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孔子学琴
孔子学鼓琴①师襄子,十日不进②。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③也。”有间④,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⑤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⑥也。”有间,(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颀然而长,眼如望洋,如王四国”⑦,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
(选自《史记·孔子世家》)
[注]①鼓琴:弹琴。②进:进展,此指换新曲。下文“益”同此。③数:拍节之数。指演奏技巧。④有间:过了一段时间。⑤志:乐曲中所表现的思想感情。⑥得其为人:想象到作者是什么样的人。⑦如王四国:这人好像是个王者,他的眼睛在关注着四方。
1.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文中的意思。
(1)未得其数______
(2)师襄子辟席再拜______
2.把下面两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
(1)已习其数,可以益矣。
(2)丘未得其为人也。
3.文中写“师襄子辟席再拜”一句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4.孔子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课文中的哪则语录?孔子学琴的经历给了你怎样的启示?
七年级语文文言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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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学琴
孔子学鼓琴①师襄子,十日不进②。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③也。”有间④,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⑤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⑥也。”有间,(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颀然而长,眼如望洋,如王四国”⑦,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
(选自《史记·孔子世家》)
[注]①鼓琴:弹琴。②进:进展,此指换新曲。下文“益”同此。③数:拍节之数。指演奏技巧。④有间:过了一段时间。⑤志:乐曲中所表现的思想感情。⑥得其为人:想象到作者是什么样的人。⑦如王四国:这人好像是个王者,他的眼睛在关注着四方。
1.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文中的意思。
(1)未得其数______
(2)师襄子辟席再拜______
2.把下面两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
(1)已习其数,可以益矣。
(2)丘未得其为人也。
3.文中写“师襄子辟席再拜”一句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4.孔子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课文中的哪则语录?孔子学琴的经历给了你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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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6分)
公输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起于鲁,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盘。
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
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公输盘不说。
子墨子曰:“请献千金。”
公输盘曰:“吾义固不杀人。”
子墨子起,再拜,曰:“请说之。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
公输盘服。
1.选文出自墨家经典著作《 》,“公输盘”传说是 (人名)。(2分)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2分)
夫子何命焉为?
3.墨子先诱导公输盘说出“ ”,再从“不智、不仁、不忠、不强、不知类”来论述
的观点。(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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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陋室铭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1.本文的作者是_______,字梦得,______代文学家 。
2.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文中的意思。
(1)惟吾德馨(____)
(2)谈笑有鸿儒(____)
(3)往来无白丁(____)
(4)无案牍之劳形(____)
3.“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写出了居室环境怎样的特点?请从炼字的角度对这一景物描写的句子加以简要赏析。
4.本文是从哪几个方面突出陋室不陋的?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5.《陋室铭》 通篇八十一个字,情与景会,事与心谐。细读此铭,不觉此室之陋,更觉此室之雅。请你谈谈“陋室”雅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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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冬天(节选)
朱自清
在台州过了一个冬天,一家四口子。台州是个山城,可以说在一个大谷里。只有一条二里长的大街。别的路上白天简直不大见人,晚上一片漆黑。偶尔人家窗户里透出一点儿灯光,还有走路的拿着的火把,但那是少极了。我们住在山脚下。有的是山上松林里的风声,跟天上一只两只的鸟影。夏末到那里,春初便走,却好像老在过着冬天似的;可是即便冬天也并不冷。我们住在楼上,书房临着大路;路上有人说话,可以清清楚楚地听见。但因为走路的人太少了,间或有点儿说话的声音,听起来还只当远风送来的,想不到就在窗外。我们是外路人,除上学校去之外,常只在家里坐着。妻也惯了那寂寞,只和我们爷儿们守着。外边虽老是冬天,家里却老是春天。有一回我上街去,回来的时候,楼下厨房的大方窗开着,并排地挨着她们母子三个,三张脸都带着天真的微笑向着我。似乎台州空空的,只有我们四人;天地空空的,也只有我们四人。那时是民国十年,妻刚从家里出来,满自在。现在她死了快四年了,我却还老记着她那微笑的影子。
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
1.文中画线句为什么只写“风声”和“一只两只的鸟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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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最后一句“无论怎么冷,大风大雪,想到这些,我心上总是温暖的”在文中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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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根据要求回答后面问题。
“小地主”
①它歪着脑袋,嘴巴向上翘成45度角——我看不出恐惧和紧张,它的表情就像在示威。可以肯定,这是一只雏鸟,因为它的神态太天真了,有种孩子式的任性。我初见到它时,它正扑腾着翅膀,累得气喘吁吁却收效甚微地停在大树底下。我不知道它是急于成长趁父母不在就翻窗跳出家门,还是太过淘气,总在试飞练习中逃课才造成今天的危险局面。我弯腰捡起它,它用小翅膀用力拍打着我的手,并发出带着感叹号的抗议,非常反对。如同外婆威胁童年的我“大灰狼来了”以使我听话,我教育它说:“别动,有猫!”
②它的体形比麻雀大,羽色黑灰,我们宿舍为它的身份争论起来,有的说是喜鹊,有的说是乌鸦。我总结,说它是乌鸦的人肯定出于嫉妒。我相信每个人都愿意拥有救助小鸟的机会,只不过这次的幸运落在了我头上。我从感情上不希望它是乌鸦,也许这鸟类看来是种族歧视的表现。面前摆着小米、菜叶和清水,可它不吃不喝,就在那儿歪着脖子生气,也不知道是生自己的气,还是生我的。我质问它:“凑合吃吧!难道想让我给你满处捉虫子不成?”它一翻白眼,还是不领情,干脆转过头不理我了。根据它的脾气和对食物的挑剔,我给它起名“小地主”。
③为了让小地主进食,我在洗干净的眼药瓶里装上牛奶,然后我拿着它,像一枚导弹一样向它挤射过来。小地主不知何物,大叫一声——它一张嘴,牛奶就灌进去了。我怕热量不够才放的牛奶,我想大象都能靠喝奶长大,何况你这么个小东西。书上说幼鸟在发育期食量惊人,母鸟辛苦奔波,才能勉强满足它们的胃口。如今,让我像个保姆似的代劳了。由于小地主不配合,吃饭的时候,我不得不找一个人专门掰开它的嘴,我往里填,它吃得满脸都是。它昂着半只眼睛已被糊住的小脸,气愤地盯着我。
④很快就搞清楚小地主的身份了,因为我们宿舍被它的同类包围了。高高低低的树杈上,站了数十只灰喜鹊,也许不仅它的父母来了,连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也来了。小地主一看家里来了人,马上趾高气扬,一声又一声地叫起来,也许是告我的状,反正听了它的一番陈述,灰喜鹊们纷纷声色俱厉地指责起来。为了破除扣押人质的嫌疑,我打开纱窗,让小地主自由地站在窗台。显然窗台与树枝之间的距离超过小地主的飞行能力,它张开翅膀,呆了一会儿,又理智地收拢了。灰喜鹊家长们似乎不再怀疑我的清白,当我把小地主重新拿进房间,它们没有表示出什么激烈的举动。
⑤灰喜鹊这种鸟相貌优雅,胸部是柔和的灰蓝色,还拖着长长的动人尾羽,只是叫声高亢、粗实,甚至带点儿沙哑。它们轮流看望小地主,问寒问暖,虽然亲情可以理解,但是制造出一片喧哗——读书看报的事儿在我们宿舍是进行不下去了,午休的美梦就更别想。为了不影响其他人休息,我只好每天中午把小地主带出来。烈日下,我在空无一人的校园操场上无奈地散步。我一边走一边跟小地主聊天,一个星期下来,我认同了这种说法:牙都被晒黑了。一次,小地主格外乖巧,后来我才发现事出有因,它竟然在我兜里拉屎——它使我成为一个有味道的女人。
1.“我”为什么给捡来的鸟取名“小地主”?
2.请你赏析第四段加横线的句子“灰喜鹊们纷纷声色俱厉地指责起来”。
3.下列对文章内容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表情就像在示威”、“神情太天真”、“孩子式的任性”、“太过淘气”、“逃课”、“带着感叹号的抗议”,这样写的妙处在于把鸟的特点和孩子的特点,结合得很紧密,又错位得很智慧。
B.第一段中的“教育”这两个字,看起来很平常,但是在这里却透露出作者自己对于小鸟的疼爱到了着迷的程度,疼爱竟使作者把小鸟真当成孩子,居然对它说起话来,对它进行“教育”。
C.文章第三、四自然段写作者收养小鸟,用了大量的拟人手法来写小鸟:“不领情”、“翻白眼”、“不理人”、“气愤地盯人”,都很有趣。
D.文章三四段,一来是写出小鸟的无知,同时又写出了作者对它的欣赏与喜爱:孩子气,流露出了作者对小鸟从任性到调皮,从娇气到放肆,有欣赏有批评。
4.你如何理解最后一句话“它使我成为一个有味道的女人”?这句话表达了“我”对“小地主”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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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椿的味道(李红霞)
①乡下老家,有许多野生的香椿树,一年一年滋生繁衍,零零散散地点缀满了乡村的各个角落。当然,最好能长在自家房前屋后,那样就可以整日看着香椿芽由小变大,然后近水楼台先摘先尝了。当春风温暖地让我彻底脱去冬衣的时候,那香椿也就该发芽了。我最爱吃香椿,总是一天三遍地看着房角那棵香椿树发呆,真想早日拿着钩子扒下嫩嫩的芽子吃个够。可我急,树不急,整日挺着干枯的枝桠在蓝天中显着它的沧桑与稳重,迟迟不吐芳香。
②一个灿烂的午后,忽然在和风中嗅到了丝丝清香。迫不及待地跑到树下,踮着脚尖,寻找蓝天中闪出的那些暗红。找到了!一簇簇短短的芽子,不知何时已经在干瘪的枝尖绽开了笑脸,从高至低,错错落落地像是给这位老者扎上了灵动的蝴蝶结,将积蕴一冬的热情完美释放在这个春天里了。那嫩嫩的芽子,被阳光穿透成靓丽的紫红,闪着淡淡的油光,在湛蓝作为底色的映衬下,显得格外耀眼、温情,一时间觉得香椿芽就是春天,春天就只有香椿芽。
③春风催荣了万物。不出几日,香椿芽已经长成了小丫头的冲天小辫。竖在房角的长杆终于派上了用场。用铁丝弯成一个钩,绑在长杆上,就可以去扒那些垂涎已久的香椿了。站在房顶,长长地举起杆子,将那些可爱的芽子引入铁钩里,然后猛地一拧杆把儿,只听脆脆地“叭”一声,一簇香椿就应声飘落了下来。不一会儿,香椿已散落一地。
④于是,便怀抱这些香椿,吵着让母亲给我炸“香椿鱼儿”吃。母亲先是把这些香椿一片叶子、一片叶子地择好、码好,然后洗净,放在盆里用温水加盐腌一下。这时,母亲就可以腾出手来准备面糊了。在碗里打两个鸡蛋,放入适量的面粉和水,搅匀,直至能在筷子上拉出丝就可以了。烧开油,取出腌好的香椿在面糊里裹一下,迅速放入滚烫的油锅里,只听“吱啦”的一声,那个裹了面糊的香椿,顿时翻滚着膨胀起来,成了焦黄颜色。
⑤一直站在旁边的我,早已被锅里的香椿鱼儿惹得大咽口水了。一出锅,就用手抓起来吃,烫得我直跺脚摇手。母亲乐了,拿出碗盛好递给我。我便乖乖地坐在灶前,稀溜稀溜地吃到肚圆,抹一把嘴上的油,跑着玩去了。等回来,又会吃上一大碗。
⑥一茬一茬的香椿吃下来,夏天已近,香椿已不能用来炸着吃了,我对香椿的热情也淡了下来。可母亲却去摘那些稍微嫩一些的叶子,切碎,晒在太阳底下,说是晒干后还可以吃。我不信,这怎么吃。炎炎夏日,母亲便取出那些干香椿,放在锅里用油炸一下,然后拌在黄瓜丝里,放上醋,浇在凉水浸过的面条上,一碗清凉喷香的凉面吃过,夏日的炎热一下子就在香椿的清香消失了。这种干香椿只要保存得好,可以吃一年,直到又吃上那暗红的嫩芽。
⑦母亲知道我爱吃香椿,因此总是在春天里给我带来嫩香椿芽,有的嫩到可惜,可母亲却说这样的才好吃;过几天又会捎来一大包干香椿,于是我就一年都能吃到香椿了。生日长寿面里,浇上油炸香椿,那味道真是特别透了,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了珍藏在香椿里的春天的味道。
(选自《人民周刊》2017年5期,有删改)
1.从修辞手法(任选一种)的角度,赏析第②段中的画线句。
2.第④段描写母亲炸“香椿鱼儿”的一系列动作,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3.第⑦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4.谈谈你对“香椿的味道”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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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梅
刘成章
那年春天,我们陆续给小院栽了一些花木,其中包括一棵三角梅。我们知道三角梅可以开出很繁盛很灿烂的花,所以对它怀着极为美好的憧憬,特意把它栽在房屋山墙边极为显眼的地方,希望无论是谁来到我家门前,一眼就能看见。
不料遇到了令人非常沮丧的事情。栽的时候,都一样认真,一样施足了底肥浇足了水,栽好之后,管理也没有偏三向四,天天都给它们浇水,可是别的花木都长得欢欢势势,到抽条时抽条,到开花时开花,一年下来,都长得很像个样子了,唯独那棵三角梅老是婴儿似的趴在那儿,停滞在那儿,好像完全忘了自己应该长长了。
第二年,那棵三角梅仍然毫无变化。
第三年,满院子的花木都长得青春勃发,高大喜人,那棵三角梅的叶片却比初栽下时还少了好多,病恹恹的,一派要死不活的样子。我和老伴对它几乎不抱什么希望了,感伤地想,它总有一天会死去的。
去年是栽下它的第四个年头了。春天,当别的花木都在泛绿、发芽时,那三角梅依然毫无生机,一点要拥抱春天的意思都没有,于是我和老伴多次站在它的面前叹喟,皱眉,甚至责骂。我们说,干脆把它拔了吧,省得它还占着一块地方,还要天天浪费几勺水。我的女儿和女婿,也是这样的观点。至此,全家的意见都一致了,欲除之而后快。
然而,就在我们说这话后的不长时间,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变化。我们惊喜地看见,三角梅的可怜兮兮的枝叶间,第一次抽出了一枝表皮有着细致纹路的新条,而且长得很快,不久就长到二尺长了,而且在那新条上旁逸斜出,又生出了好几条侧枝。我们高兴极了。但为什么会突然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呢?也许是我们关于要挖掉它的议论被它听懂了吧!如果是,对它来说,那可是个性命攸关的大事啊,于是它就做出拼命的一搏,终于把生命的力量给搏出来了。它好像每天太阳一出来,就死盯着周围的花木,与它们比赛着成长。它身上透露出来的生机和生气,非常生动地展示在蓝天之下,是那么醒目耐看。它像憋屈了好几年的毛毛虫,终于要开始向着花蝴蝶的方向嬗变了。
又过了一个多月,我出门要干什么去,忽见山墙边露出个妙龄女子的脸,静静地望着我,她的身子还隐在墙后,恍恍惚惚似真似假,是邻家的客人吗?我终于从迷惑中清醒过来,看清那是三角梅开了一嘟噜火红的花。我急忙叫来老伴,让她也高兴高兴。老伴的眼中闪耀出多年来少见的美丽光彩。
又是一个春天来临了,此时的三角梅已长成一棵枝茂花繁的大树,比房檐都高,它的红色花瓣就像红金子捶成的薄片,只要轻轻撞击就能发出动人的声音。太阳照射的时候,它的每朵花都泛溢着红色的光晕;而风儿一吹,它的每朵花都像一只火红的蝴蝶张开了翅膀,扇动着,奋争着,仿佛亟欲挣脱枝头,翩翩飞去。
生命,真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奥秘和潜能的。
1.写出作者对三角梅情感态度变化的过程。
A______→B______→C______→D______
2.本文的②~⑤节写了什么?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3.请从描写的角度和修辞手法两方面赏析下面的句子。
太阳照射的时候,它的每朵花都泛溢着红色的光晕;而风儿一吹,它的每朵花都像一只火红的蝴蝶张开了翅膀,扇动着,奋争着,仿佛亟欲挣脱枝头,翩翩飞去。
4.结合全文,说一说你对文尾句中“奥秘和潜能”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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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惹乌鸦
陈庚
有人认为鸟类的大脑根本没有容量可以用于思考,但实验证明,鸟类会思考,很有心计,也具有较强的记忆力。
英国剑桥大学的比较认知学教授妮可•克莱顿发现西丛鸦的鸟经常会从学生的饭盒里盗取食物,还偷偷地藏起来。而且通常很快又回到这些藏匿点,重新转移赃物。“它们做过贼,于是就疑心别的鸟也是贼”。更有趣的是它们藏匿食物时,如果当时有别的鸟在场,它会趁那些鸟不注意迅速藏好食物,或把嘴插进地里欺骗对方。可见,“聪明”很大程度上是在耍心眼的过程中锻炼出来的,而最聪明的动物往往是社会性动物,它们要与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其他动物、人类斗智并生存,竞争并发展,形成了适应环境需要的类似于社会中人的具有普遍性的习性和智力。
华盛顿大学的研究员做过一个实验,在校园里捉了一些乌鸦,做上标记,加以称量,再把它们放走。之后他们发现,那些被放走的乌鸦在校园里一见到他们,就会冲着他们哇哇大叫,并用翅膀扑打他们。即便离开一段时间再回来,那些乌鸦仍然记得他们。所以,千万别惹乌鸦。
不仅如此,人类对动物智力生活的研究表明,动物与人类分享智力的许多方面。
在塞内加尔大草原上,黑猩猩用牙齿啃咬木棍制造出“飞镰”捕杀小动物。瑞典动物园一只黑猩猩,每天早上收集笼子外的石头,等吵闹的游客到了,就拿它当武器攻击他们。日本东京大学一只7岁
黑猩猩能在眨眼间识别并记忆电脑屏幕上闪过的数字的位置。《时代》
杂志不久前有一期刊出一则封面故事,讲一只倭黑猩猩,自出生起就被当成人类小孩一样抚养长大,拥有384个单词,具有语言理解能力。采访时,他与记者边喝咖啡边聊天,显示了迷人的风度。
然而。在制造工具方面,乌鸦比黑猩猩还复杂精细,比如南太平洋岛上的乌鸦,最喜爱的虫子生活在极窄的岩石缝里,它们便衔来一片尖尖的树叶,再用它的啮和爪子组成一个原始的钩子,将美餐钓上来。
就长期记忆而言,一些鸟类更加惊人。北美星鸦能在方圆12平方英里数百个地点储存3万多颗种子,并且在285天之后仍然记得,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灵长类动物可以与之媲美。
乌鸦的智商令人叹为观止。在英国,一只秃鼻鸦用冒烟的雪茄屁股把藏在它们翅膀下的虫子给熏了出来。伊索寓言里的故事,几千年后,在剑桥大学的实验室里变成了现实:事先没有做任何训练,一只秃鼻鸦气定神闲的挑了一块石头扔掉瓶子里,大小重量都恰到好处。我们不得不说它们具备一些基本的物理常识。在日本,乌鸦们发明了一种绝妙的吃果仁的办法:把坚果丢到车道上后飞到一边等汽车开过,等红灯亮时,他们在飞到马路中央安全的衔走那些被车碾碎了的果仁。
或许这并不奇怪,2004年克莱顿纤细比较了乌鸦与黑猩猩的大脑,并得出结论:两者大脑与身体比例相当,智力上足以比肩。
可见,人类与动物的界限并没有那么清晰,那些只属于人类的智力或情感特征,动物也有。
人类能理解黑猩猩的智力,毕竟我们有大部分的基因是一样的,一样拥有前额叶皮层(这一区域一直被认为是智力产生的生物学基础),只不过小一点。即使海豚、大象、沟、老鼠这些不哺乳类动物展现出不同寻常的认知能力时,人们也不至于太惊讶,毕竟他们的大脑与人类有相似之处。但鸟类的大脑却是一种与人类完全不同的丛状结构,没有人类那种层层叠叠的大脑皮质,却有这样高的智力,其中深藏奥秘。2.8亿年前,鸟类与猿类的进化就已经分道扬镳,两者的大脑结构完全不同,却各自独立进化出了相似的高级认知能力。比如使用工具、想想他者思维的能力等。这推翻了传统的智力进化论-智力进化的终极是人类的大脑皮层。生命之树上,智力的构建单位很可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不同的枝干上长出了不同的形状。
今天人类统治地球也许只是一次进化的偶然,我们可以做另一种假想:我们有可能生活在一个由乌鸦统治的星球里,而人类知识鸟类主人的聪明玩偶。
1.从文中看,动物与人类分享智力的哪些方面?
2.“生命之树上,智力的构建单位很可能是一样的,只不过在不同的枝干上长出了不同的形状。“这个结论是怎样推导出来的?试作简要叙述。
3.举例说明本文所运用的一种主要说明方法及其作用。
4.在科学研究方法和科学探索精神方面,你从本文中获得了怎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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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天,真好
琦君
①我爱雨不是为了可以撑把伞兜雨,听伞背滴答的雨声,就只是为了喜欢那个下不完雨的雨天。为什么,我说不明白。好像雨天总把我带到另一个处所,离这纷纷扰扰的世界很远很远。在那儿,我又可以重享欢乐的童年,会到亲人和朋友,游遍魂牵梦萦的好地方。优游,自在。那些有趣的好时光啊,我要用雨珠子把它穿起来,绕在手腕上。
②今天一清早,掀开帘子看看,玻璃窗上已洒满了水珠。啊,真好,又是个下雨天。
③守着窗儿,让我慢慢儿回忆吧!那时我才六岁呢,睡在母亲暖和的手肘弯里,天亮了,听到瓦背上哗哗哗的雨声,我就放心了。因为下雨天长工不下田,母亲不用老早起来做饭,可以在热被窝里多躺会儿。这一会儿工夫,就是我最幸福的时刻,我舍不得再睡,也不让母亲睡,吵着要她讲故事。母亲闭着眼睛,给我讲雨天的故事:有一个瞎子,雨天没有伞,一个过路人看他可怜,就打着伞一路送他回家。瞎子到了家,却说那把伞是他的。还请来邻居评理,说他的伞有两根伞骨是用麻线绑住的,伞柄有一个窟窿。说得一点也不错。原来他一面走一面用手摸过了。伞主人笑了笑,就把伞让给他了。我说这瞎子好坏啊!母亲说,不是坏,是因为他太穷了,伞主想他实在应当有把伞,才把伞给他的。伞主是个好心人。在熹微的晨光中,我望着母亲的脸,她的额角方方正正,眉毛是细细长长的,眼睛也眯成一条线。教我认字的老师说菩萨慈眉善目,母亲的长相大概也跟菩萨一个样子吧。
④雨下得愈大愈好。檐前马口铁落水沟丁丁当当地响,我就合着节拍唱起山歌来。母亲一起床,我也就跟着起来,顾不得吃早饭,就套上叔叔的旧皮靴,顶着雨在院子里玩。阴沟里水满了,白绣球花瓣飘落在烂泥地和水沟里。我把阿荣伯给我雕的小木船漂在水沟里,中间坐着母亲给我缝的大红“布姑娘”。绣球花瓣绕着小木船打转,一起向前流。我跟着小木船在烂泥地里踩水,吱嗒吱嗒地响。直到老师来了才被捉进书房。可是下雨天老师就来得晚,他有脚气病,像大黄瓜的肿腿,穿钉鞋走田埂路不方便。我巴不得他摔个大筋斗掉在水田里,就不会来逼我认方块字了。
⑤潮湿的下雨天,是打麻线的好天气,麻线软而不会断。母亲熟练的双手搓着细细的麻丝,套上机器,轮轴呼呼地转起来,雨也跟着下得更大了。五叔婆和我帮着剪线头。她是老花眼,母亲是近视眼,只有我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最管事。为了帮忙,我又可以不写大小字。
⑥五月黄梅天,到处黏塌塌的。母亲走进走出地抱怨,父亲却端着宜兴茶壶,坐在廊下赏雨。院子里各种花木,经雨一淋,新绿的枝子,顽皮地张开翅膀,托着娇艳的花朵。冒着微雨,父亲用旱烟管点着它们告诉我这是丁香花,那是一丈红。大理花与剑兰抢着开,木樨花散布淡淡的幽香。墙边那株高大的玉兰花开了满树。下雨天谢得快,我得赶紧爬上去采,采了满篮子送左右邻居。玉兰树叶上的水珠都是香的,洒了我满头满身。
⑦唱鼓儿词的总在下雨天从我家后门摸索着进来,坐在厨房的条凳上,咚咚咚的敲起鼓子,唱一段秦雪梅吊孝,郑元和学丐。母亲一边做饭,一边听。泪水挂满了脸颊,拉起青布围裙擦了一下,又连忙盛上一大碗满满的白米饭,请瞎子先生吃,再给他一大包的米。如果雨一直不停,母亲就会留下瞎子先生,让他在阿荣伯床上打个中觉,晚上就在大厅里唱,请左邻右舍都来听。大家听说潘宅请听鼓儿词,老老少少全来了。宽敞的大厅正中央燃起了亮晃晃的煤气灯,发出嘶嘶嘶的声音。煤气灯一亮,我就有做喜事的感觉,心里说不出的开心。大人们都坐在一排排的条凳与竹椅上,紫檀木镶大理石的太师椅里却挤满了小孩。一个个光脚板全印在茶几上。雨哗哗的越下越大,瞎子先生的鼓咚咚咚的也敲得愈起劲。唱孟丽君,唱秦雪梅,母亲和五叔婆她们眼圈都哭得红红的,我就只顾吃炒米糕、花生糖。父亲却悄悄地溜进书房作他的“唐诗”去了。
⑧八九月台风季节,雨水最多,可是晚谷收割后得靠太阳晒干。那时没有气象报告,预测天气好坏全靠有经验的长工和母亲抬头看天色。云脚长了毛,向西北飞奔,就知道有台风要来了。我真开心。因为可以套上阿荣伯的大钉鞋,到河边去看涨大水。母亲皱紧了眉头对着走廊下堆积如山的谷子发愁,几天不晒就要发霉的呀,谷子的霉就是一粒粒绿色的曲。母亲叫我和小帮工把曲一粒粒拣出来,不然就会愈来愈多的。这工作好好玩,所以我盼望天一直不要晴起来,曲会愈来愈多,我就可以天天滚在谷子里拣曲,不再读书了。母亲端张茶几放在廊前,点上香念太阳经,保佑天快快放晴。太阳经我背得滚瓜烂熟,我也跟着念,可是从院子的矮墙头望出去,一片迷蒙。一阵风,一阵雨,天和地连成一片,看不清楚,看样子且不会晴呢,我愈高兴,母亲却愈加发愁了。母亲何苦这么操心呢。
⑨到了杭州念中学了,下雨天可以坐丁丁冬冬的包车上学。一直拉进校门,拉到慎思堂门口。下雨天可以不在大操场上体育课,改在健身房玩球,也不必换操衣操裤。我最讨厌灯笼似的黑操裤了。从教室到健身房有一段长长的水泥路,两边碧绿的冬青,碧绿的草坪,一直延伸到健身房后面。同学们起劲地打球,我撑把伞悄悄地溜到这儿来,好隐蔽,好清静。我站在法国梧桐树下,叶子尖滴下的水珠,纷纷落在伞背上。我心里有一股凄凉寂寞之感,因为我想念远在故乡的母亲。下雨天,我格外想她,因为在幼年时,只有雨天里,我才有更多的时间缠着她,雨给我一份靠近母亲的感觉。
如果我一直不长大,就可一直沉浸在雨的欢乐中。然而谁能不长大呢?
(选自《琦君散文》有删节)
1.给下列词语中加点的字注音。
(1)重享(______) (2)熹微(______) (3)脸颊(______) (4)沉浸(______)
2.作者由眼前的雨忆起童年时雨天中的哪些趣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来(至少四件事)。
3.“下雨天,真好”,去杭州念中学后,雨天对作者来说又有什么“好”?那时的雨引发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4.本文的语言清新自然,请你从修辞的角度赏析下面的语句。
院子里各种花木,经雨一淋,新绿的枝子,顽皮地张开翅膀,托着娇艳的花朵。
5.结合文中描写母亲的相关内容,分析作者的母亲是怎样的人?(至少答出两个方面)
6.本文的标题“下雨天,真好”在文章结构上起到什么作用?纵观全文,作者借此题表达了哪些思想感情?
7.作者喜欢下雨天,你喜欢雨天吗?结合你的生活经历,写出你对雨天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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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仙人掌的味道
仙人掌带刺,我总是不敢去碰它,那一身密集尖细的小刺,仿佛有着一种神秘的吸引力。
小时候有人对我说,仙人掌是很坚强的植物,它生长在大沙漠,在水分极少的情况下都可以顽强地存活。
他说:“人活着,不能是温室里的花朵,而要像仙人掌一样。”
真正了解仙人掌,是小学二年级的一个冬天。这个冬天的记忆,没有了打雪仗和堆雪人,而是疾病陪伴着我。
那天放学,是他骑着那辆黑色的老式横梁自行车带我去看病。
北方的冬天,风一吹起来,冰冷又干涩。我坐在自行车后座,尽管有他宽阔的后背帮我尽量挡着那不通人情的寒风,可我脸上还是硬生生的疼。
自行车顶着风行驶,时间久了他开始骑得有些吃力。他转过头来,略微喘气地对我说:“手冷的话,把手伸到我的棉衣里就暖和了。”至今,我还记得拽着他腰间皮带扣的温暖。
记忆中,他是个过于严肃的人,总会板着脸对我说:“要坚强,要坚强”。所以那时候,我即便是生了病也不敢撒娇耍赖。
在医院,医生确诊了我和班上其他小朋友一样,也是得了“腮腺炎”,然后给我开了一大堆药片,热水、防传染什么的话又叮嘱了一大堆,末了说:“回去买些仙人掌,把刺去掉,仙人掌捣烂给孩子敷在脸上。”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仙人掌不只是“坚强”,它还有很高的营养和药用价值。
他很快买来了仙人掌。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仙人掌的肉,翠绿翠绿的,捣碎后的糊溢出很多晶莹碧透的汁,看上去美丽娇嫩,和它外表尖锐枯老的刺竟完全不同。
那些仙人掌肉被他捣碎后弄到一张膏药贴上,好让我因病而肿胖的腮帮敷着方便。
脸烫烫的,仙人掌带来的感觉却润滑清凉,高高肿起的腮帮果然就舒服很多。有时候仙人掌的汁会跑出来流到我嘴里,那苦苦涩涩却又清新的味道,很久以后我都还记得。
我忘记自己贴了多久,才把那些给我消了肿、却也给我带来闷痒和不便的仙人掌膏药摆脱掉,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因为做膏药要仔细地剔掉仙人掌的刺,他的双手经常被扎得红红的。
多年以后,成长带着我离开了这个地方、这个人,回忆也在时间中慢慢被淡忘。
我又病了,而这次,身边却没有了会骑着自行车送我去看病的人。
生病的日子,只能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一不小心,一行泪流到了嘴角,凉凉的,凉凉的……仿佛,让我触碰到了当年仙人掌的清凉。
我想起了他,那个虽然总板着脸要我坚强,但也会骑自行车带我看病,又细心地替我捣碎仙人掌、替我敷药的人。
小时候受委屈,便对着妈妈撒娇。在他面前,却只敢坚强。
那种感觉,就像面对长满刺的仙人掌。
多年以后,我一个人在没有他的地方默默生病,才明白,一直以来,这个长满“刺”的人给了我一个多么美好的梦乡。
多年以后,也许我们会爱上某个温柔的男生,却难以永远在这样的温柔中感受这样的幸福。
难怪有人开玩笑说:“姑娘,别痴心妄想了,这辈子最爱你的男人,已经娶了你妈!”
这个男人,或许是比仙人掌更神秘的生物,他比仙人掌那一身刺更懂得隐藏和伪装。
他,就是爸爸。这就是仙人掌的味道。被他那一身刺骗到的人,永远不懂得他的柔软和清凉。
1.通读全文,请简要概述他为“我”做了哪些事情?
2.从人物描写的角度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他转过头来,略微喘气地对我说:“手冷的话,把手伸到我的棉衣里就暖和了。”
3.“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因为做膏药要仔细地剔掉仙人掌的刺,他的双手经常被扎得红红的。”一句中,“我”为什么会清楚地记得“他的双手经常被扎得红红的”?
4.文中作者写自己小学二年级的一个冬天里生病和多年以后的一次默默生病的事情,有什么作用?
5.全文多次写“仙人掌的刺”,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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