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18分)
亮亮的家
万芊
男人在村小代了几年课后,没课代了,男人一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男人跟女人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也许有些好日子过。
就这样,女人跟着男人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东进的火车来到了繁华的江南。
打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夫妻俩白日黑夜在一个小镇上做,去掉吃住,日子仍过得紧巴巴的。
有一回,男人跟车进城卸货,回来说,我们还是进城吧,也许机会多些。
进了城,男人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眼镜厂打过工的男人觉得眼镜在城里也许好卖,于是做了只扁平的大木板盒子,合起来能背到身上,摊开来就是一个小眼镜铺面,很便宜地卖些社队办工厂质量检验剔出来的有些瑕疵的眼镜,生意倒也挺好的。女人也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服装厂打工的女人,竟然在城里看到了好些被人丢弃的布角废料。旺街是麓城里正在形成的一条服装街,是附近几个省的服装采集基地。密集的服装商铺和加工厂,为沿街的垃圾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布角废料,好的已经被回收,稍次的也被人收购了,这些是最次的,但仍可换钱。更何况满街的人都忙着做生意,这个机会谁也不屑一顾。最开心的是七岁的娃也看到了机会,满街都是塑料饮料瓶,拾了也能卖钱。
男人在旺街边上的小区里租了一个车库,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忙碌而又滋润。
一天中午,男人做成了好几宗买卖,心境好,便买了一大包肉包子。满街找女人跟娃,找着女人再找娃。可找来找去,没娃的影子。女人说,娃刚才还在旺街口呢。挨个问街口的的人,谁都说不知道。只有一个半瘫的老者用含糊不清的话告诉他们,几个小孩追运垃圾的车去了。于是,男人跟女人,轮番坐在街口等娃。一直等到天黑路灯亮了,还不见娃的影子。男人焦虑,女人哭。就这样一等等了几天。女人等,男人找,找遍所有该找的地方,想遍所有该想的法子,但仍不见娃的影子。男人女人有点绝望了。
男人跟女人说,娃应该是认得回来的路的,我们只要死守着这街口,娃一定会回来的。
男人跟女人轮番守着街口,一守就是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街口的变化实在是惊人的大,楼越造越多越造越高,商铺越做越旺。男人呢,从租街口弄堂口的亭子间到租商店的铺面,到自己开店,再到自己买店面,生意越做越大,竟然做成了麓城最大的眼镜商场,拥有好几家连锁店。而女人呢,从捡废布角料开始,进入废旧品收购行业,渐渐做大,垄断了整个街区的布角料回收业务,在郊区买了一大片筑路挖土废弃的低洼地,做成了附近最大的垃圾王。公司总部就设在旺街口。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做生意只看作是等娃的一种方式,不以赚钱为目的,只不亏就可以。不料想,这样做生意倒赢得了声誉,生意竟然越做越大。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特同情带着娃进城找工作的夫妻,几乎是有求必应。这二十多年中,他们不知招了多少对带娃的夫妻,真心待他们,还拿钱资助他们的孩子读书,给那些读书读得好的娃发奖金,一发几千几万。每当这时,男人跟女人总是满脸的灿烂。这些人渐渐成了骨干,掏心为企业做事。后来,政府搞城乡统筹建设,要动用女人的废品基地,女人当年的投入也得到了较大的回报。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所有能聚集的资金都聚集了起来,还跟银行贷了一些款,把旺街口新建的一栋十五层的商业写字楼买了下来。下面五层做了商场,自己经营,商场取名亮亮的家。商场里到处悬挂着娃当年的大幅照片。商场里也收了好些小时候跟爹娘走丢的员工。
有一回,商场里来了一对带着一个男娃的小夫妻。小伙子看着满商场的大照片瞪大了眼睛,非常诧异地跟自己的媳妇和娃说,这些都是我小时候的照片。这小伙子,原先在村小做了一阵子代课老师,没课代后,一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伙子就跟自己的媳妇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当年自己的爹也是这样带着我们走出大山的。
就这样媳妇跟着小伙子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依稀的记忆来到了繁华的江南,找到了当年曾捡过塑料瓶的旺街口。
见小伙子带的娃特像照片上的娃,商场里的员工叫来了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见了娃就叫亮亮。小伙子夫妻特惊讶,问,你们怎么知道娃叫亮亮?男人和女人说,我们的娃就叫亮亮。小伙子说,我小时候也叫亮亮,但领养我的爹娘不让我叫亮亮。男人和女人问,你还记得你自己的爹娘叫啥,小伙子说了,正是拿人和女人的大名。男人和女人哭了,说,娃,你终于回来了,你看,这是你的家呀!
小伙子抬头看,巨大的“亮亮之家”光彩夺目。
1.从全文的角度,分析文中两处画线部分在小说情节结构上的作用。(4分)
2.作者为什么用“亮亮的家”作为小说的标题?(4分)
3.亮亮的父母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4分)
4.有人认为小说“大团圆”的结局非常完美,有人认为若采用“亲人离散”的悲剧性结局应更精彩。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简要说明你的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18分)
亮亮的家
万芊
男人在村小代了几年课后,没课代了,男人一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男人跟女人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也许有些好日子过。
就这样,女人跟着男人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东进的火车来到了繁华的江南。
打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夫妻俩白日黑夜在一个小镇上做,去掉吃住,日子仍过得紧巴巴的。
有一回,男人跟车进城卸货,回来说,我们还是进城吧,也许机会多些。
进了城,男人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眼镜厂打过工的男人觉得眼镜在城里也许好卖,于是做了只扁平的大木板盒子,合起来能背到身上,摊开来就是一个小眼镜铺面,很便宜地卖些社队办工厂质量检验剔出来的有些瑕疵的眼镜,生意倒也挺好的。女人也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服装厂打工的女人,竟然在城里看到了好些被人丢弃的布角废料。旺街是麓城里正在形成的一条服装街,是附近几个省的服装采集基地。密集的服装商铺和加工厂,为沿街的垃圾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布角废料,好的已经被回收,稍次的也被人收购了,这些是最次的,但仍可换钱。更何况满街的人都忙着做生意,这个机会谁也不屑一顾。最开心的是七岁的娃也看到了机会,满街都是塑料饮料瓶,拾了也能卖钱。
男人在旺街边上的小区里租了一个车库,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忙碌而又滋润。
一天中午,男人做成了好几宗买卖,心境好,便买了一大包肉包子。满街找女人跟娃,找着女人再找娃。可找来找去,没娃的影子。女人说,娃刚才还在旺街口呢。 挨个问街口的的人,谁都说不知道。只有一个半瘫的老者用含糊不清的话告诉他们,几个小孩追运垃圾的车去了。于是,男人跟女人,轮番坐在街口等娃。一直等到天黑路灯亮了,还不见娃的影子。男人焦虑,女人哭。就这样一等等了几天。女人等,男人找,找遍所有该找的地方,想遍所有该想的法子,但仍不见娃的影子。男人女人有点绝望了。
男人跟女人说,娃应该是认得回来的路的,我们只要死守着这街口,娃一定会回来的。
男人跟女人轮番守着街口,一守就是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街口的变化实在是惊人的大,楼越造越多越造越高,商铺越做越旺。男人呢,从租街口弄堂口的亭子间 到租商店的铺面,到自己开店,再到自己买店面,生意越做越大,竟然做成了麓城最大的眼镜商场,拥有好几家连锁店。而女人呢,从捡废布角料开始,进入废旧品收购行业,渐渐做大,垄断了整个街区的布角料回收业务,在郊区买了一大片筑路挖土废弃的低洼地,做成了附近最大的垃圾王。公司总部就设在旺街口。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做生意只看作是等娃的一种方式,不以赚钱为目的,只不亏就可以。不料想这样做生意倒赢得了声誉,生意竟然越做越大。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特同情带着娃进城找工作的夫妻,几乎是有求必应。这二十多年中,他们不知招了多少对带娃的夫妻,真心待他们,还拿钱资助他们的孩子读书,给那些读书读得好的娃发奖金,一发几千几万。每当这时,男人跟女人总是满脸的灿烂。这些人渐渐成了骨干,掏心为企业做事。后来,政府搞城乡统筹建设, 要动用女人的废品基地,女人当年的投入也得到了较大的回报。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所有能聚集的资金都聚集了起来,还跟银行贷了一些款,把旺街口新建的一栋十五层的商业写字楼买了下来。下面五层做了商场,自己经营,商场取名亮亮的家。商场里到处悬挂着娃当年的大幅照片。商场里也收了好些小时候跟爹娘走丢的员工。
有一回,商场里来了一对带着一个男娃的小夫妻。小伙子看着满商场的大照片瞪大了眼睛,非常诧异地跟自己的媳妇和娃说,这些都是我小时候的照片。这小伙子, 原先在村小做了一阵子代课老师,没课代后,一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伙子就跟自己的媳妇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当年自己的爹也是这样带着我们走出大山的。
就这样媳妇跟着小伙子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依稀的记忆来到了繁华的江南,找到了当年曾捡过塑料瓶的旺街口。
见小伙子带的娃特像照片上的娃,商场里的员工叫来了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见了娃就叫亮亮。小伙子夫妻特惊讶,问,你们怎么知道娃叫亮亮?男人和女人说, 我们的娃就叫亮亮。小伙子说,我小时候也叫亮亮,但领养我的爹娘不让我叫亮亮。男人和女人问,你还记得你自己的爹娘叫啥,小伙子说了,正是男人和女人的大名。男人和女人哭了,说,娃,你终于回来了,你看,这是你的家呀!
小伙子抬头看,巨大的“亮亮之家”光彩夺目。
1.从全文的角度,分析文中两处画线部分在小说情节结构上的作用。(4分)
2.作者为什么用“亮亮的家”作为小说的标题?(4分)
3.亮亮的父母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4分)
4.有人认为小说“大团圆”的结局非常完美,有人认为若采用“亲人离散”的悲剧性结局应更精彩。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简要说明你盼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18分)
亮亮的家
万芊
男人在村小代了几年课后,没课代了,男人一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男人跟女人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也许有些好日子过。
就这样,女人跟着男人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东进的火车来到了繁华的江南。
打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夫妻俩白日黑夜在一个小镇上做,去掉吃住,日子仍过得紧巴巴的。
有一回,男人跟车进城卸货,回来说,我们还是进城吧,也许机会多些。
进了城,男人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眼镜厂打过工的男人觉得眼镜在城里也许好卖,于是做了只扁平的大木板盒子,合起来能背到身上,摊开来就是一个小眼镜铺面,很便宜地卖些社队办工厂质量检验剔出来的有些瑕疵的眼镜,生意倒也挺好的。女人也看到了自己的机会。在服装厂打工的女人,竟然在城里看到了好些被人丢弃的布角废料。旺街是麓城里正在形成的一条服装街,是附近几个省的服装采集基地。密集的服装商铺和加工厂,为沿街的垃圾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布角废料,好的已经被回收,稍次的也被人收购了,这些是最次的,但仍可换钱。更何况满街的人都忙着做生意,这个机会谁也不屑一顾。最开心的是七岁的娃也看到了机会,满街都是塑料饮料瓶,拾了也能卖钱。
男人在旺街边上的小区里租了一个车库,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忙碌而又滋润。
一天中午,男人做成了好几宗买卖,心境好,便买了一大包肉包子。满街找女人跟娃,找着女人再找娃。可找来找去,没娃的影子。女人说,娃刚才还在旺街口呢。挨个问街口的的人,谁都说不知道。只有一个半瘫的老者用含糊不清的话告诉他们,几个小孩追运垃圾的车去了。于是,男人跟女人,轮番坐在街口等娃。一直等到天黑路灯亮了,还不见娃的影子。男人焦虑,女人哭。就这样一等等了几天。女人等,男人找,找遍所有该找的地方,想遍所有该想的法子,但仍不见娃的影子。男人女人有点绝望了。
男人跟女人说,娃应该是认得回来的路的,我们只要死守着这街口,娃一定会回来的。
男人跟女人轮番守着街口,一守就是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街口的变化实在是惊人的大,楼越造越多越造越高,商铺越做越旺。男人呢,从租街口弄堂口的亭子间到租商店的铺面,到自己开店,再到自己买店面,生意越做越大,竟然做成了麓城最大的眼镜商场,拥有好几家连锁店。而女人呢,从捡废布角料开始,进入废旧品收购行业,渐渐做大,垄断了整个街区的布角料回收业务,在郊区买了一大片筑路挖土废弃的低洼地,做成了附近最大的垃圾王。公司总部就设在旺街口。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做生意只看作是等娃的一种方式,不以赚钱为目的,只不亏就可以。不料想,这样做生意倒赢得了声誉,生意竟然越做越大。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特同情带着娃进城找工作的夫妻,几乎是有求必应。这二十多年中,他们不知招了多少对带娃的夫妻,真心待他们,还拿钱资助他们的孩子读书,给那些读书读得好的娃发奖金,一发几千几万。每当这时,男人跟女人总是满脸的灿烂。这些人渐渐成了骨干,掏心为企业做事。后来,政府搞城乡统筹建设,要动用女人的废品基地,女人当年的投入也得到了较大的回报。
为等娃,男人跟女人把所有能聚集的资金都聚集了起来,还跟银行贷了一些款,把旺街口新建的一栋十五层的商业写字楼买了下来。下面五层做了商场,自己经营,商场取名亮亮的家。商场里到处悬挂着娃当年的大幅照片。商场里也收了好些小时候跟爹娘走丢的员工。
有一回,商场里来了一对带着一个男娃的小夫妻。小伙子看着满商场的大照片瞪大了眼睛,非常诧异地跟自己的媳妇和娃说,这些都是我小时候的照片。这小伙子,原先在村小做了一阵子代课老师,没课代后,一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伙子就跟自己的媳妇说,不如我们带着娃走出大山,当年自己的爹也是这样带着我们走出大山的。
就这样媳妇跟着小伙子带着七岁的男娃走出了大山,随着依稀的记忆来到了繁华的江南,找到了当年曾捡过塑料瓶的旺街口。
见小伙子带的娃特像照片上的娃,商场里的员工叫来了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见了娃就叫亮亮。小伙子夫妻特惊讶,问,你们怎么知道娃叫亮亮?男人和女人说,我们的娃就叫亮亮。小伙子说,我小时候也叫亮亮,但领养我的爹娘不让我叫亮亮。男人和女人问,你还记得你自己的爹娘叫啥,小伙子说了,正是拿人和女人的大名。男人和女人哭了,说,娃,你终于回来了,你看,这是你的家呀!
小伙子抬头看,巨大的“亮亮之家”光彩夺目。
1.从全文的角度,分析文中两处画线部分在小说情节结构上的作用。(4分)
2.作者为什么用“亮亮的家”作为小说的标题?(4分)
3.亮亮的父母在事业上取得辉煌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4分)
4.有人认为小说“大团圆”的结局非常完美,有人认为若采用“亲人离散”的悲剧性结局应更精彩。你赞同哪一种观点?请简要说明你的看法。(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洗 礼 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 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的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近日网上有篇文章,说某地男人总是在细细地编织着自己的小日子,是“性格的雌化”。举个具体例子,说每天的傍晚,某地男人就要打个电话给夫人告知晚饭在什么地方吃。其实这恰恰是国际时尚潮流,如今在欧美特别是在硅谷,那些高级白领都是那么做的。
使笔者感兴趣的是作者作为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支撑自己的论点时引用论据的方式。考虑到时代背景,更突显这样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为位知识分子的一种本能。
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美国溢价”这一普遍现象,大到国际关系、航空航天,小到留学移民,TOEFL成绩、麦当劳。溢价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也可理解为心理学说的“光环现象”在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变体。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以其国力之强大,在各主要领域之先进,让市场产生了最为明显、最为普遍的“美国溢价”和“美国商誉”幻觉。一旦某一事物能和美国挂上钩,就位列神坛,光芒四射。“美国溢价”成了全世界,特别是后发国家人民历史记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一部分。
除了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以外,发展中国家内部也有一些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对此现象心照不宣,或无意识或不自觉地推波助澜,选择性地主张“和国际接轨”和定制“历史记忆”。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美国溢价”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所谓“溢价”在事实上也越来越处于下降通道。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其“兵败如山倒”,美国的“商誉”和“溢价”面临不可避免的大幅贬值。笔者以为:快速发展中的中国将为此节省大量的经济和发展成本,恢复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有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指出“美国溢价”幻觉的轰然崩塌不同于贸易保护主义,恰恰相反,脱掉了皇帝的新衣,回到其基础使用价值的外国商品,更可以从正常的消费需求中扩大市场。
日本和韩国社会对于西方商品的态度也曾经历过类似的历史过程,到现在也尚未完全结束。在这一不可逆转的进程中,会有少数群体在少数方面“利益受损”,包括我们自己和家人高成本取得的“镀金留洋”的学历、进口汽车和NIKE鞋……“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对任何有理智的国人来说,“受损”和获益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指出“美国溢价”不是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自我膨胀,作为首个登月的国家,美国也还是有太多让我们学习的东西。笔者只是期待打破早已该打破的迷信,让危机带来的巨大利好,帮助中国社会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选自《中国青年报》2009 4.6有删改)
1.从原文看,下列对“美国溢价”有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生活,从麦当劳、TOEFL成绩、移民留学等这些许小事到航天航空、国家关系中普遍存在着“美国溢价”,即“美国光环”形象。
B.某地每天晚上,某地男人都要打电话给夫人告知晚饭在什么地方吃,这是个国际时尚潮流,是欧美特别是硅谷高级白领的习惯。
C.美国凭借其国力强大,使市场生产了最为明显、最为普遍的“美国溢价”和“美国商誉”幻觉。一旦与美国挂钩,则立刻位列神坛,光芒四射。
D.“美国溢价”是欠发达国家人民历史记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一部分,而发展中国家某些利益集团代言人也无意识或不自觉地推波助澜地宣传美国“溢价”。
2.从原文看,下列各项对文意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文章引述某地男人“性格的雌化”例子是为了说明这种“雌化”就是“美国溢价”的具体体现,应大力提倡。
B.溢价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而“美国溢价”则是指笼罩在美国头上的“神圣光环”在社会中的变体。
C.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美国溢价”由于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的推波助澜,与“国际接轨”的现象愈演愈烈。
D.金融危机使得美国“兵败如山倒”,其“商誉”和“溢价”面临大幅泛值,但却给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作者认为,有关“性格雌化”的争论所透射出的知识分子支撑论点时引用论据的方式令人感兴趣,这种方式带有某种“美国溢价”色彩,甚至成为其一种本能。
B.日本和韩国社会对于西方商品的态度也曾经历过类似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会有少数群体在少数方面“利益受损”,但“受损”与获益相比微不足道。
C.文章认为,那种选择性地主张“和国际接轨”和定制“历史记忆”的人也认为美国溢价的轰然倒坍,可以使其大幅贬值,回到其基础使用价值。
D.作者指出“美国溢价”不是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自我膨胀,而是期待打破迷信,让危机带来的巨大利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近日网上有篇文章,说某地男人总是在细细地编织着自己的小日子,是“性格的雌化”。举个具体例子,说每天的傍晚,某地男人就要打个电话给夫人告知晚饭在什么地方吃。其实这恰恰是国际时尚潮流,如今在欧美特别是在硅谷,那些高级白领都是那么做的。
使笔者感兴趣的是作者作为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支撑自己的论点时引用论据的方式。考虑到时代背景,更突显这样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为位知识分子的一种本能。
长期以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美国溢价”这一普遍现象,大到国际关系、航空航天,小到留学移民,TOEFL成绩、麦当劳。溢价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也可理解为心理学说的“光环现象”在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变体。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以其国力之强大,在各主要领域之先进,让市场产生了最为明显、最为普遍的“美国溢价”和“美国商誉”幻觉。一旦某一事物能和美国挂上钩,就位列神坛,光芒四射。“美国溢价”成了全世界,特别是后发国家人民历史记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一部分。
除了发达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以外,发展中国家内部也有一些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对此现象心照不宣,或无意识或不自觉地推波助澜,选择性地主张“和国际接轨”和定制“历史记忆”。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美国溢价”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所谓“溢价”在事实上也越来越处于下降通道。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其“兵败如山倒”,美国的“商誉”和“溢价”面临不可避免的大幅贬值。笔者以为:快速发展中的中国将为此节省大量的经济和发展成本,恢复民族自信心和自尊心有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指出“美国溢价”幻觉的轰然崩塌不同于贸易保护主义,恰恰相反,脱掉了皇帝的新衣,回到其基础使用价值的外国商品,更可以从正常的消费需求中扩大市场。
日本和韩国社会对于西方商品的态度也曾经历过类似的历史过程,到现在也尚未完全结束。在这一不可逆转的进程中,会有少数群体在少数方面“利益受损”,包括我们自己和家人高成本取得的“镀金留洋”的学历、进口汽车和NIKE鞋……“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对任何有理智的国人来说,“受损”和获益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指出“美国溢价”不是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自我膨胀,作为首个登月的国家,美国也还是有太多让我们学习的东西。笔者只是期待打破早已该打破的迷信,让危机带来的巨大利好,帮助中国社会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选自《中国青年报》2009 4.6有删改)
1.从原文看,下列对“美国溢价”有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生活,从麦当劳、TOEFL成绩、移民留学等这些许小事到航天航空、国家关系中普遍存在着“美国溢价”,即“美国光环”形象。
B.某地每天晚上,某地男人都要打电话给夫人告知晚饭在什么地方吃,这是个国际时尚潮流,是欧美特别是硅谷高级白领的习惯。
C.美国凭借其国力强大,使市场生产了最为明显、最为普遍的“美国溢价”和“美国商誉”幻觉。一旦与美国挂钩,则立刻位列神坛,光芒四射。
D.“美国溢价”是欠发达国家人民历史记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一部分,而发展中国家某些利益集团代言人也无意识或不自觉地推波助澜地宣传美国“溢价”。
2.从原文看,下列各项对文意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文章引述某地男人“性格的雌化”例子是为了说明这种“雌化”就是“美国溢价”的具体体现,应大力提倡。
B.溢价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而“美国溢价”则是指笼罩在美国头上的“神圣光环”在社会中的变体。
C.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美国溢价”由于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的推波助澜,与“国际接轨”的现象愈演愈烈。
D.金融危机使得美国“兵败如山倒”,其“商誉”和“溢价”面临大幅泛值,但却给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3分)
A.作者认为,有关“性格雌化”的争论所透射出的知识分子支撑论点时引用论据的方式令人感兴趣,这种方式带有某种“美国溢价”色彩,甚至成为其一种本能。
B.日本和韩国社会对于西方商品的态度也曾经历过类似的历史过程,在此过程中,会有少数群体在少数方面“利益受损”,但“受损”与获益相比微不足道。
C.文章认为,那种选择性地主张“和国际接轨”和定制“历史记忆”的人也认为美国溢价的轰然倒坍,可以使其大幅贬值,回到其基础使用价值。
D.作者指出“美国溢价”不是鼓吹狭隘的民族主义和自我膨胀,而是期待打破迷信,让危机带来的巨大利好,帮助中国社会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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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洗 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有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6分)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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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洗礼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 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 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 “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 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 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洗 礼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照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子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2.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3.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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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茶馆还在,于是之走了 李斐然
光一打,帷幕一拉,舞台上的世界就活了,过去的日子好像回来了——飘着烟的茶馆墙上贴着“莫谈国事”,扎着长辫子的男人一边喂着鸟一边喝着茶,顶着黑色小毡帽的于是之坐在柜台后面,招呼着来来往往的客人。
这里是老舍的《茶馆》,于是之是这里的第一个掌柜。1958年,话剧《茶馆》在北京首演,于是之扮演“做了一辈子顺民”的王掌柜。从那时候起,他一次又一次站在舞台上,从北京一路演到欧洲,说着不同语言的观众都为他叫好。
这是他一辈子最出名的角色。当然,他也演过其他叫人称道的角色,比如《龙须沟》中的程疯子,还有《骆驼祥子》里的老马等。他演得好的角色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小人物。
于是之演了一辈子戏,也花了一辈子琢磨演戏。第一次演王掌柜的时候,31岁的于是之天天去找与之相称的现实人物,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胆小的他还鼓足勇气跑去找当时声名在望的老舍,商量修改结尾:剧本里的小人物憋了一辈子的话都没说,到头了,让“三个老汉话沧桑”吧。
再小的角色碰上演员于是之,都会在舞台上变成人人都记得住的经典。他成了台上的大演员,可私底下的他活得依然谦卑,像极了台上的小人物。不知名的年轻演员指着他的鼻子骂他,他总还是和气地打圆场,连声说着对不住,就像是舞台上的王掌柜。
下了台,卸了妆,上级说,于是之有能力,你当个领导吧。于是,他就成了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第一副院长,小轿车到了家门口,“每天早晨起来,汽车‘呜——’把我拉来,晚上,‘呜——’又把我拉回去”。就这样,他做了8年领导,可依然没有架子。他的老伴儿说,他太普通了,走在大街上,没人知道他是演员,没人知道他是于是之。
领导还没做出模样,他已经累倒了。于是之落了一身的病,说不出话,记不住事,后来还半身不遂。清醒的时候,老爷子自嘲地跟家人抱怨,“我这人官不大啊,怎么跟里根得一样的病呀?”
他跟老伴儿开玩笑说,老天爷嫌他过去说话说太多了,现在不让他说了。这个以语言为生的话剧演员,开始记不住台词,说不出话。
1992年7月16日,于是之最后一次在舞台上扮演王掌柜。他又一次穿上长袍大褂,靠在柜台旁打算盘。可上台没多久,他又病发了。
他做不了舞台上的王掌柜,他是个生病的于是之。台下的观众看着他弯着腰说不出话,台上的演员眼巴巴地等他接词儿,他痛苦地把眉头拧得像一把锁,足足等了几分钟,才终于变回王掌柜,用打颤的声音接上了话:“我就是忘了我姓什么,也忘不了您这档子事。”
说完这句话,于是之扶着桌子,向台下为他鼓掌的观众深深地鞠躬。后来他写文章说,谢谢观众的宽容,可是“我的戏剧生涯出了些毛病,它告诫我,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要演戏了”。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拍照,也不露脸说话。电视台给他拍了个两集的人物纪录片,几乎所有他的朋友,包括老舍之子舒乙都出来替他说话,可他连一个镜头也不要。老伴儿说,他想留在观众心里的于是之,是舞台上的王掌柜,会说会笑,到了演出最后,能坐下来跟观众掏心窝子说说话。
老王掌柜躺下了,可他的舞台还在。首都剧院换了新的灯光和音响,年轻的面孔走到台上,一遍遍重复着于是之曾经说过的台词。每天都依然有人从挂商业大片海报的王府井大街一路向前走,在剧场门口端详演出表,思忖着要去看哪一场话剧。
没有了于是之,话剧《茶馆》重排。参演新版话剧的演员去医院看望他,濮存昕的妈妈冲着病床上的于是之大声说:“我们都在聊你呢,想你啊!梁胖子、小昕、杨立新他们演《茶馆》呢,我们这两天都去看啦!你好好治疗,好了咱们一块儿看戏去!”
老人没有回答,他的手指轻微抽搐了一下,掉了眼泪。
也许不必亲临现场,演了一辈子戏的老人也能知道,那会是怎样的场景——舞台上的灯光一打,帷幕一拉,热闹又会回来。演出重新开始,茶馆还是那个茶馆,规矩还是那些规矩,连故事情节都不会变。又会有一个王利发当上了掌柜的,顶着小毡帽提着茶壶跑出来,就像从前的于是之。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01月23日 10 版)
[注]于是之,话剧表演艺术家,1927年生于唐山,2013年1月20日逝于北京,享年86岁。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从1958年到1992年,于是之多次扮演过话剧《茶馆》的王掌柜,并凭借自己的演技,赢得中外观众的称道。
B.于是之喜欢琢磨演戏,对剧本总能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因此他饰演的王掌柜、程疯子等角色都成为舞台经典。
C.于是之当了8年领导,享受车接车送的待遇,但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话剧演出,改变自己话剧赏的本色。
D.话剧《茶馆》的重排,说明于是之的时代已成历史,他的舞台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新的“王利发”已经诞生。
E.本文叙写于是之,没有罗列其生平事迹,而是以演出话剧《茶馆》为线索,真实再现其作为话剧演员的成就。
2.文章写话剧《茶馆》中的人物“王掌柜”,对于表现于是之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3.文章第一段说“过去的日子好像回来了”,有何含意?请根据文本谈谈你的理解。(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茶馆还在,于是之【注】走了
李斐然
光一打,帷幕一拉,舞台上的世界就活了,过去的日子好像回来了——飘着烟的茶馆墙上贴着“莫谈国事”,扎着长辫子的男人一边喂着鸟一边喝着茶,顶着黑色小毡帽的于是之坐在柜台后面,招呼着来来往往的客人。
这里是老舍的《茶馆》,于是之是这里的第一个掌柜。1958年,话剧《茶馆》在北京首演,于是之扮演“做了一辈子顺民”的王掌柜。从那时候起,他一次又一次站在舞台上,从北京一路演到欧洲,说着不同语言的观众都为他叫好。
这是他一辈子最出名的角色。当然,他也演过其他叫人称道的角色,比如《龙须沟》中的程疯子,还有《骆驼祥子》里的老马等。他演得好的角色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小人物。
于是之演了一辈子戏,也花了一辈子琢磨演戏。第一次演王掌柜的时候,31岁的于是之天天去找与之相称的现实人物,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胆小的他还鼓足勇气跑去找当时声名在望的老舍,商量修改结尾:剧本里的小人物憋了一辈子的话都没说,到头了,让“三个老汉话沧桑”吧。
再小的角色碰上演员于是之,都会在舞台上变成人人都记得住的经典。他成了台上的大演员,可私底下的他活得依然谦卑,像极了台上的小人物。不知名的年轻演员指着他的鼻子骂他,他总还是和气地打圆场,连声说着对不住,就像是舞台上的王掌柜。
下了台,卸了妆,上级说,于是之有能力,你当个领导吧。于是,他就成了北京人民艺术剧院的第一副院长,小轿车到了家门口,“每天早晨起来,汽车‘呜——’把我拉来,晚上,‘呜——’又把我拉回去”。就这样,他做了8年领导,可依然没有架子。他的老伴儿说,他太普通了,走在大街上,没人知道他是演员,没人知道他是于是之。
领导还没做出模样,他已经累倒了。于是之落了一身的病,说不出话,记不住事,后来还半身不遂。清醒的时候,老爷子自嘲地跟家人抱怨,“我这人官不大啊,怎么跟里根得一样的病呀?”
他跟老伴儿开玩笑说,老天爷嫌他过去说话说太多了,现在不让他说了。这个以语言为生的话剧演员,开始记不住台词,说不出话。
1992年7月16日,于是之最后一次在舞台上扮演王掌柜。他又一次穿上长袍大褂,靠在柜台旁打算盘。可上台没多久,他又病发了。
他做不了舞台上的王掌柜,他是个生病的于是之。台下的观众看着他弯着腰说不出话,台上的演员眼巴巴地等他接词儿,他痛苦地把眉头拧得像一把锁,足足等了几分钟,才终于变回王掌柜,用打战的声音接上了话:“我就是忘了我姓什么,也忘不了您这档子事。”
说完这句话,于是之扶着桌子,向台下为他鼓掌的观众深深地鞠躬。后来他写文章说,谢谢观众的宽容,可是“我的戏剧生涯出了些毛病,它告诫我,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要演戏了”。
从那以后,他再也不拍照,也不露脸说话。电视台给他拍了个两集的人物纪录片,几乎所有他的朋友,包括老舍之子舒乙都出来替他说话,可他连一个镜头也不要。老伴儿说,他想留在观众心里的于是之,是舞台上的王掌柜,会说会笑,到了演出最后,能坐下来跟观众掏心窝子说说话。
老王掌柜躺下了,可他的舞台还在。首都剧院换了新的灯光和音响,年轻的面孔走到台上,一遍遍重复着于是之曾经说过的台词。每天都依然有人从挂商业大片海报的王府井大街一路向前走,在剧场门口端详演出表,思忖着要去看哪一场话剧。
没有了于是之,话剧《茶馆》重排。参演新版话剧的演员去医院看望他,濮存昕的妈妈冲着病床上的于是之大声说:“我们都在聊你呢,想你啊!梁胖子、小昕、杨立新他们演《茶馆》呢,我们这两天都去看啦!你好好治疗,好了咱们一块儿看戏去!”
老人没有回答,他的手指轻微抽搐了一下,掉了眼泪。
也许不必亲临现场,演了一辈子戏的老人也能知道,那会是怎样的场景——舞台上的灯光一打,帷幕一拉,热闹又会回来。演出重新开始,茶馆还是那个茶馆,规矩还是那些规矩,连故事情节都不会变。又会有一个王利发当上了掌柜的,顶着小毡帽提着茶壶跑出来,就像从前的于是之。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01月23日 10 版)
【注】 于是之,话剧表演艺术家,1927年生于唐山,2013年1月20日逝于北京,享年86岁。
1.下列对原文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A.从1958年到1992年,于是之多次扮演过话剧《茶馆》的王掌柜,并凭借自己的演技,赢得中外观众的称道。
B.于是之喜欢琢磨演戏,对剧本总能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因此他饰演的王掌柜、程疯子等角色都成为舞台经典。
C.于是之当了8年领导,享受车接车送的待遇,但他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话剧演出,改变自己是话剧演员的本色。
D.话剧《茶馆》的重排,说明于是之的时代已成历史,他的舞台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新的“王利发”已经诞生。
E.本文叙写于是之,没有罗列其生平事迹,而是以演出话剧《茶馆》为线索,真实再现其作为话剧演员的成就。
2.文章写话剧《茶馆》中的人物“王掌柜”,对于表现于是之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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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章第一段说“过去的日子好像回来了”有何含义?请根据文本谈谈你的理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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