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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就像“外星人”
【印度】贾格迪什·帕特尔
“爸爸,你受伤了?”维贾伊看着我,伤心地问。
刚才,我和维贾伊正在玩着王子和马的游戏。我们一块儿笑呀,跳呀,摇呀。突然,维贾伊身体失去平衡,挥舞的手臂碰到了旁边的茶几。一只杯子啪地摔落到石地板上,只见鲜血从我的臂上滴落下来。刚才欢乐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看到我脸上痛苦的样子,蹒跚学步的三岁儿子露出一副关切的表情。
看到这,我感到无限欣慰,眼里不禁噙满了泪水。
三十年过去了,这一幕场景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此时此刻,维贾伊驱车前往休斯顿国际机场,送我返回故土。我不知道,维贾伊这次是否真的欢迎我的到来,也许我的离去会使他感到如释重负。然而,从明净的挡风玻璃,我发现一向做事专心的维贾伊似乎有点心乱神迷。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我闭上眼睛,过去六个月来的那一幕幕情景又浮现在眼前。我的妻子吉塔在孟买的一次车祸中命丧黄泉。面对眼前的现实,我无法接受,整天躲在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出事后,亲戚朋友纷纷上门慰问。然而,曲终人散之后,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我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于是,儿子维贾伊的来信就像一根伸向一个落水者的救命稻草:“爸爸,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你会感到好些的。”很快,我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匆匆踏上了美国这片土地,准备和孙子维克拉姆一起玩耍,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那种其乐融融的生活。
然而,来到休斯顿,我的梦想并没有实现。维贾伊忙于医务,整天操心的是他的诊所;他的妻子黛维也有她自己的朋友;而维科拉姆有司各特、贾森,还有一屋子的玩具,对我的热情毫不领情,整天将自己置身于动漫和游戏世界中。几天过后,我感到在儿子的家中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同在屋檐下,我们却没有共同的语言。只有在一起吃饭时,我们才有片刻的欢笑。而这种欢笑却不是那么亲密无间,就像油和水一样难以交融。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的脑海里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尽管我不想承认:维贾伊,黛维,维克拉姆,没有一个爱我。
就在这时候,我遇到了拉杰什。
在一次聚会上,相见一分钟之后,我便被他那不同凡响的话语触动了。
“你不喜欢这里?”拉杰什问,“过一段时间你就会适应的。”
“你在美国多久了?”我问。
“下个月就到两年了。在这里,我长了不少见识,学会了而且还在努力使自己的心态保持平衡。”拉杰什答道。
凌晨一点,我们回了家。躺在床上,我反复问自己,我需要学些什么呢?我是不是对儿子寄予太高的期望?我辗转反侧,整个晚上都在想着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过去,我是一家之长,如今,我只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
第二天,我意外地接到了拉杰什的电话。电话中,他显得神采飞扬,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谈到日常生活时,拉杰什说他每天都要去公园,并鼓动我陪他一起去。“公园里到处是孩子、年轻的妈妈们,还有像我们这样的老人。”他还开起了玩笑,“你大概喜欢看那些年轻妈妈们可爱的长腿吧。”即使那里没有一草一木,没有娱乐场,没有座椅,我也乐于前往。于是,我答应了他的邀请。
我们见了一面又一面,见面似乎成了我每天提神的一剂良药,成了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坐在湿漉漉的椅子上,看着孩子们无忧无虑地玩耍、嬉闹,不时听到某位妈妈尖脆的喊声,我和拉杰什又沉入往事的回忆之中。有时候,我们坐在那里遥望着夜空中的星星和月亮,不觉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几天后,一个电话打破了我们平静的世界。那是拉杰什儿子打来的。他说,我最亲密的朋友前天突然中风,现在住进了医院,生命垂危。
整个一天,我都坐立不安,忧心忡忡。看来,我们之间已经建立了一条友谊的纽带。这种关系最初出于一种需要,而如今发展成为一种休戚与共的友情。真不知道,没有拉杰什我该如何是好?
维贾伊一下班,我便把这一不幸消息告诉了他。随即,我们赶往医院。拉杰什微闭着眼睛,苍白的身上插着讨厌的管子,但却显得十分安详。我刚坐下,他便醒来了。我们寒暄了几句。维贾伊出去了解拉杰什的病情。这时,拉杰什招呼我。我走近病床,握住他那温暖的手。拉杰什用尽力气说道,“你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我告诉过你在这个国家要学会生活,培养兴趣吗?其实,那只是一个如意的想法。美国人试图用印度古吉拉特语与外星人交流。而在这片土地上,我们的儿子对我们来说似乎变成了外星人。”
我止住他的话,“现在,别去想这些了。”
几分钟后,维贾伊走回了病房,我们又匆匆离去了。第二天,拉杰什便离开了人世。
“爸爸,机场到了。”维贾伊唤醒了我的回忆。
在售票处,我们得知航班已经推迟了。维贾伊提议我们去候机室喝点什么。一杯饮料之后,我觉得神清气爽,郁闷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爸爸,这三个月来,我没能抽出时间陪你,也没有带你去任何地方。”维贾伊说道。
“你工作忙嘛。”我没有勇气说出实话。
“不,这不是事实。我和黛维本应给你更多的关爱。”维贾伊坦率地说道,“为什么你什么事都不告诉我们呢?”
“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我禁不住讥讽了一句。
“对不起。下一次,我保证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维贾伊凝望着我,深情地说道。
走上舷梯,我转身朝维贾伊挥了挥手。他那满脸愧疚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爸爸,我伤害了你,请原谅。”
想到这,我的眼里又不禁噙满了泪水。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22期)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完全按时间顺序展开情节,从“我”陪着三岁儿子维贾伊玩游戏的描写开始,以到留学美国的儿子送“我”回国结束。
B.因为妻子在一次车祸中丧命,“我”陷入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
C.儿子维贾伊的来信被“我”视为救命稻草,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准备去美国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充满快乐的生活。
D.儿子一家人生活处境艰难,整天要为诊所操心,孙子沉浸在动漫和游戏中,把“我”当作局外人,“我”的梦想破灭了。
E.自从和拉杰什相识后,“我”的观念开始发生转变:过去是一家之长,现在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想调整心态以适应环境。
2.这篇小说中的“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分条概括,并结合文意作简要分析。
3.小说中插入“我”与拉杰什的相识、相交的记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4.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文中“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一句话很有现实意义。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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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就像“外星人” 【印度】贾格迪什·帕特尔
“爸爸,你受伤了?”维贾伊看着我,伤心地问。
刚才,我和维贾伊正在玩着王子和马的游戏。我们一块儿笑呀,跳呀,摇呀。突然,维贾伊身体失去平衡,挥舞的手臂碰到了旁边的茶几。一只杯子啪地摔落到石地板上,只见鲜血从我的臂上滴落下来。刚才欢乐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看到我脸上痛苦的样子,蹒跚学步的三岁儿子露出一副关切的表情。
看到这,我感到无限欣慰,眼里不禁噙满了泪水。
三十年过去了,这一幕场景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此时此刻,维贾伊驱车前往休斯顿国际机场,送我返回故土。我不知道,维贾伊这次是否真的欢迎我的到来,也许我的离去会使他感到如释重负。然而,从明净的挡风玻璃,我发现一向做事专心的维贾伊似乎有点心乱神迷。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我闭上眼睛,过去六个月来的那一幕幕情景又浮现在眼前。我的妻子吉塔在孟买的一次车祸中命丧黄泉。面对眼前的现实,我无法接受,整天躲在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出事后,亲戚朋友纷纷上门慰问。然而,曲终人散之后,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我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于是,儿子维贾伊的来信就像一根伸向一个落水者的救命稻草:“爸爸,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你会感到好些的。”很快,我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匆匆踏上了美国这片土地,准备和孙子维克拉姆一起玩耍,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那种其乐融融的生活。
然而,来到休斯顿,我的梦想并没有实现。维贾伊忙于医务,整天操心的是他的诊所;他的妻子黛维也有她自己的朋友;而维科拉姆有司各特、贾森,还有一屋子的玩具,对我的热情毫不领情,整天将自己置身于动漫和游戏世界中。几天过后,我感到在儿子的家中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同在屋檐下,我们却没有共同的语言。只有在一起吃饭时,我们才有片刻的欢笑。而这种欢笑却不是那么亲密无间,就像油和水一样难以交融。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的脑海里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尽管我不想承认:维贾伊,迪维,维克拉姆,没有一个爱我。
就在这时候,我遇到了拉杰什。
在一次聚会上,相见一分钟之后,我便被他那不同凡响的话语触动了。
“你不喜欢这里?”拉杰什问,“过一段时间你就会适应的。”
“你在美国多久了?”我问。
“下个月就到两年了。在这里,我长了不少见识,学会了而且还在努力使自己的心态保持平衡。”拉杰什答道。
凌晨一点,我们回了家。躺在床上,我反复问自己,我需要学些什么呢?我是不是对儿子寄予太高的期望?我辗转反侧,整个晚上都在想着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过去,我是一家之长,如今,我只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
第二天,我意外地接到了拉杰什的电话。电话中,他显得神采飞扬,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谈到日常生活时,拉杰什说他每天都要去公园,并鼓动我陪他一起去。“公园里到处是孩子、年轻的妈妈们,还有像我们这样的老人。”他还开起了玩笑,“你大概喜欢看那些年轻妈妈们可爱的长腿吧。”即使那里没有一草一木,没有娱乐场,没有座椅,我也乐于前往。于是,我答应了他的邀请。
我们见了一面又一面,见面似乎成了我每天提神的一剂良药,成了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坐在湿漉漉的椅子上,看着孩子们无忧无虑地玩耍、嬉闹,不时听到某位妈妈尖脆的喊声,我和拉杰什又沉入往事的回忆之中。有时候,我们坐在那里遥望着夜空中的星星和月亮,不觉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几天后,一个电话打破了我们平静的世界。那是拉杰什儿子打来的。他说,我最亲密的朋友前天突然中风,现在住进了医院,生命垂危。
整个一天,我都坐立不安,忧心忡忡。看来,我们之间已经了建立一条友谊的纽带。这种关系最初出于一种需要,而如今发展成为一种休戚与共的友情。真不知道,没有拉杰什我该如何是好?
维贾伊一下班,我便把这一不幸消息告诉了他。随即,我们赶往医院。拉杰什微闭着眼睛,苍白的身上插着讨厌的管子,但却显得十分安详。我刚坐下,他便醒来了。我们寒暄了几句。维贾伊出去了解拉杰什的病情。这时,拉杰什招呼我。我走近病床,握住他那温暖的手。拉杰什用尽力气说道,“你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我告诉过你在这个国家要学会生活,培养兴趣吗?其实,那只是一个如意的想法。美国人试图用印度古吉拉特语与外星人交流。而在这片土地上,我们的儿子对我们来说似乎变成了外星人。”
我止住他的话,“现在,别去想这些了。”
几分钟后,维贾伊走回了病房,我们又匆匆离去了。第二天,拉杰什便离开了人世。
“爸爸,机场到了。”维贾伊唤醒了我的回忆。
在售票处,我们得知航班已经推迟了。维贾伊提议我们去候机室喝点什么。一杯饮料之后,我觉得神清气爽,郁闷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爸爸,这三个月来,我没能抽出时间陪你,也没有带你去任何地方。”维贾伊说道。
“你工作忙嘛。”我没有勇气说出实话。
“不,这不是事实。我和迪维本应给你更多的关爱。”维贾伊坦率地说道,“为什么你什么事都不告诉我们呢?”
“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我禁不住讥讽了一句。
“对不起。下一次,我保证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维贾伊凝望着我,深情地说道。
走上舷梯,我转身朝维贾伊挥了挥手。他那满脸愧疚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爸爸,我伤害了你,请原谅。”
想到这,我的眼里又不禁噙满了泪水。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22期)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有错项得0分)
A.小说完全按时间先后顺序展开情节,从“我”陪着三岁的儿子维贾伊玩游戏的描写开始,以到留学美国的儿子送“我”回国结束。
B.因为妻子在一次车祸中丧命,“我”陷入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
C.儿子维贾伊的来信被“我”视为救命稻草,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准备去美国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充满快乐的生活。
D.儿子一家人生活处境艰难,整天要为诊所操心,孙子沉浸在动漫和游戏中,把“我”当作局外人,“我”的梦想破灭了。
E.自从和拉什杰相识后,“我”的观念开始发生转变:过去是一家之长,现在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想调整心态以适应环境。
2.这篇小说中的“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分条概括,并结合文意作简要分析。(4分)
3.小说中插入“我”与拉什杰的相识、相交的记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4.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文中“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一句话很有现实意义。情节和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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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儿子就像“外星人”
【印度】贾格迪什·帕特尔
“爸爸,你受伤了?”维贾伊看着我,伤心地问。
刚才,我和维贾伊正在玩着王子和马的游戏。我们一块儿笑呀,跳呀,摇呀。突然,维贾伊身体失去平衡,挥舞的手臂碰到了旁边的茶几。一只杯子啪地摔落到石地板上,只见鲜血从我的臂上滴落下来。刚才欢乐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看到我脸上痛苦的样子,蹒跚学步的三岁儿子露出一副关切的表情。
看到这,我感到无限欣慰,眼里不禁噙满了泪水。
三十年过去了,这一幕场景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此时此刻,维贾伊驱车前往休斯顿国际机场,送我返回故土。我不知道,维贾伊这次是否真的欢迎我的到来,也许我的离去会使他感到如释重负。然而,从明净的挡风玻璃,我发现一向做事专心的维贾伊似乎有点心乱神迷。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我闭上眼睛,过去六个月来的那一幕幕情景又浮现在眼前。我的妻子吉塔在孟买的一次车祸中命丧黄泉。面对眼前的现实,我无法接受,整天躲在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出事后,亲戚朋友纷纷上门慰问。然而,曲终人散之后,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我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于是,儿子维贾伊的来信就像一根伸向一个落水者的救命稻草:“爸爸,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你会感到好些的。”很快,我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匆匆踏上了美国这片土地,准备和孙子维克拉姆一起玩耍,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那种其乐融融的生活。
然而,来到休斯顿,我的梦想并没有实现。维贾伊忙于医务,整天操心的是他的诊所;他的妻子黛维也有她自己的朋友;而维科拉姆有司各特、贾森,还有一屋子的玩具,对我的热情毫不领情,整天将自己置身于动漫和游戏世界中。几天过后,我感到在儿子的家中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同在屋檐下,我们却没有共同的语言。只有在一起吃饭时,我们才有片刻的欢笑。而这种欢笑却不是那么亲密无间,就像油和水一样难以交融。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的脑海里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尽管我不想承认:维贾伊,黛维,维克拉姆,没有一个爱我。
就在这时候,我遇到了拉杰什。
在一次聚会上,相见一分钟之后,我便被他那不同凡响的话语触动了。
“你不喜欢这里?”拉杰什问,“过一段时间你就会适应的。”
“你在美国多久了?”我问。
“下个月就到两年了。在这里,我长了不少见识,学会了而且还在努力使自己的心态保持平衡。”拉杰什答道。
凌晨一点,我们回了家。躺在床上,我反复问自己,我需要学些什么呢?我是不是对儿子寄予太高的期望?我辗转反侧,整个晚上都在想着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过去,我是一家之长,如今,我只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
第二天,我意外地接到了拉杰什的电话。电话中,他显得神采飞扬,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谈到日常生活时,拉杰什说他每天都要去公园,并鼓动我陪他一起去。“公园里到处是孩子、年轻的妈妈们,还有像我们这样的老人。”他还开起了玩笑,“你大概喜欢看那些年轻妈妈们可爱的长腿吧。”即使那里没有一草一木,没有娱乐场,没有座椅,我也乐于前往。于是,我答应了他的邀请。
我们见了一面又一面,见面似乎成了我每天提神的一剂良药,成了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坐在湿漉漉的椅子上,看着孩子们无忧无虑地玩耍、嬉闹,不时听到某位妈妈尖脆的喊声,我和拉杰什又沉入往事的回忆之中。有时候,我们坐在那里遥望着夜空中的星星和月亮,不觉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几天后,一个电话打破了我们平静的世界。那是拉杰什儿子打来的。他说,我最亲密的朋友前天突然中风,现在住进了医院,生命垂危。
整个一天,我都坐立不安,忧心忡忡。看来,我们之间已经建立了一条友谊的纽带。这种关系最初出于一种需要,而如今发展成为一种休戚与共的友情。真不知道,没有拉杰什我该如何是好?
维贾伊一下班,我便把这一不幸消息告诉了他。随即,我们赶往医院。拉杰什微闭着眼睛,苍白的身上插着讨厌的管子,但却显得十分安详。我刚坐下,他便醒来了。我们寒暄了几句。维贾伊出去了解拉杰什的病情。这时,拉杰什招呼我。我走近病床,握住他那温暖的手。拉杰什用尽力气说道,“你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我告诉过你在这个国家要学会生活,培养兴趣吗?其实,那只是一个如意的想法。美国人试图用印度古吉拉特语与外星人交流。而在这片土地上,我们的儿子对我们来说似乎变成了外星人。”
我止住他的话,“现在,别去想这些了。”
几分钟后,维贾伊走回了病房,我们又匆匆离去了。第二天,拉杰什便离开了人世。
“爸爸,机场到了。”维贾伊唤醒了我的回忆。
在售票处,我们得知航班已经推迟了。维贾伊提议我们去候机室喝点什么。一杯饮料之后,我觉得神清气爽,郁闷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爸爸,这三个月来,我没能抽出时间陪你,也没有带你去任何地方。”维贾伊说道。
“你工作忙嘛。”我没有勇气说出实话。
“不,这不是事实。我和黛维本应给你更多的关爱。”维贾伊坦率地说道,“为什么你什么事都不告诉我们呢?”
“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我禁不住讥讽了一句。
“对不起。下一次,我保证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维贾伊凝望着我,深情地说道。
走上舷梯,我转身朝维贾伊挥了挥手。他那满脸愧疚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爸爸,我伤害了你,请原谅。”
想到这,我的眼里又不禁噙满了泪水。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22期)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完全按时间顺序展开情节,从“我”陪着三岁儿子维贾伊玩游戏的描写开始,以到留学美国的儿子送“我”回国结束。
B.因为妻子在一次车祸中丧命,“我”陷入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
C.儿子维贾伊的来信被“我”视为救命稻草,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准备去美国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充满快乐的生活。
D.儿子一家人生活处境艰难,整天要为诊所操心,孙子沉浸在动漫和游戏中,把“我”当作局外人,“我”的梦想破灭了。
E.自从和拉杰什相识后,“我”的观念开始发生转变:过去是一家之长,现在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想调整心态以适应环境。
2.这篇小说中的“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分条概括,并结合文意作简要分析。
3.小说中插入“我”与拉杰什的相识、相交的记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4.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文中“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一句话很有现实意义。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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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照片
李镜
当吕斌提出墙上的老照片能卖到六万元时,离休多年的原军区副司令员吕思礼睁大眼睛,看着儿子。
“也许,还能卖到八万。”吕斌又说。
吕思礼定格在刚才的表情上。吕斌看着父亲的眼睛,既看不到智慧,也看不到果敢,此刻,他竟对父亲指挥过千军万马的辉煌历史产生了怀疑。
儿子第三遍说那老照片可以卖钱时,吕思礼目光移到了墙上,眼睛亮了一下,嘴角浮上笑纹。
老照片已经发黄,赫然入目的是一个剥得精光的马头,只余发白的骨架。马头和一盏马灯放在油漆斑驳的桌上,后面墙上隐约有张军用地图。
“爸,能考虑卖吗?拍卖商来看过,说底价可以定在六万。”
“你急着用钱吗?”
吕斌张了张嘴,不知怎么回答。他觉得父亲的观念太古老了,并不是没有钱花才去挣钱,挣钱本身就是目的。
五年前,吕斌从副团职岗位离开军营创办公司,希望父亲动用关系为他发挥“余热”。父亲当时说:“我赤脚走进红军时,我的父亲已经死了;后来,我成了将军。”
父亲是在拒绝他,也是在鼓励他自立自强。
“挂这儿,只是老照片,放到拍卖台上,它就是艺术品。”吕斌指点着说,“这光用得多好,还有这儿,空洞的眼睛,让人产生许多联想,这是典型的现代派作品。”
其实,吕斌没对父亲完全说实话。那天与拍卖商同来的一个大老板相中了老照片,说如果能得到它,愿与自己成为生意伙伴。生意难做,吕斌很需要这样有经济实力的合伙人帮一把。
“好就好在它是绝版。”吕斌接着说,“不然,不可能值这么多钱。”
吕思礼盯着儿子,隐忍中有一丝愠怒,说:“急用钱找你妈,我们积蓄不多,但能救急。”
吕斌走后,妻子把儿子公司目前的困境告诉了吕思礼,并说出了儿子的真实想法。
吕思礼沉默了,五年来他从未过问儿子的生意,不知道公司的情况。
他凝望着墙上的老照片,五十年前的月亮渐渐清晰地出现在眼前。那是一轮圆月,高悬在松辽平原山城市政府的大楼上。
这是三十五岁的前线总指挥吕思礼在山城送走的第三个满月,是他军事生涯中最辉煌的时刻。
在刚刚过去的一百一十二个日夜,他指挥十万之众,像铁箍一样,将同样数量的国民党军死死围困在山城中。围城七十天,城中粮荒;围城三个月,粮价飞涨七百倍,猫狗甚至老鼠被抓尽吃光,战马成了饿城中最后的晚餐;围城一百天,守城敌军陆续投降,只有市府大楼还在抵抗。那是防守山城的最高指挥官关铸成将军和他仅剩三十多人的卫队。
关铸成负隅顽抗整整两昼夜,怎样喊话都不放下武器。
吕思礼拨通了市府大楼的电话:“关将军,我很尊敬你,在滇缅抗日前线,你是战功赫赫的雄狮。”对方沉默片刻,用低沉的声音说:“此时,我成了困兽,你不会不知道困兽犹斗吧?”“可是你没有斗下去的最起码条件了。你的声音透着虚弱,你的处境艰难到了极点。”对方冷笑了一下:“我给自己留了一颗子弹。”吕思礼也冷笑了一下:“那对你来说很简单,但走出来却需要勇气。循道而行,顺天理合民意,无羞无愧。”
停顿了一下,吕思礼又说:“关将军,请你看看窗外,月亮多圆,你大概忘了今天是中秋节了吧。半小时后我在大楼前等你。你可以出来得体面些,不用打白旗。”
中秋月很圆很大,静静地停在市府大楼的楼顶上。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忽然,楼门打开,形容枯槁的关铸成缓缓走了出来。
吕思礼踏进关铸成的作战室。先是闻到一股恶臭,接着就看见遍地的动物骨头。
办公桌上,一个被啃得精光的马头和一盏马灯十分醒目。他让摄影记者拍下了这一幕。
这个场景,这个马头,对于这场战役的双方都意味深长。
五十年了,吕思礼习惯了这张老照片的相伴。
他走近老照片,久久站立,自语遭:“想不到你还这么有用。也许,是我迂得有些不合时宜?”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吕斌只图赚钱,执意要卖掉父亲的老照片,引发了父子间激烈的争执,小说以此制造悬念,引人入胜。
B. 用围城战术与同等数量的守城敌军较量,迫使敌军陆续投降,最大限度地保全了山城,是吕思礼的辉煌之战。
C. 小说里的“中秋月”既点明了时间,又暗含团圆之意,它柔化了关铸成的心,在他作抉择时起了推动作用。
D. 小说用相当长的篇幅插叙五十年前的那场战役,交代了老照片的由来,为中心事件作补充,使内容更加丰满。
2.小说以“老照片”为题,有什么作用?
3.吕思礼最终会把老照片给儿子吗?请结合小说内容写出你的看法,并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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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命
韩少功
①你看出了一条狗的寒冷,给它垫上温暖的棉絮,它躲在棉絮里以后会久久地看着你。它不能说话.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它的感激。
②你看到一只鸟受伤了,将它从猫嘴里夺下来,用药水疗治它的伤口,给它食物,然后将它放飞林中。它飞到树梢上也会回头看你,同样不能说话,只有用这种方式铭记你的救助。它们毕竟是低智能动物,也许很快会忘记这一切,将来再见你的时候,目光十分陌生,漫不经心,东张西望,追逐它们的食物和快乐,它们不会注意你肩上的木犁或者柴捆。它们不会像很多童话里描述的那样送来珍珠宝石,也不会在你渴毙路途的时候,在你嘴唇上滴下甘露。它们甚至再也不会回头。但它们长久地凝视过你,好像一心要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情,好像希望能尽可能记住你的面容,决心做出动物能力以外的什么事情。
③这一刻很快就会过去。但有了这一刻,世界就不再是原来的世界,不再是没有过这一刻的世界。感激和信任的目光消失了,但感激和信任弥散在大山里,群山就有了温暖,有了亲切。某一天,你在大山里行走的时候,大山给你一片树阴;你在一条草木覆盖的暗沟前失足的时候,大山垫给你一块石头或者借给你一根树枝,阻挡你危险地下坠。在那个时候,你就会感触到一只狗或一只鸟的体温,在石头里,在树梢里。
④你不再感到孤单的危险,你能感到石块是你的血肉,树梢是你的肢体,而你的一声长啸或大笑其实来自大山那边的谷地。你早应该知道,科学的深入观测已经证明:植物其实有感情,也有喜爱和快乐的反应——当你为之除虫或授粉;也有恐惧和痛苦的反应——当你当面砍伐它们的同类。它们在特殊的“心电仪”和“脑电仪”里同样神绪万般,只是无法尖叫着拔腿而逃罢了。你还应该知道,科学的反复试验还证明:大地同样是“活”物和“动”物,只要你给它们足够的高温,比方说给它们太阳表面的炽热,它们就会手舞足蹈,龙腾虎跃,倒海翻江,风驰电掣,同样会有大怒的裂爆或者大爱的聚合,其“活”其“动”之能耐,远非人类可及。它们眼下之所以看似没有生命的蛰伏,只不过是如同动物的冬眠和植物的冬枯——地球的常温对于它们来说过于寒冷,正是它们的冬天。
⑤你是人。其实人只是特定温度、特定重力、特定元素化合一类条件下的偶然。因此相对于大地来说,人不过是没有冬眠和冬枯的山:相对于植物来说,人不过是有嘴和有脚的树;相对于其它动物来说,人不过是穿戴了衣冠的禽兽,没有了尾巴却有了文字、职位、电脑以及偶尔寄生其中的铁壳子汽车。人是大地、植物、动物对某个衣冠者临时的身份客串,就像在化装舞会上有了一个假面。
⑥你抬起头来眺望群山,目光随着驮马铃声在大山那里消失,看到起伏的山脊线那边,有无数的蜻蜓从霞光的深处飞来,在你的逆光的视野里颤抖出万片金光,刹那间洒满了寂静天空——这是更大的一扇家门向你洞开,更大的一个家族将把你迎候和收留——只需要你用新的语言来与骨肉相认,需要你触抚石块或树梢的问候。你知道。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6分)( )
A.文章开头写一条狗、一只鸟对你长久地凝视,意在表明动物懂得感恩,以此呼吁我们人类也该懂得感恩。
B.文章运用第二人称,显得亲切、自然,更能引起读者对生命的思考。
C.文章结尾“新的语言”是指对生命新的诠释,对生态文化新的认识和感知。
D.本文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排比、拟人等修辞手法,文字表达上的华丽典雅使文章格外地摇曳多姿。
E.作品角度新颖,把笔触伸向了关注人类生存、人与自然和谐的高度。正因了这个高度,文章才具有了强烈的震撼力和穿透力。
(2)简要概括,本文从哪些方面写出了关于“生命”的思考?(6分)
(3)你怎样理解第⑤画线句子“人是大地、植物、动物对某个衣冠者临时的身份客串,就像在化妆舞会上有了一个假面”的深刻含义?(6分)
(4)请结合“你知道”三字赏析本文的结尾。(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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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一天夜里,艄公父子正捕蟹,突然乌云乱滚,恶浪汹涌,拍碎了桅灯,顿时他们被卷入黑色的旋涡。“爸爸,我辨不出方向啦!”儿子绝望地喊。老艄公踉踉跄跄地从船舱里摸出来,掌起了舵。终于,蟹船劈开风浪,靠向灯火辉煌的码头。“您视力不好,怎么还能辨出方向?”儿子不解地问。“我的心里装着一盏灯呢!”老艄公回答。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诗歌除外),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书写规范,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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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块红布
刘学兵
儿子狠狠地扒拉着饭,饿死鬼似的,就差没把整个头埋碗里去了。
父亲在一旁呆呆站着,木然地看着儿子。儿子是悄悄跑回来的,他已经几天没有吃过饱饭了。
“锅里有饭!”父亲说完这句话,内心撕裂般疼痛着。
虽然家里条件不好,但从来没让儿子挨过饿。可当上镇长的儿子太不知足了,不是自己的钱,拿着烫手呢,怎能放进自己腰包呢?如今,有家不能回,有老婆孩子不能见,连回乡下老家都偷偷摸摸做贼一般……
“就这样逃下去?”他想劝儿子去自首。
“不然还能怎样?”儿子看到了父亲浑浊眼神中的探寻与期待,他躲闪着那目光,打定了破罐子破摔的主意。
父亲颓然坐到沙发上,沙发上一堆还没来得及洗的衣服,一块红布显眼地混杂在里
面,他又想起那个人。
“你儿子贪污巨款已成事实,逃避是没有用的,你要劝他回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他觉得那人的话有道理。没有用“逃跑”“潜逃”,而是用“逃避”,这让他一下子觉得那人很亲近。
“这样吧,你儿子要是回来,也不用你扭送,你就在门外给我们留个记号,我们依然算你儿子是自首,如何?”
那人环视四周,想找个东西来当记号。最后,发现了窗台上裹书本鞋样子的红色小包袱,“这样吧,如果你儿子回家了,就把这包袱皮的红布搭在屋外的晾衣杆上……”说完,那人便离开了。
儿子吃过饭,靠在沙发上打起了呼噜。他陪在儿子身边,掏出烟叶仔细地卷着,火柴也许是受潮了,划断了好几根。吧嗒吧嗒抽了几口,孩子的呼噜声此起彼伏,也许在外面漂泊的这些日子他很少能睡个囫囵觉吧,只有家才是儿子避风的港湾呐。
可天已经开始蒙蒙亮了,晾衣杆在雾气氤氳中显得模糊。他狠狠地嘬了几口烟袋,拿起红布来到院子。他慢慢地把这块红得刺眼睛的布搭在晾衣杆上。
该下地了,他走出屋子,想起儿子小时候的模样,乖巧地喊着“爸爸”,和他一起玩游戏、一起去地里干农活儿,在学校得了奖状给他看…,…他的泪水簌簌落下来。
晌午,年迈的母亲开始清理沙发上的脏衣服,儿子默默地站在一旁,看着母亲佝偻的背影、花白的头发,他惊讶地发现,在自己这潜逃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母亲苍老了那么多。他猛地感到一种深深的内疚,他的贪心举动为这个家庭带来了怎样的伤害呀?
他来到院坝,开始埋头为父母洗衣服,他自己这一辈子还能为父母洗几次衣服啊。当把衣服晾到晾衣杆上时,他看到了那块儿孤零零挂在晾衣杆上的红布,有些穿越般的眩晕,这块布实在太过熟悉了,儿时的奖状曾被母亲工整地收在这红色的包袱里,红布角还缝着那枚小铜钱。
阵风吹过,晾衣杆上的红布翩翩抖动,仿佛要飞起来。凉爽的风却让他瞬间起了一身冷汗。
从地里回来的父亲看见风中摇曳的红布,急匆匆跑过去,一把扯下来,慌慌张张往里屋走。可走着走着,他又渐渐放慢了脚步。接着,他返回到院子里,把红布重新挂在晾衣杆上。
儿子觉得父亲有点反常:“爸,怎么了?”
父亲没有回答,只是沉默。
儿子的心里突然丽日朗照,一把抓过那块红布,扶着父亲那双挂满老茧的手,膝盖却不自主地跪了下去。
爸,我想明白了,逃避不是办法,自己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责任,我决定去自首!”
听到儿子的这席话,父亲再也忍不住了,泪水滚滚流了下来。
不多久,那人来到院子带走了儿子,父子俩仿佛都如释重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讲述了一个因受贿而外逃的镇长在自己的父母身边做出自首决定的小故事,反映了打击贪腐受贿的大主题。
B. 小说暗写了一个善解人意、有劝导工作经验的警察形象,他精心挑选红布来打开劝服缺口,体现了其工作智慧。
C. 小说擅长进行心理刻画,故事中儿子潜逃的经历,警察劝说自首的过程都是在父亲的心理活动中呈现出来的。
D. 小说结尾交代父子俩露出久违的笑容,写出了主人公的释然心哩,也给读者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耐人寻味。
2.父亲在儿子偷偷回家到自首的过程中经历了哪些心理变化?请简要概括。
3.小说以“一块红布”为标题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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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12分)
克里兹的一辈子
父母非常疼爱自己的儿子克里兹,总是教育他: “上街时要看着脚底下,当心别跌倒了。在镶木地板上 走路要看着脚底下,那上面最容易滑倒。走山路时要看脚底下,说不定你会从山顶摔到沟里去的。”
克里兹的父母在二十年后死去了。克里兹继续执行父母的教导:当他在镶木地板上走路,上山,在春天的田野散步,在古老的森林里踯躅,在大街上徘徊,在沙滩上闲逛时,他总是用心盯着自己的脚下。他 一生从来没有被绊倒过,从来没有滑倒过,从来没有扭伤过肌肉,从来没有碰伤过头,没有踩到水沟里。
克里兹就这样过了一辈子。他从来没有见过蓝色的天空,从来没有见过明亮的彩霞,从来没见过闪亮 的星星,从来没见过城乡的美景。
对以上故事你有何感想,任选一个角度,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240字左右)(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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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心理的变化。 |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
E. 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中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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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
C.末段的议沦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