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亮亮的家
万芊
男人在村小代了几年课后,没课代了,男人一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男人跟女人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也许有些好日子过。
就这样,女人跟着男人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东进的火车来到了繁华的江南。
打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夫妻俩白日黑夜在一个小镇上做,去掉吃住,日子仍过得紧巴巴的。
有一回,男人跟车进城卸货,回来说,我们还是进城吧,也许机会多些。
进了城,男人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眼镜厂打过工的男人觉得眼镜在城里也许好卖,于是做了只扁平的大木板盒子,合起来能背到身上,摊开来就是一个小眼镜铺面,很便宜地卖些社队办工厂质量检验剔出来的有些瑕疵的眼镜,生意倒也挺好的。女人也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服装厂打工的女人,竟然在城里看到了好些被人丢弃的布角废料。旺街是麓城里正在形成的一条服装街,是附近几个省的服装采集基地。密集的服装商铺和加工厂,为沿街的垃圾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布角废料,好的已经被回收,稍次的也被人收购了,这些是最次的,但仍可换钱。更何况满街的人都忙着做生意,这个机会谁也不屑一顾。最开心的是七岁的娃也看到了机会,满街都是塑料饮料瓶,拾了也能卖钱。
男人在旺街边上的小区里租了一个车库,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忙碌而又滋润。
一天中午,男人做成了好几宗买卖,心境好,便买了一大包肉包子。满街找女人跟娃,找着女人再找娃。可找来找去,没娃的影子。女人说,娃刚才还在旺街口呢。 挨个问街口的的人,谁都说不知道。只有一个半瘫的老者用含糊不清的话告诉他们,几个小孩追运垃圾的车去了。于是,男人跟女人,轮番坐在街口等娃。一直等到天黑路灯亮了,还不见娃的影子。男人焦虑,女人哭。就这样一等等了几天。女人等,男人找,找遍所有该找的地方,想遍所有该想的法子,但仍不见娃的影子。男人女人有点绝望了。
男人跟女人说,娃应该是认得回来的路的,我们只要死守着这街口,娃一定会回来的。
男人跟女人轮番守着街口,一守就是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街口的变化实在是惊人的大,楼越造越多越造越高,商铺越做越旺。男人呢,从租街口弄堂口的亭子间 到租商店的铺面,到自己开店,再到自己买店面,生意越做越大,竟然做成了麓城最大的眼镜商场,拥有好几家连锁店。而女人呢,从捡废布角料开始,进入废旧品收购行业,渐渐做大,垄断了整个街区的布角料回收业务,在郊区买了一大片筑路挖土废弃的低洼地,做成了附近最大的垃圾王。公司总部就设在旺街口。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做生意只看作是等娃的一种方式,不以赚钱为目的,只不亏就可以。不料想这样做生意倒赢得了声誉,生意竟然越做越大。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特同情带着娃进城找工作的夫妻,几乎是有求必应。这二十多年中,他们不知招了多少对带娃的夫妻,真心待他们,还拿钱资助他们的孩子读书,给那些读书读得好的娃发奖金,一发几千几万。每当这时,男人跟女人总是满脸的灿烂。这些人渐渐成了骨干,掏心为企业做事。后来,政府搞城乡统筹建设, 要动用女人的废品基地,女人当年的投入也得到了较大的回报。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所有能聚集的资金都聚集了起来,还跟银行贷了一些款,把旺街口新建的一栋十五层的商业写字楼买了下来。下面五层做了商场,自己经营,商场取名亮亮的家。商场里到处悬挂着娃当年的大幅照片。商场里也收了好些小时候跟爹娘走丢的员工。
有一回,商场里来了一对带着一个男娃的小夫妻。小伙子看着满商场的大照片瞪大了眼睛,非常诧异地跟自己的媳妇和娃说,这些都是我小时候的照片。这小伙子, 原先在村小做了一阵子代课老师,没课代后,一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伙子就跟自己的媳妇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当年自己的爹也是这样带着我们走出大山的。
就这样媳妇跟着小伙子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依稀的记忆来到了繁华的江南,找到了当年曾捡过塑料瓶的旺街口。
见小伙子带的娃特像照片上的娃,商场里的员工叫来了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见了娃就叫亮亮。小伙子夫妻特惊讶,问,你们怎么知道娃叫亮亮?男人和女人说, 我们的娃就叫亮亮。小伙子说,我小时候也叫亮亮,但领养我的爹娘不让我叫亮亮。男人和女人问,你还记得你自己的爹娘叫啥,小伙子说了,正是男人和女人的大名。男人和女人哭了,说,娃,你终于回来了,你看,这是你的家呀!
小伙子抬头看,巨大的“亮亮之家”光彩夺目。
1.从全文的角度,分析文中两处画线部分在小说情节结构上的作用。(4分)
2.作者为什么用“亮亮的家”作为小说的标题?(4分)
3.亮亮的父母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4分)
4.有人认为小说“大团圆”的结局非常完美,有人认为若采用“亲人离散”的悲剧性结局应更精彩。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简要说明你盼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亮亮的家
万芊
男人在村小代了几年课后,没课代了,男人一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男人跟女人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也许有些好日子过。
就这样,女人跟着男人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东进的火车来到了繁华的江南。
打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夫妻俩白日黑夜在一个小镇上做,去掉吃住,日子仍过得紧巴巴的。
有一回,男人跟车进城卸货,回来说,我们还是进城吧,也许机会多些。
进了城,男人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眼镜厂打过工的男人觉得眼镜在城里也许好卖,于是做了只扁平的大木板盒子,合起来能背到身上,摊开来就是一个小眼镜铺面,很便宜地卖些社队办工厂质量检验剔出来的有些瑕疵的眼镜,生意倒也挺好的。女人也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服装厂打工的女人,竟然在城里看到了好些被人丢弃的布角废料。旺街是麓城里正在形成的一条服装街,是附近几个省的服装采集基地。密集的服装商铺和加工厂,为沿街的垃圾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布角废料,好的已经被回收,稍次的也被人收购了,这些是最次的,但仍可换钱。更何况满街的人都忙着做生意,这个机会谁也不屑一顾。最开心的是七岁的娃也看到了机会,满街都是塑料饮料瓶,拾了也能卖钱。
男人在旺街边上的小区里租了一个车库,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忙碌而又滋润。
一天中午,男人做成了好几宗买卖,心境好,便买了一大包肉包子。满街找女人跟娃,找着女人再找娃。可找来找去,没娃的影子。女人说,娃刚才还在旺街口呢。 挨个问街口的的人,谁都说不知道。只有一个半瘫的老者用含糊不清的话告诉他们,几个小孩追运垃圾的车去了。于是,男人跟女人,轮番坐在街口等娃。一直等到天黑路灯亮了,还不见娃的影子。男人焦虑,女人哭。就这样一等等了几天。女人等,男人找,找遍所有该找的地方,想遍所有该想的法子,但仍不见娃的影子。男人女人有点绝望了。
男人跟女人说,娃应该是认得回来的路的,我们只要死守着这街口,娃一定会回来的。
男人跟女人轮番守着街口,一守就是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街口的变化实在是惊人的大,楼越造越多越造越高,商铺越做越旺。男人呢,从租街口弄堂口的亭子间 到租商店的铺面,到自己开店,再到自己买店面,生意越做越大,竟然做成了麓城最大的眼镜商场,拥有好几家连锁店。而女人呢,从捡废布角料开始,进入废旧品收购行业,渐渐做大,垄断了整个街区的布角料回收业务,在郊区买了一大片筑路挖土废弃的低洼地,做成了附近最大的垃圾王。公司总部就设在旺街口。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做生意只看作是等娃的一种方式,不以赚钱为目的,只不亏就可以。不料想这样做生意倒赢得了声誉,生意竟然越做越大。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特同情带着娃进城找工作的夫妻,几乎是有求必应。这二十多年中,他们不知招了多少对带娃的夫妻,真心待他们,还拿钱资助他们的孩子读书,给那些读书读得好的娃发奖金,一发几千几万。每当这时,男人跟女人总是满脸的灿烂。这些人渐渐成了骨干,掏心为企业做事。后来,政府搞城乡统筹建设, 要动用女人的废品基地,女人当年的投入也得到了较大的回报。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所有能聚集的资金都聚集了起来,还跟银行贷了一些款,把旺街口新建的一栋十五层的商业写字楼买了下来。下面五层做了商场,自己经营,商场取名亮亮的家。商场里到处悬挂着娃当年的大幅照片。商场里也收了好些小时候跟爹娘走丢的员工。
有一回,商场里来了一对带着一个男娃的小夫妻。小伙子看着满商场的大照片瞪大了眼睛,非常诧异地跟自己的媳妇和娃说,这些都是我小时候的照片。这小伙子, 原先在村小做了一阵子代课老师,没课代后,一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伙子就跟自己的媳妇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当年自己的爹也是这样带着我们走出大山的。
就这样媳妇跟着小伙子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依稀的记忆来到了繁华的江南,找到了当年曾捡过塑料瓶的旺街口。
见小伙子带的娃特像照片上的娃,商场里的员工叫来了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见了娃就叫亮亮。小伙子夫妻特惊讶,问,你们怎么知道娃叫亮亮?男人和女人说, 我们的娃就叫亮亮。小伙子说,我小时候也叫亮亮,但领养我的爹娘不让我叫亮亮。男人和女人问,你还记得你自己的爹娘叫啥,小伙子说了,正是男人和女人的大名。男人和女人哭了,说,娃,你终于回来了,你看,这是你的家呀!
小伙子抬头看,巨大的“亮亮之家”光彩夺目。
1.从全文的角度,分析文中两处画线部分在小说情节结构上的作用。(4分)
2.作者为什么用“亮亮的家”作为小说的标题?(4分)
3.亮亮的父母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4分)
4.有人认为小说“大团圆”的结局非常完美,有人认为若采用“亲人离散”的悲剧性结局应更精彩。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简要说明你盼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18分)
亮亮的家
万芊
男人在村小代了几年课后,没课代了,男人一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男人跟女人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也许有些好日子过。
就这样,女人跟着男人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东进的火车来到了繁华的江南。
打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夫妻俩白日黑夜在一个小镇上做,去掉吃住,日子仍过得紧巴巴的。
有一回,男人跟车进城卸货,回来说,我们还是进城吧,也许机会多些。
进了城,男人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眼镜厂打过工的男人觉得眼镜在城里也许好卖,于是做了只扁平的大木板盒子,合起来能背到身上,摊开来就是一个小眼镜铺面,很便宜地卖些社队办工厂质量检验剔出来的有些瑕疵的眼镜,生意倒也挺好的。女人也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服装厂打工的女人,竟然在城里看到了好些被人丢弃的布角废料。旺街是麓城里正在形成的一条服装街,是附近几个省的服装采集基地。密集的服装商铺和加工厂,为沿街的垃圾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布角废料,好的已经被回收,稍次的也被人收购了,这些是最次的,但仍可换钱。更何况满街的人都忙着做生意,这个机会谁也不屑一顾。最开心的是七岁的娃也看到了机会,满街都是塑料饮料瓶,拾了也能卖钱。
男人在旺街边上的小区里租了一个车库,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忙碌而又滋润。
一天中午,男人做成了好几宗买卖,心境好,便买了一大包肉包子。满街找女人跟娃,找着女人再找娃。可找来找去,没娃的影子。女人说,娃刚才还在旺街口呢。挨个问街口的的人,谁都说不知道。只有一个半瘫的老者用含糊不清的话告诉他们,几个小孩追运垃圾的车去了。于是,男人跟女人,轮番坐在街口等娃。一直等到天黑路灯亮了,还不见娃的影子。男人焦虑,女人哭。就这样一等等了几天。女人等,男人找,找遍所有该找的地方,想遍所有该想的法子,但仍不见娃的影子。男人女人有点绝望了。
男人跟女人说,娃应该是认得回来的路的,我们只要死守着这街口,娃一定会回来的。
男人跟女人轮番守着街口,一守就是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街口的变化实在是惊人的大,楼越造越多越造越高,商铺越做越旺。男人呢,从租街口弄堂口的亭子间到租商店的铺面,到自己开店,再到自己买店面,生意越做越大,竟然做成了麓城最大的眼镜商场,拥有好几家连锁店。而女人呢,从捡废布角料开始,进入废旧品收购行业,渐渐做大,垄断了整个街区的布角料回收业务,在郊区买了一大片筑路挖土废弃的低洼地,做成了附近最大的垃圾王。公司总部就设在旺街口。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做生意只看作是等娃的一种方式,不以赚钱为目的,只不亏就可以。不料想,这样做生意倒赢得了声誉,生意竟然越做越大。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特同情带着娃进城找工作的夫妻,几乎是有求必应。这二十多年中,他们不知招了多少对带娃的夫妻,真心待他们,还拿钱资助他们的孩子读书,给那些读书读得好的娃发奖金,一发几千几万。每当这时,男人跟女人总是满脸的灿烂。这些人渐渐成了骨干,掏心为企业做事。后来,政府搞城乡统筹建设,要动用女人的废品基地,女人当年的投入也得到了较大的回报。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所有能聚集的资金都聚集了起来,还跟银行贷了一些款,把旺街口新建的一栋十五层的商业写字楼买了下来。下面五层做了商场,自己经营,商场取名亮亮的家。商场里到处悬挂着娃当年的大幅照片。商场里也收了好些小时候跟爹娘走丢的员工。
有一回,商场里来了一对带着一个男娃的小夫妻。小伙子看着满商场的大照片瞪大了眼睛,非常诧异地跟自己的媳妇和娃说,这些都是我小时候的照片。这小伙子,原先在村小做了一阵子代课老师,没课代后,一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伙子就跟自己的媳妇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当年自己的爹也是这样带着我们走出大山的。
就这样媳妇跟着小伙子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依稀的记忆来到了繁华的江南,找到了当年曾捡过塑料瓶的旺街口。
见小伙子带的娃特像照片上的娃,商场里的员工叫来了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见了娃就叫亮亮。小伙子夫妻特惊讶,问,你们怎么知道娃叫亮亮?男人和女人说,我们的娃就叫亮亮。小伙子说,我小时候也叫亮亮,但领养我的爹娘不让我叫亮亮。男人和女人问,你还记得你自己的爹娘叫啥,小伙子说了,正是拿人和女人的大名。男人和女人哭了,说,娃,你终于回来了,你看,这是你的家呀!
小伙子抬头看,巨大的“亮亮之家”光彩夺目。
1.从全文的角度,分析文中两处画线部分在小说情节结构上的作用。(4分)
2.作者为什么用“亮亮的家”作为小说的标题?(4分)
3.亮亮的父母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4分)
4.有人认为小说“大团圆”的结局非常完美,有人认为若采用“亲人离散”的悲剧性结局应更精彩。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简要说明你的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近日网上有篇文章,说某地男人总是在细细地编织着自己的小日子,是“性格的雌化”。举个具体例子,说每天的傍晚,某地男人就要打个电话给夫人告知晚饭在什么地方吃。其实这恰恰是国际时尚潮流,如今在欧美特别是在硅谷,那些高级白领都是那么做的。
使笔者感兴趣的是作者作为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支撑自己的论点时引用论据的方式。考虑到时代背景,更突显这样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为位知识分子的一种本能。
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美国溢价”这一普遍现象,大到国际关系、航空航天,小到留学移民,TOEFL成绩、麦当劳。溢价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也可理解为心理学说的“光环现象”在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变体。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以其国力之强大,在各主要领域之先进,让市场产生了最为明显、最为普遍的“美国溢价”和“美国商誉”幻觉。一旦某一事物能和美国挂上钩,就位列神坛,光芒四射。“美国溢价”成了全世界,特别是后发国家人民历史记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一部分。
除了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以外,发展中国家内部也有一些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对此现象心照不宣,或无意识或不自觉地推波助澜,选择性地主张“和国际接轨”和定制“历史记忆”。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美国溢价”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所谓“溢价”在事实上也越来越处于下降通道。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其“兵败如山倒”,美国的“商誉”和“溢价”面临不可避免的大幅贬值。笔者以为:快速发展中的中国将为此节省大量的经济和发展成本,恢复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有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指出“美国溢价”幻觉的轰然崩塌不同于贸易保护主义,恰恰相反,脱掉了皇帝的新衣,回到其基础使用价值的外国商品,更可以从正常的消费需求中扩大市场。
日本和韩国社会对于西方商品的态度也曾经历过类似的历史过程,到现在也尚未完全结束。在这一不可逆转的进程中,会有少数群体在少数方面“利益受损”,包括我们自己和家人高成本取得的“镀金留洋”的学历、进口汽车和NIKE鞋……“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对任何有理智的国人来说,“受损”和获益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指出“美国溢价”不是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自我膨胀,作为首个登月的国家,美国也还是有太多让我们学习的东西。笔者只是期待打破早已该打破的迷信,让危机带来的巨大利好,帮助中国社会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选自《中国青年报》2009 4.6有删改)
1.从原文看,下列对“美国溢价”有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生活,从麦当劳、TOEFL成绩、移民留学等这些许小事到航天航空、国家关系中普遍存在着“美国溢价”,即“美国光环”形象。
B.某地每天晚上,某地男人都要打电话给夫人告知晚饭在什么地方吃,这是个国际时尚潮流,是欧美特别是硅谷高级白领的习惯。
C.美国凭借其国力强大,使市场生产了最为明显、最为普遍的“美国溢价”和“美国商誉”幻觉。一旦与美国挂钩,则立刻位列神坛,光芒四射。
D.“美国溢价”是欠发达国家人民历史记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一部分,而发展中国家某些利益集团代言人也无意识或不自觉地推波助澜地宣传美国“溢价”。
2.从原文看,下列各项对文意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文章引述某地男人“性格的雌化”例子是为了说明这种“雌化”就是“美国溢价”的具体体现,应大力提倡。
B.溢价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而“美国溢价”则是指笼罩在美国头上的“神圣光环”在社会中的变体。
C.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美国溢价”由于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的推波助澜,与“国际接轨”的现象愈演愈烈。
D.金融危机使得美国“兵败如山倒”,其“商誉”和“溢价”面临大幅泛值,但却给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作者认为,有关“性格雌化”的争论所透射出的知识分子支撑论点时引用论据的方式令人感兴趣,这种方式带有某种“美国溢价”色彩,甚至成为其一种本能。
B.日本和韩国社会对于西方商品的态度也曾经历过类似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会有少数群体在少数方面“利益受损”,但“受损”与获益相比微不足道。
C.文章认为,那种选择性地主张“和国际接轨”和定制“历史记忆”的人也认为美国溢价的轰然倒坍,可以使其大幅贬值,回到其基础使用价值。
D.作者指出“美国溢价”不是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自我膨胀,而是期待打破迷信,让危机带来的巨大利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洗 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有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6分)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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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洗 礼 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 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的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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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近日网上有篇文章,说某地男人总是在细细地编织着自己的小日子,是“性格的雌化”。举个具体例子,说每天的傍晚,某地男人就要打个电话给夫人告知晚饭在什么地方吃。其实这恰恰是国际时尚潮流,如今在欧美特别是在硅谷,那些高级白领都是那么做的。
使笔者感兴趣的是作者作为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支撑自己的论点时引用论据的方式。考虑到时代背景,更突显这样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为位知识分子的一种本能。
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美国溢价”这一普遍现象,大到国际关系、航空航天,小到留学移民,TOEFL成绩、麦当劳。溢价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也可理解为心理学说的“光环现象”在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变体。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以其国力之强大,在各主要领域之先进,让市场产生了最为明显、最为普遍的“美国溢价”和“美国商誉”幻觉。一旦某一事物能和美国挂上钩,就位列神坛,光芒四射。“美国溢价”成了全世界,特别是后发国家人民历史记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一部分。
除了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以外,发展中国家内部也有一些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对此现象心照不宣,或无意识或不自觉地推波助澜,选择性地主张“和国际接轨”和定制“历史记忆”。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美国溢价”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所谓“溢价”在事实上也越来越处于下降通道。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其“兵败如山倒”,美国的“商誉”和“溢价”面临不可避免的大幅贬值。笔者以为:快速发展中的中国将为此节省大量的经济和发展成本,恢复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有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指出“美国溢价”幻觉的轰然崩塌不同于贸易保护主义,恰恰相反,脱掉了皇帝的新衣,回到其基础使用价值的外国商品,更可以从正常的消费需求中扩大市场。
日本和韩国社会对于西方商品的态度也曾经历过类似的历史过程,到现在也尚未完全结束。在这一不可逆转的进程中,会有少数群体在少数方面“利益受损”,包括我们自己和家人高成本取得的“镀金留洋”的学历、进口汽车和NIKE鞋……“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对任何有理智的国人来说,“受损”和获益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指出“美国溢价”不是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自我膨胀,作为首个登月的国家,美国也还是有太多让我们学习的东西。笔者只是期待打破早已该打破的迷信,让危机带来的巨大利好,帮助中国社会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选自《中国青年报》2009 4.6有删改)
1.从原文看,下列对“美国溢价”有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生活,从麦当劳、TOEFL成绩、移民留学等这些许小事到航天航空、国家关系中普遍存在着“美国溢价”,即“美国光环”形象。
B.某地每天晚上,某地男人都要打电话给夫人告知晚饭在什么地方吃,这是个国际时尚潮流,是欧美特别是硅谷高级白领的习惯。
C.美国凭借其国力强大,使市场生产了最为明显、最为普遍的“美国溢价”和“美国商誉”幻觉。一旦与美国挂钩,则立刻位列神坛,光芒四射。
D.“美国溢价”是欠发达国家人民历史记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一部分,而发展中国家某些利益集团代言人也无意识或不自觉地推波助澜地宣传美国“溢价”。
2.从原文看,下列各项对文意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文章引述某地男人“性格的雌化”例子是为了说明这种“雌化”就是“美国溢价”的具体体现,应大力提倡。
B.溢价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而“美国溢价”则是指笼罩在美国头上的“神圣光环”在社会中的变体。
C.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美国溢价”由于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的推波助澜,与“国际接轨”的现象愈演愈烈。
D.金融危机使得美国“兵败如山倒”,其“商誉”和“溢价”面临大幅泛值,但却给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3分)
A.作者认为,有关“性格雌化”的争论所透射出的知识分子支撑论点时引用论据的方式令人感兴趣,这种方式带有某种“美国溢价”色彩,甚至成为其一种本能。
B.日本和韩国社会对于西方商品的态度也曾经历过类似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会有少数群体在少数方面“利益受损”,但“受损”与获益相比微不足道。
C.文章认为,那种选择性地主张“和国际接轨”和定制“历史记忆”的人也认为美国溢价的轰然倒坍,可以使其大幅贬值,回到其基础使用价值。
D.作者指出“美国溢价”不是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自我膨胀,而是期待打破迷信,让危机带来的巨大利好,帮助中国社会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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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鞋
[苏丹] 阿卜·白克尔·哈里德
天色暗下来了,水汽预示着将有一个不愉快的黑夜。我坐在市场的一家咖啡馆里,苦苦地思索着下月的日子该怎么过……我在责怪着自己由于一时冲动买了一双白皮鞋。按我这样地位的小职员来说,真不该如此,就是想买也该等下月再说。我埋怨我干的荒唐事儿。正在烦恼的时候,耳旁传来一声声叫擦皮鞋的声音……抬头一看,面前站着一个约摸十一岁的孩子,披着一件不称体的长衬衣,两条瘦腿活像竖在地上的两根细棍,苍白的圆脸庞上长着一对炯炯发光的、满是孩子气的大眼。或许他早就以为我会坐下来的,所以竟没来得及等我张口告诉他这双皮鞋还是刚上脚的,他的两只小手就已经在身旁的小木箱里匆忙地翻寻着什么了。
他严肃而又小心翼翼地卷起衣袖,从木箱里取出一个铁匣,立刻埋首在这项“艰巨”的工作里。我百般无聊地看着电影院前熙来攘往的人群,现在不比公共假日那天,很少见到中学生的影子。站着的尽是些套“吉尔巴”(注释:一种苏丹民族服装)或穿着形形色色衣衫的童工,男女摊贩杂在人群里跑来跑去兜售吃食。我本以为这个孩子很快就会擦完的,而他不时顾盼着影院前的观众,低声问身旁另一个孩子:
① “听,开演了吧?”
“我早看过了,你要瞧,你自个儿去吧?”
这孩子一边说着,一边玩弄着手里的木棍,一面又频频抬眼留心一个闲散地等着友人赴约的青年。擦鞋的责备而又痛苦地扫了他一眼,便拿起我那擦好鞋油的一只白皮鞋放在墙脚下,稍晾一会儿再打光。熙熙攘攘的顾客不知是谁在鞋上踩了一下,这一脚几乎使他前功尽弃,他掸掉灰尘,狠狠地骂了一句:“你怎么不长眼哪!”说着又伸出两只小手聚精会神地开始他的擦鞋工作。
片刻间天空里越积越厚的乌云又一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听到他自言自语地在嘟哝:
② “真主保佑,这场雨下来,看不成电影还没什么,断了我的粮可怎么办?!”
雨说下就下,稀疏的大滴雨点开始落了下来。人们蜂拥地躲进咖啡馆,渐渐把我和孩子的距离越挤越远了。滂沱大雨,倾盆如注,我端着座椅退进屋里,坐下后先忙着把两只光脚丫子塞进桌肚里,但心里止不住胡思乱想起来:这孩子哪儿去了呢?准拿走了我的皮鞋……唉,多讨人喜欢的一双新皮鞋,不用费多大劲就可以脱手的。本来嘛,眼看着浓云蔽日,预示着有一场大雨,大街小巷尽是泥水,我干吗还一定要让他再擦呢?真是活见鬼!根本的问题倒还不是对这双丢失的鞋感到特别惋惜,问题是要我光着脚在这么一个漆黑的夜晚步行回家,倒是生平第一遭。
折磨人的整整一小时过去了。在这一小时里,我的心简直是随着表上的分针在移动。而这个小东西看来却毫不在意地计算着这一寸寸蚕食我的耐心、让我神经都快爆裂的时光。希望孩子送回皮鞋的幻想已成泡影了,这个该杀的家伙竟这么拿着我的皮鞋就溜跑了。我开始认真地考虑回去的那条道,当然,最好能雇一辆车,可是车停在大马路上;还有,钱呢?看来惟一的办法只能光着脚在我们那条既窄又危险的巷子里冒上一次险了。又过了一小时,雨仍下个不停,咖啡馆里挤得水泄不通,等着孩子把鞋送回来似乎没什么希望了,抑制不住的气恼和郁闷阵阵袭上心头。播音机响了好长一阵终于静下来了。靠在躺椅上的、捏着帽子站久了的人都活跃起来,坐在一旁长凳上的还在热心地讨论着雨……时间将近午夜,雨势渐弱,最后天空里只飘落着星星点点的雨丝儿,人们可以回家了。人们开始离开咖啡馆,不到半小时,屋里便走空了。侍者动手收拾桌椅,示意说:你也该走了。老实说,我本也打算最末一个离开这儿,因为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能经受得住自己光着脚在众目睽睽下走回家去。
我低着头走出大厅,刚穿过活动门,冷不丁地一下子怔在那儿了,两条腿似乎瘫陷在淤泥里,半步也提不起来,张大了的嘴不知说什么好,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孩子——好熟的脸哟——光着上身,胳膊肘支着一只小木箱,倒在墙角里睡着了。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捏着一包东西,我过去轻轻地摇醒了他,他跳起身来,小手揉了一阵眼睛,迷糊中他忆起了我是谁。他连忙打开布包,一边忸怩地向我道歉。我这时才发现他是那么困倦,瞌睡沉重地压着他的眼皮。付了钱,帮他披上那件不称体的、包过我皮鞋的长衬衣,我默默地踏上了归途。
满街的泥水,人们早就进入香甜的梦乡……周围是一片漫长、寂静得怕人的黑夜,电线杆上的街灯散出一团团灰白的光芒,似乎连这个也给雨水浇了个透湿。这种时刻四周见不到一点活的东西,哪怕是一只丧家的狗还是一只迷途的猫。
一幅使我无法入眠的景象萦回在我的脑际,那个孩子——我们的孩子,仿佛就坐在我床边,胳膊肘支着一只小木箱,另一只手里紧握着一双白皮鞋。
选自《世界微型小说佳作选》(非洲·大洋洲卷)春风文艺出版社1998年3月
1.简要说明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述所产生的艺术效果。(4分)
________
2.从小说情节结构与人物形象塑造两个角度,简要分析小说以“白皮鞋”为题的理由。(3分)
3.小说中的擦鞋孩童讲了两句话,分别写出他说话时的心理。(4分)
① ________
②
4.从小说中找出三个细节分别说明“我”的善良、同情或悲悯情怀。(4分)
________
5.小说中三次写到“我”怀疑擦鞋孩童拿走皮鞋的心理活动,简要分析这样写的效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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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疤痕
(1)夏历六七月间是收割稻子的时候,天气特别炎热。天未亮,蝉就在房前屋后喊起热来,不到上午九点,树叶就耷拉下来,叶子皱巴巴的,像被什么揉皱了,如果树会出声,大概会毫不顾忌地喊出来。土埕上的石凳已经被太阳晒得发烫,树荫下的狗伸出舌头淌汗,湿湿的,仿佛苍台上拧出的那种。
(2)从5点多起床干到这时,我早就腰酸腿软,晒了几个钟头的太阳,我的背部仿佛被什么动物的利爪挠过一般,热辣辣地疼。回家吃早饭,我扒拉几口就再也吃不下,只一杯接一杯地灌冷开水,直到肚子发胀,还觉得口干舌燥。我想对父亲讲让自己歇一会儿,但看着他黝黑脸上如小泉潺潺的汗水,我把冒出来的话连同唾沫都咽进肚里,提着镰刀跟在父亲的背后又上田去了。
(3)九点的阳光将父亲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我与父亲的距离只有两三步路,有好几次,我的影子与父亲并肩而行了。但当我回过头来,发现父亲的身影黑黝黝的,仿佛一个看不见底的深井。有好几次我的步伐动摇了,我想:也许我再向前几步,我就会重复父亲的命运,踩在父亲的影子上。说实在的,我当时感觉一种深陷的、无法摆脱的恐慌和悲哀。
(4)父亲没有回头,也许他的眼中只有那波浪起伏的稻谷。
(5)刚才还是明晃晃的太阳,此时变成一个大得可怕的白炽灯,我再也不敢抬头与之对视。走进稻田,刚弯腰,炎热的阳光早已透过沾在背上的衣服扎进肌肤。起初尖细如麦芒,后来如荆棘上的尖刺。临近中午,阳光如一些细小的针尖,密密麻麻地扎进每一寸呈现给太阳的肌肤。背部的温度由热、炎热到灼热渐次升高,直到觉得自己快要燃烧一般,汗水淋漓地流出,后来就没有了,被太阳“蒸”干了。抬头看父亲的背影,他背上的衣服泛出一层淡淡的盐渍。多年以后,远离乡村阳光的我很煽情地把自己弯腰俯向庄稼的身影比作一柄“新镰”,把炎热的阳光比作铸炼钢铁的熔炉,把汗水比作淬火的水。
(6)我的腰弯得更低了,这样做的目的,只为减少太阳照射身上的面积,至于这样做会更累的感觉早已麻木了。酸软的手臂和腰肢变得僵硬,特别是臂部的肌肉有点肿胀起来的感觉。但我不敢停下来,怕一停下动作,自己就会被炎热的太阳“压倒”。热原来也有“重量”,久处炎热阳光下的人才会真切体会到。
(7)嘴里已经没有一点唾沫,舌头像坚硬的石板,我无力将它推动。
(8)水分被蒸发干了,只剩下干涸的眼神,望向远处密密麻麻的庄稼。
(9)我的手机械地动着。
(10)没有一丝风,听得到空气在谷穗上热烘烘地作响……
(11)多年以后,我重读李绅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总有异样的体会。农人爱惜粮食,那是爱惜自己的生命。
(12)那一天夜里,我从恶梦中惊醒,背部仿佛失火一般,又热又痛,只好趴在床上,任冷汗从额上、背上淋漓流出。也许是我睡梦中的呻吟声吵醒了母亲,她来到我房间,看情形一下子就明白了,去厨房拿回一点花生油,用手细细地抹在我通红的背上。
(13)几天后,我的背部结出一大块黑色的疤痕。父亲知道这件事,淡淡地说,这小子,娇嫩了些。我看着父亲黝黑如铁的肤色,觉得有些羞愧,想着有一天自己也如父亲一样变成一块铁,再毒的阳光也伤不到我了。
(14)这段少年时的经历,我记忆甚深。阳关在我身上、心上打下的烙印,会深刻地影响我的一生。阳光制造的疤痕好了,留下的不是伤痛。
1.文章第(1)段划线的句子属于哪种描写方法?在文中有何作用?
2.“说实在的,我当时感觉一种深陷的、无法摆脱的恐慌和悲哀。”句中的“恐慌”和“悲哀”分别指什么?
3.文章第(5)段划波浪线的句子所使用的修辞方法是什么?有何表达效果?
4.作者在文中多处将自己和父亲作对比,有何作用?
5.结合第(5)段划横线的句子,说说阳光的疤痕对“我”的深刻影响是什么
6.文章结尾处作者说“阳光制造的疤痕好了,留下的不是伤痛”。那么留下的是什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
7.根据全文内容,说说文题“阳光的疤痕”的含义。
8.下面的名言警句与文章内容主题最贴切的一项是( )
A.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
B.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C.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D.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9.本文的体裁是( )
A.记叙文 B.议论文 C.散文 D.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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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朵一朵的阳光
周海亮
七月的阳光直直地烘烤着男人的头颅,男人如同穿在铁扦子上的垂死的蚂蚱。他穿过一条狭窄的土路,土路的尽头,趴着一栋石头和茅草垒成的小屋。男人在小屋前站定,擦一把汗,喘一口气,轻轻叩响铁锈斑斑的门环。少顷,伴随着沉重的“嘎吱”声,一个光光的暗青色脑壳出现在他的面前。
“你找谁?”男孩儿扶着斑驳的木门,打量着他。
“我经过这里,迷路了。”男人专注地看着男孩儿,“能不能给我一碗水?”他目送着男孩儿进屋。然后在门前的树墩坐下。
男孩儿端来了水。男人把一碗水一饮而尽。那是井水,清洌,甘甜,喝下去,酷热顿无。男人满足地抹抹嘴,问男孩儿:“只有你一个人吗?你娘呢?”
“她下地了。”男孩儿说,“她扛了锄头,那锄头比她还高;她说阳光很毒,正好可以晒死刚刚锄下来的杂草;她得走上半个小时才能到地头,她带了满满一壶水;她天黑才能回来,回来的路上她会打满一筐猪草;她回来后还得做饭,她坐在很高的凳子上往锅里贴玉米饼,她说她太累了,站不住;吃完饭她还得喂猪,或者去园子里浇菜……除了睡觉,她一点儿空闲都没有……我想帮她做饭,可是我不会,我只能帮她烧火……今天我生病了,我没陪她下地……”
“你生病了吗?”男人关切地问他。
“早晨拉肚子。不过现在好了。”男孩儿眨眨眼睛说。
“你今年多大?”男人问他,“七岁?”
“你怎么知道我七岁了?”男孩儿盯着男人。
男人探了探身子,他想模摸男孩儿青色的脑壳。男孩儿机警地跳开,说:“我不认识你。”
“你们怎么不住在村子里了?”男人尴尬地笑,收回手。
“本来是住在村子里的,后来我爹跑了,我们就搬到山上来……娘说她在村子里抬不起头,所有人都在背后指指点点……我爹和别人打架,把人打残……他跑了……娘说他的罪,顶多够判三年,如果他敢承担,现在早就出来了……可是他跑了。他怕坐牢。他不要娘了,不要我了……”
男孩儿又给男人一碗水,男人再次喝得精光。燥热顿消,久违的舒适从牙齿直贯脚底。男人将空碗放在树墩上,问男孩儿:“你和你娘,打算就这样过下去吗?”
男孩儿仰起脑袋:“娘说,在这里等爹……”
“可是他逃走了。他怕坐牢,逃走了……你们还能等到他吗?”
“不知道。”男孩儿说,“我和我娘都不知道。可是娘说我们在这里等着,就有希望。如果他真的回来,如果他回来以后连家都没有了,他肯定会继续逃亡。那么,这一辈子,每一天,他都会胆战心惊……”
“就是说你和你娘仍然在乎他?”
“是的。他现在不是我爹,不是娘的男人,”男孩儿认真地说,“可是如果他回来,我想我和我娘,都会原谅他的。”
男人叹一口气,站起来,似乎要继续赶路。突然他顿住脚步,问男孩:“你们为什么要砍掉门前这些树?”
“因为树挡住了房子。”男孩说,“娘说‘万一哪一天,你爹知道我们住在这里,突然找回来,站在山腰,却看不到房子,那他心里,会有多失望呐!他会转身就走,再也不会回来吧?’娘砍掉这些树,用了整整一个春天……”
男人沉默良久。太阳静静地喷射着火焰,世间的一切仿佛被烤成了灰烬。似乎,有生以来,男人还是头一次如此畅快地接受这样炙热的阳光。
他低下头,问男孩儿:“我能再喝一碗水吗?”
这一次,他随男孩儿进到屋里。他站在角落里,看阳光透过窗棂爬上灶台。
“看到了吗?”男孩儿说,“灶台上,有一朵阳光。”
“一朵?”
“是的,娘这么说的。娘说阳光都是一朵一朵的,聚到一起,抱成团儿,就连成了片,就有了春天。分开,又变成一朵一朵,就有了冬天。一朵一朵的阳光聚聚合合,就像世上的人们,就像家。”男孩儿把盛满水的碗递给男人,“娘还说,爬上灶台的这朵阳光,某一天,也会照着爹的脸呢。”
男人喝光第三碗水。他蹲下来,细细打量男孩儿的脸。男人终于流下一滴泪,为男孩儿,为男孩儿的母亲,也为自己。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哽咽着,塞给男孩儿。他说:“从此以后,你和你娘,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可是你们,至少,还得等我三年。”
照片上,有年轻的男人、年轻的女人,以及年幼的男孩儿。
男人走出屋子,走进阳光之中。一朵一朵的阳光,抱成了团儿,连成了片,让男人不想再逃了……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综合运用了外貌描写、神态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等多种手法,塑造了一个被亲情感动而幡然醒悟的男子形象。
B.“爬上灶台的这朵阳光,某一天,也会照着爹的脸呢”,这句话表达了一种思念,也传递了一种信念,“娘”相信丈夫终有一天会堂堂正正地回家。
C.小说情节曲折动人,人物形象丰满感人,语言清新朴实又富有诗情画意,情感自然流露而又深沉蕴藉,结局具有“含泪的微笑”式的艺术魅力。
D.小说中的“三碗水”有深刻的象征意义,清洌、甘甜的井水象征着亲情的滋润,一次次带给男子身心的舒适,消除他心内的烦躁、恐惧与孤独。
E.小说的人物对话非常重要,男人与男孩的对话将一个女人的辛苦人生和美好心灵展现出来,而环境描写的前后照应也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2.小说题目“一朵一朵的阳光”有什么含义?(6分)
3.小说在结尾才暗示男人就是男孩儿的父亲,请找出前文相关伏笔。(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男人,还是未曾露面的“娘”?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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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0分)
四个男人和一个盒子
〔美国〕巴纳德
他们带着的盒子里装着一个奇怪的承诺,而只有这个承诺让他们在这致命的雨林里保持前进……四个憔悴不堪的男人从原始的森林走来,他们就像人类在睡眠中走路般地走着,又好像有一个监工拿着长鞭在驱策他们一样,忍耐力已经到达极限了。他们的胡子缠结在一起,皮肤上都是溃烂的伤口,还有水蛭吸他们的血。他们彼此憎恨,那是一种被责任和无止尽的森林所限制的恨。随着时间的过去,他们更恨那个盒子。然而,他们还是小心地带着它,就好像它是圣经里诺亚的方舟一样。
“我们必须把马葛拉夫的东西带到目的地,”他们无奈地说,“他是个好人,我们向他保证过。”
对于到达终点后的奖赏他们没说什么,但每个人都在心里念着想着。他们跟着马葛拉夫到这个绿色的地狱来是因为他事先付了很多钱给他们。现在他死了,他们却还活着。死亡击倒了他——一些急性的热带传染病结束了他的地质学狂热。如果马葛拉夫要他们带的是黄金,他们对整件事会觉得较有头绪。但马葛拉夫曾经笑着对他们说:“科学上已经发现有些物质比黄金更有价值。”
本来他们认为马葛拉夫已经失败了,他在森林里找到的只有死亡。然而事情又似乎不是如此,他交给他们带回去的盒子颇重,这个盒子是他自己做的,质地很粗糙。当他知道自己已经注定要死时,他把盒子包好封住,里面装着只有这个科学家自己知道的秘密。
“这个盒子必须靠你们四个人合力才能搬回去——每次两个人,”马葛拉夫这样告诉他们,“你们必须轮流,我要你们每个人答应我随身带着它,直到安全送达为止。你们可以在盒盖上找到地址,如果你们能把它送到海边我的朋友麦当劳教授那儿,那你们所得到的将比黄金更有价值。你们不会失败吧?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你们一定会被奖赏的。”
他们答应了,因为他是个垂死的人,而且他们尊敬他。有很多次,当森林里无止尽的单调沉闷快要吞蚀他们的时候,就是他的人格把他们团结在一起,否则,他们可能已经无法避免地吵起来了。然后,马葛拉夫对他们笑一笑就死了。他安静地死去,就像他做所有事一样。
他们把他葬在森林的深处,脱下帽子向他致敬。当泥块掉进墓穴时,整个森林显得更大更具有威胁性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变得矮小许多。一种恐怖的孤寂随着马葛拉夫的去世吞噬了大家,每个人都害怕自己会像他一样死在无人知的森林里。
他们是一个很奇特的组合:巴利是个学生,麦卡第是个厨师;强生是个落魄的无业游民;还有吉米·赛克斯,是个水手。赛克斯有罗盘和地图,当他们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总会拿出来仔细研究一番。他们很想念马葛拉夫,以前他总是能在不可思议的混乱危险中找到继续前进的理由;而现在,他没有办法再用他的乐观主义来鼓舞他们了。起初,他们还能互相交谈,声音对他们而言是很重要的……很快地,交谈的内容只剩下对他们所带的盒子的诅咒,因为他们必须吃力地抬着它穿过重重森林……然后,沉寂吞蚀了每个人。最后是比沉寂更糟糕的事。强生变得神经兮兮;麦卡第的脸则变得愈来愈深沉郁闷;至于赛克斯,他对这像高墙一般,会使人陷在里面的丛林产生了一种无以名状的恐惧。他念着他家,又说他几年来一直想找机会回家看他太太和孩子——而现在却永远回不去了。学生巴利很少说话,但有个女孩一直盘绕在他的脑海。每次想到那女孩一定会联想到那舞会、月光下的散步,和最后一天含泪的道别。
有时,他们其中一人会祈祷——用一种喊叫的方式,其他人听来还以为是诅咒;上帝创造了这个可怕的丛林,这些怪异的树和花,它们是那么的巨大以致于人好像变成侏儒了。然而,人是永远无法战胜自然的,所以只好屈服。即使当马葛拉夫跟他们在一起时,他们之间也还常有口角和争执,但他的人格和他的理由——最后也变成他们的理由——总能平息这些争吵。现在,剩下的只有马葛拉夫的盒子,他们的力气愈来愈小,盒子似乎愈来愈重。当其他事情已经变成不太真实时,它的重量却似乎更真实。他们的心里反抗这一切,这盒子的重量却把他们的身体结合在一起;当他们想分开时,它把他们锁在一起。一次又一次的轮流已经变成一种例行的机械化的动作,使他们忘了要分开;如果只有两个人的话,很可能他们已经放弃了。他们恨这个盒子就像犯人恨他们的镣铐一样,但他们还是带着这个盒子就像当初他们承诺马葛拉夫会做到一样。
突然间,奇迹一般,展开在他们眼前的不再是黑暗的丛林。
“天啊!”赛克斯叫着,“我们做到了!”他们所要的只求能把盒子送到,而现在他们做到了。最后,他们找到了那穿着皱巴巴的白西装,已经退休了的教授。休息过后,麦当劳教授给他们食物吃,然后他们把对马葛拉夫的承诺告诉了他,并提了报酬的事。可是,老人伸出他的手做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
“我什么都没有,”他说,“除了我的感谢外,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你们。马葛拉夫是我的朋友,他是个善良有智慧的人。你们守住承诺,做到他所要求的事,我所能做的只有谢谢你们。”
“报酬在盒子里!”强生用嘶哑的声音大声说。
“打开它!”塞克斯饥渴地回应道。
盒子里的东西让所有人傻了眼——除了沉重的石块还是沉重的石块!
厨师麦卡第爆发了。“我总认为那家伙是疯子。竟然告诉我们会得到比黄金更有价值的东西!”
愤怒写满了三个男人的脸。
只有学生巴利说:“冷静点,朋友们,我们确实得到了比黄金更有价值的东西!” (有删改)
1.设置悬念是小说创作的常见手法,悬念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请指出作者在文中设置的两个悬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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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析标题“四个男人和一个盒子”的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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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中多次写到原始森林,请概括它的特点,简析它的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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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马葛拉夫一直没有正面出现,但这一人物给人印象深刻,请结合小说内容赏析其形象。(5分)
5.小说最后一句话中的“比黄金更有价值的东西”是指什么?为什么说它比黄金更有价值?请结合文意和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理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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