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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近代以来,政治民主化是世界各国政治发展的总趋势。

材料一  正如美国宪政评论家所说:“新宪法(指1787年宪法)确立的四种主要决策实体(众议院、参议院、总统、最高法院)中,民众只有权选一种。其他三种的选举至少要两度远离民众控制。根据1787年的宪法,民众只选举众议院议员,而且众议院议员任期短,只两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州立法机关则有权推举任期6年的合众国参议员。州立法机关推举出其认为合适的选举团成员,再由选举团成员推选出总统。……最后,由总统任命终身的联邦法官,从而尽量使那些决策者们远离民众控制。”

——刘书林《试论美国“三权分立”模式的本质及局限》

材料二  早在1954年宪法的制定过程中,曾经有人提出过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国家机构”的前面作为第二章,以示重视公民权利的意见。但当时因为有许多人不同意而未成现实。时间过了28年,我国经历了摧残人权的“十年浩劫”之后,因而在现行宪法的起草过程中,当又有人提出这样的意见时,终于顺利地被接纳了。再从另外的一个角度来考虑:公民权利自由的内容同宪法《总纲》第2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规定紧密相连,如果没有每个人的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监督权以及其他的一系列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使,那么,所谓“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将无从谈起。既然公民行使各项民主权利乃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基础,所以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移作第二章,紧接宪法《总纲》,这无论在实质上或者在逻辑上都是恰当的。

——许崇德《我国宪法是人民权利保障书》

(1)根据材料一,分析美国1787年宪法关于权力的分配与运行机制所遵循的原则及其体现出的局限性。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我国宪法是怎样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美两国民主制度的共同之处及本质区别。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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