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钓鱼的医生 汪曾祺
这个医生几乎每天钓鱼。
他家挨着一条河。出门走几步,就到了河边。
他搬了一把小竹椅,坐着。随身带着一个白泥小灰炉子,一口小锅,提盒里葱姜作料俱全,还有一瓶酒。他钓鱼很有经验。钓竿很短,鱼线也不长,而且不用漂子,就这样把钓线甩在水里,看到线头动了,提起来就是一条。都是三四寸长的鲫鱼。钓上来一条,刮刮鳞洗净了,就手就放到锅里。不大一会,鱼就熟了。他就一边吃鱼,一边喝酒,一边甩钩再钓。到听见女儿在门口喊:“爸——!”知道是有人来看病了,就把火盖上,把鱼竿插在岸边湿泥里,起身往家里走。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
这位老兄姓王,字淡人。
王淡人的大门总是开着的,望里一看,就看到通道里挂了好几块大匾。匾上写的是“功同良相”、“济世救人”、“仁心仁术”、“术绍歧黄”、 “妙手回春”… …医生家的匾都是这一套。王淡人的医室里挂着一副郑板桥写的(木板刻印的)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他很喜欢这副对子。这点淡泊的风雅,和一个不求闻达的寒士是非常配称的。
王淡人这个医生是“男妇内外大小方脉”,就是说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什么病都看。王淡人看外科的时间比较多。一年也看不了几起痈疽重症,多半是生疮长疖子,而且大都是七八岁狗都嫌的半大小子。常常看见一个大人带着生痢痢头的瘦小子,或一个长瘁腮的胖小子走进王淡人家的大门;不多一会;就又看见领着出来了。
这些生疮长疖子的小病症,是不好意思多收钱的,而且本地规矩,熟人看病,很少当下交款,都得要等“三节算账”,——端午、中秋。过年。忘倒不会忘的,多少可就“各凭良心”了。乡下来人看病,一般倒是当时付酬,但常常不是现钞,或是二十个鸡蛋、或一升芝麻、或一只鸡、或半布袋鹌鹑!遇有实在困难,什么也拿不出来的,就由病人的儿女趴下来磕一个头。王淡人看看病人身上盖着的破被,鼻子一酸,就不但诊费免收,连药钱也白送了。王淡人家吃饭不致断顿,——吃扁豆。瓢菜、小鱼、糙米——和炸鹌鹑!穿衣可就很紧了。淡人夫妇,十多年没添置过衣裳。只有儿子女儿一年一年长高,不得不给他们换换季。有人说:王淡人很傻。
王淡人是有点傻。去年、今年,就办了两件傻事。
这个县的地势,四边高,当中低,像一个水壶。城西的运河河底,比城里的南北大街的街面还要高。因此,这地方常闹水灾。去年闹了一次大水。王淡人在河边钓鱼,傍晚听见蛤蟆爬在柳树顶上叫,叫得他心惊肉跳,他知道这是不祥之兆。果然,连天暴雨,一夜西风,运河决了口,浊黄色的洪水倒灌下来,平地水深丈二,大街上成了大河。大河里流着箱子、柜子、死牛、死人。这一年死于大水的,有上万人。大水十多天未退,有很多人困在房顶、树顶和孤岛一样的高岗子上挨饿;还有许多人生病;上吐下泻,痢疾伤寒。王淡人就用了一根结结实实的撑船用的长竹篙拄着,在齐胸的大水里来往奔波,为人治病。他会水,在水特深的地方,就横执着这根竹篙,泅水过去。他听说泰山庙北边有一个被大水围着的孤村子,一村子人都病倒了。但是泰山庙那里正是洪水的出口,水流很急,不能容舟,过不去!他和四个水性极好的专在救生船上救人的水手商量,弄了一只船,在他的腰上系了四根铁链,每一根又分在一个水手的腰里,这样,即使是船翻了,他们之中也可能有一个人把他救起来。船开了,看着的人的眼睛里都蒙了一层眼泪。眼看这只船在惊涛骇浪里颠簸出没,终于靠到了那个孤村,大家发出了雷鸣一样的欢呼。这真是玩儿命的事!
水退之后,那个村里的人合送了他一块匾,就是那块“急公好义”。
拿一条命换一块匾,这是一件傻事。
另一件傻事是给汪炳治搭背,今年。
汪炳是和他小时候一块掏蛐蛐,放风筝的朋友。这人原先很阔,后来吃喝嫖赌抽大烟,把家业败得精光,连一片瓦都没有,最后只好在几家亲戚家寄食。这一家住三个月,那一家住两个月。就这样,他还抽鸦片!他给人家熬大烟,报酬是烟灰和一点膏子。他一天夜里觉得背上疼痛,浑身发烧,早上歪歪倒倒地来找王淡人。
王淡人一看,这是个有名有姓的外症:搭背。说:“你不用走了!”
王谈人把江炳留在家里住,管吃、管喝,还管他抽鸦片,——他把王淡人留着配药的一块云土抽去了一半。王淡人祖上传下来的麝香、冰片也为他用去了三分之一。一个多月以后,汪炳的搭背收口生肌,好了。
有人问王淡人:“你干吗为他治病?”王淡人倒对这话有点不解,说:“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
汪炳没有一个钱。白吃,白喝,白治病。病好后,他只能写了很多鸣谢的帖子,贴在满城的街上,为王淡人传名。
王淡人的老婆是很贤惠的,对王淡人所做的事没有说过一个不字。但是她忍不住要问问淡人:“你给汪炳用掉的麝香、冰片,值多少钱?”王谈人笑一笑,说:“没有多少钱。——我还有。”他老婆也只好笑一笑,摇摇头。
王淡人就是这样,给人看病,看“男女内外大小方脉”,做傻事,每天钓鱼。一庭春雨,满架秋风。
1.小说中王淡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2.小说开头花费这么多的笔墨去写医生王淡人的“钓鱼”,是否显得多余?谈谈你的看法。(6分)
3.小说结尾处划线语段可否删去?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7分)
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小说描写王淡人医室时特意介绍挂着的那副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旨在表现医室的环境、陈设,同时表现王淡人淡泊名利、闲适恬淡的高雅情趣。 |
B.王淡人这个医生钓鱼很有经验,是因为他几乎每天钓鱼。在王淡人看来,钓鱼不仅可以让自己获得美食,还可以培养自己的恒心和毅力,让自己变得沉着冷静起来。 |
C.“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虽是很不起眼的一句自然环境描写,但却非常富于深意,从中可以看出王淡人追求恬淡闲适生活的性格特点。 |
D.作者觉得王淡人确实很傻。他给人看病,不好意思多收钱;遇到穷困的病人,不但不收诊费,连药钱也白搭进去,弄得生活拮据。夫妇二人,十多年没添置过衣裳。 |
E.在王淡人看来,病人就是病人,不管他的品行如何,只要自己遇到,就断然没有袖手旁观之理。为此,王淡人虽不耻于汪炳恶劣的品行,但仍愿意花大代价给他治病。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钓鱼的医生 汪曾祺
这个医生几乎每天钓鱼。
他家挨着一条河。出门走几步,就到了河边。
他搬了一把小竹椅,坐着。随身带着一个白泥小灰炉子,一口小锅,提盒里葱姜作料俱全,还有一瓶酒。他钓鱼很有经验。钓竿很短,鱼线也不长,而且不用漂子,就这样把钓线甩在水里,看到线头动了,提起来就是一条。都是三四寸长的鲫鱼。钓上来一条,刮刮鳞洗净了,就手就放到锅里。不大一会,鱼就熟了。他就一边吃鱼,一边喝酒,一边甩钩再钓。到听见女儿在门口喊:“爸——!”知道是有人来看病了,就把火盖上,把鱼竿插在岸边湿泥里,起身往家里走。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
这位老兄姓王,字淡人。
王淡人的大门总是开着的,望里一看,就看到通道里挂了好几块大匾。匾上写的是“功同良相”、“济世救人”、“仁心仁术”、“术绍歧黄”、 “妙手回春”… …医生家的匾都是这一套。王淡人的医室里挂着一副郑板桥写的(木板刻印的)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他很喜欢这副对子。这点淡泊的风雅,和一个不求闻达的寒士是非常配称的。
王淡人这个医生是“男妇内外大小方脉”,就是说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什么病都看。王淡人看外科的时间比较多。一年也看不了几起痈疽重症,多半是生疮长疖子,而且大都是七八岁狗都嫌的半大小子。常常看见一个大人带着生痢痢头的瘦小子,或一个长瘁腮的胖小子走进王淡人家的大门;不多一会;就又看见领着出来了。
这些生疮长疖子的小病症,是不好意思多收钱的,而且本地规矩,熟人看病,很少当下交款,都得要等“三节算账”,——端午、中秋。过年。忘倒不会忘的,多少可就“各凭良心”了。乡下来人看病,一般倒是当时付酬,但常常不是现钞,或是二十个鸡蛋、或一升芝麻、或一只鸡、或半布袋鹌鹑!遇有实在困难,什么也拿不出来的,就由病人的儿女趴下来磕一个头。王淡人看看病人身上盖着的破被,鼻子一酸,就不但诊费免收,连药钱也白送了。王淡人家吃饭不致断顿,——吃扁豆。瓢菜、小鱼、糙米——和炸鹌鹑!穿衣可就很紧了。淡人夫妇,十多年没添置过衣裳。只有儿子女儿一年一年长高,不得不给他们换换季。有人说:王淡人很傻。
王淡人是有点傻。去年、今年,就办了两件傻事。
这个县的地势,四边高,当中低,像一个水壶。城西的运河河底,比城里的南北大街的街面还要高。因此,这地方常闹水灾。去年闹了一次大水。王淡人在河边钓鱼,傍晚听见蛤蟆爬在柳树顶上叫,叫得他心惊肉跳,他知道这是不祥之兆。果然,连天暴雨,一夜西风,运河决了口,浊黄色的洪水倒灌下来,平地水深丈二,大街上成了大河。大河里流着箱子、柜子、死牛、死人。这一年死于大水的,有上万人。大水十多天未退,有很多人困在房顶、树顶和孤岛一样的高岗子上挨饿;还有许多人生病;上吐下泻,痢疾伤寒。王淡人就用了一根结结实实的撑船用的长竹篙拄着,在齐胸的大水里来往奔波,为人治病。他会水,在水特深的地方,就横执着这根竹篙,泅水过去。他听说泰山庙北边有一个被大水围着的孤村子,一村子人都病倒了。但是泰山庙那里正是洪水的出口,水流很急,不能容舟,过不去!他和四个水性极好的专在救生船上救人的水手商量,弄了一只船,在他的腰上系了四根铁链,每一根又分在一个水手的腰里,这样,即使是船翻了,他们之中也可能有一个人把他救起来。船开了,看着的人的眼睛里都蒙了一层眼泪。眼看这只船在惊涛骇浪里颠簸出没,终于靠到了那个孤村,大家发出了雷鸣一样的欢呼。这真是玩儿命的事!
水退之后,那个村里的人合送了他一块匾,就是那块“急公好义”。
拿一条命换一块匾,这是一件傻事。
另一件傻事是给汪炳治搭背,今年。
汪炳是和他小时候一块掏蛐蛐,放风筝的朋友。这人原先很阔,后来吃喝嫖赌抽大烟,把家业败得精光,连一片瓦都没有,最后只好在几家亲戚家寄食。这一家住三个月,那一家住两个月。就这样,他还抽鸦片!他给人家熬大烟,报酬是烟灰和一点膏子。他一天夜里觉得背上疼痛,浑身发烧,早上歪歪倒倒地来找王淡人。
王淡人一看,这是个有名有姓的外症:搭背。说:“你不用走了!”
王谈人把江炳留在家里住,管吃、管喝,还管他抽鸦片,——他把王淡人留着配药的一块云土抽去了一半。王淡人祖上传下来的麝香、冰片也为他用去了三分之一。一个多月以后,汪炳的搭背收口生肌,好了。
有人问王淡人:“你干吗为他治病?”王淡人倒对这话有点不解,说:“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
汪炳没有一个钱。白吃,白喝,白治病。病好后,他只能写了很多鸣谢的帖子,贴在满城的街上,为王淡人传名。
王淡人的老婆是很贤惠的,对王淡人所做的事没有说过一个不字。但是她忍不住要问问淡人:“你给汪炳用掉的麝香、冰片,值多少钱?”王谈人笑一笑,说:“没有多少钱。——我还有。”他老婆也只好笑一笑,摇摇头。
王淡人就是这样,给人看病,看“男女内外大小方脉”,做傻事,每天钓鱼。一庭春雨,满架秋风。
1.小说中王淡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2.小说开头花费这么多的笔墨去写医生王淡人的“钓鱼”,是否显得多余?谈谈你的看法。(6分)
3.小说结尾处划线语段可否删去?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7分)
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小说描写王淡人医室时特意介绍挂着的那副对子“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旨在表现医室的环境、陈设,同时表现王淡人淡泊名利、闲适恬淡的高雅情趣。 |
B.王淡人这个医生钓鱼很有经验,是因为他几乎每天钓鱼。在王淡人看来,钓鱼不仅可以让自己获得美食,还可以培养自己的恒心和毅力,让自己变得沉着冷静起来。 |
C.“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虽是很不起眼的一句自然环境描写,但却非常富于深意,从中可以看出王淡人追求恬淡闲适生活的性格特点。 |
D.作者觉得王淡人确实很傻。他给人看病,不好意思多收钱;遇到穷困的病人,不但不收诊费,连药钱也白搭进去,弄得生活拮据。夫妇二人,十多年没添置过衣裳。 |
E.在王淡人看来,病人就是病人,不管他的品行如何,只要自己遇到,就断然没有袖手旁观之理。为此,王淡人虽不耻于汪炳恶劣的品行,但仍愿意花大代价给他治病。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住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而且,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生,但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地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产科医生,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此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是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六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缺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原载《人民文学》1983年第9期)
[注]①老娘:楼生婆,①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A. 小说开篇交代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既为了引出主人公陈小手,又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作铺垫。
B. 写女人身上油脂太多,接生后陈小手累得筋疲力尽,“迤里歪斜走出来”,运用行动描写从正面表现了这次接生的棘手和陈小手的医术高明。
C. “得罪”在全文出现了两次,替人接生,而且母子平安,陈小手却说“得罪”,这样写为下文写他的不幸遭遇埋下了伏笔。
D. 小说善于运用白描的手法,比如“这匹马浑身雪白,无根杂毛,是一匹走马”,寥寥几句,便栩栩如生地刻画出一匹骏马的形象。
E. 陈小手自己运气不好,死在一个恩将仇报、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的手下,陈小手的死是极具偶然性的。
2.陈小手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写陈小手为团长太太接生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写陈小手被团长枪杀,这样安排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充分的展示了当地的社会环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既为陈小手的出场做了铺垫,也为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伏笔。
B.在很少人家养马的水乡,陈小手特地养了一匹“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的走马行医,表明陈小手想用翩翩公子的形象抵消人们对他只是一个男性老娘的偏见。
C.陈小手接完生后,总要向主人道一声“得罪”,这既是收受酬金的客套话,也反映出陈小手对一个男性妇科医生身份尴尬的认同。
D.括号里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作者对“团长”的冷漠与不屑;“杀猪也似的乱叫”,让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
E.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可见团长心里存有两笔账:救人,该赏;碰了自己的女人,该死。也反映出团长是一个原则性强,赏罚分明的人。
(2)小说中“陈小手”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陈小手“男性妇科医生”这一身份的设定,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陈小手》的主人公不是陈小手而是团长,请结合小说的矛盾冲突、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
“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充分的展示了当地的社会环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既为陈小手的出场做了铺垫,也为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伏笔。
B.在很少人家养马的水乡,陈小手特地养了一匹“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的走马行医,表明陈小手想用翩翩公子的形象抵消人们对他只是一个男性老娘的偏见。
C.陈小手接完生后,总要向主人道一声“得罪”,这既是收受酬金的客套话,也反映出陈小手对一个男性妇科医生身份尴尬的认同。
D.括号里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作者对“团长”的冷漠与不屑;“杀猪也似的乱叫”,让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
E.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可见团长心里存有两笔账:救人,该赏;碰了自己的女人,该死。也反映出团长是一个原则性强,赏罚分明的人。
(2)小说中“陈小手”这一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3)陈小手“男性妇科医生”这一身份的设定,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陈小手》的主人公不是陈小手而是团长,请结合小说的矛盾冲突、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鱼 鹰
我说的鱼鹰是人,不是水鸟。
三十多年前,我刚记事时就听说过鱼鹰。鱼鹰家住卫河边,是卫河中游的钓鱼台、石羊胡同、石榴园、西花园,还是卫河上游的合河村,人们各有各的说法。但是,听过鱼鹰的传奇后,人们的感觉却都是一样的,那就是:神!鱼鹰的水里功夫比浪里白条张顺还要神!
鱼鹰要想过卫河,随时都可以过,无论脚下是否有桥,水里是否有渡船。咋过?他把肥大的裤管撸到大腿根儿,下到河里,半蹲,两条小腿曲成盘,有时还一手端着蒜臼,一手拿着馍,蘸着蒜汁吃着馍,就过河了。到了对岸,放下裤管,竟一点也不湿……有人说鱼鹰的脚掌很宽,脚趾之间有软肉,脚就像蹼一样,划起水来比鸭子还自如……
鱼鹰瞄鱼的眼力更是了得!他走到河沿,甚至于站在高出河面五六米的大众桥上,一眼就能看到水底的鱼!“这儿,一条‘铁扁担’!”“这儿,一窝‘锅片儿’!”拿抄网的人照着鱼鹰手指的位置一网下去,准有一条五六斤的黑鱼或一窝鲫鱼被捞上来。捕鱼人手忙脚乱地把鱼收拾进渔篓,转身向鱼鹰说“谢”时,鱼鹰的身影已在远处……
然而,鱼鹰并不总是帮着捕鱼人,更多的时候,在鱼与人之间,他偏袒的是鱼。
河边垂柳嫩黄泛绿时,鱼鹰会在捕鱼人身后唠叨:“少捕点吧,母鱼正甩子哩。现在捕这么多,到夏天没鱼可捕,可别怨我没把话说在前头哇!”
知了和河里的蛤蟆开始二重唱时,鱼鹰会溜到渔篓旁:“才进夏天呀,鱼还没长起来哩。你瞧,这条还不到四两,让它再长长吧!”也不管捕鱼人是否同意,他一扬手,“扑通”一声,把那条鱼给放生了!
河堤斜坡上野菊还在风中招蜂引蝶呢,鱼鹰就堵在捕鱼人面前了:“都秋天了,还用网捕鱼?就不怕明年河里没有鱼——给明年留点鱼种吧。”如果人家不听,鱼鹰还死乞白赖着不走:“要不用钓竿钓吧?少钓点,给明年留点想头。别用这么大的网!想一网打尽呀?”
虽然有一身水中的好功夫,鱼鹰却很少下河捕鱼,家里更是难得吃一次鱼。如果来了客人,客
人提出要吃鱼,鱼鹰才会去捕鱼。下河前鱼鹰要问客人想吃什么方法烹制的鱼。客人想吃红烧鱼,鱼鹰拎回来的必是条大鲤鱼。客人想吃熘鱼片,鱼鹰拎回来的定是条黑鱼。客人想喝鲜鱼汤,鱼鹰拎回来的准是一兜鲫鱼片儿。
鱼鹰捕鱼有个规矩,鲤鱼、黑鱼、鲢鱼这些大鱼,每次只捕一条。至于鲫鱼片儿,则要看喝汤的人数,每人一条,每条不超过半尺长,多一条他也不带上岸。
有人劝鱼鹰多捕点,鱼鹰就像被人骂了祖宗,恶狠狠地盯着对方:“别想坏了俺的规矩!”
到我十多岁的时候,卫河水已开始变浑发腥。一到夏天,总有几天卫河得翻河——河底的脏东西沉淀得太多了,天一热,都泛到上面来了。这时,大鱼小鱼都浮到水面上换气,河面上满是一张一合的鱼嘴,用洗脸盆都舀得起鱼来。
这时,卫河两岸的人们往往全家老小齐上阵,搬网,粘网,抛网,甚至窗纱、蚊帐都派上了用场。一场“全民皆兵”的“歼灭战”打响了,鱼儿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这时,常有一位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老汉骑着快散了架的自行车在卫河两岸奔走呼号:“少捕点吧!过两天一下雨,河水不臭了,鱼就不浮头了,留到明年会有更多的鱼给你们捕哇!”小孩子追在他后面喊“鱼疯子鱼疯子”,用碎砖头、小石子掷他,他全然不顾,还是一个劲地呼号。有人说,他就是鱼鹰,已经疯了!
而立之年,我要到千里之外的异乡谋生。此时的卫河已臭不可近。临行时,不知咋的,我忽然想起了卫河,想起了鱼鹰,便问送行的朋友:“你知道鱼鹰吗?”
“知道!老皇历了!你傻不傻?”朋友不屑一顾地说,“卫河里鱼绝种了,咋还会有鱼鹰?鱼鹰早死了!”
(2009.8《小小说选刊》)
1.小说中的主人公鱼鹰具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4分)
2.本文在叙述过程中,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4分)
3.文末朋友回答“鱼鹰早死了”,如何理解这句话的深层含义?(4分)
4.从全文看,作者创作“鱼鹰”这一形象的意图是什么?(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②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③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④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 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己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1.作者认为牵牛花的色彩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对之理解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这充分说明作者对色彩的研究也颇有造诣,也反映了作者对颜色的看法。
B. 这与文眼一致,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清、静、悲凉,恰当地传达了作者的情感。
C. 四种颜色里,确确实实是蓝、白色最好,不浓不淡,不妖不艳,恰到好处。
D. 作者仅仅是为了表达一家之言,未必可信,实际上,淡红色的牵牛花还是蛮不错的。
2.作者描写故都的秋景,为什么要详写故都旧院的秋?
3.第④段有关秋的诗文的议论,有哪些作用?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汪曾祺
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他的宿舍里几乎从早到晚都有客人。客人多半是同事和学生,客人来,大都是来借书,求字,谈天。沈先生有很多书,但他不是“藏书家”’他的书,除了自己看,就是借给别人看的。联大文学院的同学,多数手里都有一两本沈先生的书。谁借了什么书,什么时候借的,沈先生是从来不记得的。直到联大“复员”,有些同学的行装里还带着沈先生的书,这些书也就随之而漂流到四面八方了。沈先生书多,而且很杂……兼收并蓄,五花八门。这些书,沈先生大都认真读过。沈先生称自己的学问为“杂知识”。一个作家读书,是应该杂一点的。
沈先生对打扑克简直是痛恨。他认为这样地消耗时间,是不可原谅的。他曾随几位作家到井冈山住了几天。这几位作家成天在宾馆里打扑克,沈先生说起来就很气愤:“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沈先生的娱乐,除了看看电影,就是写字。他写章草,自成一格。他喜欢写窄长的直幅,纸长四尺,阔只三寸。他写字不择纸笔,常用糊窗的高丽纸。他说:“我的字值三分钱!”从前要求他写字的,他几乎有求必应。近年有病,不能握管,沈先生的字变得很珍贵了。
沈先生后来不写小说,搞文物研究了,国外、国内,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熟悉沈先生历史的人,觉得并不奇怪。沈先生年轻时就对文物有极其浓厚的兴趣。他对陶瓷的研究甚深,后来又对丝绸、刺绣、木雕、漆器……都有广博的知识。沈先生研究的文物基本上是手工艺制品。他从这些工艺品看到的是劳动者的创造性。他热爱的不是物,而是人,他对一件工艺品的孩子气的天真激情,使人感动。他有一阵在昆明收集了很多耿马漆盒。这种黑红两色刮花的圆形缅漆盒,昆明多的是,而且很便宜。沈先生一进城就到处逛地摊,选买这种漆盒。他买到的缅漆盒,除了自用,大多数都送人了。有一回,他不知从哪里弄到很多土家族的挑花布,摆得一屋子,这间宿舍成了一个展览室。来看的人很多,沈先生于是很快乐。这些挑花图案天真稚气而秀雅生动,确实很美。
沈先生不长于讲课,而善于谈天。谈天的范围很广,时局、物价……谈得较多的是风景和人物。他几次谈及玉龙雪山的杜鹃花有多大,某处高山绝顶上有一户人家,——就是这样一户!他谈某一位老先生养了二十只猫。谈梁思成在一座塔上测绘内部结构,差一点从塔上掉下去。谈林徽因发着高烧,还躺在客厅里和客人谈文艺。他谈得最多的大概是金岳霖。金先生终生未娶,长期独身。他养了一只大斗鸡。这鸡能把脖子伸到桌上来,和金先生一起吃饭。……沈先生谈及的这些人有共同特点。一是都对工作、对学问热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二是为人天真到像一个孩子,对生活充满兴趣,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永远不消沉沮丧,无心机,少俗虑。这些人的气质也正是沈先生的气质。“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沈先生谈及熟朋友时总是很有感情的。
文林街文林堂旁边有一条小巷,大概叫作金鸡巷,巷里的小院中有一座小楼。楼上有个小客厅。这小客厅常有熟同学来喝茶聊天,成了一个小小的沙龙。沈先生常来坐坐。有时还把他的朋友也拉来和大家谈谈。老舍先生从重庆过昆明时,沈先生曾拉他来谈过“小说和戏剧”。金岳霖先生也来过,谈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这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也不是哲学。有人问金先生为什么搞逻辑,金先生说:“我觉得它很好玩!”
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六年。一晃,四十多年了!
(摘编自汪曾祺《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相关链接 ①1923年,沈从文来到北京,他渴望上大学,可是仅受过小学教育,又没有半点经济来源的他,最终只能在北京大学旁听,后来一边打工,一边勤奋写作。他曾写信给郁达夫求助,郁达夫慷慨解囊,救助处于困境中的沈从文,还把他介绍给当时著名的《晨报副刊》的主编。一个月后,沈从文的处女作《一封未曾付邮的信》在《晨报副刊》上发表,几年后沈从文便享誉文坛。
(《郁达夫和沈从文的友谊》)
②在那个疯狂的时代,当搞建筑的梁思成忙着写检查,搞社会学的费孝通绞尽脑汁应对大字报,而他们的朋友——早早被划归为反动文人的沈从文,却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转身:他的后半生投身于文物考古界,潜心研究古镜金锦、器皿书画、陶罐绢纸……前半生写出《边城》的大作家,后半生则将全部的精力投入了文物研究当中。
(《沈从文文物研究心血之作》)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一句,态度明朗,开门见山,并且总领全文。
B.沈从文借给学生们书,这与他青年时在北京的遭遇有关,郁达夫帮助了他,他也要帮助那些喜欢读书的青年。
C.对作家打扑克,沈从文很气愤地说“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是他认为不应该在井冈山这样的地方打扑克。
D.沈从文在西南联大时搞过文物研究,建国后又搞文物研究,但是从研究的出发点看前后却有了一些差别。
E.“沈先生不长于讲课”一句,既照应了开头,也领起后文中所写的沈从文以谈天来教育学生,以补其不足的内容。
2.沈从文搞文物,体现出了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3.文章写沈从文与朋友的谈论与交往,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作者写沈从文,只写了一些零散的小事,请你就作者的这种写作特点谈谈自己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汪曾祺
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他的宿舍里几乎从早到晚都有客人。客人多半是同事和学生,客人来,大都是来借书,求字,谈天。沈先生有很多书,但他不是“藏书家”’他的书,除了自己看,就是借给别人看的。联大文学院的同学,多数手里都有一两本沈先生的书。谁借了什么书,什么时候借的,沈先生是从来不记得的。直到联大“复员”,有些同学的行装里还带着沈先生的书,这些书也就随之而漂流到四面八方了。沈先生书多,而且很杂……兼收并蓄,五花八门。这些书,沈先生大都认真读过。沈先生称自己的学问为“杂知识”。一个作家读书,是应该杂一点的。
沈先生对打扑克简直是痛恨。他认为这样地消耗时间,是不可原谅的。他曾随几位作家到井冈山住了几天。这几位作家成天在宾馆里打扑克,沈先生说起来就很气愤:“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沈先生的娱乐,除了看看电影,就是写字。他写章草,自成一格。他喜欢写窄长的直幅,纸长四尺,阔只三寸。他写字不择纸笔,常用糊窗的高丽纸。他说:“我的字值三分钱!”从前要求他写字的,他几乎有求必应。近年有病,不能握管,沈先生的字变得很珍贵了。
沈先生后来不写小说,搞文物研究了,国外、国内,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熟悉沈先生历史的人,觉得并不奇怪。沈先生年轻时就对文物有极其浓厚的兴趣。他对陶瓷的研究甚深,后来又对丝绸、刺绣、木雕、漆器……都有广博的知识。沈先生研究的文物基本上是手工艺制品。他从这些工艺品看到的是劳动者的创造性。他热爱的不是物,而是人,他对一件工艺品的孩子气的天真激情,使人感动。他有一阵在昆明收集了很多耿马漆盒。这种黑红两色刮花的圆形缅漆盒,昆明多的是,而且很便宜。沈先生一进城就到处逛地摊,选买这种漆盒。他买到的缅漆盒,除了自用,大多数都送人了。有一回,他不知从哪里弄到很多土家族的挑花布,摆得一屋子,这间宿舍成了一个展览室。来看的人很多,沈先生于是很快乐。这些挑花图案天真稚气而秀雅生动,确实很美。
沈先生不长于讲课,而善于谈天。谈天的范围很广,时局、物价……谈得较多的是风景和人物。他几次谈及玉龙雪山的杜鹃花有多大,某处高山绝顶上有一户人家,——就是这样一户!他谈某一位老先生养了二十只猫。谈梁思成在一座塔上测绘内部结构,差一点从塔上掉下去。谈林徽因发着高烧,还躺在客厅里和客人谈文艺。他谈得最多的大概是金岳霖。金先生终生未娶,长期独身。他养了一只大斗鸡。这鸡能把脖子伸到桌上来,和金先生一起吃饭。……沈先生谈及的这些人有共同特点。一是都对工作、对学问热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二是为人天真到像一个孩子,对生活充满兴趣,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永远不消沉沮丧,无心机,少俗虑。这些人的气质也正是沈先生的气质。“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沈先生谈及熟朋友时总是很有感情的。
文林街文林堂旁边有一条小巷,大概叫作金鸡巷,巷里的小院中有一座小楼。楼上有个小客厅。这小客厅常有熟同学来喝茶聊天,成了一个小小的沙龙。沈先生常来坐坐。有时还把他的朋友也拉来和大家谈谈。老舍先生从重庆过昆明时,沈先生曾拉他来谈过“小说和戏剧”。金岳霖先生也来过,谈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这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也不是哲学。有人问金先生为什么搞逻辑,金先生说:“我觉得它很好玩!”
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六年。一晃,四十多年了!
(摘编自汪曾祺《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相关链接
①1923年,沈从文来到北京,他渴望上大学,可是仅受过小学教育,又没有半点经济来源的他,最终只能在北京大学旁听,后来一边打工,一边勤奋写作。他曾写信给郁达夫求助,郁达夫慷慨解囊,救助处于困境中的沈从文,还把他介绍给当时著名的《晨报副刊》的主编。一个月后,沈从文的处女作《一封未曾付邮的信》在《晨报副刊》上发表,几年后沈从文便享誉文坛。
(《郁达夫和沈从文的友谊》)
②在那个疯狂的时代,当搞建筑的梁思成忙着写检查,搞社会学的费孝通绞尽脑汁应对大字报,而他们的朋友——早早被划归为反动文人的沈从文,却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转身:他的后半生投身于文物考古界,潜心研究古镜金锦、器皿书画、陶罐绢纸……前半生写出《边城》的大作家,后半生则将全部的精力投入了文物研究当中。
(《沈从文文物研究心血之作》)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一句,态度明朗,开门见山,并且总领全文。
B.沈从文借给学生们书,这与他青年时在北京的遭遇有关,郁达夫帮助了他,他也要帮助那些喜欢读书的青年。
C.对作家打扑克,沈从文很气愤地说“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是他认为不应该在井冈山这样的地方打扑克。
D.沈从文在西南联大时搞过文物研究,建国后又搞文物研究,但是从研究的出发点看前后却有了一些差别。
E.“沈先生不长于讲课”一句,既照应了开头,也领起后文中所写的沈从文以谈天来教育学生,以补其不足的内容。
(2)沈从文搞文物,体现出了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3)文章写沈从文与朋友的谈论与交往,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作者写沈从文,只写了一些零散的小事,请你就作者的这种写作特点谈谈自己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汪曾祺
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他的宿舍里几乎从早到晚都有客人。客人多半是同事和学生,客人来,大都是来借书,求字,谈天。沈先生有很多书,但他不是“藏书家”’他的书,除了自己看,就是借给别人看的。联大文学院的同学,多数手里都有一两本沈先生的书。谁借了什么书,什么时候借的,沈先生是从来不记得的。直到联大“复员”,有些同学的行装里还带着沈先生的书,这些书也就随之而漂流到四面八方了。沈先生书多,而且很杂……兼收并蓄,五花八门。这些书,沈先生大都认真读过。沈先生称自己的学问为“杂知识”。一个作家读书,是应该杂一点的。
沈先生对打扑克简直是痛恨。他认为这样地消耗时间,是不可原谅的。他曾随几位作家到井冈山住了几天。这几位作家成天在宾馆里打扑克,沈先生说起来就很气愤:“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沈先生的娱乐,除了看看电影,就是写字。他写章草,自成一格。他喜欢写窄长的直幅,纸长四尺,阔只三寸。他写字不择纸笔,常用糊窗的高丽纸。他说:“我的字值三分钱!”从前要求他写字的,他几乎有求必应。近年有病,不能握管,沈先生的字变得很珍贵了。
沈先生后来不写小说,搞文物研究了,国外、国内,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熟悉沈先生历史的人,觉得并不奇怪。沈先生年轻时就对文物有极其浓厚的兴趣。他对陶瓷的研究甚深,后来又对丝绸、刺绣、木雕、漆器……都有广博的知识。沈先生研究的文物基本上是手工艺制品。他从这些工艺品看到的是劳动者的创造性。他热爱的不是物,而是人,他对一件工艺品的孩子气的天真激情,使人感动。他有一阵在昆明收集了很多耿马漆盒。这种黑红两色刮花的圆形缅漆盒,昆明多的是,而且很便宜。沈先生一进城就到处逛地摊,选买这种漆盒。他买到的缅漆盒,除了自用,大多数都送人了。有一回,他不知从哪里弄到很多土家族的挑花布,摆得一屋子,这间宿舍成了一个展览室。来看的人很多,沈先生于是很快乐。这些挑花图案天真稚气而秀雅生动,确实很美。
沈先生不长于讲课,而善于谈天。谈天的范围很广,时局、物价……谈得较多的是风景和人物。他几次谈及玉龙雪山的杜鹃花有多大,某处高山绝顶上有一户人家,——就是这样一户!他谈某一位老先生养了二十只猫。谈梁思成在一座塔上测绘内部结构,差一点从塔上掉下去。谈林徽因发着高烧,还躺在客厅里和客人谈文艺。他谈得最多的大概是金岳霖。金先生终生未娶,长期独身。他养了一只大斗鸡。这鸡能把脖子伸到桌上来,和金先生一起吃饭。……沈先生谈及的这些人有共同特点。一是都对工作、对学问热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二是为人天真到像一个孩子,对生活充满兴趣,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永远不消沉沮丧,无心机,少俗虑。这些人的气质也正是沈先生的气质。“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沈先生谈及熟朋友时总是很有感情的。
文林街文林堂旁边有一条小巷,大概叫作金鸡巷,巷里的小院中有一座小楼。楼上有个小客厅。这小客厅常有熟同学来喝茶聊天,成了一个小小的沙龙。沈先生常来坐坐。有时还把他的朋友也拉来和大家谈谈。老舍先生从重庆过昆明时,沈先生曾拉他来谈过“小说和戏剧”。金岳霖先生也来过,谈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这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也不是哲学。有人问金先生为什么搞逻辑,金先生说:“我觉得它很好玩!”
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六年。一晃,四十多年了!
(摘编自汪曾祺《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相关链接 ①1923年,沈从文来到北京,他渴望上大学,可是仅受过小学教育,又没有半点经济来源的他,最终只能在北京大学旁听,后来一边打工,一边勤奋写作。他曾写信给郁达夫求助,郁达夫慷慨解囊,救助处于困境中的沈从文,还把他介绍给当时著名的《晨报副刊》的主编。一个月后,沈从文的处女作《一封未曾付邮的信》在《晨报副刊》上发表,几年后沈从文便享誉文坛。
(《郁达夫和沈从文的友谊》)
②在那个疯狂的时代,当搞建筑的梁思成忙着写检查,搞社会学的费孝通绞尽脑汁应对大字报,而他们的朋友——早早被划归为反动文人的沈从文,却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转身:他的后半生投身于文物考古界,潜心研究古镜金锦、器皿书画、陶罐绢纸……前半生写出《边城》的大作家,后半生则将全部的精力投入了文物研究当中。
(《沈从文文物研究心血之作》)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一句,态度明朗,开门见山,并且总领全文。
B.沈从文借给学生们书,这与他青年时在北京的遭遇有关,郁达夫帮助了他,他也要帮助那些喜欢读书的青年。
C.对作家打扑克,沈从文很气愤地说“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是他认为不应该在井冈山这样的地方打扑克。
D.沈从文在西南联大时搞过文物研究,建国后又搞文物研究,但是从研究的出发点看前后却有了一些差别。
E.“沈先生不长于讲课”一句,既照应了开头,也领起后文中所写的沈从文以谈天来教育学生,以补其不足的内容。
2.沈从文搞文物,体现出了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3.文章写沈从文与朋友的谈论与交往,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作者写沈从文,只写了一些零散的小事,请你就作者的这种写作特点谈谈自己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路遗
刘怀远
黄连婶平日不出门,但一出门,准是去借钱。本村几乎都借遍了,不好再向谁开口。即使有人主动借钱给她,她也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要,以前借的还没还上呢,已经拖累你们不少了。”
黄连婶出了村,在路上走,后面有自行车的声音在响动,骑车人和黄连婶说话:“又要去王权村啊?”
黄连婶出了村,苍白的脸红了红,朝那人点点头。王权村是黄连婶娘家的村,娘家哥多。不过去娘家多了,嫂子们也没好脸色。但毕竟是自己娘家,比借别人的心里踏实。
骑自行车的人叫玉亮,下了车跟黄连婶说:“我带你一段路吧。”
黄连婶说:“算了吧,你自己骑还这么大动静,哗啦哗啦直响。”
玉亮看看自己的破自行车,嘿嘿地笑,手往怀里掏,说:“婶,我这里有几十块钱,你先拿去用吧。”
黄连婶忙拦着说:“你帮我的还少吗?我自己命苦,不能总拖累你们。”
“婶,我知道您性格倔强,可我是外人吗?自家的远房侄子!这几年,黄连叔有病,您也够操心的了。”
黄连婶说:“你惦记着婶,婶感激不尽,你家也不宽裕,我现在日子还能挺过去。”
“好吧!”玉亮知道拗不过她,就说:“那我先走了。”
玉亮骑上哗啦哗啦直响的自行车,骑得很慢,比黄连婶走得快不了多少。拐过一个弯,玉亮不见了。
黄连婶走过拐弯处,见路中央有一叠钞票。
黄连婶捡起来,数了数,不到100元钱。天呐,这是谁这么马虎,100元足可以买七八袋化肥,足可以给黄连买一个月的中药,足够在县中学读书的女儿两个月的生活费啊……
她往前后看,见不到一个人影。
丢钱也太马虎了,玉亮也马虎,他在前面,愣没看到。黄连婶站在那里等了好一阵子,也没见有人来找。她摇摇头,把钱装进衣兜,心想,会和找钱的人碰上的,就继续往前走。
迎面开来一辆农用三轮车,在黄连婶面前停下来,开车的是屠户柳三。
“嫂,你要去哪里啊?”
“我去走个亲戚。”
“哦,俺哥一个人在家呢?”
“咋,你还怕他跑了?”
柳三笑了,黄连终年躺在床上搂着药罐子,既不会跑,也不会怕谁偷。
柳三说:“嫂,咱一起回家吧,有啥困难我帮你解决。”
黄连婶说:“你也没开印票子的机器,每天起五更睡半夜的,天天杀猪再赶集卖肉,生意做得也挺辛苦的。”
柳三说:“嫂啊,你不是困难到揭不开锅了,不会又回娘家的。好,你去吧。”柳三挠挠头,朝农用车上看看说:“我东西丢在集上了,得赶快回去拿。”说完,农用车冒了一溜黑烟,掉转车头跑远了。
黄连婶笑着摇摇头,心里说:“慌张鬼,掉转车头往回走也不带我一段路!”
走出不远,黄连婶再次财运高照,又捡到一叠钱。拿在手上,油渍渍的,上面还沾有一星暗红的肉渣。
回到村,黄连婶找到玉亮和柳三。不想二人矢口否认,都说没有丢钱。
黄连婶说:“你们不是丢,是故意放在路上让我捡。”
俩人都说:“俺俩是傻蛋啊?脑子有病啊?要是被别人捡去了咋办?”
黄连婶的泪就要落下来了,说:“只要说钱是你们的,算我借的行了吧?”
不管她怎么说,两人就是不承认,异口同声地说:“钱是你捡的,找不到失主就是你的。”
黄连婶很无奈,两叠皱巴巴的钱像两块刚出炉的烤山芋,烫手。
思来想去,黄连婶最后把钱交给村主任,让他给广播一下,找寻失主。
大喇叭里还没有广播,人们都知道了黄连婶捡钱上交的事。第二天午后,玉亮和柳三找了来,说:“既然您铁了心不要,这钱我们只好领回了。”
黄连婶叹一声:“我只有用这个法子,才会逼你们出来承认。走,一起去村委会领回。”
到了村委会,柳主任脸色酣红地躺在椅子上打盹。听黄连婶说完,柳主任打着酒嗝说:“你们都值得表扬,一边是慷慨助人,一边是拾金不昧。”
黄连婶说:“场面话就不用说了,快把钱退给他俩吧。”
柳主任不吭声,脸却更红了,反手把墙上的日历撕下一张,裁成两张寸宽的,把烟丝倒在印有“1989年”的一半上,在手上一扭一转,就成了一只大炮烟。点燃深吸几口,让自己隐藏在烟雾中才说:“上面总来人,村委会也没啥收入,今天李乡长领几个人又来了,你捡的钱真是雪中送炭啊,我用它还了饭店的招待费还不够呢。”
三个人一下僵在那儿,瞪出的眼白如晒在河滩上的鱼。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开头一段描写黄连婶在本村借钱几乎借遍了,即使有人主动借钱给她,她也摇摇头,表示坚决不要,表现了虚荣爱面子的一面。
B. “既然您铁了心不要,这钱我们只好领回了”,玉亮和柳三的这句话表现了他们对黄连婶的帮助并非真心。
C. 柳主任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一基层干部的形象,他收到黄连婶送来的“路遗”后没有广播的根本原因,是村委会没啥收入,镇上的领导又经常来吃饭。
D. 小说两次描写玉亮所骑自行车的响声,从侧面表现了玉亮家庭也不宽裕;柳三借口东西丢在了集上,表现了柳三头脑灵活的特点。
2.作品是怎样叙述拾遗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作品为什么以村主任把黄连婶捡到的钱支付了招待费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