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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明代统治者对廷议是非常重视的。在宣德以前,每有大事,皇帝辄与群臣面议,面议结果传旨施行。廷议大臣此前对廷议内容不得而知,不能很好地建言献策,同时还规定“官民建言,六部尚书、都察院、六科给事中会议奏闻”,在这种情况下,每遇大事各职能部门往往议而不决。基于此,明孝宗规定“府部会议,限半月报上。应急议者,限五日”。嘉靖八年(1529年),明世宗采纳兵部尚书李承勋的建议,“宜及未议前,备条所议,布告与议者,俾先谂其故.然后平心商质,各尽所怀,议苟不合,听其别奏,庶足尽诸臣之见,而所议者公”。此后,“凡事机重大,会官拟议,先备揭帖,送该议官,人各一本。如紧急,亦略先送传看毕,方才请会”。

——整理自《明代的廷议制度》

(1)根据材料,指出明代廷议制调整前存在的不足之处及明政府的对策。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代廷议制调整的积极意义。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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