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美国作家约翰,弗洛赫蒂的小说,完成小题。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克里斯深吸了一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目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 。
(选自《特别关注》,有删改)
1.阅读全文,给小说补写一个合乎情理的结尾。(50字左右)
2.依据小说中有关“枪”的细节,分析帕皮这一人物的心理变化。
3.小说中的“克里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的题目有的翻译为“琴声”,有的译为“琴声缉凶”,你认为哪个更好?请简析其妙处。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
阅读美国作家约翰,弗洛赫蒂的小说,完成小题。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克里斯深吸了一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目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 。
(选自《特别关注》,有删改)
1.阅读全文,给小说补写一个合乎情理的结尾。(50字左右)
2.依据小说中有关“枪”的细节,分析帕皮这一人物的心理变化。
3.小说中的“克里斯”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的题目有的翻译为“琴声”,有的译为“琴声缉凶”,你认为哪个更好?请简析其妙处。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鲁尼思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有人声称,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害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岀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多远。
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被揭露岀来,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祖父说,他一直对摩根是个危险人物表示怀疑,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解,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这篇小说篇幅虽短,对于人性的讽刺却是丰富而深刻的,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品酒
【英】罗尔德·达尔
那天晚上,我们一共有六个人在迈克家里举行宴会:迈克、他的太太和女儿、我的太太和我,还有一个叫理查德的著名的讲究吃喝的人。
就座后,我想起以前理查德两次驾临的时候,迈克都跟他用红葡萄酒打过小小的赌,要他指出酒的品种和酿造年份,理查德两次都赢了。今天晚上,我相信这样的小赌博还要再来一次。因为赌输是迈克心甘情愿的事,这样可以证明他的酒好得足可以辨认出来。
迈克是个经纪人,说得确切些,他是一个以赌博为事业的人——一个外表体面而暗中不讲道德的赌徒,所以他现在竭力设法使自己变成一个有文化修养的人。
第一道菜是鱼,伴着一杯白葡萄酒。倒酒时,我见迈克瞟了理查德一眼,但理查德并没有去尝他那杯酒,而是全神贯注地和迈克的18岁女儿露易丝交谈。直到女仆端上烤牛肉,理查德才迅速喝下那杯酒。
分好牛肉后,迈克对大家说:“要换红葡萄酒啦,我得去拿红葡萄酒去。”但眼睛却望着理查德。
“你去拿红葡萄酒?”我说,“酒放在哪儿?”
“在我的书房里,上次是理查德帮我挑选的地方,书房里绿色公文柜的顶上。”迈克说。
他匆忙出门,回来时双手抓着一只深色酒瓶。瓶上的标签向下,叫人看不出来。“喂!”他一面朝餐桌走来,一面叫道,“这一瓶是什么酒,理查德?”
只见理查德慢慢地转过身,两眼移到那酒瓶上,扬起眉毛,微微皱着。“红葡萄酒吗?”理查德问。
“当然。”
“我猜想这是从一个小葡萄园那里弄来的。”
“也许是,也许不是,这种酒很难猜到,”迈克说,“我不会强迫你跟我拿这种酒打赌。”
“为什么?干吗不干呢?”他的眉毛又慢慢地拱起来。
“那么,好,赌注还是老规矩。”
“你以为我不能把这种酒的名称说出来?”
“我认为你不能。”迈克说。他竭力保持有礼貌,但理查德并不掩饰自己的鄙视。
“你愿意增加赌注吗?”
“不,理查德。一箱子酒已经够多啦。”
“你真不愿增加赌注?”
“老兄,我一点也不在乎,”迈克说,“你要赌什么都行。”
迈克太太有些生气了。“迈克,菜快要凉啦。”
理查德停顿了一会儿,慢慢地望了一遍餐桌边的每一个人。嘴角浮上一丝微笑说:“我要你以同意你的女儿和我结婚做赌注。”
露易丝吓了一跳。“嘿!”她叫道,“不!那不是好玩的!”
“这真是荒谬!”迈克说。
“凡是你喜欢的我都愿意拿出来,”理查德高声说,“连我的两处房子。”
迈克踌躇了一下,然后,他朝他的女儿看了看,眼睛突然闪过一丝微感得意的神色。
“得啦,爸爸,这是一件荒唐的事!”
“露易丝!请听我说。是他要下这个赌注的,我正在替你挣一笔财产!”
“迈克,”他妻子严厉地说,“别再往下说了!”迈克并不理会妻子。
露易丝最后耸耸肩说:“哦,好吧。”
“好极啦!”迈克喊道,“那咱们这个赌就算打定了。”
“是啊,”理查德说,“打定了!”
迈克马上拿起那瓶酒兴奋地把每个人的酒杯都斟满。接着,每个人都注视着理查德的脸,理查德五十岁上下,却长着讨人嫌的面孔。他慢慢地伸出右手去拿酒杯,举到鼻子前面,把鼻尖伸进酒杯里,在酒面上移动,灵敏地嗅着。
迈克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注意着他的每一个举动,迈克太太的脸绷得紧紧的,露易丝也密切注视着。
那个闻酒味的过程至少持续了一分钟。接着,理查德把酒倒了一半在嘴里。他歇了口气,让一部分酒慢慢地流进咽喉里去,然后把气憋住,让酒气从鼻子里喷出来。最后,他把嘴里剩下的酒含在舌头下面滚来滚去,我感觉他的嘴巴像一个大大的湿漉漉的钥匙,令人恶心。
我想,这是一本正经的动人表演!
他放下酒杯,得意洋洋地说:“啊,温柔而优雅!这是迪克吕城堡的小葡萄园产的,年份是1934年。”
这时,我看见迈克一动也不动地坐在那儿。大家也都在望着迈克,等待他把酒瓶翻过来,露出标签。
“快些,爸爸,”他女儿说,“我要我的两所房子哪!”
“等一会儿,”迈克说,“稍等一会儿。”他一动不动地坐着,脸鼓起来,面色苍白。
“迈克!”他太太用尖锐的声音喊道,“怎么啦?”
理查德望着迈克,咧开嘴笑着,两只细小的眼睛发出亮光来。迈克转过身子对理查德说:“理查德,咱们两个上隔壁屋子去聊聊。”
“我不想聊,”理查德说,“我只想看酒瓶上的标签。”他那种从容自在的傲慢神气,表明了他是胜利者。
突然,一旁的女仆,伸出来的手里拿着一件东西说:“先生,我想这是您的吧?”
理查德掉过头瞟了一眼,看见一副眼镜,他踌躇了一会说:“是吗?也许是的。”并若无其事地收起来。
“您把眼镜丢在迈克先生书房绿色公文柜的柜顶上,先生,您进餐之前独自进去了一下。”女仆接着说。
迈克慢慢从椅子上坐直身子,脸上的血色恢复过来了,眼睛睁得大大的。
(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 小说围绕“品酒”这一中心事件展开,情节起伏多变,扣人心弦,特别是当理查德说出答案的瞬间,一种紧张的氛围渗透在字里行间。
B. 作者笔法细腻,在打赌的言谈之中把理查德和迈克这两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一个因胜券在握而坦然处之,一个因急于发财而焦躁不安。
C. 尽管迈克的女儿露易丝起初反对父亲拿自己当赌注,但在父亲的一番劝诱之下,她权衡利弊,终于还是屈服了父亲的意志。
D. 小说多处采用“点睛”之笔来表现人物,如“瞟”“闪过一丝微感得意的神色”“睁得大大的”,这些细节描写都表现出迈克求胜的急切心理。
E. 小说的结尾,机智的女仆把理查德精心布置的骗局揭开,其实作者在叙述过程中曾多次设下伏笔,使突兀的结局显得并非偶然。
2.小说中的迈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具体分析。
3.有人说小说的标题改为“赌酒”更合适,你认为呢?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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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 鲁尼恩
(1)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2)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3)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4)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5)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6)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7)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 “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8)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9)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10)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11)“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12)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13)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14)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吴正龙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运用外貌描写,初步展现了摩根的人物形象,也为后文人们猜测其伤疤由来埋下了伏笔。
B.“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可是人们还是继续传播摩根十分危险的言论,反映了小镇人道听途说并以貌取人的心理。
C.为了突出小说的主题和摩根的人物形象,第8段 处对牧羊人的描写应该是越体现其羸弱渺小越好。
D.牧羊人之所以敢找“十分危险的”摩根的茬,是因为他喝了酒劲很大的威士忌,想借着酒劲拆穿摩根的真面目。
E.小说运用了外貌、语言、动作描写和设置悬念、倒叙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了人物个性,充满了荒诞和幽默感。
2.对比是小说创作的常用手法之一,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请举两例加以赏析。
3.“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4.讽刺小说是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丑的人事物为手段来表现主题的小说类型。这篇小说对人性的讽刺是多方面的,揭露了人的多种错误心理,请就其中两点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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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做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约翰逊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
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致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痕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的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使那些从来不想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那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约翰逊一个劲地眨巴着眼,问:“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着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恐怖。”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市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交代摩根来到我们家乡很久了,但是大家对他的了解还是很少,这说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了解极度欠缺。
B. 有人说摩根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并全部打死了他们,后来歹徒人数又上升到二十个,这本身就暗示了传言的荒诞和不可靠。
C. 牧羊人甘布尔酒后向摩根挑衅并要拿刀刺他,是因为牧羊人觉得摩根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可怕,而结果也证明了牧羊人的想法。
D. 小说中使用了“声称”“据说”“后来有消息说”等词语,其所指代的内容又真假难辨,给小说笼罩了一层神秘莫测的氛围。
2.小说有几处运用夸张的手法描写主人公摩根,请指出其中的两处并分析其作用。
3.有人说小说最后一段是全文的点睛之处,请你谈谈对此的理解。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许多人都知道,第二次大战中,日军偷袭珍珠港之前,日本外务省的密电曾被中国特工破译,情报也确实送到了美国总统罗斯福的手上,可惜罗斯福不相信中国人有此本事,未采取任何防御措施,以致美国海军遭受惨重损失。然而,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当年成功破译日军密电的功臣究竟是谁?这一直是个谜。作家吴越历经数十年研究、探访,积累了多方面珍贵史料,终于使这位鲜为人知的无名英雄浮出水面——他就是中国抗战史上的密码破译天才池步洲。
1908年,池步洲出生在福建省闽清县一个农家,因家贫无力上学,童年时代池步洲是在放牛、割草中度过的。直到他十岁那年,二哥从保定军官学校毕业,全家迁到福州,家庭经济状况有了改善,池步洲才有机会上学。凭着过目不忘、能够举一反三、闻一知十的高智商,他数次跳级,仅用九年时间,就以优异成绩修完了别人要用十二年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为了培养这个天赋甚高的弟弟,哥嫂变卖田产,送他到日本东京大学深造。毕业后,池步洲在中国驻日大使馆武官署任职,并娶了出身望族的日本姑娘白滨英子为妻,婚后育有一儿二女,一家人其乐融融。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一心想回国参加抗战的池步洲历经周折,毅然携妻子及子女回国。为此,他的妻子白滨英子与自己的日本家人断绝了关系。
回国以后,池步洲通过同学的介绍,到“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统计科机密二股”(“中央调查统计局”的前身)去做破译日军密电码的工作。
当时池步洲是个十足的书呆子,在驻日大使馆工作好几年,居然不知道“中央组织部调查统计科”是个特务机关,只以为那是政府的一个直属机构。他之所以能够“入污泥而不染”,没有参加特务组织,是因为他的顶头上司李直峰很赏识他,觉得这样一个爱国青年,不应该让他蒙受污垢,就没叫他填表、宣誓。
1941年12月3日,池步洲截获了一份由日本外务省致驻日大使野村的特级密电,根据当时情况池步洲判这是日美开战的先兆,结合此前译出的檀香山军事情报,池步洲作了两点估计:一,时间可能在星期天,二,地点可能在珍珠港。他把译出的电文拿给组长霍实子看,并提出自己的判断,霍实子点头称是,霍实子拿着密电译文跑步送交毛庆祥,毛阅后立即亲送蒋介石,蒋也立即将密电内容通知美国驻重庆使节。至于罗斯福总统接到情报后为什么未采取任何防御措施,一说麻痹大意,一说忍痛牺牲,究竟为什么,只能说是历史永远的谜团了。
1943年4月18日清晨六点,山本五十六及其幕僚分乘两架专机,由六架战斗机护航,从拉包尔机场起飞,但被美国空军紧紧咬住,穷追不舍,最终一架被击落在拉包尔机场附近的原始森林中,加一架被击沉于附近洋面的深海底。第二天,搜索终于在原始森林中找到了坠机的残骸,山本五十六手握「月山」军刀,横倒在飞机残骸的旁边。
事后,日本方面对山本出巡的日程何以泄露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因为日本海军的密电码4月1日刚刚更换,不可能那么快被破译。日方只能根据种种迹象妄加推测,有的说日本海军内部有潜伏特务;有的说是因为两艘美国潜水艇袭击马琴岛,缴去了密电码本;还有的说这一段时间,所罗门群岛上空被击落的日军飞机上携带的密电码本被破译了。而真实的历史是,这份密电是池步洲破译出来的。
抗战结束,池步洲因反对内战,不愿继续为蒋介石效劳,于1946年秋带着妻儿回到家乡福建闽清乡下种田,侍奉老母。
1951年4月,在全国镇反运动中,池步洲因“抗拒反动党团分子登记”罪被捕入狱十二年。十年动乱中再度受到冲击。
直到1983年3月,池步洲在上海巧遇当年的顶头上司李直峰和霍实子。这两位八旬老人,一个证明当年池步洲虽身在中统,但确实没有参加过特务组织;一个证明当年他干的都是抗日事业,有利于国家民族。霍实子还特别指出他曾破译日军偷袭珍珠港的那份密电,因此不但无罪,而且有功。1983年4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池步洲作了彻底平反。
晚年,池步洲陪伴妻子回到日本神户居住,但他始终保持着中国国籍。2003年2月4日,池步洲在神户辞世,享年96岁。根据老人生前“重返祖国,埋骨故土”的遗愿,他的骨灰被送回中国安葬。
(摘自《文汇报》,有删改)
1.下列有关原文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池步洲十岁那年,二哥带领全家迁到福州,池步洲才开始上学,后来哥嫂看到他非常聪明,就变卖田产,送他到日本东京大学深造。
B. 池步洲凭借过目不忘、能够举一反三、闻一知十的高智商,数次跳级,仅用九年时间,就修完了小学到高中全部课程,并取得了优异成绩。
C. 白滨英子是一位出身望族的日本姑娘,为了和在中国驻日大使馆武官署任职的池步洲结婚,断绝了与日本家人的关系,婚后他们育有一儿二女。
D. 池步洲回国后虽然在“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统计得机密二股”做破译日本密电码的工作,但由于上司李直峰很赏识他,就没有让他加入特务组织。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1937年,池步洲历经周折,携妻子及子女回国参加抗战。由于十足的书呆子性格,被同学利用,进入“中央组织部调查统计科”特务机关工作。
B. 池步洲借助美国缴获的密电码本破译出山本出巡的日程,使山本五十六及其幕僚分乘的两架专机起飞后被美国空军穷追不舍并击毁。
C. 池步洲通过截获了一份驻美大使的特级密电准确判断出日军可能偷袭珍珠港,但接到情报的美国国总统罗斯福未采取任何防御措施。
D. 直到1983年3月,池步洲的上司李直峰和霍实子证明当年他干的都是抗日事业,有利于国家民族,他才得以洗涮罪名彻底平反。
E. 池步洲爱国情怀始终如一,卢沟桥事变爆发,他回国参加抗战,他反对内战,即使晚年到日本神户居住,但他还是保持着中国国籍。
3.分析第一段在文章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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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美国人尼古拉斯•卡尔写了一本书叫《浅薄》。他提出了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在尽情享受互联网慷慨施舍的同时,是否也正在牺牲深度阅读和深度思考的能力。
卡尔认为,互联网虽带来了不胜枚举的好处,但也带来了碎片化的问题。超级链接鼓励我们在一系列文章之间跳来跳去,导致精力的分散。我们在网页上的每一次点击,都标志着专注思想的一次中断,是注意力的一次瓦解。互联网让我们变得对“扫描”和“略读”越来越得心应手,而我们正在丧失的是专注能力、深思能力和反省能力。
卡尔在书里引用了一些大脑结构方面的研究成果,认为人的大脑是高度可塑的。长期碎片化方式接收信息,会改变我们的大脑神经系统,从而影响人的思维方式。我们正变得更加容易接受支离破碎的“非线性”阅读浏览方式,这一方面是人们应对信息过载的无奈之举,另一方面也是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在悄悄变化的直接依据。
卡尔的观点有一定的逻辑性和说服力,但难道互联网式的阅读就没有给我们带来任何好处吗?
首先,互联网从总体上提升了大多数人的阅读时间。以前很多不会用来阅读的时间被充分利用了起来。很多人正是在开始频繁使用微信后,每天花在阅读文字上的时间才成倍增加。
同时,互联网式的碎片化阅读,让随时阅读成为了可能和习惯。以我个人的经验,越是大部头的书籍,如果有电子书的辅助越有可能读完。比如我前段时间看的《三体》和《失控》,正是利用出差、坐车时的碎片时间,才把它看完的。
伴随纸质书籍阅读的有可能是浅层思考,而电子化阅读也有可能促发深度思考。我觉得比较合理的方式是“碎片化阅读,体系化思考”,也就是从被动的、漫无目的的阅读,转化为有框架、有体系、主动性的阅读。
而且,当我们的阅读具有一定的目标性的时候,互联网式的非线性阅读就能体现出比纸质书籍这种线性阅读更大的好处。当需要对某一个点进行深度研究时,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交互式和可拓展性,让阅读走得更远更深入。比如看《浅薄》这本书,我们在看之前可以先去网上查一下其他阅读者对书的评价,了解到作者主要的观点并判断其相对于自己的可读性,在读完之后还可以去查看书里所提到观点的相关文章,去看看作者的博客,也可以进入专门的讨论区间和其他的读者进行交流,这些都能加强阅读的深度。
(取材于付伟的《拯救阅读》,有删改)
下列表述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 互联网式的阅读,导致人们丧失了深度阅读和深度思考的能力。
B. 美国人卡尔认为互联网让人的专注、深思和反省能力正在丧失。
C. 通过研究大脑结构,卡尔进一步证实了人的大脑是高度可塑的。
D. 长期碎片化方式接收信息,改变了大脑的神经系统和思维方式。
E. 我们在享受互联网时,也要警惕互联网带来的精力分散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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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盲厨师
(俄)帕乌斯托夫斯基
1786年的一个冬天的傍晚,维也纳近郊一间小木屋里,一个盲眼的老人——杜恩伯爵夫人从前的厨师快要死了。花园里堆满了被风吹落的腐朽的树枝,一条带链的狗像主人一样奄奄一息,衰老得不能吠叫了。
几年前,厨师被炉子的热气熏瞎眼睛后,和18岁的女儿玛丽亚住到这里。小屋里只有一张床,几条跛脚板凳,一张粗笨的桌子,一个布满裂缝的洋磁罐,还有一架非常古旧的翼琴。
玛丽亚替父亲擦洗身子,穿上干净的衬衫,老人说:“我不能叫牧师,但死前我要洗净自己的灵魂。”
“那怎样办呢?”玛丽亚问。
“到街上去,”老人说,“请求你碰到的第一个人来听临终者忏悔。他不会拒绝。”
“我们这条街这样荒凉……”玛丽亚喃喃地说,披上头巾出去了。
街上空旷无人,风把落叶吹刮得满街跑,阴霾的天空下着冰冷的雨点。
玛丽亚长久地等待着。有人沿着围墙走来,她走上去把父亲的请求说出来。
“好吧,”那人说,“我不是牧师,但是也一样。”
他们进了屋子。身材瘦削矮小的陌生人把淋湿的斗篷放在凳子上。烛光把他的黑坎肩、透明的钮扣和饰有花边的衣领照得闪闪发亮。
陌生人很年轻,顽皮地摇晃着脑袋,很快把凳子移近床边。
“您说吧!”他说,“我不借上帝的权力,用我从事的艺术的力量,使你在生命最后获得轻松,并卸下心灵重负。”
“我干了一辈子活,直到眼瞎,”老人喃喃地说,“妻子玛尔达得了肺病,医师开了各种贵重的药,我没钱,就偷了伯爵夫人一个小小的金盘子卖了。现在回想起心里很难受,我向女儿隐瞒着:教她不要动别人桌上一点点小东西。”
“伯爵夫人的仆人中有谁为这件事吃过苦头吗?”陌生人问。
“没有。”老头哭了起来,“如果知道黄金对玛尔达没有帮助,我何必偷呢!”
“你叫什么名字?”陌生人问。
“约翰·梅叶尔,先生。”
“约翰·梅叶尔,”陌生人说,“你做的这件事不是罪过,不算是偷窃,相反,算是你对爱情的功劳。”
“阿门!”老头喃喃道。
“阿门!”陌生人重复道,“现在告诉我你最后的心愿吧!”
“我希望有人能照顾玛丽亚。”
“我来照顾。你还希望什么?”
“我想再一次看到玛尔达,就像年轻时遇见她的样子。想看见太阳,看见花园百花齐放的春天。”
“好吧,”陌生人站起来,走近翼琴。
突然间急速的声响在小屋内散开,仿佛千百颗玉珠被抛到地板上。
“听吧,”陌生人说,“听吧,看吧!”
他弹起来了。烛火的光焰在他发黑的眼睛里摇晃。
翼琴多年来第一次放声歌唱,声音充满了小屋,响彻整个花园。那只老狗从窝里爬出来,轻轻地摇着尾巴。
“我看见了,先生!”老人欠起身,“我看见和玛尔达相会的那天,她因为慌乱打翻了一罐牛奶。这是冬天,在山上。天空像深蓝色玻璃般透明,玛尔达笑了,她笑了。”
“你看见了吧?”陌生人边弹边说,“黑色的夜变成蓝色,又成了蔚蓝;温暖的阳光射下来,古树已开放白花。苹果树的花,像大朵的郁金香。阳光射在石头院墙上,把墙烤暖了,冒着热气。天空更高、更蓝、更加壮丽,一群群鸟儿从维也纳上空飞向北方。”
“这些我统统看见了。”老人喊了一声。
翼琴更庄严地歌唱着,好像千百个人在欢呼。
“先生,”玛丽亚说,“这些花不像郁金香,是苹果树,今夜才开了花。”
“打开窗户吧,玛丽亚。”老人请求道。
玛丽亚打开窗户。冷空气冲进来。陌生人弹奏得轻柔而缓慢。
老人倒在枕头上,贪婪地呼吸着,手在被子上摸索着。玛丽亚向他扑去。陌生人停止了弹奏。他凝然不动地坐在翼琴旁,好像被自己的音乐迷住了。
玛丽亚大叫一声。陌生站人了起来,走到床前。老人喘息着说道:
“我像许多年以前那样清楚地看到了一切。但我不愿意不知道你的名字就死去!”
“我叫沃尔夫冈·阿玛迪乌斯·莫扎特。”陌生人回答道。
玛丽亚离开床边,双膝几乎着地,深深地向这位伟大的音乐家行礼。
当她直起身子时,老人已经去世了。朝霞在窗外显得通红,红光下呈现出铺满了雪花的花园。
(有删改)
1.小说开头和结尾的景物描写,对表达主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2.概括盲厨师的性格特点。
3.作者是如何展示音乐家高超的演奏技艺的?请作简要分析。
4.能不能把小说的题目改成“莫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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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小说,完成后面各题
古镇上出现第一个照相师傅时,慈禧老佛爷还没死。这老东西看见火车,连叫“妖怪”。那个高鼻子蓝眼睛的老外就是在这个背景之下来到古镇的,他也带来了一个“妖怪”——一个黑匣子。这匣子会“砰砰”地起火冒烟,发出刺眼的镁光。老外看见古镇的美景,一边摇头晃脑地喊“OK”,一边拿着它东扫西瞄。那黑家伙咔嚓咔嚓地响着,仿佛要把整个古镇吃进去。古镇人惊慌失措,人人避之犹恐不及。只有小五子他太爷不怕。他主动上前搭讪,还为他充当向导。老外就用生硬的中国话给他讲照相的道理,教他如何冲洗照片。
老外在镇上住了几日,一个可怕的谣言开始流传。都说那黑家伙会抽人血,说如果给那家伙照上,你的魂灵就会被老外带走。镇上的几个头人一商量,这天夜里,一伙蒙面人便冲进老外的住处,把他痛打至死。在混乱之中,小五子的太爷取走了老外的照相机及照片,藏了起来。
过了些年,小五子的太爷开设了古镇第一家照相馆。他除了给人照相外,也喜欢像那个老外一样到处拍摄,把许多珍贵的历史镜头定格下来。接着,小五子的爷爷子承父业,也积累了许多古镇的老照片。到了小五子爸爸这一辈,情况有点不妙,因为一场红色风暴席卷而来。
这个时候,小五子他们家的老照片已经分门别类堆满了一间屋子。小五子当时只有十几岁,他经常偷偷潜入这间屋子,翻看那些老照片。照片上奇异的风景和人物,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忽然就有人说他家里藏满了“封资修”大毒草。小五子的妈妈非常害怕。这天她乘小五子的爸爸不在家,就让小五子协助她搬出一捆捆照片,用它点火做饭。正烧着,小五子的爸爸回来了。他一看,撕心裂肺一声大叫,一脚踢翻了正在烧火的小五子,又把做饭的老婆暴打一顿。小五子似懂非懂地听爸爸说:这些老照片记载的就是古镇的历史,价值连城。咱就是丢了性命,也要保护好。
当天夜里,全家人一起行动,转移那些老照片。天亮后造反派就冲进他家,到处搜查,可是一无所获。全家人一口咬定:老照片已经全部烧掉了。造反派不信,就把爸爸抓走了。他们批斗他,可他就是一句话:照片烧了。
接着,镇里当年老外下榻的龙王庙开始闹鬼。不止一个人看到,夜深人静之际,那个老外就从龙王庙里走出来,端着照相机,到处飘荡。有人甚至听见他用生硬的中国话喊:还我的命来,还我的照片来!鬼影后来居然飘到造反派头头家的窗前,大叫:你不是要老照片吗?我给你送来了,你出来拿啊!吓得头头一家险些窜稀。古镇一时充满了恐怖的气氛,一到黑天,家家关门闭户,人人自危,造反派们再也不敢提老照片的事情了。
奇怪的是随着“文革”结束,鬼也不再闹了。又过了几年,小五子的爸爸因病去世。临终,他把小五子单独叫到身边,郑重交代了一件事情。小五子涕泪滂沱,连连答应。
时光流逝,当小五子即将成为老五子的时候,国内外一批又一批有钱人不断光临古镇,纷纷以高得令人乍舌的价格来找他收购老照片。但是小五子要么说没有,要么说不卖。后来他说,照片不属于他一个人,他在等待最早一批老照片主人的后代到古镇来。
终于有一天,一对高鼻子蓝眼睛的外国人来到了古镇。经过反复询问,小五子最后确信他们就是当年那个老外的后人。小五子带着他们来到龙王庙后院的一个储藏室,打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桌子,上面摆放着一架相当古老的照相机,还有一套外国人的衣服。小五子指着这些东西说:这就是你们的先辈留下来的。这套衣服的料子很好,这么多年都没有坏。家父还曾穿着它装鬼,保证了老照片的安全。
走到储藏室里边,就看到了一箱箱早已发黄的老照片。小五子找出其中的一箱说:这就是你们先辈最早拍摄的老照片了。两个外国人手抚这些东西,唏嘘不已。
双方协商的最后结果,是把老照片全部无偿捐赠给当地政府。政府在古镇建立一个展览馆,整理展出全部老照片,并为外国人汤姆逊和中国人赵据(小五子的太爷)、赵汗青(小五子的爸爸)在展览馆里塑腊像。
展览馆投入使用那天,小五子和那两个老外在现场合影留念。他说:再过100年,这也会变成老照片的。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开篇写慈禧看见火车连叫“妖怪”,暗示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为下文写古镇上的人们做出种种愚昧无知、凶狠残暴的行为作了铺垫。
B.老外带着照相机来到古镇拍照,让古镇人惊慌失措,老外也因此死于非命,说明当地传统实力强大,外来人员难以立足。
C.当年老外下榻的龙王庙闹鬼,吓得造反派头头一家胆战心惊,造反派们也不敢再提老照片的事,这表明造反派们内心有鬼,知道他们做错了事。
D.“两个外国人手抚这些东西,唏嘘不已”的原因,一是见到了先人的遗物,二是为与这些老照片有关的人和事所感动。
E.这篇小说围绕老照片的传奇经历构思情节,把人物的命运、国家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展示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社会变迁图。
2.“老照片”在小说中有哪些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3.小说塑造了小五子这一家人的群体形象,请简要概括这一群体形象的性格特点。
4.这篇小说篇幅虽短,但所写内容却角度多,跨度大,还颇具沧桑感。请结合小说内容对此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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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沙坪的美酒
丰子恺
①胜利快来到了。逃难的辛劳渐渐忘却了。我住在重庆郊外的沙坪坝庙湾特五号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数年间,晚酌是每日的一件乐事,是白天笔耕的一种慰劳。
②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兰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马赛会得奖的贵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总之,凡白酒之类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难中住在广西贵州的几年,差不多戒酒。因为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无论本地人说得怎样好,我都不要吃。
③由贵州茅台酒的产地遵义迁居到重庆沙坪坝之后,我开始恢复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庆人仿造的黄酒。
④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黄酒,原因很简单:就为了白酒容易醉,而黄酒不易醉。“吃酒图醉,放债图利”,这种功利的吃酒,实在不合于吃酒的本旨。吃饭,吃药,是功利的。吃饭求饱,吃药求愈,是对的。但吃酒这件事,性状就完全不同。吃酒是为兴味,为享乐,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谈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黄酒在手,话兴一定更浓。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而来。古人所谓“酒三昧”,即在于此。所以吃酒决不是图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决不是好酒。巴拿马赛会的评判员倘换了我,一定把一等奖给绍兴黄酒。
⑤沙坪的酒,当然远不及杭州上海的绍兴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这重要条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讲究好酒,我却不大关心。有的朋友把从上海坐飞机来的真正“陈绍”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气味清香些,上口舒适些;但其效果也不过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战期间,请绍酒坐飞机,与请洋狗坐飞机有相似的意义。这意义所给人的不快,早已抵销了其气味的清香与上口的舒适了。我与其吃这种绍酒,宁愿吃沙坪的渝酒。
⑥“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真是善于吃酒的人说的至理名言。我抗战期间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饮酒作为一天的慰劳,又作为家庭聚会的一种助兴品。在我看来,晚餐是一天的大团圆。我的工作完毕了;读书的、办公的孩子们都回来了;家离市远,访客不再光临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时间尽可从容了。若是这大团圆的晚餐只有饭菜而没有酒,则不能延长时间,匆匆地把肚皮吃饱就散场,未免太少兴趣。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饮酒来延长晚餐的时间,增加晚餐的兴味。
⑦沙坪的晚酌,回想起来颇有兴味。那时我的儿女五人,正在大学或专科或高中求学,晚上回家,报告学校的事情,讨论学业的问题。他们的身体在我的晚酌中渐渐高大起来。我在晚酌中看他们升级,看他们毕业,看他们任职。就差一个没有看他们结婚。在晚酌中看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照一班的人生观说来是“福气”,照我的人生观说来只是“兴味”。这好比饮酒赏春,眼看花草树木,欣欣向荣;自然的美,造物的用意,神的恩宠,我在晚酌中历历地感到了。陶渊明诗云:“试酌百情远,重觞忽忘天。”我在晚酌三杯以后,便能体会这两句诗的真味。我曾改古人诗云:“满眼儿孙身外事,闲将美酒对银灯。”因为沙坪小屋的电灯特别明亮。
⑧还有一种兴味,却是千载一遇的:我在沙坪小屋的晚酌中,眼看抗战局势的好转。我们白天各自看报,晚餐桌上大家报告讨论。我在晚酌中眼看东京的大轰炸,莫索里尼的被杀,德国的败亡,独山的收复,直到波士坦宣言的发出,八月十日夜日本的无条件投降。我的酒味越吃越美。我的酒量越吃越大,从每晚八两增加到一斤。大家说我们的胜利是有史以来的一大奇迹。我的胜利的欢喜,是在沙坪小屋晚上吃酒吃出来的!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我有生以来,从未吃过那样的美酒。即如现在,我已“胜利复员,荣归故乡”;故乡的真正陈绍,比沙坪坝的渝酒好到不可比拟,我也照旧每天晚酌;然而味道远不及沙坪的渝酒。因为晚酌的下酒物,不是物价狂涨,便是盗贼蜂起;不是贪污舞弊,便是横暴压迫。沙坪小屋中的晚酌的那种兴味,现在已经不可复得了!唉,我很想回重庆去,再到沙坪小屋里去吃那种美酒。
1.从文章结构上看,第二节写到“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有什么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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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观全文,作者对于真正的“陈绍”,持何种态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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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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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在第⑧节中讲“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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