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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5世纪的罗马《十二铜表法》规定:“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外的外国或杀死之。”

材料二  19世纪的德国资产阶级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是其中最为和平,最为持久的征服。”

请回答:

(1)上述材料体现了罗马法什么原则?如何认识这一原则?

(2)材料中的“第三次征服”是指什么?如果你要了解罗马法“第三次征服”的具体情况,你可以翻阅近代哪些法律文献(至少写出2个)?

(3)根据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法律的作用的认识。

高二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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