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 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保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 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ニ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她!这小子,太欺负人了!”
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介绍当地的社会习俗,“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陈小手和社会习俗的冲突为他的悲剧命运做了铺垫。
B.小说中团长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的寥寥数语逼真地呈现了他粗鲁、野蛮的流氓痞性,团长最后的言行提升了作品的深度。
C.小说语言具有地方特色,比如“老娘”就是接生婆在当地的称呼,“走柳”是不停走来走去、焦虑的民间说法,“得罪”只是陈小手告辞之前的习惯用语。
D.全知视角使作者在讲述故事抒发感受时不受限制,但本文作者并没有直接将主观评价传递给读者,而是冷静的讲述,给读者留下更广阔的思考空间。
(2)有人说“陈小手就像他的坐骑白马一样“浑身雪白”,他是作者有意塑造的集众多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物符号”。请概括陈小手的人物形象,并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以陈小手被枪杀、团长感到委屈结尾,这样设计有哪些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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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充分的展示了当地的社会环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既为陈小手的出场做了铺垫,也为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伏笔。
B.在很少人家养马的水乡,陈小手特地养了一匹“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的走马行医,表明陈小手想用翩翩公子的形象抵消人们对他只是一个男性老娘的偏见。
C.陈小手接完生后,总要向主人道一声“得罪”,这既是收受酬金的客套话,也反映出陈小手对一个男性妇科医生身份尴尬的认同。
D.括号里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作者对“团长”的冷漠与不屑;“杀猪也似的乱叫”,让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
E.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可见团长心里存有两笔账:救人,该赏;碰了自己的女人,该死。也反映出团长是一个原则性强,赏罚分明的人。
(2)小说中“陈小手”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陈小手“男性妇科医生”这一身份的设定,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陈小手》的主人公不是陈小手而是团长,请结合小说的矛盾冲突、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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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充分的展示了当地的社会环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既为陈小手的出场做了铺垫,也为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伏笔。
B.在很少人家养马的水乡,陈小手特地养了一匹“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的走马行医,表明陈小手想用翩翩公子的形象抵消人们对他只是一个男性老娘的偏见。
C.陈小手接完生后,总要向主人道一声“得罪”,这既是收受酬金的客套话,也反映出陈小手对一个男性妇科医生身份尴尬的认同。
D.括号里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作者对“团长”的冷漠与不屑;“杀猪也似的乱叫”,让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
E.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可见团长心里存有两笔账:救人,该赏;碰了自己的女人,该死。也反映出团长是一个原则性强,赏罚分明的人。
(2)小说中“陈小手”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陈小手“男性妇科医生”这一身份的设定,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陈小手》的主人公不是陈小手而是团长,请结合小说的矛盾冲突、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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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住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而且,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生,但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地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此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是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六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缺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原载《人民文学》1983年第9期)
[注]①老娘:楼生婆,①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开篇交代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既为了引出主人公陈小手,又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作铺垫。
B. 写女人身上油脂太多,接生后陈小手累得筋疲力尽,“迤里歪斜走出来”,运用行动描写从正面表现了这次接生的棘手和陈小手的医术高明。
C. “得罪”在全文出现了两次,替人接生,而且母子平安,陈小手却说“得罪”,这样写为下文写他的不幸遭遇埋下了伏笔。
D. 小说善于运用白描的手法,比如“这匹马浑身雪白,无根杂毛,是一匹走马”,寥寥几句,便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一匹骏马的形象。
E. 陈小手自己运气不好,死在一个恩将仇报、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的手下,陈小手的死是极具偶然性的。
2.陈小手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写陈小手为团长太太接生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写陈小手被团长枪杀,这样安排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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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 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保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 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ニ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她!这小子,太欺负人了!”
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介绍当地的社会习俗,“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陈小手和社会习俗的冲突为他的悲剧命运做了铺垫。
B.小说中团长是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的寥寥数语逼真地呈现了他粗鲁、野蛮的流氓痞性,团长最后的言行提升了作品的深度。
C.小说语言具有地方特色,比如“老娘”就是接生婆在当地的称呼,“走柳”是不停走来走去、焦虑的民间说法,“得罪”只是陈小手告辞之前的习惯用语。
D.全知视角使作者在讲述故事抒发感受时不受限制,但本文作者并没有直接将主观评价传递给读者,而是冷静的讲述,给读者留下更广阔的思考空间。
(2)有人说“陈小手就像他的坐骑白马一样“浑身雪白”,他是作者有意塑造的集众多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物符号”。请概括陈小手的人物形象,并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以陈小手被枪杀、团长感到委屈结尾,这样设计有哪些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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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总说我们的阅读量小,其实那要看阅读什么,我们读书的数确实不多,可读微信的时间和数量,恐怕在世界上都数一数二。
不然看看四周,无时无刻不在那里看微信,可以说是任何地方都有的风景。开会、上课,凡是低着头的,十有八九是在读微信;上班时间看微信已经成为了常态行为,更何况与微信有关的工作不在少数;坐公交,乘火车,等在候车室、候机室里,盯着微信的时间恐怕占大多数,幸亏飞机上不许打开手机,否则,读微信的比例大概接近百分之百。从前纸质媒体独占天下时,蹲厕所看报是一景,今天,上厕所不看微信的还剩下多少?
微信的诞生,当然是件好事,让阅读大大提速,看什么都变得无比的便捷,可这种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微信量也很容易让人沉迷。
须臾离不开微信,一刻不盯微信就有如失魂落魄,这已经是很多人的生活常态;一家几口各看各的微信,还互转互动,这已经是当今家庭生活的普遍景致。姑且不说在看微信中度过的生活究竟是好是赖,仅是把时间耗费在微信里,就会让原本已经少得可怜的读书时间更是无一席之地。书痴,古往今来都是少数,但微信痴如今与日俱增。阅读微信一旦成瘾,茶饭不思,睡眠不足,耽误了正事,不仅无异于身心健康,而且还会带来诸多的副作用。因为这种病态阅读常常是排他的,痴迷的,偏听偏信的,即使谬误就在眼前,也浑然不觉。
尽管微信也是阅读,好微信就是好文章,好的微信公众号就是一张好报纸,一本好刊物,甚至是一步便携式的好书,可是阅读那些转来转去的微信时你也会发现,这毕竟有别于书籍,报刊。个人间转发的大多是单向的,很少能看到相左的意见,即使有,往往也难得再次转发到同一个人手里。这还不如阅读报刊,起码不同的说法、意见都可以相继呈现;更不如网页,不但有不同的声音,而且还有纠错的跟帖及时出现。前些时候,一则大学生只因为掏了家门口的鸟窝而被判重刑的消息,除在报纸、网络上广泛传播外,在微信里也是频频被转发。可是当真相披露出来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都有报道,唯独相关真相的微信却在转发中不见了踪影。于是,这件事就给只专注于微信的人留下了极为片面的印象。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微信群遍布的今天,可谓特别恰当的形容。不少微信群正日益走向近亲繁殖,在相同认知、经历、层次、职业的人组成的各类微信群里,传播的微信都在相同水平上面徘徊。所以沉浸、徜徉在这样的微信群中,很难收到启迪和提升,大家需要的只是纵情宣泄和盲目点赞,以致很多错误百出的微信也可以被疯转。有的微信传递的消息说是昨天的,可照片和视频里的着装都与季节不符;有的微信尽管说得很慷慨,可连基本的常识都是错的,年月日都没有说对,但又有谁会在乎这些呢?
阅读微信有可能变为病态,而转发微信也可以成为许多人的癖好,转得瘾头十足。为了获得转发量,不惜用“转疯了”“不能不转”“是中国人就转”“有良心就转”为噱头,可等你打开一看,恐怕只有没有良心的才会转了。不过,这种自以为是的微信转发,却很合乎病态阅读的胃口,只图叫座,不顾事实。
阅读微信原本是好事,转发微信也不是什么坏事,但是不能过度,过度就会陷入病态,病态的结果就是误了别人,也误了自己。
(《中国人民日报》2016 年1月21日)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无时无刻不在那里看微信,可以说是任何地方都有的风景。坐公交、乘火车时盯着微信的恐怕占大多数,就连蹲厕所看微信的也是多数。
B. 一刻不盯着微信就有如失魂落魄,这已经是很多人的生活常态,一家人也是各看各的微信,还互转互动,这已经是当今家庭生活的必然行动。
C. 中国人读微信的时间和数量,恐怕在世界上都数一数二,就连上班时间看微信也成为了常态行为。
D. 不少微信群正日益走向近亲繁殖。相同认知、经历、层次、职业的人组成各类微信群,都在相同水平上徘徊,所以,他们在这里很难收受到启迪和提升。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大学生只因掏了家门口的鸟窝而被判重刑的消息,在微信里被频频转发,可当真相披露出来后,传播微信的人对此就只有极为片面的印象。
B. 须臾离不开微信,这种在看微信中度过的生活把阅读都耗在微信里,会让原本已经少得可怜的读书时间更无一席之地。
C. 病态微信阅读常常是排他的、痴迷的、偏听偏信的,会让人茶饭无心、睡眠不足、耽误了正事,不仅无益于身心健康,而且还会带来诸多副作用。
D. 微信的诞生,可以提高阅读的速度,让阅读变得快捷,而且好微信就是好文章,但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微信量也很容易令人沉迷。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阅读微信原本是好事,转发微信也不是什么坏事,只要我们不过度地阅读和转发,就不容易陷入病态,也就不容易误了别人,也误了自己。
B. 有的微信尽管说得慷慨激昂,可连基本常识都是错的,年月日都没说对。这样的微信仍被疯转,原因是那些转发的人需要的只是纵情宣泄和盲目点赞。
C. 转发微信可以变成很多人的癖好,为了获得转发量,不惜用“转疯了”“不能不转”为噱头,这种自以为是的微信转发,很合乎病态阅读的胃口。
D. 个人间转发微信时很少能看到相左的意见,即使有,往往也难得再次转发到同一个人的手里,所以个人间转发的微信大多是单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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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异秉
汪曾祺
①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
②他家在后街濒河的高坡上。这家总是那么安静,从外面听不到什么声音。后街的人家总是吵吵闹闹的。男人揪着头发打老婆,女人拿火叉打孩子。王家从来没有这些声音。他们家起得很早。天不亮王二就起来备料,然后就烧煮。他媳妇梳好头就推磨磨豆腐,帮王二烧火,火光照得她的圆盘脸红红的。
③每天下午,他出摊很早。他摆摊的地点是在保全堂。这地点好,东街西街和附近几条巷子到这里都不远。到了上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包油炸的、盐炒的豌豆、瓜子,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一直忙到九点多钟,在他的两盏高罩的煤油灯里煤油已经点去了一多半,装熏烧的盘子和装豌豆的匣子都已经见了底的时候,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就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拿眼睛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他的主顾都是熟人,谁什么时候来,买什么,他心里都是有数的。
④这一条街上的店铺、摆摊的,近几年,景况都不大好。只有王二的生意却越做越兴旺。每天晚上到了买卖高潮的时候,摊子外面有时会拥着好些人。遇上下雨下雪,叫主顾在当街打伞站着,实在很不过意。于是经人说合,出了租钱,他就把他的摊子搬到隔壁源昌烟店的店堂里去了。源昌烟店是个老名号,专卖旱烟。王二来了,就占了半边店堂。他的摊子原来在保全堂廊檐是东西向横放着的,迁到源昌,就改成南北向,直放了。所以,已经不能算是一个摊子,而是半个店铺了。他所卖的东西的品种也增加了。最显眼的变化是他把长罩煤油灯撤掉,挂起一盏呼呼作响的汽灯。这白亮白亮的汽灯,越显得源昌柜台里的一盏煤油灯十分的暗淡了。
⑤王二的发达,从他的生活也看得出来的。他可以自由地去听书了。王二最爱听书。以前去听书都要经过考虑。一是花钱,二是费时间,更主要的是考虑这于他的身份不大相称:一个卖熏烧的,常常听书,怕人议论。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
⑥王二把他的买卖乔迁到隔壁源昌去了,但是每天九点以后他一定还是端了一杯茶到保全堂店堂里来坐个点把钟,听人闲聊。
⑦有一天,对门万顺酱园连家的一个亲戚兼食客万事通张汉谈起人生有命。说凡是成大事业,有大作为,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有特殊的秉赋。汉高祖刘邦,股有七十二黑子——就是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谁有过?燕人张翼德,睡着了也睁着眼睛。就是市井之人,凡有走了一步好运的,也莫不有与众不同之处。必有非常之人,乃成非常之事。大家听了,不禁暗暗点头。
⑧忽然张汉话锋一转,向王二道:“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
⑨王二不解何为“异秉”。
⑩“就是与众不同,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说说,你说说!”大家也都怂恿王二:“说说!说说!”
⑪王二虽然发了一点财,却随时不忘自己的身份,从不僭越自大,在大家敦促之下,只有很诚恳地欠一欠身说:“我呀,有那么一点:大小解分清。”他怕大家不懂,又解释道:“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
⑫张汉一听,拍了一下手,说:“就是说,不是屎尿一起来,难得!”
⑬说着,已经过了十点半了,大家起身道别。该上门了。掌柜向柜台里一看,经常挨打的学生意的小伙计陈相公不见了,就大声喊:“陈相公!”喊了几声,没人应声。
⑭原来陈相公在厕所里。这是陶先生发现的。他一头走进厕所,发现陈相公已经蹲在那里。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开头“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交代了小说的主人公并领起全文内容。
B. 第⑤段写王二听书,展现了王二忙中偷闲、张弛有度的生活状态,“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是因为王二生意做得好,身份变了。
C. 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表现手法,比如开头用别家的吵吵闹闹与王二家的安静作对比,突出王二家庭和睦。
D. 文章的结尾“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暗含作者对小人物对“异秉”迷信的善意揶揄。
2.“万事通张汉”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标题“异秉”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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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 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 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 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E. 小说语言朴实,情节看似平淡,实则暗有波澜,以珠子灯为线索,贯穿全文,并用珠子灯的兴衰来象征人物的存亡,让整篇小说披上一层深深的哀伤情调。
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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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 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 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 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E. 小说语言朴实,情节看似平淡,实则暗有波澜,以珠子灯为线索,贯穿全文,并用珠子灯的兴衰来象征人物的存亡,让整篇小说披上一层深深的哀伤情调。
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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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珠子灯
汪曾祺
①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②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③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④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⑤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⑥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⑦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⑧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⑨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⑩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11)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12)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13)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14)她死了。
(15)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16)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结尾三段营造了悲凉、凄婉的氛围,耐人寻味,语言含蓄,内涵丰富,形象地写出了孙晓云的命运。
B.孙小姐变得古怪了,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就这样躺了十年,这是孙晓云对封建伦理无声的反抗。
C.“不过这六盏灯只见过一次”,这句话有推动牵引故事情节的作用,明示主人公的命运。
D.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展现了极具地域特色的风土人情,并与下文的主体故事构成有机结合,是行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意在表明人们对孙家给女儿送灯的行为的嘲笑,暗示下文悲情故事的发生。
2.小说主人公孙晓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第二段和第十二段对珠子灯及相关环境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概括分析。
4.小说以“珠子灯”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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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 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 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 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 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 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 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