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唐末以来,“典刑驰废,州县掌律吏不明律令,守牧武人,率态度用法。视人命如草芥,动以族诛为事。”这不仅对人民基本的生存权利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而且还支持着官宦腐败现象的蔓延和恶化,以至疏远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广顺元年(951年)三月,敕“今后应三京及诸道州府,凡有刑狱,并须据罪断遣,除准敕勘鞫及合凑覆外,其余不得便将拟案据闻。”五月又颁布敕令‘除反逆罪外,并不得籍没家货诛及骨肉,一依格令处分’。六月,命侍御史卢亿等人,重写前代的律令格式统类编敕148卷,同时又将后晋、后汉及后周初年事关刑法敕条16件(一说26件,见《旧五代史·刑法志》),编为2卷,附于其后,名为《大周续编敕》。成为太祖时期法制的基本准绳。嗣后根据形势变化,不断损益,以应时变。广顺二年(952)年十月,诏曰:“民有诉讼,必先历州县及观察使处决,不直,乃听诉于台省。或自不能书谍,请人书者,必书所请姓名、居处。若无听请,听执素纸。听诉必须已事,毋得挟私客诉”。
——摘编自曾育荣《后周太祖郭威内政改革琐论》
(1)根据材料,概括后周太祖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后周太祖司法改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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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唐末以来,“典刑驰废,州县掌律吏不明律令,守牧武人,率态度用法。视人命如草芥,动以族诛为事。”这不仅对人民基本的生存权利构成了严重的威胁,而且还支持着官宦腐败现象的蔓延和恶化,以至疏远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广顺元年(951年)三月,敕“今后应三京及诸道州府,凡有刑狱,并须据罪断遣,除准敕勘鞫及合凑覆外,其余不得便将拟案据闻。”五月又颁布敕令‘除反逆罪外,并不得籍没家货诛及骨肉,一依格令处分’。六月,命侍御史卢亿等人,重写前代的律令格式统类编敕148卷,同时又将后晋、后汉及后周初年事关刑法敕条16件(一说26件,见《旧五代史·刑法志》),编为2卷,附于其后,名为《大周续编敕》。成为太祖时期法制的基本准绳。嗣后根据形势变化,不断损益,以应时变。广顺二年(952)年十月,诏曰:“民有诉讼,必先历州县及观察使处决,不直,乃听诉于台省。或自不能书谍,请人书者,必书所请姓名、居处。若无听请,听执素纸。听诉必须已事,毋得挟私客诉”。
——摘编自曾育荣《后周太祖郭威内政改革琐论》
(1)根据材料,概括后周太祖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后周太祖司法改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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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唐末以来,“典刑驰废,州县掌律吏不明习律令,守牧武人,率恣意用法”“视人命如草芥,动以族诛为事”。这不仅对人民基本的生存权利构成了严重威胁,而且还支持着官宦腐败现象的蔓延和恶化,以致疏远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广顺元年(951年)三月,敕“今后应三京及诸道州府,凡有刑狱,并须据罪断道,除准敕(审问)和合奏覆外,其余不得便将拟案据闻”。五月又颁布敕令,“除反逆罪外,并不得籍没家赀,诛及骨肉,一依格令处分”。六月,命侍御史卢义等人,以晋汉及国初事关刑法教条一十六件,编为二卷,目为《大周续编敕》,成为太祖时期法制的基本准绳。嗣后根据形势变化,不断损益,以应时变。广顺二年(952年)十月,诏曰:“民有诉讼,比先历州县及观察使处决,不直,乃听讼于台省,或不能书牒,倩人书者,必书所倩姓名、居处。若无所倩,听执素纸;所讼必须己事,毋得挟私客诉。”
——摘编自曾育荣《后周太祖郭威内政改革琐论》
(1)根据材料,概括后周太祖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后周太祖司法改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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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唐代以来贵戚专权、武人跋扈,宋太祖“虑其因缘挟私”,决定废除唐代科举中的“公荐”旧制,将科举考试的试卷优劣作为选拔官员的唯一评判标准。同时为防止考生“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使殿试成为定制。隋唐进士科岁取不过二三十人,宋太祖为了笼络士人,还大大扩充了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并提高了录取后的待遇,科举得第后即可授官,不需像唐代一样再经吏部试。宋代还对考务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纪律规范,将唐代未普遍推行的糊名法列为定制,并进一步实行誊录,使考官无法通过姓名或笔迹等信息确定试卷的归属。
——摘编自何忠礼《科举与宋代社会》
(1)根据材料,指出宋代科举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科举改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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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唐代以来贵戚专权、武人跋扈,宋太祖“虑其因缘挟私”,决定废除唐代科举中的“公荐”旧制,将科举考试的试卷优劣作为选拔官员的唯一评判标准。同时为防止考生“恩出私门,不复知有人主”,使殿试成为定制。隋唐进士科岁取不过二三十人,宋太祖为了笼络士人,还大大扩充了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并提高了录取后的待遇,科举得第后即可授官,不需像唐代一样再经吏部试。宋代还对考务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纪律规范,将唐代未普遍推行的糊名法列为定制,并进一步实行誊录,使考官无法通过姓名或笔迹等信息确定试卷的归属。
——摘编自何忠礼《科举与宋代社会》
(1)根据材料,指出宋代科举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科举改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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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北宋统一后,为防止唐末以来藩镇割据、武人跋扈局面的重演,决定使科举考试向庶族地主及中小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广泛开放。同时,大官僚、大地主仍可凭借其地位,继续把持选官权。主考官入闱之前,“其去取高下,固已定于胸中矣”。寒门子弟纵有超人才能,也只能发出“空有篇章传海内,更无亲戚在朝中”的感叹。于是无德无能、奸猾狡诈之辈投机官场。
宋太祖下诏:“礼部贡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宋统治者后又两次下诏,重申这项禁令。宋太祖于讲武殿复试新及第进士,“自兹殿试遂为常式”。礼部侍郎周起,“患贡举不公”,奏请将糊名法用于省试,被真宗采纳。实施糊名后,考官尚能通过辨认文卷字迹得知考生是谁,于是又创立了誊录制度,由政府雇人抄录考生试卷。
——摘编自石静《略论北宋的科举改革》
(1)根据材料,指出北宋科举改革的原因和措施。
(2)根据材料,分析北宋科举改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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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布什政府上任3个月以来,在朝鲜半岛、中东以及建立国家导弹防御体系等诸多国际上态度趋于强硬,“单边主义”倾向明显。在对待恐怖主义和谋求核武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不友好国家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政策,在全球地缘战略格局上以更具进攻性的军事部署为基础,采用强硬和保守的态度追求美国的国家利益。奥巴马认为,布什政府的外交政策已经使它在国际上丧失了人心,这使得美国难以承担在国际上的领导地位。因此美国必须放弃这些做法,改变自己的形象,重新恢复其在国际上的领导地位。具体的改变就是:在对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进行改革的前提下,更多地在国际组织的框架下行动;更多地与美国的欧洲和日本盟国协调立场、密切合作,而不是一意孤行;把北约作为是美国推行其外交政策、同恐怖主义和其他全球性问题作斗争的最可靠的国际组织;改变以往布什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忽视,同其他国家合作来应对这一对人类生存构成威胁的共同问题。
——《人民日报》
(1)根据材料概括布什政府的外交政策。
(2)根据材料概括奥巴马政府与布什政府在外交政策上的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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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布什政府上任3个月以来 ,在朝鲜半岛、中东以及建立国家导弹防御体系等诸多国际问题上态度趋于强硬,“单边主义”倾向明显。在对待恐怖主义和谋求核武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不友好国家采取先发制人的打击政策,在全球地缘战略格局上以更具进攻性的军事部署为基础,采用强硬和保守的态度追求美国的国家利益。
奥巴马认为,布什政府的外交政策已经使它在国际上丧失了人心,这使得美国难以承担在国际上的领导地位。因此美国必须放弃这些做法,改变自己的形象,重新恢复其在国际上的领导地位。具体的改变就是:在对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进行改革的前提下,更多地在国际组织的框架下行动;更多地与美国的欧洲和日本盟国协调立场、密切合作,而不是一意孤行;把北约作为是美国推行其外交政策、同恐怖主义和其他全球性问题作斗争的最可靠的国际组织;改变以往布什政府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忽视,同其他国家合作来应对这一对人类生存构成威胁的共同问题。
——《人民日报》
(1)根据材料概括布什政府的外交政策。
(2)根据材料概括奥巴马政府与布什政府在外交政策上的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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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入宋,门阀势力虽然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武人势力依然不可小觑,宋太祖十分重视文治,将“重文抑武”作为国策,并形成为有宋一代的祖宗家法。为了重用文臣,必须通过科举取士,但唐代以来的科举制度,积弊甚深,达不到选拔人才和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所以有必要对科举进行改革。北宋初期的科举改革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严禁“公荐”,严禁知贡举与所取进士结成座主、门生关系。二是殿试成为定制,进士殿前唱名、皇帝亲赐及第之制。从此以后,进士及第直接成了“天子门生”。三是实行考官锁宿,分散并限制知贡举的权力。知贡举固定由礼部侍郎出任改为皇帝临时任命,称权知贡举。四是实行封弥、誊录制度。考生试卷密封,且专门命人依原文誊录,誊录卷交考官评判。五是扩大取士,从优任命进士合格者。
(1) 根据材料,分析北宋初期科举改革的背景。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北宋初期的科举改革对后世有哪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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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鉴于百姓不懂法律以至身陷囹圄的情况,朱元璋“命大理卿周祯等取所定律令,凡民间所行事宜,类聚成编,训释其义,颁之州县,名曰《律令直解》”。派专人在乡村讲读律令,而且以讲读律令考核有关官吏,对不通晓律令者进行惩罚。提出“明刑弼教”,命令“有司于内外府州县及乡之社里皆立申明亭”,由本里百姓推举公平正直的里甲老人三五名负责申明亭事务,“凡境内之民有犯者,书其过,名榜于亭上,使人有所惩戒。”还经常在申明亭公布“教民榜文”,以申明教化,普及法律。明中期后,申明亭制度逐渐废弛,统治者又在各地推行以宣讲圣谕为主的“乡约”制度,倡导百姓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据毕连芳尼米聪《试论明朝的法制教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推行法制教育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析明朝推行法制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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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明朝建立前,即开始制定律令,成律285条、令145条,于洪武元年(1368年)颁行。洪武六年(1374年),在此基础上颁行《大明律》30卷,606条。此后又反复增删修订,于洪武三十年(1397年)重颁《大明律》30卷,460条,成为定稿。重颁《大明律》的篇目由《唐律》十二篇改为七篇,依次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位居“十恶”前列的谋反、谋大逆之罪,唐律规定犯者斩,其父及年十六岁以上者绞,其余亲属不处死。明律则把犯者凌迟处死,亲族男子如祖、父、伯叔父、兄弟、子、侄、孙、不限籍异同,以及异姓同居之人,但年十六以上一律处斩。唐律对此类大罪注意区分情节,如“口陈欲反之言,心无真实之计”及“词理不能动众,威力不能服人”之类,皆适当从轻处理,明律则无此区别。又如私铸铜钱之罪,唐律流三千里,明律则论绞。不过有关典礼、风俗、教化等虽危害政权、社会,但并不严重的犯罪行为,明律量刑比唐律为轻。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1)根据材料,概括明代法律制度改革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大明律》制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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