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五花山下收土豆的人
迟子建
①这世上最出色的染匠,一定就是秋霜了。只要它来了,青山就改变了颜色。初霜来的时候,树叶只是微微转黄,这时节的山峦看上去更像是洋溢着丰收气息的麦田。到了第二场霜降临之后,浅黄的树叶变得金黄或浅红,山峦有如戴上了一顶顶红黄相间的呢毡帽。而如果你沐浴着第三场更为浓重的霜走进森林,你是想看到什么颜色就能看到什么颜色。树叶大多是金黄和金红的,但也有黄中带粉、粉中含翠、翠中生红、红中隐紫、紫中有褐的,这时的山峦分明就是一个春天的花园,五彩缤纷的。我们把此时的山密称作“五花山”。
②五花山簇拥着我们的时候,大雁向南飞了,河水流动得平缓了,天空中的云朵没有盛夏时多了,天显得格外地高、格外地蓝。人们把形形色色的菜籽吊到山墙上,开始了秋收。而秋收中最苦最累的活儿,就是起土豆。
③土豆既能做蔬菜,又能当主食,还能作为家畜的饲料,在那个粮食需要定量供给的年代,土豆被广泛种植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家种上一两亩,那算是少的了;平平常常的人家都要有三四亩;而那些人口多的人家,种七八亩是很普通的。所以说秋收在我们那里,等于是“起土豆”的代名词。人们见了面跟对方说的话往往是“起土豆了吗”,或者是“你家今年能收多少麻袋土豆”。
④起土豆的工具是二齿子和三齿子。当然也有四齿子,但它因为密度高而容易伤着土豆,用它的人家很少。二齿子和三齿子是铁制的,它们的形状常使我联想到“M”和“N”的拼音字母,一握着它们,就老是想发鼻音。人们去离家较远的大地起土豆时,要拉起手推车。去的时候,手推车上放置着二齿子三齿子、空的麻袋、土篮等工具,当然,也要带上水壶和午饭。回来的时候,饭没了,水壶也空了,先前还明晃晃的铁齿上沾满黑油油的泥土,手推车上满载着用麻袋摞起来的土豆。若是赶上晴好的天气,车行起来还不吃力,而要是赶上秋雨连绵,路面的水洼一个连着一个的话,车轮往往会陷在泥泞中,几个人合力拉它,它也只是徘徊,最后只得回镇子朝养了牛的人家借牛,把手推车给从泥潭中拖出来。所以那些养了牛的人家,一到起土豆的时候就很牛气。
⑤人们把土豆运到家后,会把它们划分为三类:又大又光滑的是最好的,它们会被下到菜窖中,一部分作为来年的种子,一部分留做食用;那些中不溜的属于第二类,它们也会被下到菜窖中,作为越冬蔬菜;而那些跟驴粪蛋一样小的、青着半边脸的、被铁齿刨得满脑子都是窟窿的,属于最次的一类,它们通常是被埋在菜园的坑里,没被冻着时由人削削拣拣地随吃随取,等雪降临之后就喂了猪了。土豆地都在山下开阔的平地上,所以起土豆累了,就可以坐在地上欣赏五花山。这时候再鲜艳的鸟进了森林,也会慨叹自己的羽毛不如树叶绚丽。当你低头刨出一墩土豆时,就觉得那大大小小的土豆不是乳黄色的了,而是彩色的了。人们回家的时候,手推车上麻袋的缝隙中往往插着一支小孩子歇息时跑到山上折来的色彩缤纷的树枝,它像一枝灿烂的花,把秋天给照亮了!
⑥溜土豆就是在收获过的土豆地上,再沙里淘金地寻觅仍被遗落在土中的土豆。溜土豆通常要使用四齿子,它的铁齿间隙窄,搜寻土豆的几率高。通常被留下的土豆都不是很大,所以这样的土豆拿回家去,通常是洗一洗后连皮蒸了吃,或者是用叉子磨成粉了。溜土豆的都是如我一样的孩子,大人们是不屑做这种活儿的。我每年都要去溜土豆,其实家里并不缺那点土豆,我只是喜欢在光秃秃的大地上再打捞一份惊喜罢了。那感觉很像是在寻找宝藏。
⑦我溜土豆的时候,常常会遇见住在北山的刘家的孩子,他们两人一伙,提着麻袋,在别人家的土豆地里溜得格外仔细。经他们溜过的土豆地,可以说是光光溜溜的了。所以一看到他们,我就避开了。他们很有眼力和经验,知道哪片地的哪个地方会有幸存的土豆,每天都会溜上半麻袋到一麻袋的土豆。他们见了我们也不打招呼,只不过有时会顽皮地打几声口哨。有的时候溜土豆溜累了,我坐在地上歇息的时候,会看到黑油油的土地上,那几个穿着暗淡衣裳的孩子,弯腰弓背溜土豆的情景。他们和他们面前的土地是那么暗淡,而他们背后的五花山则是那么的绚烂。他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可他们因为他们的劳动,而成为了我眼前这巨幅画卷中最生动、最永恒的一部分。
(有删改)
1.下面对本文相关内容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②段是过渡段,由描写自然景物过渡到描写起土豆的人,承上启下,使文章结构更加严密。
B. 文章回顾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溜土豆给她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C. 在绚烂的五花山下,溜土豆的北山刘家孩子显得暗淡,可见人类在自然面前显得多么渺小和单调。
D. 如果说五花山是这幅油画的大背景,斑斓的色彩是它的主色调,那么油画核心就是起土豆的人。
2.请结合全文分析开篇景物描写的作用。
3.文章写了哪些人?他们有怎样的特点?表现了怎样的主题?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五花山下收土豆的人
迟子建
①这世上最出色的染匠,一定就是秋霜了。只要它来了,青山就改变了颜色。初霜来的时候,树叶只是微微转黄,这时节的山峦看上去更像是洋溢着丰收气息的麦田。到了第二场霜降临之后,浅黄的树叶变得金黄或浅红,山峦有如戴上了一顶顶红黄相间的呢毡帽。而如果你沐浴着第三场更为浓重的霜走进森林,你是想看到什么颜色就能看到什么颜色。树叶大多是金黄和金红的,但也有黄中带粉、粉中含翠、翠中生红、红中隐紫、紫中有褐的,这时的山峦分明就是一个春天的花园,五彩缤纷的。我们把此时的山密称作“五花山”。
②五花山簇拥着我们的时候,大雁向南飞了,河水流动得平缓了,天空中的云朵没有盛夏时多了,天显得格外地高、格外地蓝。人们把形形色色的菜籽吊到山墙上,开始了秋收。而秋收中最苦最累的活儿,就是起土豆。
③土豆既能做蔬菜,又能当主食,还能作为家畜的饲料,在那个粮食需要定量供给的年代,土豆被广泛种植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家种上一两亩,那算是少的了;平平常常的人家都要有三四亩;而那些人口多的人家,种七八亩是很普通的。所以说秋收在我们那里,等于是“起土豆”的代名词。人们见了面跟对方说的话往往是“起土豆了吗”,或者是“你家今年能收多少麻袋土豆”。
④起土豆的工具是二齿子和三齿子。当然也有四齿子,但它因为密度高而容易伤着土豆,用它的人家很少。二齿子和三齿子是铁制的,它们的形状常使我联想到“M”和“N”的拼音字母,一握着它们,就老是想发鼻音。人们去离家较远的大地起土豆时,要拉起手推车。去的时候,手推车上放置着二齿子三齿子、空的麻袋、土篮等工具,当然,也要带上水壶和午饭。回来的时候,饭没了,水壶也空了,先前还明晃晃的铁齿上沾满黑油油的泥土,手推车上满载着用麻袋摞起来的土豆。若是赶上晴好的天气,车行起来还不吃力,而要是赶上秋雨连绵,路面的水洼一个连着一个的话,车轮往往会陷在泥泞中,几个人合力拉它,它也只是徘徊,最后只得回镇子朝养了牛的人家借牛,把手推车给从泥潭中拖出来。所以那些养了牛的人家,一到起土豆的时候就很牛气。
⑤人们把土豆运到家后,会把它们划分为三类:又大又光滑的是最好的,它们会被下到菜窖中,一部分作为来年的种子,一部分留做食用;那些中不溜的属于第二类,它们也会被下到菜窖中,作为越冬蔬菜;而那些跟驴粪蛋一样小的、青着半边脸的、被铁齿刨得满脑子都是窟窿的,属于最次的一类,它们通常是被埋在菜园的坑里,没被冻着时由人削削拣拣地随吃随取,等雪降临之后就喂了猪了。土豆地都在山下开阔的平地上,所以起土豆累了,就可以坐在地上欣赏五花山。这时候再鲜艳的鸟进了森林,也会慨叹自己的羽毛不如树叶绚丽。当你低头刨出一墩土豆时,就觉得那大大小小的土豆不是乳黄色的了,而是彩色的了。人们回家的时候,手推车上麻袋的缝隙中往往插着一支小孩子歇息时跑到山上折来的色彩缤纷的树枝,它像一枝灿烂的花,把秋天给照亮了!
⑥溜土豆就是在收获过的土豆地上,再沙里淘金地寻觅仍被遗落在土中的土豆。溜土豆通常要使用四齿子,它的铁齿间隙窄,搜寻土豆的几率高。通常被留下的土豆都不是很大,所以这样的土豆拿回家去,通常是洗一洗后连皮蒸了吃,或者是用叉子磨成粉了。溜土豆的都是如我一样的孩子,大人们是不屑做这种活儿的。我每年都要去溜土豆,其实家里并不缺那点土豆,我只是喜欢在光秃秃的大地上再打捞一份惊喜罢了。那感觉很像是在寻找宝藏。
⑦我溜土豆的时候,常常会遇见住在北山的刘家的孩子,他们两人一伙,提着麻袋,在别人家的土豆地里溜得格外仔细。经他们溜过的土豆地,可以说是光光溜溜的了。所以一看到他们,我就避开了。他们很有眼力和经验,知道哪片地的哪个地方会有幸存的土豆,每天都会溜上半麻袋到一麻袋的土豆。他们见了我们也不打招呼,只不过有时会顽皮地打几声口哨。有的时候溜土豆溜累了,我坐在地上歇息的时候,会看到黑油油的土地上,那几个穿着暗淡衣裳的孩子,弯腰弓背溜土豆的情景。他们和他们面前的土地是那么暗淡,而他们背后的五花山则是那么的绚烂。他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可他们因为他们的劳动,而成为了我眼前这巨幅画卷中最生动、最永恒的一部分。
(有删改)
1.下面对本文相关内容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第②段是过渡段,由描写自然景物过渡到描写起土豆的人,承上启下,使文章结构更加严密。
B. 文章回顾了作者童年的生活,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溜土豆给她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C. 在绚烂的五花山下,溜土豆的北山刘家孩子显得暗淡,可见人类在自然面前显得多么渺小和单调。
D. 如果说五花山是这幅油画的大背景,斑斓的色彩是它的主色调,那么油画核心就是起土豆的人。
2.请结合全文分析开篇景物描写的作用。
3.文章写了哪些人?他们有怎样的特点?表现了怎样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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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菱 草
王忠范
①菱草,是青石岭林区中并不多见的一种草。这草长得秀气好看,就是被秋霜冬雪冻死了也不改变那绿的颜色,所以,有人叫它爱情草。
②我还很年轻时,住在广播电台的单身宿舍里,那盏桔黄色的台灯陪我读书,没有选择而且贪婪地阅读。那夜朋友徐志军来了,他宣布有了女朋友,还朗诵他的新作《菱草》:扎根的菱草摇动目光和一块天空/从此我是诗人诗比草多/风风雨雨生长着绿茵茵的日子/喷吐的清香总像有话要说……手捧徐志军火热的诗行,祝福他,也想象着菱草和爱情,如入梦境。
③那时候我没有爱情,生活就是采访的录音机、墙上该死的差错率,灯下孤独的苦读,还有勾我上瘾的烟酒。迷惘的自身加上忙乱的环境,就使我时而想起菱草和朋友的诗,好像也有和风刮进心灵。于是我开始写诗,感动自己,掏挖自己,跟自己漫无边际地交流。我曾暗问自己:这就是你的青春岁月吗?
④时间急匆匆地走去,时间也变化着一切,我有了家,便常跟妻子讲菱草,还说要去认识菱草并且采回家来。美丽的妻子多情地抿嘴一笑:“我懂呀!”可还没结婚的徐志军突遭车祸,早早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弥留之际,他告诉我一句话:“去林城看看我的女友。”
⑤花开花落,又是几度春秋。
⑥我终于有了去林城的机会,那是做同期声的现场报道。坐火车,换乘汽车,日夜兼程。负责接待的正是徐志军的女友,她虽在笑着,但我分明发现她的眼角爬出了忧伤的皱纹,她陪我们看白桦山,看青石泉,看卧牛湖,她一天一天地讲解着林区。那日黄昏,两山夹峙处的夕阳如血。忽然间,一片草扑进眼帘,香味袭人。她深情地告诉大家:这就是菱草。
⑦我停下脚步,别有心情地观赏连做梦都想见到的菱草。这草不高,都是菱形的叶子,尖尖的,嫩嫩的,纤细、柔润、精致,绿得一尘不染。像肖洛霍夫笔下的草,那草尖在夕阳下闪烁着金属一样的光亮;也像莫泊桑描绘的那样,草叶含有恬淡的幽情,在微风中悄悄暗动轻响。而不可抑制的馥郁,扑人抓心,真的能弄乱你的心事,徐志军走了,他的《菱草》还活着,他的女友依然单身,是因为爱吗?青山无语,四野静静。
⑧下山了,谁都没说什么,尽管下坡路很容易走。
⑨转过年的春天,徐志军的女友送来一盆菱草,我和妻子陪她去郊外看徐志军,阳光暖暖的,蓝天上飘着白云。我们在墓前站了很久,她说:“志军,我走了!”仅此一句,我们都有流泪的感觉。她去了遥远的地方,从此杳无音讯。
⑩这夜下雨,湿淋淋的风从窗缝挤进来掀拂那盆菱草,顷刻香动满屋。我想起《菱草》的结尾:山风离开以后/菱草只是一个梦了/可我的一滴泪忘在了草根上……
(《羊城晚报》 2014年07月22日)
1.菱草在文中有何象征意义?(4分)
2.作者笔下的菱草有何特点?作者在描写菱草时用了哪些修辞手法?(5分)
3.如何理解本文的主题?请结合文章内容加以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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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了题目。
额尔古纳河右岸(节选)
迟子建
我是个鄂温克女人。我的弟弟鲁尼降生了。一看到鲁尼的笑脸,父亲阴沉的脸也会变得和颜悦色了。
父亲一心想把鲁尼培养成一个出色的猎手,因而鲁尼八九岁的时候,只要不是去离开营地太远的地方狩猎,父亲就会带上他。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凉爽的夏夜,是个满月的日子,我正跟着母亲在火塘边捻筋线,鲁尼跑进来,他兴冲冲地告诉我,一会儿父亲要带着他,乘着佳乌(桦皮船)去河湾打猎。我对堪达罕(兴安岭森林里体态最大的动物,学名驼鹿)并没多大的兴趣,但我很想乘坐佳乌。我央求母亲,让她跟父亲说说,把我也带上。
父亲背着枪,带着我们穿过松林,来到河畔。路上他嘱咐我和鲁尼,上了佳乌后,不许大声说话,不许往水中吐痰。
那条河流很狭窄,水也不深,父亲就像揪出一个偷懒的孩子似的,把掩藏在河边草丛中的桦皮船拽出来,推到河水上。他先看着我和鲁尼上了船,然后自己才跳上去。船悠悠走起来的时候,我觉得耳边有阵阵凉风掠过,非常舒服。在水中行进时看岸上的树木,个个都仿佛长了腿,在节节后退。好像河流是勇士,树木是溃败的士兵。
父亲将桦皮船荡进湖泊,我们划向湖对面一片起伏不大的山峦。父亲上了岸,他让我和鲁尼不要下船。父亲一离开,鲁尼就吓唬我说,快看,前面有狼,我看见它的眼睛发出的亮光了!我刚要叫,听到了鲁尼的话的父亲回过头来,他对鲁尼说,我怎么跟你说的了?一个好猎手在出猎的时候是不能胡说八道、多嘴多舌的!鲁尼立刻就安静下来了,他用手指轻轻弹了几下船身,就像敲着他自己的脑壳反省似的。
父亲很快回到了船上,他小声对我们说,他在岸上的草丛中发现了堪达罕的粪便和蹄印,粪便很新鲜,说明几个小时前它还来过这里。从它的蹄印来看,它是一头成年的堪达罕,很有分量。父亲说我们到对面的柳树丛中守候它。我们把船划到湖畔的柳树丛,桦皮船夹在其中,也就成了一片陆地。我们潜伏在船上,父亲让鲁尼帮他把枪膛上了子弹,然后用手指在嘴唇那儿竖了一下,示意我们不可出声。
我们敛声屏气地等待着。
父亲咽了口唾沫,我听见了“嚓嚓——”的声响,这“嚓嚓”声很快变成了“噗噗”声,循声望去,发现一团灰黑的影子正在湖的对面移动!父亲抑制不住兴奋地“哦”了一声。
堪达罕在夜色中镇定自若地行进着,父亲瞄准了它,然而未等他射击,它突然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当堪达罕离我们近了的时候,我非常紧张,因为看它的模样,它一定是胃口很大的,万一父亲打不中它,它反扑过来,我们的佳乌就会被它踏碎,我们只能逃跑。如果跑得慢,被它逮着,定是九死一生了。
父亲确实是个优秀的猎手,当堪达罕沉入水中,让湖面的月亮又圆满起来的时候,他非常镇静,耐心等待着。直到它从湖水中站了起来,心满意足地晃了晃脑袋,打算上岸的时候,父亲才把枪打响。枪响的时候,我的心也仿佛跟着蹦了出来,我看见堪达罕栽歪了一下身子,似乎要倒在水中的样子,但它很快又站直了,朝枪响处奔来,我顾不得父亲的嘱咐了,我哇哇大叫着,魂魄已被吓丢了七分。父亲又在它身上连打两发子弹,它才停止了进攻。不过它也不是立刻就倒在水中的,它像酒鬼一样摇晃了许久,这才“咕咚——”一声倒下了,溅起一朵巨大的水花。鲁尼欢呼起来,父亲也长吁一口气,放下枪。我们又等待了两三分钟,确定它已无声息的时候,这才撑着桦皮船,从柳树丛中穿梭而出,飞快地荡到湖心。
堪达罕的头浸在水里,身躯只露出一角,好像一块被磨去了棱角的青石。鲜血已把湖心染成黑夜的颜色。想着刚才还在悠闲潜水吃着针古草的它说没气就没气了,我的牙齿打颤,腿也哆嗦起来。而鲁尼却是那么的兴高采烈。我知道,我永远做不了出色的猎手。
(注)《额尔古纳河右岸》是第一部描述我国东北少数民族鄂温克人生存现状及百年沧桑的长篇小说,显示了弱小民族顽强的生命力及其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描写“我”同父亲、弟弟一次狩猎的经历,呈现给读者一次惊险刺激的狩猎之旅,感受到鄂温克人独特的民族风情。
B. “好像河流是勇士,树木是溃败的士兵”运用比喻手法,写出行船时的惬意,与下文狩猎时的紧张氛围形成鲜明对比。
C. 枪一响,“我”吓得魂飞魄散;看到死去的猎物,“我”吓得颤抖,弟弟却非常高兴,这表明弟弟比“我”更有可能成为优秀猎手。
D. 文章画线部分描绘了堪达罕被射杀后的场景,给人留下了血腥的印象,暗含了“我”对父亲射杀堪达罕这一行为的不满。
2.从全文看,父亲为了把鲁尼培养成为出色的猎手做了哪些事情?
3.“我”在小说中起了怎样的作用?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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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草木有本心
读唐诗,读到这一句:“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突然想:世上什么东西最惨?是次品。我怎么会从这一句唐诗想到次品呢?不知道,反正我就是想到次品了。
说次品是婉转的说法,其实就是废品。废品与无用之物是不同的概念,无用之物就是无用,没有什么过错,也许是人们没有想出它的用处,也许是它并不想为人所用就装出一副全不起眼的样子,总之,无用不是褒义,也并不是贬义。但是废品就不一样了,它已经被按照某种希望、某种模式改造、加工(扭曲或者提炼),已经弄得面目全非了,却没有达到被改造的彼岸,没有达到改造者所希望的那种被用的要求,因此被扔在一边,不再被“用”。
我看不起废品,觉得它很可悲。
而无用之物有趣啊,它自然——春来草自青;它放任——纷纷开且落。保留了许多可能却引而不发,终于任其凋零如陨叶落花,以一无所有保全了天然。
竹子是最中国化的草木,很有用。古代时用来做简,用来刻字,一烤会出汗的,所以史书又叫汗青。可以建竹楼,可以扎筏,还可以制家具,桌椅屏风还有床。
想想许多熟悉的带“竹字头”的汉字:竿、竽、篱、笼……都在告诉我们竹子的用处”。雅一点的则是笠和笔,文人出门和在家随时相伴的。
最风雅的自然是箫、笛、还有笙。
人喜欢这些竹制的器物,是从人的立场出发的,若是从竹子的立场出发,被人如此看重是荣宠还是不幸则很难说。
要被砍下来,接受挑选,然后或劈或凿,又削又磨,甚至千揉百烤,真是苦心志,伤筋骨,可伤可叹。何况还有那些被砍了下来,又因为形状不合要求,或者后来爆裂,或者凿错削坏了……弃而不用的,何等可悲!一旦次了,便什么都做不成了,它永远不能回到山间坡上,做自由自在沐雨栉风的竹子,而且连露水都不来打湿它,它连哭泣都不能够了。
它不再是竹子,而且什么都不是。它既不是竹,也不是竹制品,它没有姓氏,只有一个统称叫做“次品”。
人总是这样,看到竹子就想到要做成什么,而且相信,经历的所有折腾劳苦都必然会有报偿,要奋斗就要牺牲,而牺牲了就会成功,至少有意义。似乎没有人肯正视一个真相,或者说因为对成功不可抑制的欲望而假装忽略了它:成功都是用牺牲换来的,而牺牲不一定与成功有联系。
何况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成功?现在所谓的成功,不过是按照大多数人的标准衡量
的,而按照他人的意志塑造自己,一出发就是错误的。
一来本性就是错了,再努力就是错上加错,再不走运成为次品,那真是万劫不复。但是一竿竹子要有用,就是要冒这样的风险的。一个人要成功,是不是也一样?
所以我喜欢这句诗: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不论是次品还是成品,都不是它的本心。它的本心是做一竿不被理会的竹子,钻出土,解开带绒毛的笋衣,拔节,抽枝,在风里婆娑,在雨中瑟瑟,如果没有葬身熊猫之腹,那等待着它最后结局的是开花,死去……远离欣赏和利用,也远离扭曲的企图,这样自然就避免了厄运。
无用的竹子应该是快乐的。
作为竹子,没有比这更好的命运了。不想有用,就不被扭曲,更永远避免了沦为次品的悲惨。
在无用中保全了自己,这样就不用为了实现一种可能而舍弃生命内在的九百九十九种可能。不是不能,是不忍,不愿,不甘。
生命是一朵千瓣莲花,如果我的“本心”拒绝盛放,那么也就拒绝了枯萎和零落。
1.文中“废品”和“无用之物”的含义是什么?
2.作者说的本心是什么?
3.请概括出作者喜欢“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这句话的理由。
4.如何理解文中的“成功都是用牺牲换来的,而牺牲不一定与成功有联系”?你怎样评价文中作者对成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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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挽歌
徐树建
老牛头祖祖辈辈生活在农村,农村的青山就是他的骨骼,黑土就是他的肌肉,绿水就是他的血液。可是现在却不得不离开农村了,因为农村人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了,房子被拆迁了,老牛头将不得不进城和儿子生活在一起,过上一种完全陌生的生活。
老牛头走倒不要紧,哪里的黄土不埋人?问题是家里那头大黑牛怎么办。老牛头一辈子养牛,靠养牛养活了一家人,并送儿子上大学、在城里安家结婚。当听说非搬家不可后,老牛头蒙头睡了三天三夜,眼看着一头一头油光水滑的牛给人家牵走了,那时刻牛纷纷回过头朝着他哞哞叫,老牛头背过脸去假装看不见,假装那是人家的牛。
直到只剩下那头大黑牛时,无论人家出多少钱老牛头都不卖了,这是有原因的。前年,老牛头到山脚下的小溪旁放牛。小溪很浅,老牛头借着酒兴,坐在小溪边洗脚。突然间雷鸣般一声巨响,山上飞下一股来势凶猛的洪水,老牛头躲闪不及,被水冲走,在随波浮沉的一刹那间,老牛头心底一阵悲哀:完了!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一声熟悉的牛叫声,两个硬硬的东西正拱着自己,老牛头下意识地伸手乱抓,原来是一头牛的两只犄角,老牛头这才挣扎着露出水面。
当老牛头七拐八绕的被冲上一处浅滩时,救他的那头大黑牛却被一块大石头撞断了一条腿,站不起来了。为了治好大黑牛的腿,老牛头不惜血本请来最好的兽医,跟大黑天天睡在一块,给他吃最好的草料,一刻不停地驱赶着牛虻和苍蝇,直到大黑完全康复。
它是老牛头的救命恩人,也是老牛头对农村的最后一丝依恋,你说他哪舍得把它卖掉?可是不卖不行啊,城里那鸽子笼一样的房子哪能容得下一头牛?习惯了在泥土上行走、耕耘的牛又哪里走得惯能把蹄子磨出血来的水泥路呢?
在一次又一次地给大黑喂过最鲜嫩最芳香的蒿草后,老牛头一遍遍抚摸着它,终于开口说:“老伙计,大黑……对不起你了……”
老牛头把大黑牵上了集市。这样的一头大黑牛太馋人了,大伙纷纷簇拥过来,价钱出的一个比一个高。老牛头先是不言语,后来朝一个买牛的人问:“牛卖给你后你怎么对它?”
那人一脸奇怪地说:“那还用说,耕田呗。”
老牛头顿时黑了脸,又问另一个人,那人大咧咧地说:“现在都机械化了,哪还用得着牛啊!这头牛这么健壮,出肉肯定很多……”
这人话还没说完,早就被老牛头啐了一脸的唾沫星子。
大半天过去了,谁也没能买走大黑。老牛头一点也不着急,天色渐渐黑下来,他看到还有个人一直没走。
那人老牛头认识,是邻村的一位老哥们儿,也是个常年养牛的。
老牛头问他:“我说老哥,你怎么还不回家?”
那人听了先递根烟给老牛头,点上后叹口气,说:“我养了一辈子牛,从没见过这么好的牛,老哥,你怎么就狠了心卖它呢?”
老牛头一听这话含在嘴里的烟就抖起来了,好半晌才开得了口:“不卖不行啊,房子全拆迁了,没处养它了。你们村子没拆吧?”
那人点点头,看着大黑的眼里全是赞叹的神色:“我倒是想买它哩,它要是到我家啊,我天天让它喝最干净的泉水 ,吃最嫩最香的草,不会让它受一丁点委屈的,可是,我出不起钱啊……”
老牛头大叫起来:“老哥,就冲你这番话,大黑——我送给你,一分钱都不要!我只有一个条件,隔三差五的我从城里回来时,你得让牛跟我做会伴!”
老牛头把缰绳交到那邻村的老哥手里后,掉头就走,任凭大黑一个劲地叫唤,他决不回头!
一晃,两个多月过去了,老牛头从城里回来了,直奔邻村。那老哥正在小溪边为大黑牛冲洗,两个多月不见,大黑的毛发越发乌亮了。
乍见老牛头,那老哥一脸的惊诧,说:“两个月不见,你白是白了,可精气神不那么旺哩。”
老牛头喉头涌动,双眼痴迷地盯着大黑看,说:“老伙计,可想死你了,我夜夜睡不着觉哩……”便伸出手去摸,谁知大黑牛猛地一伸脖子,那双曾救过老牛头命的尖角示威似的一扬。
老牛头大惊:“大黑,是我啊,我是老牛头啊!”
可是大黑还是冲他发脾气,一点也不让他亲近。
老牛头终于双手捂脸凄叫起来:“老伙计,连你都不认识我了……这下我真成了孤魂野鬼了!”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 “蒙头睡了三天三夜”的老牛头,虽然内心万分舍不得卖牛,但失去了土地和房子的他别无选择,只能到集市上将牛卖掉。
B. 邻村的“老哥们儿”看中了大黑牛却没有足够的钱来买,他懂得利用老牛头对牛的深厚感情,未花一分钱便将这头好牛领回了家。
C. 小说通过买牛人又见老牛头时说的话,巧妙地表现出老牛头虽然物质生活更好了,但心理压力却越来越大、精神世界空虚的事实。
D. 牛不再认老牛头这一情节,是为了从侧面说明离开乡村的他已经无法再回到熟悉的生活中,充满了悲剧色彩。
2.小说插叙黑牛救老牛头的情节,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
3.结合全文,说明标题“挽歌”的作用。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半个月亮
迟子建
一天就要过去了,天已黑了,我①的故事也快讲完了。
达吉亚娜他们一定到了布苏了。激流乡现在已是一座空城,那里没有我们的人了。这个小小的乡在我眼里就是一座很大很大的城,我忘不了在商店所看到的那两匹布,一匹青蓝,一匹乳黄,它们一明一暗地站在那里,就像黑夜和黎明。
这几年,林木因砍伐过度越来越稀疏,动物也越来越少,山风却越来越大。驯鹿所食的苔藓逐年减少,我们不得不跟着它们频繁地搬迁。
激流乡从它出现的那天起,就从来没有住满过人。人们只把它当作一座歇脚的客栈。它一天天地破败下去。
我真担心达吉亚娜他们所去的布苏,又会成为一座歇脚的客栈。
达吉亚娜开始为建立一个新的鄂温克②猎民定居点而奔波。她说激流乡太偏僻,交通不便,医疗没有保障,孩子们所受的教育程度不高,将来就业困难,这个民族面临着退化的命运。她联合了其他几个乌力楞的人,联名向激流乡政府提交了一个下山定居的建议信,就是这封信引起了我们这次大规模的搬迁。
生活在山上的猎民不足两百人了,驯鹿也只有六七百只了。除了我之外,大家都投了去布苏定居的赞成票。激流乡新上任的古书记听说我投了反对票时,特意上山来做我的工作。他说我们和驯鹿下山,也是对森林的一种保护。驯鹿游走时会破坏植被,使生态失去平衡,再说现在对于动物要实施保护,不能再打猎了。他说一个放下了猎枪的民族,才是一个文明的民族,一个有前途和出路的民族。我很想对他说,我们和我们的驯鹿,从来都是亲吻着森林的。我们与数以万计的伐木人比起来,就是轻轻掠过水面的几只蜻蜓。如果森林之河遭受了污染,怎么可能是因为几只蜻蜓掠过的缘故呢?可我没把这番话说给他,我为他唱了一首歌,那是妮浩曾经唱过的、流传在我们氏族的葬熊的神歌:熊祖母啊,你倒下了。就美美地睡吧。吃你的肉的,是那些黑色的乌鸦。我们把你的眼睛,虔诚地放在树间,就像摆放一盏神灯!我留下来了,安草儿③也留下来了,这就足够了。我原想着西班可能也会留下来的,他爱啃树皮,他的字还没有造完,但西班是个孝顺的孩子,拉吉米去哪里,他就会去哪里。我看拉吉米也活不长了,他的舌头已经歪斜了,说话含混不清。如果拉吉米有一天不在了,西班一定会回来的。
我们再也不用在搬迁时留下树号了,山中的路越来越多了。没有路的时候,我们全迷路;路多了的时候,我们也会迷路,因为我们不知道该到哪里去。当搬迁的卡车在清晨驶入营地的时候,我看见那些要走的人的眼神中不完全是喜悦,他们的眼睛里也流露着凄凉、迷茫的神色。尤其是那只在依莲娜死去时出生的白色驯鹿,它说什么也不肯上卡车,可西班是离不开它的。西班摇着它颈下那对金色的铃铛,叫着它的名字,说,木库莲,快上车,你要是不喜欢布苏,不喜欢被关进鹿圈,我们再回来!木库莲这才顺从地上了卡车。我讲了一天的故事,累了。我没有告诉你们我的名字,因为我不想留下名字了。我已经嘱咐了安草儿,阿帖走的时候,一定不要埋在土里,要葬在树上,葬在风中。只是如今选择四棵相对着的大树不那么容易了。
安草儿进来了,他又往火上添了几块柴火。这团母亲送我的火虽然年龄苍老了,但它的面容却依然那么活泼、青春。
我走出希楞柱④。混合着植物清香气息的湿润的空气,使我打了一个喷嚏。这个喷嚏打得十分畅快,疲乏一扫而空。月亮升起来了,不过月亮不是圆的,是半轮,它莹白如玉。它微微弯着身子,就像一只喝水的小鹿。月亮下面,是通往山外的路,我满怀忧伤地看着那条路。安草儿走了过来,跟我一起看着那条路。那上面卡车留下的车辙在我眼里就像一道道的伤痕。忽然,那条路的尽头闪现出一团模糊的灰白的影子,跟着,我听见了隐隐约约的鹿铃声,那团灰白的影子离我们的营地越来越近。安草儿惊叫道,阿帖,木库莲回来了!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鹿铃声听起来越来越清脆了。我抬头看了看月亮,觉得它就像朝我们跑来的白色驯鹿;而我再看那只离我们越来越近的驯鹿时,觉得它就是掉在地上的那半轮淡白的月亮。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了。
(选自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有删改)
(注)①“我”年届九旬,是鄂温克族最后一个族长的女人。②鄂温克族是东北亚地区的一个民族,主要居住于中国内蒙古和黑龙江两省,鄂温克的意思是“住在大山林中的人”。③安草儿:“我”的孙子。④希楞柱是鄂温克族民居,以圆锥体式树木做支架,以兽皮防寒,以桦皮防雨。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激流乡一个偏远的山中,写了这里的人与自然。这里“没有我们的人了”,这里“偏僻,交通不便”,暗示了这个地方愚昧、落后。
B.新上任的古书记上山来做“我”的工作,不仅是因为“我”是这个民族最有威望的人,族人搬迁离不开“我”,更是因为书记认识到一个没有放下猎枪的民族是野蛮的民族。
C.鄂温克族人之所以逃离生养他们的故土,是因为他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被人为地破坏。而安草儿留下不仅是陪伴孤独的祖母,更是对鄂温克族人原有生活的守望。
D.小说重在凸显自然环境的描写与烘托,小说结尾湿润的空气、莹白如玉的半轮月亮、回家的驯鹿等自然环境描写既写出了自然的美好,又写出了“我”对故土的眷恋。
2.小说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试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其作用。
3.试根据小说内容探究小说所揭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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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我对黑暗的柔情
迟子建
①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
②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③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④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地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
⑤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蜇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蜇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⑥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置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蜇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我和它,两败俱伤。
⑦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地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用冷水冲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⑧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⑨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⑩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选自《散文海外版》2008年第2期)
1.文章开头为何要从故乡的秋景写起?
2.文章中间④―⑦节花了不少笔墨描写被蜜蜂蜇了的情节,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手法?这样写有哪些作用?
3.作者自己被蜜蜂蜇后非但不记恨,反而对蜜蜂产生感激之情,这是为什么?
4.一般来说,黑暗是人们贬斥的对象,而作者却会对黑暗产生柔情,这是为什么?你是否认为作者故意标新立异,有意颠覆人们对黑暗的看法?并阐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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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看不见的邮差
迟子建
①去前夏天,我给家里接上网线后,第一件事,就是请单位的同事,帮我申请了一个免费邮箱。我写的第一封信,是给聂华苓老师的。在此之前,因为我不上网,几乎每隔半个月,她就要从美国打来电话,关切地询问近况。
②那天晚上我把信发出去后,有点忐忑不安的,心想鼠标只那么轻轻一点,信就会长着翅膀翻山越海吗?
③清晨起来,我奔向电脑,查看是否有回音。天啊,信箱里果然有聂老师的回信,她的第一句话是:“你也终于用网络了,太好了!”
④没花一分钱,一封到美国的信,瞬间就抵达了,这使我觉得网络就是个魔术师,神通广大。
⑤未上网前,我写好了稿子,若是短的,便在电脑上打印出来,去邮局寄掉。若是长的,就拷在软盘里,寄盘。我还记得,2005年我在青岛修改完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寄给《收获》杂志的,就是一块薄饼似的软盘。
⑥去邮局,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寄完稿,我就顺路逛商场、副食店、花店、音像店或是点心铺子。有的时候懒得做饭了,就赶到饭时出门,找家餐馆,舒舒服服地吃上一顿。
⑦上网后,无论是长稿短稿,都可以用伊妹儿发出了。报纸的采访,往往需要配发作者照片。以往我会寄上一张照片,并在后面标记上“用后请奉还”,麻烦得很。现在呢,请人把照片扫描了一些,放在自己的图片库里,哪里需要,就选一张把它派发到哪里,非常便捷。而且,新书出版前,你可以事先看到美编设计的封面,有不满意的,能够及时沟通和修正。而从前,出版社因为我不上网,让我看封面时,只得出一份打样,特快专递过来。
⑧二十多年前,我师范毕业,分配到故乡的山村学校教书。因为爱好写作,常有投稿,所以每天最盼望的,就是邮差的到来。那个邮差姓田,是个热心人,很善良。由于他是个歪脖子,头总是拧向一侧,他骑着墨绿的邮车行进在山间公路时,我常担心他会因为看不到正前方,而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上。从县城到我们山村,十来公里的路吧,他通常是上午九点多钟到。如果我的语文课恰好在第一节上完了,我便会在路口迎他。如果有我的信,他就会从自行车下来,从邮袋中取出信,递给我。如果那信薄薄的,他就笑着,以为我收到了用稿通知;如果是厚厚一沓,他大概猜测到那是退稿,同情地看着我,尴尬地笑笑,好像责备自己不该把坏消息带给我。我觉得这个邮差了不起,他不看大家都看的路,却依然走得稳稳当当的,从无闪失,说明眼前的那条路,他已熟稔于心。走上它时,只需轻轻一瞥,就能畅通无阻。能够在大路上用目光“别开蹊径”,去瞭望别人不曾看到的“旁逸斜出”的美景,真乃神人啊!
⑨有了网络,像田师傅这样的山村邮差,会渐渐失业了。我们的信件,在几秒钟内,不需辗转,就可以走遍世界。网络中有一个看不见的邮差,可以二十四小时为我们服务,随时准备出发。虽然是方便到家了,可有的时候,我还是怀念去邮局寄稿的日子。因为在返回的路上,你若买了点心,就可以边走边品尝;买了书,走累了,完全可以坐在街心花园的长椅上,先睹为快;而若买了花,又逢了雨,那束花,无疑就有了露珠。
——选自《迟子建散文》
1.结合文章内容,试简要概括网络邮件的特点。(4分)
2.文中画线的句子是如何表现山村邮差性格的,请简要分析。(6分)
3. 试分析文章第6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4分)
4. 结合全文,试探究文题“看不见的邮差”的深刻意蕴。(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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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宋词,完成赏析。(8分)
玉楼春 欧阳修
洛阳正值芳菲节,秾艳清香相间发。游丝有意苦相萦,垂柳无端争赠别。
杏花红处青山缺,山畔行人山下歌。今宵谁肯远相随,惟有寂寥孤馆月。
注:游丝,蛛丝。
(1)开头两句描写了怎样的图景?这两句在整首词中有什么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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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词的最后两句选用了哪些传统意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心情?(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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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2014年,日本杂物整理咨询师山下英子出版《断舍离》一书。在书中,她倡导通过“做减法”,收拾好自己居住的房屋:“断”,就是不买、不储藏自己不需要的物品;“舍”,就是处理掉堆放在家里没用的杂乱的物品;“离”,就是脱离对物品的依赖和迷恋。这样,人就可以生活在宽敞舒适的空间里,心灵获得自由和释放。随着该书的畅销,“断舍离”已成为一种现代生活的理念,并成为时尚新词,入选《咬文嚼字》杂志社评出的“2014年十大流行语”。
要求:①自选角度,自定立意;②自拟题目;③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④文体特征鲜明;⑤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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