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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自唐初以来,带着各种名号和身份的宰相们,便在门下省议政,被称为政事堂。在政事堂议政的数位宰相中,有一位首席宰相,称为“执政事笔”。肃宗在位时,令宰相们分别担任执政事笔、承旨,十天一轮,到唐德宗贞元十年又改成每日一人轮流笔。皇帝以好恶对首席宰相实质性认定。首席宰相制对后代相权的发展与变化,有着重大的影响。唐代的隆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权较重而又行使得体。唐代将相权分割成几个机关,实行群相集体负责制,使得宰相们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遇有军国大事,于政事堂召开宰相联席会议,来决定政府一切最高政令。皇帝的一切诏、制书,均需在政事堂会议讨论研究,然后决定其是否颂布。而且下的诏敇,需要宰相副署,并盖上“中书、门下下之印”才能生效,否则就是违制,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就可以不执行。

——摘编自孔令纪主编《中国历代官制》

材料二:1906年和1907年清政府两次下诏,宣布“预备立宪”。与此同时,在1907年夏,在中央成立资政院,在地方各省成立谘议局,作为成立议会前的过渡。资政院设总栽二人,副总栽二人,属于政府官员,由皇帝任命。总载和副总载在资政院开会期间,担任正副议长。资政院共有议员200人。其中的一半由皇帝饮定,包括宗室王公、满汉世爵、外藩王公、宗室觉罗、各部院官员共80人,最后还有“项学通儒”即著名学者和“纳税多额者”即著名工商业者各10人。另一半从各省谘议局议员中选举产生,再经各省督抚审定确认,资政院议员任期3年,任满后一次性改选。根据资政院的章程,资政院可以以讨论国家的预算,制定税法,公债的发行,各种法令的制定,以及各种皇帝认为应该讨论的问题。资政院议决的事情,如果行政部门门认可,则通过皇帝下发成为法令;如果行政部门不认可,则交还资政院重议,如果资政院依然坚持原议,则提交皇帝裁决。在责政院总共召开的两次会议中,通过了不少让朝廷为难的议案。比如速开国会案、成立责任内阁案、弹劾军机大臣案、故免戊戌志士和革命党人索等等,几乎都是当时政治的禁忌。

——摘编自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唐代政事堂的特点,并说明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述清末中央机构的新变化。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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