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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清朝建都北京后,原居住于白山黑水间的各民族人口大量内迁,东北地区出现“沃野千里,有土无人”的状况。清廷把东北地区视为“龙兴之地”,在此设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实施军事化管辖,设置关口,长期禁止关内人口迁居。往来须持有官方颁发的路票。“移民之居住有禁,田地之垦辟有禁,森林矿产之采伐有禁,人参东珠之掘捕有禁”。从乾隆年间开始,山东、河北等地“闯关东”者日盛,“每查办一次,辄增出新来流民”。他们“不但不肯回籍,抑且呼朋引类,日积日多”。清廷对东北地区时开时禁。

——摘编自葛剑雄主编《中国移民史》等

材料二

1689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划定了清朝与俄国的东段边界,但直至19世纪初,黑龙江以北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民不足1万人。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清政府被迫与俄国签订《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清政府随即开放了哈尔滨以北的呼兰河平原和吉林西北平原。新来移民与当地满、蒙古等族通婚、建庙、演戏、立会、设学堂、建市镇。仅十余年,呼兰地区已是“三城相望,粮产富饶,商贾因之糜(群)集,流民居户不下十有余万”。1904年,清政府全面开放东北各边荒地;1907年,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1908年,仅奉天一省人口已达1100万人。1911年,清政府制定了东三省移民安边章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抖三

清朝前期,政治相对安定,耐旱、耐寒的玉米、甘薯等高产作物不断推广,人口迅速增长。据研究,康熙十八年(1679年)全国人口已达1.6亿,经过一个世纪,至乾隆末,已突破3亿。“生齿殷繁,地土所出,仅可赡给,偶遇荒歉,民食维艰”。雍正元年(1723年)下令说,“开垦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要求“凡有可垦之处,听民相度地宜,自垦自报”。规定新开水田六年后纳税、旱田十年后纳税,禁止地方官吏阻挠或趁机勒索,对垦种成效显著地区的官吏予以奖励。至乾隆五年(1740年)下令告诫:“民间多辟尺寸之地,即多收升斗之储。”要求:“凡边省内地零星地土,可以开垦者,嗣后悉听该地民夷(汉族与少数民族)垦种,免其升科(税赋),并严禁豪强首告争夺。”

——摘编自《清实录》等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朝东北地区移民过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三,概括指出清朝前期垦荒政策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朝前期推行垦荒政策的背景及影响。

高三历史综合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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