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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在模仿西方国家的基拙上,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第一部独立的商法《钦定大清商律》。1911年,正式颁布《大清新刑律》。新刑律删去了以家天下和宗法制为根据的具有礼教色彩的法律内容,引进了故意、过失、正当防卫等现代刑法理论。同时取消了君臣、官民、士庶等在法律程序和定罪量刑上的特权,基本确立了法律平等原则。民国时期北京政府效仿欧美、日本等国法律,制定了《中华民国约法》、《中华民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共241件,建立了近代法律体系。这些法律废除了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旧名词,西方习以为常的禁止刑讯、独立审判的原则及审判公开制度、陪审及辩护制度等也逐渐进入中国法律体系。清末民初的法制改革,为我国后来的法律近代化莫定了基础。

﹣﹣﹣摘编自杨智平、黄国耀《论清末“新政”时期的刑法变革》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民初法制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民初法制改革的影响。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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