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铜表法》第9 表公法中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这不能够体现 ( )
A.城邦的民主化治理 B.自然法的基本原则
C.保护平民的利益 D.使私有财产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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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9表公法中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这能够体现
①保护平民的利益 ②城邦的僭主政治③依法治国的思想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A.①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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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9 表公法中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这能够体现
①依法治国思想 ②自然法的基本原则
③保护平民的利益 ④城邦的民主化治理
A.①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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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9 表公法中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这不能够体现 ( )
A.城邦的民主化治理 B.自然法的基本原则
C.保护平民的利益 D.使私有财产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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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9 表公法中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这不能够体现
A. 城邦的民主化治理 B. 自然法的基本原则
C. 保护平民的利益 D. 使私有财产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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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9表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该条款体现了( )
A.审判程序保障了所有人的权益
B.制定法律的权力掌握在议会手中
C.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D.所有人都得到了成文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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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9表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该条款体现了
A.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B. 审判程序保障了所有人的权益
C.制定法律的权力掌握在议会手中
D.所有人都得到了成文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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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第九表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此规定体现了 ( )
①依法治国思想
②自然法的基本原则
③保护公民的利益
④城邦的民主化治理
A.①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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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9表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该条款体现了
A.审判程序保障了所有人的权益
B.制定法律的权力掌握在议会手中
C.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D.所有人都得到了成文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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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铜表法》第9表规定:“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该条款体现了( )
A.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B. 审判程序保障了所有人的权益
C.制定法律的权力掌握在议会手中 D.所有人都得到了成文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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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和保障普通人的基本权利,代表了立法理念的进步方向。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对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上告……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处死刑。”
——《十二铜表法》第9表
(1)《十二铜表法》在罗马法历史上具有怎样的地位?结合材料一指出该条款体现的立法观念?
材料二 “美国宪法的目的是规范和限制政府的权力,以保护人民免受恶政之苦。换句话说,它要防的是治者之恶,而非被治者之恶。”
——任东来《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2)材料二作者认为美国宪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这一功能对美国社会政治产生了什么积极的影响?
材料三 世界近代各国重要法案一览表
时间 | 国别 | 法案名称 | 主要特点 |
1689年 | 英国 | 《权利法案》 | 限制了国王的立法权、财政权、军事权 |
1787年 | 美国 | 《联邦宪法》 | 体现人民主权、权力制约与平衡的原则,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共和制政体 |
1791年 | 法国 | 《法国宪法》 | 确立君主立宪制,王权受到严格限制。 |
1871年 | 德国 | 《德意志帝国宪法》 | 规定皇帝拥有军队指挥权、官吏任免权、议会召集权和解散权 |
1889年 | 日本 | 《大日本帝国宪法》 | 确定了君主立宪政体,保障臣民拥有基本权利,但天皇拥有制定法规、缔结条约等不受议会制约的权力 |
1912年 | 中国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国民拥有人身、言论等基本权利,实行三权分立的共和制 |
1924年 | 土耳其 | 共和国宪法 | 土耳其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大国民议会被赋予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确立了一种以多数人统治为主要原则的民主制度 |
(3)根据材料三,结合世界潮流和近代亚洲各国宪法,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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