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洗 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有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6分)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洗 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有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6分)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洗 礼 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 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的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洗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 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 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 “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 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 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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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洗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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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洗 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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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 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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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小说,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米龙老爹 莫泊桑
喜笑颜开的生活在火雨下面出现了,绿油油的田野一望无际,蔚蓝的天色一直和地平线相接。
男人,年约四十的强健汉子,端详他房屋边的一枝没有结实的葡萄藤,它曲折得像一条蛇,在屋檐下面沿着墙伸展。他说“老爹这枝葡萄,今年发芽的时候并不迟,也许可以结果子了。”
那枝葡萄,正种在老爹从前被人枪杀的地方。
那是1870年的事。普军的参谋处驻扎在这个田庄上。庄主米龙老爹,竭力款待他们,安置他们。
一个月以来,每天夜晚,普兵总有好些骑兵失踪。
这类的暗杀举动,仿佛是同样的人干的,然而普兵没有法子破案。但是某一天早上,他们瞧见了米龙老爹躺在自己的马房里,脸上有一道刀伤。
两个刺穿了肚子的普国骑兵被寻着了。其中一个,手里还握着他那把血迹模糊的马刀。可见他曾经格斗过。
那老头子被人带过来了。
团长用法国话发言了:“米龙老爹,您知道今天早上在伽尔卫尔附近寻着的那两个骑兵是谁杀的吗?”那老翁干脆地答道;“是我。”团长吃了一惊。缄默了一会,双眼盯着这个被逮捕的人了。米龙老爹用他那种乡下人发呆的神气安闲自在地待着,双眼如同向他那个教区的神父说话似的低着没有抬起来。
这老翁的一家人:儿子约翰、儿媳妇和两个孙子,都惊惶失措地立在他后面十步内外的地方。
团长接着又说:“您可也知道这一月以来,每天早上,我们部队里那些被人在田里寻着的侦察兵是被谁杀的吗?”
老翁用同样的乡愚式的安闲自在态度回答:“是我。”
“您是怎样动手干的,告诉我吧。”
“我现在哪儿还知道?我该怎么干就怎么干。”
团长接着说:“我通知您,您非全盘告诉我们不可。您很可以立刻就打定主意。您从前怎样开始的呢?”
那汉子向着他那些立在后面注意的家属不放心地瞧了一眼,又迟疑了一会儿,后来突然打定了主意:“我记得那是某一天夜晚,您和您的弟兄们,用过我250多个金法郎的草料和一条牛两只羊。我当时想到他们就是接连再来拿我一百个,我一样要向他们讨回来。并且那时候我心上还有别样的盘算,等会儿我再对您说。我望见了你们有一个骑兵坐在壕沟边抽烟斗。我取下了我的镰刀,跪着脚从后面掩过去。蓦地一下,只有一下,我就如同割下一把小麦似的割下了他的脑袋。我那时就有了我的打算。我剥下了他全身的服装。”
那老翁不做声了。那些感到惊惶的军官面面相觑了。后来讯问又开始了,下文就是他们所得的口供:
那汉子干了这次谋杀敌兵的勾当,心里就存着这个观念:“杀些普鲁士人吧!”
普军听凭他随意出入,因为他对于战胜者的退让是用很多的服从和殷勤态度表示的,他学会了几句必要的德国话。
他穿上了那个死兵的服装,躲在矮树丛里。骑兵走过来了。等到相隔不过十来步,米龙老爹就横在大路上像受了伤似地爬着走,一面用德国话喊着“救命呀!”骑兵勒住了马,明白那是一个失了坐骑的德国兵,以为他受了伤,刚刚俯着身躯去看这个素不认识的人,肚皮却吃了米龙老爹的马刀。
但是,被审的前一天,那两个被他袭击的人,其中有一个在老翁的脸上割了一刀。
口供完了之后,他突然抬起头自负地瞧着那些普鲁士军官。
“账算清了,我一共杀了16个,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我从前打过仗。从前也就是你们杀了我的爹,你们又杀了我的小儿子。从前你们欠了我的账,现在我讨清楚了。我们现在是收支两讫。”
老翁挺起了关节不良的脊梁,并且用一种谦逊的英雄姿态在胸前叉起了两只胳膊。
团长站起来走到米龙老爹身边,低声向他说:“也许有个法子救您性命,就是要……”
但是那老翁绝不听,向着战胜的军官竖直了两只眼睛,这时候,一阵微风揽动了他头颅上的那些稀少的头发,他终于鼓起了他的胸膛,向那普鲁士人劈面唾了一些唾沫。
团长呆了,扬起一只手,而那汉子又向他脸上唾了第二次。
不到一分钟,那个始终安闲自在的老翁被人推到了墙边,那时候他才向着他的长子约翰、他的儿媳妇和他的两个孙子微笑了一阵,立刻被枪决了。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这篇小说写的是一位叫米龙的老翁在德国进攻法国时,冒着巨大的风险,背着敌人在夜里勇
杀德国巡逻兵的故事。
B.“别样的盘算”是指米龙老爹在敌军驻扎到他的家乡时就盘算好了的要杀死十六个敌军为自
己的父亲及小儿子报仇这件事。
C.这篇小说从生者的回忆转入正题,先提出普军官兵屡遭夜袭的奇案,后回叙米龙老爹的英雄
事迹,把—个简短的故事写得回环多姿。
D.米龙老爹两次向敌团长吐唾沫及审问时“挺起关节不良的脊梁,并且用一种谦逊的英雄姿态
在胸前叉起了两只胳膊”的细节描写,表现老爹视死如归的精神。
E.米龙老爹被捕后,竟然非常痛快地坦承了自己杀人的事实,这体现了米龙老爹作为一个农民
所固有的质朴诚实、不会撒谎的本性。
2.小说开头对丰收在望的景象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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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米龙老爹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________
4.本文的叙述人称有多次变化,请分析有哪些变化?对此有人认为好,有人认为不好,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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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亮亮的家
万芊
男人在村小代了几年课后,没课代了,男人一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男人跟女人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也许有些好日子过。
就这样,女人跟着男人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东进的火车来到了繁华的江南。
打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夫妻俩白日黑夜在一个小镇上做,去掉吃住,日子仍过得紧巴巴的。
有一回,男人跟车进城卸货,回来说,我们还是进城吧,也许机会多些。
进了城,男人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眼镜厂打过工的男人觉得眼镜在城里也许好卖,于是做了只扁平的大木板盒子,合起来能背到身上,摊开来就是一个小眼镜铺面,很便宜地卖些社队办工厂质量检验剔出来的有些瑕疵的眼镜,生意倒也挺好的。女人也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服装厂打工的女人,竟然在城里看到了好些被人丢弃的布角废料。旺街是麓城里正在形成的一条服装街,是附近几个省的服装采集基地。密集的服装商铺和加工厂,为沿街的垃圾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布角废料,好的已经被回收,稍次的也被人收购了,这些是最次的,但仍可换钱。更何况满街的人都忙着做生意,这个机会谁也不屑一顾。最开心的是七岁的娃也看到了机会,满街都是塑料饮料瓶,拾了也能卖钱。
男人在旺街边上的小区里租了一个车库,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忙碌而又滋润。
一天中午,男人做成了好几宗买卖,心境好,便买了一大包肉包子。满街找女人跟娃,找着女人再找娃。可找来找去,没娃的影子。女人说,娃刚才还在旺街口呢。 挨个问街口的的人,谁都说不知道。只有一个半瘫的老者用含糊不清的话告诉他们,几个小孩追运垃圾的车去了。于是,男人跟女人,轮番坐在街口等娃。一直等到天黑路灯亮了,还不见娃的影子。男人焦虑,女人哭。就这样一等等了几天。女人等,男人找,找遍所有该找的地方,想遍所有该想的法子,但仍不见娃的影子。男人女人有点绝望了。
男人跟女人说,娃应该是认得回来的路的,我们只要死守着这街口,娃一定会回来的。
男人跟女人轮番守着街口,一守就是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街口的变化实在是惊人的大,楼越造越多越造越高,商铺越做越旺。男人呢,从租街口弄堂口的亭子间 到租商店的铺面,到自己开店,再到自己买店面,生意越做越大,竟然做成了麓城最大的眼镜商场,拥有好几家连锁店。而女人呢,从捡废布角料开始,进入废旧品收购行业,渐渐做大,垄断了整个街区的布角料回收业务,在郊区买了一大片筑路挖土废弃的低洼地,做成了附近最大的垃圾王。公司总部就设在旺街口。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做生意只看作是等娃的一种方式,不以赚钱为目的,只不亏就可以。不料想这样做生意倒赢得了声誉,生意竟然越做越大。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特同情带着娃进城找工作的夫妻,几乎是有求必应。这二十多年中,他们不知招了多少对带娃的夫妻,真心待他们,还拿钱资助他们的孩子读书,给那些读书读得好的娃发奖金,一发几千几万。每当这时,男人跟女人总是满脸的灿烂。这些人渐渐成了骨干,掏心为企业做事。后来,政府搞城乡统筹建设, 要动用女人的废品基地,女人当年的投入也得到了较大的回报。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所有能聚集的资金都聚集了起来,还跟银行贷了一些款,把旺街口新建的一栋十五层的商业写字楼买了下来。下面五层做了商场,自己经营,商场取名亮亮的家。商场里到处悬挂着娃当年的大幅照片。商场里也收了好些小时候跟爹娘走丢的员工。
有一回,商场里来了一对带着一个男娃的小夫妻。小伙子看着满商场的大照片瞪大了眼睛,非常诧异地跟自己的媳妇和娃说,这些都是我小时候的照片。这小伙子, 原先在村小做了一阵子代课老师,没课代后,一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伙子就跟自己的媳妇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当年自己的爹也是这样带着我们走出大山的。
就这样媳妇跟着小伙子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依稀的记忆来到了繁华的江南,找到了当年曾捡过塑料瓶的旺街口。
见小伙子带的娃特像照片上的娃,商场里的员工叫来了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见了娃就叫亮亮。小伙子夫妻特惊讶,问,你们怎么知道娃叫亮亮?男人和女人说, 我们的娃就叫亮亮。小伙子说,我小时候也叫亮亮,但领养我的爹娘不让我叫亮亮。男人和女人问,你还记得你自己的爹娘叫啥,小伙子说了,正是男人和女人的大名。男人和女人哭了,说,娃,你终于回来了,你看,这是你的家呀!
小伙子抬头看,巨大的“亮亮之家”光彩夺目。
1.从全文的角度,分析文中两处画线部分在小说情节结构上的作用。(4分)
2.作者为什么用“亮亮的家”作为小说的标题?(4分)
3.亮亮的父母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4分)
4.有人认为小说“大团圆”的结局非常完美,有人认为若采用“亲人离散”的悲剧性结局应更精彩。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简要说明你盼看法。(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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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完成后面题目。(25分)
蛮子大妈
[法]莫泊桑
普法之间已经正式宣战的时候,小蛮子的年纪正是三十三岁。他从军去了,留下他母亲单独住在家里。
某一天,普鲁士的队伍到了。有人把他们分派给居民去供养,人数的多寡是根据各家的贫富做标准的。大家都晓得这个老太婆有钱,她家里派了四个。
后来,有人看见他们替她打扫厨房,揩玻璃,劈木柴,削马铃薯,洗衣裳,料理家务的日常工作,俨然是四个好儿子守着他们的妈。但是她却不住地记挂她自己的那一个,每天,她必定向每个住在她家里的兵问:“你们可晓得法国第二十三边防镇守团开到哪儿去了?我的儿子在那一团里。”他们用德国口音说着不规则的法国话回答:“不晓得,一点不晓得。”后来,明白她的忧愁和牵挂了,他们也有妈在家里,他们就对她报答了许多小的照顾。她也很疼爱她这四个敌人。
当地的人谈到蛮子大妈家里那四个德国兵,总说道:“那是四个找着了安身之所的。”
谁知有一天早上,那老太太恰巧独自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候,远远地望见了乡村邮差向着她家里走过来。他拿出一张折好了的纸头交给她:
蛮子太太,这件信是带一个坏的消息给您的。您的儿子威克多,昨天被一颗炮弹打死了。差不多是分成了两段。我们在连队里是紧挨在一起的,他从前对我谈到您,意思就是他倘若遇了什么不幸,我就好当天告诉您。
现在我亲切地向您致敬。
第二十三边防镇守团二等兵黎伏启
这封信是三星期以前写的。
她看了并没有哭。她呆呆地待着没有动弹,很受了打击,连感觉都弄迟钝了,以至于并不伤心。她暗自想道:“威克多现在被人打死了。”随后她的眼泪渐渐涌到眼眶里了,悲伤侵入她的心里了。各种心事,难堪的,使人痛苦的,一件一件回到她的头脑里了。
但是这时候,她听见一阵嘈杂的说话声音了。正是那几个普鲁士人从村子里走回来,她很快地把信藏在衣袋里,并且趁时间还来得及又仔仔细细擦干了眼睛,用平日一般的神气安安稳稳接待了他们。
她和那四个兵同桌吃饭了,但是她却吃不下,甚至于一口也吃不下,他们狼吞虎咽般吃着并没有注意她。
忽然,她问:“我连你们的姓名都不晓得,然而我们在一块儿又已经一个月了。”他们费了好大事才懂得她的意思,于是各人说了各人的姓名。这办法是不能教她满足的;她叫他们在一张纸上写出来,还添上他们家庭的通信处,末了,她在自己的大鼻梁上面架起了眼镜,仔细瞧着那篇不认得的字儿,然后把纸折好搁在自己的衣袋里,盖着那封给她儿子报丧的信。
于是她搬了许多干草搁在他们睡的那层阁楼上,她对他们说明这样可以不会那么冷,于是他们就帮着她搬了。他们把那些成束的干草堆到房子的茅顶那样高,结果他们做成了一间四面都围着草墙的寝室,又暖又香,他们可以很舒服地在那里睡。吃夜饭的时候,他们中间的一个瞧见蛮子大妈还是一点东西也不吃,因此竟担忧了。
四个德国人都踏上那条每晚给他们使用的梯子,爬到他们的寝室里了。那块做楼门用的四方木板一下盖好了以后,她就抽去了上楼的梯子。她赤着脚在雪里一往一来地走,从容得教旁人什么也听不见,她不时细听着那四个睡熟了的士兵的鼾声,响亮而长短不齐。
等到她判断自己的种种准备已经充分以后,就取了一束麦秸扔在壁炉里。它燃了以后,她再把它分开放在另外无数束的麦秸上边,随后她重新走到门外向门里瞧着。
不过几秒钟,一阵强烈的火光照明了那所茅顶房子的内部,雪白的原野被火光照得像是一幅染上了红色的银布似地闪闪发光。
许多人都到了,有些是农人,有些是德国军人。
他们看见了这个妇人坐在一段锯平了的树桩儿上,安静的,并且是满意的。
一个德国军官问她:“您家里那些兵到哪儿去了?”
她用一种洪亮的声音回答:“在那里面!”
大家团团地围住了她。那个普鲁士人问:“这场火是怎样燃起来的?”
“是我放的。”
大家都不相信她,以为这场大祸陡然教她变成了痴子。她就从衣袋里面取了两张纸,口里说道:“这张是给威克多报丧的。”又拿起另外一张,偏着脑袋向那堆残火一指:“这一张,是他们的姓名,可以照着去写信通知他们家里。您将来要写起这件事的来由,要告诉他们的父母说这是我干的。我在娘家的名姓是威克多娃·西蒙,到了夫家旁人叫我做蛮子大妈。请您不要忘了。”
一道口令喊过,立刻一长串枪声跟着响了。
她那只拘挛不住的手里,依然握着那一页满是血迹的报丧的信。(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在小说开头,作者把主人公放置于日常生活的自然状态中,人物都是平淡无奇的普通人,言行也都是与此等环境相适应。
B.一开始,蛮子大妈很疼爱这四个敌人,主要是因为四个德国士兵会让她想到自己的儿子,也会让自己的忧愁和牵挂得到一些安慰。
C.爱子死于前线的噩耗,使蛮子大妈慈母的心顿时燃烧起复仇的烈火,无怨无恨的人一下子变成不共戴天的仇敌,她沉着冷静地烧死了四个敌人。
D.儿子的战死终于唤醒了她作为一个法国人民的斗志,她不惜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设计烧死了住在她家的敌人,捍卫了自己民的族尊严。
E.小说通过独到的细节描写,精巧的构思,发人深省的情节设置和出人意料的结尾,深刻地反映了战争的本质和作者的人道主义思考。
2.小说中的蛮子大妈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3.小说前半部分描写了蛮子大妈和四个德国兵友好相处,作者这样写有哪些作用?(6分)
4.蛮子大妈在决定烧死四个德国士兵后还留下他们的姓名和住址并托人通知他们的家人,有人认为这一情节设计不够合理,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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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⑴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⑵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⑶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
⑷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⑸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⑥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⑺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⑻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⑼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的恐惧。
⑽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⑾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⑿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⒀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⒁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⒂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⒃当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的时候,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⒄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B.作者从普通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描绘出了一个贪恋安逸、畏惧死亡、在战场上思亲念子的厌战者形象。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国军看出。
E.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
2.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6分)
3.小说多次写到夜幕降临的场景,请说说这样写的作用。(6分)
4.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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