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英国《权利法案》和德意志帝国《帝国宪法》相关条文比较
《权利法案》(1689年颁布) | 《帝国宪法》(1871年颁布) |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 (国王)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联邦议会的主席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
(1)分别指法律文献颁布的背景。
(2)两个法律文献对君主和议会权力的规定,各自体现了什么特点?
材料二美国的政治制度赋予了各州教育行政自主权,美国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高校入学考试内容千差万别,中学无法适应。在这种情况下,1926年,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推出了学业性向测验(SAT),测试学生的潜在学习能力。1950年,林奎斯特教授认为SAT不利于引导学生在高中阶段认真学习,他另起炉灶,创立了美国高校测验(ACT),考查学生接受中学教育后所达到的水平。1960年,ACT正式作为一种美国大学入学考试被高校使用。当今,SAT和ACT是美国最重要的两种高等学校入学考试。
——摘编自康乃美等《中外考试比较》
(3)根据材料二,分别说明SAT和ACT设立的初衷,指出二者的主要区别。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由何种政治制度决定的。
高一历史材料分析题简单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英国《权利法案》和德意志帝国《帝国宪法》相关条文比较
《权利法案》(1689年颁布) | 《帝国宪法》(1871年颁布) |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 (国王)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联邦议会的主席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
(1)分别指法律文献颁布的背景。
(2)两个法律文献对君主和议会权力的规定,各自体现了什么特点?
材料二美国的政治制度赋予了各州教育行政自主权,美国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高校入学考试内容千差万别,中学无法适应。在这种情况下,1926年,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推出了学业性向测验(SAT),测试学生的潜在学习能力。1950年,林奎斯特教授认为SAT不利于引导学生在高中阶段认真学习,他另起炉灶,创立了美国高校测验(ACT),考查学生接受中学教育后所达到的水平。1960年,ACT正式作为一种美国大学入学考试被高校使用。当今,SAT和ACT是美国最重要的两种高等学校入学考试。
——摘编自康乃美等《中外考试比较》
(3)根据材料二,分别说明SAT和ACT设立的初衷,指出二者的主要区别。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美国“长期以来没有统一的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由何种政治制度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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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国家基于自己的历史和现实,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形成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
材料二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欧关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初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
材料三 首先是《权利法案》(1689),规定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停止实施任何法律金额征收任何新税……第三是“三年法案”(1694),规定每三年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英国的王权还从来没有被套上这么多的“紧箍咒”。这个以往一直自以为只受制于上帝的权威,如今已完全受制于议会了,其神圣的光环己荡然无存。至此,国王的专权在英国己无可能。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四 (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们在热切希望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同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于一切形式的专制政治的警惕……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性要素应运而生。……以防止任何一个政治势力单独控制全国的政治生活。
——马克垚
请回答:
(1)据材料一说出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来罗马法发生了什么变化?并指出发生变化的背景。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出罗马法对世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并分析其影响深远的原因。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权利法案》使英国的王权发生了什么变化?18世纪,英国王权是如何被进一步架空的?
(4)据材料四并结合1787年宪法的内容,说明美国总统的如何被“驯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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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推论离不开对史实的正确解读。下表选项中史实与推论之间逻辑关系正确的是
史实 | 推论 | |
A | 1689年英国议会颁布《权利法案》,限制国王的权利 |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责任内阁制逐步形成 |
B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帝国首相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 德意志帝国宪法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 |
C | 1789年8月,法国制宪议会颁布《人权宣言》 | 法国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确立了三权分立原则 |
D | 1776年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宣布北美13个殖民地独立 | 美国取得了胜利,建立了第一个联邦制共和国 |
A. A
B. B
C. C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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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宪法中赋予议会制约政府权利最小的是
A. 1787美国宪法
B. 1871德意志帝国宪法
C. 1689权利法案
D. 1875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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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国1689-1701年颁布的法律
时间 | 法律名称 | 主要内容 |
1689年 | 《权利法案》 | 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 |
1689年 | 《叛乱法案》 | 国王在和平时期征集和维持军队必须经过议会同意,并至多只能维持一年的时间 |
1694年 | 《三年法案》 | 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
1701年 | 《王位继承法》 | 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给王权以很大限制。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之实施。并规定,国王必须是信奉英国国教者,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 |
——摘编自马克《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 在18世纪时,国王还能运用手中的实权,恩赐官职,笼络保王势力,在此之后,王权逐渐削弱。到19世纪中叶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期间,王权大大衰落。法律赋予英王的权力,实际上都是通过议会和内阁去行使,王权成为象征性的。君主必须根据议会意愿行使行政权力。
——摘编自西蒙·沙玛《英国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689-1701年英国颁布的法律体现的主要趋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19世纪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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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议会与帝国国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帝国首相由皇帝任命”以上是某位老师在课件中展示的某国部分宪法条文,其最有可能来自:
A. 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B. 美国1787年宪法
C. 法国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D. 德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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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英国议会上、下两院在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意在避免当年(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前车之鉴。这部权利法案之所以能够成功实施,关键在于妥协原则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应该指出,没有这两位君主的大智大勇和妥协精神,光荣革命的宪制也是难以达成的
——高全喜《英国宪制中的妥协原则》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
——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三:习近平同志指出,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许安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解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前车之鉴”的含义,并分析议会和“两位君主”各自的妥协之处。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上述条款蕴含的政治原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临时约法》颁布的意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现行宪法”制定的年份及其历史地位。简述“现行宪法”制定以来,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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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颁发了一系列法律文件来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1689年,英国议会制订的《权利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利,被视为英国君主立宪制政体确立的标志;1776年北美大陆会议发表《独立宣言》,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为根据,宣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是美国资产阶级纲领性文件,被视为最早的《人权宣言》;1787年,美国制定的1787年宪法,规定了美国一整套国家体制,被视为近代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789年法国制宪会议发表的《人权宣言》以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原则,否定了封建主义的王权和特权。1875年法国国民议会颁布《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共和政体。
材料二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保障“人民”对政府的参与、信任和制约,意在追求“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以防止政府某一分支侵夺或垄断权力,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三民国初年是一个非常的时代,处于制宪政治时期,而非常态政治时期。制宪政治要解决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因此,参与制宪的各个党派虽然有各自的价值、信念和利益,但要求他们在制宪的时候,暂时放下党派之私见和私利,从国家的长远和整体利益出发,制定超越党派的永久宪法。……美国在建国之初也曾出现过私人利益泛滥、普遍出现腐败、派系与党争等一系列问题。……面对人性中的幽暗,联邦党人非常具有政治智慧,他们不是像法国大革命那样以公共的善的名义去压抑私利的恶,而是通过建立分权的宪政制度,以恶制恶,相互平衡,将恶转化为善,将私人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在费城制宪会议的过程之中,虽然各州、派系之间有利益冲突,但为了同的实现共国家未来和长远的政治秩序,大家一方面相互承认对方的逐利冲动,另一方面寻求利益整合和政治妥协的可能性。美国人坚信,只要有适当的制度性安排,各种分散的私人利益可以“共和”族的整体为民利益
——许纪霖《辛亥后民初的制度转型为何失败?》
材料四很简单,如果没有辛亥革命,中国可能会通过渐进改良的方式实现社会的转型。在辛亥革命之前,清政府已经在进行改革。比如,时那制订的法律,在今天看也是很超前的。
——李泽厚《告别辛亥革命》
(1)依据材料一,概括西方近代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2)依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美国共和政体“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表现。
(3)根据材料三,概括民国初期、美国独立初期面临的相同政治问题。
(4)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材料四观点在认识上的局限性,根据上述四则材料简要阐述你对制度转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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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而制定,允许拥有奴隶、维护私有财产的成文法典是( )
A.罗马法 B.英国权利法案
C.美国联邦宪法 D.德意志帝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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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帝国宪法与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相比,最显著的特点是
A. 虚位君主为国家元首 B. 议会权利得到保障
C. 皇帝、首相掌握国家最高权力 D. 内阁对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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