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选906卷,770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台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7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选906卷,770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台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高三历史连线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 000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选906卷,770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 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选906卷,770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台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7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选906卷,770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台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7分)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竞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选906卷,770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台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高三历史综合题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颇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选906卷,770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台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
高三历史综合题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19世纪以前的德国大学声誉一落千丈,陷于危机之中。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上存在种种弊病。大学与社会现实相脱离,与科技发展不相适应,科学研究也不属于大学的职能。建立新型的大学或改革传统的大学成为时代的需要。1810年诞生的柏林大学是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成果。……这些新型大学以其雄厚的学术实力和科研成果,被公认为全世界的研究中心,被誉为科学家的摇篮。历史学家认为,“德国大学自然科学研究的卓著成就,对德国上升为经济大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不仅如此,柏林大学的大学理念及模式对美、日等国的大学教育棋式也产生了影响,为19世纪以后各国大学的发展指明了一个新方向。
——摘编自兰伊春《论19世纪前期德国高等教育改革》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况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德国高等教育改革产生的主要影响。
高三历史连线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进入晚清时期,在内忧外患的冲击下,新疆原先的治理制度遭到重创,不再适应新的形势,新的治理制度逐步诞生,1884年11月16日清政府决定建立新疆行省。原来的军府制度为行省制度所替代,由巡抚来代替将军统辖新疆行政事务,形成行省制度下的省、道、府、州、县各级治理机构。治理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主要官员也由外地调派,打破了新疆长期存在的各地方民族首领治理本地民族内部事务的状况,废除伯克制度。这样,清朝在新疆的各级治理对机构不仅在名称上,而且在官员的设置、职能管理等方面也与全国保持了一致。新疆建省以后,取消了内地人到新疆的限制,大量的汉民、回民到新疆谋生。为鼓励内地无地农民到新疆开垦土地,1887年。清朝制定(新疆屯垦章程》,规定每户给地60亩,借给种子3石、8个月口粮以及购耕牛和农具、建房买盐菜钱共73两白银,移民头两年免税,但要还清贷款,第三年缴半税,第四年起缴全税额。整体来说,移民负担较轻,每亩缴银或粮8升,这使得移民生产积极性很高。
——摘编自马平安《中国近代政治得失)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清政府新疆新治理制度的要内容,
(2)根据材料计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清政府新疆新治理制度的主要积极影响。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历史一一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汉书》记载西汉的赋税制度说:“汉兴,接秦之弊,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谨。……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
《汉旧仪》记载:“民年(龄)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民年七至十四岁出口赋钱,……”《文献通考》中说:“汉凡二十三以上为正卒(正式兵员),每一岁当给郡长官一月之役。其不投者。为钱二千入于官,以雇庸者(代替服役的人)”。
材料二康熙说:“致治之道,民为最要,凡是与民生有益,即益行之”。于是在1712年,他以康熙五十年丁册为准,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此后“勿增勿减,永为定额”。……雍正时,又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成为清朝划一的赋役制度。……自后丁徭与地赋合而为一,民纳地丁之外,别无徭役矣。
——摘自《清代赋税制度研究》
(1)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汉初赋税制度改革的原因,并概括汉代赋税制度的特点。
(2)与材料一相比较,清朝康熙、雍正年间的赋税制度改革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古代赋税制度改革的认识。
高三历史非选择题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