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1871年宪法规定:帝国皇帝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命议会主席、召开和解散联邦议会。帝国议会按照普遍的、直接的、秘密的选举制选出,然而,它未能组成代议制的政府,帝国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因为一切法律和其他决议都必须取得联邦议会和皇帝的同意方能生效。由此可知,当时的德国
A. 民众毫无任何民主权力
B. 联邦议会拥有绝对的立法权
C. 资产阶级民主的虚拟性
D. 君主专制下君主可以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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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1871年宪法规定:帝国皇帝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命议会主席、召开和解散联邦议会。帝国议会按照普遍的、直接的、秘密的选举制选出,然而,它未能组成代议制的政府,帝国议会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因为一切法律和其他决议都必须取得联邦议会和皇帝的同意方能生效。由此可知,当时的德国
A. 民众毫无任何民主权力
B. 联邦议会拥有绝对的立法权
C. 资产阶级民主的虚拟性
D. 君主专制下君主可以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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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洛恩堡、巴伐利亚、萨克森、符登堡、巴登……不来梅和汉堡”等邦
A.拥有独立海军舰队 B.可以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
C.享有一些自治权 D.有权任命联邦议会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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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宪法规定: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执行之权属于皇帝。造成这种政治现状的主要原因
A. 德意志政治体制有其两面性
B. 选民的参政权力受到政府限制
C. 民主共和的社会基础薄弱
D. 容克地主阶级在统一过程中掌握了政治经济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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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任何一邦的商品均可自由输入另一邦,另一邦不得再行征税,并规定皇帝经帝国联邦议会同意后,可以任命税务官进驻各邦税务机关,以监督帝国税法的执行。材料反映出德意志帝国
A. 联邦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
B. 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C. 皇帝的行政权受议会约束
D. 皇帝拥有征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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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4月16日颁布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帝国的立法机构是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联邦议会由各邦君主任命代表而组成,主席由宰相担任。设58席,普鲁士占17席、巴伐利亚占6席、萨克占4席、符腾堡占二4席。只需14票便可否决宪法修正议案。因此普鲁士在联邦议会有很大影响力。这表明该宪法
A. 赋予帝国邦联主义色彩 B. 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C. 保留传统军国主义色彩 D. 植根于德国长期分裂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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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法国1875年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由两院联合组成的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内阁由总统任命,但对议会负责”;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是立法机构。皇帝在军事、财政问题上享有否决权。”这说明英、法、德三国 ( )
A.议会都居于国家权力中心
B.法律地位至高无上
C.资产阶级完全掌握了国家权力
D.政体都体现了权力制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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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此规定表明( )
A.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 B.宰相只对国家元首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C.国家权力中心为议会 D.国家行政权属于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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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材料反映出德国的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A.皇帝无权中止法律的执行B.皇帝兼任联邦议会的主席
C.德国立法权控制行政权 D.德国的皇帝凌驾于议会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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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此规定表明
A.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 B.国家行政权力属于宰相
C.国家权力中心为议会 D.宰相只对国家元首负责,不对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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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此规定表明
A.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
B.国家行政权属于宰相
C.国家权力中心为议会
D.宰相只对国家元首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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