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风吹过古老的村庄
安宁
①午饭过后,父亲将半袋麦子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弟弟兴奋地围过来看:“我要去送姐姐!
②我想甩掉弟弟,便在走出巷口后趁他不注意,跳上自行车奋力蹬了起来。风有些大,又是顶风,于是我的计划执行起来有些吃力。但我却硬起心肠,不打算回头去看弟弟。我只听见他跟在我的车子后,快乐地奔跑着,嘴里发出啊啊啊的喊叫声。风在耳边呼呼地响着,风也一定在奋力向后扯拽着弟弟的双脚。我听见弟弟在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他的脸一定也是红红的吧。我能感觉到他在车后几米的位置,却始终追赶不上。故意加快了蹬车的速度,但风也跟我较劲一般把我用力地向后拖拽着。车子摇摇晃晃,半袋麦子眼看要坠落下来,我有些泄气,恨不能跳下来,自己扛起麦子走人。
③忽然之间,车子变得轻了起来,犹如生了翼翅一般,我几乎想要高声歌唱,并放慢车速,怡然自得地欣赏一下风吹过秋天大地的美,或者深情地嗅一嗅泥土里散发出的成熟谷物的芳香。至于那个总是留着长长鼻涕的脏兮兮的弟弟,最好化作一阵风,从我的面前彻底地消失掉。
④可是没有,他依然在后面撒欢儿地奔跑着。只是,他在推着后车架奔跑。我低头,看到他的双脚,小马驹一样欢快地跳跃着,脚上的布鞋照例顶出一个洞来,看得见倔强的大脚趾风将他包围着,但他有的是乘风破浪的力量,我觉得身后的弟弟,变成了一尾鱼,于波涛之中,奋力地向前。风一次次将他推回到岸边,他又一次次执拗地跃入汪洋之中。他甚至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并用大声的呼喊表达他内心的快乐。
⑤“姐姐,我们一起跟风比赛吧!”
⑥他并不等我的回复,便跳到车子的前面去。这次,我看到了他奔跑的样子,瘦瘦的,两条小腿,在裤管里荡来荡去,好像那里是两股无形的风。后背与前胸上的衣服,快要贴到一起了我觉得弟弟变成了纤细的纸片人,或者一只柔弱的蝴蝶,一阵小小的风,都能将他从这个村庄里吹走。可是他却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弱小和卑微,他的内心涌动着强大的力量,这力量大到不仅仅可以对抗那一刻的风,还能对抗整个的世界。
⑦是的,那一小段路,他追赶的不是我,也不是风,他在追赶他自己,一个被我嫌弃的小小的自己
⑧他就那样在我的前面跑啊跑,跑啊跑,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希望这条乡间的小路永远都不要有尽头,就像这永无休止的风一样。我跟着他到哪里去呢?我不知道。我也不关心。我只想这样注视着他瘦小的背影,倾听着他清晰的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就像我们是在一条时光隧道里无休无止地奔跑,而这条隧道的尽头,则是成年之后,不复亲密的我们。
⑨风果然在很多年后将我和弟弟像蒲公英一样吹散了。我跟随着风,去往北方以北,那里是所有风的源头,无数支风,犹如千军万马,从沙漠草原、戈壁一起出发,向着无尽的南方奔去在荒凉的戈壁滩上,能看到沙蓬被大风挟着,漫山遍野地流浪一株沙蓬草,究竟能走多远呢?当它们的双脚被石块、泥土、沙蒿、柠条或者大树牵绊住的时候,它们的心底浮起的,究竟是宿命一样的悲伤,还是终于寻到归宿的欢喜?如果幸运一株沙蓬会遇到湿润的泥土,生儿育女,繁衍不息,而后将它们的流浪精神完美地复制给后代。于是秋天一来,沙蓬这一大地上的浪漫种族,便跟随着风,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迁徙。它们穿过山野、戈壁、荒原,越过黄河、沙漠、村庄。它们一定比一个人漫长的一生,历经更多的风景。在风里互相追逐着奔走的时候,一株沙蓬会不会和另外的一株说一会儿话?还是像我和弟弟一样在村庄大道上一前一后地飞驰,却互不言语?如果某一天它们走丢了,是不是永远不会重逢?
⑩当我在蒙古高原上写下这些文字时,又想起了很多个孤独的午后,我和弟弟站在风里看天上的云。风最终将那些形形色色的云全部带走,不留印痕。风也带走了村庄里许多的人,他们或者寂寞地死去,或者沙蓬一样,飘进城市。风最终将一个老去的村庄,丢给了我。
⑪而这时,如果我回到村庄,蹲在墙根下,眯起眼睛晒晒太阳,我一定又可以听到风的声音。那声音自荒凉的塞外吹来,抵达这堵墙的时候,已经是春天。风暖洋洋的,在我耳边温柔地说着什么。去年的玉米秸,在风里扑簌簌地响着,它们已经响干响干的,一点儿火花,都可以让它们瞬间呼隆呼隆地燃烧起来。空气中有一种甜蜜的、好闻的又热烈的味道,那味道似乎来自遥远的童年,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那时我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小猪一样拱啊拱,拱啊拱,最终,我寻到了世间最幸福的源头—母亲的乳房。
⑫那一刻,风停下来。
⑬整个的世界,都是我的。
(选自《光明日报》2019年11月08日)
1.解释加点字“风”在句子中的含义。
(1)至于那个总是留着长长鼻涕的脏兮兮的弟弟,最好化作一阵风,从我的面前彻底地消失掉。
(2)风果然在很多年后将我和弟弟像蒲公英一样吹散了。
2.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3.简析文章第⑨段写沙蓬草的作用。
4.结合全文,探究作者的写作意图。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大风吹过古老的村庄
安宁
①午饭过后,父亲将半袋麦子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弟弟兴奋地围过来看:“我要去送姐姐!
②我想甩掉弟弟,便在走出巷口后趁他不注意,跳上自行车奋力蹬了起来。风有些大,又是顶风,于是我的计划执行起来有些吃力。但我却硬起心肠,不打算回头去看弟弟。我只听见他跟在我的车子后,快乐地奔跑着,嘴里发出啊啊啊的喊叫声。风在耳边呼呼地响着,风也一定在奋力向后扯拽着弟弟的双脚。我听见弟弟在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他的脸一定也是红红的吧。我能感觉到他在车后几米的位置,却始终追赶不上。故意加快了蹬车的速度,但风也跟我较劲一般把我用力地向后拖拽着。车子摇摇晃晃,半袋麦子眼看要坠落下来,我有些泄气,恨不能跳下来,自己扛起麦子走人。
③忽然之间,车子变得轻了起来,犹如生了翼翅一般,我几乎想要高声歌唱,并放慢车速,怡然自得地欣赏一下风吹过秋天大地的美,或者深情地嗅一嗅泥土里散发出的成熟谷物的芳香。至于那个总是留着长长鼻涕的脏兮兮的弟弟,最好化作一阵风,从我的面前彻底地消失掉。
④可是没有,他依然在后面撒欢儿地奔跑着。只是,他在推着后车架奔跑。我低头,看到他的双脚,小马驹一样欢快地跳跃着,脚上的布鞋照例顶出一个洞来,看得见倔强的大脚趾风将他包围着,但他有的是乘风破浪的力量,我觉得身后的弟弟,变成了一尾鱼,于波涛之中,奋力地向前。风一次次将他推回到岸边,他又一次次执拗地跃入汪洋之中。他甚至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并用大声的呼喊表达他内心的快乐。
⑤“姐姐,我们一起跟风比赛吧!”
⑥他并不等我的回复,便跳到车子的前面去。这次,我看到了他奔跑的样子,瘦瘦的,两条小腿,在裤管里荡来荡去,好像那里是两股无形的风。后背与前胸上的衣服,快要贴到一起了我觉得弟弟变成了纤细的纸片人,或者一只柔弱的蝴蝶,一阵小小的风,都能将他从这个村庄里吹走。可是他却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弱小和卑微,他的内心涌动着强大的力量,这力量大到不仅仅可以对抗那一刻的风,还能对抗整个的世界。
⑦是的,那一小段路,他追赶的不是我,也不是风,他在追赶他自己,一个被我嫌弃的小小的自己
⑧他就那样在我的前面跑啊跑,跑啊跑,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希望这条乡间的小路永远都不要有尽头,就像这永无休止的风一样。我跟着他到哪里去呢?我不知道。我也不关心。我只想这样注视着他瘦小的背影,倾听着他清晰的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就像我们是在一条时光隧道里无休无止地奔跑,而这条隧道的尽头,则是成年之后,不复亲密的我们。
⑨风果然在很多年后将我和弟弟像蒲公英一样吹散了。我跟随着风,去往北方以北,那里是所有风的源头,无数支风,犹如千军万马,从沙漠草原、戈壁一起出发,向着无尽的南方奔去在荒凉的戈壁滩上,能看到沙蓬被大风挟着,漫山遍野地流浪一株沙蓬草,究竟能走多远呢?当它们的双脚被石块、泥土、沙蒿、柠条或者大树牵绊住的时候,它们的心底浮起的,究竟是宿命一样的悲伤,还是终于寻到归宿的欢喜?如果幸运一株沙蓬会遇到湿润的泥土,生儿育女,繁衍不息,而后将它们的流浪精神完美地复制给后代。于是秋天一来,沙蓬这一大地上的浪漫种族,便跟随着风,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迁徙。它们穿过山野、戈壁、荒原,越过黄河、沙漠、村庄。它们一定比一个人漫长的一生,历经更多的风景。在风里互相追逐着奔走的时候,一株沙蓬会不会和另外的一株说一会儿话?还是像我和弟弟一样在村庄大道上一前一后地飞驰,却互不言语?如果某一天它们走丢了,是不是永远不会重逢?
⑩当我在蒙古高原上写下这些文字时,又想起了很多个孤独的午后,我和弟弟站在风里看天上的云。风最终将那些形形色色的云全部带走,不留印痕。风也带走了村庄里许多的人,他们或者寂寞地死去,或者沙蓬一样,飘进城市。风最终将一个老去的村庄,丢给了我。
⑪而这时,如果我回到村庄,蹲在墙根下,眯起眼睛晒晒太阳,我一定又可以听到风的声音。那声音自荒凉的塞外吹来,抵达这堵墙的时候,已经是春天。风暖洋洋的,在我耳边温柔地说着什么。去年的玉米秸,在风里扑簌簌地响着,它们已经响干响干的,一点儿火花,都可以让它们瞬间呼隆呼隆地燃烧起来。空气中有一种甜蜜的、好闻的又热烈的味道,那味道似乎来自遥远的童年,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那时我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小猪一样拱啊拱,拱啊拱,最终,我寻到了世间最幸福的源头—母亲的乳房。
⑫那一刻,风停下来。
⑬整个的世界,都是我的。
(选自《光明日报》2019年11月08日)
1.解释加点字“风”在句子中的含义。
(1)至于那个总是留着长长鼻涕的脏兮兮的弟弟,最好化作一阵风,从我的面前彻底地消失掉。
(2)风果然在很多年后将我和弟弟像蒲公英一样吹散了。
2.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3.简析文章第⑨段写沙蓬草的作用。
4.结合全文,探究作者的写作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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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传家宝
王生文
父亲听说我要去看姑妈,着实惊讶了,然后就是高兴,一个劲儿地说,该去,该去,打小姑妈就疼你,一有好吃的就想着法儿地给你送过来我哪有闲心听他唠叨,催着他快告诉我姑妈家的地址。
老实说,在那个中午之前,我想都没想过要去看姑妈,尽管她七十多岁了,又不肯和我表哥住在一起,我理应去看望她。那天中午,我去一个淘古玩的同学家,那个同学的藏品里竞然有一个釉色淡青的瓷坛子,说是道光年间正宗官窑里出产的,现在值四万呢。这四万让我想起了我的亲姑妈,我说,你等着,我给你淘一个来。
小车一路颠簸,几番打听,我总算找到了姑妈的家,一间傍山搭建的低矮的砖瓦房。姑妈正背着一捆柴革,蹒跚着从山上走下来。她好奇地看看小车又上下打量着我,我笑着叫了声姑妈,她愣了一下,才认出我来,哎呦,这不是我的华儿嘛!
此时正好有几个村民路过,有人側着头问,二婶,家里来稀客啦?姑妈亮着嗓子答,可不是嘛,我城里的大侄子!姑妈一边说,一边接过我手中的礼品,面向他们,就像面对的是媒体记者,看着他们欣羡的表情,骄傲溢满了她脸上的每一道褶皱。
进到屋里,姑妈简直有点不知所措,转了几囷儿,才找来一把椅子,用衣袖擦了又擦,端到我跟前,然后转身给我倒水,我还没来得及喝上一口,她又问我喜欢吃点什么,我没有回答,而是側过头去搜寻记忆中的那枣木桌子。桌子还在,只是桌子上不见了那个釉色淡青的瓷坛子。我的心一紧,便问,您家有麦芽糖吗?有,有。姑妈立即转身进到里屋,很快抱出一个瓷坛子——呀,就是它,小时候去姑妈家,最让我嘴馋的就是装在瓷坛子里的麦芽糖。我试探着问,姑妈,您怎么把瓷坛子藏起来了,不就是几块採嘛?姑妈笑了笑,我哪里是为了几块糖,要不是被我撞上,这瓷坛子差点就让你姑父卖给一个货郎了,八十块钱……
八十块不少了,您怎么不卖呢?我顺着姑妈的话问她。
我也想换八十块钱,可这坛子是个念想,它是我祖母的陪嫁,我出嫁那天,祖母左看右看,就选了它给我……姑妈不经意间,竞说出了这个瓷坛子的来历,看来我那个淘古玩的同学说的是真的。于是,我鼓足勇气说,我今天来是……
不想偏偏这时,跑进来一个小男孩,看见放在地上的瓷坛子,伸手就要去里面抓。姑妈连忙护住,很舍不得似的,挑了几块小的给他,典他说,你表叔是难得的稀客,这糖留给他吃,好吗?我这才知道这是姑妈的亲孙子。姑妈挑出一块大的麦芽糖,递给我,问,华儿,你刚才说你今天来是
我再也没有勇气说出心中的话了,我说,我今天就是特地来看您的。姑妈又乐得合不拢嘴了。
吃过饭,该回城了,没想到姑妈抱起那个瓷坛子说,你喜欢吃麦芽糖,就都带回去吧!
可是……可是这瓷坛子……
也给你带回去!
我从姑妈手中抱过瓷坛子,然后,掏出一千块钱,强行塞到她手中。
返程途中,我接了一个电话,是那个淘古玩的同学打来的。但我很果断地回绝了他,因为我抱在怀中的不再是价值不菲的瓷坛子,而是我家的传家宝。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听说“我”要去看姑妈,父亲从“惊讶”到“髙兴”的反应说明“我”以前从没想过要去看姑妈,侧面表现了“我”的忘恩负义。
B. 第二段插叙“我”去淘古玩的同学家的事,特别强调了釉色淡靑的瓷坛子,补充交代了“我”对古玩的爱好,为下文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C. “转了几圈儿”“用衣袖擦了又擦”“转身给我倒水”“问我喜欢吃点什么”等动作和语言描写,表现了姑妈见到“我”时的激动、欣喜。
D. 小男孩突然跑进来抓糖吃,姑妈护糖哄他的言行更显她对“我”的偏爱,让“我”没有勇气说明来意,故事情节在此发生转折。
E. 抱过瓷坛子后,“我”强行塞给姑妈一千块钱,这表现了“我”既想补偿姑妈,又想心安理得地把瓷坛子转卖给淘古玩的同学的笈杂心理。
2.小说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请列举两个例子并简要分析。
3.姑妈家那个瓷坛子在小说中反复出现,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具体内容进行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清明不仅是节日
文/郭文斌
春分过后是清明。这是小时候从父亲口中听到的一句话。现在想来,它既是一句话,又是一个哲理。只有太阳直射到黄经,才有昼夜等长,阴阳平衡。而只有昼夜等长,阴阳平衡,才有“清明”。
创设了清明这个节日的,无疑是一个大智者。
“山水”同在为“清”,“日月”同在为“明”,一个“同”字,道尽了天地秘密,也道尽了文化的秘密,特别是中国文化的秘密。无水之山少了情韵,无山之水少了风骨;无日之月少了热烈,无月之日少了温柔;水因山不□,山因水不□;日因月不□,月因日不□。这一切,都在一种“大同”之中实现了。
这便是“清明”。
清明看上去是季节,其实是人格。没有山水精神的人格是残缺的人格,没有日月精神的人格同样是残缺的人格。而山水日月精神,说到底则是天地精神。天同覆,地同载。齐生死便是由此而来。
对于中国人来说,从来就没有生,也从来没有死,因为中国人有怀念,真诚又深沉的怀念。而怀念来自人格,人格来自奉献,奉献来自觉悟,觉悟来自天地精神,来自“清明”。而要参透这个“清明”,则需要昼夜等长、万物复苏相佐。惟有此时,人们才能生死并参。而只有生死并参,人们才能留意生死之间的“我”,才能把握生的“清”,死的“明”,才能让灵魂春色永驻。
清明处心积虑,她让我们看破:死是一个假象。就像春分过后,杨柳依然,所谓春来草自青。或者说,只要我们在“清明”之中,“死”就成为杨柳,就会成为春色,就会成为秋千,就会成为风筝,就会成为踏青途中的欢声笑语。
为此,清明前后,栽瓜点豆。这时候的瓜和豆睡醒了,开始了它们新一轮的生命旅程,带着山水之清气和潮湿,带着日月之光辉和温暖,带着主人之期待和叮嘱,开始它们的旅行,走进农历,走进它们的缘分,走进它们的因果。
而充盈在天地间的灵魂又何尝不是如此。
大家把郊游认为是在扫墓之后乘机呼吸新鲜空气,锻炼身体,显然表面化了。真正郊游的意义在《庄子》中。庄子认为,人不必执着于生,因为生若是一次远游,那么死就等同于归。
出游是惬意的,惬意可能让人流连忘返,但天黑下来了,所有的惬意都成了归意。路上行人欲断魂,正是因为我们在路上。出游的目的是让你体会那个“归”。
庄子说得好啊:天地赋予形体让我承受,赋予生命让我劳累,赋予衰老让我安逸,赋予死亡让我安息。所以把活着看作是乐事,也就是把死去看作是乐事了。这是一种“归”。
视生若死,视死如生。这是庄子的安详和智慧。
孔子说得更彻底:朝闻道,夕死可矣。清明讲的就是这个“道”。在杨柳依依中,在草色青青中,在旧墓,在新坟,在山麓,在河滨,如果我们没有看到这个“道”,我们已和“清明”擦肩而过。
中国的节日,大凡都是诱发你对道的感悟,诱发你对山水精神的感悟,对天地精神的感悟。依山悟崇高,傍水悟清廉;以日月悟光明,由天地悟正大;假生之乐悟慈,借死之苦悟悲;从而珍惜青春,珍惜年华,珍惜生命,珍惜因缘,感念造化宏德,善待自然有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中国的节日,大凡和祭有关。以祭悟道,这是中国人的智慧。在我理解,清明是春祭,中元是夏祭,寒衣是秋祭,大年是冬祭。而一切祭的背面却是暗藏的狂欢。哀以乐感,乐以哀感,一体两面,这便是中国人的大幽默、大安详。
如此,真正的清明上河图在阴阳两界展开。把追思和狂欢均匀地撒在四季,让岁月芬芳,让大地馥郁,让灵魂清明,中国文化的大戏就这样一代代演了下来,一如长河。
这时的“上河”已不单单是清明的“上河”了。
清明不仅是节日,清明也是人格,炎黄子孙的人格。
1.下面各项中,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两项()(5分)
A.春分过后是清明。这既是一句话,又是一个哲理——只有太阳直射到黄经,才有昼夜等长,阴阳平衡。
B.“山水”同在为“清”、“日月”同在为“明”,一个“同”字,道尽了天地秘密,也道尽中国文化与其他文化的一个相通之处——大同。
C.没有山水精神的人格是残缺的人格,没有日月精神的人格同样是残缺的人格。也就是说,人要是不关心山水日月就成了人格残缺的人。
D.清明处心积虑,她让我们看破;死是一个假象。“处心积虑”一词运用拟人修辞,作者有意贬义褒用,以强调清明给人们的生命启示。
E.真正郊游的意义在《庄子》中。所以,犬家把清明郊游认为是在扫墓之后乘机呼吸新鲜空气,锻炼身体,显然是错误的。
2.作者说“清明看上去是节净聪,文章体现了哪些清明作为节日本身的特点?(6分)
3.结合文本,分析文题“清明不仅是节日”的深刻内涵。(6分)
4.作者说“视生若死,视死如生。这是庄子的安详和智慧”;也说“孔子说得更彻底:朝闻道,夕死可矣”。从“清明”节来看,庄子与孔子思想的相通之处是什么?举例说明这种思想在今天有何现实意义?(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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嘱咐
孙犁
水生望着树林的疏密,辨别自己的村庄,他的家就在白洋淀边上。与日寇殊死搏斗了八年的水生,随部队经过平原时,请假回家。家近了,就要进家了!他想起许多事。父亲确实的年岁忘记了,是不是还活着?父亲很早就有痰喘的病。还有自己女人,正在青春,一别八年,分离时她肚子里正有一个小孩子。房子烧了吗?他走的很慢,他从积满泥水和腐草的水洼望过去,微微地可以看见白洋淀的边缘。
他在门口遇见了自己的女人。她正在那里悄悄地关闭那外面的梢门。水生热情地叫了一声:“你!”
女人一怔,睁开大眼睛,咧开嘴笑了笑,就转过身子去抽抽搭搭地哭了。水生看见她脚上那白布封鞋,就知道父亲准是不在了,心里一阵痛,站了一会没动。
他走进屋里,女人从炕上拖起一个孩子来,含着两眼泪水笑着说:“来,这就是你爹,天天闹看见人家有爹,自己没爹,这不现在回来了。”说着已经不成声音。
那孩子从睡梦里醒来,好奇地看着这个生人,这个“八路”。水生抱了孩子一会,说:“还睡去吧。”
女人安排着孩子睡下,盖上被子。孩子却圆睁着两眼,再也睡不着。
女人说:“你想过家吗?”
水生说:“想过。”
“在什么时候?”
“闲着的时候。”
“什么时候闲着?……”
“打过仗以后,行军歇下来,开荒休息的时候。”
“你这几年不容易呀?”
“嗯,自然你们也不容易。”水生说。
“嗯?我容易,”她有些气愤地说着,把饭端上来,放在炕上:“爹是顶不容易的一个人,他不能看见你回来……”她坐在一边看着水生吃饭,看不见他吃饭的样子八年了。水生想起父亲,胡乱吃了一点,就放下了。
孩子睡着了,睡得是那么安静,那呼吸就像泉水在春天的阳光里冒起的小水泡,愉快地升起,又幸福地降落。女人呆望着孩子的脸。她好像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孩子,好像不是她生出,不是她在那潮湿闷热的高梁地,在那残酷的“扫荡”里奔跑喘息,丢鞋甩袜抱养大的,她好像不曾在这孩子身上寄托了一切,并且在孩子的身上祝福了孩子的爹:“那走得远远的人,早一天胜利回来吧!”好像她并没有常常在深深的夜晚醒来,向着那不懂事的孩子,诉说着翻来复去的题目:“你爹哩,他到哪里去了?打鬼子去了……他拿着大枪骑着大马……就要回来了,多好啊!”
现在,丈夫像从天上掉下来一样。她好像是想起了过去的一切,还编排那准备了好几年的话,要向现在已经坐到她身边的丈夫诉说了。
“你能猜一猜我们想你的那段苦情吗?”
“猜不出来。”水生笑了笑。
“我们想你,我们可没有想叫你回来。那时候,日本人就在咱村边。可是在黑夜,一觉醒了,我就想:你如果能像天上的星星,在我眼前晃一晃就好了。可是能够吗!”
从窗户上那块小小的玻璃上结起来的冰花,知道夜已经深了。水生说:“明早就要去参加保卫冀中平原的战斗。”
女人呆了。她低下头去,又无力地仄在炕上。过了好半天,她说:“那么就赶快休息休息吧,明天我撑着冰床子去送你。”
鸡叫三遍,女人就先起来给水生做了饭吃。这是一个大雾天,地上堆满了霜雪。女人把孩子叫醒,穿得暖暖的,背上冰床,锁了梢门,送丈夫上路。
在河边,他们上了冰床。女人站在床子后尾,撑起了竿。女人是撑冰床的好手,她逗着孩子说:“看你爹没出息,当了八年八路军,还得叫我撑冰床子送他!”
她轻轻地跳上冰床子后尾,像一只雨后的蜻蜓爬上草叶。轻轻用竿子向后一点,冰床子前进了,像离开了强驽的箭,摧起的冰屑,在它前面打起团团的旋花。
太阳从冰面上升起来,冲开了雾,形成了一条红色的胡同,扑到这里来,照在冰床上。女人说:
“爹活着的时候常说,水生出去是打开一条活路,打开了这条活路,我们就得活,不然我们就活不了。八年,他老人家焦愁死了。国民党反动派又要和日本一样,想把我们活着的人完全逼死!”
“你应该记着爹的话,向上长进,不要为别的事情分心,好好打仗。八年过去了,时间不算不长。只要你还在前方,我等你到死!”
在被大雾笼罩,杨柳树环绕的丁家坞村边,水生下了冰床。
女人忍住眼泪,笑着说:“好好打仗,快回来,我们等着你胜利的消息。”
一九四六年河间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他从积满泥水和腐草的水洼望过去,微微地可以看见白洋淀的边缘”,表现出水生对家深沉的思念、对即将到来的重逢的渴望,也有对家人的担心。
B.孩子“是她在那潮湿闷热的高梁地,……丢鞋甩袜抱养大的”,从一个侧面控诉了日寇的侵略罪行,表现了人民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对抗战做出的贡献。
C.小说以“嘱咐”为题,是因为这是情感的高潮、愿望的凝聚,作者写八年分别、短暂相逢和再次离别的情景,其立意正在于烘托出妻子最后的“嘱咐”。
D.小说没有描写前线的刀光剑影,也没有刻画根据地人民反“扫荡”斗争的英勇悲壮,而是通过极普通的生活和平淡写实的笔调,抒写出夫妻间的家国情怀。
2.小说中的女人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小说中多用对话,这种叙事方式有哪些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父亲的麦粒
(许心龙)
那年夏天的一天,偏西的太阳热劲儿刚弱下来,父亲将饭碗一推,抹把汗,就喊娘到场里收麦子。凌乱的麦秸屑很有感情地揉进父亲泛黄的短发里。一晃,父亲在打麦场上忙乎了半月多,该颗粒归仓了。六月的阳光把父亲的背心烙在了身上,父亲洗澡时,脊背呈现出醒目的背心模样,白而发亮。
父亲和我娘我哥齐上阵,摊开的一大场麦子很快变成一堆小麦山。麦山按捺不住地弥漫着麦香的热气。我娘拢了拢湿漉漉的乱发,瞅着麦山,脸上露出了疲劳后的笑容。
这时,父亲伸出左手弯腰抓起一把温热的麦子,用力握了一下,伸开手掌盯了一会儿又用右手食指来回划拉几下。
“干透了吧?”我娘问道。父亲没有搭腔,而是拈起几粒麦子准确无误地投入了口中。随着颚骨的上下晃动,嘴里发出了清晰的嘠嘣嘎嘣①的脆响。
“我要的就是麦粒嚼在嘴里的嘎嘣②脆响!”父亲不容置疑地说。
“装麦!”父亲将军般地命令。面对饱满的麦子,父亲的精气神儿也是永远饱满的。
“麦收你爹看得最重。”我娘边往簸箕里搂麦,边说,“自从跟你奶奶分家另过,年年都是这样。
“麦子晒干了,不会生虫。”父亲边扎麦袋口边说,“交公粮时心里也踏实。
“我说多少遍了,从今年起,不再交公粮啦。”我强调说。
“你以为你是皇上,说免皇粮就免了。”父亲头也不抬,接话道。其实,父亲很为有我这个师范毕业执了教鞭的儿子骄傲的。
我娘不置可否地笑笑,恁意思是责怪我想得倒美。
我望望仅会歪歪扭扭写出自己名字的二老,无语了。无知者无过,只是后来我才知道父亲是想借今年的饱满麦子,好好出一口去年在乡粮站交公粮时受的恶气。去年排队交公粮时,有人趁父亲去厕所,把一袋掺有土坷垃的麦子,调换给了父亲。面对坷垃秕子麦,父亲百张嘴也说不清。他因此受到了大喇叭的广播批评。受了奇耻大辱的父亲回来就找村主任申冤。村主任笑笑,拍拍父亲的瘦肩膀,说公粮交掉不就好了,再争论还有意思吗。父亲叹息一声,气得夜饭也没吃就蒙头睡了。睡梦中还发癔症连喊:“那不是我的麦子!那不是我的麦子!”
十多袋麦子规矩地躺在了架子车上。父亲还跟往年一样,要我娘提前准备好的有葱花面饼还有过夜的铺当。晚上去乡粮站排队。
这时,我看到村主任朝我们的麦场走来。我忙向村主任招手。村主任不会不知道政策,这回看愚顽的父亲还有什么话可说。我长出了一口气。
“老陆,今年麦子咋样?”村主任走近了,瞅着父亲问道。
“亩产一千一二百斤吧。”父亲笑答。父亲说着就解开一袋麦子,抓出一把,说:“来,村主任你看看。”
村主任探头看看父亲手里的麦子,点点头。
“嘎嘣③响呢。”父亲说着就拈起几粒麦子准确无误地投入口中。很快,嘠嘣嘠嘣④的响声就从父亲嘴里传出。我看到父亲咀嚼得很有耐心很卖力很幸福。父亲的那嘴钢牙好像就是为了麦粒生长的。最终父亲很满足地咽下那口麦面,说:“村主任,我再打开一袋你看看吧。”
“不,就跟这麦粒一样瓷实。”村主任再次点点头,说,“村里最过硬的,就是老陆了。”
“用这样的麦子交公粮,没问题吧?”父亲胸有成竹地问道。
“交啥公粮?”村主任一愣,望我一眼,恍然明白了什么,笑道,“呵呵,你交公粮交上瘾了吧?你不知道今年起公粮免征了吗?”
父亲呆若木鸡。无疑,村主任的一番话在父亲看来显得惊天动地。
“老陆,不交皇粮就违法的时代过去啦!”①与父亲年龄相仿的村主任显然也很激动。
“村主任,你可不敢开这样的玩笑呀!”父亲盯着村主任,小心地说。
“连我的话你也不信?电视上都播了呢。”村主任拍拍父亲的瘦肩膀,一本正经地说,“老陆,对去年交公粮的事还放不下吧?”
“我真咽不下这口气。”父亲哽咽着说,“我的麦子粒粒嘎嘣脆响⑤,交恁些年公粮了从没有过二样的。”
“老陆,别恁较真了,都过去了。”村主任安慰道。“看看我的麦子哪粒不嘎嘣嘎嘣⑥脆响?”父亲执拗地说,“那袋土坷垃秕子麦,打人的脸呀!”“好了,别伤心了。”村长再次拍拍父亲的肩膀,说,“你就用这车麦子卖了钱买辆三轮车吧,也一把年纪了,该省点儿力气了。”“听村长的,买辆三轮车吧。”我娘忙说。我娘望村长一眼,继续说:“没见过恁一根筋的,弄啥事就怕別人吃了亏。”“呵呵,谁不知道老陆!”村长笑说,“我说老陆呀,这就是变迁,可不能坐在福中不知福。”父亲一屁股坐在了车尾的麦袋子上,右手不停地一下一下捶着鼓鼓的麦袋子。
半夜里,父亲的高声喊叫把我惊醒。父亲喊道:“那不是我的麦子!那不是我的麦子!”
如今,年迈的父亲嘴里没有了牙齿,我就再也听不到父亲嚼麦粒时发出的嘎嘣嘎嘣⑦的响声了。父亲嘴里没有了牙齿,那嘴就成了舌头的天下。②那自由的舌头时常翻滚:“那不是我的麦子,那不是我的麦子……”
1.画直线的句子刻画了父亲怎样的心理?
2.“嘎嘣嘠嘣”在文中出现了七次,试简析如此处理的作用。
3.赏析画波浪线的句子。
4.探究并概括小说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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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心理的变化。 |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
E. 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中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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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
C.末段的议沦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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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一粒麦子刘燕成
①麦子是跟随父亲的那捆麦哨进城的。
②那一年的四月,父亲走了,他留给我两册手抄歌本、一支唢呐和一捆麦哨,我从千里外的老家将父亲留给我的这些遗产带进了城里的家。进城后,我将唢呐高高地搁置在了书橱里,两册手抄歌本也被我请人重新装订了一番,做得像书的模样,以便保存作永久的纪念,而那一捆麦哨,被妻丢进了阳台的花钵里,从此不再有人管它。
③历经了半年的风吹雨打,就到了秋末冬初,那捆麦哨竟然长出了一粒嫩绿的芽儿,在花钵里,正迎着窗外的冷风,猛烈地哆嗦。透过玻璃,从我的书房斜斜地望过去,正好可以看见那花钵里的麦芽,有一些伶仃的样子。那些废弃的书报、旧碗、拖鞋、破开了洞的棉袄,统统丢在阳台那边,花钵就是孤立在这些废弃物之中的。幸好时不时地可以招来一些淡冷的阳光,柔柔地泼洒在阳台里。自从有了这一滴娇嫩的绿色后,我便开始慢慢地喜欢起这方小小的阳台来。
④那段时光,看麦,是我起床后必做的一件事。见得那小小的生命之色一日比一日浓,叶片也一天比一天粗壮,渐渐地,还长出了秸秆,包裹在那鲜绿的叶片里,我的心不禁欢喜起来。我心想,这粒麦,它生命之血是源于父亲手心的,或许,它那根底泛白的麦壳上还留有父亲的手温,这些绿,或许就是从那温度里生长出来的。一如今日的我,也是从往日父亲的血脉中走出来的。把这粒柔弱的幼麦当做兄弟,每天给它一些粮食、水,一些温和的态度,让它真正感受到兄长的关怀,而不是那些城里人的冷漠。我对妻说。
⑤冬日的阳光总是少得可怜,天气稍微转好的日子,也只是在中午方才见得厚厚的云层里那一个单薄的太阳影。稀薄的阳光,赢弱地从屋外的院坝上空穿过,然后从窗外的那棵百年梧桐的光秃秃的枝丫间轻轻地掠进了我的阳台,照着麦。然而没有多久,我便发觉我似乎和别人一样,每一日都沉陷在忙碌无为中,静不下片刻的心绪来。只有在周末的日子,方才抽得出身去看看那阳台上的麦儿;平日里,总有许多的事要做,总有一些无关的人事要去面对和应付。所以,麦总是孤独地站在阳台的花钵里,虽然它绿绿地日渐坚强起来,但毕竟生长在这繁华的都市。
⑥那一年的深冬,雪洋洋洒洒来到了人间,一些雪花像长出了手一般,伸到阳台里面来了,厚厚地躺在花钵里,盖得麦儿见不了影。我突然就想起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谚语:今年麦盖三层被,明年枕着馒头睡。我倒不是在期冀“枕着馒头睡”的富足和幸福,我只是在想,这般大的雪,倒是预兆了麦子的一生好命。我到底是可以在来年的春天,看到这一粒沉甸甸的麦子了。那时,我想学着父亲,用收获后的麦秸做成唢呐哨,用这麦哨,像父亲那样吹一吹我很早就没有吹了的酒曲。那些往日熟悉的曲子,现在大概是忘记得差不多了的罢。
⑦记得小时候就喜欢吹唢呐柳笛之类,我偷过父亲的唢呐,还将麦秸用滚水煮软,然后一小节一小节地剪下,做成麦哨。怕父亲发现,便躲到老屋背后那些僻远而幽深的峡谷里,坐在那绿油油的麦地上使劲地吹。若此种种的“恶迹”,倒是使我越来越像父亲了,即便我没父亲这位民间艺人将唢呐吹得婉转动听,吹得人心欢畅,但我到底是没有丢掉父亲的这一门手艺。什么样的酒事,要吹什么样的唢呐;什么样的时辰,要吹什么样的曲调,这些我是烂熟于心的。大学毕业后,我分配到城里,那天父亲是吹着这唢呐,将我送到山路的尽头的。山里人的唢呐,没了这小小的麦秸,没了麦哨,是怎么也不可能吹得出乐调来的。有时我想,没有父亲默默的支持,我不知我的生活会是怎样……
⑧春天悄悄来临的时候,这花钵里的麦粒就成熟了。金黄的叶,金黄的秸秆,金黄的穗粒,即便是夜里,也泛着那丰产的喜气。然而这个时候,面对这沉甸甸的一颗麦,我的眼里总是含着泪水。当我从书柜里取出父亲的唢呐,当我抚摸着唢呐上的麦哨,我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麦哨声里的村庄,我似若看见了往日的父亲。
⑨我想,就让这颗花钵里的麦兀自流浪在阳台上吧。如同父亲,让我一个人漂泊在这个异乡的城市。
(选自作者同题文章,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以“一粒麦子”为线索,叙述了麦子在花钵中逐渐成长的过程,集中表达了作者对具有顽强生命力的麦子的赞美之情。 |
B.第③段描写那捆麦哨竟然在风吹雨打后长出了一棵麦芽,那伶仃娇嫩的模样触动了作者,作者从此喜欢并关注起麦芽的成长。 |
C.第⑤段作者描写阳光透射在麦子上的情景,运用“稀薄”“羸弱”“轻轻”等词来突出阳光的稀少,直接表达对幼麦的关爱。 |
D.第⑦段作者回忆偷学唢呐以及父亲送他上城里工作的情景,写出了“我”“麦哨”“父亲”三者的内在联系,蕴含父子深情。 |
E.结尾段与第①段互相照应,语言简洁但内蕴深刻,城市里的“我”如同花钵中的“麦”,肩负着殷切的期望,孤独但却坚强。
2.请简析第④段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4分)
我心想,这粒麦,它生命之血是源于父亲手心的,或许,它那根底泛白的麦壳上还留有父亲的手温,这些绿,或许就是从那温度里生长出来的。一如今日的我,是从往日父亲的血脉中走出来的。
3.通读全文,回答下面问题。(7分)
(1)第⑥段,作者引用“今年麦盖三层被,明年枕着馒头睡”这句谚语,有何作用?(3分)
(2)第⑧段,为什么“面对这沉甸甸的一颗麦,我的眼里总是含着泪水”?(4分)
4.在“一粒麦子”的成长历程中,哪一点最能引发你对人生的感触?请结合文章内容并联系自己的生活体验,谈谈你对这一点的认识。不少于200字。(10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25分)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题目“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指的是两场婚礼,含蓄地概括了小说的主要事件,又暗示这两场不同的婚礼同样万众瞩目。
B.“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和“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前后照应,前者写出“三叔”的感动,后者暗示了“儿子”情感和想法的变化。
C.末段的议论不仅呼应了首段的议论,使小说结构显得紧凑自然,而且包含了小说主旨,既含启发性的生活哲理,又引人深思。
D.在“三叔”的叙述中巧妙插入“我的爷爷”的故事,使小说的情节新颖独特,不仅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而且强化了主旨。
E.这篇小说的语言朴实而生动,极具鲁南山区的地方生活色彩,让读者备感自然和亲切,并使读者如身临其境般产生情感共鸣。
(2)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讲述了三代人的三个婚礼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与当时的物质生活条件有关。你认为物质生活条件和“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请结合小说和现实生活,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25分)
父亲的家谱
文/陈鸣
⑴陈星伍今年54岁了,他是福建省永春县蓬壶镇的一名医生。每天早上7点多,他从狭促的职工宿舍楼醒过来,第一件事是找打火机和接开水。对他来说,早餐除了碳水化合物、蛋白质、维生素,不能没有烟和铁观音。
⑵他的老婆名叫陈桂花,她总说他是土医生,比镇上的××和×××都不懂得养生。这话大概说了有30年,如果邻居细心一点,差不多能以这对夫妻的对话每天校准时钟。
⑶陈星伍大概也是30年前进了这家医院,从一头秀发干到现在头皮发亮。在这个小镇上,医生受人尊敬,走在马路上不论老少大家都喊他“五叔”。刚掉头发那几年,每天都会有人赞他:“五叔越来越聪明了”。“五叔”大部分时候是一边伸手摸摸头发,一边闪亮地笑起来。
⑷陈星伍还有一个令他自豪的身份,他是一名致公党员。这个政党的党员大部分是归侨、侨眷和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不过海外关系在过去的漫长岁月里给陈星伍带来的其实是诸多的烦恼。
⑸这得从陈星伍的童年说起。
⑹陈星伍的爸爸叫陈启煜,解放前曾是国民革命军第十九路军的军官,后来这支部队被蒋介石解散,他因为“包庇共匪”流落到福建漳平。这个罪名并不冤枉,当时的中共福建省委书记林一心开秘密会议都是在陈启煜老家的宅子里。可是到了解放后,这段前朝历史和陈家绵乱复杂的海外关系就再也扯不清楚了。
⑺“文革”的时候,陈星伍还是个十来岁的少年。他每回考试都考第一名,不过也是想了很多办法才能勉强地挤进高中听课,每天顶着无数骂“地主龟儿子”的唾沫星子。我猜想,少年陈星伍说起“我爸是陈启煜”的时候,应该多少怀着某种复杂的羞愧。
⑻后来有一天,他终于下定决心退学,不再忍受耻辱,因为学校操场上开起了批斗会,他看到台上站着他的父亲和虔诚的基督徒母亲。
⑼退学之后的陈星伍每天都在山上挖草药,他总背一口锅,一路咣咣当当地找吃的。许多年以后,他经常站在自家阳台上指给他儿子看,“那个山爹以前爬过”。现在那些山上早没人影了,拿着望远镜瞅也只能瞄见几棵树,大概只有雨点会到达那里了。
⑽困顿的生活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某一个时刻开始改变。有一天,陈星伍在他爸爸的书桌底下看到用毛笔恭恭敬敬写的四个字“恩公小平”,这张小纸条一直到陈启煜去世都贴在书房里。也是从那几年开始,陈星伍的运气稍微好了一点。因为他爸爸年岁已高,他获得了“补缺”的机会,最终陈星伍选择了当一名医生。
⑾1985年,因为我的到来,陈启煜有了孙子,陈星伍有了儿子。陈星伍希望自己的儿子不要像他埋头过苦日子,而是像他背着走过无数山峰的那口帅锅那样,咣咣当当地发出些自己的声响来,于是就在名字里安了个“鸣”字。虽然这个名字后来面临着很多重名的问题,但我还是比较庆幸自己没有被取名为“陈咣咣”或者“陈当当”。
⑿陈星伍的生活依旧辛苦。为了赚钱给儿子买三鹿奶粉,他兼职做起了生意,一开始是弄了台机器榨花生油,后来改行卖液化气炉具。在选择行业的精明程度上,小镇上确实无人能及,他很快赚了不少钱。
⒀不过麻烦事情很快又来了,那时候我在读小学,有一天回家看见好几个镇上的年轻人坐在我家里泡茶,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来讨要保护费的。
⒁壮年时候的陈星伍性格极为硬朗,《让子弹飞》里头姜文问,我能不能站着把这钱赚了,陈星伍那时候的想法大略相同,可惜他毕竟没法像姜文那样,印子和枪轮流掏出来在桌上拍得叭叭响。派出所的叔叔们也纷纷表示:这种事情我们不便插手。想站着赚钱难度当然不小,至于为啥不便插手那就更费琢磨了。
⒂后来几个流氓又吓唬陈星伍和他老婆陈桂花,不给点儿钱,我们骑摩托车把你儿子撞了。那是我小时候第一次觉得,爸爸是谁真的很重要。
⒃陈星伍像1990年代每一个在下海浪潮里游过一番泳的人一样,有所收获,但很快被各种开着游艇和军舰的人甩在了后头。“保护费”事件以后,陈星伍经常骑着摩托车带着儿子到小镇最高的峰上去看远山和落日,他说:“要聪明,也要坚忍。”那么多事情发生之后,陈星伍很少抱怨,前几天,当他知道儿子要写一篇关于他的文章的时候,他发了条短信过来:“要感谢时代,要感谢国家。”我仿佛能看到他在屏幕的那边微笑和头皮一同闪亮。在五星红旗下成长的陈星伍,和他父亲生命的起落,每一刻都和这个国度连在了一起。
⒄陈启煜在88岁的年龄上安然去世。葬礼上,我第一次看到硬汉陈星伍号啕大哭,他在我面前为了他的父亲、我的爷爷痛哭,在葬礼上代表所有儿女发言,他说:“我爸是陈启煜。”我想,那一刻陈星伍心里一定充满了感恩和自豪。
⒅关于陈星伍,我们可以讲他的很多故事——他是医生,一个致公党员,是陈启煜的儿子,但最重要的是,他是我爸。作为一个没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他难得能被书写并刊登在一份“严肃”的报纸上。但他完全配得上这样的荣誉,恰如这个国度里所有平凡而辛劳的父亲一样。如果要给自己的父亲颁一个奖,我希望自己就是属于他的那枚勋章。
(节选自《南方周末》2011年2月3日第1407期。)
1.下面各项中,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本文记述的虽然是一个平凡百姓的故事,但主人公的经历和国家的发展变化紧紧联系在一起,读者可以从一个人的身上看到历史的缩影。
B.文章以旁观者的角度讲述父亲的经历,直到文章结尾才说明陈星伍是“我”的父亲,巧妙的设置悬念,吸引读者。
C.作者两次强调父亲陈星伍的话“我爸是陈启煜”,父亲小时候假装为自己的家庭感到羞愧和后来葬礼上真诚的自豪,形成鲜明的对比。
D.本文以叙述为主,语言平易自然,风趣幽默,既使文章充满趣味,更体现出作者对父亲的深深的情意。
E.主人公陈星伍的经历虽然坎坷,但他常常能以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儿子的教导“要聪明,也要坚忍。”
2.根据全文内容,概括父亲陈星伍的人生经历。(6分)
3.本文题为“父亲的家谱”,“家谱”一般指记载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而“家谱”在本文中有哪些特殊的含义?(6分)
答:
4.文中最后说父亲“作为一个没有‘新闻价值’的人物,他难得能被书写并刊登在一份‘严肃’的报纸上。”但又说“他完全配得上这样的荣誉”。 请你从“新闻价值”、“严肃”、“荣誉”三个方面,任选两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其含义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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