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规定:建筑物的周围应留二尺半宽的空地,以便通行;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些条款体现的理念是
A.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B. 强调维护公共利益
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 注重兼顾多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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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建筑物的周围应留二尺半宽的空地,以便通行;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些条款体现的理念是
A.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B. 强调维护公共利益
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 注重兼顾多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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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规定:建筑物的周围应留二尺半宽的空地,以便通行;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阴不至影响邻地;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这些条款体现的理念是
A. 注重兼顾多方利益 B. 强调维护公共利益
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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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五表规定: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第七表规定: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致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上述材料表明
A. 罗马法对贵族利益的维护 B. 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C. 罗马法主要调整人际关系 D. 平民利益得到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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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五表规定: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第七表规定: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以上材料最能说明
A.罗马法对贵族利益的维护 B.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C.罗马法规定了人际关系的方方面面 D.平民的利益得到一定程度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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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七表: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入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由此可见该条规定( )
A.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
B.保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C.属于万民法
D.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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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十二铜表法》第五表规定: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第七表规定: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致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上述材料表明
A. 罗马法对贵族利益的维护
B. 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C. 罗马法主要调整人际关系
D. 平民利益得到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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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七表第一款规定:“建筑物的周围应留二尺半宽的查地,以便通行。”第二款规定:“凡在自己的土地和邻地之间筑篱笆的,不得越过自己土地的界限;筑围墙的应留空地一尺;挖沟的应留和沟深相同的空地;掘井的应留空地六尺;栽种橄榄树和无花果树的,应留空地九尺;其他树木留五尺。”这些条款体现的理念是
A. 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B. 注重维护公共利益
C. 公共权力至高无上
D.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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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七表第一款规定:“建筑物的周围应留二尺半宽的查地,以便通行。”第二款规定:“凡在自己的土地和邻地之间筑篱笆的,不得越过自己土地的界限;筑围墙的应留空地一尺;挖沟的应留和沟深相同的空地;掘井的应留空地六尺;栽种橄榄树和无花果树的,应留空地九尺;其他树木留五尺。”这些条款体现的理念是
A.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B.注重维护公共利益
C.公共权力至高无上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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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第五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第七表 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第九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诸八议者(注:八议指亲、故、贤、能、功、责、勤、宾等),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注:一般死罪可降为流罪);流罪以下,减一等。
——《唐律疏议》
材料三 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
一国之政事,依于宪法以行之。
——《孙中山全集》
材料四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1)比较材料一、二,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差异。(4分)
(2)材料三中孙中山的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具体表现是什么?分析其法治主张在近代中国难以实现的原因。(8分)
(3)材料四中的“民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怎样落实的?20世纪末中国“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什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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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第五表 凡以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或对其家属指定监护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第七表 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荫不至影响邻地;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亦可诉诸处理;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第九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 诸八议者(注:八议者指与封建贵族有关的亲、故、贤、能、功、贵、勤、宾等人),犯死罪,皆条所坐(注:坐即罪)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注:一般死罪可降为流罪);流罪以下,减一等。
——《唐律疏议》
材料三 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孙中山全集》
材料四 “法治”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治理国家、是民主权利的形式和保障;应当把法律看成是人民自己创造出来用来规范自己行为、保障自己权益的社会公约,是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工具,它具有至上的权威。
——童光政《二十世纪中国法制文明的演进》
请完成:
(1)依据材料一、材料二,指出《十二铜表法》与唐律的差异。(6分)
(2)材料三中孙中山法治思想在实践中有何具体表现?分析其法治主张在近代中国难以实现的主要原因。(8分)
(3)材料四中的“民治”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怎样实现的?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法治”的认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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