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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朝的监察制度,经过众多思想家的引导,并在总结汉以来监察制度的经验基础上,建立了比较成熟和定型的“一台三院”的监察体制。在地方监察体制上,唐初分全国为十道监察区,由监察御史十人分巡州县。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改全国为十五道,监察御史亦增至十五人。御史不仅是察吏之官,也是“掌律令”之官,无论治吏与明法都与御史密切相关。唐朝的监察法以《监察六法》为代表,是“道察”体制的产物。首先,“察官人善恶”,使监察的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其次,将户口、赋役、农桑、库存等经济指标列为监察的内容,显示对经济监察的重视;最后,司法监察已成为监察的重点,皇帝派出巡按地方的监察御史多奉命察大案、要案、冤案。除《监察六法》外,皇帝对御史每次巡行的监察重点都作出明确的指示。

——张晋藩《察吏是治国之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镜鉴》(2018年3月5日《北京日报》)

材料二  英国议会是政府施政的监督者,议会监察专员署是议会的代理办事机构。在此基础上,英国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又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的监督机构,构成了一个多行业、多地区、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网络。

——摘编自张恒《英国监察制度:在漫长曲折的道路上逐步形成》(《中国监察》2004年第15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唐代监察制度改革的意义。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英两国监察制度的相似之处。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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