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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各督抚将所属钱粮严行稽查,凡有亏空,无论已经参出及未经参出者,三年之内务期如数补足。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掩饰。如限满不完,定行从重治罪。三年补完之后,若再有亏空者,决不宽贷。其亏空之项,除被上司勒索及因公挪移者,分别处分外,其实在侵欺入己者,确审具奏,即行正法。倘仍徇私容隐,或经朕访闻得实,或被科道纠参,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

——(清)胤禛撰《上谕内阁》(1722年雍正上谕)

材料二康熙末年腐败滋生,社会黑暗,雍正皇帝大刀阔斧反腐改革治吏。当时的浙江省“风俗浇漓,甚于他省”,雍正帝采纳了吏部的意见,设立“观风整俗使”随后,中央又向湖南、广东、福建等地区派出了“观风整俗使”另外,雍正帝还在朝廷中直接派出了御史,代表中央去地方工作,整顿地方,名曰监察御史。雍正元年,雍正帝下旨设立会考府,把所有的钱粮事务总揽于中央,并督促一定要严格执行,不能有丝毫懈怠。耗羡,又称火耗,是一种征收正项赋税钱粮之外的附加税,名为征税,实已成为地方官员贪污腐败的一种手段。雍正帝即位后多次颁布谕令,令百官耗羡归公,集中归于藩库管理。火耗归公后,一部分用来弥补亏空,一部分当作养廉银由上至下发放。

——摘编自王卓飞、陈珑中《雍正朝反腐机制及启示》

材料三雍正时先后担任河南巡抚的石文焯、田文镜严格执行雍正命令,石文焯将巡抚衙门“所有司道规例,府州县节礼,及通省上下各衙门一切节寿规礼,尽行革除”。田文镜“家人吏役约束颇严,门包小费一概谢绝”。

——宋舜志《雍正的吏治整顿》

(1)根据以上材料,总结雍正反腐败的措施。

(2)根据以上材料,谈谈雍正的反腐败措施对当今社会的反腐有何借鉴意义。

高二历史非选择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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