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两块面包 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儿。
玛莎小姐四十岁,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她还是独身一人。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发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她把一幅油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这是一幅威尼斯风景画,任何艺术家都不会忽略它。
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
“真的吗?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
他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是多么柔和,多么亲切啊!他一眼就能看出透视画得不准,可却不得不靠陈面包过活!但玛莎明白,虽则不幸,可一个天才在成名之前,常常是不得不如此艰苦奋斗一番。
从此之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柜台上任何一种美味糕点。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开始担心起来,见他每次只买那么点儿可怜的东西,她很心痛,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任何别人此刻也会这样的。玛莎灵机一动,立刻抓住这个天赐良机。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
玛莎暗自微笑,对自己的大胆及慷慨的冲动感到高兴。但又不禁焦虑不安。是不是太冒失了?他会生气吗?肯定不会,吃的东西是不会说话的,而黄油也绝非女性冒失的象征。
那天玛莎久久想象着当这位可爱的顾客发现她的小把戏时的情景。大概会放下画笔和调色板,站在画架旁,那上面摆着他正在画的那幅画,然后,他开始准备那只有干面包和白开水的午餐,他把面包切开——啊,想到这儿,玛莎脸红了。当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他会……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快步来到店堂,两个男人已经站到柜台前,一个是她从未见过的年轻人,另一个就是她那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今天早上她那颗善良的心还曾为他动过恻隐之情。
可他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要知道,是向玛莎小姐啊!
“蠢东西!”他声嘶力竭地吼着,像敲鼓一样擂着玛莎的柜台。“你毁了我!”他叫喊着,眼镜后面那双蓝眼睛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我要你知道,你是个多管闲事的混帐女人!”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放在她穿的那件最好的背心上。这时,陌生人抓住了那位正在喊叫的顾客的衣领。
他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们在同一办公室工作。他为市政厅一个新的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你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马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马姆勃格的设计图,全毁了……”
玛莎走进内室,脱下蓝点丝绸背心,又换上那件烟色斜纹哔叽的,然后回到柜台,坐下了……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构思独特,以两块黄油面包为线索,使小说的结构非常严谨。
B.“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是这篇小说的重要情节,它推动了小说情节的发展。
C.小说在刻画玛莎小姐这一形象时,多次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揭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
D.画横线的内容运用了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等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马姆勃格一反常态的样子。
E.小说的结尾写马姆勃格是一位制图员,这在前面已有多处伏笔,因此结尾让人有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之感。
2.小说中玛莎小姐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概括。(6分)
3.小说结尾写玛莎脱下蓝点丝绸背心,有什么作用?请分析。(6分)
4.莱辛在《拉奥孔》中说:“艺术家的创作,不是让人一看就了事,还要人玩索。”请结合全文,探究“玩索”的内涵,并从写作的角度谈谈对你的启示。(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两块面包 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儿。
玛莎小姐四十岁,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她还是独身一人。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发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她把一幅油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这是一幅威尼斯风景画,任何艺术家都不会忽略它。
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
“真的吗?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
他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是多么柔和,多么亲切啊!他一眼就能看出透视画得不准,可却不得不靠陈面包过活!但玛莎明白,虽则不幸,可一个天才在成名之前,常常是不得不如此艰苦奋斗一番。
从此之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柜台上任何一种美味糕点。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开始担心起来,见他每次只买那么点儿可怜的东西,她很心痛,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任何别人此刻也会这样的。玛莎灵机一动,立刻抓住这个天赐良机。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
玛莎暗自微笑,对自己的大胆及慷慨的冲动感到高兴。但又不禁焦虑不安。是不是太冒失了?他会生气吗?肯定不会,吃的东西是不会说话的,而黄油也绝非女性冒失的象征。
那天玛莎久久想象着当这位可爱的顾客发现她的小把戏时的情景。大概会放下画笔和调色板,站在画架旁,那上面摆着他正在画的那幅画,然后,他开始准备那只有干面包和白开水的午餐,他把面包切开——啊,想到这儿,玛莎脸红了。当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他会……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快步来到店堂,两个男人已经站到柜台前,一个是她从未见过的年轻人,另一个就是她那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今天早上她那颗善良的心还曾为他动过恻隐之情。
可他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要知道,是向玛莎小姐啊!
“蠢东西!”他声嘶力竭地吼着,像敲鼓一样擂着玛莎的柜台。“你毁了我!”他叫喊着,眼镜后面那双蓝眼睛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我要你知道,你是个多管闲事的混帐女人!”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放在她穿的那件最好的背心上。这时,陌生人抓住了那位正在喊叫的顾客的衣领。
他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们在同一办公室工作。他为市政厅一个新的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你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马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马姆勃格的设计图,全毁了……”
玛莎走进内室,脱下蓝点丝绸背心,又换上那件烟色斜纹哔叽的,然后回到柜台,坐下了……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构思独特,以两块黄油面包为线索,使小说的结构非常严谨。
B.“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是这篇小说的重要情节,它推动了小说情节的发展。
C.小说在刻画玛莎小姐这一形象时,多次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揭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
D.画横线的内容运用了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等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马姆勃格一反常态的样子。
E.小说的结尾写马姆勃格是一位制图员,这在前面已有多处伏笔,因此结尾让人有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之感。
2.小说中玛莎小姐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概括。(6分)
3.小说结尾写玛莎脱下蓝点丝绸背心,有什么作用?请分析。(6分)
4.莱辛在《拉奥孔》中说:“艺术家的创作,不是让人一看就了事,还要人玩索。”请结合全文,探究“玩索”的内涵,并从写作的角度谈谈对你的启示。(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两块面包
[美]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处,店门前三步台阶,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嘴里镶着两颗假牙,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许多结婚机会远不如玛莎小姐的人都已结了婚。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他准是住在一座小阁楼上,画着画儿,嘴里啃着陈面包,心里大概在惦记着玛莎店里的种种美味。想到这儿,玛莎那颗善良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
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玛莎从自己的房中取来一幅威尼斯风景油画,把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两天以后,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真的吗?”玛莎一边包着面包一边说,“我非常喜欢艺术和绘画。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暗窃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这位顾客回答说,“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从此以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蛋糕,从未要过馅饼。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没有勇气,她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们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站柜台时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
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他把一枚五分镍币放在柜台上,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消防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的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玛莎灵机一动,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欢快异常,然后这位顾客便离开了。玛莎暗自微笑,但又不禁焦虑不安: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叹了口气,快步来到店堂,她的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着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 “你毁了我!”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揪着那件背心的前襟。这时,一个男人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想您应该知道,小姐,他叫巴姆勃格,是个建筑绘图员。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他为一个市政厅的新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 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您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巴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您知道,小姐,那黄油把巴姆勃格的图,全毁了。”
玛莎脱下了蓝点丝绸背心,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 )
A.文章开头一段中就交代“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后来又写道“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这正是伏笔和照应的写法。
B.当玛莎小姐认为巴姆勃格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时,当玛莎小姐为他的困窘生活及日渐消瘦的身体担忧时,当玛莎小姐偷塞黄油而预祝她的梦想成功时,读者却清楚地知道事情的真相。
C.玛莎发现巴姆勃格“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是小说情节的关键,没有这个细节,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情节的发展。
D.从巴姆勃格怒斥玛莎这个情节中可以看出,作者塑造这个不近人情的形象是为了与玛莎形成鲜明的对比。
E.微型小说因为篇幅短小,极易一览无余,因此,一个异峰突起,出乎意外的结局就显得特别重要,欧•亨利深谙个中奥妙。《两块面包》这篇微型小说无疑也带有鲜明的“欧•亨利风格”。
2.文中画线的三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请简要分析这篇小说塑造的主人公玛莎的形象。(6分)
4.对于小说中造成主人公爱情悲剧的“误会”,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误会是生活之中的必然;也有人认为这是欧•亨利小说的艺术技巧;还有人认为误会是可以避免的,避免误会就可以减少生活悲剧。你同意哪种观点?结合文章内容谈谈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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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两块面包
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处,店门前三步台阶,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嘴里镶着两颗假牙,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许多结婚机会远不如玛莎小姐的人都已结了婚。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产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然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钱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他准是住在一座小阁楼上,画着画儿,嘴里啃着陈面包,心里大概在惦记着玛莎店里的种种美味。想到这儿,玛莎那颗善良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
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玛莎从自己的房中取来一幅威尼斯风景油画,把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两天以后,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真的吗?”玛莎一边包着面包一边说,“我非常喜欢艺术和绘画。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暗窃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这位顾客回答说,“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从此以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蛋糕,从未要过馅饼。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没有勇气,她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们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站柜台时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
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他把一枚五分镍币放在柜台上,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消防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的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玛莎灵机一动,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像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欢快异常,然后这位顾客便离开了。玛莎暗自微笑,但又不禁焦虑不安: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叹了口气,快步来到店堂,她的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着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声嘶力竭地吼着: “你毁了我!”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揪着那件背心的前襟。这时,一个男人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想您应该知道,小姐,他叫巴姆勃格,是个建筑绘图员。我们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他为一个市政厅的新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 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您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巴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您知道,小姐,那黄油把巴姆勃格的图,全毁了。”
玛莎脱下了蓝点丝绸背心,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 )
A.文章开头一段中就交代“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咚作响的门铃”,后来又写道“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这正是伏笔和照应的写法。 |
B.当玛莎小姐认为巴姆勃格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时,当玛莎小姐为他的困窘生活及日渐消瘦的身体担忧时,当玛莎小姐偷塞黄油而预祝她的梦想成功时,读者却清楚地知道事情的真相。 |
C.玛莎发现巴姆勃格“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是小说情节的关键,没有这个细节,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情节的发展。 |
D.从巴姆勃格怒斥玛莎这个情节中可以看出,作者塑造这个不近人情的形象是为了与玛莎形成鲜明的对比。 |
E.微型小说因为篇幅短小,极易一览无余,因此,一个异峰突起,出乎意外的结局就显得特别重要,欧?亨利深谙个中奥妙。《两块面包》这篇微型小说无疑也带有鲜明的“欧?亨利风格”。
2.文中画线的三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请简要分析这篇小说塑造的主人公玛莎的形象。(6分)
4.对于小说中造成主人公爱情悲剧的“误会”,人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误会是生活之中的必然;也有人认为这是欧?亨利小说的艺术技巧;还有人认为误会是可以避免的,避免误会就可以减少生活悲剧。你同意哪种观点?结合文章内容谈谈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女巫的面包
玛莎·米查姆小姐是街角上那家小面包店的女老板。她今年四十岁了,有两千元的银行存款,两枚假牙和一颗多情的心。很多结了婚的人都没有玛莎小姐这么优越的条件。
有一个顾客每星期来两三次,玛莎小姐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他是个中年人,戴眼镜,棕色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衣服破旧,有几处补丁,而且宽松皱褶。但是,他外表整洁、很有礼貌。这个顾客老是买两个陈面包。新鲜面包五分钱一个,陈面包五分钱两个。他从来不要别的,只买陈面包。
有一次,玛莎小姐注意到他手指上有一块红褐色的污迹。她立刻断定这位顾客是艺术家,并且非常穷困。玛莎小姐坐下来吃肉排、喝红茶的时候,常常会好端端地叹起气来,希望那个斯文的艺术家能够分享她的美味的饭菜,不必待在阁楼里啃硬面包。玛莎小姐的心,我早就告诉过你们了,是多情的。
为了证实她对这个顾客的职业的猜测,她把以前从拍卖会拍得的一幅绘画从房间搬到外面。那是一幅威尼斯风景,一座壮丽的大理石宫殿矗立在前面的水景上,许多明暗烘托的笔触。艺术家是不可能不注意到的。
两天后,那个顾客来了。
“两个陈面包,劳驾。”
“夫人,你这幅画不坏。”顾客说道。
“是吗?”玛莎小姐说,她看到自己的计谋得逞了,便大为高兴。“我最爱好艺术和——”(不,这么早就说“艺术家”是不妥的)“和绘画。”她改口说。
“你认为这幅画不坏吗?”
“宫殿,”顾客说,“画得不太好。透视法用得不真实。再见,夫人。”他拿起面包,欠了欠身,匆匆走了。
是啊,他准是一个艺术家。他眼镜后面的目光是多么温柔和善啊!他的前额有多么宽阔!一眼就可以判断透视法——却靠陈面包过活!假如天才有两千元银行存款、一家面包店和一颗多情的心作为后盾,艺术和透视法将能达到多么辉煌的成就啊——但这只是白日梦罢了,玛莎小姐。
最近一段时间他来的时候往往隔着货柜聊一会儿,他还是一直买陈面包。她觉得他仿佛瘦了一点,精神也有点颓唐。她很想在他买的寒酸的食物里加上一些好吃的东西,只是鼓不起勇气来。她不敢冒失。她了解艺术家高傲的心理。
玛莎小姐在店堂里的时候,也穿起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来了。她在后房熬了一种神秘的温棒子和硼砂的混合物。有许多人用这种汁水美容。
一天,那个顾客又像平时那样来买他的陈面包。玛莎小姐去拿面包的当儿,外面响起一阵嘈杂的喇叭声和警钟声,一辆救火车隆隆驶过。顾客跑到门口去张望,玛莎小姐突然灵机一动,抓住了这个机会,往两个陈面包里各塞进一大片黄油,再把面包按紧。
顾客再进来时,她已经把面包用纸包好了。顾客走了,玛莎小姐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可是心头不免有点着慌。
她是不是太大胆了呢?他会不高兴吗?
那天,她的心思老是在这件事上打转。她揣摩着他发现这场小骗局时的情景。
他会拿起干面包和清水当午饭。他会切开一个面包……
想到这里,玛莎小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
前门上的铃铛恼人地响了。有人闹闹嚷嚷地走进来。玛莎小姐赶到店堂里去。那儿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叼着烟斗的年轻人,另一个就是她的艺术家。
他的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后脑勺上,头发揉得乱蓬蓬的。他攥紧拳头,狠狠地朝玛莎小姐摇晃——竟然向玛莎小姐摇晃。
“笨蛋!”他拉开嗓子嚷道,接着又喊了一声类似“五雷轰顶的”话。
年轻的那个竭力想把他拖开。
“我不走,”他怒气冲冲地说,“我非跟她讲个明白不可。”
他擂鼓似地敲着玛莎小姐的柜台。
“你把我给毁啦。”他嚷道,他的蓝眼睛几乎要在镜片后面闪出火来。“我对你说吧,你是个讨厌的老猫!”
玛莎小姐虚弱无力地倚在货架上,一手按着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
年轻人抓住同伴的衣领。“走吧,”他说,“你也骂够啦。”他把那个暴跳如雷的人拖到门外,自己又回来了。“夫人,我认为应当把这场吵闹的原因告诉你,”他说,“那个人是布卢姆伯格。他是建筑图样设计师。我和他在一个事务所里工作。他在绘制一份新市政厅的平面图,辛辛苦苦地干了三个月,准备参加有奖竞赛。他昨天刚上完墨。你明白,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底稿的。上好墨之后,就用面包屑擦去铅笔印。陈面包比擦字橡皮好得多。布卢姆伯格一向在你这里买面包。嗯,今天——嗯,你明白,夫人,里面的黄油可不——嗯,布卢姆伯格的图样成了废纸,只能裁开来包三明治啦。”
玛莎小姐走进后房。她脱下蓝点子的绸背心,换上那件穿旧了的棕色哔叽衣服。接着,她把温棒子和硼砂煎汁倒在窗外的垃圾箱里。
(选自欧·亨利《女巫的面包》,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介绍主人公采用了单刀直入的方式,一开篇就直截了当地介绍了女主人公的基本情况,还介绍了故事发生的场景。
B.小说采用了欧·亨利式结局,小说前文没有任何伏笔,小说的真相在结尾部分才交代出来,让读者看到一个与表象完全不同的结局,出人意料。
C.小说对玛莎小姐“多情、自以为是”的行为予以了辛辣的讽刺,告诫人们做事不要主观臆断,好心办坏事。
D.小说有一明一暗两条线索,明线是两个陈面包,暗线是女主人公的同情心。
E.小说善于捕捉生活中令人啼笑皆非而富有哲理的戏剧性场景,用漫画般的笔触勾勒出人物的特点,还善于通过细节描写制造与再现氛围,文字生动活泼。
2.请按故事进程有层次地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
3.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作用。
4.有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段非常精彩,也有人认为将其删去,更能体现欧·亨利小说的风格,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女巫的面包
欧·亨利
玛莎·米奇姆小姐在街道拐角处经营一个小小的面包店(就是你上三步台阶,推门时门铃叮当响的那个)。
玛莎小姐四十岁。她有一个二千美元的银行存折和两只假牙,还有一颗同情心。许多人都结了婚,而他们结婚的家当却大不如玛莎小姐。
有一位顾客每星期来两三次,她开始对他发生兴趣。他是个中年人,戴着眼镜,留着仔细修剪过的红胡子。
他说带有浓厚的德国口音的英语。衣服破旧,有几处补丁,而且宽松皱褶。但是,他外表整洁、很有礼貌。
他总是买两块陈面包。新鲜面包五分钱一块,陈面包五分钱两块。他从来不要别的,只买陈面包。
有一回玛莎小姐看见他头上有一点红棕色的油渍,她断定他是个画家,而且非常贫穷。不用说,他一定是住阁楼,在那儿绘画,一边啃陈面包,一边想着玛莎小姐面包店里好吃的东西。
当玛莎小姐坐在餐桌前,面对着肉排、松软的面包卷、果酱和茶,她时常叹息,希望那位举止文雅的画家能和她共享这些佳肴,不要在那四处透风的阁楼上啃干硬的面包皮。
正如上面说过的,玛莎小姐富有同情心。
一天,为了证实对他职业的猜测,她从屋里搬出一幅廉价买来的油画摆在柜台的货架上。
这是一幅威尼斯风景画。一座辉煌的大理石宫殿(画上是这么说的)占了主要画面,也可说是屹立在图画前面的水中。画中还有几条平底小船(船上有一位女子把手放在水中拖曳)、浮云和蓝天以及大量的光暗对比。画家是不会不注意到这幅画的。
两天后,那位顾客来了。
“请给两块陈面包。”
当她装面包的时候,他说:“你这里有幅很好的画,太太。”
“是吗?”玛莎小姐说,对自己的狡黠大为得意。“我特别喜欢美术(不,还不能过早说‘美术家’)和油画,”她改了口,“你说这幅画不错吗?”
“宫殿,”顾客说,“画得不好,图画各部分的比例也不对。再见,太太。”
他拿起面包,鞠一个躬,然后匆忙地走了。
是的,他一定是个画家。玛莎小姐又把油画搬回屋里。
他眼镜后面闪烁着那双多么温和而又友好的眼睛呵!多么宽广的前额啊!一眼就能判断比例失调——吃的却是陈面包!但是,天才在被发现之前常常有一个奋斗的过程。
要是天才有两千美元的银行存款、一爿面包店和一颗同情心作后盾,对于美术和前景该是多么大的帮助——然后,好梦难圆呵,玛莎小姐。
现在他时常来隔着柜台聊天。他似乎渴望听到玛莎小姐愉快的言谈。
他继续来买陈面包,从来不买蛋糕和馅饼,从来不买她那美味的热茶点。
她觉得他日渐消瘦和沮丧。她很想在他购买的微小食物里加上点好吃的东西,但是没有勇气这样做。她怕惹他生气。她了解画家的自尊心。
玛莎小姐开始穿上她的蓝点绸背心站在柜台后面。在密室中,她煮制一种榅桲籽和硼砂的神秘复方剂。许多人一直用它润肤滑肌。
一天,那位顾客像往常一样来到面包店,把五分硬币放在柜台上,买陈面包。在当玛莎小姐拿面包时,街上传来一陈急促的喇叭声和叮当声,一辆救火车轰隆隆地驶过去。
这位顾客急忙跑到门口观看,任何人都会这样。玛莎小姐灵机一动,抓住了这个机会。
在柜台后的货架底层有一磅新鲜的黄油,是送奶工人十分钟前放在那儿的。玛莎小姐拿起面包刀,将每块陈面包切一条深缝,塞进大量黄油,然后把面包压紧。
顾客转身回来时,她正用纸把面包包起来。
他们特别愉快地闲聊了一会儿,他走了,她暗自笑起来,但是心里多少有点忐忑不安。
她是否太唐突?他会不会生气?当然不会。吃了人家的嘴软。黄油可不是痴情女人的信。
那天她心里老是惦念着这件事,想象着他发现那小骗术时出现的情景。
他会放下画笔和画板。画架上会有一幅他正在画的油画。其中各部分比例匀称,无可非议。
他会准备午餐——陈面包和水。他会切开面包——啊!
玛莎小姐脸红了。当他吃的时候,他会想到往面包里放黄油的那只手吗?他会……
门铃一阵乱响。有人正走进来,吵吵嚷嚷的。
玛莎小姐匆忙跑到前面去。那里站着两个男人。一个是年轻人,含着烟斗——她从没见过他。另一个是她的画家。
他满脸通红,帽子滑到脑后,头发蓬乱,他握紧两个拳头,恶狠狠地向玛莎小姐挥动着,问玛莎小姐。
“傻瓜!”他破口大骂;又用德语说“上千美元啊!”或类似的话。
年轻人想把他拖走。
“我不走,”他愤愤地说,“我非告诉她不可。”
他重重地敲着玛莎小姐的柜台。
“你毁了我,”他叫道,蓝眼睛在眼镜后面冒着火。“我告诉你,你是个爱管闲事的老猫!”
玛莎小姐有气无力地靠在货架上,一只手摸着她的蓝点绸背心。年轻人抓住他同伴的衣服。
“好了,”他说,“你说得够多了。”他把怒气冲冲的同伴拽到门外的人行道上,然后转身回来。
“我想应该告诉你,太太。”他说,“这场吵闹是怎么回事儿。那位是布拉姆伯格。他是建筑制图员,我和他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他苦苦干了三个月,画出一份新市政厅的设计图,准备拿它参加有奖比赛。他昨天上好色。你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画图,画好后再用一撮陈面包碎屑擦去铅笔画线。它比橡皮还好。
“布拉姆伯格一直在这儿买面包。可是今天——嗯,你知道,太太,黄油不是——嗯,布拉姆伯格的图纸现在没用场了,只能切成块,做狭长的夹心面包。”
玛莎小姐回到里屋,脱去蓝点绸背心,换上她过去常穿的那件深咖啡的旧哔叽,然后把榅桲籽和硼砂的复方制剂倒在窗外的垃圾桶里。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开面包小店的玛莎小姐对常来买陈面包的中年男子一见钟情,并推断他是一个艺术家。
B.男子对油画“你这里有幅很好的画”“画得不好,图画各部分的比例也不对”的评价,为最终揭开他的身份埋下伏笔。
C.“街上传来一阵急促的喇叭声和叮当声,一辆救火车轰隆隆地驶过去”这一细节,对情节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D.小说蕴含深刻哲理,它告诫人们不要因为未经深思熟虑的举动,毁掉唾手可得的幸福。
E.小说松思巧妙,以两个陈面包作为线索,伴随着玛莎小姐的遐想,故事一步步走向高潮。
2.根据小说内容,简要概括玛莎小姐的形象特点。(6.分)
3.小说三次写到玛莎小姐的蓝点丝绸背心,有何作用?结合作品进行分析。(6分)
4.欧·亨利善于捕捉生活中令人啼笑皆非而富于哲理的戏剧性场景,读完《女巫的面包》;你得到了什么启示?小说为什么取名为“女巫的面包”?结合作品,来谈谈自己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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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天 窗 室
(美)欧·亨利
帕克太太领着丽森小姐去一楼看双开间客厅。“这壁柜里,可以放骨骼标本,麻醉剂,或者——”
“我不是大夫。”丽森小姐打了个寒战说。
帕克太太用冰冷的眼色瞪了一眼,领她去看二楼。
“八块钱吗?”丽森小姐说,“啊呀!我只是一个穷苦的做工小姑娘。”
帕克太太露出鄙夷的神情,领她到三楼去看斯基德先生的大房间。斯基德先生整天呆在里面写剧本。每个找房子的人总被引到他房里去欣赏门窗垂饰。每次参观后,斯基德先生害怕被勒令搬家,就会付一部分欠租。
“这太美啦。”丽森小姐看着门窗垂饰,嫣然一笑,笑容跟天使一般美。
她们走后,斯基德先生忙把他剧本里黑发、高挑的女主角抹去,换上一个头发浓密光泽,容貌秀丽活泼,娇小顽皮的姑娘。
不久便响起了一声:“克拉拉!”警钟似的向全世界宣布丽森小姐的经济情况。一个黑皮肤小鬼带她爬上阴森森的梯子,把她推进一间顶上透着微光的拱形屋,吐出带有威胁意味的字眼:“两块钱!”
“我租下!”丽森小姐嘘了一口气。
丽森小姐每天出去工作。晚上她带一些有字的纸张回家,用打字机誊清。没有工作的晚上,她就跟房客们一起坐在门口台阶上。每逢此时,男房客们都乐开了,马上围拢过来。尤其是斯基德先生,他心里早把丽森小姐派做他私人浪漫剧的女主角。还有血气旺盛的大胖子胡佛先生,和年轻的埃文斯先生。
一个夏天傍晚,房客们闲坐着,丽森小姐忽然抬头看看天空,爽朗地笑起来,嚷道:“哟,那不是比利·杰克逊吗!”丽森小姐用纤细的指头指着。“每天晚上我都可以从天窗里望到它。我管它叫比利·杰克逊。”
“可不是吗!”在公立学校教天文的朗纳克小姐说,“我倒不知道你是个天文学家呢,丽森小姐。”
“是啊,我跟任何一个天文学家一样,知道火星居民的秋季服装会是什么新式样。”
“可不是吗!”朗纳克小姐说。“你指的那颗星是仙后座里的伽马。”
“哦,”埃文斯先生说,“我认为比利·杰克逊这个名字好得多。”
“我也同意。”胡佛先生呼噜呼噜喘着气,反对朗纳克小姐。
“从这儿望去还不是顶清楚。”丽森小姐说,“一到晚上,我的屋子就像煤矿的竖井,比利·杰克逊就像是夜晚女神用来扣睡衣的大钻石别针了。”
之后有一段时期,丽森小姐没有带那些纸张回来打字。她早晨出门挨家挨户地跑事务所,受尽了冷落和拒绝。
有一晚,丽森小姐筋疲力竭地爬上了帕克太太的石阶。她没有吃晚饭。在她踏进门厅的当儿,胡佛先生遇到她,看准机会向她求婚,一身肥肉颤巍巍地挡在她面前。丽森小姐闪开了,他想去抓她的手,她却举起手来,有气没力地给了他一个耳光。
她倒在床上,在那个地府般的屋子里,慢慢地抬起沉重的眼皮,微微笑了一下。因为比利·杰克逊正透过天窗,安详、明亮地照耀着她。她想抬起胳臂,抬了两次都没有成功。第三次,她总算把两只瘦削的手举到了嘴唇上,从黑暗的深渊中朝比利·杰克逊飞了一吻。
“再见啦,比利。”她咕哝着,“你在几百万英里外,甚至不肯眨一眨眼。可是,当四周漆黑一片时,你多半还待在我能看见的地方,是吗?……几百万英里……再见啦,比利·杰克逊。”
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克拉拉发觉丽森小姐的房门还锁着,喊人把门撞开。有人便跑去打电话叫救护车。
没多久,救护车开到。一位穿白亚麻布罩衣的年轻医生跳上石阶,他举止沉着、灵活,光洁的脸上显得又潇洒,又严肃。
“四十九号叫的救护车来了。”他简洁地说,“出了什么事?”
帕克太太没好气地说:“用尽了各种办法,还是救不醒她。是个年轻的女人,叫埃尔西·丽森小姐。”
“什么房间?”医生暴喊起来,帕克太太生平没有听到过这种询问房间的口气。
“天窗室,就在——。”
医生显然很熟悉天窗室的位置,四级一跨,已经上了楼。
不一会儿,就看见医生抱着那个天文学家下来了,那神情像是抱着一个死去的亲人。
他们注意到,医生并没有把他抱着的人安顿在担架上,他只是对司机说:“拼命快开吧,威尔逊。”
第三天早晨报纸上有消息说,贝尔维尤医院收了一个住在东区某街四十九号,因饥饿而虚脱的年轻女人。负责治疗的医生比利·杰克逊声称,病人定能复原。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塑造的形象,斯基德先生简单、热情,胡弗肥胖、好色,埃文斯年轻、斯文等,而房东帕克太太的形象最为鲜明。
B. 小说用轻松、诙谐的笔调叙说主人公丽森小姐的生活,故事简单,但塑造了一个美丽、浪漫、自尊、自爱的女主人公形象。
C. 作者写朗纳克小姐对那颗星名字的纠正,凸显其严谨之态,是为了暗讽丽森小姐的无知。
D. “你在几百万英里外,甚至都不眨一眨眼睛。”是丽森小姐身处困境内心绝望的表白。
2.小说题为“天窗室”,为什么开头写帕克太太带领丽森小姐逐层看房的过程?
3.小说以第二天上午丽森小姐被比利·杰克逊医生所救结尾,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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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25分)
二十年以后
[美]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
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罗!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O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文章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这篇小说的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在文章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者是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读者意料之外的结果,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
B.这样的结尾,增强了艺术感染力,凸显了人物性格和思想,使人物形象陡然鲜明,起到了突出主题思想的作用。
C.鲍勃的朋友吉米·维尔斯是一个铁面无私的警察,有值得赞赏的一面;但是,他冷漠无情,出卖朋友,把朋友当垫脚石的卑劣行径与鲍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揭露了美国社会的司法黑暗。
D.在小说情节发展中,作者精心设置了一系列伏笔,如“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球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等,使情节环环相扣,严谨缜密而合情合理。
E.故事主要采用语言描写的方法,辅之以行为动作描写,精当处惜墨如金,细致处泼墨如云,既蜻蜓点水,又笔墨饱满,体现了作者深厚的艺术功底。
(2)“他们想跟你‘聊聊’”一句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聊聊”一词的含义是什么?(6分)
(3)主人公鲍勃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鲍勃的形象(6分)
(4)小说以间隔反复的手法进行了三次环境描写,请简要分析它们的作用(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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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二十年以后
【美国】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请对小说中鲍勃这一人物形象特点作简要赏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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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二十年以后
【美国】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阵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6分)
3.请对小说中鲍勃这一人物形象特点作简要赏析。(6分)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E.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4)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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