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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材料  1868年6月11日,日本新政府公布了政府组织法,即《政体书》。其中规定“天下之权力皆归太政官”,“太政官之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使无偏重之患”。其中“议政官”分设上下两局,上局主要由政府官员组成,“掌管创立政府、制定法律、决定机密政务”以及“明赏罚、定条约、宣战、议和”等权力;下局由各藩推举的贡士(优秀人才)组成,主要任务是讨论租税、驿递的章程、造货币等,实际是上局的咨询机构,而无决定权。行政官辅佐天皇督理一切政务,完备天皇亲政的体制。刑法官掌刑法、监察、裁判、警察等司法权。

——伊文成《明治维新史》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日本推行太政官体制的原因。

(2)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析日本新政府的太政官体制。

高三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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