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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充分的展示了当地的社会环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既为陈小手的出场做了铺垫,也为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伏笔。
B.在很少人家养马的水乡,陈小手特地养了一匹“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的走马行医,表明陈小手想用翩翩公子的形象抵消人们对他只是一个男性老娘的偏见。
C.陈小手接完生后,总要向主人道一声“得罪”,这既是收受酬金的客套话,也反映出陈小手对一个男性妇科医生身份尴尬的认同。
D.括号里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作者对“团长”的冷漠与不屑;“杀猪也似的乱叫”,让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
E.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可见团长心里存有两笔账:救人,该赏;碰了自己的女人,该死。也反映出团长是一个原则性强,赏罚分明的人。
(2)小说中“陈小手”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陈小手“男性妇科医生”这一身份的设定,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陈小手》的主人公不是陈小手而是团长,请结合小说的矛盾冲突、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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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充分的展示了当地的社会环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既为陈小手的出场做了铺垫,也为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伏笔。
B.在很少人家养马的水乡,陈小手特地养了一匹“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的走马行医,表明陈小手想用翩翩公子的形象抵消人们对他只是一个男性老娘的偏见。
C.陈小手接完生后,总要向主人道一声“得罪”,这既是收受酬金的客套话,也反映出陈小手对一个男性妇科医生身份尴尬的认同。
D.括号里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作者对“团长”的冷漠与不屑;“杀猪也似的乱叫”,让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
E.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可见团长心里存有两笔账:救人,该赏;碰了自己的女人,该死。也反映出团长是一个原则性强,赏罚分明的人。
(2)小说中“陈小手”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陈小手“男性妇科医生”这一身份的设定,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陈小手》的主人公不是陈小手而是团长,请结合小说的矛盾冲突、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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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充分的展示了当地的社会环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既为陈小手的出场做了铺垫,也为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伏笔。
B.在很少人家养马的水乡,陈小手特地养了一匹“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的走马行医,表明陈小手想用翩翩公子的形象抵消人们对他只是一个男性老娘的偏见。
C.陈小手接完生后,总要向主人道一声“得罪”,这既是收受酬金的客套话,也反映出陈小手对一个男性妇科医生身份尴尬的认同。
D.括号里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作者对“团长”的冷漠与不屑;“杀猪也似的乱叫”,让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
E.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可见团长心里存有两笔账:救人,该赏;碰了自己的女人,该死。也反映出团长是一个原则性强,赏罚分明的人。
(2)小说中“陈小手”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陈小手“男性妇科医生”这一身份的设定,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陈小手》的主人公不是陈小手而是团长,请结合小说的矛盾冲突、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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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住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而且,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生,但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地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此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是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六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缺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原载《人民文学》1983年第9期)
[注]①老娘:楼生婆,①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开篇交代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既为了引出主人公陈小手,又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作铺垫。
B. 写女人身上油脂太多,接生后陈小手累得筋疲力尽,“迤里歪斜走出来”,运用行动描写从正面表现了这次接生的棘手和陈小手的医术高明。
C. “得罪”在全文出现了两次,替人接生,而且母子平安,陈小手却说“得罪”,这样写为下文写他的不幸遭遇埋下了伏笔。
D. 小说善于运用白描的手法,比如“这匹马浑身雪白,无根杂毛,是一匹走马”,寥寥几句,便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一匹骏马的形象。
E. 陈小手自己运气不好,死在一个恩将仇报、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的手下,陈小手的死是极具偶然性的。
2.陈小手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写陈小手为团长太太接生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写陈小手被团长枪杀,这样安排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钓鱼的医生 汪曾祺
这个医生几乎每天钓鱼。
他家挨着一条河。出门走几步,就到了河边。
他搬了一把小竹椅,坐着。随身带着一个白泥小灰炉子,一口小锅,提盒里葱姜作料俱全,还有一瓶酒。他钓鱼很有经验。钓竿很短,鱼线也不长,而且不用漂子,就这样把钓线甩在水里,看到线头动了,提起来就是一条。都是三四寸长的鲫鱼。钓上来一条,刮刮鳞洗净了,就手就放到锅里。不大一会,鱼就熟了。他就一边吃鱼,一边喝酒,一边甩钩再钓。到听见女儿在门口喊:“爸——!”知道是有人来看病了,就把火盖上,把鱼竿插在岸边湿泥里,起身往家里走。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
这位老兄姓王,字淡人。
王淡人的大门总是开着的,望里一看,就看到通道里挂了好几块大匾。匾上写的是“功同良相”、“济世救人”、“仁心仁术”、“术绍歧黄”、 “妙手回春”… …医生家的匾都是这一套。王淡人的医室里挂着一副郑板桥写的(木板刻印的)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他很喜欢这副对子。这点淡泊的风雅,和一个不求闻达的寒士是非常配称的。
王淡人这个医生是“男妇内外大小方脉”,就是说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什么病都看。王淡人看外科的时间比较多。一年也看不了几起痈疽重症,多半是生疮长疖子,而且大都是七八岁狗都嫌的半大小子。常常看见一个大人带着生痢痢头的瘦小子,或一个长瘁腮的胖小子走进王淡人家的大门;不多一会;就又看见领着出来了。
这些生疮长疖子的小病症,是不好意思多收钱的,而且本地规矩,熟人看病,很少当下交款,都得要等“三节算账”,——端午、中秋。过年。忘倒不会忘的,多少可就“各凭良心”了。乡下来人看病,一般倒是当时付酬,但常常不是现钞,或是二十个鸡蛋、或一升芝麻、或一只鸡、或半布袋鹌鹑!遇有实在困难,什么也拿不出来的,就由病人的儿女趴下来磕一个头。王淡人看看病人身上盖着的破被,鼻子一酸,就不但诊费免收,连药钱也白送了。王淡人家吃饭不致断顿,——吃扁豆。瓢菜、小鱼、糙米——和炸鹌鹑!穿衣可就很紧了。淡人夫妇,十多年没添置过衣裳。只有儿子女儿一年一年长高,不得不给他们换换季。有人说:王淡人很傻。
王淡人是有点傻。去年、今年,就办了两件傻事。
这个县的地势,四边高,当中低,像一个水壶。城西的运河河底,比城里的南北大街的街面还要高。因此,这地方常闹水灾。去年闹了一次大水。王淡人在河边钓鱼,傍晚听见蛤蟆爬在柳树顶上叫,叫得他心惊肉跳,他知道这是不祥之兆。果然,连天暴雨,一夜西风,运河决了口,浊黄色的洪水倒灌下来,平地水深丈二,大街上成了大河。大河里流着箱子、柜子、死牛、死人。这一年死于大水的,有上万人。大水十多天未退,有很多人困在房顶、树顶和孤岛一样的高岗子上挨饿;还有许多人生病;上吐下泻,痢疾伤寒。王淡人就用了一根结结实实的撑船用的长竹篙拄着,在齐胸的大水里来往奔波,为人治病。他会水,在水特深的地方,就横执着这根竹篙,泅水过去。他听说泰山庙北边有一个被大水围着的孤村子,一村子人都病倒了。但是泰山庙那里正是洪水的出口,水流很急,不能容舟,过不去!他和四个水性极好的专在救生船上救人的水手商量,弄了一只船,在他的腰上系了四根铁链,每一根又分在一个水手的腰里,这样,即使是船翻了,他们之中也可能有一个人把他救起来。船开了,看着的人的眼睛里都蒙了一层眼泪。眼看这只船在惊涛骇浪里颠簸出没,终于靠到了那个孤村,大家发出了雷鸣一样的欢呼。这真是玩儿命的事!
水退之后,那个村里的人合送了他一块匾,就是那块“急公好义”。
拿一条命换一块匾,这是一件傻事。
另一件傻事是给汪炳治搭背,今年。
汪炳是和他小时候一块掏蛐蛐,放风筝的朋友。这人原先很阔,后来吃喝嫖赌抽大烟,把家业败得精光,连一片瓦都没有,最后只好在几家亲戚家寄食。这一家住三个月,那一家住两个月。就这样,他还抽鸦片!他给人家熬大烟,报酬是烟灰和一点膏子。他一天夜里觉得背上疼痛,浑身发烧,早上歪歪倒倒地来找王淡人。
王淡人一看,这是个有名有姓的外症:搭背。说:“你不用走了!”
王谈人把江炳留在家里住,管吃、管喝,还管他抽鸦片,——他把王淡人留着配药的一块云土抽去了一半。王淡人祖上传下来的麝香、冰片也为他用去了三分之一。一个多月以后,汪炳的搭背收口生肌,好了。
有人问王淡人:“你干吗为他治病?”王淡人倒对这话有点不解,说:“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
汪炳没有一个钱。白吃,白喝,白治病。病好后,他只能写了很多鸣谢的帖子,贴在满城的街上,为王淡人传名。
王淡人的老婆是很贤惠的,对王淡人所做的事没有说过一个不字。但是她忍不住要问问淡人:“你给汪炳用掉的麝香、冰片,值多少钱?”王谈人笑一笑,说:“没有多少钱。——我还有。”他老婆也只好笑一笑,摇摇头。
王淡人就是这样,给人看病,看“男女内外大小方脉”,做傻事,每天钓鱼。一庭春雨,满架秋风。
1.小说中王淡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2.小说开头花费这么多的笔墨去写医生王淡人的“钓鱼”,是否显得多余?谈谈你的看法。(6分)
3.小说结尾处划线语段可否删去?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7分)
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小说描写王淡人医室时特意介绍挂着的那副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旨在表现医室的环境、陈设,同时表现王淡人淡泊名利、闲适恬淡的高雅情趣。 |
B.王淡人这个医生钓鱼很有经验,是因为他几乎每天钓鱼。在王淡人看来,钓鱼不仅可以让自己获得美食,还可以培养自己的恒心和毅力,让自己变得沉着冷静起来。 |
C.“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虽是很不起眼的一句自然环境描写,但却非常富于深意,从中可以看出王淡人追求恬淡闲适生活的性格特点。 |
D.作者觉得王淡人确实很傻。他给人看病,不好意思多收钱;遇到穷困的病人,不但不收诊费,连药钱也白搭进去,弄得生活拮据。夫妇二人,十多年没添置过衣裳。 |
E.在王淡人看来,病人就是病人,不管他的品行如何,只要自己遇到,就断然没有袖手旁观之理。为此,王淡人虽不耻于汪炳恶劣的品行,但仍愿意花大代价给他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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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汪曾祺:诗意的栖居
王干
汪曾祺曾是一个被中国当代文学史遮蔽的大师。在过去很长时间里,新文学的评判依赖于海外标准,无论哪一条,他在其中都是游离的状态,不在文学思潮的兴奋“点”上。而今他在读者和作家中的慢热,持久的热,正说明文坛在慢慢消褪浮躁。更进一步说,是在民族文化的自信重新确立的时候,他开始释放出迷人而不灼热的光芒来。他将现代性和民族性融为一体,将中国的文人精神与民间的文化传统有机结合,成为典型的中国叙事、中国腔调。
汪曾祺的作品好像更适合晚间阅读。他的文字如秋月当空,明净如水,一尘不染,开卷慢慢进入,心也渐渐平静。故乡,邻里,同事,亲友,陌生的街道和熟悉的老屋,昆明的警报和上海的星期天,高邮的河流和北京的安乐居,都是作家笔下轻盈流动的笔墨意象。读罢,心灵如洗。
汪曾祺对中国文坛的影响,特别是年轻作家的影响是巨大的。在风行现代派的20世纪80 年代,汪曾祺以其优美的文字和叙述,让年轻的人重新树立了对汉语的信心。他用非常中国化的文风征服了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的人,唤起了年轻一代对母语的重新热爱,唤起了他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
汪曾祺在他的作品中,很少大波大澜,很少戏剧性,写的都是极其平常的生活,可依然时时闪现着文学的光彩。写日常生活,写市井生活,很容易沉闷,也很容易琐碎,但也是最容易见人性的。汪曾祺将老师沈从文的视角从乡村扩展到市井,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创举。一般来说,对乡村的描写容易产生抒情、诗化意味,而对于市井来说,中国文学少有描写,更少诗意的观照。这是因为市井生活和乡村生活相比,有着太多的烟火气,有着太多的世俗味。但生活的诗意是无处不在的。在《岁寒三友》《徙》《故里三陈》等纯粹的市井题材的小说中,他让诗意润物细无声地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市井,在他的笔下获得了诗意,获得了在文学生活中的同等地位,不再是世俗的代名词,而是人的价值的体现。
他不仅是在小说中审美,而且日常也是按照美的原则进行生活的。比如,他喜欢下厨,且做得一手美妙的家常菜,他是有名的美食家,他认为那也是在做一部作品,并没有因为锅碗瓢勺、油盐酱醋影响审美。他做的菜也像他做的作品一样,数量少,品种也不多,但每次都有那么一两个特别有特点。
热爱生活,在生活当中寻找诗意和审美,可生活并不全是诗意和审美。汪先生对此似乎毫无怨言,他身上那种知足常乐甚至逆来顺受的生活态度颇让我吃惊。很多人没有想到汪先生直到去世前也没有自己的房子。他一直住他太太施松卿的房子,先在白堆子,后在蒲黄榆,都是施在新华社的房子。后来他搬到虎坊桥福州会馆街的一幢大楼,这一次,老先生有了自己的画室,他可以尽情画他的画了,他刚搬进去的时候兴奋得画个通宵。原来是大儿子汪朗把自己分的房子给父母住。他在儿子的“大房子”走完他人生的最后的路程。
(选自2017年1月10日《文汇报》,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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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着汪曾祺老去,一天天变老,是不懊悔的事情。76岁的汪曾祺已经定格在那里,而我在一天天地向他这个年龄接近,然后超越。而且,在我活得比他更老之后,更老的我还会读他,读汪曾祺,读高邮的汪曾祺,读扬州的汪曾祺,读中国的汪曾祺。他的文字永在,我们的阅读也永在,无论白天和夜晚。(王干)
汪曾祺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上世纪80年代初,汪曾祺“重返”文坛,以老练精致素简的文风,开文坛之新风。在2016年5月出版的散文集《榆树村杂记》中,他以细腻敏锐的笔触,解析日常生活的雅洁与情致,以此安抚疲惫的心灵。他的文字,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让读者从中找到面对生活的雅趣,在嘈杂而迷茫的时代,给人一份特别的安静与平和。
(高中梅,2016年11月9日《人民日报》)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汪曾祺热”使他开始释放出迷人而温和的光芒,这说明文坛渐渐消褪了浮躁,民族文化的自信正在重建起来。
B. 汪曾祺以其优美的文字、细腻敏锐的笔触、老练精致的文风,让年轻人重塑对汉语的信心、对传统文化的热爱。
C. 汪曾祺的作品,写的都是极其平常的生活,平淡质朴,如话家常,没有波澜,也无戏剧性,却能使人心灵如洗。
D. 汪曾祺作品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寻找日常生活的诗意和雅趣,如《岁寒三友》《故里三陈》《榆树村杂记》等。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汪曾祺笔下的市井生活,沉闷而琐碎,有太多的烟火气和世俗味,却散发着无处不在的诗意,也最能见人性之美。
B. 汪曾祺不仅在作品中审美,使市井获得了诗意,让读者找到面对生活的雅趣,而且在其生活之中寻找诗意和审美。
C. 汪曾祺淡泊处世,知足常乐,逆来顺受,无论是对待日常的生活,还是对待文坛的毁誉,他都能做到“明净如水”。
D. 汪曾祺之所以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就是因为其作品在嘈杂而迷茫的时代,能给人一份特别的安静与平和。
E. 汪曾祺将民族性与现代性融为一体,将中国文人精神与民间文化传统有机结合,成为典型的中国叙事、中国腔调。
3.如何理解“他的文字永在,我们的阅读也永在,无论白天和夜晚”这句话?请结合文意简要回答。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汪曾祺家抢画
陈建功
过去我家离汪曾祺家很近,大概还不到一站地。离得近,且共同的话题不少,有时专程去看他,向他请教,有时在自由市场就碰上了。有一天清晨,在自由市场见到他在巡视,问他所为何来,他说:“找牛尾呢,中午想喝牛尾汤了!”类似这种场合,请教的,就是关于“牛尾汤”的问题。当然,生活方面的问题,还有喝酒、品茶。汪老是品味生活的大师,讲起来,不光头头是道,而且津津有味。他知道我亦有此好,时不时也提携我一下,比如某日批评家何镇邦率领某位美籍华人女作家杀上门去,汪老亲自下厨煎炒烹炸,没忘了来电邀我前去大啖,遗憾的是,那次我家也有客人,只好辞谢。
向汪老请教的问题,也有文学的,比如我问过他:“您作品的语言节奏怎么拿捏得那幺好?”他笑道:“别无它法,多读而已。我曾把晚明小品熟读于心,读到最后,内容可能都忘记了,节奏倒留在潜意识里。写文章写到某处,多一字必删,少一字则必补,不然永远觉得系错了扣子,一天过不舒坦……”短短数语,即令我如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我和汪老混得这么熟,竞未能求得一幅他的字画,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遗憾。每到文友家申,看见他们把汪老的书法或水墨写意悬于堂上,总是提醒自己再见汪者时一定莫忘求字求画,然而直到我搬了家,也没好意思张口。
大约是1996年春节过后的一天晚上,张锲同志来电话相约去看望汪老。那时我已经调到中国作协来工作,因为俗务忙碌,也的确很久没有看望他了。听说他搬了家,且曾对北京作协的朋友“骂”我:“建功这家伙,忙什么昵,这幺久没跟我联络了!”汪老的家搬到了虎坊桥附近,即他儿子所在单位的家属房里。既是出谷乔迁,是不能不参观一下的。没想到张锲和我随着汪老看他的新居时,还有几住陪同前来的年轻同志发现了宝贝——他们从汪老的字纸篓里找出了几团宣纸,抹平,如获至宝地跑过来道:“汪老!您画虚了的,我们可要了!”汪老还是一如往常的神态,先是很平和地瞟去一眼,随即枭然地笑起来,说:“哎呀,都是烂纸,你们真能翻!”他不再说什么,走到画案前,从一个角落里掏出一卷纸来——大概都是他近期的画作。年轻人有足够的机敏,他们竟欢呼起来,一张一张展看时,这个说:“汪老,我要这张!”那个说:“这张是我的!”我速才恍然大悟,原来汪老是让我们挑画。张锲乐呵呵地说:“你们哪是挑画?你们这是抢画来啦!”嘻嘻哈哈中,每人各执所爱,请汪老一一题签。
我选中的,是《升庵桂花图》——虬曲而上的枝条顶部,盛开着黄灿灿的桂花。环绕画面者,是汪老的题诗:“桂湖老桂发新枝,湖上升庵旧有祠。一种风流谁得似,状元词曲罪臣诗。”诗后加注曰:“升庵祠在新都桂湖 环湖皆植桂 1996年新春 是日雨夹雪持赠建功 汪曾祺”。四川新都的桂湖公固,我是去过的。这里是明代杨慎(升庵)的故居旧址。扬升庵于明正德间高中状元,授翰林修撰。嘉靖时因“议大礼”而罹祸,谪戍云南永昌,流放终生。据《明史》载,明世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慎为第一。诗文外,杂着、散曲,皆有成就。“一种风流谁得似,状元词曲罪臣诗”之感喟,即由此而发。据说,现新都桂湖,“环湖皆植”之桂,即寿当年升庵所植也。八月时节,桂花盛开,香气袭人。品画赏诗,当时便与汪老相约,何时随他新都重游?汪老莞尔一笑,说:“你太忙。”
2005年岁末,我再游新都桂湖时,汪老已经去世了。新都区政府在桂湖公园碑林举行了一个作家和读者见面会,川外作家有王蒙、舒婷、叶兆言和我,成都作家有魏明伦等出席。主办者请我主持会议。从北京起程时得知这一消息,我特意带上汪老所赠画眷与会主持之始,即先行展示之。
此时回想起当年抢画情景,不由你不感叹唏嘘。
(选自懂中国当代散文名篇赏析》,有改动)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开头叙写“我”向汪曾棋请教“牛尾汤”等生活问题,从中可见汪曾棋的生活情趣。
B. 文章运用语言、神态、细节、心理等描写方法,生动传神地刻画了汪老这一人物形象。
C. 本文运用叙述、描写、议论等多种表这方式,表达了作者对汪老的感佩与思念之情。
D. 文章采用倒叙写法,结尾采用第二人称抒发“感叹唏嘘”之情,呼应标题,耐人寻味。
2.在作者笔下,汪曾棋是一个怎样的人?通读全文,请简要概括.
3.文中围绕“我”选中的《升庵桂花图》写了哪些内容,请简要概括;并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高二语文情景默写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四个孩子和一个夜晚之小吕(节选)
汪曾祺
小吕很快就对果园的角角落落都熟悉了。他知道所有果木品种的名字:金冠、黄奎、元帅、国光、红玉、祝;烟台梨、明月、二十世纪;密肠、日面红、秋梨、鸭梨、木头梨;白香蕉、柔丁香、老虎眼、大粒白、秋紫、金铃、玫瑰香、沙巴尔、黑汗、巴勒斯坦、白拿破仑……而且准确地知道每一棵果树的位置。有时组长给一个调来不久的工人布置一件工作,一下子不容易说清那地方,小吕在旁边,就说:“去!小吕,你带他去,告诉他!”小吕有一件大红的球衣,干活时他喜欢把外面的衣裳脱去,于是,在果园里就经常看见通红的一团,轻快地、兴冲冲地弹跳出没于高高低低、深深浅浅的丛绿之中,惹得过路的人看了,眼睛里也不由得漾出笑意,觉得天色也明朗,风吹得也舒服。
小吕原来在家里住。七月,果子大起来了,需要有人下夜护秋。组长照例开个会,征求大家的意见。小吕说,他愿意搬来住。一来夏天到秋天是果园最好的时候。满树满挂的果子,都着了色,发出香气,弄得果园的空气都是甜甜的,闻着都醉人。这时节小吕总是那么兴奋,话也多,说话的声音也大,好像家里在办喜事似的。二来是,下夜,睡在窝棚里,铺着稻草,星星,又大又蓝的天,野兔子窜来窜去,鸹鸹悠①叫,还可能有狼!这非常有趣。张士林曾经笑他:“这小子,浪漫主义!”还有,搬过来,他可以和张士林在一起,日夜都在一起。
他很佩服张士林。曾经特地为他去照了一张相,送给张士林,在背面写道:“给敬爱的士林同志!”他用的字眼是充满真实的意思的。他佩服张士林那么年轻,才十九岁,就对果树懂得那么多。不论是修剪,是嫁接,都拿得起来,而且能讲一套。有一次林业学校的学生来参观,由他领着给他们讲,讲得那些学生一愣一愣的,不停地拿笔记本子记。他佩服张士林说玩就玩,说看书就看书,看那么厚的,比一块城砖还厚的《果树栽培学各论》。佩服张士林能“代表”场里出去办事。采花粉呀,交换苗木呀……每逢张士林从场长办公室拿了介绍信,背上他的挎包,由宿舍走到火车站去,他就在心里非常羡慕。他说张士林是去当“大使”去了。小张一回来,他看见了,总是连蹦带跳地跑到路口去,一面接过小张的挎包,一面说:“荷!大使回来了!”
他愿意自己也像一个真正的果园技工。可是自己觉得不像。缺少两样东西:一样是树剪子。这里凡是固定在果园做活的,每人都有一把树剪子,装在皮套子里,挎在裤腰带后面,远看像支勃朗宁手枪。他多希望也有一把呀,走出走进——赫!可是他没有。只是他并不老使树剪子,因此没有他专用的,要用就到小仓库架子上去拿“官中”剪子。这不带劲!“官中”的玩意儿总是那么没味道,而且,当然总是,不那么好使。净“塞牙”,不快,费那么大劲,还剪不断。看起来倒像是你不会使剪子似的!气人。
组长大老张见小吕剪两下看看他那剪子,剪两下看看他那剪子,心里发笑。有一天,从他的锁着的柜子里拿出一把全新的苏式树剪,叫:“小吕!过来!这把剪子交给你,由你自己使:钝了自己磨,坏了自己修,绷簧掉了——跟公家领,可别老把绷簧搞丢了。小人小马小刀枪,正合适!”周围的人都笑了:因为这把剪子特别轻巧,特别小。小吕这可高了兴了,十分得意地说:“做啥像啥,卖啥吆喝啥嘛!”这算了了一桩心事。
注:①鸹鸹悠即猫头鹰。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由于小吕热爱这份工作,很快他就对果园的角角落落都熟悉了,他不但知道所有果木品种的名字而且准确地知道每一棵果树的位置。
B.到了夜晚,小吕睡在窝棚里,铺着稻草,数着星星,又大又蓝的天,野兔子窜来窜去,鸹鸹悠叫,还可能有狼,住在窝棚里对小吕来说实在是太可怕了。
C.小吕非常开心,路人看见他经常轻快地、兴冲冲地弹来跳去,小张一回来,他也是连蹦带跳地跑到路口去。他开心,看见他的人也开心。
D.小吕佩服张士林能“代表”场里出去办事,例如采花粉呀,交换苗木,推销产品,给林业学校的学生上课呀等等,他就在心里非常羡慕。
E.本文用诗意的笔调,用散文化的方式,在从容淡定的叙述中,传达了一种温馨美好的人生意味,表现了一个男孩初涉人生时的幸福和喜悦。
2.小说中的小吕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举例说明。(6分)
3.果园在小说中有什么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结合全文,请你从小吕对待生活和工作中的态度和方式谈谈你对现代人生活态度的看法。(8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祁茂顺
汪曾祺
祁茂顺在午门历史博物馆蹬三轮车。
他原先不是蹬车的,他有手艺:糊烧活,裱糊顶棚。
单件的烧活,接三轿马,一个人鼓捣一天,就能完活。他在糊烧活的时候,总有一堆孩子围着看。糊得了,就在门外放着:一匹高头大白马——跟真马一样大,金鞍玉辔紫丝缰;拉着一辆花轱辘轿子车,蓝车帷,紫红软帘,软帘贴着金纸的团寿字。不但是孩子,就是路过的大人也要停步看看,而且连声赞叹:“地道!祁茂顺心细手巧!”
如果是成堂的大活:三进大厅、亭台楼阁、花园假山……一个人忙不过,就得约两三个同行一块干。订烧活的规矩,事前不付定钱,由承活的先凑出一份钱垫着,交活的时候再收钱。早先订烧活,都是老式的房屋家具,后有要糊洋房的,要糊小汽车、摩托车……人家要什么,他们都能糊出。后订烧活的越越少了,都兴火葬了。谁家还会弄一堂“车船轿马”到八宝山去?
祁茂顺主要的活就剩下裱糊顶棚了。后糊顶棚的活也少了。北京的平房讲究“灰顶花砖地”,纸糊的顶棚很少见了——容易坏,而且招蟑螂,招耗子。钢筋水泥的楼房更没有谁家糊个纸顶棚的。
祁茂顺只好改行。
午门历史博物馆原编制很小,没有几个职员,不知道为什么,却给馆长配备了一辆三轮车,用以代步。经人介绍,祁茂顺到历史博物馆蹬三轮车。馆长姓韩。韩馆长是个方正守法的人,除了上下班,到什么地方开会,平常不为私人的事用车,因此祁茂顺的工作很轻松。
祁茂顺很爱护这辆三轮车,总是擦洗得干干净净的。晚上把车蹬回家,锁上,不许院里的孩子蹬着玩。
不过街坊邻居有事求他,他总是有求必应的。隔壁陈大妈找祁茂顺。“茂顺大哥,你大兄弟病了,高烧不退,想麻烦您送他上一趟医院,不知您的车这会儿得空不得空?”
“没事,交给我了!”祁茂顺把病人送到医院。挂号、陪病人打针、领药,他全都包了。
祁茂顺人缘很好。
离祁茂顺家不远,住着一家姓金的。他是旗人皇室宗亲,是“世袭罔替”的贝勒,行四。街坊则称之为“金四爷”。辛亥革命后,旗人再也不能吃皇粮了。幸好他的古文底子好,又学过中医,协和医学院特约他校点中医典籍,他就有了稳定的收入。
贝勒府原是很大的四合院,后大部分都卖给同仁堂乐家当了堆放药材的楼房,只保留了三间北房。金四爷还保留一些贝勒的习惯。他不爱“灰顶花砖地”,爱脚踩方砖,头上是纸顶棚,四白落地。上个月下雨,顶棚漏湿了,垮下了一大片。金四爷找到了祁茂顺,说:“茂顺,你给我把顶棚裱糊一下。”
祁茂顺说:“行!星期天。”
祁茂顺星期天一早就了,带了他的全套工具:棕刷子,棕笤帚,一盆稀稀的糨子,一大沓大白纸。这大白纸是纸铺里切好的,四方的,每一张都一样大小,不是要用时现裁。
金四爷看着祁茂顺做活。
只见他用棕刷子在大白纸上噌噌两刷子,轻轻拈起,用棕笤帚托着,腕子一使劲,大白纸就“吊”上了顶棚。棕笤帚抹两下,大白纸就在顶棚上呆住了。一张一张大白纸压着韭菜叶宽的边,平平展展、方方正正、整整齐齐。拐弯抹角用的纸也都用眼睛量好了的,不宽不窄,正合适,棕笤帚一抹,连一点褶子都没有。而且,用的大白纸正好够数,不多一张,不少一张。连糨子都正好使完,没有一点糟践。金四爷看着祁茂顺的“表演”,看得傻了,说:“茂顺,你这两下子真不简单,眼睛、手里怎么能有那么准?”
“也就是个熟。”
“没有个三年五载,到不了这功夫!”
“那倒是。”
金四爷给祁茂顺倒了一杯沏了两开的热茶,祁茂顺尝了一口:“好茶!还是叶和元的双窨香片?”
“喝惯了。”
祁茂顺告辞。
“茂顺,别走,咱们到大酒缸喝两个去。”
“大酒缸?现在上哪儿找大酒缸去?”
“八面槽不就有一家吗?他们的酥鱼做得好。”
“金四爷,您这可真是老黄历了!八面槽大酒缸早都没了。现在那儿改了门脸儿,卖手表照相机。酥鱼?可着北京,现在大概都找不出一碟酥鱼!”
“大酒缸没有了?”
“没有喽。”
金四爷喝着茶,连说了几句:“大酒缸没有了。大酒缸没有了。”
很难说得清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这篇小说用朴实的语言,讲述了手艺人祁茂顺在时代变迁中的生活境遇,故事虽然简单,但耐人寻味,寄寓作者深刻的思考。
B.祁茂顺糊烧活、裱糊顶棚曾经赢得了人们的赞叹,后被迫改行,这说明他的手艺已经落伍,无法满足人们生活的需求。
C.作者以欣赏的笔触描写祁茂顺的高超技艺,表达对旧民俗的留恋;叙述火葬、钢筋水泥楼房,也表达出对新观念、新事物的认同。
D.鲜明的对比是这篇小说突出的特色,金四爷保留一些贝勒习惯的守旧做派就是通过祁茂顺适应新生活的态度反衬出的。
E.小说的结尾含蓄隽永,尤其最后一句“很难说得清他的话是什么意思”,让读者难以琢磨,也引发读者更深刻的思考。
2.小说主人公祁茂顺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中祁茂顺帮助金四爷裱糊顶棚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中“烧活、纸糊的顶棚、大酒缸”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对此,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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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珠子灯
汪曾祺
①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②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③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④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⑤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⑥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⑦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⑧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⑨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⑩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11)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12)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13)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
(14)她死了。
(15)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16)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结尾三段营造了悲凉、凄婉的氛围,耐人寻味,语言含蓄,内涵丰富,形象地写出了孙晓云的命运。
B.孙小姐变得古怪了,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就这样躺了十年,这是孙晓云对封建伦理无声的反抗。
C.“不过这六盏灯只见过一次”,这句话有推动牵引故事情节的作用,明示主人公的命运。
D.小说开头描写了当地元宵送灯的风俗,颇为详细,展现了极具地域特色的风土人情,并与下文的主体故事构成有机结合,是行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姑娘、媳妇走出来,倚门而看,且指指点点,悄悄评论。”意在表明人们对孙家给女儿送灯的行为的嘲笑,暗示下文悲情故事的发生。
2.小说主人公孙晓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第二段和第十二段对珠子灯及相关环境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概括分析。
4.小说以“珠子灯”为题有主题思想、人物塑造、情节结构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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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珠子灯
汪曾祺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麒麟送子:一个染色的琉璃角片扎成的娃娃骑在一匹麒麟上。还有一盏是珠子灯:绿色的玻璃珠子穿扎成的很大的宫灯。这盏灯分量相当的重,送来的时候,得两个人用一根小扁担抬着。这是一盏主灯,挂在房间的正中。旁边是麒麟送子, 玻璃泡子挂在四角。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元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捎话过去:请孙小姐把脚放了。孙小姐的脚当真放了,放得很好,看起来就不像裹过的。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 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 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鹁鸪鸪——咕,鹁鸪鸪——咕”,听着麻雀在檐前打闹,听着一个大蜻蜓振动着透明的翅膀,听着老鼠咬啮着木器,还不时听到一串滴滴答答的声音,那是珠子灯的某一处流苏散了线,珠子落在地上了。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她这样躺了十年。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玻璃珠子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选自《汪曾祺文集》有删节)
1.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开篇浓墨重彩地介绍风俗和珠子灯,犹如舞台布景,为人物的出场描绘特定社会环境,暗示人物悲惨的命运,是点题之笔。
B. 小说善于设置悬念,语言意蕴丰赡。“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就明确交代孙淑芸婚后丈夫亡故以及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
C. 小说通过讲述王常生托媒人叫孙淑云放脚不裹脚,教她读进步书籍等情节来说明他们夫妇琴瑟和谐,感情很好,正是这份真挚,深笃的情感,让孙淑云守节至死。
D. 孙淑云原爱洁成癖,丈夫死后她平常不许擦拭屋里的陈设,可见她心如死灰,百无聊赖,陷于对丈夫深深的思念当中。
2.联系全文,分析小说结尾处画横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3.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孙淑云的形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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