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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县以下基层社会,由具有强烈自治色彩的家族、宗族、乡族等 组织系列(里社保甲与行会等亦均以家族、宗族等实体组成)在行政司法、经济活动、精 神生活等方面,成为国家末端政权的补充,起到所谓“结构——功能替代物”的作用。 费正清曾说:“政府统治的活动可以区别为两类,一类是往下只到地方县一级的正规官僚

机构的活动,另一类是由各地缙绅之家进行领导和施加影响的非正规的网状系统的活 动。”,“地方长官是中央政府任命的该地惟一代表。这种表面地位造成的结果,就是地方 长官只有在与当地士绅头面人物的密切合作下,才能做他的工作。”

——摘编自张研、牛贯杰《清史十五讲》 

材料二 在清末民国的地方治理中,形成了几种具有公共权力性质的组织机构,他们 的首领人员是各地的士绅。如县议(事)会、参事会、城镇乡议(事)会、董事会、乡董(佐); 各县的教育、警务、实业和财务等四类局、所,县、区、乡保卫团等地方保卫机构;教 育、警务、自治等各种形式的区乡行政机构;各地乡村长副、正佐等村治组织;农会等 社会自治团体等。此时的士绅已非传统社会中的威望型人士,而是更多的依赖于占有公 共组织和权力机构的权绅。他们在主持基层社会的公共事务时,已经不是源于他们曾经 所具有的无形的社会声望,而是“大多已具有成文的法律依据”。

——摘编自杨东《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与参与主体的近代嬗变》 

(1)根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基层治理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指出清末民国基层治理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成因。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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