着身子走路的牛;《北极村童话》里的那条名叫“傻子”的狗等等。
此外,我还对童年时所领略到的那种种奇异的风景情有独钟,譬如铺天盖地的大雪、轰轰烈烈的晚霞、波光荡漾的河水、在雪地上飞驰的雪橇、千年不遇的日全食等等,我对它们是怀有热爱之情的,它们进入我的小说,会使我在写作时洋溢着一股充沛的激情。我甚至觉得,这些风景比人物更有感情和光彩,它们出现在我的笔端,彷佛不是一个个汉字在次第呈现,而是一群在大森林中歌唱的夜莺。
在这样一片充满了灵性的土地上,神话和传说几乎到处都是。也许是因为神话的滋养,我记忆中的房屋、牛栏、猪舍、菜园、坟茔、山川河流、日月星辰等无一不沾染了神话的色彩和气韵,我笔下的人物也无法逃脱它们的笼罩。我所理解的活生生的人,不是庸常所指的按现实规律生活的人,而是被神灵之光包围的人,那是一群有个性和光彩的人。他们也许会有种种的缺陷,但他们忠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从人性的意义来讲,只有他们才值得永恒的抒写。
还有梦境。也许是我童年生活的环境与大自然紧紧相拥的缘故吧,我特别喜欢做一些色彩斑斓的梦。我在梦里见过会发光的树,能够飞翔的鱼,狂奔的猎狗和浓云密布的天空。有时也梦见人,这人多半是已经作了古的,他们与我娓娓讲述着生活的故事,一如他们活着。梦境里的流水和夕阳总是带有某种伤感的意味,梦里的动物有的凶猛有的则温情脉脉。有时我想,梦境也是一种现实,而且,梦境的语言具有永恒性,只要你有呼吸、有思维,它就无休止地出现,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联想。它们就像盛宴上酒杯碰撞后所发出的清脆温暖的响声,令人回味。
当我童年在故乡北极村生活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认定世界就北极村这么大。当我成年以后到过了许多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更绚丽的风景之后,我回过头来一想,世界其实还是那么大,它只是一个小的北极村。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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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越是寒冷地区的人,越渴望温暖,因为我是一个在北极村长大的孩子,我对它的依恋永远不会消亡,因此,读者在我作品中,会看到一种人性意义上的春天。
我写作的过程,是与自己的内心搏斗,是与生活的世界搏斗,因为对这个世界有思考,有不平,所以特别想倾诉。文学是我的伙伴,它是我表达心中理念的渠道。
(迟子建)
②迟子建从读书起,就喜欢写作文,故乡的森林、河流、清风和明月给她无尽的灵感。童年的木刻楞房、白夜、极光,深深刻入了她的心灵,给她的创作注入了无穷的想象。
(陈华文《迟子建:北极村走出的女作家》)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
A.迟子建出生在漠河最北的一个小村子,那里“冬天似乎总也过不完”的漫长的寒冷给她留下深刻印象,这是她创作上喜欢把背景定在“春天”的缘故。
B.“我与庸常的人们一样地认为,它们的死亡是天经地义的”,这句话与其说反映出迟子建对生命的麻木,不如说表达了她对生命脆弱与从容的达观认识。
C.北极村的人不是按现实规律生活的人,他们被神灵之光包围着,虽然有种种缺陷,却忠实于自己的内心,有个性光彩,因此值得作家们永恒抒写。
D.作者对人生最初的认识,是从自然界一些变化感悟来的,因此她认为风景比人物更有感情和光彩,在她的作品中,除了故乡亲人,出现最多的就是动物。
E.童年的生活经历和大自然的厚赐,给迟子建的心灵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北极村的一切不仅影响了她的人生观,也给她的创作注入了无穷的想象力。
2.迟子建的创作观是如何形成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作为作家的一篇自传,本文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回答。
4.作者童年时“认定世界就北极村这么大”,成年到过许多地方后,依然认定世界“只是一个小的北极村”,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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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绅消失后的乡村命运
传统中国乡村,在当代人的眼里,可能是与贫穷、饥饿联系在一起的地方,然而无论是在古代文人的笔下,还是在乡村耆旧的心中,乡村更多的是充满温情和诗意的祥和。如果从读书人的数量来说,当代中国农村绝对是古代农村的几倍乃至几十倍,然而为什么却没有从前的典雅,而且也失去了传统农民的道德坚守与精神追求?由此我们想到了传统中国农村的乡绅。
所谓“乡绅”,就是乡间的绅士,即士大夫居乡者。这主要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有官职而退居在乡者,此即所谓的“绅”或“大夫”;一部分是未曾出仕的读书人,此即所谓的“士”。由乡间士大夫组成的“乡绅”群体,他们有高于普通民众的文化知识和精神素养,有着为官的阅历和广阔的视野,在官场有一定的人脉,对下层民众生活有深刻地了解。他们既可以将下情上达于官府甚至朝廷,也可以将官方的意旨贯彻于民间。乡绅们在乡间承担着传承文化、教化民众的责任,同时参与地方教育和地方管理,引领着一方社会的发展。他们可以说是乡村的灵魂,代表着一方的风气和文化。
“乡绅”的核心是“绅”,即退居官员,他们在这个群体中起着主导作用。乡绅群体形成的基础是“农业文明”。自周代始,即把村落称作“里”。“里”字从田从土,即反映了“恃田而食,恃土而居”的农业型经济生活特征。从事农业的人群,不像游牧民族或商业人群那样四处行走,而是世世代代守护在土地上,他们像庄稼一样,把根深扎在了乡土里,对乡土充满了感情。虽说“大丈夫志在四方”,不免要宦游他乡,但“叶落归根”则成了农业文明滋养的人群颠扑不破的信念。这种传统在周代就已出现。
从“二十五史”到各地方志,以及通俗小说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大量官僚告老还乡后,与当地“士”一同教授乡里,行化一方的故事。像汉代以力谏皇帝折断殿槛而闻名于世的朱云,退居乡里后,即教授诸生,“择诸生,然后为弟子”,培养出了两个著名的博士(《后汉书·朱云传》)。蜀中司马胜之,辞官不做,“训化乡闾,以恭敬为先”(《华阳国志》卷十一)。宋吕大防兄弟四人,大防曾为尚书右丞,大钓嘉佑进士,大忠曾为河北转运判官,大临曾为秘书省正字,都是“国家干部”,但中国乡村的第一份民规却出自他们之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蓝田《吕氏乡约》。南宋朱熹又对这《乡约》作了增损,由此而传播开来,对明清乡村社会产生了极大影响。
有人对明代初期百年间的城乡中举人数作过统计,发现乡村多于城市。这反映了在以农业为主体的传统社会中,乡村比城市有更旺盛的造就人才功能。然而,近百年商业经济和“新式教育”的发展,打破了中国社会城乡平衡格局。城市的经济收入、教育资源配制以及高知识含量的工作性质等等,使乡村中的优秀人才开始流向城市。“叶落归根”的传统观念,在城市优越的生活条件的诱惑下开始动摇,部分退休官员开始失去还乡的热情,在城市安置家眷。这种单向流动,在民国时期曾使一批有志之士深为担忧,而为乡村重建作过呼吁。到上世纪后半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乡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高潮,乡村的命运便急剧直下。
乡绅群体的消失,使乡村失去了传统文化的传承人,凝聚力也随之消失。对于乡绅的消失,可以归咎于社会近代化变革中“工业文明”的冲击,但更重要的是这场变革对传统价值观的摧毁。虽然近代出现的新型知识群体和有理想的革命者,其初皆以挽救民族危亡为己任,但面临自己最后归宿选择时,在城市良好的医疗条件保障下安享晚年,成了他们最合理的生活选择。“叶落归根”的传统价值观被彻底抛弃,长期的城市生活,使他们失了“根”的记忆;而殊不知他们的选择,比之自己曾经批判过的“封建士大夫”,显得是多么卑微!于此,我不得不礼敬中国传统的乡绅,磬折于他们“归根”的壮举与高尚精神!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与当代人联想的贫穷落后的印象可能不同,传统中国乡村在古代文人及乡村耆旧的心中更多的是充满温情和诗意的祥和。
B.如果从读书人数量上,中国当代农村远远多于古代农村,却失去了从前的典雅与传统农民的道德坚守和精神追求,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C.被农业文明滋养的人群信奉的“叶落归根”的信念在周代就已出现,这一点从很多经典正史、各地方志以及通俗小说中,都可以得到印证。
D.中国乡村的第一份名规蓝田《吕氏乡约》出自乡绅之手,南宋朱熹又作了修改,更有利于其传播,相约对明清乡村社会产生了极大影响。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乡绅”就是士大夫居乡者,由有官职而退居在乡者和未能出仕的读书人组成的“乡绅”群体,有高于普通民众的文化知识和精神素质。
B.“乡绅”的核心是“绅”,即退居官员,乡绅们在这个群体中起着主导作用,乡绅群体形成的基础是“农业文明”,他们在乡间承担着传承文化,教化民众的责任。
C.“恃田而食,恃土而居” 作为农业型经济社会特征,由里字从田从土的文字现象即可看出,把村落称“里”自周代开始。
D.华阳国志,中记录的汉代以力谏皇帝折断殿槛而闻名于世的朱云,退居乡里后,择选诸生,教授弟子,培养出了两个著名的博士。
3.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以农业为主体的传统社会中,乡村比城市有更旺盛的造就人才功能。根据有关统计,明代初期百年间的城乡中举人数乡村多于城市。
B.虽有叶落归根的传统观念,但近百年商业经济和“新式教育”的发展,使部分退休官员开始失去了还乡的热情,飘于城市不思归,失去了根的记忆。
C.到上世纪后半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乡村的命运便急剧直下,乡绅的消失可以归咎于社会近代化变革中“工业文明”的冲击及这场变革对传统价值观的摧毁。
D.“叶落归根”的传统价值观被彻底抛弃,长期的城市生活,让近代出现的新型知识群体及有理想的革命者丧失了“根”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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