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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对外政策的演变,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顺治十三年(1656),清廷敕谕浙江、福建、广东、江南、山东、天津督抚,申严海禁: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与郑成功进行贸易者正法;……不许片帆入口、一人登岸。”

——《高中历史第三分册教学参考资料》

材料二:“康熙下令沿海各省,原先关于禁止出海的所有处罚条例一概禁止,允许满、汉人民出海贸易。……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政府指定广东广州府、福建漳州府、浙江宁波府及江南云台山为外贸通商口岸,设立四海关,……准许这四处口岸与外国通商。”

——《高中历史第三分册教学参考资料》

材料三:“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廷下令,外国船只将来只允许在广州泊岸贸易。于是,原先的四口通商转变为仅一口通商。”

——《高中历史第三分册教学参考资料》

材料四:“1842年8月,清政府同英国签订《南京条约》。条约规定:“……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商在华进出口货物的关税,须‘秉公议定则例’。”

——《高中历史第五分册》

材料五:“1858年6月,清政府分别与英、法、俄、美四国签订《天津条约》。其主要内容为: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汉口、九江、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允许外国人到内地游历、通商、自由传教;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自由航行;……”

——《高中历史第五分册》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一至五,概述清朝从17世纪中期到19世纪中期的对外政策演变。

(2)请逐一说明清朝自身这段时期对外政策演变的原因。

(3)请分析从材料三至材料四清政府对外政策改变的世界背景。

高三历史综合题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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