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雷抒雁的名字叫诗歌
“一种独特的诗声歇息了,中国现今诗坛一颗明亮的诗星陨落了。”2013年2月14日,当代杰出诗人、作家雷抒雁走向了生命的终点,享年71岁。
雷抒雁早就具备了成为一名优秀诗人的特质。上学的时候,很多东西他都能比别人早发现,要快半拍,还很勤奋,口袋里总是放着一个小本子,听到一句什么话,看到一个感兴趣的画面,他就记下来,成为了创作的素材库。
“钟的名字叫声音”,这是雷抒雁的诗句。雷抒雁的名字叫诗歌,他同《小草在歌唱》《空气》《父母之河》《太阳》《告别永恒》等诗篇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将自己的诗视为人生的一道道“擦痕”,或伴着小草存在,或在树叶上留痕,甚至如同波纹一样在河流中出现和消失。但不管如何,他的诗作都有着分明的个性。
他是现今很少真正具有诗人气质和诗才的诗人。
由于对诗歌投入了一生的情感,所以雷抒雁始终关注诗坛的一举一动。2013年,《星星》诗刊扩刊,二十多天前,雷抒雁还向诗刊主编梁平提及此举是诗坛的一件大事,是大动作。去年,他为小学二年级学生赵若凡的儿童诗集《月亮生锈了》撰写评论,并提出恳切的期待:“孩子的写作,应该保持它的原生态,像蓄满水珠的云朵,让雨点自己降落。我读过许多孩子的作品,你感到那雨水像是‘人造雨’,极不自然,不时露出成人的‘马脚’。”
爱之深,责之切。他一度痛陈如今的部分诗人缺乏健全的人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缺乏厚实的生活和真情的投入,缺乏思想的深度和力度热衷于流行一时的“网络体”、“微博体”诗歌,他指出这种诗歌没有提供诗最本质的东西,诗人没有用心沉静思考,随心地用键盘敲击,这跟跳迪斯科一样,想怎么扭,就怎么扭,很快就被人淡忘了,“用墨写的诗,斧头也砍不下来!”雷抒雁告诫同道们。
敢说话,敢说真话,雷抒雁把诗人气质诠释得淋漓尽致。在一次古体诗词研讨会上,雷抒雁正色地说:“今天参加会议的全是诗人,本来没有什么尊卑贵贱,在诗的面前一律平等,以诗论高下。可是你们弄这么个主席台,按官职排位,这还是研讨诗吗?”这风骨,这名节,真豪杰!
雷抒雁能够生长成为一棵诗歌常青树的秘密在于他生命至上的诗歌创作观。雷抒雁始终致力于表达生命意识的觉醒与启蒙。沿着这个方向,他逐次拷问生命的重大系列命题,例如永恒与瞬间、生与死、城市生活体验与乡村生活经验。这个过程中,雷抒雁的诗歌进一步转向对生活世界的个体体验的关注,朴实贴切的语言表达,贡献着他过人的生活智慧,为新诗开辟一条稳健的道路。
雷抒雁的诗歌为诗坛提供了一种灼人的热度,一种深邃而大气的方向,一种“力”的美与震撼。诗人对大地和祖国的深情,真诚崇高的人格之魂,以及他丰赡的文学经验与业绩,都成了当代中国诗坛的精神象征。
“桥”是雷抒雁诗歌创作的重要意象,这恰好是诗人的自我象征,他连接了传统和现代的两端,从传统走来,向现代走去。他的诗作既有泥土气息,又有现代意味,在真挚中透着深刻,在大气中蕴含灵秀。
“我们全民族正在努力完成一个‘中国梦’。这正是千百年来,无数的仁人志士,流血牺牲,为之奋斗的一个梦想。”这是他去世前二十多天的时候写下的励志之语,如今,诗梦犹在,斯人已逝!
(选自《中国作家网》,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雷抒雁早就具备了一名优秀诗人的特质,这主要体现为他在生活中善于发现,勤奋努力,积累素材。
B.雷抒雁作为一个具有诗人气质和诗才的诗人,主要体现在他的分明的个性上。
C.雷抒雁关注诗坛,为诗歌投入了一生的情感,对《星星》扩刊表示了肯定,对赵若凡则有些许批评。
D.雷抒雁始终致力于表达生命意识的觉醒与启蒙,以此作为诗歌创作的方向,为新诗开辟了一条稳健的道路。
E.以“桥”为代表的诗歌意象是雷抒雁的自我象征,具有泥土气息和现代意味,成为连接了传统诗歌和现代诗歌的纽带。
2.雷抒雁说,“用墨写的诗,斧头也砍不下来!”在文中有什么含义和作用?(6分)
3.简要概括文中雷抒雁的诗作具有哪些特点?(6分)
4.文章标题“雷抒雁的名字叫诗歌”如果改成“诗人雷抒雁”好不好?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25分)
雷抒雁的名字叫诗歌
“一种独特的诗声歇息了,中国现今诗坛一颗明亮的诗星陨落了。”2013年2月14日,当代杰出诗人、作家雷抒雁走向了生命的终点,享年71岁。
雷抒雁早就具备了成为一名优秀诗人的特质。上学的时候,很多东西他都能比别人早发现,要快半拍,还很勤奋,口袋里总是放着一个小本子,听到一句什么话,看到一个感兴趣的画面,他就记下来,成为了创作的素材库。
“钟的名字叫声音”,这是雷抒雁的诗句。雷抒雁的名字叫诗歌,他同《小草在歌唱》《空气》《父母之河》《太阳》《告别永恒》等诗篇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将自己的诗视为人生的一道道“擦痕”,或伴着小草存在,或在树叶上留痕,甚至如同波纹一样在河流中出现和消失。但不管如何,他的诗作都有着分明的个性。
他是现今很少真正具有诗人气质和诗才的诗人。
由于对诗歌投入了一生的情感,所以雷抒雁始终关注诗坛的一举一动。2013年,《星星》诗刊扩刊,二十多天前,雷抒雁还向诗刊主编梁平提及此举是诗坛的一件大事,是大动作。去年,他为小学二年级学生赵若凡的儿童诗集《月亮生锈了》撰写评论,并提出恳切的期待:“孩子的写作,应该保持它的原生态,像蓄满水珠的云朵,让雨点自己降落。我读过许多孩子的作品,你感到那雨水像是‘人造雨’,极不自然,不时露出成人的‘马脚’。”
爱之深,责之切。他一度痛陈如今的部分诗人缺乏健全的人格和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缺乏厚实的生活和真情的投入,缺乏思想的深度和力度热衷于流行一时的“网络体”、“微博体”诗歌,他指出这种诗歌没有提供诗最本质的东西,诗人没有用心沉静思考,随心地用键盘敲击,这跟跳迪斯科一样,想怎么扭,就怎么扭,很快就被人淡忘了,“用墨写的诗,斧头也砍不下来!”雷抒雁告诫同道们。
敢说话,敢说真话,雷抒雁把诗人气质诠释得淋漓尽致。在一次古体诗词研讨会上,雷抒雁正色地说:“今天参加会议的全是诗人,本来没有什么尊卑贵贱,在诗的面前一律平等,以诗论高下。可是你们弄这么个主席台,按官职排位,这还是研讨诗吗?”这风骨,这名节,真豪杰!
雷抒雁能够生长成为一棵诗歌常青树的秘密在于他生命至上的诗歌创作观。雷抒雁始终致力于表达生命意识的觉醒与启蒙。沿着这个方向,他逐次拷问生命的重大系列命题,例如永恒与瞬间、生与死、城市生活体验与乡村生活经验。这个过程中,雷抒雁的诗歌进一步转向对生活世界的个体体验的关注,朴实贴切的语言表达,贡献着他过人的生活智慧,为新诗开辟一条稳健的道路。
雷抒雁的诗歌为诗坛提供了一种灼人的热度,一种深邃而大气的方向,一种“力”的美与震撼。诗人对大地和祖国的深情,真诚崇高的人格之魂,以及他丰赡的文学经验与业绩,都成了当代中国诗坛的精神象征。
“桥”是雷抒雁诗歌创作的重要意象,这恰好是诗人的自我象征,他连接了传统和现代的两端,从传统走来,向现代走去。他的诗作既有泥土气息,又有现代意味,在真挚中透着深刻,在大气中蕴含灵秀。
“我们全民族正在努力完成一个‘中国梦’。这正是千百年来,无数的仁人志士,流血牺牲,为之奋斗的一个梦想。”这是他去世前二十多天的时候写下的励志之语,如今,诗梦犹在,斯人已逝!
(选自《中国作家网》,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雷抒雁早就具备了一名优秀诗人的特质,这主要体现为他在生活中善于发现,勤奋努力,积累素材。
B.雷抒雁作为一个具有诗人气质和诗才的诗人,主要体现在他的分明的个性上。
C.雷抒雁关注诗坛,为诗歌投入了一生的情感,对《星星》扩刊表示了肯定,对赵若凡则有些许批评。
D.雷抒雁始终致力于表达生命意识的觉醒与启蒙,以此作为诗歌创作的方向,为新诗开辟了一条稳健的道路。
E.以“桥”为代表的诗歌意象是雷抒雁的自我象征,具有泥土气息和现代意味,成为连接了传统诗歌和现代诗歌的纽带。
2.雷抒雁说,“用墨写的诗,斧头也砍不下来!”在文中有什么含义和作用?(6分)
3.简要概括文中雷抒雁的诗作具有哪些特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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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大雁去矣声犹在
雷抒雁原名叫做“雷淑彦”,可这个西北汉子认为“淑彦”两个字不好,有点儿像女人的名字,便自己改为同音字“抒雁”,并延用至今。
作家赵克诚曾经赠予雷抒雁一幅嵌名联:“雷霆歌唱,抒九天壮志, 鸿雁优游,揽百姓仁怀。”名如其人。雷抒雁“雷霆”的时刻总让人记忆深刻。作家张同吾回忆,2011年的时候与雷抒雁一同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旧体诗词研讨会,当时这个研讨会也算是诗学上的一次盛会了,除了与会的诗人,有两位部长和两位上将端坐在主席台上,还有几位将军坐在台下头排座位上。
主持人向大家介绍了各位将军和首长,却未介绍与会的诗人和诗歌理论家。
雷抒雁登台发言:“我先说几句题外话,今天是什么会?是诗歌会又不是军事会议,介绍那么多将军而不介绍诗人,岂不是喧宾夺主?”
此话一出,真是“一语惊四座”,却当即得到了诸多诗家的赞同。他还主张,不应设主席台,大家围绕圆桌而坐,促膝相谈,更加亲切自然和谐。
还有一次,有诗人在一次诗歌评奖中找他写序,并丢下两万元的“报酬”。
当时的雷抒雁正是初评委主任,他当场说:“你的稿子我还未读,写与不写,如何写,还不可知,先得厚酬,让人于心不安了。”随即便断然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或许,也正是他性格当中的直率使然, 才会让他的笔下写出那些饱含热情与力量的诗作。
多数人知晓雷抒雁是从他的成名作《小草在歌唱》开始。那是他在1978年为纪念在“文革”中被残忍迫害致死的烈士张志新而创作的诗。经历了十年浩劫,人们习惯了噤若寒蝉的沉默,他却一举打破了凝滞的寂静,释放出国人内心激烈的情感。
“我恨我自己,竟睡得那样死,像喝过魔鬼的迷魂汤,让辚辚囚车,碾过我僵死的心脏!我是军人,却不能挺身而出,像黄继光,用胸脯筑起一道铜墙!”
他在诗中痛心疾首地呐喊。
对于他看不惯的事情,他批评起来无所顾忌。但对于惺惺相惜的同行,虔诚请教的后辈和文学爱好者,他都真诚,亲切地对待。诗歌爱好者王立世在回忆雷抒雁的文章中写道,雷抒雁是一个质朴谦虚低调的人,能够给接触过他的人以温暖和友谊。
去年4月,接受了切除直肠癌手术后,刚刚当选为中国诗歌学会会长的他还去长治参加了一年一度的中华祈福大会。那个时候没有人知道他已经旧病复发,他和其他几万人一样,披着雨衣,坐在城隍庙前的广场上等待祈福钟声敲响。
“抒雁就在我们中间,雨水落在雨披上,顺着帽檐滴在他清瘦的脸庞上,而他仍然笑意殷殷。”作家峭岩称。
在他后期病重的时候,作协的朋友韩作荣去医院看望他。原本半昏迷的雷抒雁却说了一句:“救命的人来了。”拖着虚弱的身子,他竟然和好友断断续续地聊上了近一个小时。
两只飞鸟划过他病房玻璃窗划定的蓝天,他感慨:“一个锁在病床的人,会把飞翔当成绝代的美丽。”躺在手术室的无影灯下,麻醉前短暂的清醒瞬间,他洞察道:“谁也抵挡不住麻醉,当肉体失去疼痛的时候,灵魂里,一片漆黑。”
常规的抽血化验,看到自己的血--“这不羁的液体,傲然与我对视”,唤起了他内心深处的万丈豪情:“我愿滴你在酒中与朋友共饮,涂你在剑上冲入敌阵,剩余的,就以笔蘸写成长长的经卷,献给,我的神。”
他身在病榻,却同时“以文字的名义站立在纸上”。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他的妻子马利在病床前拉着他的手,为他唱起他家乡的陕西民歌:你要是我的哥哥,你就招一招手。雷抒雁频频招手,平静离去。他用最沉默的方式,表达了对妻子最热烈的爱。
2月21日上午,在追悼会现场,有人送来挽联上书:“大雁去矣声犹在,小草萎兮春又生。”
大厅里一直在播放着《小草在歌唱》这首诗,送行的人们齐声背诵铿锵有力的诗句:“我敢说,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红日,就不会升起在东方!我敢说,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地球也会失去分量……”
(选自2013年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雷抒雁在旧体诗词研讨会中的“一语惊四座”,是其直率性格使然,这种性格在他的作品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B.面对黑暗、同行、病魔、爱妻,雷抒雁态度不一,文章正侧面相结合,从不同角度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立体的雷抒雁。
C.作家峭岩对雷抒雁在祈福大会现场的描写,意在表明雷抒雁的虔诚和专注,也暗示他希望通过祈福来挽救自己的生命。
D. “以文字的名义站立在纸上”,雷抒雁即使身在病榻,也从未辍笔,从中可以看出他对诗歌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
E.文章两次提到了《小草作歌唱》这首诗,是因为这首诗是雷抒雁的成名作,最能够代表他在诗歌艺术上的巨大成就。
2.文章第一段为什么要写雷抒雁改名之事?(4 分)
3.作家赵克诚所赠之联与追悼会上他人所赠的挽联在意蕴上有何异同?请简要分析。(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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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9分)
明清诗论中对王维“名大家”的特殊定位不仅是介乎“大家”和“名家”之间的调和性观点,更是王维诗歌的独特成就在传统诗学批评标准之下的特殊境遇之写照。
中国历代诗学在评定一流大诗人的具体标准上存在着一些细微差异,但基本要求一致,即人格高尚、才大力雄、超越时代、泽被后世。其中,道德标准是成为伟大作家的首要条件,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伟大”不仅取决于文学艺术作品本身所表现出的审美价值和思想意义,还取决于作家本人在为人行事方面的崇高和磊落。杜甫得到“诗圣”的桂冠和普遍的尊奉主要就出于这种观念,所谓“论诗者观其大节而已”。同样,王维被主流诗学排除在“大家”之外的首要原因也就是其气节人格不够符合儒家正统思想。王维笃信佛教,不是“醇儒”,所谓“耽禅味而忘诗教,此《三百篇》之罪人矣”。“陷贼”事件又于大节有亏,宋人对王维的指摘就是典型论调。而王维的拥护者为了提升王维的地位,首先做的就是强化王维诗歌的伦理道德色彩。如推尊王维为唐诗正宗的赵殿成在《王右丞诗笺注·序》中努力为王维“陷贼”事件辩护,强调王维的立身大节以及其诗中“有得于古者诗教之旨”和“温柔敦厚”的一面,都是为了确立王维一流“大家”的诗歌地位。
兼容并蓄,富于学力,气骨沉雄,也是取得“大家”资格的必备条件。这从宋人以杜甫的“集大成”作为“入圣”的重要条件亦可见出,明代诗学的“格调派”也是以此推尊李、杜为“大家”。王维之所以“大家不足”,主要是其诗歌表现出的自然情韵与主流诗学倡导的学养和骨力之间的差距。由于重学力格调,轻自然情韵的思想在诗学传统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代表王维诗歌艺术特色的山水短章向来被视为诗歌正统之外的“一偏”,以至于清初王士祯为了抬高王维的地位,也要强调王维诗歌中的“沉着痛快”。
清中叶以后,以翁方纲“肌理说”为代表的崇尚学力的“宗宋派”更是逐渐占据上风,对唐诗质实的一面的重视远胜于对其情韵的关注。在这种诗学背景下,王维显然是难以位列“大家”的,即使有王士祯倡导“神韵说”而独尊王维,仍无力颠覆诗学传统中的“大家”观念。在这里,王士祯明确指出以杜甫、苏轼为代表的“长江大河”是“大家”之境,以谢朓、何逊、王维、孟浩然、韦应物为代表的“澄泽灵沼”之境是“名家”之境。然而,论者也普遍感到,与诸“名家”相比,王维有不少接近于“大家”标准的地方,因此,仅以“名家”目之似不太切当:一方面“唐人诸体诗都臻工妙者,惟王摩诘一人”;另一方面,王维在“学问”“才力”方面都超出侪辈。(有删改)
1.下列对“大家”这一概念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大家”必须符合传统诗学批评的标准,这些标准的基本要求历代没有变化。
B.成为“大家”的首要条件是道德标准要高,即人格的高尚。
C.成为“大家”不仅要在为人行事方面崇高和磊落,更主要的还是要有优秀的文学作品。
D.兼容并蓄,富于学历,气骨沉雄,也是取得“大家”资格的必备条件。
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 )(3分)
A.王维被明清诗学批评家称为“名大家”,是因为王维的文学才华介于”大家”和“名家”之间。
B.赵殿成推尊王维为唐诗正宗,并说王维诗“温柔敦厚”,都是为了确立王维一流“大家”的诗歌地位。
C.王维被认为“大家不足”,主要原因是其诗歌表现的自然神韵与主流诗学倡导的内容有区别。
D.客观地说,王维在很多方面是符合“大家”标准的,比如其“学问”“才力”等都超过了当时的许多诗人。
3.联系全文,概括王维被排除在“大家”之外的原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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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诗歌的神韵
①神韵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诗歌创作理论,为清初王士祯所倡导,在清代前期统治诗坛达百年之久。
②王士祯之前,虽有许多人谈到过神韵,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神韵的概念并没有固定的、明确的说法,只是大体上用来指和形似相对立的神似、气韵、风神等一类的内容。到王士祯时,他才把神韵作为诗歌创作的根本要求提了出来。王士祯所提出的神韵说的根本特点是,在诗歌的艺术表现上追求一种空寂超逸、镜花水月、不着形迹的境界。
③神韵为诗中最高境界,王士祯提倡神韵,自无可厚非,但并非只有空寂超逸,才有神韵。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诗之品有九:曰高,曰古,曰深,曰远,曰长,曰雄浑,曰飘逸,曰悲壮,曰凄婉。”可见神韵并非诗之逸品所独有,而为各品之好诗所共有。王士祯将神韵视为逸品所独具,恰是其偏失之处。
④王士祯对严羽的“以禅喻诗”或“借禅喻诗”深表赞许,同时更进一步提倡诗要入禅,达到禅家所说的“色相俱空”的境界。他说:“严沧浪以禅喻诗,余深契其说;而五言尤为近之。”还说:“诗禅一致,等无差别。”他认为根植于现实的诗的“化境”和以空空为旨归的禅的“悟境”,是毫无区别的,而最好的诗歌,就是“色相俱空”“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逸品”。从诗歌反映现实不应太执着于实写这一点讲,他的诗论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从根本上来说,他是以远离现实为旨归的。
⑤关于诗歌风格,王士祯推许“冲淡”“自然”“清奇”三品,而不提“雄浑”“劲健”“豪放”“悲慨”等。他反对诗歌“以沈著痛快为极致”,一再强调严羽的“言有尽而意无穷”和司空图的“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等,并认为“唐诗主情,故多蕴藉;宋诗主气,故多径露”。最明显的是他对几首咏息夫人的诗的评论,有评论认为杜牧的“至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是“正言以大义责之”,他颇不赞成;他认为只有王维的“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才“更不著判断一语,此盛唐所以为高”。正因为如此,所以王士祯撰《唐贤三昧集》时,竟不选李白、杜甫的诗。
⑥在王士祯之前,由于明代前后七子的复古主义运动,言必汉、魏、盛唐,造成了诗走向肤廓、貌袭的流弊,而公安派矫正前后七子之失,其弊又流于浅率。王士祯企图矫正两派之失,提倡神韵说,倡导诗应清远、冲淡、超逸,在表现上应含蓄、蕴藉,片面强调诗的空寂超逸、镜花水月的境界,这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同时他反对现实性强的诗歌及“沈著痛快”、酣畅淋漓的风格,抹杀了诗歌积极的社会作用,这又导致诗歌走上了脱离生活、脱离现实的道路。
1.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5分)( )( )
A.神韵说是王士祯第一个提出来的,之后便统治诗坛达百年之久。
B.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把诗歌分为九类,其实每一类诗歌中的精品都讲求神韵,并非诗之逸品所独有。
C.严羽提出“以禅喻诗”的诗歌理念,王士祯很赞同。
D.从“含蓄、蕴藉”的角度来讲,同是咏息夫人的诗歌,王维的诗比杜牧的诗确实更胜一筹。
E.明代前后七子和公安派都曾对诗歌进行过改革,只有王士祯的神韵说矫正了两派之失,让中国诗歌重新回到良性发展之路。
2.下列诗句中,符合王士祯“神韵说”的创作主张的一项是(3分)( )
A.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辛弃疾《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
B.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李贺《雁门太守行》)
C.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王维《终南别业》)
D.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杜牧《泊秦淮》)
3.王士祯所说的“神韵”与前人谈到过的“神韵”有什么不同?(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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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者对王士祯“神韵说”作何评价?请分条简答。(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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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雁去矣声犹在
雷抒雁原名叫作“雷淑彦”,可这个西北汉子认为“淑彦”两个字不好,有点儿像女人的名字,便自己改为同音字“抒雁”,并沿用至今。
作家赵克诚曾经赠予雷抒雁一幅嵌名联:“雷霆歌唱,抒九天壮志; 鸿雁优游,揽百姓仁怀。”名如其人。雷抒雁“雷霆”的时刻总让人记忆深刻。作家张同吾回忆,2011年的时候与雷抒雁一同参加在北京举办的旧体诗词研讨会,当时这个研讨会也算是诗学上的一次盛会了,除了与会的诗人,有两位部长和两位上将端坐在主席台上,还有几位将军坐在台下头排座位上。
主持人向大家介绍了各位将军和首长,却未介绍与会的诗人和诗歌理论家。雷抒雁登台发言:“我先说几句题外话,今天是什么会?是诗歌会又不是军事会议,介绍那么多将军而不介绍诗人,岂不是喧宾夺主?”
此话一出,真是“一语惊四座”,却当即得到了诸多诗家的赞同。他还主张,不应设主席台,大家围绕圆桌而坐,促膝相谈,更加亲切、自然、和谐。
还有一次,
有诗人在一次诗歌评奖中找他写序,并丢下两万元的“报酬”。当时的雷抒雁正是初评委主任,他当场说:“你的稿子我还未读,写与不写,如何写,还不可知,先得厚酬,让人于心不安了。”随即便断然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或许,也正是他性格当中的直率使然,才会让他的笔下写出那些饱含热情与力量的诗作。
多数人知晓雷抒雁是从他的成名作《小草在歌唱》开始。那是他在1978年为纪念在“文革”中被残忍迫害致死的烈士张志新而创作的诗。经历了十年浩劫,人们习惯了噤若寒蝉的沉默,他却一举打破了凝滞的寂静,释放出国人内心激烈的情感。
“我恨我自己,竟睡得那样死,像喝过魔鬼的迷魂汤,让辚辚囚车,碾过我僵死的心脏!我是军人,却不能挺身而出,像黄继光,用胸脯筑起一道铜墙!”他在诗中痛心疾首地呐喊。
对于他看不惯的事情,他批评起来无所顾忌。但对于惺惺相惜的同行,虔诚请教的后辈和文学爱好者,他都真诚、亲切地对待。诗歌爱好者王立世在回忆雷抒雁的文章中写道,雷抒雁是一个质朴、谦虚、低调的人,能够给接触过他的人以温暖和友谊。
去年4月,接受了切除直肠癌手术后,刚刚当选为中国诗歌学会会长的他还去长治参加了一年一度的中华祈福大会。那个时候没有人知道他已经旧病复发,他和其他几万人一样,披着雨衣,坐在城隍庙前的广场上等待祈福钟声敲响。
“抒雁就在我们中间,雨水落在雨披上,顺着帽檐滴在他清瘦的脸庞上,而他仍然笑意殷殷。”作家峭岩称。
在他后期病重的时候,作协的朋友韩作荣去医院看望他。原本半昏迷的雷抒雁却说了一句:“救命的人来了。”拖着虚弱的身子,他竟然和好友断断续续地聊了近一个小时。
两只飞鸟划过他病房玻璃窗划定的蓝天,他感慨:“一个锁在病床的人,会把飞翔当成绝代的美丽。”躺在手术室的无影灯下,麻醉前短暂的清醒瞬间,他洞察道:“谁也抵挡不住麻醉,当肉体失去疼痛的时候,灵魂里,一片漆黑。”常规的抽血化验,看到自己的血——“这不羁的液体,傲然与我对视”,唤起了他内心深处的万丈豪情:“我愿滴你在酒中与朋友共饮,涂你在剑上冲入敌阵,剩余的,就以笔蘸写成长长的经卷,献给,我的神。”
他身在病榻,却同时“以文字的名义站立在纸上”。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他的妻子马利在病床前拉着他的手,为他唱起家乡的陕西民歌:你要是我的哥哥,你就招一招手。雷抒雁频频招手,平静离去。他用最沉默的方式,表达了对妻子最热烈的爱。
2月21日上午,在追悼会现场,有人送来挽联上书:“大雁去矣声犹在,小草萎兮春又生。”
大厅里一直在播放着《小草在歌唱》这首诗,送行的人们齐声背诵铿锵有力的诗句:“我敢说,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红日,就不会升起在东方!我敢说,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地球也会失去分量……”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2月27日,有删改)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雷抒雁在旧体诗词研讨会中的“一语惊四座”,是其直率性格使然,这种性格在他的作品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B.面对黑暗、同行、病魔、爱妻,雷抒雁态度不一,文章正侧面相结合,从不同角度为我们展现了一个立体的雷抒雁。
C.作家峭岩对雷抒雁在祈福大会现场的描写,意在表明雷抒雁的虔诚和专注,也暗示他希望通过祈福来挽救自己的生命。
D. “以文字的名义站立在纸上”, 雷抒雁即使身在病榻,也从未辍笔,从中可以看出他对诗歌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
E.文章两次提到了《小草在歌唱》这首诗,是因为这首诗是雷抒雁的成名作,最能够代表他在诗歌艺术上的巨大成就。
2.文章第一段为什么要写雷抒雁改名之事?(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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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家赵克诚所赠之联与追悼会上他人所赠的挽联在意蕴上有何异同?请简要分析。(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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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神韵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诗歌创作理论,为清初王士祯所倡导,在清代前期统治诗坛达百年之久。
王士祯之前,虽有许多人谈到过神韵,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神韵的概念并没有固定的、明确的说法,只是大体上用来指和形似相对立的神似、气韵、风神等一类的内容。到王士祯时,他才把神韵作为诗歌创作的根本要求提了出来。王士祯所提出的神韵说的根本特点是,在诗歌的艺术表现上追求一种空寂超选、镜花水月、不着形迹的境界。
神韵为诗中最高境界,王士祯提倡神韵,自无可厚非,但并非只有空寂超逸,才有神韵。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诗之品有九:曰高,曰古,曰深,曰远,曰长,曰雄浑,曰飘逸,曰悲壮,曰凄婉。”可见神韵并非诗之逸品所独有,而为各品之好诗所共有。王士祯将神韵视为逸品所独具,恰是其偏失之处。
王士祯对严羽的“以禅喻诗”或“借禅喻诗”深表赞许,同时更进一步提倡诗要入禅,达到禅家所说的“色相俱空”的境界。他说:“严沧浪以禅喻诗,余深契其说;而五言尤为近之。”还说:“诗禅一致,等无差别。”他认为根植于现实的诗的“化境”和以空空为旨归的禅的“悟境”,是毫无区别的,而最好的诗歌,就是“色相俱空”“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的“逸品”。从诗歌反映现实不应太执著于实写这一点讲,他的诗论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从根本上来说,他是以远离现实为旨归的。
关于诗歌风格,王士祯推许“冲淡”“自然”“清奇”三品,而不提“雄浑”“劲健”“豪放”“悲慨”等。他反对诗歌“以沈著痛快为极致”,一再强调严羽的“言有尽而意无穷”和司空图的“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等,并认为“唐诗主情,故多蕴藉;宋诗主气,故多径露”。最明显的是他对几首咏息夫人的诗的评论,有评论认为杜牧的“至竞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是“正言以大义责之”,他颇不赞成;他认为只有王维的“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才“更不著判断一语,此盛唐所以为高”。正因为如此,所以王士祯撰《唐贤三昧集》时,竞不选李白、杜甫的诗。
在王士祯之前,由于明代前后七子的复古主义运动,言必汉、魏、盛唐,造成了诗走向肤廓、貌袭的流弊,而公安派矫正前后七子之失,其弊又流于浅率。王士祯企图矫正两派之失,提倡神韵说,倡导诗应清远、;中淡、超逸,在表现上应含蓄、蕴藉,片面强调诗的空寂超逸、镜花水月的境界,这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同时他反对现实性强的诗歌及“沈著痛快”、酣畅淋漓的风格,抹杀了诗歌积极的社会作用,这又导致诗歌走上了脱离生活、脱离现实的道路。
(节选自2012年《诗歌美学》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关于“神韵说”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神韵说是清初王士祯倡导的在清朝前期统治诗坛达百年之久的一种诗歌创作理论。 |
B.神韵说强调在诗歌的艺术表现上要追求一种空寂超逸、镜花水月、不着形迹的境界。 |
C.神韵说推崇“冲淡”“自然”“清奇”的创作风格,反对“雄浑”“劲健”等风格。 |
D.神韵说导致诗歌走上脱离生活、脱离现实的道路,这抹杀了诗歌积极的社会作用。 |
2.下列诗句中,符合“神韵说”的创作主张的一项是
A.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陆游《书愤》) |
B.回看天际下中流,岩上无心云相逐。(柳宗元《渔翁》) |
C.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秦观《鹊桥仙》) |
D.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陶渊明《归去来兮辞》) |
3.下列推断,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一种文学理论的提出离不开前人的理论基础,“神韵说”的提出就是如此。 |
B.在诗歌创作主张上,王士祯和严羽有同有异,相同点是都主张含蓄蕴藉的创作风格。 |
C.“神韵说”尽管也有不足之处,但在清代前期的诗坛上是占统治地位的一种创作理论。 |
D.同是咏息夫人的诗歌,王士祯认为从诗歌的主旨考虑,杜牧的诗比不上王维的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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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锦诗之美
--记敦煌研究院女院长樊锦诗
樊锦诗,一个女人的名字,让人遐想到锦缎,诗歌,华丽纷披的美丽。四十余年过去,她的名字,却在大风沙里生长为一种精神。
四十余年前,樊锦诗从北大历史系考古专业毕业。这个面庞秀气的上海姑娘,把父亲劝阻的信压在箱底,抛却繁华的都市生活,执意来到敦煌研究院工作。
文艺片里的丝绸之路,总看见欢乐的西部人弹着冬不拉,唱着小调,漂亮的女子献上洁白的哈达……这不过是真实的谎言,西部人把生活的背景归纳成两个字:荒凉。
那时,戈壁滩人烟稀少,走上几十里路也碰不见一个人,沙子的地表温度高达70摄氏度,低达零下30度。莫高窟内极尽辉煌,鬼斧神工,洞外却是灰土蒙蒙,孤苦伶仃。人总要走出艺术的洞,柴米油盐地生活啊。
水是碱性的,樊锦诗总洗不干净头发。没有屋子住,就在附近的小庙凑合,土炕土凳土桌,吃饭的时候起风,灰尘就呛到肺里。一个月也去不了一回城里,读书读报简直奢侈。
有晚洞外传来狼啸。她吓得整晚睡不着,次日才发明,洞外原来拴着一头不安分的驴子。那时她也不过是个小姑娘,单调寂寞的日子几近让她窒息。但她不走。敦煌壁画的大气之美使她折服,而壁画雕塑自然的老化破损、被盗窃的空白痕迹更使她心疼。迫使她留下。她要以自己柔弱的坚韧保护敦煌。
多年来,樊锦诗沉浸在石窟考古研究工作当中。保护、研究、思考、发扬画在石头上、刻在窑洞里的大美,乐不思蜀。她运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完成了敦煌莫高窟北朝、隋及唐朝前期的分期断代,得到学术界的高度认可。
这些年,樊锦诗把自己的先生也从武汉拽到了敦煌,风雨兼程,同甘共苦。
流年似水,青丝变白发。听说有些女同学信誓旦旦要来敦煌,樊锦诗就紧张:“人很难真的和艺术过一辈子。我怕她们太苦……回头一想啊,我是三不像,一不是管理出身,不像院长;二没有坚持专业,耽搁了北大那几年;三不是贤妻良母,孩子受了很多委屈,亏欠家庭太多。”
那场特殊的媒体见面会,就在石窟之外。樊锦诗扯扯普通的青布罩衫,犹如邻居慈祥而抱愧的老太太。旁边的听众却在感慨:“一个地道的上海女人,完全是浓重的西北口音了。”
那她为什么坚持留下?
“你们看夜色中的莫高窟,宁静、圣洁。我老说有一种魅力,一个极大的吸引力在吸引着我。愿意留下,死心塌地地留下,慢慢地就上升到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保护不好真是千古罪人。”“许多人都这样,一些老先生。你像常院长、段先生他们来的时候,有的比我还小,20岁左右。然而来了之后,一辈子默默无闻。被打成右派,还持续去画画,仍是一丝不苟地画。他就觉得这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没有这部分,他就没支撑了,并且他画的时候也是在跟古代的艺术家交流。震撼在哪儿呢?奥妙在哪儿呢?神秘在哪儿呢?就是他们的工作。就是用他们的青春,用他们的画,一点一点地实现人生价值。现在都年老了,八十岁、七十多岁。还想着敦煌,还要回来。他就觉得这是他真实的家。”
听她坦然安静地说着这话,将四十余年的艰辛和孤独轻轻带过,听众心里各是滋味。戈壁风沙龙卷虎啸,改变了她的吴侬软语、青丝春颜,却赠与她别样的洒脱和旷达,和常人不能体验的幸福。
西部人称敦煌研究院的这位女院长是西部守护神。只有神,才有这样的意志。
月光下的她,不是神,如诗歌,如锦缎,具有华丽纷披的美丽。
(选自《江淮文摘》2009年第12期)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北京大学毕业后,樊锦诗不顾父亲的劝阻,毅然选择了环境荒凉的敦煌,并坚持工作了四十年,这充分展示了她的“美”。
B.“这不过是真实的谎言”,是说文艺片里表现的“西部人弹着冬不拉,唱着小调,漂亮的女子献上洁白的哈达”的场景,在西部人的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
C.作者竭力描绘戈壁滩的人烟稀少、莫高窟外的灰土蒙蒙,是为了反衬莫高窟内的极近辉煌、鬼斧神工,也为了表现樊锦诗保护艺术的强烈责任感。
D.“听说有些女同学信誓旦旦要来敦煌,樊锦诗就紧张”的细节,是为了通过她的担忧与心疼,展示出她留在戈壁滩付出的巨大代价,从而为下文突显她的精神做铺垫。
E.“那她为何坚持留下”独立成段,起到了很好的过渡作用,下文就通过樊锦诗本人对“一些老先生”的介绍和谈论,直接回答这一问题。
2.本文的标题是"锦诗之美",请概括出樊锦诗的“美丽”之处。(6分)
3.文章没有直接刻画人物,“避实就虚”是本文表现人物最主要的表现手法,请作简要分析。(6分)
4.文章开头说:“她的名字,却在大风沙里生长为一种精神”,末尾部分又说,“西部人称敦煌研究院的这位女院长是西部守护神”,你认为怎样的精神使她成为“守护神”? 联系实际,谈谈这对你有怎样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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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诗人食指:我这样写歌
李翚 庄劲扬
“我就是喜欢写诗,就是写了几首当时那个环境下年轻人比较喜欢的诗”。2009年10月食指在中国诗坛第一次专门为他举行的作品研讨会上,作了这样的一个开场白,希望与会的专家学者们不要用“大师”、“英雄”、“先驱”这样的词句来界定他。
研讨会期间,食指大多时候都是低着头默默地聆听、记录,只是偶尔对专家们坦诚地对他的诗做出“文本还不够精美”、“部分诗歌在语言的美感方面还欠火候”这样的评价时,抬起头来频频点头。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研讨会结束时,主持人请他再次致辞,他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朗诵了他的诗作《我这样写歌》:“这首小诗完成的一刻/结束了一切精神的折磨/别人以为是不修边幅/其实我早已失魂落魄/……一个人承受心灵的寂寞/年年如此,日月如梭/远离名利,远离污浊/就这样在僻静荒凉的一角/我写我心中想唱的歌”……
诗人喜欢朗诵。南京大学的文学评论家傅元峰副教授说,食指是那种能背下自己所有诗的人。食指点头,“这都是我呕心沥血的作品”。
食指在诗作《世纪末的中国诗人》中说自己是“自幼追求艺术的一生”。不过,如果不是因为中考失利,他很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都是5分的特优生,居然没考上,只好学文了。”
“我是从一些批判文章里偷学的”,食指有些狡黠地笑着谈到了他的诗艺学习之道。
“文革”期间,几乎读不到什么书了,诗歌也都是政治口号语体。但食指却找到了自己的源泉。他从《文学评论》里读到了那些作为批判对象的外国诗歌,虽然大多只是片段,他也觉得太美了。
食指偷学的第二个源泉是刘白羽的藏书。当时刘白羽已经被造反派打倒,书房被查封,里面有很多国外的诗歌集,食指就和伙伴们从天窗翻进去“借”书来翻阅。
第三个源泉是当时能够公开出版的国外近代诗人的诗歌,普希金、拜伦、马雅可夫斯基等等,他都阅读吸收。
而让食指感到尤为幸运的是在写诗的起步阶段得到了“高人指点”,这“高人”就是何其芳。何其芳是最早一批被打倒的“走资派”、“黑帮分子”,当时已很少有人敢去家里看望他。食指在中学课本里就学过他的诗,很仰慕他。食指回忆那天去何其芳家的情形时说,那是1967年夏天的一天,我穿一条短裤,一件背心,像小孩一样。何其芳的女儿何京颉在一篇文章里写道:“他们谈了很长时间,虽然当时郭路生只是个十八九岁的小青年,可父亲没有把他当成是小孩子,而视他为同辈人,与他滔滔不绝地谈着新诗的创作、发展,诗歌的韵律、语言等等,对郭路生所提的问题也一一做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从那以后,食指就经常带着自己的诗歌去何其芳家向他请教。他说,“何其芳把我引向了正道”。遗憾的是,不久何其芳就离开北京,而食指也于1968年12月下乡去了……
1966年——1969年,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第一阶段,“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论调甚嚣尘上,一派“全面内战”之势。食指却在这几年里完成了他“最为辉煌的青春期创作”,大部分代表作都是这几年写的,诗人林莽认为食指的这些作品“是对那些心灵命题的记录与回答”。
《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是食指1968年12月作为知青去山西时,在火车上写成的。他写道:“北京车站高大的建筑/突然一阵剧烈的抖动/我双眼吃惊地望着窗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一定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这时,我的心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绳就在妈妈手中。”
翻译家戈宝权的女儿戈小丽当时与食指一起下乡到了山西杏花村,她在回忆文章中说 “一次他朗诵《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当时的两个女生还没听完就跑出厨房,站在黑夜中放声大哭。”食指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知青插队的地方。
食指觉得幸运的是,那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只集中在他的《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上,而没有完全解读他的那两篇长诗《鱼儿三部曲》和《海洋三部曲》。按那时的标准,这两首才是真正的“反动”诗,都直接指向了“文革”与红卫兵。
“幸好我的诗只是在传抄,而且传到上面的是些短诗,躲过一劫”,食指这样说。
1973年,在青春还在奔放地燃烧时,诗人却在理想幻灭爱情受挫的打击下精神抑郁,被诊断为“精神分裂”。从这一年第一次住进北京第三福利医院,直到2002年,食指在这家精神病疗养院断断续续住了12年。
即使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食指仍然坚持思考,坚持写诗。“我知道进福利院是一种沉稳,于是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对待人生”。
2002年他从福利院走了出来,有了新的家庭,也开始了新的生活。
(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食指的诗作《我这样写歌》中提到的“精神的折磨”指的是他在被诊断为“精神分裂”后,在精神病医院里所受到的精神折磨。
B.在中考中,成绩本来很好的食指却意外没能如愿去学习自己喜欢的天文学,所以只好选择去学习自己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文学。
C.为了更好地创作诗歌,食指去何其芳家拜访,并与之从新诗的创作、发展谈论到诗歌的韵律、语言,一些疑问也得到了解答。
D.《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和《相信未来》都是食指的代表作,其中前者形象而又贴切地写出了远离家乡的知青的心情,广为传抄。
E.本文采用倒叙的手法,开篇通过食指参加作品研讨会的一些细节描写设置悬念,后文通过对食指下乡和生病的详细叙述揭开悬念。
2.从研讨会期间的言行,可以看出食指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在中考失利选择学文后,哪些因素使得食指一步步到达创作的巅峰?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4.诗人的笔名“食指”,意为“别人背后的指点绝损伤不了一个人格健全的诗人”。做诗人如此,做人亦应如此。请结合全文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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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勃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撸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
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箸。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干硬的乾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箸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开篇独句成段,总领全文,以“深刻”“顽固”突出了味觉记忆的无比独特和难以改变,点明主题,吸引读者兴趣。
B. 文中写外省人对老陕们进食场面的惊叹后,又写了自己的真切感受,富有生活情趣,凸显了故乡美食的独特魅力。
C. 作者以具体事例从“群体”和“个体”两方面印证“舌苔记忆”的深刻,其中作者老母亲的口味属于“个体”方面。
D. 作者不惜笔墨写自己细品胡辣汤,既是为了弥补早年留恋却无钱品尝的遗憾,也是为了强调故乡胡辣汤味道的正宗。
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妙之处。
3.有人认为本文至倒数第三段已可作结,最后两段内容多余。你是否同意这一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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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舌苔上的记忆
雷抒雁
在人类所有的记忆里,我以为以味觉的记忆最为深刻,最为顽固。
那是在你饥饿时,或者在你的成长期里,某种饮食以它独特的滋味突然地闯入,或者是经常性地光顾,刻写在你的舌苔上,濡染了你的味蕾,使你有了一种与生俱在的感觉记忆。此后,随着年岁的增长,环境的迁易,也许有过无数次更美妙的食物冲洗、覆盖过你的舌苔,那种特殊口味的记忆却生机勒勃地清醒着,牵动着你一生的神经。
有些口味缘地域而形成群体,成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内容。
居京的陕西乡党,每每有机会聚会,必到“蓝花花”“老孙家”什么的陕西馆子里去,饱餐一次“土得掉渣”的陕西食品。那时的快乐,肯定是舌头挑起的。吃着辣辣酸酸、油油汪汪的油泼面,或来一碗掰得细细的、煮得烂烂的、肉肥汤醇的羊肉泡馍。一时之间,只听见吸吸溜溜、呼呼噜噜的进食声。
只有吃陕西这种合口味的饭,老陕们才有这种旁若无人、汪洋恣肆的场面。三碗下肚,打个饱嗝,用厚厚的掌心抹一把油嘴:然后,几双豹眼,吃傻了一般。呆呆地相互望着。半晌嘣一句重重的陕西话:“美!”这叫“解馋”。只有在这种场合,那些学了多年的、半生不熟的普通话,才会一概扔掉,显出西北语言凝重、朴拙的本色。
一位目睹了这场面的外省人,惊得连连摇头:“要真正认识陕西人,你得看陕西人吃陕西饭!”口味,就是这样让你变得原始,甚至恢复野性。
陕西乡党到一起,说文学,论世事,多有见仁见智,唯在这吃食上,意见一致得惊人。凭着那一口辣、一口酸,让橹起袖子去拼命,也都值得。
我的老母亲,已是八旬高龄,总惦记家乡县城钟楼巷里那家卖馄饨的。说那馄饨皮薄,馅香,煮馄饨的汤,是老母鸡炖的。还有家乡的蜂蜜与凉粽子,甜、软、香。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总会蠕动嘴唇,还要不时用手擦擦嘴。北京有的是馄饨,有的是凉粽子。不行,吃了后,说不是味,不如家乡的好。我和老娘开玩笑,说有位皇帝想吃“珍沬翡翠白玉汤”的故事,逗得老太太直乐,说:“也怪,这口味一旦有了,硬是改不了!”
说改不了,也真是。日前回西安小住几日,朋友安排我在一家豪华饭店里。一上餐桌,打开菜谱,溜一眼:川、粤、潮州,生猛海鲜,应有尽有,唯独没有魂牵梦绕的陕西地方食品。朋友热情,珍馐满桌;我却淡然,难以下着。
第二天早早起来,穿街过巷,只在味觉记忆的顽强指引下,寻那早年让我恋恋难去,又常因无钱而空回的地摊食品。
先来一碗胡辣汤。中国饮食,说全了,色、香、味、器、形、意,字字得到。可这种街头传统食品,重的只在一字:味!若看那色,黑糊糊一锅浓汤,没少倒酱油、少打淀粉;里边若隐若现些白菜、粉条、肉丸之类。很像旧时的木匠师傅做活时,熬下的一锅皮胶,腾腾冒着热气。要是外省人看了,怕要呕出胃来。可咱要的,就是那一口“味”儿!
拿起汤匙细品那碗胡辣汤,几十年前的种种记忆,裹了一些人和事,都一勺勺,或酸或甜地随它灌进肚子去。吃罢,那辣、那粘、那香,似乎跨越岁月,和生长在记忆中的口味衔接在了一起,舌齿之间,久久难去。虽说只是一碗俗常饭食,此时,冲击情感,竟如面晤久违亲朋,或者徜徉于友人书信的墨香之中。
在西安的日子,天天如在梦里,有时驱车十里八里,也就为吃一碗开胃的“歧山臊子面”,或者一块千硬的干州“锅盔”。
往事、乡情,我是用舌头一点一点贪婪地品尝它的滋味。
前些年,我去了趟台湾,偏偏台北就有一家羊肉泡馍馆子。入座,老板操一口地道陕西乡音迎上,只三、五句交谈,便一见如故,把所有陕西饭食,都一一端了上来。只可惜,名实相去甚远,大大走了口味。想想也是,几十年的阻隔,那水、那土、那用料,全不是故乡的了,连食客的口味,也变得失去辨别力。可是,环顾左右,那些客居的陕西乡党,吃得却是津津有味。其实,来这里的人,吃的也只是那食品的名字,以及由此引起的乡思,满足的也不过是深深打上故乡烙印的味觉怀旧。如果某一日,能回到陕西,真真切切地触摸一下折磨了他们几十年的味觉记忆,怕会未曾举着泪先落了。
舌苔上的记忆,是渗入血肉和生命同在的东西。那根,深深扎在故乡情思的厚土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开篇独句成段,总领全文,以“深刻”“顽固”突出了味觉记忆的无比独特和难以改变,点明主题,吸引读者兴趣。
B. 文中写外省人对老陕们进食场面的惊叹后,又写了自己的真切感受,富有生活情趣,凸显了故乡美食的独特魅力。
C. 作者以具体事例从“群体”和“个体”两方面印证“舌苔记忆”的深刻,其中作者老母亲的口味属于“个体”方面。
D. 作者不惜笔墨写自己细品胡辣汤,既是为了弥补早年留恋却无钱品尝的遗憾,也是为了强调故乡胡辣汤味道的正宗。
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精妙之处。
3.有人认为本文至倒数第三段已可作结,最后两段内容多余。你是否同意这一看法?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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