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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材料,同答问题。

材料一  在普鲁士的传统中,应征者必须在大学里学习过三年法学,在法院里实习四年,通过两次严格的考试,才有资格担任高级文官,这就形成了德国高级文官明显的“法官型”结构。长期的学历教育和训练使得年轻人进入德国高级文官阶层时已近30岁,比他们在英国同行大5-6岁,在精力、视野和竞争意识方面略显不足。在19世纪的大学里,法学专业的学生主要是容克贵族、政府高级官员以及有产阶级的子弟,他们把学习法学作为将来从事文官职业的准备。1898年7月31日,一个由内政部副大臣领导的专门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指出大学应开设专门行政法、经济学和财政政策讲座,并使大学生有机会在假期里参加解决实际问题的专题研究班,并且建议将应征者在法院里的实习期减少到一年,将在省级行政部门工作的年限增加到3年。1906年,普鲁士正式通过了以该委员会1898年报告为基础的改革法令.

——摘编自王扬《19世纪未20世纪初德国高级文官状况试析》

材料二  “百日维新”期间,光绪帝于6月23日颁布改革科举废除八股取士的诏书,宣布以后乡试、会试等一律改试策论。随后又多次颁布诏书,调整了乡试、会试三场考试的内容,将史论与政论列为第一场,时务与实学列为第二场,“四书五经”列为第三场。

——摘编自关晓红《清季科举改章与停废科举》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9世纪末20世纪初普鲁士高级文官制度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普鲁士高级文官制度改革与光绪皇帝科举制改革的共同之处。并分析产生的共同影响。

高二历史材料分析题中等难度题

少年,再来一题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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