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鹤
汪曾祺
李小龙已经是中学生了。过了一个暑假,上初二了。
学校在东门里,李小龙的家在北门外东街。从李小龙家的巷子出来,是越塘。从越塘的坡岸走上来,右手有几家种菜的。左边便是菜地。李小龙看见种菜的种青菜,种萝卜。看他们浇粪,浇水。种菜的用一个长把的水舀子舀满了水,手臂一挥舞,水就像扇面一样均匀地洒开了。青菜一天一个样,一天一天长高了,全都直直地立着,都很精神,很水灵。萝卜原来像菜,后来露出红红的“背儿”,就像萝卜了。他看见扁豆开花,扁豆结角了。看见芝麻。芝麻可不好看,直不老挺,四方四棱的秆子,结了好些带小毛刺的蒴果。蒴果里就是芝麻粒了。“你就是芝麻呀!”李小龙过去没有见过芝麻。他觉得芝麻能榨油,给人吃,这非常神奇。
过了菜地,有一条不很宽的石头路。石头路的西边是一片很大的苇荡子。春天,苇荡子里有很多蝌蚪,忙忙碌碌地甩着小尾巴。很快,就变成了小蛤蟆。小蛤蟆每天早上横过石头路乱蹦。你们干嘛乱蹦,不好老实呆着吗?小蛤蟆很快就成了大蛤蟆,咕呱乱叫!
走完石头路,过了傅公桥,是一条很宽很平的大路,当地人把它叫做“马路”。马路东,是一大片农田。春天,他爱下了马路,从麦子地里走,一直走到东门口。麦子还没有“起身”的时候,是不怕踩的,越踩越旺。麦子一天一天长高了。他掰下几粒青麦子,搓去外皮,放进嘴里嚼。他一辈子记得青麦子的清香甘美的味道。他看见过割麦子。看见过插秧。插秧是个大喜的日子,好比是娶媳妇,聘闺女。插秧的人总是精精神神的,脾气也特别温和。又忙碌,又从容,凡事有条有理。他们的眼睛里流动着对于粮食和土地的脉脉的深情。一天又一天,哈,稻子长得齐李小龙的腰了。不论是麦子,是稻子,挨着马路的地边的一排长得特别好。总有几丛长得又高又壮,比周围的稻麦高出好些。李小龙想,这大概是由于过路的行人曾经对着它撒过尿。小风吹着丰盛的庄稼的绿叶,沙沙地响,像一首遥远的、温柔的歌。 李小龙在歌里轻快地走着……
李小龙有时挨着庄稼地走,有时挨着河沿走。河对岸是一带黑黑的城墙,城墙垛子一个、一个、一个,整齐地排列着。城墙外面,有一溜荒地,长了好些狗尾巴草、扎蓬、苍耳和风播下来的旅生的芦秫。草丛里一定有很多蝈蝈,蝈蝈把它们的吵闹声音都送到河这边来了。下面,是护城河。随着上游水闸的启闭,河水有时大,有时小;有时急,有时慢。水急的时候,挨着岸边的水会倒流回去,李小龙觉得很奇怪。过路的大人告诉他:这叫“回溜”。水是从运河里流下来的,是浑水,颜色黄黄的。黑黑的城墙,碧绿的田地,白白的马路,黄黄的河水。
去年冬天,有一天,下大雪,李小龙一大早上学去,他发现河水是红颜色的!很红很红,红得像玫瑰花。李小龙想:也许是雪把河变红了。雪那样厚,雪把什么都盖成一片白,于是衬得河水是红的了。也许是河水自己这一天发红了。他捉摸不透。但是他千真万确看见了一条红水河。雪地上还没有人走过,李小龙独自一人,踏着积雪,他的脚踩得积雪咯吱咯吱地响。雪白雪白的原野上流着一条玫瑰红色的河,那样单纯,那样鲜明而奇特,这种景色,李小龙从来没有看见过,以后也没有看见过。
有一天早晨,李小龙看到一只鹤。秋天了,庄稼都收割了,扁豆和芝麻都拔了秧,树叶落了,芦苇都黄了,芦花雪白,人的眼界空阔了。空气非常凉爽。天空淡蓝淡蓝的,淡得像水。李小龙一抬头,看见天上飞着一只东西。鹤!他立刻知道,这是一只鹤。李小龙没有见过真的鹤,他只在画里见过,他自己还画过。不过,这的的确确是一只鹤。真奇怪,怎么会有一只鹤呢?这一带从来没有人家养过一只鹤,更不用说是野鹤了。然而这真是一只鹤呀!鹤沿着北边城墙的上空往东飞去。飞得很高,很慢,雪白的身子,雪白的翅膀,两只长腿伸在后面。李小龙看得很清楚,清楚极了!李小龙看得呆了。鹤是那样美,又教人觉得很凄凉。
鹤慢慢地飞着,飞过傅公桥的上空,渐渐地飞远了。
李小龙痴立在桥上。
李小龙多少年还忘不了那天的印象,忘不了那种难遇的凄凉的美,那只神秘的孤鹤。
李小龙后来长大了,到了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鹤。
不,这都不是李小龙的那只鹤。
世界上的诗人们,你们能找到李小龙的鹤么?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李小龙的活动为线索展开,一方面通过李小龙的视角观察和发现自然世界的勃勃生机,一方面写出少年独特的心理感受、成长经历。
B.汪曾祺善于捕捉细节加以描摹,文中种菜人舀水浇菜的自如,李小龙初见芝麻时的惊喜,插秧人又忙碌又从容的劳作,都描写得十分生动。
C.“一首遥远的、温柔的歌”比喻风吹庄稼的沙沙声,作者以此表现了田野间的和谐安宁,烘托出李小龙走过庄稼地时内心的愉悦、轻松。
D.“一条玫瑰红色的河”与雪白的原野相互映衬,渲染出一种神奇的美,作者以诗意的笔触美化了自然环境恶化的现实,字里行间潜藏着深沉的忧虑。
E.李小龙的活动场景是恒常的,但自然万物却是变化的,蛤蟆声、蝈蝈生、水流声、庄稼的成长,这些景物在汪曾祺笔下构成了一个有声有色的美好世界。
2.从文中看,李小龙是一个怎样的少年?请简要分析。
3.结尾写道:“不,这都不是李小龙的那只鹤。世界上的诗人们,你们能找到李小龙的鹤么?”这两句话传达出怎样的人生感悟?请结合文章加以探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鹤
汪曾祺
李小龙已经是中学生了。过了一个暑假,上初二了。
学校在东门里,李小龙的家在北门外东街。从李小龙家的巷子出来,是越塘。从越塘的坡岸走上来,右手有几家种菜的。左边便是菜地。李小龙看见种菜的种青菜,种萝卜。看他们浇粪,浇水。种菜的用一个长把的水舀子舀满了水,手臂一挥舞,水就像扇面一样均匀地洒开了。青菜一天一个样,一天一天长高了,全都直直地立着,都很精神,很水灵。萝卜原来像菜,后来露出红红的“背儿”,就像萝卜了。他看见扁豆开花,扁豆结角了。看见芝麻。芝麻可不好看,直不老挺,四方四棱的秆子,结了好些带小毛刺的蒴果。蒴果里就是芝麻粒了。“你就是芝麻呀!”李小龙过去没有见过芝麻。他觉得芝麻能榨油,给人吃,这非常神奇。
过了菜地,有一条不很宽的石头路。石头路的西边是一片很大的苇荡子。春天,苇荡子里有很多蝌蚪,忙忙碌碌地甩着小尾巴。很快,就变成了小蛤蟆。小蛤蟆每天早上横过石头路乱蹦。你们干嘛乱蹦,不好老实呆着吗?小蛤蟆很快就成了大蛤蟆,咕呱乱叫!
走完石头路,过了傅公桥,是一条很宽很平的大路,当地人把它叫做“马路”。马路东,是一大片农田。春天,他爱下了马路,从麦子地里走,一直走到东门口。麦子还没有“起身”的时候,是不怕踩的,越踩越旺。麦子一天一天长高了。他掰下几粒青麦子,搓去外皮,放进嘴里嚼。他一辈子记得青麦子的清香甘美的味道。他看见过割麦子。看见过插秧。插秧是个大喜的日子,好比是娶媳妇,聘闺女。插秧的人总是精精神神的,脾气也特别温和。又忙碌,又从容,凡事有条有理。他们的眼睛里流动着对于粮食和土地的脉脉的深情。一天又一天,哈,稻子长得齐李小龙的腰了。不论是麦子,是稻子,挨着马路的地边的一排长得特别好。总有几丛长得又高又壮,比周围的稻麦高出好些。李小龙想,这大概是由于过路的行人曾经对着它撒过尿。小风吹着丰盛的庄稼的绿叶,沙沙地响,像一首遥远的、温柔的歌。 李小龙在歌里轻快地走着……
李小龙有时挨着庄稼地走,有时挨着河沿走。河对岸是一带黑黑的城墙,城墙垛子一个、一个、一个,整齐地排列着。城墙外面,有一溜荒地,长了好些狗尾巴草、扎蓬、苍耳和风播下来的旅生的芦秫。草丛里一定有很多蝈蝈,蝈蝈把它们的吵闹声音都送到河这边来了。下面,是护城河。随着上游水闸的启闭,河水有时大,有时小;有时急,有时慢。水急的时候,挨着岸边的水会倒流回去,李小龙觉得很奇怪。过路的大人告诉他:这叫“回溜”。水是从运河里流下来的,是浑水,颜色黄黄的。黑黑的城墙,碧绿的田地,白白的马路,黄黄的河水。
去年冬天,有一天,下大雪,李小龙一大早上学去,他发现河水是红颜色的!很红很红,红得像玫瑰花。李小龙想:也许是雪把河变红了。雪那样厚,雪把什么都盖成一片白,于是衬得河水是红的了。也许是河水自己这一天发红了。他捉摸不透。但是他千真万确看见了一条红水河。雪地上还没有人走过,李小龙独自一人,踏着积雪,他的脚踩得积雪咯吱咯吱地响。雪白雪白的原野上流着一条玫瑰红色的河,那样单纯,那样鲜明而奇特,这种景色,李小龙从来没有看见过,以后也没有看见过。
有一天早晨,李小龙看到一只鹤。秋天了,庄稼都收割了,扁豆和芝麻都拔了秧,树叶落了,芦苇都黄了,芦花雪白,人的眼界空阔了。空气非常凉爽。天空淡蓝淡蓝的,淡得像水。李小龙一抬头,看见天上飞着一只东西。鹤!他立刻知道,这是一只鹤。李小龙没有见过真的鹤,他只在画里见过,他自己还画过。不过,这的的确确是一只鹤。真奇怪,怎么会有一只鹤呢?这一带从来没有人家养过一只鹤,更不用说是野鹤了。然而这真是一只鹤呀!鹤沿着北边城墙的上空往东飞去。飞得很高,很慢,雪白的身子,雪白的翅膀,两只长腿伸在后面。李小龙看得很清楚,清楚极了!李小龙看得呆了。鹤是那样美,又教人觉得很凄凉。
鹤慢慢地飞着,飞过傅公桥的上空,渐渐地飞远了。
李小龙痴立在桥上。
李小龙多少年还忘不了那天的印象,忘不了那种难遇的凄凉的美,那只神秘的孤鹤。
李小龙后来长大了,到了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鹤。
不,这都不是李小龙的那只鹤。
世界上的诗人们,你们能找到李小龙的鹤么?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李小龙的活动为线索展开,一方面通过李小龙的视角观察和发现自然世界的勃勃生机,一方面写出少年独特的心理感受、成长经历。
B.汪曾祺善于捕捉细节加以描摹,文中种菜人舀水浇菜的自如,李小龙初见芝麻时的惊喜,插秧人又忙碌又从容的劳作,都描写得十分生动。
C.“一首遥远的、温柔的歌”比喻风吹庄稼的沙沙声,作者以此表现了田野间的和谐安宁,烘托出李小龙走过庄稼地时内心的愉悦、轻松。
D.“一条玫瑰红色的河”与雪白的原野相互映衬,渲染出一种神奇的美,作者以诗意的笔触美化了自然环境恶化的现实,字里行间潜藏着深沉的忧虑。
E.李小龙的活动场景是恒常的,但自然万物却是变化的,蛤蟆声、蝈蝈生、水流声、庄稼的成长,这些景物在汪曾祺笔下构成了一个有声有色的美好世界。
2.从文中看,李小龙是一个怎样的少年?请简要分析。
3.结尾写道:“不,这都不是李小龙的那只鹤。世界上的诗人们,你们能找到李小龙的鹤么?”这两句话传达出怎样的人生感悟?请结合文章加以探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 有一种麒麟菜,即百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着。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做“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翟,也是开绒线店的。翟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翟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子,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选自《长江文艺》)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说明王老也不例外,他和小红之间有深厚的情谊。
B.本篇文章以华丽的语言写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好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王老死后,小红坐月子不能来,叫她丈夫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可见小红对王老的孝心和情谊。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汪曾祺的小说颇有其师沈从文先生的遗风,具有一种散文化的风格,请结合文本分别从语言、情节、人物三方面分析这一特色。(6分)
3.小说结尾说“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请结合作品分析“香味”有哪些内涵?(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 有一种麒麟菜,即百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着。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做“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翟,也是开绒线店的。翟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翟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子,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选自《长江文艺》)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说明王老也不例外,他和小红之间有深厚的情谊。
B.本篇文章以华丽的语言写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好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王老死后,小红坐月子不能来,叫她丈夫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可见小红对王老的孝心和情谊。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汪曾祺的小说颇有其师沈从文先生的遗风,具有一种散文化的风格,请结合文本分别从语言、情节、人物三方面分析这一特色。(6分)
3.小说结尾说“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请结合作品分析“香味”有哪些内涵?(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有一种麒麟莱,即石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看。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作“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瞿,也是开绒线店的。瞿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瞿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予,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王老也不例外,该句总领了全文内容。
B.本篇文章以华美细腻的语言工笔描绘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了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本文具有散文化的风格,情节结构从容舒缓,没有尖锐激烈的矛盾冲突,人物塑造着色浅淡,不作刻意的褒贬捐抵扬。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文章开头作者不惜笔墨一一交代了街道两边的店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结合全文,分析小说以“熟藕”为题的用意。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1932年,12岁的汪曾祺小学毕业,考入高邮县立初级中学读书。小学毕业那年暑假,汪曾祺先后跟祖父聘请的张仲陶、韦子廉两位先生学《史记》和桐城派古文,获益匪浅。可以说,桐城派的古文风格影响了汪曾祺终身。
1935年夏,汪曾祺初中毕业,考取江阴南菁中学读高中。1937年暑假后,日本人攻占了江阴,江北也在危急之中。汪曾祺不得不告别南菁中学,随祖父、父亲到离高邮城稍远的庵赵庄避难。半年后,汪曾祺又在准安中学、私立扬州中学等校辗转借读。1939年8月,高中毕业的汪曾祺和他的同学一起历尽艰难赶到昆明,报考著名的西南联合走学。最终,汪曾祺顺利考入该校中国文学系。
西南联大的生活条件和教学条件相当艰苦,但汪曾祺不以为意。这里荟集了当时国内教育界的精英,成千上万的热血青年从四面八方慕名而来,许多人后来成长为知名的专家、学者、权威。中文系的课分必修、选修两种,讲课的都是个性鲜明学有专长的名教授,如金岳霖、闻一多、朱自清等等,他们丰富的知识和潇洒不羁的风度令同学们终生难忘。
汪曾祺读大二时,选修了沈从文先生的写作课。沈从文讲课湘西口音重,声音又低,汪曾祺却极感兴趣。他觉得自己与沈从文心有灵犀一点通,沈先生也从心眼里喜欢上这个聪颖过人的学生。渐渐地,他俩的关系变得非一般师生可比了。沈先生对于学生的习作不厌其烦地修改、评点,发现出色的就推荐到一些报刊发表。沈从文由于年轻时常常夜以继日地写作,辛劳过度,落下个流鼻血的病。细心的汪曾祺好几次亲眼见到沈先生带有鼻血的手稿,内心受到极大震动。
西南联大四年的学习结束了,汪曾祺因体育、英语不及格,只好重读一年,履行补考手续。不料他们这届学生刚读了一个学期,就全部被政府征调为译员,随陈纳德将军的飞虎队去缅甸作战。当局规定,不服从征调者一律开除学籍。对此,生性散淡的汪曾祺作出了宁被开除学籍也不当译员的选择,最终没有拿到毕业证书。
汪曾祺肄业后,国家正值多事之秋,回家路断,谋职无望,一时艰辛备尝。1944年秋,汪曾祺好不容易到昆明北郊一所私立中学当了教员。他在这里结识了施松卿。施松卿是福建长乐人,1939年考入西南联大,与汪曾祺同级,从西语系毕业后也到中国建设中学任教,成了汪曾祺的同事。两人互生爱意,相见恨晚。直到1946年7月,施松卿和注曾祺才结伴离开昆明。
施松卿回福建探亲谋职,汪曾祺一个人到了上海。这时全面内战即将爆发,物价飞涨,民不聊生,找工作实在太难。汪曾祺把自己的遭遇写信告诉了老师沈从文,沈先生立即从北京写信让李健吾帮忙。在李健吾的推荐下,汪曾祺来到上海私立致远中学任教,生活相对稳定起来。1949年4月,汪曾祺的第一本作品集《邂逅集》在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版,这本小说集收入汪曾祺初期作品《复仇》《老鲁》《艺术家》等8篇,反映出他创作初期艰苦探索的足迹。
1948年2月,施松卿从福建来到北京大学西语系任教。不久,汪曾祺也离开上海去北平,沈从文帮他在午门历史博物馆谋了个馆员的差事。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汪曾祺与施松卿很快结婚,婚后汪曾祺报名参加了四野南下工作团,随军南下。5月份,汪曾祺被留在武汉参与接管文教单位。1950年夏,汪曾祺从武汉回到北京,分在市文联工作。那时,北京文联编着《北京文艺》和《说说唱唱》两个刊物,汪曾祺先到《北京文艺》,后到《说说唱唱》,都是做编辑。这一干就是5年。
这期间,汪曾祺的心情是愉快的。尤其令汪曾祺感到幸运的是,当时北京市文联主席是老舍先生。能在这样一位人民艺术家的领导下工作,学习他的道德文章,实在三生有幸。老舍先生平易近人,亲切随和,时有才华的青年人也是喜爱有加,常常在各种场合称道。他预言:“北京有两个作家今后可能写出一点东西,一个是汪曾祺,一个是林斤澜……”
(选自《汪曾祺的春夏秋冬》,有删改)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因为先后跟祖父聘请的张仲陶、韦于廉两位先生学《史记》和桐城派古文,所以汪曾祺的作品具有明显的桐城派风格。
B. 老师沈从文带病写作以致血染手稿的精神,极大地震撼了汪曾祺的心灵。
C. 汪曾祺因体育、英语不及格,只好重读一年,履行补考手续,但因为拒绝为政府当译员而失去了学籍,所以最终没有拿到毕业证。
D. 在昆明北郊一所私立中学当教员的两年生涯里,汪曾祺收获了与施松卿的爱情。
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颠沛流离的生活,养成了汪曾祺桀骜不驯的性格,所以他后来宁愿不要毕业证,也不当政府的译员。
B. 沈从文从人格、文学、生活等方面对汪曾祺均有教益与帮助,这也是汪曾祺作出如此成就的一个原因。
C. 全面内战即将爆发,物价飞涨,民不聊生,找工作实在太难,汪曾祺只好在创作上作艰苦探索,以获得生存条件。
D. 老舍对汪曾祺做出高度评价,认为汪曾祺和林斤谰是北京最好的作家。
E. 解放后,汪曾祺参加了一系列文教工作和文学刊物编辑工作,遇到很多好老师、好领导,这进一步促进了他快速成长。
3.如果分别用“冬”与”春”概括本文内容,请你指出这两个字在文中的含义并结合文章作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0分)
戴车匠
汪曾祺
戴车匠是东街一景。车匠是一种很古老的行业了。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车匠,无可考。想这是很久远的事了。所谓车匠,就是在木制的车床上用旋刀车旋小件圆形木器的那种人。从我记事的时候,全城似只有这一个车匠,一家车匠店。
车匠店离草巷口不远,坐南朝北。左邻是侯家银匠店,右邻是杨家香店。戴家车匠店夹在两家之间。门面很小,只有一间。地势却颇高。跨进门坎,得上五层台阶。因此车匠店有点像个小戏台(戴车匠就好像在台上演戏)。店里正面是一堵板壁。板壁上有一副一尺多长,四寸宽的小小的朱红对子,写的是: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不知这是哪位读书人的手笔。但是看戴车匠很喜欢这副对子。板壁后面,是住家。前面,是作坊。作坊靠西墙,放着两张车床。这所谓车床和现代的铁制车床是完全不同的。就像一张狭长的小床,木制的,有一个四框,当中有一个车轴,轴上安小块木料,轴下有皮条,皮条钉在踏板上,双脚上下踏动踏板,皮条牵动车轴,木料回转动,车匠坐在坐板上,两手执定旋刀,车旋成器,这就是中国的古式的车床,——其原理倒是和铁制车床是一样的。
戴车匠起得很早。在别家店铺才卸下铺板的时候,戴车匠已经吃了早饭,选好了材料,看看图样,坐到车床的坐板上了。一个人走进他的工作,是叫人感动的。他这就和这张床子成了一体,一刻不停地做起活了。看到戴车匠坐在床子上,让人想起古人说的“百工居于肆,以成其器”,中国的工匠,都是很勤快的。好吃懒做的工匠,大概没有,——很少。
车匠的木料都是坚实细致的,檀木——白檀、紫檀,红木,黄杨,枣木,梨木,最次的也是榆木的。戴车匠踩动踏板,执刀就料,旋刀轻轻地吟叫着,吐出细细的木花。木花如书带草,如韭菜叶,如番瓜瓤,有白的、浅黄的、粉红的、淡紫的,落在地面上,落在戴车匠的脚上,很好看。住在这条街上的孩子多爱上戴车匠家看戴车匠做活,一个一个,小傻子似的,聚精会神,一看看半天。
孩子们愿意上戴车匠家,还因为他养着一窝洋老鼠——白耗子,装在一个一面有玻璃的长方木箱里,挂在东面的墙上,洋老鼠在里面踩车、推磨、上楼、下楼,整天不闲着,——无事忙。戴车匠这么大的人了,对洋老鼠并无多大兴趣,养是给他的独儿子玩的。
一到快过清明节,大街小巷的孩子就都惦记起戴车匠。
这里的风俗,清明那天吃螺蛳,家家如此,说是清明吃螺蛳,可以明目。买几斤螺蛳,入盐,少放一点五香大料,煮出一大盆,可供孩子吃一天;孩子们除了吃,还可以玩,——用螺蛳弓把螺蛳壳射出去,螺蛳弓是竹制的小弓,有一支小弓箭,附在双股麻线拧成的弓弦上。竹箭从竹片窝成的弓背当中的一个窟窿里穿过去。孩子们用竹箭的尖端把螺蛳掏出吃了,用螺狮壳套在竹箭上,一拉弓弦,弓背弯成满月,一撒手,哒的一声,螺蛳壳便射了出去。射得相当高,相当远。在平地上,射上屋顶是没有问题的。——竹箭被弓背挡住,是射不出去的。
家家孩子吃螺蛳,放螺蛳弓,因此每年夏天瓦匠捡漏时,总要从瓦楞里打扫下好些螺蛳壳。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螺蛳弓都是车匠做,——其实这东西不用上床子旋,只要用破竹的作刀即能做成,应该由竹器店供应才对。清明前半个月,戴车匠就把别的活都停下,整天地做螺蛳弓。孩子们从戴车匠门前过,就都兴奋起。到了接近清明,戴车匠家就都是孩子。螺蛳弓分大、中、小三号,弹力有差,射程远近不同,价钱也不一样。孩子们眼睛发亮,挑选着,比较着,挨挨挤挤,叽叽喳喳,好不热闹。到清明那天,听吧,到处是拉弓放箭的声音:“哒——哒!”
戴车匠每年照例要给他的儿子做一张特号的大弓。所有的孩子看了都羡慕。
戴车匠眯缝着眼睛看着他的儿子坐在门坎上吃螺蛳,把螺蛳壳用力地射到对面一家倒闭了的钱庄的屋顶上,若有所思。
他在想什么呢?
他的儿子已经八岁了。他该不会是想:这孩子将干什么?是让他也学车匠,还是另学一门手艺?世事变化很快,他隐隐约约觉得,车匠这一行恐怕不能永远延续下去。
一九八一年,我回乡了一次(我去乡已四十余年)。东街已经完全变样,戴家车匠店已 经没有痕迹了。——侯家银匠店,杨家香店,也都没有了。
也许这是最后一个车匠了。
(本文有删节)
1..小说回忆了四十多年前故乡的人和事,但倒数第二段却又补写了 1981 年的回乡见闻,时空上有很大的跳跃,你认为这一段有没有必要补写,为什么?(2 分)
2..简要概括戴车匠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4分)
3..赏析画线部分的语言表现技巧。(6分)
4..文中写清明节吃螺蛳射螺蛳壳的风俗,有什么作用?试加以分析。(4分)
5..结合全文,品味小说最后一句话所蕴含的思想感情。(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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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戴车匠
汪曾祺
戴车匠是东街一景。
车匠是一种很古老的行业了。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车匠,无可考。想来这是很久远的事了。所谓车匠,就是在木制的车床上用旋刀车旋小件圆形木器的那种人。从我记事的时候,全城似只有这一个车匠,一家车匠店。车匠店离草巷口不远,坐南朝北。左邻是侯家银匠店,右邻是杨家香店。戴家车匠店夹在两家之间。门面很小,只有一间,地势却颇高。跨进门坎,得上五层台阶。因此,车匠店有点像个小戏台(戴车匠就好像在台上演戏)。店里正面是一堵板壁。板壁上有一副一尺多长、四寸来宽的小小的朱红对子,写的是:
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
不知这是哪位读书人的手笔。但是看来戴车匠很喜欢这副对子。板壁后面,是住家。前面,是作坊。作坊靠西墙,放着两张车床。这所谓车床和现代的铁制车床是完全不同的。就像一张狭长的小床,木制的,有一个四框,当中有一个车轴,轴上安小块木料,轴下有皮条,皮条钉在踏板上,双脚上下踏动踏板,皮条牵动车轴,木料来回转动,车匠坐在坐板上,两手执定旋刀,车旋成器,这就是中国的古式的车床,——其原理倒是和铁制车床是一样的。
靠里的车床是一张大的,那还是戴车匠的父亲留下的。老一辈人打东西不怕费料,总是超过需要的粗壮。这张老车床用了两代人,坐板已经磨得很光润,所有的榫头都还是牢牢实实的,没有一点活动。戴车匠嫌它过于笨重,就自己另打了一张新的。除了做特别沉重的东西,一般都使用外边较小的这一张。戴车匠起得很早。在别家店铺才卸下铺板的时候,戴车匠已经吃了早饭,选好了材料,看看图样,坐到车床的坐板上了。一个人走进他的工作,是叫人感动的。他这就和这张床子成了一体,一刻不停地做起活来了。看到戴车匠坐在床子上,让人想起古人说的:“百工居于肆,以成其器”。中国的工匠,都是很勤快的。好吃懒做的工匠.大概没有——很少。
车匠的木料都是坚实细致的,檀木——白檀,紫檀,红木,黄杨,枣木,梨木,最次的也是榆木的。戴车匠踩动踏板,执刀就料,旋刀轻轻地吟叫着,吐出细细的木花。木花如书带草,如韭菜叶,如番瓜瓤,有白的、浅黄的、粉红的、淡紫的,落在地面上,落在戴车匠的脚上,很好看。住在这条街上的孩子多爱上戴车匠家看戴车匠做活,一个一个,小傻子似的,聚精会神,一看看半天。
孩子们愿意上戴车匠家来,还因为他养着一窝洋老鼠——白耗子,装在一个一面有玻璃的长方木箱里,挂在东面的墙上。洋老鼠在里面踩车、推磨、上楼、下楼,整天不闲着,——无事忙。戴车匠这么大的人了,对洋老鼠并无多大兴趣,养来是给他的独儿子玩的。
一到快过清明节,大街小巷的孩子就都惦记起戴车匠来。
这里的风俗,清明那天吃螺蛳,家家如此。孩子们除了吃,还可以玩——用螺蛳弓把螺蛳壳射出去,螺蛳弓是竹制的小弓,清明前半个月,戴车匠就把别的活都停下来,整天地做螺蛳弓。孩子们从戴车匠门前过,就都兴奋起来。到了接近清明,戴车匠家就都是孩子。螺蛳弓分大、中、小三号,弹力有差别,射程远近不同,价钱也不一样。孩子们眼睛发亮,挑选着,比较着,挨挨挤挤,叽叽喳喳,好不热闹。到清明那天,听吧,到处是拉弓放箭的声音:“哒——哒!”
戴车匠每年照例要给他的儿子做一张特号的大弓。所有的孩子看了都羡慕。
戴车匠眯缝着眼睛看着他的儿坐在门坎上吃螺蛳,把螺蛳壳用力地射到对面一家倒闭了的钱庄的屋顶上,若有所思。
他在想什么呢?
他的儿子已经八岁了。他该不会是想:这孩子将来干什么?是让他也学车匠,还是另学一门手艺?世事变化很快,他隐隐约约觉得,车匠这一行恐怕不能永远延续下去。
一九八一年,我回乡了一次(我去乡已四十余年)。东街已经完全变样,戴家车匠店已经没有痕迹了。——侯家银匠店,杨家香店,也都没有了。
也许这是最后一个车匠了。
一九八五年七月
1.小说写的是戴家车匠店,却在开头与结尾提到了侯家银匠店和杨家香店,这样写有何作用?(4分)
2.简要概括戴车匠这一人物形象的性格特点。(6分)
3.小说中的画线句子在表达上有哪些特点?请简要赏析。(6分)
4.小说开头写“戴车匠是东街一景”,结尾又写道“戴家车匠店已经没有痕迹了”“也许这是最后一个车匠了”,这分别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东街已经完全变样,戴家车匠店已经没有痕迹了”,请结合现实,加以想象,探究应该如何看待“戴家车匠店”的消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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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西方文明的品牌是英语,东方文明的品牌是汉语。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加上社会成员,约有 3.5亿人在学英语,巨大的市场需求刺激着企业家们的神经。英语培训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英语经济_____。各种大大小小的国内英语培训机构与之_______,为英语热潮_______。他们纷纷打出“学习英语--迈向人生辉煌的第一步”“英语改变命运”等_______的广告语,与社会现实和社会心理相默契。在如今的中国,英语能力强往往给人以丰富的联想, 比如:熟悉西方的管理和经营、思路开阔、知识面广等等。英语品牌化经营对我们有何启示呢?( )对中国国家品牌,汉语是这个品牌中最有文化内涵、最有战略意义和最具历史感的一个方面。因此,加速汉语品牌化进程,使之跻身于世界通用语行列,已迫在眉睫,而这必会是一段激动人心的旅程。
1.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组是
A. 方兴未艾 一呼百应 推波助澜 扣人心弦
B. 欣欣向荣 遥相呼应 摇旗呐喊 蛊惑人心
C. 方兴未艾 遥相呼应 推波助澜 扣人心弦
D. 欣欣向荣 一呼百应 摇旗呐喊 蛊惑人心
2.文中画线的句子有语病,其中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对于中国国家品牌来说,汉语是其中最有历史意义、最有文化内涵,也最具战略价值的一个方面
B. 对中国国家品牌而言,汉语是这个品牌中最具战略价值,最有文化内涵,也最有历史意义的一个方面
C. 从建立中国国家品牌的角度看,汉语是其中最有文化内涵、最有历史意义,也最具战略价值的一个方面
D. 对中国国家品牌而言,汉语是这个品牌中最具战略价值、最有历史意义,也最具文化内涵的一个方面
3.在下列文中括号处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 中国要融入国际社会,就必须打造国家品牌
B. 中国必须打造国家品牌,以融入国际社会
C. 在全球化时代,中国必须强化母语教育
D. 必须打造国家品牌,使中国融入国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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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E.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毛
汪曾祺
(1)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 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2) 文嫂叫学生,呼之曰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文嫂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学生洗了衬衫晾在外面,被风吹跑了,她剪了,等学生回来时交出。除了下雨,她一天都是在屋外劳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联大到处是青草,草里有昆虫蚱蜢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很快。
(3)文嫂虽然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但是关乎大学的一切,她可一点都不清楚。但是她隐隐约约地知道,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
(4)先生们现在可没有赚大钱,做大事,而且越来越穷,找文嫂洗衣服、做被子的越来越少了。大部分先生非到万不得已,不拆被子,一年也不定拆洗一回。学生外貌,更是不修边幅,衣衫褴褛,囚首垢面,跟一个叫花子差不多。文嫂看到这些先生,常常跟女儿说:“可怜!”
(5)来找文嫂洗衣的少了,她还有鸡,而且她的女儿已经大了。 女儿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除了他学着说云南话:“为哪样”、“咋个整”,其余的话,她听不懂,但她觉得这女婿人很好。他按月给文嫂送钱。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6)联大有个叫金昌焕的,学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但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出让衣鞋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不是顶天立地满满写着字,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子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他还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大概是相当笨的,因此,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人们送给他一外号,这外号很长:“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金昌焕倒不在乎。 你们爱调侃,爱当笑话说,说去吧!于金昌焕何有哉!金昌焕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过两天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7)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不知怎么丢的。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8)文嫂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9)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还得吃饭,还得每天把鸡放出去,关鸡窝。还得洗衣服,做被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
(10)这几天文嫂常上先生们的宿舍里去。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一件鱼网似的毛衣,一个压扁了的脸盆,几只配不成对的皮鞋——那有洞的鞋底至少掌鞋还有用……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曲尺形或凹字形的单元打扫一下。
(11)因为洗衣服、拣破烂,文嫂还能岔乎岔乎,心里不至太乱。不过她明显地瘦了。
(12)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13)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凹形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14)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15)“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16)“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17)“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18)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
(19)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大学生并不知道文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女儿长大嫁给了一个下江司机,下江司机人很好,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从“文嫂胖了”四字,便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C.本文写金昌焕主要用了讽刺手法,对金昌焕从不买纸一事确实持肯定态度,没有任何揶揄的成分。
D.文少丢鸡后,并不泼妇骂街,而是喃喃自语,这主要表现文嫂的通情达理。
E.文章语言俭省,三言两语便展现了文少的性格特点,文末写文嫂的大哭,反复不断的写文嫂的那几句话,更能展现文嫂的无尽委屈,更好地引起了读者的同情。
2.作者刻画金昌焕是如何达成其讽刺艺术的?并简要说明讽刺艺术的特点。
3.作者使用鸡毛结尾在结构方式上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文嫂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两人命运的根源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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